國際潛水展疑賣保育類「鯨骨項鍊」被檢舉 廠商稱「海報打錯字」:是牛骨製
「台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參展廠商遭民眾發現疑似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業者也於事發後立即撤展,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若有違反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至150萬元,如虛偽標示則可處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展覽廠商在參展海報上主打全台獨家販售鯨尾項鍊,被民眾懷疑是鯨骨,業者還被爆出先前力推東加共遊團,貼文表示每周將送出鯨骨項鍊,如今參展海報從「鯨骨」改為「鯨尾」。廠商負責人昨發文表示,沒有仔細核對廠商輸出的海報文字,原文應該是鯨尾項鍊(牛骨製造),也就是陳列東加王國帶回來的牛骨製鯨尾項鍊,一時大意引起風波深感抱歉,現已主動撤展,並全力配合動保處調查。主辦單位也澄清,該廠商資料顯示是做水下旅拍,會刊資料也一樣,事先不知廠商會販售疑似保育類動物產品,收到通知時立刻核查展位並確保相應產品已撤除,對於此次事件感到遺憾,未來將致力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動保處說,鯨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對於後續鑑定方式將先藉由拍照,透過圖片辨識生物特徵,如果無法辨識,會把物件送至鑑定機構做實體鑑定,必要時破壞部分構造以辨別真偽。中華鯨豚協會發出聲明,收到民眾檢舉資訊,有廠商在公開場合販售「鯨骨產製品」,因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明顯觸法,協會第一時間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海洋保育署,目前官方單位已完成蒐證,將由台北市政府做後續稽查,呼籲民眾切勿因為好奇心而觸法。
台灣第4種水生螢火蟲暖暖現蹤 暫命名「北杪螢」
基隆鳥會執行基隆市政府生態調查委託案,在暖暖山區採集到未列入圖鑑的螢火蟲,經學者鄭明倫證實,這是1種台灣目前尚未被記錄過的螢火蟲,暫時命名為「北杪螢」,確認為台灣第4種水生螢火蟲。基隆鳥會去年接受基市府委託,執行為期3年的螢火蟲生態調查及復育計畫,基隆鳥會理事長沈錦豐表示,調查的第1年就在暖暖山區採集到未列入圖鑑的螢火蟲,在螢火蟲專家陳燦榮協助下,透過鄭明倫證實是台灣尚未被記錄過的螢火蟲種類。鳥會表示,這種螢火蟲的幼蟲疑似為溪流水棲性種類,為記錄、溝通方便,暫稱中文名為「北杪螢」。杪是樹梢的意思,因為該螢火蟲會在樹冠層的高度飛行,去年鳥會進一步採集到卵並順利孵化,由幼蟲具有氣管腮,且都在水中活動及覓食,確認是台灣第4種水生螢火蟲。沈錦豐指出,目前台灣已經發現的螢火蟲種類中,包括了3種水生螢火蟲及1種半水生的鹿野氏黑脈螢,其中被列為2級保育類的黃胸黑翅螢、鹿野氏黑脈螢在基隆都有穩定的棲地,這次發現幼蟲水棲的「北杪螢」,說明基隆仍保有不錯的原始環境及乾淨溪流,又以暖暖及七堵山區保存最為完整。他說,除在暖暖山區發現的「北杪螢」外,這次螢火蟲調查的5個樣區中,七堵友蚋則是螢火蟲數量最多的地點,特別的是,以黑翅螢為主的螢火蟲聚集區剛好位在隧道口,旁邊有小溪及蜿蜒的小徑,隧道的另一頭則是友蚋主要的交通要道。基隆鳥會指出,鳥會將協助七堵友二社區推動結合礦坑文史及自然生態的收費賞螢活動,即日起接受團體報名。
「蘇卡達象龜」誤闖新竹菜園…農民緊急通報 野生動物救傷隊暫收容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一處菜園8日有一隻長相特殊的烏龜出沒,農民發現後趕緊通報。對此,新竹縣農業處表示,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野生動物救傷隊出動至現場處理,經由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虛擬鑑識中心辨別,這隻迷途烏龜為保育類的野生動物「蘇卡達象龜」,初步判釋為母象龜。新竹縣長楊文科說,這隻「迷路的象龜」被民眾發現通報後,縣府第一時間即刻啟動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機制,由新竹縣野生動物救傷隊前往接收,經目測外觀無受傷情形,健康狀況良好,目前先由新竹縣野生動物救傷隊暫養收容。初步判釋為母象龜。(圖/新竹縣農業處提供)農業處推測,象龜很可能因飼養逃逸或棄養,至誤闖民眾菜園覓食才被發現,經量測甲長約42公分,重量約9公斤,若有飼主發現走失,請盡速聯繫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森林暨自然保育科(電話03-5518101*2921)辦理認領事宜。農業處指出,蘇卡達象龜,原產於非洲的撒哈拉沙漠、薩赫勒地區和西非的荒漠草原,為生活在陸地的大型陸龜科種類,食性為植食性,依據農業部公告,蘇卡達象龜為保育類動物,民眾須持有合法核准文件才可飼養。農業處提醒,民眾未經登記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涉及非法買賣,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並可沒入所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
路邊驚見超萌領角鴞 查看無外傷安排野放
宜蘭縣一名網友6日晚間看見1隻領角鴞佇立在馬路邊,便拍照上傳臉書,網友見狀直呼「好可愛喔!」PO文者發現領角鴞疑是受傷飛不動,遂裝箱送至宜縣消防局,縣府農業處7日帶回動植物防疫所,經獸醫師檢傷後無外傷,目前先安置觀察,8日會同台灣猛禽研究會獸醫檢查評估無異常後再安排野放。拾獲領角鴞的網友在臉書發文:「發現貓頭鷹怎麼辦?」感覺領角鴞受傷了,所以飛不高,有試著把牠移置到人行道上,但牠嚇到亂飛,於是把領角鴞裝至箱子送去消防局安置,農業處人員則表示會帶回檢查。領角鴞水汪汪的大眼,加上楚楚可憐的模樣,讓不少網友留言直呼「好可愛喔!」、「好想養」、「好迷你的貓頭鷹」,還有人打趣說「深夜問題多怎麼還不回家。」農業處指出,領角鴞是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屬於1種小型的夜行性猛禽,身長約23至25公分,台灣角鴞中屬最大的鴞,為中小型貓頭鷹,身體為灰褐色,眼睛是橙色或棕色,有1對豎立如耳朵的角羽,喜歡棲息在低海拔的闊葉林中,築巢在樹洞裡每次可產3至5顆蛋,生活環境和人類最接近,晚間常可聽到牠發出「嗚」的鳴叫聲。農業處畜產科人員昨天中午至消防局把領角鴞帶回動植物防疫所,畜產科指出,該領角鴞為成年個體,經防疫所獸醫師檢傷後無外傷,目前先安置觀察,今天會與台灣猛禽研究會獸醫檢查評估,無異常後再安排野放。畜產科表示,領角鴞有可能是在飛行途中,因為車子經過被風掃下來,不是人為飼養個體,因為在做檢查時非常抗拒人碰觸。
有明顯成效!國內野生動物急救站 累積救援石虎138隻
被列為第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全台估計不到700隻,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所成立的野生動物急救站表示,近期對於石虎有顯著成效,是國內主要石虎救援基地,石虎醫療救援累積138隻。生多所表示,最特別是1日齡體重只有92克的小石虎救援,照料到體重超過4公斤後成功野放。生多所副研究員林桂賢表示,現下石虎的生存危機是遊蕩犬,早期因缺乏追蹤資料,不認為遊蕩犬是問題,後來追蹤發現遊蕩犬是大問題,石虎糟犬殺傷大多會死亡,目前還沒接過犬殺通報後還存活的石虎。林桂賢表示,目前已開始和台灣搜救犬協會合作,以訓練過的犬隻協助石虎野放,讓石虎見到犬隻接近就能反射離開。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野生動物急救站於民國82年誕生,初衷是為了救助受困的野生動物。自民國96年起,急救站加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急救與收容體系,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經過30年努力,急救站至今累計救援超過1萬4千隻野生動物。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台灣水鹿現身!15年來首度中低海拔現蹤 山友超驚喜:是山神獸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針對廢棄礦區周邊山域進行野生哺乳動物生態監測,自動相機在海拔661公尺處,竟拍攝到台灣水鹿,是15年來首度在太魯閣中低海拔現蹤,山友偶爾巧遇而稱的「山神獸」,研判水鹿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已有向東遷移情形。這項由屏科大教授翁國精主持的「大清水暨匯德廢棄礦區周邊山域野生哺乳動物種類與豐度監測」計畫,針對大清水及匯德廢棄礦區,分別在2009、2019年進行過2次生態調查,過去未在太魯閣中低海拔拍攝到台灣水鹿,但這次從2022年1月起為期2年的監測中,自動相機首度拍攝到1張台灣水鹿的照片,研究人員也在現場發現水鹿排遺。台灣水鹿為台灣特有亞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分布範圍涵蓋海拔300公尺至3500公尺,過去歷經嚴重的棲地破壞和高度獵捕壓力,族群數量大幅減少,過去研究多數分布在海拔2000公尺以上山區。山友偶爾會巧遇台灣水鹿,被稱為「山神獸」。此外,監測報告還提到,樣區內的哺乳動物資源比過去的調查更豐富,其中廢礦區以長鬃山羊、獼猴與食蟹獴較多,而匯德礦場拍攝到的物種數比大清水礦場多,新增赤腹松鼠與白面鼯鼠的紀錄;一般管制區、生態保護區皆新增台灣水鹿、條紋松鼠、白面鼯鼠與大赤鼯鼠的紀錄。這次調查範圍為大清水暨匯德廢棄礦區周邊約22平方公里,海拔約從500到1500公尺,共有30台相機及6台錄音機配合人力調查。監測成果提供國家公園野生動物經營管理參考,民眾也可在太管處官網查看成果報告。
機率只有萬分之1 超罕見「粉紅小象」現蹤南非國家公園禁獵區
南非克魯格國家公園(Kruger National Park)日前出現罕見嬌客,1頭渾身粉紅色的幼象被發現與親族戲水,園方除驚嘆這頭「萬分之一機率」的小象誕生,也發現象群已經接納這頭特殊幼象。據《鏡報》報導,公園導覽及狩獵業者波茲特(Theo Potgieter)表示,他們在公園內禁獵區奧勒芬茲河(Olifants rivier)發現這頭小象,並指過去雖曾見過帶有隱性基因的高角羚、牛羚、獅子和各種鳥類,但能見證這頭粉紅小象的出現依然感到相當驚喜。波茲特指出,這頭粉紅色小象應是罹患白化症,而白化症在非洲象中極為罕見,機率大約只有萬分之一,且動物通常會排斥罹患白化症等隱性基因的同類,這頭研判年齡只有1歲的小公象能被族群接受,實屬難得。波茲特也透露,除了這頭粉紅色小象外,園內還有另頭帶有隱性基因的年輕公牛,可惜的是,這頭白化症公牛目前還沒被人拍到照片,只存在於目擊報告中。此外,克魯格國家公園與全球許多同類型公園一樣,會劃設狩獵區供遊客打獵。不過,粉紅色動物雖是夢幻般存在,但與白色動物一樣因為顏色鮮明,較難在野外環境生存。而目前發現的粉紅色生物除了基因變異產生外,也有像紅鶴、琵鷺這類因食物讓羽毛變色的案例;數量不到5700頭,色澤有時呈粉紅色的「白海豚」更是珍稀的保育類。
淡金公路驚見烏龜壓馬路...竟是瀕危「柴棺龜」!動保處救援野放
新北市石門區日前有民眾在淡金公路旁見2隻烏龜結伴「壓馬路」,為避免烏龜遭車輛碰撞輾壓,通報新北市消防局石門消防分隊,由消防員救援送往三芝動物之家,經獸醫師謝弘斌辨識,確認2隻烏龜是瀕危物種一級保育類柴棺龜,身體並無大礙,給予照料和充足休息後,已帶往自然棲地野放。三芝動物之家站長謝弘斌表示,台灣本島共有4種原生龜,分別為斑龜、中華鱉、食蛇龜及柴棺龜,其中以斑龜較為常見。新北市北海岸地區背山面海,自然生態資源豐富,淺山丘陵及河岸溼地等都是柴棺龜最佳繁殖環境。林務署2019年1月已公告柴棺龜由二級保育類,調升為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謝弘斌說,陸生烏龜行動緩慢,在馬路上容易被車輛撞到,去年度接獲民眾通報烏龜救援案件高達182件。因此在路上看到烏龜,要立即減速或停車,讓烏龜安全通過,如果烏龜在馬路上有危險時,可協助將烏龜移至安全樹叢中,如發現烏龜已有受傷,可通知動保處到場救援及醫療。石門消防分隊隊員蕭子齊說,當時救援這2隻烏龜時,只覺得牠們和一般的烏龜不一樣,沒想到竟是瀕臨滅絕的柴棺龜,所以很慶幸能幫助牠們脫險。動保處呼籲,台灣柴棺龜為一級保育類原生龜,在生態保育中具有維護自然平衡及生物多樣性的重要功能,提醒民眾謹守「自然生態法則」,不餵食、不干擾、不接觸,避免破壞生態平衡。民眾如發現野生動物受困,請立即通報動保處派員救援。
大膽獼猴闖入住家!與幼童僅隔一個柵欄 母擔心:要怎麼辦
一名母親日前在網路上PO出自家的監視器畫面,指出某天有2隻兩隻獼猴闖入住家客廳,似乎在尋找食物,而當時她的小孩獨自一人待在客廳。所幸後來獼猴並未對小孩做出攻擊行為,找完吃的東西後就離去,讓該母親感到相當驚險,詢問網友們「獼猴闖進屋內怎麼辦?」一名母親日前在《爆料公社》中發出一段監視器畫面,表示某天她在廁所幫小孩洗澡時,留著另一位孩童自己待在客廳。沒想到,此時居然有獼猴,從二樓自己開紗窗闖入,並大搖大擺的在客廳尋找食物,找到東西之後便離開家中。該名母親指出,當時小孩自己待在客廳,且手上還握有點心,讓她感到相當驚險,直呼「我實在不敢想.....」而她也透露,後來她去詢問解方後「某協會請我自己去聯繫某大學跟廠商接洽,要自費安裝防猴紗窗」因此她便到網路上求助網友們「想知道獼猴闖進屋內怎麼辦?」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種趕走沒用,下次還是一樣進去。監視器畫面刪掉,自行處理,端上桌吧,除非您認為動保法比小孩重要」、「只能說,千萬千萬千千萬萬不能傷到動物,否則,自行查閱以前相關案件」、「已經不是保育類了,不過卡一個動保法很麻煩,不可隨便殺。」、「獼猴如果有任何『疑』似會傷害到小孩或家人的動作,那牠們是不是保育類動物,似乎也不是很重要了」。
認祖龜宗!流浪3年靠網路力量平安回家
台東市日前有隻約5公斤的台灣斑龜沿著水溝散步,民眾趕緊交由南王里長彭靖佳處理,彭透過臉書發文呼籲飼主認領。女飼主透過龜甲上的凹痕讓牠「認祖龜宗」,由於烏龜身型明顯長大許多,飼主直呼「流浪3年不見,怎麼長得那麼大了?」台東縣府農業處呼籲妥善照顧動物,棄養恐觸動物保護法。台東市南王里一隻台灣斑龜走失3年變成大龜,女飼主看到里長貼出協尋文出面認領。(圖/南王里長彭靖佳提供/中國時報蔡旻妤台東傳真)南王里民發現1隻大斑龜從水溝爬出後,沿著水溝在馬路上悠哉逛大街,民眾很擔心牠若被行經車輛輾壓,恐造成烏龜死傷,也怕危害行車安全,因此交給里長協助處理。「再」獲烏龜的彭靖佳坦言當下相當煩惱,原來上次里民曾交給他1隻象龜,這次則是會游水的斑龜,雖然並非外來種,但他仍是一樣頭大,苦思不知該如何飼養、還是應該野放,「怎麼里內一直抓到烏龜?」他便透過個人臉書發文協尋,「有沒有人的烏龜走丟了?」所幸網路協尋力量大,不久後一名自稱是飼主的婦人前往認領,女飼主及公司同仁一見到「小龜」都指著龜甲大喊「沒錯!就是這個凹痕,小龜回來了!」能和愛龜團圓,眾人相當開心,不過仔細端詳後卻表示,怎麼走失3年重逢就長大不少,難道流浪時的伙食比家裡還好?更有人拿出過往照片指出,以前只比雙手掌併攏略大一些,如今得用雙手才能抓起,且還頗有分量!愛好動物人士指出,斑龜生活區域與人類高度重疊,因此面臨路殺、棲地消失及破碎化、水泥建物阻擋等困境,民眾若行經斑龜出沒熱點路段,應減速讓行。農業處呼籲飼主勿棄養動物,違者依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此外,大雨後不少野生動物被沖離原棲息地,大部分的野生動物行動敏捷,能迅速找到回家的路;烏龜行動緩慢,往往在回家途中就被熱心民眾撿拾,民眾若發現保育類烏龜,可通報1999。
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羌仔虎」現蹤!黃喉貂出沒保力溪 創最南分布紀錄
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與嘉義大學老師邱郁文團隊合作,自2020年起透過保力溪森川里海環境生態自然資源調查與監測,最近記錄到黃喉貂出沒身影,眾人驚呼,這將是目前台灣現有資料庫中,最南端的影像分布紀錄。台灣林地面積占陸域面積50%以上,國有林事業區面積約占林地面積的87%,透過法規畫設的自然保護區涵蓋19.2%,串聯起中央山脈生態保育軸帶,除涵養水分、穩固國土外,同時維護生物多樣性使森林物種受益。鑒於國有林外的淺山丘陵、平原到海岸地區是人類居住生活的主要區域,也是近6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所,為此,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2018年開始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藉由中央山脈與海岸生態系的連結,營造友善生態環境的廊道,保全里山與里海生物與文化多樣性。近期監測團隊意外在保力溪森川里海環境生態自然資源調查與監測中,記錄到黃喉貂出沒,黃喉貂又名「羌仔虎」,可以獵捕比牠大好幾倍的山羌,多半成群結隊共同獵捕。團隊表示,確實除了發現黃喉貂影像外,調查位點也是山羌頻繁出沒的地方,2物種出現的關聯性還有待進一步研究與分析。由於保力溪及鄰近里海地區是恆春半島重要的海岸林保育軸帶,除了有陸蟹分布,也是淺山物種的棲地。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呼籲,民眾如有途經保力溪中、上游路區段,從事遊憩活動時,能落實無痕山林、垃圾不落地、避免餵食野生動物、不選擇使用動力交通工具破壞溪床,以友善環境行動,共同維護陸域及水域生態系統。
水泥萬獸塚2/貓頭鷹也逃不過!廢棄蓄水池成奪命陷阱 石虎跌入只能等死
台中山區一處廢棄蓄水池被生態愛好者蟲蟲(化名)發現至少13隻動物的屍體,而這並非個案,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都曾被發現跌落廢棄蓄水池中,更有4隻貓頭鷹喪生同個蓄水桶內,倘若沒有被及時發現,只能在水泥空間中受困而亡,蟲蟲建議登山客將樹木或大石頭丟進池內,為動物們留下逃生通道。據了解,台灣山區有許多果園,園主往往會興建蓄水池方便灌溉,但果園荒廢後,多數經營者離開前並不會將蓄水池填平或敲毀,因此成為動物奪命陷阱。這些蓄水池往往以水泥建構而成,由於壁面光滑,動物跌入後無處下腳,動輒1至2公尺的深度讓牠們無法跳躍離開,最終只能在恐懼和飢餓中被曝曬而亡,連珍貴的保育類動物都無法倖免。根據調查,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石虎跌落廢棄蓄水池的案例,當中「最幸運」的石虎被救出時只剩1.7公斤,較正常體重少了將近一半,送往特生中心治療後恢復健康,但多數石虎被發現時往往已無力回天,更有石虎的四肢出現脫皮情況,疑似是試圖逃離卻屢次失敗留下的傷痕,讓救援單位無比心痛。石虎也是廢棄蓄水池的受害者之一,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跌落案件,其中僅1隻被幸運救起,剩下的石虎都成為水泥墳墓的犧牲者。(圖/翻攝石虎保育大使阿虎加油臉書)蟲蟲提到,他前年曾在廢棄蓄水池中發現保育類的台灣野山羊屍體,而該水池內側池壁離地約2公尺,壁面上滿是清晰刮痕,比對羊腳後,確認是擅長跳躍和攀爬的野山羊在臨終前嘗試逃離,仍在一次次的跌落中含恨離世。廢棄蓄水池對動物造成的傷害不僅限於陸域動物,連能飛翔的貓頭鷹都無法逃離魔掌。蟲蟲表示,他曾在一個蓄水桶中發現4隻貓頭鷹屍體,該蓄水桶空間狹小,貓頭鷹往往是為覓食而俯衝進入,卻因無法展翅而難以離開,最終成為犧牲者。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不斷發生,蟲蟲呼籲登山客若在山林間發現這類生態陷阱,可將附近的倒木、大石頭推入水池,堆出一條逃生坡道,好為這些珍貴的生命留下活路。保育類台灣野山羊擅長攀爬和跳躍,但牠跌進蓄水池後照樣無法逃出生天,池壁上更留下讓人心痛的清晰刮痕。(圖/翻攝小鵂鶹生態工作室臉書)至於果園經營者未撤除水池致野生動物誤入而死亡,是否有違法問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私人農作場域原灌溉用蓄水池因久未使用或無人巡視,進而造成野生動物不慎掉落或受困其中,因原建造之設施使用目的係為灌溉農作蓄水之用,而非為獵捕野生動物,因此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此類容易造成野生動物受困之設施如排水溝、集水井、靜水池與高聳的擋土牆等,該署已透過運用木(竹)材、棉繩網、石材等簡易的材料,於既有構造物增設生態友善設施,讓不慎落入的野生動物能自行脫困,也呼籲各類廢棄農園果園共同合作搭建人與野生動物友好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