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確定又翻盤!男撞死人判有罪確定...事後鑑定卻無責 提再審獲准
判決確定又翻盤!徐姓男子開車右轉時,與騎機車直行的王姓男子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但因認罪賠償達成和解,被簡易判決處刑4月、緩刑2年確定。不料,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徐男提告代位求償,經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2度認定徐男無過失,他也據此聲請再審獲准。2022年4月間徐男駕自小貨車沿台南市西港區中山路外側車道向北行駛,行經一處無交通號誌路口右轉彎時,與同方向直行的王姓機車騎士碰撞,王男跌落路旁溝渠後,因頭部受傷送醫救治後仍不治。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徐男,因徐男主動報案並坦承犯行,還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付全部和解金額,獲家屬原諒請求給予緩刑,台南地院以簡易判處4月,並諭知緩刑2年,徐男及檢方都沒上訴,全案確定。不過,特別補償基金於金錢補償被害人家屬後,對徐男提起代位求償民事訴訟,並於訴訟程序中,聲請鑑定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沒想到,案經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覆議委員會的鑑定及覆議意見,全都認為死者王男騎機車右側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為肇事原因,徐男無肇責;徐男據此主張,他對此件車禍事故無須負任何過失責任,應受無罪判決,經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後,獲台南地院裁准。律師羅瑞昌認為,類似再審案件頗為罕見,通常車禍事故致人死亡時,法官、檢察官都會依職權送請事故鑑定,此案係因採取簡易判決程序,因此在審理過程中,未能發現徐男並無肇事原因,如今法官依《刑事訴訟法》中「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裁定准予再審,不僅於法有據,也合情合理。
台南小年夜命案 老闆打死員工「3樓高橋拋屍滅證」 家屬淚求目擊者
台南市左鎮區8日小年夜發生殺人棄屍案,與林姓兇嫌有勞資糾紛的謝姓男子,當晚前往談判卻遭亂棒打死,遺體直到16日才被發現。林嫌則在律師陪同下於19日投案;家屬今(25日)上網發文徵求目擊者及行車紀錄器。據悉,謝男因薪資、工作分成與養雞場老闆林嫌有認知差異,和對方出現勞資糾紛;未料謝男小年夜赴約談判時遭林嫌持木棒打死,遺體及騎乘前往的機車還被從3樓高的橋上拋下。家屬10日報案協尋,16日收到警方「在溪底找到」人、車通知;但謝男因距離死亡已過8天,且遺體被從高處丟下,被發現時臉部已面目全非、黏在一起。林嫌則在2名律師陪同下於19日自行投案。謝男家屬今天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你把我爸殺了》,痛斥林嫌妻子在員警找上門時,還以大掃除為由「拔除監視器企圖滅證」,且父親遺體被找到時,嫌犯還謊稱「自己跌落橋下」,但因手法拙劣、疑點重重,才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家屬指控,從來沒有想過人心竟能如此險惡,質疑林嫌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下重手把父親脖子打到骨折,希望2月7日到8日有經過左鎮光和里的民眾能提供行車紀錄器。林嫌投案當天即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全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為2百元施暴害妻早產…女兒出生慘罹智能障礙 失智翁求撫養遭打臉
台南一名老翁因腦梗塞導致意識混亂、下肢體乏力行動不便,身體活動功能需協助,同時為中度失智身心障礙者及具低收入戶三款身分,生活無法自理,於111年3月18日起由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迄今,安置費用每月2.2萬元,社會局要求女兒負起扶養義務。不過,女兒揭開辛酸童年,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根據判決書,老翁女兒主張,父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即感情不睦,爸爸於母親懷孕期間,僅因200元發生口角而對其動粗,導致早產並遺有身心障礙之後遺症,且自己出生後,爸爸僅於母親坐月子期間探視過一次,隨後即不聞不問,從未照料過半次,且他平時不務正業,從未負擔分毫撫育費用。女兒指控,爸爸後因案入獄,而未曾探視、關心或扶養自己,父母於民國95年12月29日離婚後,即由母親單獨行使負擔權利義務,其工作賺取生活費將她一手帶大,自己自那時開始,即與父親斷絕一切聯繫,對方在她的成長過程完全缺席,2人也無任何感情,幾乎無任何互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酌,老翁於女兒尚未成年時,對於孩子負有扶養義務,他卻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現命子女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聲請人主張應免除其對於相對人之扶養義務,自屬有據。從而,聲請人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應予准許。
院長去留1/總統換人司法院長未來受矚目 許宗力下台與否成憲政問題
總統大選過後,法政界熱烈討論剩下100多天的內閣應否總辭問題,不少法界人士則認為,司法院長應否隨之請辭,也是政壇和司法界應該正視的問題,主要原因是並任大法官的司法院長,同時兼任實質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負責審理違憲、總統及副總統彈劾及政黨解散案件,同時掌有全國審判機關的行政權,可說是集審判機關大權於一身,在正副總統換人、國會全面改選後,有必要仔細檢視司法院長的去留問題。法界人士透露,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院長職務並無任期保障,特別在總統改選後,面對新民意,五院院長都應循憲政慣例請辭,讓新任總統享有充分的司法人事權。實際上,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就曾請辭。即便是4年後總統大選前夕還不確定馬英九能否連任,當時的司法院長賴浩敏面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質疑時,也說:「過去慣例好像是五院都要辭,我會沿襲慣例」,顯示許宗力沒有不請辭的自由。舊台南地院由司法院管理、成立司法博物館,讓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動氣。(圖/報系資料照)撇開憲政慣例,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不喜歡」許宗力,在司法界已是公開的秘密,至於原因,通說的版本是與舊台南地院的產權、以及司法改革成效不彰有關,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希望舊台南地院能設立城市博物館,由台南市政府來管理,這與司法院規劃將有102年歷史的舊台南地院改建為司法博物館的方向不一致,雙方意見南轅北轍,最後終於在2016年11月8日司法博物館竣工啟用典禮擦出火花。據了解,2016年11月8日當天,先行致詞的許宗力,自誇舊台南地院成為司法博物館後,可以拉近與人民的距離,扮演法治教育的尖兵。不過輪到賴清德致詞時,則當著許宗力的面炮轟司法信任度低落,司法改革成效不佳,辜負人民的期許。賴強調,他早在國代任內,就主張司法預算獨立,因為司法獨立是人民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只可惜20年過去了,司法預算增加2倍之多,但是司法的信任度卻只剩下約10%!賴致詞完不久即離席,甚至沒有參與剪綵,現場司法人員一陣錯愕。現任15位大法官,將有7人在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圖/翻攝司法院官網)一般認為,就算許宗力不主動請辭司法院長,遭替換也是遲早的事,但問題卡在許「請辭或被請辭」後,應否保留他的大法官身分?關於這個問題,法界的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認為許宗力是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長,如果院長職位沒了,大法官職務也跟著沒了。因此上一次政黨輪替後,蔡英文當選總統,雖然當時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和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還有兩年,最後仍雙雙請辭,並未保留大法官職務,以免有戀棧之譏。另一派則認為,司法院長是司法行政職務,隨時可以換人做,但大法官是解釋憲法的法官,應受8年任期保障。所以許只須辭院長、不用辭大法官,這樣才能維持司法獨立。不過這個說法有個問題,因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並任而非兼任,也就是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附於政治性任命的院長職位之上,當院長沒了,大法官也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將附焉!」至於未來賴清德和許宗力會作何決定,就看兩人的憲法意識與政治智慧。
沙堆冤魂!女嬰遺體沉沙堆案發畫面曝光 法院判2萬元交保
台南市安南區的一處公園沙堆,成悲劇的葬場一具女嬰的遺體被人埋藏其中,警方迅速追查,將女嬰生母翁姓女子及其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至案發現場,檢方對翁女提出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多項罪名,並決定對翁女進行聲押,但台南地院卻於昨(12日)晚間裁定以2萬元交保。此案源於民眾報案,指稱在安南區一公園砂石堆發現女嬰頭部,隨後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發現疑似翁女涉嫌重罪,警方於10日前往翁女租屋處將其及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回,並將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調查。據初步了解,31歲的翁女和21歲的吳男平時從事勞力工作,經濟狀況並不寬裕,翁女聲稱吳男並不知道其曾生下女嬰,而翁女則在產下女嬰後不久,便將女嬰埋葬在公園的沙堆中,至於女嬰的死因以及詳細案情,則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法院裁定指出,翁女被控犯下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罪行,情節相當嚴重,法院考量她生產後不到2個月,駁回檢方對翁女的羈押聲請,裁定為新台幣2萬元交保,但限制了其的住居,而同居男友吳男則獲准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
台南公園沙堆竟有「女嬰頭顱」 母「這理由」2萬交保
一名孩童在台南安南區某公園沙地發現嬰兒頭顱,警方挖出1具女嬰遺體,經調查發現翁姓生母和男友涉重嫌,10日將其逮捕,翁女坦承犯行,吳男稱不知情,警方移送2人,分別以2萬和3萬元交保。據了解,8日有小孩在安南區某兒童公園沙地玩,疑似發現一顆嬰兒頭顱,媽媽看到後嚇壞報警。警方到場沙地挖出一具女嬰屍體,成立傳案小組調查,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調閱百支監視器發現,31歲翁女深夜抱不明物品走到公園,逗留許久,行跡可疑。警方10日到翁女租屋處,將翁女跟其21歲男友拘提到案,現場也發現剪刀和手機等證物。警方指出,翁女沒確定女嬰斷氣沒就把她埋了。據悉,2人都是建築工,翁女辯稱,她不知道女嬰死活,也沒能力養,才會把女嬰的臍帶剪斷,將她帶到公園棄屍,吳男都不知情。吳男說,他不知道女友生女嬰。台南地院12日開聲押庭,翁女涉嫌殺嬰、棄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翁女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等,但她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以2萬元交保。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議長邱莉莉等10名被告都這樣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5日上午集中審理開庭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出席。合議庭詢問有關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時,10人也都全部否認;邱莉莉更強調,所為只是尋求政黨合作,並沒有期約賄選。此案明天上午9點30分將再開庭。審判長鄭雅文問邱莉莉,針對於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指她2022年9月27日下午5點25分打給被告郭再欽時,曾在電話中表示,「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有把郭推倒,算我漏氣」,有沒有意見;邱莉莉則答詢說,她沒有變賣財產。鄭雅文再問郭再欽,檢方指控他曾分別於2022年9月28日下午7點33分、10月1日下午4點29分打電話給邱莉莉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次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市議員3年前花3000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有什麼意見。郭再欽也當庭否認是要賄選,還指這是第3屆正副議長選舉,與第4屆選舉無關;邱莉莉表示,「3000」、「上億」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與這次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毫無關係。邱莉莉、林志展與郭再欽更一再強調,此次正副議長選舉,並沒有行求賄選、恐嚇等罪的謀意與犯行,都是尋求合法的政黨合作。至於同案被告前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無黨市議員黃麗招等人,也都表示沒有賄選情事;黃麗招還指出,因為之前聽說郭信良與李文俊鬧翻了,因此她才跟郭再欽說可以試著與李文俊尋求政黨合作,她投議長票都是情義相挺,「我被檢方收押,覺得很冤枉」。不動產開發商、南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也強調,他並不認識邱莉莉與林志展,他是郭信良的好朋友,根本不會叫國民黨議員方一峰把議長選票投給方自己,他不曾也沒有資格去管正副議長選舉,「他們玩政治的,我不懂,也不關我的事。」
台南色老闆藉口教女員工操作機台 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下場曝
台南1名彩券行老闆阿義(化名),日前藉口教導女店員小華(化名)操作電腦機台時,竟色心大起,趁機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小華氣炸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義與小華為雇傭關係,某日上班時間,阿義以教導操作電腦機台為由藉機接近小華,趁其沒戒心不注意之下伸右手拍打對方臀部,還食髓知味摟上小華腰肢,小華覺得不舒服報警提告。案經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性騷擾過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老闆阿義的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小華精神痛苦,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雖尚未和解但無前科,因此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陳水扁出庭幫女兒打贏2官司 貪汙案卻無法出庭保外就醫爭議再起
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因各種病痛獲准保外就醫,不只可以投票還趴趴走錄電台節目,不過如今卻爆出,他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卻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官司,甚至可以在庭上答辯長達20分鐘,幫陳幸妤打贏了2次官司,律師出身的他依舊寶刀未老。陳水扁過去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畢業,擁有律師資格,雖然因貪汙案被廢止律師證書,不過民事案件可不必由律師當代理人,因此他可以代替當事人出庭,今(15)日《鏡週刊》就報導,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遭一名周姓女子控告醫療疏失,雙方協商失敗後周女提告陳幸妤,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陳水扁因此代替女兒出面調解與開庭。在2023年7月與10月,陳水扁以陳幸妤代理人身分出庭,當場讓不少人嚇到,引起不少民眾側目,而他也在庭上為女兒答辯,口才條理分明,過去的陳律師重現,也連續打贏兩場官司,甚至在最後一庭時,答辯了近20分鐘,相當厲害。陳幸妤在刑事部分已獲台南地檢署不起訴,醫療鑑定則認定陳幸妤在替周姓女子植牙時並無疏失,隨後開庭加上陳水扁出庭答辯,台南地院於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不需要賠償對方,周女因此上訴到台南高分院,預計今年2月開庭,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以代理人身分出庭,也引發關注。但陳水扁保外就醫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如今為了女兒重出江湖。
年輕通緝男趁開票夜溜回台南訪友 隨身帶槍上酒店被警逮個正著
台南1名22歲的王姓男子因涉詐欺、毒品等案被通緝而四處逃亡,但他自認昨(13)日為大選投開票日警方應該相當忙碌,遂趁機偷溜回台南找老友敘舊,並在今(14)日凌晨隨身帶槍上酒店,不過卻在開始狂歡前就被值勤員警逮個正著,王男當場被逮捕歸案並移送法辦。經查,該名王姓男子原居住於台南市安定區一帶,且從2023年8月間就因觸犯2起詐欺案、2起毒品案與違反藥事法等5案件,就此展開他的逃亡生活,並陸續遭到高雄地院、台南地院、台南地檢署、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王男在被發布通緝令後隨即離開台南,並轉往高雄地區四處逃竄與躲藏,就在昨(13)日適逢總統大選投開票日時,他心想警方人力應該都投入於選務現場而無心逮人,遂在晚間返回台南地區找朋友敘舊,更在今(14)日凌晨時欲前往酒店尋樂,未料竟還沒開始狂歡就被警方逮個正著。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指出,所內員警楊淯鈞、黃宇澤於今(14)日凌晨4時許外出巡邏,在經過該間酒店時一眼認出王姓男子身影,遂立即停車上前盤查,且當場查獲王男身上藏有1把制式手槍及子彈3發,同時隨即將其逮捕歸案,並帶回所內調查了解槍彈來源。警方表示,王男被帶返所內時供稱「槍彈是其過世的友人寄放」,不過警方對於此說詞仍保有疑問,在訊後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王男移送法辦,至於另5起通緝案件部分,也分別解送相關地院、地檢歸案,同時也將深入追查槍枝、彈藥及毒品的可能來源。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
通緝男落網老闆探視一查身分曝光 「買一送一」通緝犯雙雙歸案
台南市警方14日深夜在麻豆區謝厝寮某超商進行攔查,查獲1位未戴安全帽騎車的謝姓男子,進一步查核時赫然發現其涉及廢棄物清理法而遭通緝,當場將其帶回警局,不料,謝男的老闆王姓男子前來派出所關心,查驗身分時驚覺王男竟也有通緝身分,事後依《廢棄物清理法》將2人移送台南地院,面對送上門來的業績也讓警方感到相當意外。據悉,34歲謝男平時以打工為業,14日晚上11時許,子因未戴安全帽而引起警方注意,攔查過程中卻意外曝露,其因涉嫌毒品案及廢棄物清理法而遭到通緝,謝男當下則對通緝事情聲稱不知情,當場遭警方帶回警局偵辦。謝男被逮捕後,立即致電給老闆王男,請求協助,王男得知後帶著物資前往派出所,意圖關心員工;未料,當警方對王男進行身分確認時,卻驚人地顯示「廢棄物清理法通緝」的訊息,面對警方的指控,王男當場感到不可置信,警方當場也將其逮捕。麻豆警方表示,謝男和王男因同一起廢棄物處理案而遭通緝,謝男另有毒品通緝在案,且2人皆表示不知道自己被通緝,全案警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南地院偵辦,警方對於這樣主動上門卻意外被查出通緝的狀況,實在讓人感到匪夷所思。
懷疑中風母多次跌倒是故意…孝子崩潰3刀弒母逃亡 涉嫌重大裁准羈押
台南市歸仁區13日發生了一起人倫悲歌,56歲的許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中風的母親,當日上午又因母親多次跌倒而崩潰,最後承受不住壓力選擇3刀刺死母親,並在逃亡5小時內就落網。後來,他因自戕受傷被送至戒護就醫2天,在15日接受偵訊,檢察官認定其涉殺人重罪,於16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據警方調查,許男一直與79歲的母親感情很好,但因為母親長期中風,近期又出現了失智的狀況,在13日不堪長照重負,懷疑母親反覆跌倒是故意,才會心生不滿痛下殺手。而許男在殺害母親後開始逃逸,警方則在同日上午11時45分左右將其逮捕,許男也因有持刀自戕的行為,造成頸部、手部受傷,便先行送至戒護治療,15日出院時才進行偵訊。警方訊後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移送法辦,經由台南地檢署偵訊後,檢察官認為其殺人罪嫌重大,於16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對此,台南地院表示,許男坦承犯行,人證、物證也確鑿,足以認定其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罪嫌重大,又因許男畏罪潛逃,其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刑度極重,涉犯該重罪者有極高逃亡的可能,綜合犯案情節判斷,將有相當理由逃亡之虞。另外,若讓許男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可能使得追訴、審判、執行等程序難以順利進行,若不羈押,將難以實行國家追訴及刑罰權,再參酌其殺害生母,犯案情節重大,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因此在權衡公共利益、許男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後,依照其目的與手段依比例原則,認有羈押的必要。
鄰燒金紙、煎煮中藥…人夫嫌太臭怒了 飆罵三字經、打人!下場曝光
台南一名楊姓人夫因不滿李姓、林姓鄰居在住家門口的車庫煎煮中藥、燃燒金紙,飄散出來的異味造成孕妻嘔吐,因此大罵三字經,出手打人,被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後,公然侮辱罪的部分判楊男應賠償8000元,傷害罪的部分判拘役10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因不滿李姓鄰居、林姓鄰居煎煮中藥以及燃燒金紙所飄散出來的異味,造成孕妻嘔吐,因此於今年1月3日咒罵「X你X」、「X機X」等穢語辱罵,足以貶損李姓鄰居、林姓鄰居在社會上之評價。不僅如此,楊男還先踢倒煎煮中藥的爐子,接著動手毆打李姓鄰居背部,造成其左側肩膀挫傷、左腋下腫痛等傷害。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未以理性態度解決問題,而出言侮辱、謾罵,對李姓鄰居、林姓鄰居之名譽及人格評價造成傷害,甚至出手毆打人,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所生損害、迄未與告訴人和解徵得原諒,公然侮辱罪的部分判楊男應賠償8000元,傷害罪的部分判拘役10日,全案仍可上訴。
詐團11人全數釋放惹議 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
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詐騙集團成員11人,扣得「教戰守則」等事證後,質疑涉嫌詐欺、洗錢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引發縱放詐團爭議。檢方抗告後,二審廢棄發回重裁,院方預定20日開庭。據了解,此案是台南市刑大與玉井警分局聯合報請檢方指揮偵辦,經分析金流後,逮獲涉嫌偽裝成虛擬幣商、專門替詐團洗錢的「詐欺水房」共11人,還查扣教戰守則等事證,經檢具加密貨幣金流分析和虛擬貨幣金流分析報告佐證聲請羈押時,法官卻認定教戰守則只是「公司內規」,金流分析報告也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購買泰達幣來源是詐團電子錢包,當場裁定全數無保請回,不僅警方認為不符實務經驗,檢方也認定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誤。台南地院發言人劉怡孜12日表示,因《刑事訴訟法》有規範相關羈押要件,法院仍需檢視卷內證據來看是否達到羈押要件。至於20日開重裁庭時,已分案由強制庭其他法官裁處。劉怡孜還說,強制庭法官在裁定書指出,檢察官指稱2名被告有傳送教戰守則,但因虛擬貨幣尚無相關法制規範衍生諸多糾紛,2被告為免公司成員徒遭訟累並影響營運,要求公司成員應對檢警須謹慎陳述,也合乎常情。不過,台南高分院卻認為,針對此案涉及詐欺、洗錢等罪,檢方已舉出相當的客觀證據;至於集團內部教戰守則,不僅針對被害人提問逐條指導,對「幣商是詐騙集團嗎?」等敏感問題,也有相對應回答方式,如非涉及不法,何需「預先」教導員工回答?明顯有可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