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惡保母引公憤 中華人權協會6聲明: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
台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化名)經兒福聯盟轉介給1對劉姓保母姊妹照顧,不料竟遭2人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燒黑,全身體無完膚休克慘死,引起社會公憤。對此,中華人權協會今(18日)發表6點聲明表達立場,呼籲檢方嚴查、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一、本會對於幼兒剴剴遭無良褓姆凌虐多日死亡乙事,深感悲慟,本會請求承辦檢察官一定要嚴查,絕不可漏掉任何一個可能涉案的兇手,且應就施虐者每次、每類型的虐待方式,分別以數罪加以追訴,並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二、虐殺幼兒者,毫無人性可言,請法院莫再以可教化為理由,為渠等脫罪或減免刑責,否則便是幫兇,便是鼓勵更多惡人仿效,台灣人民會徹底喪失對司法的信任。三、每思及那幼小飢餓且無助的身軀,竟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裡,飽受成人都無法承受的虐待,全身體無完膚,本會成員心中除了悲泣,更有無止盡的憤怒,在台灣發生如此慘絕人寰的兒虐事件,已是一種國恥!試問執政當局,本會多次呼籲的社會安全網,怎麼越補越大洞?蔡英文總統上任的承諾呢?民眾不見中央有何積極作為,反而是不斷地卸責給地方政府,就連衛福部赴立法院的虐兒案報告,都可以輕描淡寫地處理,無怪乎社會安全網永遠只有口號!四、政府既然認為少子女化是嚴重的國安危機, 如今連一個幼兒都無法保護,這是何等諷刺!特別是衛福部還深怕扛責,寧願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也不願意多思考補救方案,一個毫無依靠的小小孩,都能在中央設計的保護機制下,被凌虐致死,這麼無能怠惰,遇事只會卸責的政府,如何要年輕人生養子女?五、每一個兒童都是國家的寶貝,請政府要把資源真正花在小孩身上,任何有風險疑慮的孩子,兒福機構與政府應該投入更多心力去呵護,既然預算充足,就不須過於吝嗇,可以聘請更多人力去關注小孩的安全健康。六、請執政黨多重視被害者與其家屬的人權,要有同理心,更不要只側重在保護犯罪者的人權,忽略受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下個月,司法院將進行死刑合憲性的審理,本會籲請大法官們應善體社會脈動、國民感情,平衡慎重處理,以維護司法尊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假面慈善家」背3條通 性侵傳播妹這原因判免刑
被稱為「假面慈善家」的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陳男,因性侵、侵占、毒品等罪遭通緝,去年3月在摩鐵開毒趴被警方逮捕歸案,但同年9月被發現陳屍在神崗。他被控3年多前在桃園一家汽車旅館房內性侵一名傳播妹得逞,1年前又對另1人乘機性交得逞,遭檢方起訴性侵,但因陳男死亡,法官依法判決本案不受理。判決書指出,2020年5月1日凌晨,陳男找傳播妹在桃園某汽車旅館房內歡唱,未料他色心大起想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傳播妹不答應,陳男竟霸王硬上弓,強制性交得逞。2022年5月3日,陳男故技重施,在汽車旅館灌醉傳播妹後乘機性交得逞,女方驚醒並將他推開報警。據了解,陳男有吸毒等多項前科,以「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名義四處利用弱勢募款、侵吞財產。2019年他替新竹關西1名張姓少年募款葬父,2天就募集到619萬元,但他卻私吞310萬,被依《業務侵占罪嫌》判刑3年。2023年3月新竹警方大掃黑,在一間汽車旅館壓制逮捕形跡鬼祟的陳男,現場查扣11包毒品咖啡包。陳男當時因《妨害性自主》、《侵占》、《毒品》遭通緝,訊後被移送歸案。不過,同年9月24日,陳男被發現陳屍神崗光復路高鐵橋下。桃園地院同年12月26日判決性侵案公訴不受理,理由是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打臉曾格爾假哭 正宮曝開庭內幕!還原「父女對話」:整場戲的高潮
「登山女神」曾格爾爆出勾搭已婚富商陳坤保泡湯開房,被「時尚公關女王」岳啟儒提告。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19日開庭,面對媒體,曾格爾痛哭,強調絕沒有和陳男發生不當關係。對此,岳啟儒打臉,直指曾格爾是假哭,「說謊對詐騙來說是家常便飯,明白他們父女本質是騙子,就能了解所有為什麼。」岳啟儒在臉書指出,看著曾格爾假哭、說謊,而曾格爾的律師也跟著配合這場鬧劇,自己實在是哭笑不得,原來她捲入了一場爛戲,非常後悔今年3月一審開庭時的仁慈,答應對方不公開審理,所以大家不知道整場戲的高潮。岳啟儒透露,曾格爾的父親曾國良在庭上說謊,指曾格爾當晚有回家,12時5分進門,法官問「隔天早上曾格爾有出門嗎」,曾國良回「我早上6時就出門去游泳了,所以我不知道」,接著她的律師質疑曾國良這樣是違反當時的防疫法「居隔必須一人一戶,當天你們不可能住一起」,結果曾國良惱羞成怒大抓狂,不停地罵「你這個爛律師」,激動到被法官制止。法官再重新詢問,曾國良改口看到曾格爾進門打了招呼便開車回苗栗。岳啟儒的律師問,「所以你半夜開車回苗栗,一早再開回台北6時去游泳?」曾國良回答,「對。」岳啟儒表示,開完庭出來,曾國良就接受媒體採訪指控她仙人跳,這才知道這對父女恥度如此無下限,「這偽證劇碼被我告進刑事,所以他們當然要上訴民事,以免刑事也起訴、判刑就要去吃牢飯,說謊對詐騙來說是家常便飯,明白他們父女本質是騙子,就能了解所有為什麼,辛苦我的律師了。」文末,岳啟儒標註「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爸爸做偽證女兒教唆偽證」。
瑪莎拉蒂小開張敦量痛毆男大生 700萬和解破局!再延押2個月
台中市2021年間發生瑪莎拉蒂3惡煞痛毆大學生案,震驚社會,小開張敦量因行車擦撞細故率2友人痛毆宋姓大學生,導致他重傷命危。案發後張男羈押至今1年9個月餘,是目前唯一羈押的被告,一審張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名判刑9年,上月再度聲請交保,且張父提出賠償700萬元希望與大學生和解,但仍破局。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男有逃亡等疑慮,裁定從本月23日起再度羈押2個月。回顧案情,前年11月間張男駕駛瑪莎拉蒂載著2友人李男和陳男,途中卻和宋男發生行車糾紛,張男等3人當場氣炸,威逼恐嚇宋男等人下車,張男不但反覆毆打、掌摑、腳踹宋男,還起殺意多次大力猛踹頭部要害。宋男傷勢嚴重,送醫一度命危,經救治後撿回一命但四肢功能嚴重受損,連寫字都有困難。一審判決,法官認為張男「目無法紀、手段兇殘、惡性與犯行都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強制罪》2罪各判1年、10月,應執行9年;李男應執行4年8月;陳男則是應執行4年8月,目前上訴中。案發後,主嫌張男隨即被羈押至今,李男、陳男已於去年交保,張男辯護律師聲請交保,理由包括沒有逃亡之虞、也沒有逃亡事實,張父也提出700萬元賠償金,但仍未與宋生家屬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張男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名,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張男犯罪嫌疑確屬重大,其所觸犯的殺人未遂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這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張男逃匿規避審判與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法官認為,張男交保或責付等,都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能順利進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裁定從本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
17歲男持衝鋒槍掃射當鋪 律師曝幫派愛找青少年「2原因」
板橋20日早上一名17歲少年持衝鋒槍對一家當鋪掃射,開了4、50槍,嚇壞一旁的民眾,而槍手犯案後坐小黃到警局自首。對此,律師林智群分析,幫派喜歡找青少年有2個原因。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說,侯市長才剛去新加坡就出事,槍手在大白天開那麼多槍,中間換彈夾也很冷靜,沒傷到其他一旁民眾,「開完槍之後直接上原來的計程車到派出所投案,果不其然是少年。」林智群表示,幫派最愛培養青少年,因為他們很容易滿足,只要買車、手錶等,給點東西就可以了,「發生事情時,少年犯處理程序也跟一般人不一樣,不能羈押,只能收容,14-18歲得減刑一次,投案也可以爭取減刑,如果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的罪,法院還可以審酌免刑,根本就是完美的免洗筷。」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我以為大律要稱讚英雄出少年」、「老大通常都提前出國才有不在場證明,電影都這樣演」、「而且,剛剛好17歲」、「怎看都不像未成年」、「生育率太低對於黑幫也是種生存危機」。也有網友說「我之前就是在收容中心教這些收容的青少年。他們很多都社會化太久了,很不容易導正,為了不讓這些組織聯繫到這些好不容易脫離的孩子,中心需要有很多的資源跟人力。孩子很多都食髓知味,只看重物質的享受就誤入歧途。」
兒子錄影逼問85歲老母家產 她因「揮落手機」挨告!連檢察官都求情
台南一對母子因家族財產問題起爭執,期間兒子一邊持手機錄影,一邊質問85歲老母親。過程中母親因不耐煩伸手將兒子的手機撥掉,導致螢幕龜裂。沒想到兒子竟為此怒告母親家暴毀損,民事部分求償92萬元。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兒子借題發揮,求償金額遠超出手機價值,因此本月12日判決免刑。根據判決書,張姓男子去年5月19日在家門口與老母親爭執,並拿出手機一邊錄影,一邊逼問對方有關家族財產分配之事。期間老婦人因不堪其擾,伸手揮落兒子手機,造成其螢幕保護貼及螢幕龜裂損壞。對此,兒子竟向警局報案,並提告自己的媽媽家暴毀損,最後老婦人被移送法辦。不過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也在庭上請法官審酌本案起因是兒子為了財產而持手機朝自己母親不斷錄影,而且一般人遭他人錄影時通常都會感到不快、抗拒,因此建議對被告從輕量處。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考量被告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自陳不識字、目前與女兒同住,兼衡兒子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且請求損害賠償金額高達誇張的92萬元,這與手機螢幕損毀之價值差距過大,可見對其母親是以本案借題發揮,混入家產權益之爭執。法官審理後指出,本案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案發時已年滿80歲,雖得依刑法第18條第3項減輕其刑,然斟酌上述情況,情節輕微,顯可憫恕,縱使減輕其刑,仍嫌過重,因此本月12日依刑法第61條第1款前段規定判決免刑,全案仍可上訴。
狠心母不想照顧罕病女 竟將她「活活胖死」慘躺床身亡
天下真無不是的父母?英國16歲少女凱莉亞(Kaylea)因患有罕見先天疾病「脊柱裂」失去自理能力,未料她父母疑似不堪長期照護與企圖避免刑責,竟刻意把凱莉亞養到病態肥胖,導致她因肥胖與併發症死亡。而凱莉亞的母親直到最近才承認利用「胖死」方式謀害女兒。綜合外媒報導,威爾斯波伊斯郡 (Powys)救護單位在2020年10月10日接獲凱莉亞父母報案,表示女兒陳屍家中床上。但檢警越調查這樁罕病兒命案,越覺得少女父母涉有重嫌,最後認為女孩父母在同年3月至10月期間,利用不健康飲食導致少女病態肥胖,且未讓女孩有足夠運動和提供整潔居住環境,存在嚴重過失殺人及漠視女兒因肥胖導致死亡。檢方指出,凱莉亞生前除患有脊柱裂、腦積水外,還有因病態肥胖引發的多項併發症,以及大面積潰瘍、感染與發炎,最後因上述「非自然引起」的疾病死亡,認為少女父母未盡到照護殘疾女兒責任,還在「可預見情況下允許」女兒走向死亡。凱莉亞現年39歲母親莎拉(Sarah Lloyd-Jones)在近日一改過去說詞,當庭承認自己「誤殺」女兒,與存在可預見女兒會有因肥胖導致的死亡風險,卻漠視死亡發生;44歲父親阿倫(Alun Titford)則繼續否認指控。對此,法官當庭讚揚莎拉,表示會在明年宣判其丈夫的刑期後確定她的刑責,隨後裁定將她保釋。
謝和弦不符規定「遭中選會踢出名單」原因曝 本尊「揭未來3個新動向」
歌手謝和弦日前宣布將參選台北市中正及萬華區議員,他不僅遷戶籍,還將頭髮染回黑色以表決心。不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資格,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不符合規定者共7人,謝和弦就包括在其中,原因是他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臺灣高等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對此,《ETtoday星光雲》報導指出,謝和弦老婆陳緗妮回應,「我們這邊會提出訴願書,是執法流程日期上有一些出入,我們這邊會提交資料說明。」謝和弦稍早也回應,坦言心情受到打擊,不過當初想要引起大眾關注的議題現在已經成功引發討論,覺得很幸福;他也提出自己未來的3個新動向,他表示會向中選會提出訴願,因為案子在10月14日就執行完畢,選舉日當天仍有有資格參選;若訴願失敗也將直接投入2024的立委選舉,另外也表示,先前他的支持者的政治獻金,也將全數開放退款。中選會今公布直轄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受理登記計745人,符合規定者742人,不符合規定者3人,分述如下:(一)臺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5選舉區謝和弦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於111年6月23日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395號判決確定,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依111年9月6日臺灣高等檢察署刑案紀錄簡覆表,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二)新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吳建智為平地原住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年滿23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依上開規定,吳員得行使選舉權及得登記為候選人之選舉區為新北市第12選舉區(新北市之平地原住民),吳員申請登記為新北市第4選舉區(蘆洲區、三重區)議員候選人,核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未符,應不准予登記。(三)臺中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王朝坤因共同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交付財物罪,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案雖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惟108年10月23日上訴駁回,並判決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08年10月23日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另外,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受理登記計941人,符合規定者937人,不符合規定者4人,分述如下:(一)新竹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8選舉區劉珈愷因投票行賄罪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3百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1年,案於91年5月31日判決,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二)彰化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5選舉區洪本成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以90年偵字第5315號起訴,92年8月27日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860號判決免刑確定。免刑判決仍屬有罪判決,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三)南投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2選舉區涂恩平因違反律師法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審簡字第48號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11年5月2日宣判,且於同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四)宜蘭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4選舉區吳紹文因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案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案經上訴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而於111年8月2日上訴駁回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選舉登記前起訴 林姿妙:很明顯是政治追殺
檢廉在今年1月13日大動作搜索宜蘭縣長官邸等處所後,歷經7個多月,宜蘭地檢署昨偵結起訴縣長林姿妙等15人,林姿妙所涉犯4案,其中2案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檢方請求法院將林姿妙母女從重量刑。林姿妙強調,對方掌握選舉節奏,趕在選舉登記前起訴她,很明顯是政治追殺,她一生清清白白,選民會用選票還她公道。中選會將在下周一(8月29日)至下周五(9月2日),受理縣市長候選人登記。林姿妙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宜蘭縣長、爭取連任,她說,預計在9月1日上午9時登記參選縣長,為公平正義、為宜蘭而戰。林姿妙所犯法條有偽造文書、洗錢,及《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是遭起訴的15人中,所犯法條最多者。15位被告中,有10位是公務員,當中康立和、盧天龍、黃志良、吳朝琴4人為縣府一級局處首長。另有5名非公務員,包括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檢方查出,前縣議員劉石純與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的妻子,均為羅東鎮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的所有權人之一,1558地號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須繳納112萬餘元土地增值稅。但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核發農業使用證明。2019年8月間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拒絕配合解除列管,林姿妙與林羿伶指示吳朝琴協助。吳朝琴遂召開跨局處會議,以達成免徵土增稅的目的,受邀與會的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農業處長康立和、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等人也因此全都成為被告。陳正勳在吳朝琴的指導下,向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取得土石流向證明書。劉石純向林姿妙尋求免徵土增稅時,還向林詢問是否續借98地號作為競選總部,允諾無償出借,而這筆土地正是林姿妙在2018年參選縣長時的總部。因為吳朝琴的供詞,檢方發現,2018年縣長選舉後,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與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核准延長使用臨時性建築物,使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免拆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的競總經費,省下約240萬元經費。檢方能突破案情原因之一,是吳朝琴供稱「98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違反延長使用案,吳因此獲檢方向法院求處免刑。檢方痛斥林姿妙為一縣之長,為繼續使用98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圖利被告免繳土地增值稅,還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林羿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建請從重量刑。
公款私用、偽造文書!扁珍貪1億國務機要費竟可一筆勾消
台灣最大的貪汙醜聞,扁珍拿走1億多元國務機要費,這些錢部分以假發票挪為扁家的私人開銷,就算如同扁所說的「公支出超過了因公收入」,也有偽造文書的犯行,但民進黨卻以執政優勢修法除罪,一筆勾消所有的刑責,令人驚訝與失望。前總統陳水扁今年4月7日以「爆料」方式,公開21項機密外交的支出項目,強調自己沒有貪汙,隔月民進黨立委就用絕對多數席次的優勢,修法將國務機要費「溯及」除罪,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涉刑事責任則不罰。國務機要費被詐領1億415萬多元,修法除罪後,法院判決非貪汙犯行所得的財物,扁珍、陳致中夫妻被訴就洗錢犯行,也都不罰、判決免訴,因已不是犯罪所得也不用沒收。但當年的「機密費」除公用,還有餘額供扁家人私人開銷,公用款項私用後的剩餘款比較多時,吳淑珍還指示拿去玉山官邸,「機密費」充裕的情況下,扁珍還蒐集他人發票來報領「非機密費」,做為祕密外交用,這種不合理且偽造文書的行為,都因修法全部免責。民主法治須建立在公平的基準點上,扁珍等人蒐集發票,將公款私用再冠上「公用」需求名義,這樣的行為完全免刑責,對於奉公守法、戰戰兢兢,怕漏報數百元公款,擔心被法辦的公務員來說,情何以堪。民進黨全黨為救阿扁一人,強行通過修法,讓因國務機要費成為貪汙總統的扁,獲免訴判決,但保外就醫中的扁,另有隱匿國家機密案及洗錢案,及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等四大案因停審未結案,這些舊案,難道只能以拖待變,持續停擺嗎?執政黨或許為了選舉考量,為特定的人士特赦,以修法免除刑事究責,但法律的天秤不該說改就改、說變就變,更不能為了政治考量轉彎,否則台灣司法正義無法伸張,台灣的民主法治將繼續向下沉淪。
撞死機車騎士怕沒錢賠 單親中殘父兩度帶罕病兒輕生
高雄市48歲高姓男子領有中度殘障手冊,因騎機車不慎將人撞死,家境貧困的他擔憂牢獄之災與沉重賠償,因此萌生死意;19歲、罹患罕病的兒子得知父親想輕生,也不願意獨活,父子倆二度輕生皆幸運獲救。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加工自殺未遂罪判高男6月徒刑,但因刑法規定「謀為同死」而加工自殺者免刑,讓他不用再接受法律制裁。判決內文指,2020年3月16日中午時分,高男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路口時,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與林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林男頭部撞擊地面顱內出血,宣告不治,高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月,因擔心坐牢孩子沒人顧,又無力支付高額賠償金,高男因而萌生輕生之意,與兒子商量後決定共赴黃泉。高姓父子第一次服藥輕生,結果2人雙雙甦醒;第二次持水果刀自戕,結果又奇蹟般恢復意識,經送醫急救幸運撿回一命,醫院社工也通知警方介入。高雄地院審理,高男坦承犯行,法官同情父子倆的家境與遭遇,加上檢察官也幫忙求情,因此依加工自殺罪判高男徒刑6月,但免刑,可上訴。
撞死人沒錢賠…單親爸「帶罕病獨子二度輕生」 法官這原因判免刑責
高雄一名單親爸因車禍撞死人遭判刑,擔心入獄後罹患罕見疾病的獨子無人照顧,與無法支付賠償金的他,在兒子的同意下,於去年10月兩度與獨子一起自殺,直到最後一次嘗試失敗,才放棄輕生念頭並打119求救。法官斟酌案情後,判被起訴「加工自殺未遂罪」的單親爸免刑。判決書指出,該名單親爸高姓男子,於2020年騎車撞死另名騎士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本案於今年3月改判7月確定),讓他同時面臨病子無人照顧與無法負擔賠償金的困境,並因此產生輕生念頭。高男兒子得知父親想法後,也表示「不願獨活」,要與爸爸一起離開。兩人於2021年10月在家中服藥自殺,而高男隔天醒來、發現失敗後,又以水果刀割頸自殘,並持刀與再次表態要與父親離開的兒子同歸於盡;高男昏迷4天醒來後,見到兒子尚有氣息,便打119求救,最終兩人都撿回一命。高雄地院審理高男的加工自殺未遂罪時,考量高男長期獨養病子,其子得知父親自殺想法後要求爸爸帶他走,再考量高男行為時之背景,認為「其情堪憫」,無再課以刑責必要,就連檢察官起訴時也替他求情,法官最終依〈刑法〉第275條第4項規定之謀為同死而犯加工自殺罪者,免除高男刑責。謀為同死,係指彼此皆有自殺意圖,且一起做出輕生行為,在該情況下,儘管有加工自殺之動作,但會因為此都有輕生意圖而得免除刑罰。
長照壓力釀殺人悲歌 法官含淚判刑籲修法
不忍親人長期遭受病痛折磨,而親手結束其生命,這樣的社會悲劇讓法官審理時也感同深受,不過礙於《刑法》規定,2年以下才能宣告緩刑,殺人罪減刑到2年半的最輕刑度,無法獲得緩刑,法官也只能含淚判入獄,政府應妥速修法,解決這種刑罰困境。曾經審理過類似殺人案的法官指出,日本1947年修正《刑法》將緩刑的適用,從宣告刑2年提高至3年,2013年又增訂刑之一部緩刑制度,可只就宣告刑之一部分服刑,剩餘刑宣告緩刑,但反觀台灣目前對《刑法》緩刑規定,並沒有隨著社會的轉變,適時進行修法,相關法令仍有修法空間。近年來,台灣社會一再因長照問題,發生多起殺人案,加害人不堪親人長期遭受病痛折磨,選擇以親手結束對方生命,這對於加害人而言,不啻於背負著一生的痛楚,但無論他們的境遇如何情堪憫恕,一旦判刑確定就須入監執行。長照悲劇殺人案的加害人,都只是平常老百姓,沒有受到司改團體及政府高官們的關注,無法獲得赦免刑罰,這樣的司法現況,只是讓悲痛的法庭審理過程及結果,一再地循環而無法解決,問題依舊、傷痛仍在。緩刑制度可讓部分情堪憫恕的加害人,不必因結束親人生命背負悲痛外,還再受牢獄折磨,法界認為,司法機關對於現行的緩刑規定有通盤檢視的必要,藉由修法解決問題,否則長照悲劇依舊,司法困境只能不斷的惡循環。
屏東男患思覺失調犯超商挖眼案 依重傷害遭判5年
去年9月間,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超商震驚社會的「挖眼案」,其中牽涉潘姓女店員遭挖眼及早餐店范姓婦人被持刀砍傷案,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的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且已進行29次相關心理諮商,屏縣府表示將持續輔導。去年挖眼案發生後,引起一片輿論譁然,高樹新南村民群情激憤,甚至組團到縣府衛生局外陳情,籲請別再讓楊男回到村落;得知判決結果後,地方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5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高樹鄉新南村當地村民指,挖眼案發生後不久,被害人潘姓女店員出院就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感到害怕的傷心地。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楊姓嫌犯去年9月間因不滿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楊男犯下挖眼案前,同年6月也曾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范姓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人才保住性命,沒想到楊嫌經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到社區又犯下挖眼案,引起社會恐慌及討論。屏東地檢署偵辦此案時,對楊男兩次犯行個別進行精神鑑定,專業醫師均判定楊男雖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能力受到影響,但在兩次犯罪當下,仍可自我辨識行為違法,並不符合刑法19條所列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要件,不構成刑法上可免刑或減輕其刑的要件。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今立院闖關三讀
立法院院會今天審查關係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藍綠恐再度上演衝突,綠營靠人數優勢預計可順利三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是藍綠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修法也是彰顯轉型正義。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呼籲,疫情期間不該在此時強行通過,且國務機要費不該比照特別費。蔡易餘等16名綠委提案「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要在條文增列「機要費」3字,此舉關係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月審查修正草案,藍綠爆發肢體衝突,儘管在野強烈反對,民進黨仍憑人數優勢,把草案強勢送出委員會。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一樣的,1949年以「特別費」科目編列,作為總統行使憲法職權之用,1952年擴及到5院院長、地方首長等,國民黨之前修法特別費已除罪化,超過6000名公務員都能用特別費,前總統馬英九也已解套,卻獨漏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他說,2008年11月11日陳水扁被戴上手銬,步出特偵組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大喊「政治迫害」,這對陳水扁、民進黨而言是奇恥大辱,這段歷史需要被平反,基於憲法平等原則,國民黨無須逢扁必反。曾銘宗指出,正值疫情高峰,民進黨想要趁亂通過,時機點不合宜;而國務機要費和特支費法律性質不一樣,基本上是完全不同,不能比照。他強調,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有超過1億元是檢調認定不法使用,且只有陳有這種狀況,不能比照特支費除罪化,基於時間點、法律性質以及檢調認定不法,呼籲民進黨不能在此時強行通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則痛批,修法就是為一個人修法,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就是陳水扁除罪化,且特赦是免刑不免罪,蔡英文總統有種就用總統職權「大赦」,或民進黨乾脆修赦免法,讓國家元首涉及貪汙案服刑若干年後可免除所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