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力推保險法修法 百億保險資金將可「造橋鋪路」
要引導保險資金在國內「造橋鋪路」,造福鄉里的保險法修正案23日在財委會完成初審,但其中事關保險業可取得公建事業100%董監席次的條款,則保留送院會黨團協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若本會期能過關,預估可有上百億元的保險資金,可投資國內污水處理廠、車站周邊開發及太陽能電廠等。有立委質疑這次保險法修正廣開公建董事大門,未來將不易控管,主張保留保險法146-5條的條正案送黨團協商。其餘保險法修正條文則都已無異議、完成初審,金管會仍希望在立法院本會期過關,2021年上半年新制就可上路,讓保險資金能儘速投資公建,所以會加強與立委溝通,爭取同意。黃天牧表示,146-5條原本限制保險業投資公建取得董事席次不得逾三分之一,這次則是讓保險業有彈性擁有更多董監席次,因投資公共建設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是非公開發行,與一般上市櫃公司有所謂經營權問題不一樣,且保險業選擇的標的也要有自償性、投資期限較長,導引保險資金留在國內投資公共建設也符合社會期待。為降低外界對保險資金介入企業經營權疑慮,黃天牧強調,會有雙重把關,第一是各政府機關會決定哪些公建項目可開放保險資金投資;第二是金管會將建立好的管理機制,保險業投資公建會採逐案審查,所有投資流程都要符合金管會相關規定。他強調,這次開放「是雙贏的策略」,尤其目前政府財政不是那麼理想的情況下,導入保險資金投入公建是「極佳的選擇」。近年壽險業投資專案運用與公共建設金額黃天牧在回應立委質詢時表示,若146-5條通過,估計可有上百億元保險資金可投資國內公建,只是初期金額不會馬上顯現,保險業會去尋找投資期間較長、具有自償收益,可以符合保險資金成本的標的,同時也要看各部會、地方政府要開放哪些項目讓保險業投資。黃天牧指出,保險業可能投資的公建項目前三名,一是各地方污水處理廠,因為可收取污水處理費;二是高鐵車站等周邊土地開發,可收取租金;三是太陽能電廠,可收取售電費用。
替15歲以下小朋友投保 若不幸身故家屬可部分領回身故保險金
立法院即將在五月底休會,立院院會不可免俗的開始法案大清倉,僅昨天就一路開會到深夜,三讀通過20項法案,其中的保險法修正,保障十五歲以下的身故保險金,以為家人替往生者辦理喪事之用。現行現行保險法規定,死亡給付約定必須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才有效力,未滿十五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只能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帳戶價值,防止父母幫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的道德風險。不過2018年台鐵普悠瑪號發生重大事故,十八人罹難,其中五人在十五歲以下,但受保險法限制,往生者親屬無法領取身故保險金,導致喪葬費用都無法得到補貼。民進黨立委因此提案修法,三讀後的保險法明訂,未來未滿十五歲被保險人身故,可請領不超過遺產稅中喪葬費用扣除額半數,約61.5萬元以內的限額喪葬費用。立院昨日同時三讀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改造槍刑責比照制式槍械,凡會致人於死,持有者都以較重刑度論處;為遏阻改造槍枝氾濫,也將「操作槍」納「模擬槍」管制範疇,違法製造、販賣足以造成殺傷者,最高可罰250萬元。此外,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手槍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但為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益,三讀條文將原住民自製獵槍的主要組成零件、彈藥納入除罪範圍,另訂法律管理。立院昨日同時三讀公務員懲戒案件審理法修正案,未來公懲會改名為「懲戒法院」,案件審理機制改採一級二審制,過去遭移送懲戒公務員以提前退休或遭資遣規避,修法後明訂處分生效或審理結束前,不得去職,以避免提前退休請領退休金。修法後的公務員懲戒案件審理,改以公開審理為原則,僅在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聲請不公開並經許可時,懲戒法庭始得不公開審理。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過去在台大醫院任內都曾因案被移送公懲會,均未公開審理,未來這類案件可能都要開庭審理。
15歲以下兒童可有壽險保障? 立院初審上限61.5萬元
15歲以下兒童該不該有壽險保障?立法院財委會11日初審通過保險法107條修正案,依金管會建議的版本,即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若投保壽險保單,除了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必須要滿15歲才生效力。也就是說,若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不幸身故,保單最多就是給付喪葬費用,且此金額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目前是123萬元的50%,即61.5萬元。舉例而言,若現在有爸媽替剛出生的小孩投保壽險,保額100萬元,但若小朋友不幸在3歲就身故,則保單只能給付61.5萬元,但若小孩滿15歲,則死亡給付就回復到100萬元。現行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若身故,保單就是退還所繳保費加計利息,立委劉櫂豪等人提案修保險法107條,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應予給付」,即是如太魯閣號出軌造成多名未滿15歲兒童不幸身故,或空難造成小朋友罹難,這種非人為造成的身故,應給付小朋友全額的保額,以免不公平。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不可抗力因素很難界定,若又有不肖人士以交通意外造成小朋友身故,屆時又會有人說要修保險法,限制小朋友保額,避免有道德風險。因此金管會提出對案條文,即給予未滿15歲不幸身故的被保險人喪葬費用,會比退還已繳保費加計利息好一些,至少有61.5萬元的保障。保險局表示,這必須等保險法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新推出的保單才適用,現在已投保的兒童保單,若是退還保費加計利息者,在未來新法上路後,仍是依保單條款,只能退還保費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