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過站才按鈴「司機不停車」⋯阿北竟出手暴打 目擊者驚:正在轉彎欸
安全起見,只要離開站牌,司機不會隨意停車讓乘客下車。一名網友透露,搭公車時,一名老人家過站才按鈴,結果發現下不了車,竟出手揍司機,當時司機正在轉彎,讓大家捏了一把冷汗。貼文一出,有人馬上聯想到重慶公車墜江事件,直呼「超恐怖」。原PO在Dcard表示,14日下午約5時許,從大坪林捷運站搭796回中和,快到景安捷運站的時候,突然一個老人家在後面一直大叫「開門」,但因為已經過站了才按鈴,所以司機沒有理會繼續開,結果老人家跑來前面和司機對質,一直罵司機不開門,忽然就出手揍司機。原PO驚呼,司機正在行駛轉彎,而老人家一直拉司機的手,真的非常非常危險,因為自己剛好坐在最前面的位子,因此有把過程錄下來。原PO透露,到了下一個站牌,老人家終於下車,而司機無奈跟大家說「你們下車慢慢走,你們也看到我被揍了」,一席話讓他相當心疼。原PO說,「覺得司機大哥很可憐,一直跟他說辛苦了、謝謝你,才下車,後續也不知道有沒有報警之類的。」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司機大哥應該也見過很多這種人了吧,知道跟他們講道理沒用」、「司機大概怕很麻煩就不告了」、「自己坐過頭,想害大家都再也回不了家嗎」、「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涉犯公共危險罪,有的話就是非告訴乃論了」。
上月才公開道歉…黃子佼今現身應訊 旅法網紅親揭和解進度
金鐘主持人黃子佼去年遭多名女子舉報MeToo,形象、事業跌落谷底,幾乎從公眾視野消失,直到今年2月在臉書向旅法網紅Zofia公開道歉、今(13日)以被告身分出庭應訊,外界才一窺性騷案後續。對此,Zofia表示「已恢復平靜,不想再有交集」。Zofia今天對黃子佼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表示自己與黃子佼的和解已經調解完成,「公開道歉是我唯一和解條件,並且分文未取」,但儘管生活已經恢復平靜,也不想再和黃子佼有任何交集,雙方的事件已經告一段落。Zofia去年6月19日發文指控曾被黃子佼強吻、以藝術為名逼迫她脫衣拍照。由於Zofia 遭性騷時未成年,黃子佼被檢警依非告訴乃論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啟動偵辦。黃子佼則於今年2月7日發布道歉文,「本人黃子佼因十多年前的失禮行為,對Zofia小姐所造成心理上之困擾與傷害,一直深深感到抱歉,特此為文公開指名道歉。並懇請各界,自此,不要再對Zofia小姐有任何騷擾或攻擊,誠心感謝」。並特別標註「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以及備註:本道歉文內容與發布時間,乃經由雙方透過代理人協議,並經雙方律師確認後發布。」此外,黃子佼上月告知親友刪掉舊電話的消息曝光後,外界一度認為黃子佼「除舊布新」的用意是在為復出鋪路。對此,黃子佼恩師張小燕表示「只是換號碼」,破除復出謠言,並指徒弟現在都在帶小孩、看書、做功課與聽音樂,「進步中,謝謝關心」。◎不良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5年48起逃兵! 檢察總長下令全國檢察長「儘速通緝、專人辦理」
今年起兵役期延長1年,為避免違反軍紀事件頻繁發生,最高檢察署於4日與國防部官員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會中國防部指出,近5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最高檢3月4日與國防部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出席者包括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少將處長王正誼、上校副處長王秉豐、陸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吳純顯、海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于健昌、空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簡朝興等單位人員及全國一、二、三審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就「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軍人逃亡通緝相關事項」等事宜進行討論。會中針對「由專責檢察官負責軍人逃亡案件」、「部隊發生重大傷亡或社會矚目案件,檢察機關即時分案調查」、「重大軍法違紀案件軍事單位儘速據報上級與憲兵隊,移送檢察機關時,並副知訴訟轄區所屬之二審檢察機關」、「告訴乃論案件,告訴為訴追要件,軍事機關如認有偵查必要,宜儘速由聯繫窗口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繫」等作為,達成共識。據國防部統計,近5年(2019年至2023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相較於2009至2013年義務役1年以上役期時期,軍人逃亡案件數達338件,近5年軍人逃亡案件已比過去減少,案件數相差7倍。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有關現役軍人逃亡案件,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
小鮮肉租屋「內褲狂失蹤」 埋伏抓賊看到她埋臉狂吸崩潰了
男生也會遇到內褲賊。1名在外租屋的男網友日前於網路論壇Zuvio發文直問:「請問各位這可以報警嗎?」並強調原以為只有女生會被偷內衣褲,「沒想到我也遇到了」,最後崩潰直呼真的好噁。原Po還原事件經過指出,最近發現放在公用曬衣陽台的衛生衣和內褲「一直不見」,起初還以為衣褲是遭風吹走,但「後來發現好像不對」,因為沒風的日子內褲也會不見。豈料埋伏觀察的結果竟讓他大感意外。躲在角落觀察是否有偷衣賊的原Po,赫見「住我對面的40歲大媽」,在陽台狂聞他的內衣、內褲,且聞完之後就拿進房間。「我看到的當下真的覺得超噁心的,怎麼會有這麼、這麼變態的人」。原Po回到文章開頭的疑問,表示如果可以報警「我就要開始蒐證了,我現在去找她對峙她一定矢口否認」,且與其跟對方理論,不如直接送她去警局,同時也無奈直呼,「怎麼偏偏讓我遇上這位變態啦,真的好噁」。文章曝光後,網友們直呼要原Po快報警,「當然可以報警阿!!快報。竊盜是非告訴乃論了」。還有人歪樓表示,「記住這句話:變態不分男女,垃圾不分藍綠」。此外,宜蘭員林1名張姓男子2018年被破獲竊取541件穿過的男姓內褲,遭警方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宥勝一早又發聲 喊話法官必還清白:不講,不代表是你想的那樣
藝人宥勝日前被控性騷多名女子,好爸爸與好老公形象一夕崩毀。全案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他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褻罪將宥勝起訴。宥勝昨(20日)才發文提到「誠實,是不是錯了」,今(21日)一早又發文指出「很多事不願意講,不代表,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樣」。宥勝今(21日)一早又在臉書寫下,「我做過的事,從沒打算逃避,所以從不矢口否認,或是避重就輕。但這樣做真的對嗎?所謂的誠實,負責,認錯,悔改,究竟是基本品格?還是書本道德?」他舉例,將被判死刑的小鐵匠,被指控偷了豪門珠寶,只因他承認自己偷過麵包。宥勝說,「很多事不願意講,是因為尊重,保護,信任,是希望大家都能把日子過好。但不代表,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樣。做過的,該受懲罰就受懲罰,但沒做過的,相信法官必會還你清白。」貼文一出,留言呈現兩派聲浪,有人力挺表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過也有人認為,「你還是閉嘴比較好,你做的事情怎麼跟偷竊比較?你傷害的是那些女生的身體、心靈,會伴隨她們一輩子,花時間打這種文章,不會讓你做過的事情看起來比較不嚴重一點。」◎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宥勝自問「誠實是不是錯了」喊話法官還清白 網傻眼:後悔認罪?
藝人宥勝今年6月捲入「Me Too」風暴,被控性騷多名女子,好爸爸與好老公形象一夕崩毀。全案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他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褻罪起訴。不料,宥勝今(20日)卻發文寫下44字,自問「誠實,是不是錯了?」讓網友懷疑他疑似想僥倖逃過法律制裁,而後悔認罪。宥勝在臉書發文,忍不住懷疑當初選擇坦白,堅持誠實,是不是錯了?但事情都已經到這個地步,他只能保持心中的信念,深信沒有做過的事,法官必定會還清白。宥勝希望法官還給他清白。(圖/翻攝自宥勝臉書)貼文一出,掀起熱烈討論,許多網友紛紛鼓勵:「勇於認錯是需要勇氣的!很多人都不敢承認錯誤,還找各種理由掩蓋錯誤」、「加油,人總是會犯錯的,面對錯誤,反省自己,放下它,繼續前進」、「加油,人都會犯錯,沒有永遠的錯」。宥勝發文。(圖/翻攝自宥勝臉書)不過,也有人認為宥勝這番話,似乎是後悔認罪,「怎麼好像不知道錯在哪裡?」、「法官也許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罷了,不一定代表那些齷齪的事沒發生過。你既然已經誠實面對過錯,又何必後悔當初沒有選擇僥倖可能逃過?」、「怎麼會這麽說…傻眼餒!要不要參考NONO」、「原來是昨天的判決讓人心生信心,傷害這麼多人,仍想僥倖逃過法律的判決?所以出來舉發的那些人都說謊的意思喔」。不少網友認為宥勝似乎後悔認罪。(合併圖/翻攝自宥勝臉書)《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行政院遭入侵、魏揚沒事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被駁回
行政院促轉會前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人,在太陽花運動期間與群眾攻占行政院,檢方認定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決魏揚等人無罪,二審將魏揚等人改判2到4月不等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因行政院撤告,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2014年3月18日,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月23 日晚上,號召群眾侵入行政院,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 突,引起社會矚目。檢方起訴132人,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長林全在2016年撤回侵入建築物及毀損等罪告訴,最後只有11人被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檢察總長認為,魏揚等人煽惑群眾、蔑視公務員依職權維護公共秩序的尊嚴、造成公務員的身體傷害,並踐踏官署,以暴力逾越整體法律秩序的界線,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告,而且就算行政院對侵入建築物部分撤回告訴,也不影響對於被告魏揚等人煽惑他人妨害公務部分犯行之訴追,認為原判決公訴不受理顯然違背法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非常上訴只能針對有利被告提起,且本案無統一法律見解必要,判決駁回。
快訊/宥勝「舔耳性騷女同事」慘了 北檢今起訴
宥勝今年6月被爆性騷多名女子,不僅酒醉抓胸,還解內衣揉胸與跨坐對方身上強吻等,好爸爸與好丈夫形象一夕全毀。全案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宥勝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今(8日)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罪起訴他。回顧6月18日,宥勝在臉書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二春有譜2/小甜甜斷開2年婚頻打官司 控告前夫宋晉賢妨害名譽遭打臉
小甜甜2020年與小5歲宋晉賢交往半年奉子成婚,怎料結婚才2年就爆出婚變,小甜甜指控遭對方家暴,還延燒出宋逸民教會「藝起發光」諸多風波,雙方在媒體上隔空開戰,並鬧上法院打離婚訴訟,沒想到正式離婚2個月,小甜甜又被前夫懷疑虐待愛犬「茼蒿」,她除了赴動保局檢查自清,也對網友和前夫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近日她透露官司已落幕,但與宋晉賢說法不一,再度陷入羅生門。去年底,小甜甜無端被福音戲劇《幸福宅一起》換角,外傳是宋逸民不滿小甜甜在記者會回答好友愷樂行蹤,但宋逸民透過藝起發光協會指稱小甜甜「在面對私生活生命有極大狀況」、「不聽勸誡」,才針對角色調整,引發外界議論,當時還與小甜甜有婚姻關係的宋晉賢卻意外逆風支持教會,讓外界霧裡看花。小甜甜與小5歲宋晉賢交往半年帶球閃婚,2年後恩愛畫面已不在。(圖/翻攝自小甜甜臉書)小甜甜則在臉書發文以5100字的長文控訴,自己遭宋晉賢家暴,卻被宋逸民夫妻、白家綺夫妻阻止她報案驗傷,但小甜甜執意報警,並偷偷跑到忠孝醫院驗傷,讓報案告訴成立;宋晉賢則透過影片反擊,聲稱自己是受到對方的挑釁才會動手打,且雙方都有動手,最後,士林地檢署偵查結果,認定男方確實動手造成小甜甜受傷,依照傷害罪將宋晉賢提起公訴,不過「普通傷害罪嫌」須告訴乃論,小甜甜撤回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2人婚姻官司則透過律師協調,於今年3月達成共識簽字離婚,看似已分道揚鑣的他們,沒多久又爆發「虐狗疑雲」攻占媒體版面。當時小甜甜執意前夫幫忙帶愛犬茼蒿看醫生,但宋晉賢懷疑對方虐狗,公開「茼蒿」血淋淋傷口畫面,小甜甜除了否認拜託對方帶愛犬送醫,還透過網路回擊,狠嗆宋晉賢為了成名不擇手段,表明自己無法接受被說虐狗,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所以誠實好好做人很重要」。因指控遭宋晉賢毆打鬧上警局,小甜甜揭遭「藝起發光」換角內幕引發軒然大波。(圖/本刊攝影組)為了證明清白,小甜甜甚至在拍戲等候期間開直播,要求同劇演員馬國畢、賴慧如替她作證,前夫稱狗受傷的時間,狗被她帶去墾丁,但馬國畢沒回應,更勸她不要再講了。由於她的說法疑點重重,加上始終不願公開茼蒿正面照,被網友緊追不放,風波延燒6天,小甜甜才透過2000字的聲明致歉,坦承在修剪愛犬毛髮時,意外讓牠受傷,但她絕非虐狗,第一時間說謊只是為了與前夫對著幹。雖然小甜甜後續證實沒虐狗,但宋晉賢仍向小甜甜提告妨害名譽。離婚後,小甜甜情勒宋晉賢幫忙帶受傷的狗看醫生,卻不認。(圖/翻攝自宋晉賢臉書)不過近日小甜甜受訪,又稱自己因虐狗事件砸70萬告前夫、網友,都以調解、勝訴告終,但宋晉賢不認,駁斥:「妨害名譽是我告他,在虐狗事件後,前幾週開了第一次調查庭,目前尚未有結果,所以沒有誰勝訴敗訴之說。及目前未收到任何他告我的任何傳票或通知。」雙方各說各話,短時間此事仍是剪不斷理還亂。虐狗風波越鬧越大,小甜甜多日後才坦承說謊,證實愛犬受傷。(圖/翻攝自小甜甜臉書)對於小甜甜是否已有新戀情,本刊記者求證小甜甜經紀人,截至截稿前尚未得到回應。
教育部「0-6歲一起養」宣傳片翻車 律師曝媽媽已涉犯罪「最重關5年」
教育部日前推出「0-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廣告影片,劇情內容描述一名已婚男性私下偷偷拜託媽媽代收「公仔」包裹,結果媽媽竟把買公仔的貨款,拿去買「更有用的」育兒用品,影片一出遭到抨擊「看完更不想結婚生子」,逼得教育部緊急將影片下架。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也發表看法,直言該位母親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律師,為什麼我媽可以把『我請我媽代收公仔』的錢,拿去買我家小朋友的用品呢?」呂秋遠在臉書發文,「當然不行,所以依法,你媽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的罪,只要你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沒事。」呂秋遠表示,如果教育部的「少子化」新廣告,想要與法務部合作,應該可以朝向這個方向發展,只可惜教育部的審稿官員沒有想到這些,才會讓這則廣告黯然下架,但這則廣告竟讓他也產生了一些心得:1.教育部對於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他們的解決少子化方式,就是讓媽媽自作主張把屬於兒子的錢花在孫子身上。2.教育部沒有任何外包廣告案的審稿人員,只要外包說什麼,他們照單全收。或者是他們根本就是這麼想的。3.媽媽擅自決定挪用兒子的錢,去買她想要的東西,即使是給孫子,一樣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六個月內,兒子都可以告媽媽。4.法律強調個體主義,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雖然夫妻間還是會因為家庭生活費用而有些例外,但是只要不是自己的錢,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不要亂花別人的錢。5.公仔跟嬰兒用品,都很重要。媽媽如果真的覺得孫子的用品一定要買,請用自己的錢,也要看兒子願不願意接受。6.有些婆婆很愛買巧克力、零食給孫子,不顧媽媽反對,還會說:「我兒子也是這樣養大的,不然你是在不高興什麼」這非常的不尊重孫子的爸媽。7.兒子沒錢還是寧願把錢花在公仔,不願意買孩子的用品,這是選擇問題,不是育兒問題。8.這麼關心孫子的阿嬤,還看不下去自己兒子買公仔,應該要多給兒子一點錢,而不是挪用他的錢。9.每個人對於事情的優先順序,我們都得要尊重,大不了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自以為成年的兒子選擇錯誤,而幫他做出自己想要的選擇,只會養出媽寶而已。10.看見沒有!少子化的真正根源之一,其實是跟公婆同住,教育部不要再搞錯重點了!(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高雄男半夜隨機亂CALL 噁問陌生女「穿什麼顏色內褲?」她嚇壞報警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曾因性侵遭判刑6年6月,後又犯下詐欺案件入獄服刑,於民國110年5月11日假釋出獄,未料他在保護管束期滿後仍不悔改,竟隨機撥打電話給陌生女子,以「把房間門關上脫衣」、「穿什麼顏色與材質的內衣褲?」、「能不能去你房間跟你一起睡?」等內容騷擾,嚇得對方報警處理。判決書指出,被告前因強制性交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經與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暨接續執行後,於民國110年5月11日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繼於111年4月25日保護管束期滿。詎其猶不知悔改,竟基於跟蹤騷擾行為之犯意,於111年12月3日凌晨零時30分至同日23時30分許,反覆撥打電話騷擾陌生女子。吳男稱呼被害人「媽媽」,要求旁邊不得有他人,並以「到醫院幫我吸我的東西(生殖器)我才能活」、「把房間門關上脫衣」、「穿什麼顏色與材質的內衣褲?」、「以手摸胸、下體」、「我若回家,能不能去你房間跟你一起睡?」等暗示欲發生性關係之言語進行騷擾,使女方心生畏怖,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檢察官認定,吳男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4款、第18條第1項之實行跟蹤騷擾罪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橋頭地院認為,本案不應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理,而跟蹤騷擾屬告訴乃論,惟告訴人已撤回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只要膽夠大女鬼放產假!八字重誤買兇宅一輩子也不知 專家揭4大科學風險
觀察這幾年房價變化,可說是漲多跌少,房價太高年輕人買不起房,沒想到凶宅竟也成了搶手物件!網路就出現了一句話「只要膽夠大、女鬼放產假」!對此,有不動產業者表示,「玩笑歸玩笑,如果買凶宅,極有可能碰上四大科學問題,當心賠錢、套牢」!《三立新聞網》引述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的說法,列出買兇宅的4大科學風險:首先就是「貸款不易」大多數銀行不願意放貸凶宅,就算願意成數也可能僅5成,舉例來說,購買一間8百萬凶宅來說,就必須擁有8百萬現金,或4百萬以上自備款,負擔並不低。再來就是「接盤俠有限」這裡只購屋者本身不畏懼鬼神之說,通常投資客、特殊宗教信仰、無神論者較有可能承接凶宅,但也凸顯大多數人怕凶宅,轉手可能性遠低於一般住宅。還有「出租難度不低」隨著內政部租賃專法上路,出租凶宅必須告知,否則承租人可要求解約並求償;過去曾有不肖投資客專買凶宅出租賺取高報酬,雖然現今這樣的行為仍在,但即使找到租客,投報率也大幅下降,且出租難度不低。最後就是「隔間、違建」不少投資客過去喜歡買凶宅出租,為了追求高投報率,自然也會有許多「違規隔間、外推」等行為,以自住者角度來看,即使不論隔間是否違規,此類型房屋通常不適合自住使用,若要變更格局還須一筆不小的開銷,加上違建若被舉報,就必須拆除。陳傑鳴認為,過往台灣景氣好,根本不會有人想買凶宅來自住,但現今薪資漲不多、房價卻亂飆一通,網路上開始有人在詢問如何購買便宜凶宅自用,也算是一種悲哀。除此之外,內政部定義的凶宅,根據其函釋,在賣方產權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及意外死亡,聽起來,似乎只要是發生「非自然死亡」就是凶宅,也相當明確,但偏偏實際狀況不是這樣,常見有「難以查詢的隱性凶宅」、「法官見解」不同兩大問題。所謂的「難以查詢的隱性凶宅」,由於台灣逾30年以上老屋早超過400多萬餘戶,而台灣的網路發展始於1991年12月,距今約32年,真正興盛也是近20年的事情,若事情發生在30年以前,無論是民眾、房仲甚至是現任里長都無從查詢,即使警方有相關紀錄,也不會提供民眾調閱,加上屋主若刻意隱瞞,買家八字又剛好夠重,根本就不會知道發生過什麼事情。另外,法院講求證據,除非你有辦法提出凶宅及賣家刻意隱瞞證據,許多受害者最後為了荷包,也只能將房屋再度出售「尋找下一位受害者」。至於「法官見解」,購屋糾紛屬民事糾紛,較為嚴謹說法是消費糾紛上的「物之瑕疵」,因此凶宅在業界也稱為「瑕疵屋」,若遇上糾紛,通常都是民事告訴乃論,大部分還難以取消買賣,受害者只能取得部分賠償。其實無論是屋主、房仲,都應盡量將房屋內部、以及周邊曾發生的事情,告知買家,並詳述於不動產買賣說明書內,才能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避免官司糾紛;而買家,想保障自己權益,只能盡量向里長、鄰居們打聽,盡量避免成為隱性凶宅的接盤俠。CTWANT提醒您: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北市公園上演活春宮 路人直擊報警!他性侵酒醉女閨蜜下場曝
台北市1名凌姓男子去年5月間與女閨蜜小芸(化名)到友人住處一同喝酒餐敘,後來小芸不勝酒力醉倒,凌男攙扶她回家,未料半路經過公園,凌男色心大起,將小芸帶到涼亭性侵,過程中被民眾目擊報警。凌男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凌男與小芸認識數年,2人關係不錯,去年5月28日下午5時許,2人前往共同朋友住處聚會、飲酒,小芸喝高粱酒喝醉,聚會結束後,凌男好意攙扶小芸返家,卻在半路見四下無人加上小芸酒醉意識不清,竟將她帶到公園內涼亭,指侵得逞。路人經過發現報警,凌男當場遭逮。法官審酌,凌男出於衝動、為滿足自身性慾之意而為本案犯行,不過他在偵查中已向小芸致歉,同時給付賠償金,以彌補小芸精神損害,取得諒解,小芸因此撤告,因《乘機性交》、《公然猥褻》均非告訴乃論之罪,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凌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2年內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彰化30歲啃老男討無錢想變賣電視 老母制止時手指被車門夾傷噴血
彰化縣和美鎮1名30歲男子沒有工作,只想待在家啃老,缺錢時就向親友要,昨日晚間因向姊姊和母親借錢未果,竟把歪腦筋動到家裡的液晶電視上,想將其變賣掉換錢花用,過程中被母親發現,雙方發生口角,該男子直接甩上車門欲離去,竟夾傷母親的手指,警方據報到場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才結束這場鬧劇。據了解,該男長期沒有工作,靠家人養他,平常也沒有找工作的意願,缺錢花用時就向親友「借」,美其名為借,但其實常常沒有還,久而久之家人也都不太願意再資助。前天他特地從和美鎮跑到員林市向胞姊借錢時,就被拒絕,之後轉而向母親借,結果也遭拒。男子借錢四處碰壁,愈想愈氣之下,竟趁母親不注意時,把將家裡客廳的電視整組拆掉,搬上車準備要載去變賣。然而,還沒離開他就被母親發現,被母親嚴詞阻止,雙方隨即起口角,甚至還發生拉扯衝突。該男說不過母親,他大力甩上車門,意圖強行直接開車離開,沒想到卻突然聽到母親一聲慘叫,才發現母親的手指被車門夾傷,當場血流不止,母親打電話向女兒求救,姐姐立刻報警處理,該轄區和美警分局大霞派出所獲報後趕抵現場,通報請救護車將該男母親送醫治療,並將他帶回偵訊。對此,警方表示,該男涉及傷害直系尊親屬罪嫌,但該男母親傷勢較輕微,屬於告訴乃論,後續是否會被移送法辦,必須視其母親有無提出傷害告訴而定。
兩歲半#me too2/新北餵藥案烏龍北檢要查 律師:覺得受侵害就立即報案
北市某幼兒園陷入#me too風暴,一名女童指稱「老師摸屁屁」,家長氣炸提告《性騷擾》,幼兒園也對家長提告《誹謗》,至於近來全台矚目的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新北地檢日前公布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證實是烏龍一場,後續衍還生出疑涉散布假訊息,對此,北檢也將介入調查。一名2歲半女童回家告訴爸媽在幼兒園「老師摸屁股」,家長立即向幼兒園反應,不過雙方疑似溝通有落差,後續幼兒園園方到派出所提告家長《誹謗》,家長則到婦幼隊提告《性騷擾》,又向相關單位檢舉該幼兒園違法。由於照顧幼兒的老師全為女性,是誰伸鹹豬手性騷抑或烏龍事件,還需要警方深入追查。對此,一名專辦婦幼案件的資深員警表示,就本案來看,如在查扣之影像中發現除了正常照護外,老師有做出不必要動作,譬如愛撫、指侵等,就能證明性侵或性騷。另外,近期me too風暴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即使每日一爆大咖,但目前還未接獲相關報案,他提醒《性觸摸罪》屬告訴乃論,若未經合法告訴,偵查機關難以發動偵辦,被害人應勇於求助,站出來幫自己討公道。律師王志超建議,如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圖/本刊資料照)律師王志超建議,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他也回憶自己擔任檢察官時,曾受理不到1歲的幼兒性騷案,媽媽發現小孩私處紅腫,後來在家中裝設監視器,驚見竟是阿公撫摸其私處,小孩爸媽得知實情相當崩潰,阿公最後遭到法辦。此外,日前板橋區某幼兒園爆出餵藥疑雲震驚全國,新北地檢署6月29日公布36幼童檢驗結果,證實是烏龍一場。案件一開始為幼兒園人員疑似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驗尿結果被驗出含有巴比妥藥物,36位家長陸續提出告訴,引發全台幼兒園人人自危,檢方從5月23日起檢驗38名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而案件演變至今,餵藥案除了是烏龍案還疑涉散布謠言,北檢也將介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