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拒親嘴遭毆 她失手刺死嫖客…法院認「防衛過當」判刑4年
大陸一名失足婦女在拒絕男子「親嘴」要求後,被持續毆打,後在鄰居勸說下,男方離開出租屋,之後踢了女子一腳並揚言要「弄死」她,女子一氣之下持水果刀將他刺死,事後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一判決,判決認為該女子屬於防衛過當,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和討論。《瀟湘晨報》報導,41歲的蒙某是廣西人,案發前租住在重慶沙坪壩區。據她供述,2023年10月20日14時許,她在某巷子等業務,一名男子路過並問價。雙方談好後,她帶男子到出租房,2人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因她不同意男子提出的親嘴等要求,男子動手扇她耳光和用拳頭打她的頭,持續了3、4分鐘。蒙某稱,有鄰居敲門並勸說後,男子走出了出租屋,但隨後又衝進屋說要弄死她,並一腳將她踢倒在地,於是她抓起旁邊的水果刀,在男子衝過來打她時,從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隨後,男子將刀拔出,還想捅她,但馬上就沒了力氣,後來就不動了。庭審中,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蒙某刑事責任。同時,蒙某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對此,蒙某認罪認罰,並表示會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庭審中,蒙某辯護人認為,其防衛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即使認定防衛過當,因她在事發後積極補救等,也可免予刑事處罰。法院認為,案發時,蒙某的人身權利受到了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為制止該不法侵害,保衛自己人身權利,她以水果刀捅刺反擊鄭某,具有防衛性質,但不構成特殊防衛。同時,不法侵害尚未達到嚴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在此情況之下,蒙某選擇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鄭某要害部位,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據此,今年3月13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通緝犯想出國!用合成照申請身分證及護照 竟成功出境11次
一名28歲范姓男子因為有案在身被通緝,但又很想出國玩,竟與林姓友人商量後,將2人容貌相似之處,合成證件照,之後范男便拿林男戶口名簿去假裝申請補發身分證件,再拿身分證去申請護照,成功出國11次。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范男竟為躲避自身刑事責任,擅自以他人名義申領身分證、護照,最終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冒用身分而提出護照申請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4個月及5個月。根據判決書指出,28歲范男因為有案在身,卻又想要出國,於是要求林姓友人幫忙,2人便在2018年前往北市六家某間照相館拍攝證件照。之後,范男再請他人,合成一張與2人容貌相似的證件照。後來范男就拿著合成的照片及林姓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假冒自己是林姓友人,申請補發身分證。拿到身分證後,范男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林姓友人的名義及相關身分資料,填寫普通護照申請書,成功申辦林姓友人護照1本。之後范男就拿著假冒的護照,在2018年2018年7月7日、7月8日、10月17日,2019年1月30日、3月15日、5月26日、6月10日、6月14日、7月16日、8月21日、10月15日多次出國。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范男明知國民身分證及護照等證件均屬個人之重要身分表彰,亦涉及國家各主管機關對於領證人資格之管理,其竟為躲避自身刑事責任,擅自以他人名義申領上開證件,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對於國民身分證管理之正確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對於護照管理及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國民入出國管理之正確性。最終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冒用身分而提出護照申請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5個月。
自家蒜苗被壓扁 大媽氣炸撿磚頭「砸爛賓士車」結局竟贏慘了
大陸1名大媽因自家蒜苗被1輛價值不菲的賓士車給壓扁了,頓時怒不可遏,竟直接用磚頭狠砸名車。更讓人始料未及的是,老太太的暴力行為原本讓她陷入了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最後竟然贏了。警方通報近日出爐,公布了雙方達成的損失解決方案,老太太只須賠償一小部分,也沒有刑事責任,引發討論。綜合陸媒報導,劉大媽本月5日一如往常在自家的蒜苗地理忙活。突然間,1輛賓士轎車不聲不響地從田邊路過,壓扁了老太太數月辛苦種植的一大片蒜苗。大媽見狀當場氣炸,立即騎著電動車追了上去,接著二話不說攔住車輛,撿起路邊磚頭就開始狂砸,包括玻璃、後視鏡、引擎蓋等都給砸了個遍。車主王女被老太太的暴力行為嚇了一跳,趕緊報了警,隨後更帶著媒體記者前往現場,對大媽的行為指手畫腳,態度相當強硬,還讓人給賓士車做了維修評估,算下來少說也要人民幣3萬7433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王女當時的想法很簡單,認為「她把我的車砸了,當然該賠我啦!」事情過去幾天後,雙方似乎都有所冷靜。通過警方的調解,2人開始互相體諒對方的過錯。王女也意識到,要不是自己的車先壓扁了老太太的蒜苗,這一切也不會發生;而老太太雖然做法有些過火,但其實也只是一時衝動,並無太大惡意。經過幾番波折,雙方終於達成了和解。警方通報雖然沒透露具體賠償數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老太太只需賠付一小部分費用,就免去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對於她而言,這樣的結果可說是贏慘了。
2歲童將骰子放口中 父徒手暴打嗆「再亂吃拿刀砍」判罰3萬
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前年見孩子將骰子放入口中,竟以「不求人」、徒手暴打小孩,導致致左耳、大腿等有挫傷,還出言恫嚇「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日前基隆地院法官認定余男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該起家暴案是發生在2年前某日,因余男之孩童將骰子放入口中,被余男看見後,以「不求人」及徒手毆打,導致該童左耳後側、左頰與左大腿挫傷,余男還恫嚇說「下次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據了解,該童母親後來向警方報案,警方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余男坦承有以不求人、徒手打幼童,並有出言恫嚇幼童等行為,但辯稱他都是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與父親,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有關傷害、恐嚇行為,構成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但因為家暴法並無刑責,所以再依《刑法》之傷害罪、恐嚇危害全罪規定論罪科刑。同時,因被害人為未滿12歲兒童,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於余男聲稱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強調,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有明文,但其中規定的「必要範圍」內,是指父母應為合乎情理的適當管教,且應於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的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法官說,若對子女懲戒逾越必要範圍而以傷害身體,或危害生命之殘忍苛酷手段而濫用親權,則不只可成為停止親權的原因,且應負刑事責任。法官表示,被害幼童當時年僅2歲,縱使有不當行為,身為父親,應採取適當的教導方式,但余男以傷害身體、恫嚇方式管教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傷勢,使用的懲戒手段明顯過當,不具積極正面的教育意義,已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因此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可易服勞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花蓮天王星大樓「持續傾斜」釀1死 檢方急採樣「保證據」
花蓮昨(3)日上午發生7.2強震,劇烈搖晃導致許多房屋倒塌,全台災害頻傳,而花蓮市軒轅路上「天王星大樓」也遭殃,經歷強烈地震後開始嚴重傾斜,也造成32歲康姓女教師慘遭樑柱壓垮,不幸命喪其中。檢方預計今(4)日前往現場採樣,以利後續鑑定倒塌原因,確認是否涉及過失。花蓮天王星大樓遭強震侵襲而不幸倒塌,歷經將近12小時搶救後,最後一位康姓住戶遺體也於昨晚順利被拉出。搜救人員撤出後,該大樓目前仍持續傾斜中,讓當地住戶嚇破膽,縣政府也急忙運來消波塊與砂石來穩定基座,待檢方採證完畢後便會開始規劃拆除。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表示,天王星大樓倒塌造成人命傷亡,因為還有持續傾斜的狀況,必須在兼顧人員安全下,盡早保全證據,檢察官預計8時會同技師及建築專長的事務官到場採樣勘查。蔡勝浩也指出,檢方昨天已向建管科調閱建築資料,由專業技師判斷目前的建築結構,再決定採樣方式,鑑定倒塌原因,並清查建物歷年建管、檢查資料,以及有無增、改建部分,調查是否有建築或其他方面的過失,造成人員死亡,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芬蘭校園槍擊案!「12歲槍手」射倒同學釀1死2重傷 恐免擔刑責
芬蘭南部2日發生一起校園槍擊案,造成1死2重傷慘況,年僅12歲的槍手在警方獲報將其逮捕後,目前仍在釐清犯案動機。據了解,芬蘭刑責最低年齡為15歲,因此這位學生槍手恐不須被追究刑事責任。綜合外媒報導,芬蘭當地警方昨日獲報稱,在首都赫爾辛基北郊萬塔(Vantaa)的維托拉(Viertolan Koulu)中小學,上午驚傳槍擊案,造成3位同齡學生1死2重傷慘況。警方到現場後隨即呼籲民眾務必待在室內,勿隨意開門。據悉,警方在距離校園約50分鐘的路程逮捕到該名12歲槍手,且他所使用的槍枝有合法執照,因此不排除是親友所有。儘管悲劇已釀成,但因為芬蘭最低刑責的年齡為15歲,因此這位12歲槍手或許不須被追究刑事責任。該校負責人卡洛(Ilkka Kalo)說,根據芬蘭《基礎教育法》規定,最嚴厲的處分是將這名12歲槍手開除3個月,不過如果學生要被學校開除,必須徵求學生和監護人的意見。該所學校約有800名學生及90名教職人員,學校今(3)日正常上班課,不過上課時間將縮短,提早讓學生及教職員回家。事發後該校校長拉希拉(Sari Laasila)則表示,民眾已度過危險,但是拒絕進一步發表言論。芬蘭擁有560萬人口,且2010年就將槍支立法,對所有槍支許可證申請人進行了能力測試,而申請人的最低年齡也從18歲提高到20歲;並有超過150萬人支持證槍和約43萬持證人,打獵和打靶盛行。
藍委提民進黨2016年版國會改革法案 喊全民協尋柯建銘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羅智強、葉元之、廖偉翔今2日舉辦「協尋柯建銘,國會改革在等你!」記者會指出,「國會改革」在本屆國會改組後,成為具有跨黨派高度共識的重點法案,然而近期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一再用「毀憲亂政」試圖抵擋改革進程,呼籲柯建銘及民進黨立委,能夠回憶起2016年以前的民進黨主張,找回自己的初衷跟良心,全力來支持有助提升台灣民主進步的國會改革法案。羅智強表示,民進黨過去主張國會改革,連賴清德在2009年都曾連署提案,認為「依憲法法理,立委確實有職權需求,要求政府據實提供相關文件跟資料」,顯示「國會聽證調查權」的重要性。羅智強說,現任民進黨立委,除新科外,有84%的委員曾經提案或連署國會改革法案,希望綠委能鼓起勇氣,秉持初衷、找回良心,來勇敢反抗現在的柯建銘,大聲說出國會改革不是違憲亂政。羅智強更指出,柯建銘現在聲稱行政機關藐視國會或提供虛假資料最多只能科處罰鍰,但實際上過去包括林佳龍、蔡同榮都曾提案過需負刑事責任,可判徒刑的法案。羅智強認為,民進黨目前的反對言論,都是在抨擊過去的自己。自己跟葉元之、廖偉翔,已經共同提案民進黨2016年的法案版本,讓民進黨無法逃避,必須回應人民對國會改革的期盼,希望屆時在法案審查時,民進黨不要連自己的法案都反對。葉元之表示,民進黨現在不只是不支持,反而還拼命阻饒國會改革的進程,不斷用抹黑的方式,指支持國會改革是邪惡的一方,國民黨會發揮立法委員的職能,全力來達成國會改革,難道民進黨執政的情況下,一再以「秘密」為由,將所有不願意被民眾發現的事情,全部隱藏起來,難道這就是民進黨所希望看見的民主制度嗎?廖偉翔指出,現在的民進黨如同動漫角色「綠惡魔」,具有雙重人格,現在忘記當任在野黨時期的主張,還說當時只是為了政治攻防,面對國去主張完全是選擇性失憶,柯建銘說國會改革是過度擴張立法權,可是人民看到的卻是五權失衡,賴清德愛將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卻能全身而退,過去八年的國會完全淪為行政單位的附庸,失去監督制衡的能力,甚至出現官員不斷用實問虛答、裝傻說謊的情況,民進黨不能再沈迷在權力之中。
鄭爽欠4億違約金遭法院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 網友:財產轉移了?
中國流量女星鄭爽因為天價偷稅案以及與前男友的代孕棄養風波,遭中國官方全面封殺,導致拍攝的電視劇無法正常播出。而她與影視公司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也被法院強制執行違約金905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4億元)。此前,鄭爽因遲遲沒有履行違約金被限制出境,而4月1日又爆出法院認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應「終結執行程序」。消息一出,引起中國網友對鄭爽是否轉移財產的熱議。據中國媒體報導,據「企查查」APP顯示,近日鄭爽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1日新增執行裁定書。文書內容顯示,法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該案被執行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故無繼續執行的條件,應終結執行程序。鄭爽曾是中國流量影視女星,曾傳出單部戲片酬超過1.6億人民幣(約台幣7億元)。但在2021年初先後被揭「代孕棄養」及「陰陽合同、天價片酬」,遭中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封殺,她參與拍攝的電視劇《絕密者》、《翡翠戀人》及《只問今生戀滄溟》三劇都沒能播出。2023年9月,上海市松江區法院表示,鄭爽因其拍攝電視劇未能正常播出,被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起訴,要求退還服務費3050萬元人民幣及利息,並賠償6000萬元人民幣。12月,鄭爽被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9050萬元。12月21日,鄭爽因未履行9050萬案款被納入失信名單且限制出境。今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認定,「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該案被執行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故無繼續執行的條件,應終結執行程序」。但中國網友質疑,鄭爽一度以天價片酬著稱,單日片酬高達208萬人民幣,怎麼會「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因此有不少人質疑鄭爽是否存在「故意隱藏、轉移財產的可能性」。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表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後果很嚴重,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行為,法院可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手段和強制措施,構成拒執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鄭爽真的是故意隱藏財力,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13歲男孩殺害鄰居8歲女受審 為陸降刑責年齡首例
2022年9月25日,愛看《喜羊羊與灰太狼》的13歲男孩小劉(以下人名均為化名),涉嫌用殘忍方式將鄰居8歲女孩小悅殺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依2021年新修正的大陸《陸降刑責年齡首例》,核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2024年2月4日,小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甘肅通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3月20日起由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大陸《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14周歲降至12周歲。其中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專家表示,未成年人雖不適用死刑,但如果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大陸紅星新聞報導,被害人二伯,見過小悅遇害場景。甘肅定西通渭新景鄉一村莊的林地裡,孩子的褲子脫到腳踝處,腹部被劃開,身體多處刀傷。家屬透露,小悅死亡後,遺體被侮辱。小悅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後來父母離婚,她成了爺爺奶奶照顧的留守兒童,奶奶還有精神疾病。現場監控視訊顯示,案發當天中午11時53分左右,小悅爺爺飯後在房子一側曬農作物,小劉穿著一身深色衣服,先是站在小悅爺爺旁邊一會,然後走向小悅家大門。12時,小悅穿著一件粉色上衣,蹦蹦跳跳地往家門前的坡上跑去,小劉走在一邊拿著一根長條狀的東西在手中轉動,也跟了上去。1分鐘後,小悅的背影消失在樹林間。紅星新聞報導,小悅爺爺說,事發前2天,小劉兩度上門邀小悅玩,但小悅沒去。案發當天中午,他躺在床上休息了一會,仍不見娃娃,就立即四處串門尋找。小悅爺爺曾走到小劉家詢問,對方說不知道。當時小劉正在洗頭,小悅爺爺臨走前還關愛地拍了拍小劉的肩膀。小悅父親反覆看過家門口監控視訊。他記得,小悅先是和小劉在一塊空地上玩耍了一會就離開了監控區域,他還記得監控曾錄到小悅最後的聲音,「爸爸,爸爸」。大約下午2點鐘,監控拍到小劉神態自若地雙手揣著褲兜原路返回。午飯後,小悅二伯開車準備去地裡摘蘋果,路上又遇到背著書包回學校的小劉,就捎了他一段路。小劉上車後,二伯看到小劉全身暴汗,但當時並不是很熱。途中小劉很淡定地跟二伯夫婦還閒聊了幾句。小悅爺爺找不到娃娃,急了,讓親人、鄉親一起幫忙找。下午4點左右,小悅二伯也在電話通知後加入尋找。二伯記得,大約在下午四五點鐘,莊上的一個村民在家附近發現了小悅遺體,二伯連忙趕往現場。案發現場在小悅家林地裡,樹木密布,位於半山腰,一側就是剛剛載小劉上學路過的土馬路。紅星新聞報導,小劉玩伴小飛說,當地傳言,小劉回到鄉上後,還買了一瓶啤酒,一邊喝啤酒一邊在學校打籃球,直到上晚自習時,被警方帶走。案件相關資料顯示,案發前,小劉就準備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膠繩等作案工具預先放置小悅家林地內,之後又以邀請小悅玩為由將她騙到了林地。案發後,經鑒定小劉精神狀態正常,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小劉在羈押期間,無悔罪改過心理,對所犯錯誤持無所謂態度。案發後小悅父親從相關管道了解,小劉被母親打罵後、產生仇恨女性,殺女性洩氣的犯罪動機。小劉預謀殺人對象有自己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小悅。紅星新聞報導,小劉媽媽陳女士受訪40多分鐘裡,幾乎全程都在哭泣,說很抱歉,曾向受害者家屬下跪道歉並願意積極賠償。在陳女士眼中,小劉雖然發育到成人般高大,但仍愛看《喜羊羊與灰太狼》《熊出沒》等「幼稚」的動畫片。陳女士說,小劉案發前也曾遭到校園欺凌。在案發前不久,有學生把小劉叫到學校廁所,餵小劉吃大便,老師也曾處理過傷害小劉的學生。小劉的父母曾在鄉上開餐館,位置就在小悅房東開的門市旁。房東說,小劉平時看上去獨來獨往沒有什麼朋友,鄉裡確實傳聞小劉外號叫「餵大便」,因為他曾被同學餵過大便。新景鄉的學校位於半山腰上,上方是街道,下方則是一片茂密樹林。比小劉大幾歲的朋友小飛說,那片茂密的樹林是學生的約架地。小劉被餵大便的事小飛也知道,曾說被班上3個同學欺負,想讓小飛幫他。小飛記得,小劉很小時喜歡隨身攜帶刀具,還愛用父母的舊手機偷看色情錄影和解剖視訊。莊子裡很多村民印象中,小劉發育比普通娃娃要快一點,身高已超一米七,有時候喜歡用隨身攜帶的刀子破壞樹皮、樹葉。紅星新聞報導,很多受訪者都提到,小劉的父母愛吵架。陳女士也承認,她和丈夫、公婆經常因為家庭瑣事吵架,育兒觀念上雙方也不一樣。陳女士比較關注小劉的學習情況,但每次看到小劉寫作業不積極,就經常打罵教育娃娃,遭家裡其他家長反對。陳女士表示,小劉在讀小學低年級時成績還過得去,到了四年級後,成績變差,那時她曾外出打工一年多時間。到了初中,陳女士經常看到小劉身上、臉上帶著傷口回家。有一次上體育課,陳女士觀察小劉和另外一個學生單獨站在一起,她認為小劉是被集體孤立。有時,陳女士看見小劉回家時表情不太高興,問娃娃咋了,娃娃回答「好著呢」,什麼也不說。小飛也覺得,小劉在四五年級時變化很大,那時小劉就經常偷爸爸的菸和小飛一起抽。小飛曾撞見過小劉偷窺他的堂姊上廁所,等小劉堂姊上完出來小飛告知堂姊,堂姊也只是笑笑沒有說話。同村一個玩伴,還在案發前一年內,曾兩次看到小劉在廢棄的窯洞裡,將小悅的褲子脫掉。案發當天,小劉被警方帶走,陳女士後來從警方那邊才得知,小劉恨女性。陳女士認為娃娃不懂性,她也從未對娃娃進行性教育,根本不知道娃娃是否有騷擾其他女性的行為。小悅父親不知道女兒被脫褲子的事,他曾對小悅說過,她是女孩,如果有男的摸她的話,一定要告訴爸爸。不知道為什麼,娃娃從未說起過。「知道自己不會判死刑,所以面不改色。」小悅父親說,如果殺害小悅的人能判死刑,他寧願不要一分賠償,但在目前情況下,他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希望獲得民事賠償和政府的幫助。
民進黨團推國會改革法案 柯建銘:原則是絕不違憲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公布黨團版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括完備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強化幕僚單位提升專業量能、深化性平反對歧視、違反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涉犯罪得司法移送等8大面向;針對在野黨團主張的「調查權」,則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強調需符合「可調查」、「有限制」與「要保密」3個原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與立委鍾佳濱、范雲舉行記者會,公布黨團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涉及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包含8大重點:第一、完備同意權行使規定,針對憲法的人事同意權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針對法律者則須經出席立委2分之1同意。第二點、明定「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規定「調查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不得侵犯其他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且不得針對訴訟裁判確定前、訴願事件尚未確定前的處置與卷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且委員會與小組成員的保密義務,擴及至離職後、解密前之期間。第三點、逕付二讀的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以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第四個重點、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將秘密會議「禁止攝錄影」、「簽具保密切結書」等規定入法,且若洩密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該管檢察機關;第五、新增立法院「資通安全處」,由副秘書長擔任資通安全長。第六點、規定立法院法制局與預算中心得聘用具教育人員任用資格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資格者,以強化幕僚單位專業量能;第七點、立委涉嫌性騷擾,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得邀請具性別平權專業的學者專家進行調查;第八點、立委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若涉及刑事責任,應提報院會,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柯建銘說,國會改革五法是經過7次專家學者與黨內小組會議,以非常嚴肅的心情修改這些法案,是立院這個會期的重中之重,與藍白兩黨的毀憲不同,民進黨團版的原則是絕不違憲。
聯合國人權專家證實:以色列已犯下「種族滅絕罪」
聯合國巴勒斯坦被佔領土問題特別報告員、義大利國際律師和學者阿爾巴內塞(Francesca Albanese)26日表示,分析以色列襲擊加薩的行動和暴力模式後,他們得出結論,那就是以色列已經跨過了犯下「種族滅絕罪」的基本門檻,「初步證據表明,以色列存在有系統性地消滅巴勒斯坦人群體的意圖。」據UN News的報導,阿爾巴內塞26日在瑞士日內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提交報告並指出,以色列在5個月的軍事行動中徹底摧毀了加薩,「令人痛心的死亡人數,對倖存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並對加薩維持生活所需的每一個面向進行系統性的破壞——從醫院到學校,從住宅到耕地,還針對數十萬名兒童、孕婦和年輕母親進行傷害——初步證據已表明,以色列存在有系統性地消滅巴勒斯坦人群體的意圖。」自去年10月7日加薩戰爭爆發以來,以色列殺害了3萬2333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1萬3000多名兒童。(圖/達志/美聯社)阿爾巴內塞的報告顯示,自去年10月7日加薩戰爭爆發以來,以色列殺害了3萬2333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1萬3000多名兒童。據推測,超過1萬2000人被埋在廢墟底下,另有7萬4694人受傷。此外70%的居住區遭到摧毀、80%的人口被迫流離失所,成千上萬的家庭失去了親人,甚至全家喪生,200萬人被迫挨餓。報告還指控,以色列激烈的反巴勒斯坦言論將加薩的全體巴勒斯坦人民視為必須剷除和強行驅逐的敵人,且這種輿論在以色列社會各階層普遍存在。阿爾巴內塞指出,「擁有指揮權的以色列高級官員,號召在地面執行任務的士兵進行暴力殲滅,這是明確公開鼓勵實施種族滅絕之令人信服的證據。」阿爾巴內塞指出,「擁有指揮權的以色列高級官員,號召在地面執行任務的士兵進行暴力殲滅,這是明確和公開鼓勵實施種族滅絕,且令人信服的證據。」(圖/達志/美聯社)報告結論稱,以色列行政和軍事領導人及士兵,故意歪曲國際人道法的基本規則,也就是區分、相稱和預防原則,以試圖合法化針對巴勒斯坦人民的種族滅絕暴力,「以色列對加薩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滅絕,是殖民清除長期定居者過程的一個升級行動。70多年來,這一進程在人口、文化、經濟和政治上扼殺了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剝奪的自決權,以色列試圖讓他們流離失所,以徵用和控制他們的土地。」阿爾巴內塞還在報告中強調,正在上演的巴勒斯坦人道主義災難必須被徹底制止和糾正。她補充,製作這份報告的目的是為了向全世界呼籲,要求確保以色列和第三國遵守《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規定的不可減損義務,防止進一步的生命損失,並幫助倖存者重建家園,更要藉此充分追究個人刑事責任和國家責任。以色列試圖讓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以徵用和控制他們的土地。(圖/達志/美聯社)報導補充,特別報告員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一部分,而特別程序則是聯合國人權系統中最大的獨立專家機構,是人權理事會獨立實況調查和監測機制的總稱,負責處理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或世界各地的專門問題。此外,特別程序專家為自願性工作,他們非聯合國工作人員,也沒有領取聯合國薪水,因此他們獨立於任何政府或組織,以個人身分為聯合國服務。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2死…衛福部推測元凶是「它」!恐是首起案例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情形台北市寶林茶室餐廳食物中毒案,累計通報11例,已2人死亡,另有4人肝腎衰竭、休克在加護病房搶救。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27日說,這是非常、非常罕見的食物中毒案例。衛福部27日晚間緊急開會,經查文獻與病患臨床症狀表現,推測米酵菌酸可能性高,若檢驗結果相符,將成為台灣首起米酵菌酸中毒案。寶林食安風暴愈演愈烈,台北地檢署26日晚緊急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陳昭蓉負責偵辦,檢察官旋即在27日凌晨指揮台北市警信義分局、刑警大隊,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台北市府衛生局等單位,至寶林茶室現場蒐證保全,查扣包括食材進出貨單、點菜機器硬碟及店內監視器畫面存檔等證物,寶林負責人黎仿軒和廚師、店長等4人,被列為證人由警方帶回詢問,做完筆錄後離去。負責人廚師4人被約談北市府接獲醫院、1999通報,自19日起至23日有11人至寶林茶室用餐後身體不適,9人就醫2人不治,昨日新增67歲楊男在19日吃炒粿條後出現腹瀉、虛弱、倦怠,曾因休克在加護病房以葉克膜搶救,27日早上11時35分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北市衛生局26日統計9例通報、1死3命危,昨增至11人、2死4命危。另台南1名劉小姐聲稱22日到寶林用餐後不適就醫,但北市衛生局未接獲通報。衛生局前天勒令寶林茶室停業後,當晚與食藥署、疾管署及專家到店抽驗高麗菜、豆芽菜、粿條、鴻喜菇、香蘭葉及醬油,由食藥署攜回調查,市長蔣萬安昨要求寶林食品公司所有分店都停業。集中在19日至23日用餐陳彥元表示,台北市10年來未出現食物中毒死亡案例,醫療單位恐怕難以在第一時間通報食物中毒事件,但在首例病患足跡及飲食狀況被揭露後,各醫療單位開始釐清案例狀況,且發現案例被診斷出衰竭、代謝性酸中毒、敗血性休克,便在26日下午陸續向衛生局通報案例。他說,目前就醫案例都食用過炒粿條或河粉,12小時內就發病,極短時間內惡化成肝腎衰竭、猛爆性肝炎、敗血性休克等狀況,患者普遍呈現肝指數破萬、血液偏酸。陳彥元強調,就醫案例呈現的症狀不是典型食物中毒案例會出現的消化道不適,醫療人員務必提高敏銳度,尤其急診醫療人員只要發現病患出現疲倦、噁心、嘔吐等肝發炎症狀就要提高警覺。目前醫療機構培養造成食物中毒病毒與病菌,皆呈現陰性,可能是某些細菌性毒素或其他原因導致,疾管署及食藥署26日已將相關證物帶回培養及化驗。肝指數破萬 敗血性休克接獲11例食物中毒皆是19日至23日用餐,寶林茶室26日停業前,24、25日仍有營業。陳彥元指出,可能還會有新案例出現,如果吃到的粿條量較大、本身具慢性疾病或年紀較長,發病機會較大,呼籲民眾出現相關症狀應前往就醫。台北市府被質疑稽查太慢,陳彥元解釋,首例死亡個案39歲呂男送至馬偕醫院時,情況緊急,全力救治,來不及通報食物中毒案,死亡診斷書亦未提及食物中毒,直到死者親屬事後通報,北市衛生局在24、25日皆到店稽查,26日陸續接獲通報食物中毒案後,立即要求寶林茶室停業。北檢對該案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分他字案,檢方昨天下午召集相關單位開專案會議,將查明是否有人為不法等刑事責任。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檢察官會依案情蒐證情形,若有刑事責任,一定依法嚴正處理,追訴到底。據了解,檢方先行保全證據後,待衛生單位化驗結果出來,再一同研判分析,過濾是否有人為犯案可能性,目前初步研判人為可能性不高。
食藥署定調「食品中毒」!寶林茶室案釀2死2搶救 法務部:如涉刑案將追訴到底
寶林茶室案持續延燒中,目前已通報10起相關案例,當中2例不治身亡、2例在醫院搶救中。而食藥署目前已經將整起事件定調為食品中毒。法務部部長蔡清祥也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全面啟動,會與相關單位配合,查明個案的死因,如當中有涉及任何刑事責任,將會追訴到底。據了解,整起事件源自於22日,新北市有2位民眾於當日前往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結果在食用該店的炒粿條返家後,2人均出現身體不適的情形。後續2人分別前往醫院就診,當中一名39歲呂姓男子因為狀況嚴重,雖然曾轉診到台北馬偕醫院搶救,但最後仍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後續醫院依法通報衛生局,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當天隨即前往餐廳檢查。而後續也傳出多家醫院向衛生局通報相關案例,1999也通報類似情況。目前整起相關個案共計10例,當中39歲呂姓男子(22日用餐,22日過世)與66歲男子(19日用餐,27日11點過世)不治身亡,另外有一名40歲男子與40歲女子因情況危急,目前分別在北醫與台北馬偕加護病房葉克膜搶救中。雖然目前針對寶林茶室餐點到底受何汙染導致釀出此禍,目前尚不知細節,雖曾採集患者糞便進行常見食物中毒細菌的檢驗,但均無所獲。有專家推測是台灣少見的米酵菌酸釀禍,但仍有待相關單位證實。而目前食藥署也確定將此事件定調為「食物中毒」。而法務部長蔡清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全面啟動,後續會配合相關單位進行協助,會先了解逝者的死因,如當中有涉及刑事責任,將會追訴到底。
寶林再爆財務問題 積欠貨款60萬無誠意解決遭菜商怒罵「惡劣」
台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目前已累積9例,當中還造成2人死亡,而這已非寶林首次登上媒體版面,該店2023年底就曾遭控積欠60萬元貨款,被菜商怒罵「惡劣」,北檢現已立案調查,將一併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據了解,「寶林茶室」素食餐廳近日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共累積9名案例,40歲呂姓男子和66歲長者身亡,還有2萬患者重症,均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此消息曝光後人心惶惶,而寶林在台北市有5間分店,2023年底卻遭菜商出面指控積欠約60萬元貨款,寶林當時聲稱拿要解決此事,最終卻被認為毫無誠意,菜商則決定提出告訴,北檢現已分案調查,將一併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