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深夜驚見山道猴子狂飆!警逮6人查扣3車 狂開59張罰單
北市北投區大度路與承德路段3月30日凌晨驚傳有飆車族於此處聚集,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啟動快打機制到場,一群人見警方到場立即一哄而散,但仍有幾輛漏網之魚被警方逮住,當場依道交管理條例查扣1輛自小客車與2輛機車,同時依規定舉發總共開出59張罰單,至少8.6萬元的罰款。據了解,民眾向警方報案指出,大度路3月30日凌晨至少有4、50輛機車於此處聚集,一群年輕人不但未戴安全帽,還將車牌遮蔽以躲避檢舉。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啟動快打機制前往現場,不過飆車族一看到警方便立即落荒而逃,但仍有幾輛跑得比較慢的1輛轎車與2輛機車遭警方逮住,當場依道交管理條例第12與21條,「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無照駕駛」等開罰。北投分局儘管未當場逮到人,但事後也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清查過濾違規、違法車號,鎖定涉案普重機車20餘輛,逐一依「遮蔽號牌」、「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事實情節製單舉發,同時該等車輛於道路上危險駕駛、占用道路飆車競駛與競技等違法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二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重罰汽車駕駛人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不過在警方攔查過程中,有逃逸機車擦撞警方車輛等,警方事後也檢具相關違法事證,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陸續以拘提等方式帶同犯嫌6人到案,訊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北投分局呼籲,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地區迭次發生青少年群聚競駛、競技及競速等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治安,不僅陷自身於危險境地,更是罔顧他人安全,警方再次強調,絕不容許挑戰公權力行為,將持續加強深夜時段防飆勤務攔查力度,提高見警率,針對是類違規、違法行為強力執法,絕不寬貸,以維護民眾交通安全及居住環境安寧。
北返車潮湧現!恐一路塞到晚上8點 國道13地雷路段一次看
今天(7日)為清明節連續假期收假日,截至上午11時,國道全線交通量為28.9百萬車公里,預估今日交通量為111百萬車公里。上午除局部路段零星事故外,國道全線交通大致正常。高公局提醒,北返車潮今天下午2時起陸續湧現,預計晚間8時左右才會逐漸緩解,提醒要返回工作崗位的民眾盡早出發或避開易壅塞路段。高公局預判今日下午重點壅塞路段為國1北向西螺-埔鹽系統、南屯-后里、苗栗-湖口;國3北向竹山-中興、草屯-霧峰、龍井-沙鹿、苑裡-後龍、大山-香山、關西-大溪;國5北向宜蘭-坪林;國4西向潭子系統-豐勢;國6西向舊正-霧峰系統;國10西向仁武-左營端等路段;建議用路人透過本局高速公路1968網站及App並於行駛途中收聽警廣掌握即時路況資訊,避開國道壅塞路段及時段。另查今日上午8時06分,國5北向7.8公里發生3車追撞事故,占用內車道,導致回堵1公里;10時07分國3南向48.9公里發生小貨車翻車占用內2線車道,導致回堵3公里;10時56分國1北向24.8公里發生3小車追撞占用外線事故,導致回堵1公里,上述事故均已排除,惟影響整體車流順暢。高公局呼籲民眾出門務必檢查好車況、養足精神,繫妥安全帶、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超速、疲勞、分心駕駛。高公局祝清明節假期行車平安順利。
新店資源回收車遭機車追撞 2名未成年少年送醫不治
新北市新店區驚傳交通事故。一名17歲廖姓少年4月2日向薛姓友人借車,無照騎乘擋車載16歲羅姓友人於傍晚5時19分行經祥和路靠近安康高中時,機車因不明原因失控追撞上前方民間資源回收車,兩人當場沒有呼吸心跳,送往醫院急救後傷重不治。警消2日傍晚接獲報案,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靠近安康高中發生嚴重車禍,一輛民間資源回收車跟機車發生追撞,機車車頭卡進資收車底部。事故後占用一線道,造成車流回堵。據警方到場後初步了解,兩名少年共乘打檔機車,疑似車速過快,看到前面資源回收車在停等紅燈時已經反應不及才會追撞,導致騎車的17歲廖姓少年(無駕照),與後座16歲羅姓少年兩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被送往耕莘醫院安康院區及新店慈濟醫院急救後雙雙不治。資源回收車駕駛表示,當時因為車流量大,前方紅燈當時他的車輛是屬於停駛狀態,機車突然後方就追撞了上來,他下車查看後立即報警,目前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調查。
嫂嫂自費買鞋櫃被小嬸一家占用 反映後竟每樣東西狂貼名字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近日一位人妻表示,她住婆家,9人一同生活,而她自費買鞋櫃,結果都被小嬸一家佔用,反映後小嬸每樣東西都要貼姓名貼。網友看了直呼,「佔別人便宜的人,都會塞愛計較的罪名給別人。」原PO在臉書社團《婚姻家庭甘苦談》發文,她心理不舒服,因為她在婆家,小叔加小嬸等一共9人,「起因只是因為鞋櫃,我是先嫁進來的,自然有的東西不夠用,我就自己買了,大門外的鞋櫃(可放18雙)跟家裡的鞋櫃(可放7雙)都是我買的,我們家自己是一人2雙(拖鞋、步鞋,8雙)。」原PO說,「自從小叔結婚後,鞋子多到放不下,後來我們家小孩的鞋放地上,她們的都在鞋架上,我孩子想放看了一眼說沒位置放,我請她們收一些,因為我買的鞋櫃,結果自己的小孩鞋子還沒地方放。」小嬸對此事很不爽,原PO表示,「現在換家裡的鞋櫃因為只有7個位置,但有9個人,我教自己的小孩,鞋子疊一起,小孩的鞋是2個人放一個位置,在想明明是我買的東西,卻要讓他人用。」原PO嘆,「小嬸是後來嫁進的有些是我買的,她也不疑有他都直接用,但到後來東西會拿去她房間,就沒放回共用區,事後再說,反而是我計較了,再後來她就貼名字,包括飲料也會貼,再來好像就變成我的問題,這種自己買的東西莫名變他人的感覺很不好,雖然我們再1年要搬走,也不會帶走我買的其他大型家具。」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佔別人便宜的人,都會塞愛計較的罪名給別人」、「你可以都帶走。反正她都這樣了。何必大愛」、「最討厭明明佔別人便宜還說對方愛計較的人」、「這種小嬸真的讓人很無言欸」、「是我會把他們鞋放地上」。
違法濫墾判決出爐 張麗善胞弟判處6月併科罰12萬元
雲林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啓盟日前被控違法濫墾及占用國有地遭地方法院起訴,經雲林地院29日判決,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占用國土部分,因沒有越界開發故意,判無罪。可上訴。雲林縣長張麗善的弟弟張啟盟2021年時因涉嫌濫墾山坡地,遭雲林地檢署依違反水保法起訴。過程之中當地立委雖爆料,縣府公務員疑似遭施壓,上呈「移送法辦」公文被退回,但是張麗善則表示,縣府一貫態度「依法行政」有違規就開罰,有違法就移送法辦,强調若有違法,毋枉毋縱,從嚴從速辦理,讓外界對於此案的控訴疑雲得到了回應。經檢方調查,張啓盟、陳安妮夫婦擅自開挖整地,闢建便道、平台,改變地形、地貌,因而使表土裸露無植生保護,造成坡面出現溝壑沖蝕、土石崩落及樹木傾倒,仍因聯外道路邊溝損毀造成逕流漫流、逕流夾載土石沖淤至區外道路與其下接野溪。雲林地院指出,張啓盟夫婦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罪,除檢方調查的事證外,後續經鑑定,足以認定張啓盟夫婦未依照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導致相關土地開挖整地等違法開發,且造成水土流失。雲林地院考量張啓盟夫婦違法開發面積廣大,嚴重影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不過2人坦承犯罪,且經鑑定結果,雖然有導致水土流失結果,但因農路偏遠、用路人少,最終判定兩人違反水土保持規定致生水土流失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分別併科罰金12萬元、10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另外,針對張啓盟、陳安妮夫婦兩人擅自違法開發國有土地部分,雲林地院指出,依照檢方所提證據,法官認為並不能排除有部分可能是因為張啓盟夫婦開發自己的土地,導致土石崩落到鄰地;有部分則可能因為地界不清楚,因此,2人並沒有越界開發的故意,基於罪疑惟輕原則,無法認定2人違法開發國有土地的犯罪。
上合歡山要收停車費了!清明連假起機車20元 大型重機比照汽車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管轄的合歡山周邊3處停車場委外收費,確定4月4日、兒童節連假正式上路,機車每次20元,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收費,平日半小時25元,假日半小時30元,單日最高300元,有15分鐘內免費的緩衝措施,讓想上廁所的遊客可安心暫停。林保署南投分署指出,合歡山森林遊樂區轄內昆陽、武嶺及合歡山莊3座停車場,時常發生車輛違停及露營車占用停車格等亂象,為了解決停車場內有人占用停車格亂象,並提高停車周轉率,去年11月委外經營管理,目前進出口車牌辨識系統、繳費幾等設施已完成,確定4月4日上路。南投分署表示,3座停車場共151個小型車停車格,昆陽47格、武嶺54格、合歡山莊50格,共47個機車格,另武嶺停車場有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格15格。普通機車停車格每次收費20元,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收費,平日(周一至周四)半小時25元,假日(周五至周日)半小時30元,不分平假日單日最高300元,開辦後視狀況,再檢討是否要調高收費、或實施差別費率。武嶺有小型車停車格54格、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格15格,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收費。(圖/報系資料照)
國3南田寮段「7車追撞」…駕駛卡車內 全線一度封閉
國道三號南向368.1公里田寮路段今(21日)發生多車連環撞,目前傷亡不明,事故造成全線封閉,車流嚴重回堵,至於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高工局表示,10時6分國道3號南向368.1k因發生多部車追撞翻覆事故,管制封閉南向關廟至田寮交流道路段,目前高公局南分局、國道公路警察已往現場進行事故車輛處理中,請駕駛朋友先行改道行駛。據了解,現場為2起事故,共有7車追撞,其中2台小貨車翻覆,4人輕重傷。另外,其中一台小貨車的乘客、駕駛一度受困車內,所幸意識清楚。高工局11時6分表示,目前開放內側車道通行,現場占用中間以及外側車道,後方車流回堵約4k。
買房1年後被告知「廁所是鄰居家的」女屋主挨告傻眼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1名女子3年前透過仲介公司介紹買房,建築面積雖不大,但房屋的實用率很高,屋內經過重新間隔,也有2房和獨立的廚房廁所,於是很快便確定了購房意向,與業主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1個月後便順利完成過戶。沒想到,女子入住新房1年後,竟被鄰居告知廁所是對方家的,讓她相當傻眼。《澎湃新聞》報導,黃姨(以下皆為化名)3年前透過仲介公司介紹,看中了劉叔的房子,該房是單位分配的房改房,樓層不高,建築面積雖不大,但房屋的實用率很高,屋內經過重新間隔,也有2房和獨立的廚房廁所,於是很快確定了購房意向,與業主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1個月後便順利完成過戶。黃姨入住1年後,鄰居陳伯的兒子找到她,表示她房屋內的廁所面積,約6個平方應屬於他家的合法面積,要求把廁所面積騰出來。這下子把黃姨給弄迷糊了,因為她當年購房時,原業主曾表示他已經住了20多年,買房時也沒有跟她提及屋內廁所部分的面積非其房屋的面積。鄰居表示,當年由於房改面積不足,房改單位將黃姨右側的那套小面積房屋補給父親,父親則居住在黃姨房屋左側那套面積較大的房子裡,原業主當年為了自己屋內有獨立的廚房廁所,所以改建的時候占用了原屬父親房屋的廁所。黃姨不接受,於是鄰居找了專業的測繪機構進行測量,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黃姨騰還非法占用面積。經過測量,黃姨的房屋的實際面積確實比房產證的登記面積大了6個平方,多出部分正是廁所部分面積。法院最終判決要求黃姨騰還該部分面積。黃姨覺得自己變成冤大頭,看房時房屋是否有獨立廚房廁所是她決定買不買的重要因素,若當時知道房子沒廁所,她也不會買,如今只能重新調整房屋格局,將廁所的面積騰出去。廣州市房地產仲介協會提醒,購房人在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負有謹慎注意的義務,故實地看房時,應對房屋進行仔細的檢查,對照房產證的測繪圖進行比對,看清房屋的層數、結構、面積,必要時可請專業人士對房屋進行綜合評估。簽約前,主動詢問業主交易房屋是否存在改建、違建、滲漏等情況,並在合同明確如果房屋存在問題責任如何承擔,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