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種情況可放「低溫假」、天氣太熱有「高溫假」嗎? 6大QA一次看
霸王級寒流來襲,中央氣象署指出,今(22日)至週三(24日)受寒流影響,各地天氣非常寒冷,有10度以下氣溫發生的機率。目前陽明山國小已決議,寒假國小課後照顧班、幼兒園課後留園放「低溫假」,明(23日)與週三停課2天。針對何種情況能放低溫假?由誰決定放假?《CTWANT》為此也整理出6大QA供民眾參考。何種情況可以放「低溫假」?根據相關法規條文,只有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屬於停班課範圍,低溫、高溫並無列入,除非因為天氣太寒冷導致災害,縣市首長就可考量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學校也可視狀況決定停班停課。地方政府是否能自行評估?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影響,地方政府可以依照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北市教育局也表示,22日白天起寒流南下且持續降溫,請各級學校首長掌握天氣資訊,並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及第9條第3項:「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辦理,若決定停班停課,要報教育局備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20日指出,之前105年1月也是有一波強烈寒流來,所以在針對陽明山上的山區學校,也請學校評估當時寒假期間有一些課程或活動,如果有狀況就請校長依據既有的天然災害停班停課作業辦法,跟教育局報備之後,就會停止上班、上課,「所以這一次一樣,我們就循例辦理,我們都有相關的作業辦法」。另外,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表示請教育局針對各學校狀況評估,以學生安全為最大考量。上班族能放「低溫假」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不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在寒流期間要多關心勞工,就能少一點災害,且要留意勞工保暖措施及身體狀況,若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另外,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且勞工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戶外工作沒低溫假怎麼辦?2021年,職安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對於戶外作業的勞工,雇主應留意低溫特報,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採取必要應變措施,如穿戴保暖衣物或防護具、實施工作調配等、建立伙伴互助系統、實施低氣溫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及規劃人員身體狀況不適之緊急處置等適當措施,若未依規定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罰15萬元罰鍰。夏天炎熱有「高溫假」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3年邀請醫療、法律專家學者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其他機關開會後獲共識,因高溫難以明確定義,政府機關現階段不適合以法制化方式規範高溫停班停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去年(2023年)在立法院受訪時也解釋,高溫假在國外非常少見,連美國都未訂相關規範,因此會再搜集更多資料做比對,同時也呼籲,雇主應做好預防熱危害之措施。戶外工作是否也應比照室內工作訂有高溫作業標準?鄒子廉表示,室內高溫作業規範是規範室內有鍋爐、火爐、高爐等產生熱源的場所;戶外高溫作業部分,勞動部在設置規則有明確規定「戶外高溫作業相關防範措施」,要求雇主提供遮陽、熱危害評估等管理措施。他強調,戶外也有高溫作業安全指引,可要求事業單位做改善,外界或有誤解,我國早有規範、也有法效性。鄒子廉進一步說明,在炎熱夏季,勞動部同時啟動高溫戶外作業專案檢查,若查到違反缺失,就通知改善;不予改善者,可罰3~15萬元;而若勞工在外從事工作發生中暑或熱疾病,而產生職業疾病,就直接罰3到15萬元。
才剛宣布放颱風假 妹子秒收店長私訊「哪一天補班」...她不敢吭聲全吞了
颱風「海葵」挾狂風暴雨登台,包括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等14縣市周一(4日)宣布停班課,就有一名女網友發文抱怨,她所在的地區當天剛好放颱風假,沒想到竟被店長要求「擇日補班」,讓她無奈直呼,「放颱風假根本沒意義!」該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9月4日當天因為政府宣布停班課,因此她也賺到一天颱風假,沒想到還沒放到颱風假,就收到店長傳訊詢問,「妳想補班哪一天?」礙於她還是新手菜鳥不敢出聲反抗,只能默默接受。「第一次遇到放颱風假還需要補班!」原PO認為,老闆的做法是在變相剝奪員工休假權益,讓她忍不住苦嘆,「提前讓我休假,之後再讓我補上班,這樣的話放颱風假根本沒意義。」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那就是扣掉明天的薪水,颱風假是無薪假」、「我們公司是給我們選要無薪假還是補班,或是用特休去休」、「如果不敢說什麼也只能這樣,不能接受的話就再考慮適不適合囉...」、「正常來說是給員工選,但你們公司可能只是想說這樣不用扣1天薪水,是一個自以為貼心的做法。」事實上,據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指出,勞工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另勞工若應雇主要求到班,除了當日工資照給外,應給付勞工加班費,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等協助。
新人「戶籍在高雄」要請颱風假 主管怒喊誇張:公司在台北
海葵颱風襲台,今日全台有14縣市停班停課,一名網友在PTT上表示,今早接到一名入職沒多久的新人打電話告知要請颱風假,還要求不得扣全勤獎金,因為「戶籍在高雄」,但「公司明明在台北」,讓他聽了超傻眼,直呼誇張。文章在短時間也引起網友兩派熱議。原PO於PTT八卦板已「戶籍在高雄,台北上班自己放颱風假」為題發文,表示今早到公司收到新人請假訊息,對方理由是「因戶籍設在高雄,今日高雄放一天颱風假,所以要跟著放假」,讓他傻眼連喊兩次「但公司在台北啊!」對方還以颱風假不支薪為由,要求不得扣全勤獎金,讓主管氣喊「現在人怎麼這麼誇張啊?」貼文曝光後,網友也分成兩派,有人震驚表示,「請他提出在高雄居住通勤的證明」、「颱風假何時在看戶籍地了」、「他如果能證明自己每天台北高雄通勤,就給放啊」。另外也有網友力挺新人,提出不一樣的看法「是看居住地啦,只是說大概是假日就回高雄,不想回來上班吧」、「法律規定,她可請假,你可不支薪」、「主管這樣就氣? 不爽就直接資遣啊,什麼爛公司」、「人家台北高雄通勤不行嗎」。對此勞動部指出,颱風來襲時,如果有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可基於安全考量可選擇不出勤,針對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另外,勞動部也強調,雇主如果沒有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相關規定,都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加班只能當做功德?勞動部曝5大爭議 加班未滿1小時也要給錢
雇主使勞工加班,就應該依法給付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也就是俗稱的加班費,但勞動部指出,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勞動部也說明五大常見加班費違法態樣,呼籲雇主應留意,以免觸法。第一、公司可以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嗎?勞動部指出,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後,原則上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始得依同法第32條之1規定實施補休,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僅能換取補休。第二、公司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加班費勞動部提醒,工資非以本(底)薪為限,凡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給與,均屬「工資」之範疇。勞雇雙方所約定符合工資定義之各該正常工作時間內的給付,例如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等,於核計加班費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均應列入計算。第三、雇主規定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勞動部說明,雇主給付勞工工資應計算至分鐘為止,至工作未滿1小時之時間,仍可換算為小時後,再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加班費(例如:加班20分鐘,換算為20/60小時計給加班費)。第四、雇主計算加班費時以1.33或1.66計給勞動部強調,有關加班費之乘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須視延長工作時間之時數,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或2/3以上,雇主若逕自將小數點後第3位以下之部分予以捨去計算,一定會少算,因而會違反法令所定基準,雇主不可不慎。第五、雇主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勞動部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及休息日之期日由勞雇雙方約定。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其加班費應依同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加給;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亦同。惟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誤以為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並無休息日加班費標準之適用,應特別留意,以免觸法。勞動部補充說明,為方便民眾及事業單位試算加班費金額,已設有「加班費試算系統」(網址:https://labweb.mol.gov.tw/),歡迎多加利用。勞動部也提醒,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先別罵善政 北北基宜停班課 桃園人仍有機會放假
卡努颱風進逼台灣北部來勢洶洶,但原先講好的「北北基桃」同步討論放颱風假與否,卻因為桃園市風雨預判未達放假標準,因此與北北基三縣市「脫鉤」,不能放颱風假,也讓部分網友狂罵桃園市長張善政「政見跳票」「明天你騎車到台北看看」。勞動部則指出,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颱風發生時,如因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縣市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換言之,以卡努颱風來襲為例,如果桃園民眾上班的地點在北北基、或者上班途中需要經過北北基,勞工因此未能出勤,雇主不能視為曠職、遲到,甚至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它的假,或者擇日補行上班,更別說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勞工的處份。簡單的說,當北北基放颱風假,位於北北基的公司雖不上班,但該公司住在桃園的勞工,在桃園市沒放颱風假下,只要符合勞動法規規定,仍有理由不上班。至於勞資協商之下的特殊情況(如北市部分娛樂場所仍有營業),則必需符合勞基法以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處理,雇主仍不得違法。
卡努來襲北北基宜停班「WFH能放?」 這票人無緣颱風假心死…勞動部給答案
中颱「卡努」持續逼近台灣,氣象局已針對北部4縣市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而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及宜蘭縣今(2日)晚間已宣布明日停班停課。對於勞工可否放颱風假的標準,勞動部指出,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任一縣市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勞動部說明,遇上颱風等天然災害時,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同時不得視員工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也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勞動部指出,無論颱風假當天為「工作日」或「休息日」,勞工的假勤都應比照《天然災害應對法》處理;若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及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違者可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另外,有網友在PTT發文,「颱風來了只能待在家裡躲風雨,哪裡都去不了,商店也會休息,沒什麼地方可以去。如果放颱風假,該做的事還是得做,放完假事情會更多,大家想放颱風假嗎?」貼文曝光後,不少苦主留言「颱風假對我們完全沒好處,要遠端上班」、「颱風假對我們遠端族無緣啦」、「居家辦公,謝謝指教」。針對居家上班是否能放颱風假,勞動部曾給出答案,若工作的性質為可採居家工作形式,則在是否採取居家上班前,勞雇雙方應就提早約定,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若原有的工作不因颱風受影響,雇主應照發工資,但如果仍受颱風影響,導致無法履行勞務,雇主也不得給予勞工任何不利的處分。勞動部提醒,若因營運性質,勞工仍需要在颱風停班日工作,雇方除了應照給當日工資,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且應提供交通工具、補貼,或其他相關協助。
宣布停班應停止外送 違者業者最高罰10萬
杜蘇芮颱風逼近台灣,氣象局預估暴風圈有機會涵蓋全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若宣布停止上班,外送平台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若違反規定,將依「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過去颱風來襲民眾不想出門,手機點餐後不久後就會有專人把餐點送上門,相當方便,外送需求相當大,但外送員的人身安全更重要,不少民眾就曾在網路呼籲颱風天請不要叫外送。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各行業有外勤作業工作者,應採安全防護措施,維護颱風天外勤人員工作安全,限縮外勤區域或以汽車、計程車為外勤交通工具及提供適當個人防護具,並由雇主或主管以書面指派,保存紀錄備查。勞動局指出,外送業者於颱風期間,應重新考量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外送作業風險合理派單,並提供必要防護措施,若北市宣布停止上班時,外送平台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若違反規定,市府將依「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颱風期間出勤工資如何計算,高寶華指出,依現行勞動部公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上下班所經過地區,宣布停止辦公而無法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要註記颱風停班,事後不得強迫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雇或其他不利行為。
勞工放颱風假標準為何? 勞動部:這三地停班勞工即可不出勤
中度颱風杜蘇芮持續逼近台灣中,預計最快24日晚上會發布海上警報,25日早上發布陸上警報。對於勞工可否放颱風假的標準,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同時不得視員工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也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勞動部指出,無論颱風假當天為「工作日」或「休息日」,勞工的假勤都應比照《天然災害應對法》處理。勞動部也提醒,若工作的性質為可採居家工作形式,則在是否採取居家上班前,勞雇雙方應就提早約定,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若原有的工作不因颱風受影響,雇主應照發工資,但如果仍受颱風影響,導致無法履行勞務,雇主也不得給予勞工任何不利的處分。此外若因營運性質,勞工仍需要在颱風停班日工作,雇方除了應照給當日工資,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且應提供交通工具、補貼,或其他相關協助。勞動部也強調,若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及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若雇主沒有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實施,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則可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動部也在官網已設「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情內容可至專頁查詢。
外公33年前薪資條曝光 網見「全勤獎金」驚呆:會忘記請假怎麼寫
一名網友近日分享阿公在民國79年1月收到的薪資袋,可以看到基本薪資為3萬4880元,且還有加上春節獎金7萬7790元、全勤獎金1萬1298元等,該月可領到12萬5千多元,在那個年代這樣的薪水相當高,讓不少網友看到後忍不住感嘆「我們這一代到底是怎樣?」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他PO出外公保存了33年的薪資條,從照片可以看到時間寫著民國79年1月,各類細項分別有基本薪金為3萬4880元、交通費480、伙食費1100、加班費2700、獎金720、國定假工資1620、春節獎金7萬7790、全勤獎金1萬1298、例假到工1150;代扣項目為固定所得稅520、非固定所得稅5345、勞保費256、福利金174、服裝賠款58、會費150,實際可領到金額為12萬5235元。原PO看到後不禁感嘆「在那個年代這樣真的好多喔!」同時也補充說明外公當時是從事機場機坪組,而PO出薪資條並非要戰薪水高低,且這筆薪資也有加春節獎金,薪水高不高見仁見智。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全勤就11000!?」、「我們這一代到底是怎樣」、「請問重新投胎只會投胎到未來嗎?還是有辦法投胎到過去呢?」、「全勤11000…我大概會忘記請假兩個字怎麼寫」、「我爸都說我們這代很辛苦,他20歲出社會一個月就3萬了,到現在還是3萬,但所有物價都是翻倍以上」。
慘劇/渡輪超載船長嗆「要死繼續坐」…硬頭皮開出港預言成真 目擊者還原經過
高雄民營渡輪「高中六號」50年前發生翻覆意外,造成25名妙齡女子葬身海底,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據悉,當時船隻嚴重超載,原本限乘20人的舢舨船,竟擠滿70多人;目擊者透露,船長也知道超載有危險,出發前曾向女孩喊話「你們要死的就繼續坐著,要活的就趕快上岸!」不料竟一語成讖。目擊者回憶,當時女孩們因為擔心遲到錯失全勤獎金,全都一窩蜂擠上船,隨即和船長發生口角,後者生氣地說「拜託你們好心一點,這船真的無法載這麼多人!你們要死的就繼續坐著,要活的就趕快上岸!」無奈船長好說歹說,還是無法把乘客請下船,最後只好抱著僥倖的心態,硬著頭皮開船。「二十五淑女墓」原址。(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高中六號」駛離港口幾百公尺後,就有乘客大喊「進水了!」接著船隻便在海中央翻覆;船難發生後,岸邊不少渡輪立即加入救人行列,警消隨後也趕抵現場救援,然而當時船上擠滿乘客,即便有人僥倖逃生,身在船艙裡的女孩根本來不及反應,就這樣跟著船一起沉入冰冷大海,導致25人不幸喪命。昔日台灣民間信仰中,認為單身未嫁女性不能列入自家的祖墳與祖先牌位,一般都會採「冥婚」或是「設廟立祠」等方式讓其有所依歸。高雄市政府與家屬及地方仕紳協調後,決定將罹難者合葬於中興里與中和里之間,稱為「二十五淑女墓」,後因興建高雄港第四貨櫃儲運中心,再遷葬至旗津國中附近,並改名為「勞動女性紀念公園」。
挑戰年薪破百萬 王品調薪再招500人
喜迎解封商機,王品集團下半年營收連5個月正成長,11月營收更首破12億元大關,屢傳捷報的關鍵,在於優秀的同仁做後盾。董事長陳正輝在疫情期間堅持不裁員,2023年更將「人才」做為集團發展重要策略,祭出更具競爭力的薪資招募人才,計時人員調薪包含全勤最低190元起,正職起薪含全勤調升為33,000元起,每月除了底薪還有獎金,搭配「一年最多調薪三次」新制,晉升調薪、3月績效調薪、9月的年中調薪,有機會挑戰年薪百萬。王品集團明年啟動調薪,正職起薪含全勤最低33K起,底薪加制度獎金,同仁有機會挑戰年薪百萬。(圖/王品集團提供) 2023年,王品集團的計時人員調幅5%-12%,時薪含全勤津貼最低190元起,各品牌可依區域行情、品牌屬性向上調整,如「The Wang」鎖定專業餐飲人才,時薪含全勤210元起跳,若通過侍肉、侍酒、管家等5項技能考核,最高時薪上看235元。鍋物品牌青花驕、和牛涮、尬鍋,加全勤獎金、夜間津貼,時薪最高可領240元。第一季釋出500名正職職缺,以鍋類及鐵板燒品牌儲備幹部為主,若通過培訓考核月薪上看6萬。(圖/王品集團提供) 正職底薪加全勤調升至33K起,門店同仁每月還有「門店達成獎金」的分紅。基本月薪、每月門店達成獎金、年終獎金、特別獎金相加,年薪破百萬的店長、主廚比比皆是。2022年王品集團的主廚年平均4.7個月獎金,加上年終及特別獎金,最多領到29個月薪資。店長全年平均可達到5.8個月獎金,有店長最高領到24個月,加計薪資等於年薪36個月,年薪逼近200萬元。 王品集團因應多品牌展店需求,2023年在台灣目標新增50家店,第一季釋出500名正職職缺,其中以鍋類及鐵板燒品牌為主,鍋物品牌全年預計招募170名儲備店長、主廚及內外場儲備幹部,起薪4萬元起,培訓12個月、通過考核,有機會挑戰一年加薪一萬,月薪資突破6萬。鐵板燒品牌開出儲備主廚及鐵板燒師傅等160名職缺,歷經一年半培訓、考核通過,月薪上看6.5萬,希望招攬有經驗的店長及餐飲業幹部加入王品集團。提供優渥薪資、正職同仁年享4天季休,也鼓勵同仁勇於創新成長,實踐一起吃飯就是最好的事。(圖/王品集團提供) 完善的培訓機制、優於業界平均的薪酬獎金制,王品集團致力打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以連鎖業奧斯卡「傑出店長選拔」為例,過去23年,王品集團囊括38個獎座,是餐飲業的最大贏家,2022年共11位店長獲獎,其中「藝奇」店經理劉宜芳及「石二鍋」店經理胡益銓突破重圍,當選傑出店長。劉宜芳大學畢業後,就加入王品集團,2020年晉升店經理,她認為在王品只要努力付出,都有回報,充分培訓、完善的薪獎激勵、透明的升遷制度,讓她願意一待就是11年,也如願抱回生涯最高榮譽。 王品集團提供多品牌、多樣職缺及優質勞動條件,連3年獲北市府「菁業獎」肯定,今年在「銀髮就博會」成功媒合69歲李鈞祥到「來滋烤鴨」擔任正職,經同仁熱心協助,現已能5分鐘內完成片鴨,成廚務得力助手。今年集團中高齡任用人數成長約60%,樹立友善職場新典範,高齡或年輕夥伴都可安心工作。王品集團自1993年創立,打破傳統餐飲業「玻璃天花板」造就餐飲新貴,除了優渥薪資待遇、正職同仁年享4天季休、培訓計畫助職涯大躍進,也鼓勵同仁勇於創新,實踐一起吃飯就是最好的事。藝奇店經理劉宜芳.石二鍋店經理胡益銓當選2022年傑出店長,王品完善培訓制度助攻職涯大躍進。圖/王品集團提供)
國道1號汐止段邊坡二度坍方 全線搶通恐得等10天
塞到爆!國道1號汐止段邊坡2日晚間二度坍方,高公局緊急封閉五堵入口跟五堵至汐止主線搶修,以今早6時搶通一個車道為目標,但全線通車恐還要10天。昨早車流湧入新北市汐止市區,民眾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彷彿大型停車場,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派數百名員警與交通人員疏導,也盼高公局加速修復。國道1號汐止路段連續兩天邊坡坍方,地方政府提醒民眾使用替代道路,車流仍多轉移至汐止市區,許多趕上班民眾從早上7時塞到9時才離開車陣,有人直接請假,直呼昨是汐止「交通最黑暗的一天」。由於全線搶通還要10天,台鐵局3日宣布,即日起至11日每天加開下行1133次、上行1144次基隆往返樹林2列區間車。高公局建議基隆及汐止地區改道3路線包括基隆、八堵地區車輛欲往國3,可由基金交流道駛入或直接行駛台62快速道路接瑪東系統駛入。地區車輛多利用台5甲往汐止、新台五交流道再進入國道,國1南向往汐止、南港方向車輛,提前於五堵交流道駛出利用台5甲。勞動部表示,國道走山事故屬天然災害所致,勞工因此延遲到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雇或其他不利處分。侯友宜昨指出,派出數百名人員執勤,並延長主要幹道綠燈秒數,也拜託高公局盡快把土石崩落清理完畢,及早解決基隆南下的交通疏導。至於國道客運,若4日上午6時前國1號能夠搶通,基隆各國道客運業者將恢復正常路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