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不滿在家抽菸被阻止 中和男持刀弒母、連姐姐也刺傷
新北中和一名張姓男子今(17日)在家抽菸,結果遭到母親制止,居然拿刀刺死母親,接著還劃傷趕來阻止的姐姐。張男母親被送往醫院後,經過搶救仍宣告不治,至於詳細案情仍有待釐清,全案依殺人罪偵辦。

利剪217刀弒母 逆子犯案先叩媒體再查廢死聯盟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李姓男子去年因索取理髮費用未能如願,竟持剪刀將母親戳刺217刀致死,殺人後辯稱患病沒辨識力;歷審認定李男殺母後,還上網查詢廢死推動聯盟及人權委員會,認定他殺人是在有意識狀態下所為,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2019年10月17日李男在住處與母親生爭執後,他跑到母親房間內先持按摩器及木椅用力毆打她,再持鐵製剪刀戳刺她,致她全身受有217處穿刺傷,及多處瘀傷、挫擦傷及撕裂傷,她因遭刺入肺臟、肝臟及腎臟等多處,大量出血死亡。李男否認殺害母親,辯稱殺母後上網查詢廢死聯盟是怕誤會,他的律師主張李有精神上之疾病,案發當天是母親激動不讓他離去,後來雙方是否有拉扯,如何死亡,他並不清楚,若要歸責於李男,也只是過失行為所致,且他患有思覺失調症應減免其刑。但法官審酌精神科醫師鑑定結果,認為李男殺死母親後,有上網查電腦、廢死聯盟,也有去洗澡,殺人屬於有意識狀態下所為,不符合辨識力喪失或降低的減免刑期規定。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將李男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李男雖然向警員自首,但他在法院審理期間卻否認有殺害其母親之情事,直至二審最後審判期日時,他才坦承犯行,他雖然自首但不予減刑。二審考量李男逆倫弒母、惡性甚重,他的犯罪手段極為殘暴,從應報思維,固應從重量刑,但他非有計劃性之犯罪,與處心積慮之計劃性犯罪,在惡性上仍屬有別,且他長期受憂鬱症、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所困,才會因一時爭執殺母。二審認定,如果對李男判處有期徒刑尚屬過輕,量處死刑亦有過苛之情事,均不符罪刑相當原則,在兼顧應報、一般預防、特別預防犯罪等多元刑罰目的下,認以量處被告無期徒刑為適當,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母車禍變植物人!孝子「照顧12年」花光積蓄 狂刺3刀弒母
高雄楊姓男子的母親因為車禍成為植物人,被送至安養機構長達12年,但楊男多年沒有工作收入,母親的賠償金及保險理賠又已經花用殆盡,楊男心一狠,持菜刀刺死母親,一審高雄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楊男10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過重,23日改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判決指出,楊母2008年10月因為嚴重車禍,導致她成為植物人,被送至安養機構由專人照護,楊母長年臥病在床,支付安養機構及相關醫療的費用都是用楊男的工作薪資及母親當時車禍所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按月支付。然而,楊男因為長期沒有穩定工作,母親的車禍賠償金、理賠金也用之殆盡,楊男因不堪負荷龐大經濟壓力,無力繼續支付安養、醫療相關費用,便在2020年5月2日將母親從安養機構接送回家,將其安置在房間後,持菜刀對母親狂刺3刀。楊母因為左肺、心包膜、橫膈膜、肝臟遭次穿導致她氣血胸、心包填塞當場死亡,而楊男則在當日晚間撥打電話至楠梓分局翠屏派出所自首報案,楊男在警方偵訊後,被依家暴殺人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楊男非常孝順母親,只是因無力繼續照顧植物人母親,且還照料胞妹多年,甚至罹患鬱症選擇封閉自我,獨自承擔壓力,才因而造成這場人倫悲劇,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楊男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楊男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楊男符合自首要件,但地院量處10年徒刑過重,改判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保護令失效!社工家訪6次電訪15次 仍難阻孽子刺死老母
17日中午13時30分,警方獲報一名李姓男子自稱持利剪刺死母親,小港高松派出所值班員警立即前往現場,發現開門的男子就是李姓嫌犯(35歲),他向警方供稱,上午要外出,遭母親阻止,雙方發生口角,他一時氣不過,去房間拿剪刀,11時左右,趁母親在2樓休息之際,狂刺母親胸口數刀,員警上2樓查看時,陳母(63歲)已經氣絕身亡。警方查看臥室發現,房內木椅被砸毀,顯示當時母子疑有扭打,最後陳母疑因失血過多,躺臥房間地上,經到場救護人員判定已無呼吸心跳。李男被帶回派出所時,他聲稱已找律師,要求等律師來才願意開口,對於案發原因三緘其詞。而警方也在屋內發現李男的藥袋,證實李男因精神問題,有就醫服藥的紀錄。兇案現場圍起封鎖線,李嫌被列為高度關懷對象,社工已家訪6次、電訪15次,但還是阻止不了憾事發生。(圖/翻攝畫面)據了解,身材微胖的李嫌與母親同住,他是家中長子,目前無業,時常與母親吵架,也曾對母親施暴,死者生前有申請保護令,但因保護令時效已過,李嫌又搬回家中。警方從衛生局查出,李嫌2007年起就被列為關懷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社工已家訪6次、電訪15次,原本心衛社工還排定18號下午到府做家訪,沒想到前一天竟然發生憾事。而李男也在訊後,依殺人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