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北檢調閱陳姓女社工訪視SOP 出養過程有無疏失是重點
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8日起訴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的劉姓惡保母姊妹,負責本案的陳姓女社工則未一併起訴。據指出,由於陳姓女社工是否涉及過失殺人、偽造文書等罪,需先釐清她有無善盡訪視責任,相關資料還在調閱中,因此陳女的部分無法一併偵結。據了解,檢察官針對剴剴出養過程、陳姓女社工訪視SOP等程序、須深入了解是否符合法令,才能確認陳姓女社工有無涉及刑責,如檢方調查後,認定有刑責,可能還會牽涉到兒福聯盟的責任以及賠償問題,因此需要調查清楚。台北市劉姓保母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剴剴,稍有不順動輒打罵,致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終因營養不良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皆被羈押和起訴。由於兒福聯盟聲稱陳姓女社工曾訪視3次均未發現異狀,台北地檢署懷疑報告與實際情況有落差,將負責男童案的陳姓女社工列為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被告,警方將她上銬時還引發爭議,陳姓女社工罪責仍由北檢偵辦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色法官蔡明宏性騷多名下屬卻沒事 6司法高官涉隱匿挨告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吸女書記官乳,還把頭埋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台北地院11日抽籤分案,聯絡蔡開庭,而院方其實當年有進行調查,但沒有追究蔡的刑責,曾任士林地方法院的3位院長和3位司法院長涉嫌隱匿,全案正調查中。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據《鏡週刊》報導, 知情人士說,6位被告發的院長級人物,有士林地方法院院長陳宗鎮,院長吳水木、吳景源等人,還有司法院前後3任院長,官銜很高,現在都是被告,非常罕見。據悉,一名女書記官在2007年控訴,她被蔡載到北投山上,在車內被襲胸,蔡還強吻吸她奶,蔡更把頭埋她的雙腿說,「再5分鐘就好。」這讓她嚇壞,事後提出檢舉。而院方當時有調查,但以被害人「感覺到不被尊重」為由,不提出正式申訴,最後查無不法結案,讓該名女書記心死,如果當年有調查,可能不會讓蔡變本加厲,女法官也不會受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律師揪團當詐團軍師又出事 辯護律師幫鄭鴻威傳訊息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又有新進度!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7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2024年3月搜索聲押鄭鴻威的助理林圭毅,發現林男手機有問題,查出鄭鴻威遭聲押後,鄭從看守所寄信給劉育年,劉將鄭的社群軟體帳密洩漏給鄭的妻子、姊姊,鄭的姊姊再將社群軟體帳密、以及鄭指示林男及同夥交辦事項外洩給林男,讓鄭在看守所蹲苦窯,竟能繼續搖控相關事務,劉男認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6日依洩密罪起訴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全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獲准。目前鄭仍在羈押中,楊雅涵、李明潔已獲准交保。鄭鴻威收押後,委任律師劉育年辯護,鄭自看守所寄信給劉,劉轉交信件給鄭的妻子、姊姊,洩漏鄭的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密碼等偵查祕密,給鄭的妻子及姊姊。劉又於2月間,收到鄭鴻威郵寄信件,將鄭的帳密,及鄭指示助理林圭毅、楊姓律師等人交辦事項,包含指示林男使用未扣案的電腦設備登入帳號並聯絡客戶,還指示楊繼續承接詐團陪偵案件之紙條後,將該紙條持往鄭的法律事務所大樓外,轉交歐姓共犯,歐再轉知鄭男姊姊透過LINE傳送照片檔轉知林圭毅。檢調3月14日第二波偵查,搜索聲押林圭毅後,自扣案的林男手機內發現該紙條的翻攝片,查出劉育年洩密情事,北檢主動分案追究劉刑責。
批國民黨國會改革修法擴權 綠委:藍白迴避責任強渡關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5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中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後未實質審查,全數條文保留,進入一個月黨團協商。立院民進黨立院黨團提40次散會阻止包裹保留未果,會後開記者會表示不滿,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權力分立原則是監督制衡,不是假監督之名予以擴權。民進黨立院團舉行「國會擴權、藍白強渡關山成失速列車」記者會,包括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及立委沈發惠、陳俊宇、鍾佳濱、陳俊宇與沈伯洋出席,痛批國民黨與民眾黨聲稱要改革國會,卻連提出的相關法案都不願意說明、討論,準備強行包裹進入冷凍期,準備520來再拿出來直接表決過關。柯建銘指出,權力分立原則是可以監督制衡,不是假監督之名予以擴權;任何人在憲法下都必須低頭,憲法規定立委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媾和案等,但沒有規定「藐視國會罪」及對人的調查權;他說,包括民進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與幾位國民黨立委的版本16日就過復議期,可與15日的提案併案審查,但藍白算好1個月冷凍期時間,在520要以此違憲版本,要求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來國會做即問即答的國情報告。鍾佳濱說,民進黨過去多數黨有能力主導議事的時候,也絕對會讓不同政黨能進行逐條實質討論,但國民黨與民眾黨卻沒收逐條審查,也不願進行表決,就是怕會留下藍白合流侵犯人民權力的紀錄,迴避表決責任,未來表決時也可能再次作弊。莊瑞雄指出,國民黨提出的「藐視國會」規定,國會可以要求一般人民到立院說明,還有三年以下的刑責;照理說,立委提出法案,應該要自豪地向其他立委、官員以及社會大眾說明自己的創見、對社會有極大貢獻,但國民黨提出修法草案卻不僅不討論、審查,甚至連說明修法的主張都不願意。他說,民進黨不敢說自己提出的版本一定是對的,但至少要在國會的議事中討論。
防「創意私房」網站重起爐灶 未來付費觀賞也將入法處罰
藝人黃子佼遭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遭判緩刑處分,引發輿論沸騰。儘管衛福部上周已發文數位部「封網」,但外界憂心該網站隨時會重起爐灶,衛福部長薛瑞元說,將建立「主動巡查」機制外,過去付費觀賞性影像無罰則,未來將入法處罰。薛瑞元昨赴立院衛環委員會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專題報告,提出4個修法方向。首先是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提高刑責,薛瑞元表示「樂觀其成」,但需視整個刑法體系的罪責相當,刑度要有平衡,應由司法單位審視。其次是將付費觀賞性影像入法處罰。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4條,支付對價觀覽兒少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萬至30萬元罰金。薛瑞元說,現行條文僅限於真實的人,觀看影片無法可罰,未來希望納入性影像。另外,目前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確認網頁資料涉違法性影像,並轉給地方政府要求平台業者下架,若業者不配合才能啟動封網。綠委林月琴直言性影像處理流程荒謬、令人傻眼。有綠委指去年修法就給衛福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即時斷網的權利,但衛福部自訂的子法卻綁了自己手腳。薛瑞元坦言,「封網」行政程序太冗長,未來需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5到7條。為防範這些網站換網域復活,薛瑞元說,希望修法授權衛福部透過數位技術主動巡查,亦可追蹤金流,技術不困難,會先委託民間辦理。另外,衛環委員會昨也邀內政部、法務部、數發部等出席,但出席官員層級都低,立委連番炮轟,要求衛福部本周召開跨部會會議,盤點各部會資源。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大姑涉詐騙洗錢遭收押 徐巧芯無奈成受害者
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因涉及洗錢、詐騙案,遭檢調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徐巧芯12日指出,丈夫的姊姊、姊夫是家人的頭痛人物,她也是受害者,她大姑的杜姓丈夫很有問題,曾多次騷擾她的朋友,詐騙家人錢財,之前還邀她一起投資生意,遭到她嚴詞拒絕表示,「我從事政治工作,從來不做生意,也不願意自己的名字有被人拿出去招搖撞騙的機會。」「我也是受害者」,徐巧芯得知大姑涉及詐騙相關案件遭到收押後表示,大姑的先生問題很大,多次恐嚇騷擾她的朋友,以開公司名義詐騙家人錢財,家人也正在跟他們討債。徐巧芯表示,她對大姑夫妻的涉案內容並不了解,但這幾位涉案者與她的政治立場並不相同,平時並不常來往;據她了解,本次涉入不法事件的還有一位綠營的林姓KOL(網紅),平時她與這3人並不常來往,不清楚他們的工作內容為何。她說,大家都是成年了,應該要為了自己的行為負責。徐巧芯說,先前因為朋友和家人受害,她已多次告誡對方「不可能與其有任何合作來往,請勿藉由我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並留有對話紀錄佐證,也曾經協助受害的朋友向警方報案。她強調說,「我一向對於詐騙深惡痛絕,早已提案修正《刑法》339條,增加刑罰、刑度,希望能夠早日杜絕不法事件。」徐巧芯透露,之前曾發生友人與大姑夫妻發生糾紛,遭到對方糾纏,她也立刻建議友人前往報警,絕對不會護短;對於詐騙集團更是深惡痛絕,也已提案修法,加重相關刑責。她說,夫家對於這個女兒行為偏差也很無奈,另一方面也擔心影響到身為公眾人物的她及丈夫劉彥澧,刻意與女兒保持距離,這次女兒涉案被調查並遭收押,家人也未前往探視。不僅如此,徐巧芯嘆說,丈夫的姊姊與姊夫還曾以投資生意為由,向夫家商借了2千萬元,公婆現金不足還借貸提供資金,後來姊夫借錢不還,最後由她與丈夫幫忙公婆償還利息。劉彥澧感嘆說,他姊姊結婚兩、三年,跟著姊夫有點「歪掉」,家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也相當頭痛,只好跟他們減少往來,在得知姊姊被收押後,也只好當作沒有這個家人,希望姊姊在接受司法調查後能改正行為。
台版N號房直擊3/創意私房遭下架死而復生 衛福部、數發部竟互踢皮球
「台版N號房」、全台最大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近日因藝人黃子佼而再度引發關注,各界炮火隆隆,希望能儘快剷除這個罪惡來源,創意私房卻「死而復生」,因為該網站在2021年12月被法院扣押後,如今又換了其他網域持續運作,大眾希望數發部出手下架網站,數發部卻和衛福部互踢皮球,再度點燃大眾怒火。據了解,創意私房曾於2021年12月被法院扣押,當時民眾無法瀏覽該網頁,但該論壇後來更換網域「還魂」,在扣押後成功「復活」,大眾也因此要求數位發展部能將其再度下架。數發部4月9日表示,若相關網域因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則會由法院執行扣押,或由該法的主管機關衛福部發出行政命令,數位部主管的TWINC也會配合在最短時間內停止解析相關網域(封網),此回應也讓立委質疑主管部會在互踢皮球。藍營立委王育敏4月10日在立院表示,衛福部表態「創意私房」要儘快封網,至今卻仍沒被封,質疑「問題出在哪裡」,衛福部長薛瑞元則表示,依照現行法令,要封網得透過行政處分和檢察官扣押網站,而行政處分是二階段作法,要求業者下架不成才能封網,腳步也因此會相對慢,目前衛福部正與法務部討論,這次先透過檢調來達到儘快封網。藍營立委呼籲數發部與警方成立跨部門專責單位查緝,全方面保護偷拍受害者。圖為數位部大門玻璃遭槍擊。(圖/翻攝畫面)而王育敏提出針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給予主管單位及時封網的權力,薛瑞元也表達樂觀其成的立場,他說,希望未來修法,針對網站架在國外者,能給予主管機關法律授權,「可以即時封網,最好一下子就可以封網。」國民黨立委魯民哲則表示,創意私房早在3年前就停止解析,如今竟換個網址就持續經營,代表我們的政府「後知後覺」,呼籲要成立跨部會的專責機關,在最短的時間內封網,「早一天早一個小時都能讓傷害減少」,更該提升對兒少性剝削的刑責已達到遏阻犯罪效果。藝人黃子佼手持至少7部兒少性影像和上百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緩起訴處分,並於10日依職權送交高檢署再議。(圖/趙文彬攝)至於如今網路賣家也出現偷拍影片社群,魯民哲建議,犯罪社群並不只創意私房這一家,應要用類似的經驗處理後續事宜,要求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簽章法」,加強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和審核機制,讓每一個賣家都認證簽名,多管齊下以剷除檯面上和檯面下的黑數和罪惡。面對民意代表砲聲隆隆,薛瑞元4月10日終於改口承諾,表示當天就會發文給數發部,將創意私房斷網。◎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黃子佼緩起訴恐遭推翻 「創意私房」誰來封?衛福部終於鬆口
藝人黃子佼遭查出購買、下載7部少女性裸露影像,原獲檢方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依職權聲請高檢署再議。法務部長蔡清祥2024年4月10日在戒菸記者會後表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對於是否提高刑責,法務部會全面配合,以遏止不法,對於具體個案要嚴懲。蔡清祥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需要處以刑罰或提高刑責,法務部全力配合,以遏止這樣的不法行為,就個案部分,法務部也主張嚴懲,社會共同唾棄這樣的行為。據指出,黃子佼不但下載少女性裸露影像,還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網站的高級會員,立委要求衛福部發文移除「創意私房」網站,衛福部長薛瑞元卻回應,現行實務上封網有兩個方式,第一種是有行政處分後,要求下架內容,若網站沒有下架內容才會封網,這種做法比較慢;第二種則是檢方若查到涉及刑事案件,檢察官可扣押作為證據,屆時就可以封網,並表示希望透過修法授權給衛福部能夠封網。薛瑞元相關回應引發立委不滿,在立委壓力下,薛瑞元2024年4月10日才承諾會發文給數位部,「先把它(創意私房)封掉」。對於「創意私房」封網下架一事,蔡清祥說,依照現行法律,行政處分由主管機關衛福部,即可以做下架、封網的動作,若涉及個案,檢察官偵辦中認為有需要,也可以向法官聲請封網、下架,這是併行的,將持續與衛福部保持聯繫,可以達成有效的遏止。
李靚蕾發聲了!籲兒少性犯罪「加重刑責」 揭台美刑責差異:修法還是天差地遠
黃子佼先前涉性騷擾風波,之後又被查出,在偷拍論壇買7部未成年偷拍少女片。近日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17歲時遭黃子佼性侵,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少藝人發起連署,呼籲政府應針對兒少法進行修法。李靚蕾今(10日)表態,兒少性犯罪零容忍,督促立法院修法加重刑責,修法公開性罪犯資料庫。李靚蕾在IG表示,對於「刑責2023年1月修法後已經加重了」的說法完全無法接受,因為所謂的修改後的刑責,跟國際的標準,還是天差地遠的少了一個零,以持有兒少性影像為例,台灣所謂加重後的刑責,也只是從原本的「沒有刑責/1至10萬罰款」,加重到「1年以下徒刑/3至30萬罰金」。李靚蕾直言,光是持有兒少性影像,依照美國法律,刑責是10年以下徒刑,平均判決約6年3個月,如果是12歲以下的兒少性影像或是有性犯罪的前科,刑責是20年以下徒刑,至少判10年,且平均約11年1個月。她忍不住砲轟,「兒少性犯罪者應該在監獄,不應該在公園,和你我的孩子一起散步、溜滑梯。」她認為,除了修法加重刑責,應依照國際標準,建立性罪犯的公開資料庫,讓民眾能夠隨時上網搜索確認自己身邊的人,或是所在的區域有沒有性犯罪者,才能有所防範。李靚蕾再次重申,有需求才會有供給,兒少性犯罪零容忍,督促立法院修法加重刑責,修法公開性罪犯資料庫,建立兒童安全網刻不容緩。《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留任衛福部長呼聲高 薛瑞元急撇:我不知道
準總統賴清德10日宣布520就任後首波內閣人事,但面對醫療界近期存在的各種問題,包括健保、人工生殖法的修法以及食安問題屢次爆發,加上5月底即將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有消息指出衛福部長一職薛瑞元留任機率高,但薛瑞元10日回應,「我不知道,我現在一無所悉。」賴清德今天上午舉行第一波內閣人事發布會,將由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出任520後的新任行政院長,與準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搭檔,其他重要職位也有所公布,包括行政院秘書長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擔任,行政院發言人則由前競總發言人陳世凱擔任。此外,還傳出衛福部部長薛瑞元傳留任機率高,但也有其他人選,包括成大醫院前院長陳志鴻、安南醫院院長林聖哲、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陳相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前理事長邱泰源以及現任健保署署長石崇良等。薛瑞元在今日出席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等案,會前受訪時,對於內閣人事他是否留任,僅表示「我不知道,我現在一無所悉。」至於藝人黃子佼因涉嫌不法行為再度引起社會關注,有立委提出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對此,薛瑞元表示,對修法持樂觀態度,但最終修法仍需立法院的審議與決定。
藍力挺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性犯罪加害人需強制治療
藝人黃子佼遭爆出個人硬碟存放不雅影片,其中7部涉及未成年偷拍,引發輿論抨擊,多位藝人發起連署,呼籲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修法加重刑罰,盼建立安全的兒少保護網。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天強調,力挺「拒絕兒少性剝削,杜絕不法行為」,國民黨會攜手兒少,推進修法保護兒少未來。他說,因近日兒童性剝削、受虐等事件頻傳,國民黨已在立院率先發起,透過修法加重刑責,堅定保護兒童和青少年。朱立倫今天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國民黨不僅通過社群發文呼籲,也以實際行動在國會推進兒少保護的立法與監督,包括國民黨黨團、立委柯志恩、徐巧芯、黃健豪、王育敏、楊瓊瓔、蘇清泉、徐欣瑩、陳超明等藍委都已經針對《刑法》第286條提出修正版本,有多達七個保護兒少的修法版本已順利完成一讀,正等待二讀審議。朱立倫強調,國民黨絕不容忍任何加害者對年幼無知的被害者施暴,將嚴格檢討並深入修正相關法令,特別是針對「性剝削」問題,將透過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對性犯罪加害人施以強制治療,從根本減少犯罪再燃。身為盡責的在野黨,國民黨也期待民進黨能夠共同儘速通過相關立法,畢竟在保護兒少的行動面前沒有政治顏色,兒少保護問題刻不容緩。朱立倫也說,當兒童、青少年受到欺負,就是大人承擔責任的時刻,國民黨無論過去、現在、未來,都會持續與兒少站在一起。
黃子佼案引修法聲浪 綠委逆風:勿把績效放在易受理的色情影像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演藝界瘋狂撻伐並要求提高法律相關罰則,朝野立委也紛紛提出相關修法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9日「逆風」表示,如要推動相關修法,首要應釐清法條中對「人」的定義,以免未來發生為了方便與績效,處罰到創造虛擬人物的畫師。「說一句和今天輿論完全逆風的看法」,蔡易餘表示,近期兒少保護相關爭議下,如果衛福部打算啟動《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修法,加重第39條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那應該優先迅速確認《兒少法》中兒童及少年條文中的「人」是屬於真人,不包括無人格存在的虛擬人物。蔡易餘呼籲衛福部,應加強對於真實兒童的保護措施,避免其在任何外力之下被拍攝或描繪其性影象;但不要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色情影像。蔡易餘說,有部分藝人在這事件上聲援,希望大家「避免對黃子佼獵巫」,但很矛盾的是,當虛擬動漫的畫師因虛擬兒少色情被指摘犯罪時,對於畫師被政府機構指為「兒少犯罪」的犯人,社會對這些畫師接下來的「更生問題」卻遠低於黃子佼。他嘆說,這種價值實在錯亂,「這種脫序的價值觀,衛福部不要再助長了!」
兄弟同車露餡!弟弟交通違規遭警攔查 竟意外揭發兄長通緝犯身分
高雄市鼓山區發生一起驚人事件,1位被通緝的33歲朱姓男子,原本由弟弟開車載回家,卻因弟弟未繫安全帶而被警察攔下,警方在盤查時發現,副駕駛座的朱男神色緊張、動作頻頻,引起懷疑,結果竟查出他是高雄、台南地檢署通緝的毒品、強盜犯。鼓山分局指出,龍華所員警5日在鼓山區美術東六街巡邏時,察覺1輛轎車駕駛未繫安全帶,當即上前攔查,過程中副駕駛座的朱男神色緊張、動作頻頻,頓時引起警方注意察覺情況不對,結果發現朱男真實身分竟然是1名通緝犯。原來,朱男與胞弟當天下班後共乘1車返家,但開車的弟弟疏忽未繫安全帶,引起警察注意,當警方要求查證身份時,朱男卻支吾其詞、坐立不安,行為可疑,員警發現其異常舉止後,質問是否通緝,嚇得朱男更加緊張,連自己的前3碼證號都背不出來,甚至向胞弟示意求助。事後警方查出,朱男曾因強盜及毒品等案共服刑9年,為了逃避司法刑責,其總是牢記胞弟的證號,未料這次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查,卻意外揭發其身份,最終被逮捕歸案。
2歲童將骰子放口中 父徒手暴打嗆「再亂吃拿刀砍」判罰3萬
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前年見孩子將骰子放入口中,竟以「不求人」、徒手暴打小孩,導致致左耳、大腿等有挫傷,還出言恫嚇「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日前基隆地院法官認定余男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該起家暴案是發生在2年前某日,因余男之孩童將骰子放入口中,被余男看見後,以「不求人」及徒手毆打,導致該童左耳後側、左頰與左大腿挫傷,余男還恫嚇說「下次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據了解,該童母親後來向警方報案,警方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余男坦承有以不求人、徒手打幼童,並有出言恫嚇幼童等行為,但辯稱他都是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與父親,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有關傷害、恐嚇行為,構成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但因為家暴法並無刑責,所以再依《刑法》之傷害罪、恐嚇危害全罪規定論罪科刑。同時,因被害人為未滿12歲兒童,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於余男聲稱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強調,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有明文,但其中規定的「必要範圍」內,是指父母應為合乎情理的適當管教,且應於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的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法官說,若對子女懲戒逾越必要範圍而以傷害身體,或危害生命之殘忍苛酷手段而濫用親權,則不只可成為停止親權的原因,且應負刑事責任。法官表示,被害幼童當時年僅2歲,縱使有不當行為,身為父親,應採取適當的教導方式,但余男以傷害身體、恫嚇方式管教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傷勢,使用的懲戒手段明顯過當,不具積極正面的教育意義,已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因此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可易服勞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