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想自由花錢「兼差風俗店按摩」 才賺2.5萬就被抓…下場出爐
為了錢下海!日本有一名30多歲男性消防員因為沉迷賭博,私自在非法的風俗店工作,為女性顧客提供精油按摩,賺了11萬日元(約2.5萬新台幣),為了招攬客人,工作期間還會持續與客人線上聊天,沒想到錢還沒賺夠,就被匿名檢舉,下場也曝光了。根據《Yahoo!JAPAN》、《NHK》報導,這名消防員在鳥栖市、三養基郡地區工作,明知道公務員兼職工作是違法的,卻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於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間,接受無店面的風俗店工作,在佐賀縣、福岡縣和熊本縣的酒店替不同的女性顧客提供精油按摩。至於女性顧客不需要什麼條件,他全盤接受,而且為了增加「回客率」,甚至工作時也會和客戶傳訊聊天。消防員為女性顧客按摩服務,賺了11萬日元。(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據了解,消防員總共進行了10次按摩服務,賺得11萬日元的收入,直到3月14日一封匿名檢舉送到消防隊,指控該名消防員從事性產業工作,「消防部門的員工是否在兼職性產業,這允許嗎?」在與當事人確認後,本人供認不諱,坦承想要隨心所欲花錢,因為他把賺來的錢都拿來賭博,用在彈珠台等娛樂開銷。對此,鳥栖暨三養基地區消防協會對該名消防員做出處分,要求停職1個月,而他的4名主管因指導監督不力,被記警告懲戒。消防隊長下田表示,他很遺憾背叛了居民的信任,未來會確保所有員工的嚴格紀律與徹底服務,來挽回民眾的信任。
交警兼職球評「被判違法」:損害政府名譽 石明謹提6點反擊:不後悔
萬華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石明謹曾多次在電視講評足球比賽,去年被檢舉兼職次數多,依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送辦。懲戒法院認定違法,判石明謹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元。對此,石明謹發出6點聲明,強調不會對過去所做的事感到後悔。懲戒法院指出,石明謹自1997年7月1日起擔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為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未經服務機關許可,自2011年起至2018年間,擔任電視足球賽事評論員,共出席190次,受領車馬費283萬3850元。除此之外,自2019年1月10日起,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每次出席單場會議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約1100元,迄至今年5月18日止已出席5次,共領取5400元,違反公務員除依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業務之規定。石明謹提6點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石明謹)懲戒法院認定,石明謹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前段、第14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上述違法行為,雖屬非執行職務之行為,惟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自有懲戒之必要,因此判石明謹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元。針對判決結果,石明謹回應,懲戒法院只看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書面報告,沒有開庭,沒有當面聽取他的說明,也沒有傳喚任何證人,因此會依法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8年轉播190次,平均一年大概約23次,扣掉世界盃或奧運期間較為密集的轉播,一年其實就10幾至20次,且他並沒有領固定薪資,是一場比賽後才領車馬費,但卻被認定是「經常性」、「持續性」的職務。石明謹表示,在中華足協擔任無給職的紀律委員,而且還不是足協的常設組織,2年半總共開會5次,領了5400元;他嘆,「這樣也算違法兼職,我應該也算是史無前例的可憐血汗兼職了。」針對懲戒法院提到,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對此石明謹指出,這點他不認同,因為他對自己有足夠的自信,不管是對於他處理案件的當事人,或是整個政府的信譽,相信「石明謹」3個字拿出來,都不會污辱到公務員,也不會損害政府信譽。他自認,過去20年所做的事情,對於公務員形象是正面提升,所以被懲戒,自己不會對過去所做的事感到後悔。至於判決結果是否會影響心情,石明謹說,「請大家放心,不會的,先不說判決確定之前,都是無罪的,說真的就算判決確定,這也不是什麼罪,我會繼續做我該做的事,在台灣能搞體育的,不會這麼容易被干擾。」他也提及,「將近10年好像拿了200多萬,其實都花光了,我花在足球上面的錢,比我得到的要多很多,我不是在邀功,而是對我自己的評價,至少我覺得我沒有愧對台灣的足壇朋友,拿得並不心虛。」
處理車禍涉嫌偽造文書 球評警察不起訴
因兼職足球球評遭警方移送公懲會究責的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因今年初處理處理一場交通事故時,被控故意劃錯現場圖、剪接行車記錄器,包庇吳姓公車司機,涉嫌偽造文書、滅證。台北地檢署認石員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員及吳男。44歲的石員因熱愛足球運動,曾任足球教練、創辦足球雜誌,常上電視節目擔任球評,遭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公務員兼職規定。警方認為,石8年間兼職收入達200多萬,且近1年來有14件車禍事故公文延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究責。檢警調查,今年1月11日傍晚6時,林姓機車騎士行經萬大路、民和街口,撞上公車右側,摔車導致頸椎脊髓損傷、左手擦傷。林提告吳姓公車司機及石明謹、謝姓交警涉犯過失傷害等罪。檢方依鑑定結果,認定吳男無過失,不起訴吳男、石員、謝員3人確定。但林男日後再指控石員變造剪接行車記錄器、劃錯現場圖寬度,且他沒有和解意思,石還自行填寫「息事案件」存參。但檢方勘驗認為,行車記錄器未經變造,至於A3「息事案件」是因林妻有到場同意和解,依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石、吳2人。
樂生療養院護理長兼董事 陳時中移送公懲判申誡
樂生療養院鄭姓護理長因擔任民間公司董事,遭衛福部部長陳時中移送懲戒,公懲會認為雖然鄭女辯稱未支薪,也未參與公司經營,但她的行為將導致民眾認為公務員之紀律鬆散及未能專心執行公務,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將她判決申誡。衛福部移送書指出,鄭女從2007年3月1日起任職樂生療養院,2010年兼任護理長職務迄今,因院方配合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作業辦理查核,發現鄭女在去年4月26日起擔任車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經訪談後,她在今年1月9日已解任董事。樂生療養院因審酌鄭女擔車業公司董事是因家族因素,未實際參與經營且未支領報酬,與其護理師兼護理長職務未有角色衝突或影響工作之虞,且業已完成解任登記,情節輕微、無須停職,報由衛福部移送公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