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雄智慧城市展重要倡議 第一屆國際城市級氣候峰會City-COP登場!
務實韌性,實踐力最強,突破困境提升台灣能見度全球超過二分之一人口居住在城市,卻製造超過全球三分之二排碳量,以城市為單位的減碳行動,務實且有韌性,成為今年高雄智慧城市展的重要倡議!率全球創舉,「第一屆國際城市級氣候峰會」今(22)日高雄登場,以數位韌性城市與淨零永續城市為兩大論壇主題,號召多國城市產學研團體,以高雄智慧城市展為平台,落實氣候變遷解決方案。高雄以重工業高碳排城市轉型為高科技城市,也朝向淨零城市邁進,號召國際城市倡議CityCOP,以城市為主角的氣候峰會在高雄舉辦,正是天時、地利、人和。議題討論(圖/高雄市政府提供)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致詞時提到,減碳是國際趨勢,我們深知淨零碳排,不是一個國家就可以獨善其身的,更是需要所有的組織、團體、個人與城市,一起來做,才能成功。目前所有減碳議題,都偏向「國家層面」的淨零轉型政策,我們需要一套適切「城市發展」的目標框架,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生態和挑戰,邀請國內外代表探討城市級的淨零減碳!我們也期待透過國際組織的網絡,將這理念擴散至每一城市,共同嚮應!第一屆「City COP-數位韌性城市論壇」邀請WeGO祕書長Jung-Sook Park與英國國家創新局新創主管Kara Cartwright進行專題演講,此外,由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帶領討論「COP28議題中,城市如何運用數位科技加速目標達成」,與談者有英國愛丁堡大學企業與新創領導者Mr Patrick Kilduff、加拿大楓葉嶺市長Dan Ruimy、斯洛伐克舊城副市長Dana Kleinert及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執行長顧洋。下午安排「City COP-淨零永續城市論壇」,討論「國際低碳發展經驗交流」及「永續生活推動策略分享」,分別由高雄、杜拜、斐濟、史瓦帝尼、科索沃、菲律賓、韓國等城市代表,分享如何兼顧城市發展與減碳策略、智慧電網發展、城市碳中和規劃、生活面向淨零推動策略、都市廢棄物智慧管理等內容,透過國際各城市代表分享其永續生活轉型推動策略,共同攜手創建永續且具有韌性的城市。參與者合影(圖/高雄市政府提供)自2018年起每年3月智慧城市展期間,台北市電腦公會與醫策會共同辦理「全國智慧醫院院長大會」,今年首次移師高雄舉辦!來自全國120多位醫院院長及60多位科技醫療企業共襄盛舉,探討淨零排放及數位轉型整合醫療照護體系的新發展策略,醫界高層人才交換意見,為台灣醫療轉型重要的一頁!除了室內展覽與論壇,高市府亦規劃實地參訪,帶著國際貴賓親身體驗高雄數位科技落地應用,今天下午是數位創新行程,參訪團瞭解智慧運輸中心的系統整合運作,看到輕軌全線無架空線以保留城市美麗天際線,以及凱旋醫院的去識別化設備,當個案跌倒時,立即警示護理人員;另一條路線為農業科技實地觀摩,參訪大寮鳥松的農場及農業合作社、鳳山農業試驗所等,深入瞭解AI、物聯網、影像識別、冷鏈等技術如何應用在農地土壤偵測、作物保鮮等,減少用藥增加產收。高雄智慧城市展明天最後一天,國內外買家與業者均可憑名片免費換證入場,高雄市民可憑身份證免費人場,把握機會到現場與展攤互動交流,瞭解最新科技應用發展,活動詳情可參見「2024高雄智慧城市展」官網。
台北市建資料庫 提早改善校園危險角落
學童在校活動、跑跳難免受傷,台北市議員汪志冰發現,全市國中小學生受傷人數在2016年至2020年呈現攀升趨勢,教育局卻只將受傷地點分為戶外及教室內,要求建置大數據資料庫,統整更詳細受傷地點及樣態。北市教育局對此預計在今年底完成學生健康管理資訊系統,讓各校可輸入學生傷病資料,去識別化後進一步做統計分析,及早改善學校危險角落。教育局2021年起協助各校建置「學生健康管理資訊系統」,目前已完成學生身高、體重、近視程度、牙齒狀況等基本健康資料,家長登入酷課APP即可查看,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明年起可透過系統分析學生受傷原因,了解學校哪些地方需改善。教育局表示,會要求各校把學生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的日期、時間、傷病科別、傷病種類及受傷地點等訊息,上傳學生健康管理資訊系統,學校則可運用系統交叉分析,及早改善校園高風險場所與設施、動線,如果發現部分學生受傷頻率較高,可由健康中心通知導師觀察、關懷。此外,教育局說,考量傷病資料涉及學生個資,系統內各校傷病資料須經過「去識別化」運算,才可以由教育局做後續統計分析運用。教育局強調,已要求學生健康管理資訊系統負責廠商,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行政院政府資訊作業委外安全參考指引」、「台北市政府資通系統安全共通規範」,及教育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資訊安全規範,以提升系統資安,該系統只能透過北市校園單一身分驗證服務登入,依使用者身分控管權限,確保學生個資安全。台北市長春國小校長李奕寬表示,學校對學生常受傷地點、型態都有掌握,比如學童易在樓梯轉角跌倒,因此每個樓梯口上方設有反光鏡,提醒小朋友進出樓梯留意、觀察狀況,但系統建置完畢後,學校更可藉歷年學生傷病數據找出潛在受傷熱點,更有效調整原有校安措施。台北市五常國小護理師楊佾平說,校園護理師平時會記錄、分析學生傷病資料,以便即時改善校內危險環境,並制定預防受傷策略,盼未來可自系統找出學生新的受傷趨勢,調整衛教宣導方向。
台南公布高風險駕駛 這2人違規撞死人 「馬賽克」照曝光
台南市繼去年率先公布酒駕累犯去識別化資訊後,30日又比照酒駕累犯公布方式,公布第一批高風險駕駛名單,分別是25歲傅姓男子及60歲陳姓男子,2人都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被公布臉部「馬賽克」照片,市府希望此舉能夠發揮警惕效用。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許以霖認為,2022年3月31日起各縣市分別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以來,從酒駕死傷數據逐年遞減,可以看出對酒駕者具有嚇阻效果。此次台南市政府公布高風險駕駛的姓名與照片的做法,是警示也是提醒國人,必須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值得觀察,也期許能與公告酒駕累犯具有相同成效。今年5月8日發生3歲女童與媽媽過馬路時,不幸被杜姓孕婦駕駛小客車撞上當場身亡的事故,引發外界巨大關注。當時,市長黃偉哲探視女童家人,即承諾將比照酒駕累犯公布高風險駕駛資訊。歷經3個多月研議,8月11日市府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公告施行後有2名汽車駕駛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經裁決處分完成,交通局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後,30日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一批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1次。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件違規案件發生在8月25日將軍區區道南312線,傅男駕車闖紅燈肇事致人死亡;第2件違規案件發生於8月30日七股區樹林里99-1號前,陳男駕車行經該處時,車道數雖相同,但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2人除繳納罰鍰,也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交通局強調,所謂高風險駕駛事件係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行為,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
殺警犯爽服外役監惹議 蔡清祥:修法後排除重大暴力犯
犯下夜店殺警案的易寶宏,遭判刑9年,2019年入獄服刑,但他服刑3年半,獲准轉外役監,引發各界抨擊。法務部長蔡清祥10日表示,《外役監條例》修法草案已送立法院,以後像易寶宏犯下重大殺警案的暴力犯罪受刑人,將不得移監。殺警案凶手獲准轉外役監,不分黨派的總統參選人炮口一致地猛力批判,法務部昨日凌晨緊急發布新聞稿,強調全力配合立法院的修法進度,與各朝野黨團溝通,籲請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蔡清祥昨親上火線,他說,依照法務部去年推動的《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規定,未來受刑人必須在刑滿或假釋前1年,才有申請資格去外役監,在立法院完成修法前,他會督促矯正署從嚴審核申請案。蔡清祥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受刑人只要服刑2個月,累進處遇達到一定標準,就有資格申請去外役監服刑,審議委員有外部專家、學者,皆以去識別化審查,易寶宏是在服刑2年半後才提出申請。根據法務部送交行政院會通過、立法院審查中的外役監修正草案,受刑人在監考核期間,從修法前最低僅須執行2個月,改為修法後至少須服刑逾1/3刑期、累犯逾1/2,且修法增列「在監行狀善良、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等要件,降低外役監制度性風險。目前只有性侵犯、毒品犯等受刑人,不得被遴選到外役監,新法草案增加,排除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危害的犯罪,包括殺人等故意犯罪致死、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加重詐欺、脫逃、強盜、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都不可到外役監服刑。
夜店殺警察犯「爽待外役監」賴清德開轟 法務部再回應
資深演員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9年前犯下北市夜店殺警案遭判9年,他因為能到外役監服刑,引發外界討論。鴻海創辦人郭台銘8日發文說,法務部長到底做了什麼。對此,法務部9日回應後仍無法滅火,副總統賴清德表示,重罪犯應該要確實服完刑。而法務部10日再發文解釋進度。郭台銘表示,「昨天我看到新聞,9年前轟動全台的夜店殺警案,兇手竟然逍遙地在外役監服刑。對此,矯正署的回覆,竟然是『一切依法辦理』──對此,我完全無法接受。」他想問法務部長蔡清祥,到底做了什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發文說,他看到殺害警察的兇手,服刑沒多久就能去外役監,主管機關就用一句依法辦理解釋,好像這種種都跟他無關。對此,法務部9日說,易員因傷害致死案件判處9年有期徒刑,於108年6月入監服刑,易員在監執行逾2年6月後,於111年1月提出外役監遴選之申請,由專家學者組成之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之方式逐案審查表決,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表決同意後,於111年3月移入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另台南殺警案係發生於111年8月22日,故外傳於殺警案發生1年後,仍遴選易員至外役監服刑乙節,顯有誤會。」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指出,1年多前才有外役監逃犯殺警,現在9年前傻警察的犯嫌又能去外役監,這會讓社會質疑,希望法務部與矯正署可以說明,如果該修法就要修法,重罪犯要確實服完刑,不能走旁門走道。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說,重刑犯要確實服完刑。(圖/黃耀徵攝)法務部10日凌晨再回應,本部於111年9月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於同年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期以最快速度改善外役監制度,使遴選審查程序發揮篩選功能。法務部表示,依照修正草案第4條,已明確排除殺警案等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之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係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法務部強調,本部將全力配合立法院之修法進度,持續與各朝野黨團溝通,籲請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回應民眾期待。
桃市府27款APP嘸人下載停用 燒掉8325萬公帑挨批浪費
桃園至今已停用27款APP,浪費8325萬元公帑,不乏誇張燒錢法,問世不到1個月就停用,燒掉553萬,資科局指出,每年都會針對全市APP評比,也祭出管理原則供各局處上下架和營運參考,將師法台北通結合各局處資訊,避免多頭馬車。有議員指出,桃園市政府各局處近年未經仔細評估實際需求,胡亂開發資訊系統及APP,導致浪費公帑,像是去年就停用5款APP,歷年來整個市政府停用的APP多達27案,總計浪費8325萬元公帑,不乏建置完成沒多久就停用。像是幸福國中111萬元建置「診斷學習教育資訊系統」,不到半年就停用,觀旅局2020年8月31日支出553萬推出「石門水庫運動觀光資訊系統」,不到1個月就停用,燒錢不手軟。議員梁為超要求徹查是否有官商勾結問題,追究相關責任。議員黃婉如說,就連資科局自己開發的AR桃園、桃園線上申辦數位行動憑證都不符預期,名列下載次數最低5名,呼籲當機立斷,不要再編無謂預算維運。議員陳雅倫也說,下載率高的APP也被罵很慘,像是環保局桃園垃圾車下載40.6萬、交通局桃園公車下載17.1萬,分占1、2名,但常被人詬病脫班、遲到、不即時,直指環保局、交通局的專業不在APP,資科局應該協助改進。資科局長王智弘說,各局處過去因業務考量,搭配科技工具推出APP,因科技日新月異而汰舊換新,市府已頒訂APP發展及管理作業原則供局處參考,每年也會評比提出改善建議或評估下架事宜,未來也會進一步溝通,請局處將單向式APP改為回應式網頁(RWD),更便宜有效運用。另外,熱門AI聊天機器人ChatGPT正夯,桃園率全國之先用ChatGPT整理歸納1999市民專線陳情內容,引發藍營議員擔心個資外洩,綠營則批錯誤百出恐誤導民眾,研考會主委吳肇銘強調是小規模測試,且都是去識別化,也不會碰機敏資料,希望借重語意分析、分類邏輯,提高行政效率。
女婿偷吃害女兒離婚 她舉牌控小三「底褲很溼」挨告下場曝光
一名不滿前女婿偷吃害女兒離婚的陳姓婦人,為了替愛女出氣,經常打電話「找小三」或在臉書質疑對方家教,戲謔小三的底褲很溼,甚至到對方工作場所的大門前舉牌「OOO睡人夫」,遭小三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審理後,於23日處分不起訴。判決書指出,陳婦前女婿於2019年5月至2021年底期間,與女下屬多次在旅館及家中發生性行為,女方還裸露身體拍照留念。後來陳婦女兒發現兩人除互傳表達愛意與親暱對話,還有性挑逗或鹹溼訊息,因此離婚並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小三當時辯稱,她曾多次拒絕示好的男方,直到對方稱要離婚才交往,但都沒有實現,她也一度提出分手,卻被對方以自殺和情緒勒索要脅持續發生性關係,事件爆發後又讓她獨自承擔後果。法官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男方為有婦之夫而交往,應賠償陳婦女兒40萬元。而不滿前女婿偷吃的陳婦,也時常打電話要求小三給個交代,或是在臉書抒發對女兒婚變的心情,並暗指小三底褲很溼,以及到對方工作大樓外舉牌。對此忍無可忍的小三除報警處理,也一併提告趕到現場協助的陳婦兒子,控告陳婦強制她接電話、在臉書及到公司外誹謗她的名譽。不過,檢察官認為,小三不是一定要接電話,因此不構成強制罪;陳婦臉書上內容有憑有據;舉牌文字都未指名道姓,已有去識別化,應不致影響名譽。最終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台大打造人工智慧急診 改善壅塞「圖像式管理人流病床」
急診來診病患具高度不確定性及時效壓力:無法預知來診時間、病患疾病種類、特殊事件導致急診快速湧入大量病患等狀況。因此,於病患看診流程之各階段導入人工智慧輔助診斷處置,可維持一致的看診品質、減低醫護人員負擔、有效縮短病患留院時間、提高急診處理量能。台大醫院由急診醫學部與台灣大學人工智慧技術暨全幅健康照護聯合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台大AI中心)藉由執行國科會Capstone拔尖整合計畫「智慧急診:以人工智慧改善急診病人流動及解決壅塞之全面性策略」建立智慧急診創新醫療流程,並實際於臺大醫院急診完成近萬人次初步驗證,急診流程全面智慧化,在六個急診流程關鍵,成功開發13個AI模型,改善急診壅塞問題。本計畫由台灣大學陳銘憲前副校長與廖婉君副校長,帶領台灣大學陳信希教授、傅立成教授、陳祝嵩教授、與王偉仲教授等技術團隊,以及由本院吳明賢院長,急診醫學部黃建華主任帶領近十位急診主治醫師,組成堅強跨領域團隊共同規畫進行。整合台大醫院各科部室 (急診部、資訊室、醫研部、智醫中心等)、台灣大學AI中心多個研究團隊、業界夥伴 (華碩雲端、研華、商之器科技、維曙智能科技等)投入人力、設備、軟體等,協力建置本院急診私有雲基礎算力、數據平台、以及串接院內數百項即時多模態病歷資料,開發即時AI輔助系統。目前於台大醫院內所建置的急診私有雲平台,其中有六台專屬GPU與CPU伺服主機,區分為兩個高可用叢集 (HA Clusters),以提供AI模型訓練與推論的算力資源,並能支應急診24小時穩定運作需求。智慧急診流程所需之各項服務、AI模型、數據管理平台均在此私有雲平台運行。此平台整合數據介接傳輸、模型部署更新、運算資源分配、數據分析圖像化顯示介面等功能;平台上也同時運行數項臨床服務系統,包括AI輔助系統、急診中控台即時看板、病床管理系統、病床與設備定位系統等。在急診看診流程中,選擇六個關鍵,開發對應的AI模型用以輔助醫師進行診療。模型開發階段需先向院內申請回溯性資料,並輔以國外的開放醫療資料進行訓練,多項模型效能達到世界最佳 (SOTA,state-of-the-art),並累積發表近30篇國際期刊與會議論文。成功開發13個適用於急診的AI模型。分別運用在急診檢傷、醫師問診、胸部X光檢查、管路誤置偵測、院內心跳停止預後建議、留觀離部評估、早期高危險偵測預警各階段,於病患留院期間,隨時根據當下狀況提供最新AI輔助建議:1.快速精確的電子化檢傷:用於預測檢傷等級、住院機率、留院時間,輔助醫師進行有效準確的檢傷分級分流。2.快速精準的病史分析:依據病人病史預測潛在癥狀與診斷的ICD code,提醒醫師可能的病因與處置。3.即時危險分級及辨識:對躺床病患以平躺胸部X光影像進行即時判斷,同時偵測是否感染肺結核、偵測有無氣胸癥狀與位置、及偵測是否有導管誤置情況發生。4.及早及適當安全的離部:預測三日再回診可能性、留觀期間死亡機率預測、住院可能性預測、停留超過 24 小時預測、相似病歷取回機制,輔助醫師評估病患離院風險。5.心跳停止事件的預後評估:本團隊獨創開發之技術,由腦部CT影像自動偵測與計算腦部灰白質比率,輔助醫師快速且精確評估病患後續治療規劃。6.病患手環早期高危示警:急診病患藉由戴上智慧型手環,隨時進行生理訊號監看,由模型偵測30~60分鐘後高危險狀況發生機率並即時提出警告,臨床醫護人員可提早介入處置。研究團隊與業界夥伴依據本院急診使用需求,在急診私有雲平台上,以一年半時間共同開發出智慧急診AI輔助系統,介接數百個即時病歷項目欄位與醫療影像,以每15分鐘頻率更新每位急診病患狀態與AI建議,並能同時追蹤多院區至少五百名以上急診病患。藉由使用AI輔助系統,醫師能隨時掌握負責的病患狀況,如同有位AI助理隨時提醒,不僅減輕醫師負擔也達到一致的醫療品質。為確認臨床效益,並兼顧病患隱私,整個急診創新流程撰寫嚴謹的IRB計畫書經台大醫院倫委會審核同意,所有病歷與影像資料以即時去識別化的方式進行臨床試驗,已有近萬名案例進行驗證。為使各地區均能運用創新智慧醫療工具,台大醫院規畫於今年2月起陸續在雲林分院及新竹分院導入試用。不僅能平衡城鄉醫療資源差距,也能依據不同區透過院內定位系統,準確定位總院急診場域內一百多張病床與數百項設備;嘗試調整臨床流程,使用病床管理系統以掌握病床位置與使用狀態(如空床、使用中、待清床、維護中等)。急診醫師與護理師可使用診間電腦,或行動式平板手機,透過連接急診中控台即時看板頁面快速掌握現場病患與資源的全面狀況,以快速因應緊急狀況。智慧急診創新醫療流程可說是台大醫院啟動智慧醫療最好的範例,為持續加速轉動這個創新循環,除了擴大應用持續營運優化之外,也將台大醫院過去十年的急診病歷資料,清理建置為「急診特色資料庫」,交由醫學研究部管理,開放供本院未來醫學研究使用。
立委踢爆 中研院生醫所爆60萬筆資料疑外洩
蔡英文總統10日出席「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揭牌典禮」並高喊「資安即國安」,但諷刺的是,近期台灣公私部門資安外洩事件頻傳,無黨籍立委黃國書昨還加碼開記者會質疑,中研院生醫所執行中的「台灣精準醫療計畫(TPMI)」未符合《人體生物資料管理條例》,國人近60萬筆巨量基因及臨床資料有外洩疑慮,恐釀國安危機。黃國書表示,中央研究院生醫所2019年由所長郭沛恩主持台灣精準醫療計畫恐未符合相關法規,有外洩國人病歷及基因資訊的高度風險。他提出5點疑慮,是否依法取得參與者簽署「人體生物資料庫參與者同意書」與告知退出權;近60萬筆巨量基因和臨床資料,是否依《人體生物資料管理條例》規定申請設置生物資料庫保管及使用?如同步持有備份,是否合法?黃國書提到,使用的基因檢測晶片、儀器,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下,檢測報告提供作為臨床使用,更讓病患下載利用,可能導致參與者陷於醫療風險;基因及臨床資料未實際去識別性,更未去連結性,有違法之虞,且該計畫接受全外資控股的GeneRight公司協助募資12億的贊助,已與境外公司商業合作。黃國書指出,基因資料不只具龐大商業利益,更衝擊國家安全,中研院生醫所保存的受試者資料除了可能外洩至國外從事商業利用,也可能流出給境外敵對勢力做不當使用,衛福部、中研院等主管機關,應進一步查處。對此,「台灣精準醫療計畫」透過中研院發出聲明,強調計畫單純作為研究使用,參與者資料皆「去識別化」,並無任何商業合作,更無資料外洩國外之情事。衛福部長薛瑞元則表示,衛福部會與中研院、國科會配合,進一步了解詳細狀況,目前也正在修改相關法規,讓人體生物資料庫更為嚴謹。據了解,該計畫目前已暫停。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質疑,蔡英文揭牌資安院,雖已建立官網,但所有「公開資訊」全部點不進去,沒有法規、計畫、預決算書,搞得跟黑機關一樣;他批評,還有數位部擁有200億高預算,甚至花7000萬元租昂貴地段辦公室,卻眼睜睜看著人民個資遭駭客盜取,政府資安危機重重。
「12種疫苗組合」保護力曝光!長者「施打這組合」防禦力最強 前2劑AZ吊車尾
施打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新冠肺炎重症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公布新冠疫苗保護力報告,以65歲以上長者在12組疫苗打法組合中,接種「3劑莫德納」的疫苗保護力最高、可達93.1%,而若是施打「2劑AZ+BNT」疫苗保護效益僅39.1%最低。對此,指揮中心呼籲,前2劑接種AZ的民眾,仍需接種次世代追加劑疫苗,才能獲得更好的保護力。指揮中心指出,本研究運用的資料庫自國內開放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起便開始蒐集,含括2300萬人、6000多萬劑疫苗去識別化後的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常見的12種疫苗接種組合,包含「2劑AZ+BNT」、「2劑AZ+高端」、「2劑AZ+莫德納」、「3劑莫德納」、「2劑莫德納+高端」、「2劑莫德納+BNT」、「3劑BNT」、「2劑BNT+高端」、「2劑BNT+莫德納」、「3劑高端」、「2劑高端+BNT」、「2劑高端+莫德納」。經分析結果顯示,以65歲長者施打3劑來看,打3劑莫德納疫苗保護力高達93.1%最高,其次是2劑莫德納+1劑高端保護力達92.3%,至於最沒有防護力的疫苗組合則是打2劑AZ疫苗者,無論第3劑施打哪種廠牌,對長者的保護力僅39.1%~58%。指揮中心強調,比起完全未施打過疫苗的民眾,接種疫苗的確可以減少中重症及死亡的發生機率,且無論何種組合,接種3劑的保護效益皆優於未打滿3劑疫苗者。此外,指揮中心也建議,為因應變種病毒株,前2劑接種AZ疫苗的民眾,可接種次世代追加劑疫苗,以獲得更好的保護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公布,新冠疫苗各廠牌保護效益分析。(圖/指揮中心提供)
健保資料庫利用案原則上合憲 3年內須建定獨立監督機制
攸關全台灣2300萬人健保資料隱私權的憲法訴訟案,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審結,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規定,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等敏感性個資,經去識別化後,可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構基於醫療、衛生等目的使用,並未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不過憲法法庭也規定,現行監督機制不足、有違憲之虞,要求相關機關須在3年內修法或立法建立獨立監督機制,保障個人資訊隱私權。憲法法庭也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條、第80條對於健保資料庫的儲存、處理、傳輸和對外提供的主體、目的、範圍、方式,都沒有明確規定。此外,健保資料庫提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構作為原始目的外使用,也欠缺民眾得請求停止利用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本案由憲法法庭在4月26日進行言詞辯論,歷經一次延長宣判後,今天正式宣布判決結果。人權團體、法界和醫界透過各種管道發聲,希望獲得憲法法庭青睞,做出最有利己方的判決。本案緣起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認為,衛福部健保署未經全民同意釋出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等資料給學者做研究,部份人民希望能退出竟遭拒絕,形同強制全民無條件貢獻健保資料供目的外利用,因此而聲請釋憲。
金評中心「防疫險客訴3130件」未說是哪一家公司 立委批應修法「全都露」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作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主要受理申訴、調處的單位,卻未像司法院網站公開判決書案,而是僅公開處分書部分內容,尤其是將業者名稱去識別化,讓保戶不易了解相關保單可能面臨的情況,就連受理防疫保單各家產壽險的申訴案件也無法一一揭露,因此立委林楚茵要求金管會應就公平待客原則加以處理。金管會保險局陳清源組長對此回應,金管會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已要求評議中心及各公司在官網上公告「防疫保單」客訴量讓消費者瞭解,也會把客訴案件納入公平待客的評鑑,對於保險公司名稱的揭露將帶回金管會做討論。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也提到,據了解,目前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業者與申訴民眾達到共識,因此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並未全部揭露處分書內容,將朝修法加以研議。立委林楚茵表示,防疫保單風波造成社會動盪,若要從中記取教訓,就應該公開客訴件數及類型,在5月23日即提案要求各公司及金融評議中心每2個月公布一次防疫保單客訴件數,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金融評議中心只能去公司識別化的揭露客訴案件量,讓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反成為業者規避的依據。保險局則是就此發函給各產壽險公司,於自家官網公告受理防疫保單的承保、理賠、申訴等數據,經CTWANT記者上網查詢富邦、國泰、中信、新安東京海上、和泰、泰安產險等,皆設置「防疫險服務專區」及公告統計資料。CTWANT記者並點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官網,則設置「防疫保單爭議與線上申訴受理專區」,可以看到統計至6月1日的資料,去年受理防疫險相關案件達189件,今年2,941件,兩年下來目前累計達3,130計,已解決221件,處理中還有2,550件。
健保資料大戰1/我的就醫資料是大家的? 憲法法庭要言詞辯論
攸關全台灣2300萬人健保資料隱私權的憲法訴訟案,4月26日進行言詞辯論,人權團體、法界和醫界透過各種管道發聲,希望獲得憲法法庭青睞,做出最有利己方的判決。本案緣起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認為,衛福部健保署未經全民同意釋出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等資料給學者做研究,部份人民希望能退出竟遭拒絕,形同強制全民無條件貢獻健保資料供目的外利用,因此而聲請釋憲。贊成民眾有權退出健保資料庫者以人權團體和法界團體為主,包括台權會、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等,連監察院也表態支持;反對者則以醫界為主,再加上部分法界人士,包括臺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台北榮民總醫院院長陳威明、發起連署的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副院長吳俊穎、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等人。人權團體主張,他們從未要求終止健保資料研究,只是期望參與研究的人,應該重視每個人的資訊隱私權、更甚於資料的價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促進資料合理利用」,但現行《個資法》並未說明研究涉及的公共利益範圍,也未規範公共利益審查程序,因此在規範不足且過時的設計中,無法保障公民隱私不受侵害,且等於將民眾健保個資大開目的外利用的大門。聲請釋憲的前台權會長翁國彥律師指出,去識別化的健保資料,與特定族群串聯公開資料,仍能辨識出資料背後活生生的個體。雖然衛福部禁止研究者攜出原始資料,但隨著資料串連的來源與種類增加,以及不特定的研究目的,面臨的再識別風險也可能提升。翁強調,公務機關未有正當程序規範下,大規模強制留存個人資料,並建立資料庫,限制《憲法》22條保障的資訊隱私權,已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保障資訊隱私權意旨,應屬違憲。人權團體主張,醫學界使用健保資料庫時須重視民眾隱私權,且應讓民眾有選擇退出研究的權利。(圖/123RF提供)不過主張現行規定已經太嚴格的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副院長吳俊穎指出,台灣的健保資料庫產生許多重要的科學及醫學研究成果,例如以健保大數據研究降低肝癌死亡率、預測肝癌發生風險,改變全世界肝癌治療臨床指引,並貢獻給全台民眾、全世界肝癌患者。目前臉書、Google、金融機構、網路商店等,取得、分析和應用蒐集個人的生物行為、生理、心理等大數據,以推銷產品、促進公司利益,不但沒回饋,也沒任何規範,因此對於追求公益使用健保資料庫的法律規範密度,不應高於商業利用。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認為,世界上的立法潮流對於健保資料的處理方式,應該由國會決定,而不是司法單位,各國的立法模式幾乎都認為可以不需經由當事人同意,就可以利用健保資料庫。目前台灣在利用健保資料庫的研究過程中「看不見個資、只能看到統計資料」,且需要經過專人審查、3天之後才會收到,避免研究者透過串接再識別的風險,個資從頭到尾都沒有離開衛福部。醫學界主張使用健保資料庫不應受到嚴格的法律規範,否則會影響醫療發展。左為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右為該校醫學院副院長吳俊穎(圖/黃威彬攝影/本刊繪圖組合成)民眾楊小姐表示,如果健保資料去識別化後,不會回復勾稽她的身分,在這個前提下,她願意讓健保資料提供醫療和公共衛生使用,但台灣的資安問題令人擔憂,一定要在資安無虞下,她才願意提供。另一位民眾王小姐則不贊成自己健保資料供其他人使用,她表示,政府嘴巴上常說民眾個人資料會去識別化,但最後個資還不是被流出去,如醫學界和公衛界認為有調查必要,應該自己去醫院調查,政府不該不顧人民意願,就粗暴使用民眾的健保資料。
健保資料大戰2/商機無限的全民就醫資料 往生就不需要保護?
台灣健保資料庫具有時序性,紀錄同一人不同時期生病、復原、再生病、恢復健康的醫療紀錄,不像其他國家是斷斷續續的,比如美國到不同醫院就醫,向不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資料不連貫,而台灣是少數可以連結所有的醫療資訊,如果能將健保資料庫運用商轉,外界認為未來商機無限,可是政府未取得民眾同意下,能否釋出作為商業用途引發爭議。至於往生者的健保資訊應否受到保護,一樣受到關注。立法院法制局曾研究指出,健保資料庫價值極大,可以發展新的醫學、藥學技術,但在蒐集、利用的同時,也應兼顧資訊安全及保護民眾隱私。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條、第80條規定,健保署辦理保險業務,因此進行保險給付核算或審查時,有權蒐集民眾的健康保險資料,但是如將健保資料作為學術研究、醫療或供產業利用時,法律並未授權,因此屬於目的外使用,已超出當初《全民健保法》授權資料蒐集的原始目的。不過醫學界認為,衛福部2016年起直接管理健保資料庫,所有數據均不得攜出衛福部建置的電腦室,使用者不得複製光碟片,只能拿到最後統計圖表結果等報告,因此經過嚴密程序去識別化的個資,已顧及民眾隱私權,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的個資。不過在科技發展大數據的應用下,還是可能透過大數據的技術得以結合不同資料庫中的去識別化資料,進而辨識出資料主體,因此,如要使被蒐集資料者安心、社會信賴,應讓個資的蒐集、利用過程透明化,並建立監督機制和回饋方式,且應以專法規範健保資料庫去識別化的處理標準。至於已去識別化個資,則應以法律明文禁止回復識別性及公開資料。除了一般民眾健保資料的研究使用權和退出權發生爭議,往生者的健保資料能否開放商轉利用,也受到矚目。(圖/報系資料照)另外,往生者的健保資料應否保護,目前《個資法》並無規範,因此能否在去識別化後,將健保資料庫中的350萬筆往生者就醫資料,提供學界和商業使用,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這樣的使用方式是否符合當初創設健保目的?如果往生者的健保資料不受保護,那麼兩年多前過世的前總統李登輝、及不久前過世的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他們的健保資料去識別化後,就能提供給學界和商業使用,而不須顧及李登輝和彭明敏在世時的意願,以及他們家屬和後代子孫的情感,這樣是否適當,恐怕法界和國會還應有更多的討論和規範。人性尊嚴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所在,全民健康保險的立法精神是本於社會正義,讓人民受到醫療照顧,如果不顧人民感受,把健保個資用來作為達成特定目的之手段,形同把人民的身分作為單純的物化處理,人民看病時,還得擔心他的就醫紀錄是否會被拿來作其他用途,這樣是否牴觸全民健保主張的社會正義,以及憲法保障的人性尊嚴,或許值得憲法法庭仔細討論一番。民眾楊小姐表示,如果健保資料去識別化後,不會回復勾稽她的身分,在這個前提下,她願意讓健保資料提供醫療和公共衛生使用,但台灣的資安問題令人擔憂,一定要在資安無虞下,她才願意提供。另一位民眾王小姐則不贊成自己健保資料供其他人使用,她表示,政府嘴巴上常說民眾個人資料會去識別化,但最後個資還不是被流出去,如醫學界和公衛界認為有調查必要,應該自己去醫院調查,政府不該不顧人民意願,就粗暴使用民眾的健保資料。
兒少年惡意性剝削案 衛福部擬修法公布照片姓名
針對未成年遭受性暴力,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今(30)日質詢時指出,2020年上半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統計,未滿12歲至18歲的受害者共891人。他認為,根據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得公布去識別化姓名以及模糊處理影像,然而面對屢次累犯、造成社會不安的性侵犯為何不能?對此,衛福部承諾將針對重大且惡意的性侵犯者研議修法。「請問法官如何能確信,6歲的女童知道什麼是合意性交?」何志偉引用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22號判決指出,一位六歲女童被林姓男子抱坐在其左大腿上以指交性交得逞,當時檢方依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不料,高雄地方法院於一審判決時,依據被告自白並未使用暴力,且證人指出未見女童有反抗的動作,且亦無哭泣求救,因此認定林男無客觀明顯的使用強暴和脅迫等強制力手段,犯行「未違反女童意願」,改依刑法227條,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與未滿14 歲男女性交罪」。何志偉分析,澳洲花了五年去釐清該如何保護兒少,避免兒少性侵案一再發生,但反觀我國衛生福利部保護司,被害者統計數據還停留在2020年1月到6月,「連統計都做不好,更遑論去釐清如何保護兒童?」何志偉根據衛福部數據指出,2020年上半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統計,未滿12歲至18歲的受害者共891人,若依照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得公布去識別化姓名以及模糊處理影像,然而面對屢次累犯、造成社會不安的性侵犯,政府卻束手無策?對此,衛福部承諾針對重大且惡意的性侵犯者研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