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男子嫌棄女友重度皮膚病 爭吵後把她剁成80塊
韓國媒體近日對17年前一起重大刑案發起了歷史回顧,16年前的3月27日,一名涉嫌在殺害女友並將她分屍成80塊以上的男子向法院上訴遭駁回,堅持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這起兇殘的命案發生在2007年1月,家住大邱的柳姓女子在1月27日晚間前往首爾去找男友,之後便宣告失聯。家人在30日報警時,起初被警方以「可能離家出走」冷淡對待,但柳女姊姊在2月1日收到柳女一封意義不明的疑似求救簡訊,警方察覺事情有異,隨即展開調查。警方走訪了柳女的周邊關係後,將其男友金某(當時34歲)列為嫌疑人,因為他是最後一個目擊柳女的目擊者。金某告訴警方,27日與柳女約會後將其送走,之後不知道她去了哪裡。金某是一名陸軍中士,自2004年起一直與柳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據朋友的說法,金某因柳女患有嚴重的皮膚病而常常辱罵她,兩人之間始終爭執不斷。而警方追蹤調查後發現,金某在柳女失蹤當天購買了果汁機、汽車清潔劑、鋸子和清潔刷等可疑物品,之後更在金某家浴室裡發現了柳女的血液反應,因此掌握了柳女死亡的決定性證據。被查出血跡後,金某向警方宣稱女友當天在與他發生爭吵後服藥自殺,但他是在職軍人,太害怕被認為是殺人犯遭到軍事處分,所以不敢報警。金某供稱,為了藏起女友自殺後的屍體,他先將女友的衣物丟到路邊的舊衣回收箱,隨即切下女友身上部分肉塊用果汁機攪碎沖掉,頭髮則剪成小段後燒毀,另外部分遺體收在夾鏈袋內帶到首爾車站與附近的浴場廁所內沖掉。其餘實在難以處理的遺體,被他肢解成多塊零散掩埋在其部隊營區附近的山裡。為了干擾調查,金某還帶著柳女的手機到偏遠郊區向親人發了一封簡訊,意圖塑造柳女當時還活著的假象。據警方統計,金某為了掩飾女友死亡的事情,竟將女友分屍成80多塊以上分別處理,以至於屍體無法完整找回,兇殘手段令韓國社會震驚。然而在軍事法院進行一審時,法官相信了金某的證詞,只以「消極救援導致女友死亡」判處金某15年徒刑。檢察官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決定繼續發起上訴。檢警再次調查柳女被找回的部份遺體,終於在頭顱後腦發現了有被重擊的跡象,同時門牙還有受外力拉扯外翻的痕跡,種種證據表明柳女絕不可能如金某所稱只是爭執後服藥自殺。又在金某的電腦上發現了「偽裝自殺」、「監視器影片保存期限」等搜尋紀錄,終於收集了足夠證據指控金某謀殺了柳女。最後,韓國高等軍事法院判決金某謀殺了柳女,並判處他無期徒刑。金某曾對此提出上訴,但法院在2008年3月27日駁回了上訴,並稱:「即使因受害人身體嚴重受損而無法詳細查明殺人方法,但光憑現有間接證據,就足以認定蓄意殺人罪。」因此決定維持金某無期徒刑的判決。
食藥署定調「食品中毒」!寶林茶室案釀2死2搶救 法務部:如涉刑案將追訴到底
寶林茶室案持續延燒中,目前已通報10起相關案例,當中2例不治身亡、2例在醫院搶救中。而食藥署目前已經將整起事件定調為食品中毒。法務部部長蔡清祥也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全面啟動,會與相關單位配合,查明個案的死因,如當中有涉及任何刑事責任,將會追訴到底。據了解,整起事件源自於22日,新北市有2位民眾於當日前往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結果在食用該店的炒粿條返家後,2人均出現身體不適的情形。後續2人分別前往醫院就診,當中一名39歲呂姓男子因為狀況嚴重,雖然曾轉診到台北馬偕醫院搶救,但最後仍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後續醫院依法通報衛生局,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當天隨即前往餐廳檢查。而後續也傳出多家醫院向衛生局通報相關案例,1999也通報類似情況。目前整起相關個案共計10例,當中39歲呂姓男子(22日用餐,22日過世)與66歲男子(19日用餐,27日11點過世)不治身亡,另外有一名40歲男子與40歲女子因情況危急,目前分別在北醫與台北馬偕加護病房葉克膜搶救中。雖然目前針對寶林茶室餐點到底受何汙染導致釀出此禍,目前尚不知細節,雖曾採集患者糞便進行常見食物中毒細菌的檢驗,但均無所獲。有專家推測是台灣少見的米酵菌酸釀禍,但仍有待相關單位證實。而目前食藥署也確定將此事件定調為「食物中毒」。而法務部長蔡清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全面啟動,後續會配合相關單位進行協助,會先了解逝者的死因,如當中有涉及刑事責任,將會追訴到底。
內情不單純?男吃素食隔天離奇亡 檢方將相驗「不排除轉刑案偵辦」
新北市2名民眾本月22日到台北信義遠東百貨「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回家後身體不適相繼就醫,其中1名呂姓男子不治身亡。北市衛生局獲報前往現場稽查,發現2項缺失,分別是現場工作人員未有健康檢查報告、餐具不潔。據悉,三重警分局已報請新北地檢署相驗,不排除朝刑事案件方向偵辦。據了解,2名民眾22日中午到寶林茶室信義A13餐廳用餐,食用的餐點是素食「炒粿條」,當天晚上8時及10時陸續出現身體不適。其中40歲的呂姓男子隔天(23日)前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之後轉送台北馬偕醫院,最後仍不治身亡;另名客人則於週日(24日)到診所就醫,症狀輕微。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24日前往餐廳稽查,查出現場工作人員未有健康檢查報告、餐具不潔,因已無同批食餘,故採集廚師手部及刀具、砧板等檢體,此外也採集病人糞便檢體。衛生局表示,若廚師手部及刀具、砧板等檢體,與就醫民眾糞便檢體檢出相同病原菌,便可認定是食品中毒案件,目前檢驗結果尚未出爐,正在持續調查中。事發後,三重警分局已於25日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不排除朝刑事案件方向偵辦,後續仍待檢方相驗後釐清。另外,北市衛生局指出,會引起死亡的食品中毒案件相當罕見,且2名民眾都沒有食用可能造成死亡的食物。不過,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受訪時透露,相關單位接獲民眾陳情,指有5人在23日下午到同地點用餐,其中3人吃了「炒粿條」後出現腸胃不適症狀,包括1名10歲孩童因嘔吐、食慾不振等症狀送醫,但該案並非由醫院通報,不排除民眾是看到相關新聞後,才將其與自家狀況聯繫起來。
藍委質疑國家技術性廢死 蔡清祥否認:任內執行過兩件死刑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26日質詢時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有關廢死議題,吳宗憲指出,2005年的死刑執行實施要點中,有一項但書在2020年的死刑執行規則中被拿掉,質疑法務部是有意為之,讓執行規則變得不明確。蔡清祥則否認,他任內依法執行過兩件死刑,該執行就會執行。吳宗憲指出,2005年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有但書,無理由不受理被駁回者,以同一原因聲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在此情況下「要執行」,但在2020年的死刑執行規則中卻不見,他質疑,法務部是有意放寬死刑執行的空間,國家不能為少數人的人權而損害大眾的生命安全,並以新北市割喉案家屬的聲明呼籲法務部肩負起責任。吳宗憲進一步質疑,若國家技術性廢死,法務部卻不處理,是否意味著應該增列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讓將來法官在處理無期徒刑時,得假釋或不得假釋有選擇的空間,法務部應該要有足夠的肩膀來扛起這個責任。蔡清祥則回應,都會考量,但他也強調,任內依法執行過兩件死刑,不會因個人因素而不執行,當所有的救濟程序都已經完畢,「該執行就執行」。吳宗憲續指,校園安全與少年犯罪問題的關聯性日益凸顯,法務部應該積極打擊源頭,阻止黑幫滲透校園。他也呼籲,法務部應該檢討矯正機構的效能,以及少年犯罪有旋轉門效應的現象,必須從個案中發現缺失,補齊現行矯正系統的不足。
桃園警匪互轟近百槍!勤指挨批「通報沒說犯嫌擁槍」害同仁受傷 支援警力氣炸:你們脫不了責任
桃園市桃園區23日深夜驚傳槍響,一名43歲楊姓男子駕駛BMW前往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開槍掃射後隨即逃逸,警方立刻出動逮人,雙方展開激烈交火,導致22歲蔡姓員警肩膀中彈送醫。對此,一名知情員警透露,桃園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在通報圍捕時,僅向同仁說明涉及刑案,並未提及嫌犯「持有槍械」,痛批將支援警力陷於危險之中。回顧該案,事發於23日深夜11時許,楊男驅車抵達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時,突掏出槍枝朝門口射擊,警方聽聞槍響立即啟動圍捕,警匪在街頭爆發槍戰,雙方互轟近百槍,蔡姓員警在駁火過程中,左肩肩膀不幸中槍,倒地後仍對著楊男的車輛連開12槍反擊,直到把彈匣內子彈全射光,所幸蔡員當時身穿防彈衣才沒危及生命。最終楊男不敵警力遭到逮捕,經查發現楊男不僅攜帶3把長短槍、子彈數十發,身上還穿著防彈衣,明顯是預謀犯案,且身上背有槍砲、毒品等多項前科,昨(24日)下午警訊後被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裁定准予羈押禁見。不過,就有一名知情員警在臉書發文控訴,勤指中心並未事先告知犯嫌擁槍,「都對派出所開槍了,通報還什麼都不講,講什麼涉及刑案,誰知道是持槍射擊派出所啦,誰知道犯嫌有槍,同事是他X的被打假的?」怒轟若通報資訊可以更完整,可能因此能避免同仁被近距離開槍。「支援的同事沒有人知道犯嫌是對派出所開槍!」另一名員警也憤慨表示,每次勤指中心要求攔截圍捕時,什麼案由都不說、有槍也不講,根本置支援警力的安危於不顧,「X的就是你們什麼都不講清楚,同事才會深陷危險啦,同事受傷你們脫不了責任啦,這種惡習什麼時候可以改?」
桃園警匪槍戰…他突擊派出所和襲警 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23日晚間發生警匪槍戰,雙方駁火近百槍,其中1警還左肩中彈,桃園地檢署24日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複訊後認楊嫌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甘佳加和主任檢察官林俊杰親自蒞庭,晚間法官裁准,楊嫌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表示,獲悉楊嫌23日深夜,持改造槍械射擊派出所,在逃逸過程與警多次駁火,且開槍射傷執行圍捕的員警,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並至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詳查犯案經過及不法行為,指示員警積極仔細蒐證。楊嫌下午移送桃園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楊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之1槍擊公共場所、刑法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檢指出,為維護社會良好治安,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不遺餘力查緝非法槍彈,楊嫌僅因不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再再顯見被告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幸經員警奮不顧身,即時將被告制伏,桃檢對重大危害治安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態度,以杜絕暴力,落實維護社會治安、安定人心。楊姓犯嫌昨夜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立即逃逸,經警線上攔截圍捕,員警於23時7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男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蔡姓員警仍忍痛奮力回擊圍捕,然楊男仍脫困逃逸。警方一路追捕,楊姓犯嫌23時20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893號前,遭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楊嫌見無退路可逃,再度槍擊在場員警,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使楊男終棄槍就範,而蔡姓員警經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
驚險畫面曝光!男擁槍四竄逃進釣具店 警尾隨擒抱制服逮人
高雄市林園區36歲吳姓男子平時擁搶自重、以車為家,而他居無定所,上月底突然逃進釣具店,尾隨警方見狀立刻在後方埋伏,趁他不注意時上前「擒抱摔」,當場將他制伏,並在其身上查獲改造手槍和子彈等證物,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吳男早已被員警盯上多時,高雄市警警大隊與鳳山警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開蒐證調查。經大數據過濾分析,追緝過程中,發現吳嫌為避免警察機關查緝,以車為家、四處藏匿。經警方連日跟監埋伏,上月底見吳嫌心血來潮,進入釣具店購買活餌,準備前往海釣場,警方見機不可失佯裝釣客尾隨進入,從吳○○背後,使用警技柔道「擒抱摔」,徒手壓制後逮捕。警方則在吳嫌身上查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數顆等贓證物,他對於犯刑責坦承部會,全案詢問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發監執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2024年1至2月共計查獲各式非法槍械18枝,較去年同期增加4枝;彈藥總計查獲519顆,較去年同期增加127顆,高雄市刑警大隊表示,非法改造具傷殺力槍械經常涉及社會矚目重大刑案,為此,本大隊將持續加強取締非法槍械彈、溯源阻斷,以淨化社會治安。
台南名貴蘭花遭竊一夜消失!損失近百萬 犯嫌宜蘭落網竟是老熟客作案
台南市警麻豆分局2月27日接獲報案,某蘭花園竟然遭竊,名貴蘭花一夜間消失無蹤,損失高達近百萬元,經過多日調查,麻豆員警不畏艱險,遠赴宜蘭,成功逮捕2名犯嫌,並成功追回失竊蘭花。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犯案線索。經過濾數十支監視器,專案小組發現涉嫌犯案的車輛,並展開追踪,多次跨縣市往返跟監蒐證。最終,警方成功鎖定在宜蘭縣的53歲李姓男子和58歲林姓男子2名犯嫌,在警方掌握充分證據後,分別於3月14日和3月18日,在宜蘭縣羅東鎮和冬山鄉將2名犯嫌拘捕歸案,並且在林某的田間廢棄工寮內,成功起獲全部失竊的珍貴蘭花共50盆。據了解,林男與失竊蘭花園主熟識,多年來也因對蘭花的喜好而往來台南與宜蘭,因園主不願忍痛割愛,林男最終以竊盜行為獲取心儀的花卉,全案警訊後將依《加重竊盜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保護好自己的家居與財產安全,並強調發生刑案時警方必將究查到底,民眾如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警方報案,共同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剴剴之死/虐嬰姊妹看守所羈押生活曝光! 酥炸雞腿、山粉圓湯一應俱全
台北市文山區發生的虐嬰案件震驚了整個社會,1名1歲男嬰因為噎奶送醫後不治,醫院發現男嬰全身多處瘀傷,牙齒更斷4顆,最終判定為「他殺」,涉案的保母劉彩萱及其胞妹劉若寧分別被捕,目前正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服刑,其飲食作息均正常。據悉,劉姊妹目前被分別安置在北女所的不同舍房,與毒品或詐欺犯同房,作息正常,飲食每一餐都由營養師評估,保證品質和營養均衡,13日中午午餐菜單包括酥炸雞腿、日式蒸蛋、以及清爽蝦米青江菜,並在飯後享用甜甜的山粉圓湯,早餐則是芋泥包子和豆漿,晚餐則有古早味滷肉飯、蒜香銀牙等。然而這對姊妹的美味三餐背後,卻是一起駭人的罪行,虐嬰案發生在台北市文山區,男嬰的生母涉刑案逃亡、父不詳,社會局和兒童福利聯盟將男嬰轉介給劉彩萱代為照顧。劉姊妹竟然聯手虐待男嬰,造成其長期營養不良,最終於去年12月24日休克不治。檢警在調查中發現,男嬰的牙齒被打掉四顆,額頭骨也被打凹陷,甚至連手指甲也被拔光,檢方1月9日拘提劉彩萱,劉女矢口否認犯行。檢警勘查劉女手機時發現有多張男嬰受虐照片,之後發現劉女將照片傳給妹妹,還在LINE上分享餵男嬰餿水、反綁雙手塞水桶等「虐嬰心得」,行為令人不寒而慄,2月23日檢警約談妹妹到案後,目前也已羈押;3月初,台北地院裁定延押劉彩萱2個月。
嚇死!三峽山區賞螢發現超驚悚「溶屍」 竟是「誰是被害者」劇組亂丟道具
新北市三峽區12日晚間驚傳「溶屍案」,一位民眾上山賞螢時驚見一具恐怖屍體,嚇得立刻報警,三峽警分局則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發現該屍體為道具,抽絲剝繭後確認其曾在台劇「誰是被害者」中出現,後續則將追究劇組人員亂丟責任,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發現該具「屍體」的陳姓民眾家住淡水,一家人前往福山區觀賞螢火蟲,但發現店家採預約制,於是準備返家,陳嫌生發現溪邊被圍上黃色的封鎖線,仔細一看驚見封鎖線內竟然有具屍體,他則嚇得立刻撥打電話報警。三峽警分局員警頂著9度低溫上山,在一堆垃圾中發現該具屍體,更驚見其雙手成反綁狀態,身上還有多處穿刺傷,但該屍體沒有異味,身邊還有許多道具,一眼便識破其為假人,於是找來將垃圾打撈上岸的清潔隊員詢問。清潔隊員供稱,他們在上月9日打撈垃圾,當時便發現這具「屍體」和許多拍片用的道具,花了許多時間連繫上拍片劇組後,對方卻含糊其詞,清潔隊無奈之下只好暫時拉起封鎖線,沒想到卻引發誤會。三峽警分局長許城銘也帶著專案小組深入調查,而鑑識巡官陳偉曦發現屍體周邊散落的證物袋、刑案卷宗,上頭寫著「平霖市警局」,於是聯想到2020年上演的台劇「誰是被害者」,也確認其為影集中的道具,終於解開溶屍謎團,後續則將追究劇組人員亂丟道具責任,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割頸案受害父親提4訴求 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家長應負連帶刑責」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爭議和輿論,受害者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攻擊送醫不治。死者父親11日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少年犯回歸校園前先進中介學校、家長應負連帶刑責、少年觸及刑案就要面對應有處罰共4點訴求。根據《中央社》報導,死者父親今(11)日透過板橋前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聲明,提出下列4點訴求:1. 少年塗銷紀錄雖然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假設孩子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年觀護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應明確,才能再對學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在難以達到教化目的,因此應廢除少年塗銷紀錄。2. 應設立「中介學校」,讓少年犯在回歸一般學校前,先進中介學校進行專責、專業完善輔導後,再回歸校園。3. 少年行為偏差,家長也有責任,「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造成的結果嗎」,家長應負連帶刑責,而非只負民事責任,更何況如果家長沒有財產或故意脫產,那不是完全無責任嗎,「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除了生以外,也要負教養責任。4.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年齡保護特定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認為這是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包括2月28日發生學生間把棍子打斷的霸凌事件、3月5日也有3打1霸凌案等,他認為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該由司法主持正義,應面對應有處罰,而非百般包容,「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他期望政府機關可以回應他這些訴求。另外,死者父親還指出,3月16日下午1點30分,他會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活動,歡迎大眾關心教育與孩子,也希望相關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回顧案件始末,去年12月25日,男學生「乾哥」為了替「乾妹」討公道,竟持彈簧刀攻擊另一名男同學,導致對方中傷身亡。傷者經送亞東醫院急救,在醫護搶救下恢復心跳,但傷勢嚴重,於是裝上葉克膜及開刀搶救,但經過醫護努力,經過連日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事後將涉案兩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親屬帶回。今年1月8日,少年法庭再傳少女出庭,法官訊問後認定,少女尚有其他案件正在調查中,又涉及本案偏差行為,嫌疑重大,且疑有串證、家庭管教功能不彰等情形,當庭裁定少女收容,如今涉案少年已於2月底裁定延長收容,新北地院持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及精神調查中;後續是否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受外界關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周處》陳桂林原型是他! 身揹5血案卻獲柯建銘連署籲槍下留人
國片《周處除三害》在中國大陸開出票房佳績,上映3天突破1.5億人民幣(約新台幣近6.6億),阮經天飾演的主角「陳桂林」原型由來也引發討論。對此,阮經天受訪時透露角色源自前10大槍擊要犯劉煥榮,讓這名台灣廢死運動關鍵人物的生平,隨著電影回到大眾視野。綽號「神經劉」的竹聯幫忠堂執事劉煥榮,1957年出生於台中北屯眷村,於1980年代犯下桃園大樹林幫老大楊柏峰、郭江南與林隆騰、大湖幫老大廖龍輝、幫內弟兄游國麟等多起槍擊命案,以及紀德旺律師事務所黑吃黑搶案,是竹聯幫當時的頭號殺手。劉煥榮。(圖/報系資料照)犯下多宗重大刑案的劉煥榮被名列10大槍擊要犯後,因「一清專案」先後逃往泰國、菲律賓,卻又與幫兄弟、信堂堂主等人犯下菲律賓台商陳正昌、陳南光兄弟滅門血案,殺害陳家1家7人,凶案因2幼女獲救曝光後,劉煥榮逃到日本,後因走私毒品落網。劉煥榮作為台灣及海外重大刑案嫌犯,遭押解回台後立刻受到審判,但因多起案件分屬不同法院審理,加上遭劉煥榮毒手的全是黑道人士,陳家血案他也不是主嫌,因此遭判多次無期徒刑,直到高等法院併案審理並纏訟7年,才在1993年獲判死刑定讞。然而,多位民代、律師認為他重義氣、真心悔改以及所殺之人多為黑道,希望司法網開一面,加上劉煥榮1991年首度遭判死時,竟當庭向法官鞠躬道謝;也曾表示若逃死定會洗心革面,一時間,立委謝啟大、李進勇、柯建銘、施台生等20多位民代,與支持廢死的團體連署呼籲槍下留人,呂秀蓮更因此在立院提案,要求政府暫緩執行死刑。對此,法務部認定劉煥榮連續殺害5人,行徑惡毒,時任部長馬英九也於1993年批准槍決。據傳劉煥榮伏法前留下:「感謝獄所給我教育,讓我成長、懂事。」遺言,這起事件也是台灣史上唯一一次跨黨派提案廢死的案件,成為台灣廢死運動的關鍵。阮經天日前受訪時坦承,為了詮釋陳桂林看了很多劉煥榮的資料,並稱這對他塑造角色造成很大影響。
29歲詐團主嫌身揹「10條通」騙不完 海削上億!800萬賓士代步
刑事局中打今(11)日宣布破獲1詐騙團案,29歲詐團主嫌孫男身揹10條通,逃亡期間繼續指揮詐團運作,不法獲利高達上億元,孫男生活奢侈以800萬元賓士豪車代步。專案小組循線鎖定,今年1月間前往孫男住處攻堅,他見狀竟跳窗逃逸卻摔斷腿被逮。警方前後逮捕該詐團主嫌孫男和手下共16人,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表示,去年6月間於桃園市偵破一起拘禁帳戶人頭詐欺案,該詐團專門吸收居無定所、積欠債務的民眾,將其帶至汽車旅館控制行動,並帶往銀行開設帳戶,作為詐騙之用,警方總計救出6人。案經向上溯源,鎖定主嫌孫男,他因《詐欺》、《洗錢》、《犯罪組織》等10條刑案遭通緝,卻因不願面對10年以上的重刑,四處逃逸躲藏,期間孫男仍繼續操控詐團,以假檢警、假投資等詐術繼續騙,粗估被害民眾11人、財損上億元,其中最高為3500萬元。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孫男藏身林口月租5萬元豪宅,出入以800多萬元的賓士AMG GTS雙門跑車代步,生活奢華。經搜證跟監多時,今年1月30日維安特勤進行攻堅破門,孫男見警方來勢洶洶,從2樓一躍而下想落跑,卻摔斷腿斷遭逮。警方現場查獲手機、電腦、賓士跑車、現金270餘萬元等贓證物;該詐團主嫌孫男和手下共16人陸續遭逮,包括車手、第二層收水手、第三層車手頭等成員,全面瓦解該詐團。
台大醫性侵多名女業務將任教授 范雲:切勿復聘狼師
立委范雲6日與三位性暴力被害人開記者會,控訴多名女性業務該台大醫院醫師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雖然該名狼醫已被醫院解職,卻可能被台大校方復聘,擔任台大醫學院的教授。范雲與被害人呼籲,台灣大學以及台大醫學院,維護生師權益,守護性平底線,不應於3月8日召開的教評會復聘狼醫教授,切勿成為國際婦女節最大的諷刺。范雲指出,去年3月她和同樣三位被害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一年後,三位得再次出面,她感到非常沉痛,也非常佩服她們的勇氣。去年,范雲揭露,多名女性業務遭該名台大醫師藉了解商品之名,邀至居酒屋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台大醫院一度推開被害人,直到記者會後,才於去年6月向該名醫師提起倫理調查,最後判定其違反醫師倫理規範、醫界倫理紀律宣言,違背專業醫師形象、職業道德及社會大眾對醫師之期待,並於同年年底,解除其醫師職務。范雲表示,該名加害人雖於去年12月遭台大停聘接受調查,然今年1月,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卻以「缺乏充分證據」為由,做出性騷擾不成立之決議,並且將於3月8日婦女節當天召開台大校教評會,討論該名醫師所提起的復聘案。范雲指出,該名加害人作為婦產科教授,已有至少六位女性指證曾遭其侵害,也被醫院依據違反醫師倫理而解職,如此惡劣,怎能繼續擔任教職?校園相較醫院,是一個權力更加不對等的環境,台大繼續聘用這樣的教師,要如何保障學生權益?難道台大及台大醫學院對教師的倫理標準,低於台大醫院對醫師的倫理標準嗎?范雲強調,去年12月監察委員紀惠容已調查此案,並指出台大未依《教師法》及相關函釋積極查處,疏於善盡教師管理及性別事件防治之責任,對涉及刑案的教師並未積極進行調查。結果,今年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卻作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