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院恐審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蔡明宏聲請移轉管轄成功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本案還可抗告。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全部案情分別由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中。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院前行政庭長涉猥褻案情擴大 蔡明宏二度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4年3月6日再度開會,認定另有3名行政人員受害,二度將蔡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人審會2024年2月20日首度開會,討論蔡明宏的強制猥褻和性騷擾案,認定蔡對女書記官強制猥褻,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當天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本案,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蔡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雲林、連江地院院長將異動 卓進仕、游文科呼聲高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3月6日即將開會,審議雲林地院院長、連江地院院長人事案,雲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卓進仕擔任,連江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游文科接任,至於現任雲林地院院長劉長宜因任期屆滿,擬調派為台中高分院法官。此外,司法院人審會,還將討論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性騷擾案。蔡被控侵犯一名新進女法官,以及十多年涉嫌猥褻一名女書記官,經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如今已停職接受調查,司法院人審會2月20日曾約談蔡明宏,3月6日將再度約談他。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審會2024年2月20日開會,討論女書記官遭蔡明宏強制猥褻案,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蔡明宏2024年2月20日曾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認為蔡明宏涉案違犯法官倫理,雖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相關事由已逾3年評鑑時效,仍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有無彈劾必要,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
獨/士院前行政庭長涉猥褻女書記官 蔡明宏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4年2月20日開會,討論女書記官遭蔡明宏強制猥褻案,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蔡明宏2024年2月20日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認為蔡明宏涉案違犯法官倫理,雖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相關事由已逾3年評鑑時效,仍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有無彈劾必要,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
院長去留2/許宗力遭疑替賴清德穿小鞋 7票想打趴8成反廢死民意
司法圈瘋傳司法院長許宗力已開始向身邊法官們道別,一副隨時可能去職的樣子,但在春節前夕的2024年1月25日,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突然公告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讓許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許宗力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既然準備打包走人,對於死刑這種重大議題,理應留給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任命新的司法院長來審議,許卻在此時拋出8成台灣民眾反對的廢死辯論,讓法界議論紛紛。再進一步來看,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對死刑言詞辯論後,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作出判決,最多延長2個月,也就是最晚9月23日前應有結果,許宗力卻把此案排在新總統就職前夕,法界推測,一則是許並非真想辭職,先丟個難題給賴清德,或許會被慰留,不然就是他只想辭司法院長、不想辭大法官。有法界人士認為,許最晚2024年10月就要下台,卻選擇在離職前夕給新總統賴清德和新國會「穿小鞋」,如果許此舉只為成就自己的歷史定位,將讓本來就低落的司法信賴度雪上加霜。台灣8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許多民眾走上街頭怒指廢死是偽善。(圖/報系資料照)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卻未正視多數民意贊成死刑,圖為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圖/報系資料照)諷刺的是,當初司法高層面對民眾信賴度低迷的窘境,宣稱救司法應採用司法民主化的方式,所以參考在日本已具高度爭議的「裁判員制度」,在台灣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可是遇到超過8成民眾反對廢死的民意,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又突然忘記這才是司法民主化的呈現,現在竟然要由即將卸任的司法院長、及另外5位最遲今年10月卸任的大法官共6人,在憲法法庭裡投票決定台灣人普遍贊成的死刑、是否違憲!進一步統計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如果許宗力沒辭職的話,包括他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難怪許多民眾不信任司法。
院長去留1/總統換人司法院長未來受矚目 許宗力下台與否成憲政問題
總統大選過後,法政界熱烈討論剩下100多天的內閣應否總辭問題,不少法界人士則認為,司法院長應否隨之請辭,也是政壇和司法界應該正視的問題,主要原因是並任大法官的司法院長,同時兼任實質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負責審理違憲、總統及副總統彈劾及政黨解散案件,同時掌有全國審判機關的行政權,可說是集審判機關大權於一身,在正副總統換人、國會全面改選後,有必要仔細檢視司法院長的去留問題。法界人士透露,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院長職務並無任期保障,特別在總統改選後,面對新民意,五院院長都應循憲政慣例請辭,讓新任總統享有充分的司法人事權。實際上,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就曾請辭。即便是4年後總統大選前夕還不確定馬英九能否連任,當時的司法院長賴浩敏面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質疑時,也說:「過去慣例好像是五院都要辭,我會沿襲慣例」,顯示許宗力沒有不請辭的自由。舊台南地院由司法院管理、成立司法博物館,讓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動氣。(圖/報系資料照)撇開憲政慣例,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不喜歡」許宗力,在司法界已是公開的秘密,至於原因,通說的版本是與舊台南地院的產權、以及司法改革成效不彰有關,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希望舊台南地院能設立城市博物館,由台南市政府來管理,這與司法院規劃將有102年歷史的舊台南地院改建為司法博物館的方向不一致,雙方意見南轅北轍,最後終於在2016年11月8日司法博物館竣工啟用典禮擦出火花。據了解,2016年11月8日當天,先行致詞的許宗力,自誇舊台南地院成為司法博物館後,可以拉近與人民的距離,扮演法治教育的尖兵。不過輪到賴清德致詞時,則當著許宗力的面炮轟司法信任度低落,司法改革成效不佳,辜負人民的期許。賴強調,他早在國代任內,就主張司法預算獨立,因為司法獨立是人民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只可惜20年過去了,司法預算增加2倍之多,但是司法的信任度卻只剩下約10%!賴致詞完不久即離席,甚至沒有參與剪綵,現場司法人員一陣錯愕。現任15位大法官,將有7人在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圖/翻攝司法院官網)一般認為,就算許宗力不主動請辭司法院長,遭替換也是遲早的事,但問題卡在許「請辭或被請辭」後,應否保留他的大法官身分?關於這個問題,法界的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認為許宗力是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長,如果院長職位沒了,大法官職務也跟著沒了。因此上一次政黨輪替後,蔡英文當選總統,雖然當時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和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還有兩年,最後仍雙雙請辭,並未保留大法官職務,以免有戀棧之譏。另一派則認為,司法院長是司法行政職務,隨時可以換人做,但大法官是解釋憲法的法官,應受8年任期保障。所以許只須辭院長、不用辭大法官,這樣才能維持司法獨立。不過這個說法有個問題,因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並任而非兼任,也就是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附於政治性任命的院長職位之上,當院長沒了,大法官也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將附焉!」至於未來賴清德和許宗力會作何決定,就看兩人的憲法意識與政治智慧。
司法散步1/最高法院暗藏打卡熱點 這首詩提醒法官勿忘初心
提到最高法院會想到什麼?嚴肅的法庭、生硬的判決,還是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其實最高法院沒有這麼冰冷,裡面珍藏很多你我想像不到的藝術品,以及大時代的故事,等著你我去發掘。最高法院還有個「與民有約活動」,機關、團體都可自行組隊報名參訪,只要上官網填寫資料,就有專人導覽,讓民眾親近司法。據了解,最高法院的參訪行程中,以二樓的「大法庭」,最受參觀民眾青睞,成為拍照打卡熱點。最高法院「大法庭」的成立,從前任司法院長賴浩敏時開始研議,到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立法通過,主要功能為取代最高法院施行數十年的民刑庭總會和判例制度,由11位法官審案、統一最高法院見解。參觀民眾對於大法庭挑高寬敞的設計最感興趣,也對這裡竟然能夠統一所有法律見解感到好奇,都會在大法庭前合照留念。文藝走廊展覽櫃裡,有一座最高法院圓形舊鋼印(右下方),見證民國百年司法史。(圖/趙世勳攝)大法庭內法檯對面牆上,有一幅名為「公平正義」的陶版裝置藝術,由台華窯製作、十分壯觀。右邊的黎明太陽照耀大地,象徵法院公開透明、眾生平等,左邊的明月星辰則期許法官胸懷光風霽月、不欺暗室。至於右下角和左下角的樹林,則是甘棠樹,源自《詩經》〈召南〉章的〈甘棠〉詩,由孔子第75代子孫書法家孔依平,以行書和隸書撰寫。《詩經》〈甘棠〉詩的主角召公是周文王之子,他經常下鄉探訪民隱,卻不占用百姓住家,常在甘棠樹下遮風避雨聽訟,被稱為是世界最早的巡迴法院之一,召公過世後,民眾不忍砍伐他待過的甘棠樹,傳頌〈甘棠〉詩、感念他的勤政廉能。最高法院興建大法庭時,摘錄此詩刻在牆上,勉勵大法庭審案要以百姓為念,最高法院外牆也有此詩。許多名師畫作及雕刻作品,常在最高法院文藝走廊展覽,歡迎民眾組團參觀。(圖/趙世勳攝)最高法院另一個打卡熱點則是大法庭旁邊的評議室,裡面的長型會議桌是一整塊實木製成,相當稀有,民眾參訪時經常在此取景,並想像11位大法庭法官評議時,望見右前方「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內人人自由」警句,謹記裁判時須不偏不倚,這是第一屆國家文藝獎得主鄭善禧,為大法庭撰寫的墨寶。此外,最高法院地下室還有文藝走廊,展示1937年至1975年,最高法院法官手寫裁判書影本,大多是法官以毛筆書寫。其中遷台前判決,是司法院在2010年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聯繫,花了5年時間,將最高法院在大陸時期的民、刑事判例全文共2229件建立數位檔案,相當具有歷史意義。值得一提的是,展示櫃裡有一座近百年歷史的最高法院圓形舊鋼印,從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的民國17年開始使用,到遷台後的民國47年才報廢,見證了民國百年司法史。「大樹高昇」油畫位於7樓電梯口,深受許多法官喜愛,已成最高法院收藏品。(圖/趙世勳攝)別以為最高法院只有嚴肅的文物與硬體設施,其實也有活潑的一面,地下室的文藝走廊等處還會展出名師畫作、雕刻,目前第7檔期藝術家由台藝大美術書畫學系系友會理事長吳德和擔任策展人,展出姜仁惠、林和杉、呂豪文、羅一慧、姜秀燕等人作品,相當值得觀賞。至於原先掛在7樓院長室右側的「大樹高昇」油畫,由畫家王雅蓁繪製,深受許多法官喜愛,已購入收藏,目前置於7樓電梯對面牆上。
還有37名死囚待執行 法界籲執政黨需正視「反廢死」議題
新北市國中生遭割頸命案,被害人父母發表聲明「反對廢死」,讓反廢死成為此次總統選舉的焦點,但執政黨卻迴避此議題,多數法界人士認為,新總統上任後應正視多數人民反廢死的心聲,解決37死囚待執行問題,如果讓死囚在獄中飽受身心折磨到死,也是違反人權的酷刑。去年底新北市發生國三男學生遭狠刺頸部死亡,受害人家屬透過新北市教育局公開一封信,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反對廢死,以及要求政府全面檢視現行校園安全與學生輔導制度漏洞等4項呼籲,反廢死的議題也在本次總統大選延燒。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表示,這些該執行死刑卻沒有執行,他們的被害人,都是無辜的台灣民眾,一旦民進黨的廢死主張實現後,受影響的也是台灣民眾,更何況超過8成以上的台灣民眾,反對廢死。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認為,政府現階段要就執行死刑,不然就修法終生監禁,但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當時被問到廢死轉頭就走,民進黨政府也迴避多數民眾反對廢死的訴求。事實上,原本等待槍決的死囚有38人,但死囚黃富康去年10月17日病死獄中,目前死囚還有37人,蔡英文政府執政近8年,連黃富康在內已有5位死囚死在獄中,比執行槍決2人還多,政府遭批評擺爛不執行死刑,成為另一種侵害人權的酷刑。多數法界人士認為,台灣仍有死刑制度,法官須依法審判,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另司法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今年10月底任滿8年將卸任,未來新總統提名任用大法官,不要再「唯一顏色」,應客觀公正,未來才能妥適審結死刑釋憲案,維護台灣的法律制度。
少事法綁手綁腳!老師不敢管 警公權力難介入
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法院的司改重點,但《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以行政輔導先行,讓保護代替處罰,卻因此讓公權力難介入,加上教師不敢管,少年輔導恐成空,這樣的司改不只沒有接住曝險少年,更讓國三生冤死,人生停留在應該燦爛的青春中。今年8月25日,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中,大力推崇司改政策,稱《少事法》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機制,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透過行政、司法的積極緊密協力合作,防止少年涉入詐欺集團或組織幫派,讓曝險少年循序回歸社會。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也舉行記者會,聲稱今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依警政署統計數據,截至9月,各縣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共計接獲警察機關移送少年曝險行為事件343件,經評估後開案246件,沒有請求少年法院處理事件。少事法增訂強化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新制,將在2024年元旦施行,少家廳指出,新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機關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少年觸法事證的初步調查。但是司法院大力宣傳司法改革,稱讚少事法修法的成效,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揭示維護兒少最佳利益意旨,為何還會發生國中生在校園遭割頸死亡事件,蔡英文總統7年前聲稱要填補社會安全漏洞、落實青少年安全保障,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並由司法院負責相關法案的推動,但在「近親繁殖 」的法界人士主導下,與會學者嘲諷警方舊思維,自行拚裝一套修法版本,將警方退居第二線,要將舊有的管訓思維改為兒少保護精神。但一件令人遺憾的國中生枉死事件,粉碎了宣傳式的司改,少事法修法後,讓行政輔導先行提供曝險少年救援並撕去虞犯標籤,進到少年法庭審理的案件大幅減少,但卻因修法綁手綁腳,警方公權力不敢介入,教師怕觸法受罰,讓校園安全亮起紅燈。
士院前審判長涉性騷女法官、書記官 蔡明宏遭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披露後,終於引起全國關心和注意,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明宏日前已遭司法院停職。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受刑人能在監投票?最高行開庭審理 選委會:全國10個受刑人提告
總統及立委大選剩60天就要投票了,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監所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開庭,選委會委任律師在法庭上透露,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受刑人選舉權案開庭,林姓受刑人委任3名法扶律師出庭。(圖/趙世勳攝)除本案北監的林姓受刑人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提告,一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本案裁定結果成為全國首件法院是否准許受刑人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例,各界都相當矚目。對此,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監所並不適合設置投票所,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法官問到,目前全國有多少受刑人提告,選委會委任律師指出,全國共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轄區有7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有3人,至於聲請假處分的受刑人,目前資料顯示有6人。林姓受刑人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林男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且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以及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釋憲意見,受刑人仍是穿囚服的國民,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北高行認為,桃委會雖辯稱受刑人可依外出規定申請出來投票,但依《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無法以投票為由申請外出,且獄中管理人力吃緊,還得面臨人犯脫逃危險,因此國家仍應設置投票所等方式,保障其投票權。北高行指出,若由桃市選委會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更能降低行政成本與意外風險。由於明年1月選舉即將到來,北高行認為來不及等待最後勝訴結果,因此參考歐洲法制,裁定桃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先於北監內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還可抗告。林姓收容人在台北監獄服刑,他的戶籍設於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也就是台北監獄;他主張自己有投票權,因此提出本件聲請。
終審奇譚2/審判路上貴人多 宣示研閱裁判書讓法官炸鍋
61歲的新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東都,最長可當8年多的院長,創下近年來最年輕終審法院院長記錄,甚至有法界人士預測,明年總統換人、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烱燉任期屆滿後,吳可能是新任司法院副院長的熱門人選。不過相較於同輩份的審判界人士,吳的行政歷練較少,且行政法院系統的法官人數少、圈子小,一般民眾也較為陌生,為何吳能在同儕中脫穎而出,外界都十分好奇。有法界人士指出,吳東都能上位與他的「血統」有不小關係,首先,他具有台大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指導教授是台灣行政法學界宗師、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翁岳生從1972年蔣中正總統時代就當大法官,歷經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等4位總統,李登輝及翁的昔日學生陳水扁,兩位總統都提名任命翁為司法院長,在司法界資歷無人能及。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右)曾獲前總統李登輝(左)頒贈勳章。(圖/報系資料照)至於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則在台大早吳東都幾屆畢業、且同為翁門子弟,這點許宗力在10月25日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交接典禮時就曾公開表態,因此在恩師和學長的加持下,再加上吳自身的努力,想不紅也難。另外,吳東都的審判生涯還有一個貴人,就是曾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的前大法官彭鳳至,當初吳調任最高行政法院辦事時,在彭的大力支持下,才順利成為最高行政法院的實任法官。2008年彭鳳至退休後淡出司法界,這次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交接典禮也應邀出席,致詞時對吳東都讚譽有加,更顯示彭對吳的欣賞。司法院長許宗力(左站立者)與吳東都(右站立者)同為前司法院長翁岳生門生。(圖/黃威彬攝)至於未來總統大選,不管是賴清德當選、或是藍白合後能脫穎而出,其實對吳東都來說都沒差,如果是賴當選,賴在司法界的重要幕僚首推曾任法務部長的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台大法律系出身的邱與吳系出同門,也是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的學生。萬一藍白合當選正副總統,就不能忘記彭鳳至的夫婿蘇永欽,是馬英九政府時代的前司法院副院長,一樣對司法界人事案有不小影響力。不過吳東都的致命傷則是其執拗的個性,以及凡事都要拚輸贏的行事作風。在審判事務上,他面對不同意見常常爭得面紅耳赤,也讓不少司法界人士相當擔心,未來最高行政法院在他的領導下,可能成為一言堂的「首長式」體制。吳東都在院長交接典禮上宣示要運用職務監督權,落實事後研閱法官裁判書,但不少法官認為吳的說法已嚴重傷害最高行政法院,如果身為終審法院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不適任到需要新任院長公開鞭策,顯示從他的恩師翁岳生到師兄許宗力,長達20餘年來推動的司法改革一敗塗地。但如果只是極少數法官審判品質不佳,就不該冒著引起寒蟬效應的風險,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似乎法官都要採取他的法律見解,職務評定才能過關。另外,吳東都在交接典禮上還強調「我也許走得快,但我想要和大家一起走,這樣可以走得更穩健、更遠」。也被不少普通法院的法官,認為他太狂妄!雖然也有法官緩頰,認為這是他一貫的風格;有法界人士則想以康有為贈吳佩孚的對聯送給他:「好問則裕、自用則小,雖周公之才美、使驕吝不足觀矣;聞過則喜、見善則拜,若諸葛之公明、能集思庶廣益焉。」
終審奇譚1/《司法周刊》弄錯院長名字 吳東都不是法界第一人選?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東都今年10月25日從前任院長「第一表姊夫」吳明鴻手上接下院長印信,象徵一個新的時代開始。61歲的吳東都是目前最年輕的終審法院院長,他還是行政法院從一級一審改制後,第一批轉任的行政法官,不過近來法學界流傳一份司法院發行的《司法周刊》,第一版右上方的「本期摘要」竟誤寫成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由「侯東昇接任」,嚇壞不少法界人士。據司法院官網記載,司法周刊設於司法院內,1981年3月29日由時任司法院長黃少谷發行創刊號,係以弘揚法治精神、改進司法業務、交換法律意見、普及法律常識為宗旨。司法周刊於每周5出刊,全年51期,每期出刊1張4版,第1版為重要司法新聞,不料10月20日出刊第1版的「本期摘要」,竟誤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接任,法界人士議論紛紛。司法院發行的《司法周刊》提要中竟誤植最高行政法院新任院長為侯東昇,引起法界議論。(圖/讀者提供)有法官指出,《司法周刊》已創立43年,等於是司法院的「機關報」,竟發生誤植新任院長姓名一事,對象還是終審法院院長,實在不可思議。另有法律學者表示,甫卸任的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退休前,法界都知道他的職缺有「兩強爭霸」,一位是現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另一位就是日前勝出的吳東都,吳當時是最高行政法院第1庭庭長,兩方都希望爭取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青睞,「戰況相當激烈」。一位熟悉行政法院系統的學者指出,當時不少法界人士認為,66歲的侯東昇在司法界資歷完整,歷任台北地院、高等法院法官,在行政法院系統則當過北高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或庭長,如果由他先接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4年後再交棒給吳東都,到時吳還有5年任期,應該是較能兼顧司法倫理和經驗傳承的穩健措施。台北高等行法院院長侯東昇,原是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的熱門人選。(圖/翻攝網路、本刊合成)此外,吳東都曾為最高行政法院最年輕的庭長,當時司法院長許宗力任命他時,曾引起最高行政法院資深法官群起反彈,不少資深法官甚至提早退休抗議,在司法界造成不小風波。因此許多法界人士認為,讓侯東昇接下這任的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或許是穩定最高行政法院人事的首選。有學者懷疑,會不會這個想法連司法院內部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在預作《司法周刊》2179期的版面時,才會寫成由侯東昇接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不料最後「豬羊變色」,導致編輯們更改內容時一時疏忽漏了檢視「本期摘要」欄,才會發生這個糗事。
花樣判決書1/美女發言人引爆司法內戰 判決抒情文始祖竟是他
台北地院法官姚水文日前審理綠委鄭運鵬和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的誹謗官司時,在判決書開釋雙方應放下仇恨「離苦得樂」,否則「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勸世文筆風引起轟動,有法官認為在判決書抒發心情、寫勸世文並不適當,應送懲戒,但也有法官認無不妥,並指政治人物情感上不悅,本來就不應該以名譽權保障,由於反對和贊成者各持己見,宛如一場審判界的網內互打、大家吵得不亦樂乎。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質疑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徵求全職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僅2萬6400元;鄭認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在臉書反批鄭,「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徐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承審本案的北院法官姚水文認為,鄭運鵬從大學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姚水文還在判決書末頁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最後判鄭敗訴、徐免賠。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2002年所寫判決書,文情並茂,被認為是抒情文判決書的經典之作。(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判決書公布後,引發熱議,有法官認為姚水文在判決中借題發揮,發表與個案判決結論之形成毫無必要文字,且刻意挖苦當事人,不應受審判獨立保障,建議北院應將姚送懲戒,不過也有法官認為姚的判決寫得很好,因為人的名譽是社會評價,不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如有人主張名譽權受侵害,卻又說自己被罵不開心,但仍無法表明他的名譽權哪裡受侵害;另有法官認為,法律本就植基於社會,因此本案沒什麼懲戒不懲戒,各自本於法律確信獨立審判即可。不過一位有「考古癖」法官爬梳資料後發現,其實法官在判決書抒發心情者,首推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林曾在2002年開出第一槍,他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撰寫,並將被告母親台語證詞翻成國語文,輕判經濟弱勢的被告而聲名大噪,林當時甚至要求檢察官改變起訴法條,將持剪刀行竊的加重竊盜罪,改為普通竊盜罪。時任司法院長翁岳生不但未處罰他,還交辦研究他的「書類格式」,大法官孫森焱也公開在院會上呼籲嚴肅看待。林輝煌在這件著名的抒情判決中,在案情事實部分,一開始就破題被告有嚴重口吃,以撿拾廢五金維生,接著在「得心證的理由」部分,陳述被告謀生不易,為了照顧懷孕又智能不足的妻子以及女兒,才會去拾取工廠廢鐵線,最後審酌被告老母親的證詞,並新增判決後記,以「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輕判罰金300元。長期在雲林地院服務的林輝煌後來成了司改英雄,現在已是終審法院院長。林輝煌在雲林地院當法官時經常衝撞體制,後來出任司法院秘書長、新北地院院長等要職。(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