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旗兵」原型 71歲朱國榮從殺人搶匪到百億身家走鋼索人生
71歲的朱國榮,可說是在兩岸三地橫行,一生走鋼索,外傳積攢百億身價的「大圈仔」。原名朱子昭的他,生於廣州,曾加入共產黨的少年先鋒隊,18歲到香港,而後參與澳門運鈔車千萬搶案遭通緝,來台灣改名、搖身成為殯葬大亨,近年更是多樁內線交易、炒股淘空、經營權大戰等案的背後影武者,而今棄保潛逃、再度登上通緝名單。2023年第一場上市公司經營權決戰戲碼,就是成立超過70年的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抵抗市場派的龍邦國際,而泰山派出的律師團,直接把龍邦「實際負責人」、也就是朱國榮的「老底」掀了,登報說他是「官方認證的搶匪」,大罵他就是在1980年10月18日與六位「大圈仔」(香港用語、指從中國偷渡到香港的犯罪團夥)搶劫澳門南通銀行運鈔車,導致一死一重傷,而後偷渡到台灣來,獵物從運鈔車改為企業。1984年上映的香港警匪片《省港旗兵》,就是參考朱國榮的故事。(圖/翻攝自維基百科)這故事是1984年上映的香港警匪片《省港旗兵》的原型,導演麥當雄當時還獲得金馬獎最佳導演獎;朱子昭1971年偷渡到香港,1980年犯案後逃到馬來西亞、1982年用假護照偷渡到台灣,因身分特殊被送去綠島「感化」,後以「反共義士」理由拿到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1994年為作生意方便而改名朱國榮,外界傳說他就是靠偷渡、洗錢賺下第一桶金。一經商30多年的台商跟CTWANT記者表示,在當時兩岸關係封鎖的敵對狀態下,不管是黑白兩道,甚至是正統的企業公司,都需要這類管道才能移動大筆資金,讓他賺進灰色產業鏈的紅利,也建立自己的人脈而「洗白」;後來善用法律人士,像是前法官、檢察官擔任集團董事,據說其女兒也是律師,讓他操盤時無「後顧之憂」。朱國榮在2011年入主《新新聞》,接受自家專訪時曾說,「全台灣賣鑽石沒有不認識我的」,靠黃金珠寶生意賺大錢後,朱國榮在2000年景氣蕭條時危機入市,轉進低成本、高風險又高報酬的「不良資產」買賣生意,包括台北內湖近三千坪的俱樂部水立方會館、新竹東方日星高爾夫球場,也陸續標下台北車站前的亞洲廣場(原大亞百貨)二、五、六樓法拍案,以及高雄八五大樓金典酒店債權等不動產投資。過去在刀口下討生意,而今別人都不敢碰的法拍市場,對他來說就是「撿便宜」,再以此向銀行借款、以最大槓桿創造N倍收益,嘗到錢滾錢的甜頭後,就專心作起「商界大亨」,不再動刀動槍,而是「放長線釣大魚」。朱國榮2007年趁其股東糾紛時,砸下11億元、買下北海福座創辦人林萬出的股權,因此入主國寶集團、變身為殯葬大亨,後來也插旗不動產、休閒餐飲、媒體等行業,入主龍邦、松崗、泰山等三家上市櫃公司。與他共事過的人跟CTWANT記者透露,他「任何事都敢賭」,給予報酬時也相當大方,跟他做生意是互惠互利,所以很少看到直接批評他的人,也才能當這麼久的低調富豪。2013年時,以國寶大股東身分介入龍邦經營權,隔年的中信金併購台壽保一案,朱國榮買下台壽保一成股權、趁機談判,當時的中信金少東辜仲諒一度怒稱「我不跟黑道打交道」,最後中信金成功併購,卻也被特偵組指控圖利國寶集團。由於朱國榮會用公司股權去向銀行質押貸款,後用貸出的款項再投資其他資金調度有問題的公司,為避免股價跌太多、導致押在銀行的股票價值過低而被斷頭及抽銀根,所以透過人頭帳戶炒股,2011年起陸續爆發相關訴訟後,他將集團要職與股權交棒給親信與女性友人,2016年後,朱國榮就消失在關係企業董監名單中,透過多層投資公司或交叉持股掌控集團,所以仍被稱為「總裁」。朱國榮2022年10月公開出席旗下高球場活動時,面對記者問到為何要插旗泰山的經營權時,他說「我已經退休了,那是公司、專業經理人的事,不是我的事。」儘管是江湖草莽出身,但在他還沒「默認」自己的「年少輕狂」前,很少人看得出來他的過往,帶著黑框眼鏡,時不時還會幾句名言詩詞,高瘦的身形更顯其書卷氣,過去同業還以為他是香港商人,而今,似乎又成了兩岸複雜關係下的司法籌碼,讓人不勝唏噓。
獨/前法官轉律師資格沒了! 黃呈熹幫潤寅滅證洗錢遭除名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遭檢方指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呈熹同年12月12日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後,律師資格慘遭法務部發函除名。法務部指出,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律覆文字第1120000153號函,黃呈熹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以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應予除名,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於112年12月18日確定在案,因此檢送律師懲戒委員會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書影本1份,函送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最高檢察署等機關。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
台南議長賄選案 「金牌大律師」陣容超堅強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10日再開準備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仍否認檢方起訴犯行。因本案被告辯護律師陣容龐大,合議庭受命法官林岳葳花了不少時間安排證人詰問及言詞辯論程序庭期,下周起正式進入審理,預定明年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再指定宣判日期。據了解,邱莉莉等被告紛紛砸重金禮聘「金牌大律師」打官司,包括台北地檢署前檢察長周章欽、高雄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石猛、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熊家興及吳岳輝等人,陣容超級堅強,備受法界期待未來精彩的檢辯大對決。鑑於10名被告因相互傳喚出庭作證,加上20多名律師分別來自台南、台北、高雄等地,為方便律師出庭,法官事前還特別提供每位律師勾選能出庭的時間,但因實在找不到大家可共同出庭的時間,法官昨天逐一確認每位被告證人的詰問庭期,及辯護律師能否到庭;如有傳訊但未申請詰問的律師,則可同意不到庭,事後閱卷再表示意見。法官預定從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9日,連續7周密集安排每周一個半天庭期進行證人詰問後,明年2月5、6日再安排2次言詞辯論程序。
遭控為妻關說邱太三告贏了 名嘴賠80萬還要刊判決文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6年前擔任法務部長時,因不滿名嘴黃越宏指他為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他怒斥「寧信有鬼,不信瞎掰名嘴」提告求償,去年最高法院判黃須賠償80萬元確定,回復名譽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黃須在報紙頭版刊登邱的勝訴啟事1天。可上訴。黃男2017年5月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接連爆料邱太三涉關說,讓前法官妻子宋富美再回任法官,邱舉行「反擊」記者會說明,並對黃越宏提告並求償300萬元與在中國時報等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黃男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二審高院逆轉改判黃男免賠及道歉,但遭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認為,黃辯稱有向司法院退休高層人士、立法委員幕僚等相關人員求證,已盡查證義務,但未舉證說明其有合理查證之行為。更一審指出,黃男辯稱柯建銘每次召開政黨協商,會施壓司法院,司法院才破例讓邱太三配偶在55歲回任法官等語,也未舉證以實其說,均難以採信,黃越宏的文字及言論稱邱太三以特權施壓再任案,屬未盡合理查證。更一審表示,黃越宏的文字及言論,客觀上已足令閱聽大眾產生邱太三利用自身影響力干預司法人事議案之負面印象,足以對邱太三社會上之名譽有所質疑或貶抑,判決黃須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判賠80萬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回復名譽部分,更二審認為邱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為知名之政治公眾人物,牽涉其所任公職與司法人事作業等公共利益,單純之金錢賠償尚不足以填補他所受損害,判決黃須在報紙全國頭版刊登勝訴啟事1天。
基隆地院前法官職務評定「未達良好」 提告司法院爭翻案輸了
基隆地院前資深法官陳志祥,不滿退休前的2019年職務評定(類似考績),原本被基隆地院評定為「良好」,卻遭司法院退回,改評定為「未達良好(等同考績丙)」,他認為司法院左右基隆地院的決定,已影響審判獨立,憤而提告,懲戒法院今天審結,判決陳志祥敗訴,還可上訴。已轉任律師的陳志祥在2020年退休,退休前的2019年的法官職務評定,被基隆地院初評為良好,不過司法院認為他曾審理5個案件,多次再開辯論和延後宣判期日,敬業精神不足,所以退回基隆地院重新審酌,不料基院的職務評定委員會仍評定為良好,基院院長要求復議,仍維持良好,司法院遂改為「未達良好」,引發陳志祥不滿。陳遂循復核、再復核等程序都遭駁回,改以司法院為被告提起訴訟。懲戒法院採信司法院的主張,認為陳志祥審理5個案件期間,多次再開辯論和延後宣判期日,事先未能妥善準備開庭和宣判事務,敬業精神不足、影響當事人權益,司法院將他的職務評定改為「未達良好」,並未影響審判獨立,因此將他提告駁回。陳志祥除本案外,2018年職務評定,也被司法院評定為「未達良好」,他先前也提告司法院,一樣遭懲戒法院判決敗訴,還可上訴。
退休法官千字文好感嘆 「人民不滿司法,並非全然盲目!」
前法官學院代理院長、高院退休法官梁耀鑌日前發表千字文,大嘆:「人民對司法不滿,不可能全部是盲目的!」這篇名為「司法如何贏回人民信任」的文章在親友間瘋傳,引起不少共鳴。梁耀鑌表示,民眾多半體驗到法官對「某些特定個案」偏頗認定,偏離公平正義,才會不信任司法。他強調司法改革不能紙上談兵,司法欲贏回人民信任,應勇於接受社會大眾檢驗,才能確保法官不會濫權。雪山登山口服務站附近是武陵農場觀賞雲海、雲瀑最佳地點之一。(圖/翻攝台灣國家公園公共設施管理系統)在2020年8月前,一般未申請進入生態保護區,處理方式只有「處分」一種;2020年8月後,為因應政府於2019年底實施「開放山林」政策及,應適用2006年2月5日施行的《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新增「勸導」選項,但執法人員卻未根據新條文與時俱進。梁耀鑌以他個人經驗為例,去年8月31日他與友人「買票」進入武陵農場,走到農場內的雪山生態保護區步道口,當場並無管理人員勸導不能進入,也沒看見管制警示牌就走入步道約0.5公里,不料遭處以3千元罰鍰。梁耀鑌指出,員警對他開立的「案件說明書」內,虛偽登載「登山口管理員及山友已勸導多次未申請入園禁止登山,受處分人屢勸不停,仍執意上山」等語,作為建議雪管處「處分」依據,已涉嫌偽造《刑法》第213條公文書。另外,雪管處未查明警員製作「案件說明書」的真偽,就作為開立「處分書」依據,上級行政機關和法院並據此作為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攻防證據,也十分不妥。梁耀鑌表示,「入法庭的手必須乾淨」,可是法院卻說「案件說明書」與本件原處分是否瑕疵無關。他還請求承審法官履勘現場,親身以「一般遊客偶而到此踏青觀點」,確認入口警示牌懸掛位置,是否存有「無法令一般遊客輕易辨認」之缺失;但法院認為,依「現場照片」已足。可是僅以照片認定,有無可能導致「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之謬誤;法官到現場履勘是否較為周延?他強調,一般遊客外出踏青,要求閱讀沿途所有招牌文字,並不合理。雪山生態保護區步道警示系統,是否與政府近年開放山林「資訊透明」、「便民服務」政策背離,為何不採磺嘴山生態保護區步道管制方式。法令、規章已隨時代需要修正,法官審案不能抱殘守缺。法院未探討《行政罰法》第19條新的立法及未申請進入生態保護區行政機關處理方式,已新增「勸導」選項,也不願履勘現場。至於雪管處仍不知作成「處分」依據的「案件說明書」,係警員涉嫌偽造的公文書。梁耀鑌指出,為盡公民社會責任,因此有必要說明清楚,他也希望相關單位能有所回應,使我國法治朝正面發展,並使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不致淪為空談。
前法官陳鴻斌、吳振富涉性騷遭拔官 法界人士籲司法官應自重小心
高院一位明星法官因離婚糾紛引發性侵疑雲,遭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質疑司法機關吃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游毓蘭今(4日)質詢時,提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新竹地院法前官吳振富,都因性騷擾被司法院職務法庭拔除法官職務。有法界人士表示,司法官應審慎處理與妻子或女朋友等兩性關係,否則稍一不慎,不但可能喪失法官職務,甚至還無法轉任律師。現年67歲的已婚前法官陳鴻斌,被指自2012年11月起以祈禱等理由對女法官助理握手、擁抱,還稱若有他襄助,助理一職可獲續聘,陳也在助理續聘審核會前1天,邀女助理前往政治大學河堤散步時竟偷親,女助理當下拒絕,事後上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和女法官揭發此事,全案東窗事發。陳鴻斌因涉性騷擾女助理,原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職,第1次再審改輕判罰俸,經監察院提起第2次再審,陳又被判免職,司法院降調陳為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2月判陳敗訴,還可上訴。至於53歲的新竹地院前庭長吳振富,被指2018年起要求法官助理幫他處理私事,包括代購禮品、找家教、處理出國簽證等;吳振富還4度要求助理替他按摩、刮痧,吳擔任兼任學習司法官導師時,常情緒失控,對學員說「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還對一名懷孕女學員說「不要分發到新竹」,涉嫌歧視孕婦。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吳振富違失情節重大,判決免職、降轉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確定,吳今年2月前往桃園地院報到,正式降轉擔任司法事務官。
100萬現金+雞血石雕件「行賄法官卻打輸」 富商氣炸向調查局自首
泰國富商程萬遠近日向調查局自首,表示自己在2019年打官司時,曾經試圖透過前高等法院庭長、律師高明哲,以200萬元行賄當時的承審法官林洲富,因此先給了高男100萬與一塊價值百萬的雞血石雕刻藝術品,沒想到最後官司還是打輸。程萬遠表示,由於擔心自己行賄的事件曝光,才決定自首以求從輕發落。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程男表示他在10多年前向台灣金橋電子購買大量液晶螢幕、電腦機箱,沒想到運到泰國販售,卻發生7000多部螢幕、6萬多個機箱自燃燒毀事件,害他慘賠1億餘元。為此他將金橋電子告上法院,為舉證對方偽造文書,他還取得美國官方文件,並獲得我駐美代表處證明,但法院卻不採信,判程男敗訴。程姓富商取得有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簽名的文件,卻不被法官採信。(資料圖/黃鵬杰攝)程男坦承,2019年2月更二審,他因為聽聞金橋電子已經「打點好法院」,因此想透過認識的律師、前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請當時的承審法官「不要被訴訟對造關說」;同年3月19日,程男與高男確認,以200萬元酬庸林洲富,並且若勝訴,再給高明哲約1000萬元酬庸。程萬遠表示,他後來先將「前金」100萬元現金,以及一塊價值約百萬的雞血石雕件,帶去高男事務所交給對方,其中100萬請對方轉交給林洲富、雞血石則是給高男的謝禮。不料最終判決出爐,程萬遠敗訴,為此他氣炸找到高男直問,對方一再向他道歉,並稱訴訟對造至少給林洲富1000萬元以上。從程萬遠曝光給媒體的對話紀錄可見,他曾向高明哲抱怨,承辦法官毫無誠信、沒有職業道德,接著還說「事情搞成這樣!我的2樣東西,我回台後應該還給我了吧」。不過據報導指出,高明哲全面否認此事,不但稱自己不認識程萬遠,更沒有居間行賄當時的法官林洲富。而曾經擔任高等法院庭長的高明哲被起底,曾在審理最高法院前法官之子肇逃事件時,接受關說,因此被降2級,並在之後轉任律師。程萬遠多年前向台灣供應商購買電腦周邊零件,卻發生多起零件燒毀消費糾紛,他因此於2019年向供應商提告求償,過程中發覺產品上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安全認證造假,為此他向美方申請釋疑文件,另提告詐欺等刑事告訴;不料當時的承審法官林洲富不承認他提出的事證,連有國務卿希拉蕊簽名的文件,也被認定是「非美國官方文件」,讓程男氣炸表示,在訴訟過程中,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審法官都證實金橋公司無權使用安全標章,但林洲富視而不見,氣得他也狀告林男偽造文書。
吳秉叡遭指干涉疫苗採購提告網友 吳訓孝:反民主行為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去年因不滿網友指涉他干涉疫苗採購決策和收取回扣等內容,對12名網友提告加重誹謗等罪,結果11人獲不起訴、1人因涉及人身攻擊字眼遭檢方起訴;對此,新北市三重蘆洲區議員參選人吳訓孝今(19)日感嘆,對再多的「鄉民」提告,也無法挽回因中央落後部署而逝去的那些生命,更批評吳以司法手段進行言論審查的行為是徹底反民主。吳秉叡去年遭網友轉傳貼圖、文章影射他陪同特定業者拜會疾管署、仲介進口BNT疫苗,以及收受3億美金佣金,讓他氣得報警並控告12名網友。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起訴1名網友,吳秉叡稱這是藉由公正的司法機關還他一個公道。吳訓孝表示,他當時為PTT法務站長,協助不少遭吳秉叡提告的鄉民,而近期不起訴處分的關鍵在於檢察官認定鄉民點評或是轉載新聞內容,都是可受公評之事,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內,這是身為政治人物必須要承受的評論。他諷刺,連檢察官都知道的事情,身為前法官的吳秉叡卻沒有概念,令人十分詫異。吳訓孝認為,吳秉叡以司法手段試圖進行言論審查,是徹底的反民主行為,且明明是媒體查證後的爆料,吳卻僅對轉載評論的網友興訟,完全是把鄉民當細漢。他也說,吳秉叡現在不但不深自檢討,還扭曲檢察官見解,稱司法還其公道,難怪鄉民會怒酸「有政府,會告人」。「近期BNT與莫德納疫苗已經獲得美國FDA批准接種5歲以下幼兒,希望民進黨政府能儘速採購相關疫苗。」吳訓孝呼籲,新的變異株在邊境開放後必定會更快速進到社區,期望政府能把精力放在防疫,真正做到超前部屬,畢竟對再多的鄉民提告,也無法挽回因中央落後部署而逝去的那些生命。
涉富商翁茂鍾司法案 監院彈劾3前法官
監察院今(4)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及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蘇義洲3人曾擔任翁茂鍾相關案件承審法官,事前或事後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及收受饋贈,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富商翁茂鍾與司法官不當接觸案,司法院將林奇福、顏南全及蘇義洲3人移送監察院審查,經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與王幼玲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3人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提案彈劾,昨(3)日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提案監委表示,被彈劾人雖主張他們與翁茂鍾之往來及受贈物品尚符合正常社交禮俗,但法官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亦不得收受利害關係者之任何餽贈。林奇福等3人曾參與審理翁茂鍾經營事業相關民、刑事訴訟,卻於事前或事後參加與其審判職務有利害關係人之飲宴應酬、球敘及收受禮品,易令人產生法官與商人結交往來之印象,損及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審判獨立之尊重與信賴,違反《憲法》第80條及行為時的《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法官守則」第1點、「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第1點、第6點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7點等規定。監委表示,林奇福等3人之違失情節重大,如不循司法懲戒程序予以導正,實不足維護司法在社會大眾的公正形象。3人違失行為雖逾10年,但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對象為包括法官在內的「違法或失職」公務員,並無「得予懲戒處分」之要件,雖然依修正前的《公務員懲戒法》已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該項時效期間僅能限制懲戒處分之行使,不能阻礙懲戒程序之發動,更不妨礙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
國民黨稱蔡其昌「中火門神」 蔡辦回擊:盧秀燕跳票先道歉
民進黨徵召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參選台中市長,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等人昨日預告將舉行記者會,批評民進黨徵召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門神、「貪官守護者」;對此,蔡其昌辦公室發言人陳世凱今(27)日一早隨即出面痛批,要求台中市長盧秀燕先為杯葛中火「以氣換煤」、「空氣換新」跳票,向台中市民道歉!針對國民黨稱蔡其昌是中火守護者、中火門神,陳世凱表示,相關說法勾起台中市民對於盧秀燕阻擋中火「以氣換煤」,造成燃煤機組更新延宕一年多的記憶。他說,市民朋友因此多吸了一年多的空污,盧秀燕才是名符其實的「中火守護者」。陳世凱更批評,全球最大燃煤廠的中火是在國民黨時期興建,從陳庚金、廖了以、黃仲生、胡志強、盧秀燕等國民黨台中縣市長,支持中火燃煤機組不遺餘力;陳庚金任內計畫興建,廖了以完成第1至8號機組興建,黃仲生接力完成第9至10號機組,中火成為世界規模最大的火力電廠,2004年中火PM2.5排放也創下史上最高紀錄。陳世凱也說,胡志強任內,台中縣市合併,中火生煤用量創下新高紀錄,現任盧秀燕市長杯葛「以氣換煤」一年多,他質疑國民黨的歷任縣市首長,到底是多想護航「燃煤機組」繼續運轉?他表示,盧秀燕一再打臉自己「市長換人,空氣換新」的政治承諾,公然欺騙台中市民,要求盧市長先向台中市民道歉!此外,針對國民黨拿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等事批判蔡其昌,陳世凱則痛批,國民黨對於黨籍首長、民代貪腐弊案連連默不吭聲,只能藉由5、6年前已經澄清過舊案「冷飯熱炒」,博取個人知名度,也顯見國民黨的可悲。他說,多位欲在今年選舉的議員候選人,為了炒作個人選舉版面,不思監督雙北、台中等首長與市政,實在令人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任內與翁茂鍾不當接獨 監院全數通過彈劾前法官曾平杉
監察院今(10)日公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的彈劾案,報告指出,曾平杉任職法院期間,與官司當事人、富商翁茂鍾有不當接觸,除提供涉訟案件法律意見外,還收受餽贈、持有翁旗下公司股票,有損法官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經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翁茂鍾涉及不當往來,監察院在2020年已彈劾石木欽,並要求司法院調查,司法院人審會在2021年認定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移送監察院審查。監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曾平杉自1997年至2013年任職法院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聚會,並接受翁給予的各類幫助、禮物,認為曾平杉身為法官,卻未能審慎交友,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3日上午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曾平杉於1987年與時任佳和集團總經理的翁茂鍾在喜宴上相識,曾平杉的女兒在82到83年曾經持有怡華公司股票,以每股10元計算,總額約10萬元到18萬元不等;曾平杉自己也曾持有佳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每股10元計算,總額也達約200萬元至210萬元,顯見曾平杉與翁茂鍾交情匪淺。調查指出,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在1997年涉百利案,經媒體大肆報導,且依翁茂鍾記事本所載「曾平杉家討論百利案」,曾平杉顯然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涉訟中,並且討論提供法律意見;監委認為,曾平杉既已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涉訟中,除毫不迴避討論提供涉訟案件法律意見,還持續與翁茂鍾飲宴往來、接受餽贈,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
名法官的律師妻贏上億官司 黑幫雇打手痛毆遭判刑
承審過陳水扁二次金改、馬英九洩密案的高院前法官曾德水,他當律師的妻子吳玲華幫人打贏價值上億元的土地官司,遭黑幫以3萬元代價,找來男子張景棋等人埋伏痛毆,張男等人並拍照存證回報,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將張景棋、王佑庭、黎吉輝分別判處8月、7月、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去年11月,曾任法官的被害女律師吳玲華下班,離開事務所時,被人從後追上撞倒在地,對方還對倒在地上的女律師頭部及臉部痛毆一頓後逃逸,致女律師頭臉受傷。女律師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到動手的王姓男子,再根據通聯記錄,循線查出在現場把風的黎姓男子,以及負責拍照的張姓男子與妻子,4人都是毒品列管人口。檢方逮捕4人後,張男供稱,因先前在竹聯幫聚會中,聽到某大哥詢問要求幫忙教訓某律師,他基於義氣,主動接下任務,再找王男等人幫忙分工,張供稱打女律師,獲得3萬元報酬,另再接一個打人任務,酬勞另計,由於張所稱的竹聯幫大哥早已死亡,因此北檢先依傷害罪起訴張男、王男、黎男3人,北院據以判刑,張妻因人在國外,由北檢另案偵辦。
史上最大詐貸案! 潤寅案王音之判刑27年、楊文虎25年定讞
堪稱史上最大的潤寅詐貸案,潤寅集團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一審將楊文虎重判26年、王音之重判28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將刑度略減,楊文虎判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判27年,併科罰金6億5千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被控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最後潤寅集團2019年6月起一連串跳票,最終惡性倒閉,楊文虎夫婦在案發前潛逃美國。檢調單位透過司法互助逮回楊文虎夫婦,另外也清查他們在台灣的諸多同夥,包含女兒楊宇晨、女兒前男友王威程,前法官、律師黃呈熹、王音之胞弟王振賢等人,都被檢方認定協助洗錢、滅證,因此一併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