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保母虐死小桃子「判9年」讓母對司法失望 法院判決書:教化有向善可能
台中市清水區1歲女嬰「小桃子」2022年遭蔡姓保母虐待重傷,手術搶救24天仍宣告不治。檢警依傷害致死起訴,全案經國民法官審結,18日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蔡姓保母9年3月徒刑,也讓小桃子母親大嘆「對台灣司法失望」。據法院判決書,會如此判決的原因是「若透過較長之有期徒刑之執行,輔以適切教化,使其能深入反省,學習適時控制自身情緒功能,培養正確之人生觀,尚非全無改過遷善之可能。」台中女童「小桃子」2022年11月在保母家昏迷,送醫後發現顱內出血,經手術搶救,仍於12月2日拔管。小桃子的母親表示,醫生診斷女童顱內出血不是疾病所造成,懷疑有外力,但是蔡姓保母堅稱沒發生什麼事,因此要求社會局暫停該位保母托育並積極調查真相。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發現「小桃子」的傷勢及臨床表徵經診斷屬「受虐性腦傷」,且蔡姓保母涉嫌3度傷害女童,還在「寶寶日誌」APP上偽造不實照護資訊,檢方於2022年11月23日拘提蔡女,並向法院聲押獲准。經過國民法官審理,2024年18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有期徒刑9年3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書中指出,蔡女是因一時情緒失控,傷害姚童,以徒手傷害耳朵、大力搖晃身體,結果分別造成姚童耳朵瘀傷、以及急性硬腦膜下血腫、眼底出血、脖子受傷等傷害,導致姚童死亡。判決書另提到,蔡姓保母於本案發生前,並未曾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之刑案紀錄,素行尚可。但犯罪後,蔡姓保母未坦認犯行,並未面對自己所犯下之過錯,說詞前後反覆,此部分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又蔡姓保母自案發後羈押至今,除開庭時對家屬形式上表達歉意(私自外出、獨留兒童在家部分)外,別無其他更具體或實質之方式,表達更深層歉意,實難認蔡琪婷犯罪後有積極彌補其所犯下之過錯。判決書末尾寫下:本院認本案被告若透過較長之有期徒刑之執行,輔以適切教化,使其能深入反省,學習適時控制自身情緒功能,培養正確之人生觀,尚非全無改過遷善之可能,因此判決有期徒刑3月、9年之宣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保母虐死1歲「小桃子」判9年 女嬰媽心碎:傷痛永遠不會好
台中市清水區1歲女嬰「小桃子」2年前遭蔡姓保母虐待重傷,手術搶救24天仍宣告不治。檢警依傷害致死起訴,全案經國民法官審結,今(18日)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蔡女9年3月徒刑。對此,小桃子母親也透過文字發表內心感受了。小桃子母親表示,女兒死了,「無法告訴大家,她好痛好害怕,她無法告訴大家,她好想活下來,她無法告訴大家,她還沒好好看著世界」,痛批孩子被傷害到失去生命,結果只判9年,甚至4、5年後,就可以假釋重新生活,「沒有真正遇過失去孩子的人,永遠無法懂體會我們有多心痛,這傷痛是跟我和先生一輩子,永遠不會好」。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11月8日,「小桃子」在蔡姓保母家突然昏迷,送醫檢查發現顱內出血,手術後仍插管昏迷,恐成植物人,家屬隔月2日上午忍痛拔管。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發現,蔡姓保母涉嫌3度傷害女童,並在「寶寶日誌」APP偽造照護過程,於是拘提蔡女,以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將她起訴,不過蔡女均否認犯行。經過國民法官審理,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有期徒刑9年3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審判災難2/綠營棄諾違背黨綱 民團痛批許宗力一意孤行造成司法災難
國民法官制度當初是為了回應大眾對於「恐龍法官」不信任,總統蔡英文為挽救司法威信與國人信任,推動國民法官制度期待民眾一同參與審判。對此,民團也痛批,當初蔡英文曾承諾要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制並行,但高票連任後卻違背承諾、違背民進黨綱,尤其是部會首長的更迭,更助司法院長許宗力一意孤行力推行《國民法官法》。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指出,自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對陪審團與國民法官制度進行討論,但當時要施行何種制度並無共識,投票表決甚至是8:8平手,但經過多年的遊說,2019年蔡英文曾承諾要陪審制與國民法官制度一併實施,為因應民團要求,「既然要做新制度,那就乾脆兩個制度都做看看」。鄭文龍揭露,過去總統每週在官邸舉行首長會議,當時就曾討論要施行何制,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其實對司法院長許宗力很不滿,當時的立法院長蘇嘉全也建議不要再對立,所以蔡英文只好折衷,改推動兩制並行,但2020年選舉大勝後,立法院長和行政院長更迭,許宗力的阻礙力量消退,此後就一意孤行只推動國民法官制,「所以政治人物在台灣就是說話不算話,而且將司法改革參雜政治角力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民團當時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以行動劇表達支持陪審團制,希望打倒恐龍法官,由人民參與審判,改變台灣社會普遍不信任司法的現況。(圖/報系資料照)「國民法官制度與陪審制度各有其優點,因此當初希望能夠兩制並行,以達到更全面的司法改革。」前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回顧當時立法過程,過去她也是推崇兩制並行,當時也不是只有蔡英文承諾要陪審制,民進黨黨綱也力主陪審制,總召柯建銘、多名綠委都曾提出陪審制版本,之後卻只推國民法官制,所以民進黨才會被社會跟民團質疑,「自己原來的理念想法,到執政之後就打折,輕易否決自己的承諾,甚至是自己的黨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批評,國民法官制度只是司法院當初為了配合蔡英文司法改革而強推的法案,因為人民對司法有意見,政府找來人民「墊背」參與審判,但其實第一線的檢察官跟律師並不那麼認同,制度並不完全,簡單來說,若未來社會輿論對判決結果有意見,將無法歸咎法官問題,政府就可以「人民也有一起參與審判」做合理的藉口,所以他並不支持國民法官制度。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反駁,他是當時參與制度的立法者,當時與主張陪審制的公民團體討論時,已強調「欲速則不達」的觀念,若全盤照抄國外陪審團模式,其中任何一環出問題,原先陪審團制度的優點,可能就會在台灣使整套制度失去公信力。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強調,當初立法選擇採用「國民法官法」而非陪審制或參審制,主要是希望避免各個制度擁護者的混戰,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圖/記者黃鵬杰攝)鍾佳濱解釋,選擇採用「國民法官法」而非陪審制或參審制,主要是希望避免各個制度擁護者的混戰,不直接指明是哪種模式,改採《國民法官法》是一個中性名詞。他也舉例說明,當時陪審制的主張聲音較大,「光是判決不用有理由書,台灣社會能接受嗎?」若僅以國外做得到沒有判決書,就認為台灣也適用,理由過於牽強,所以他認為這是制度選擇的問題,並沒有所謂的誰對誰錯。司法院表示,《國民法官法》乃是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確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的共識後,同年籌組法案研修會,並密集邀請審、檢、辯、學研議,經過多次說明會、公聽會,廣泛蒐集各界建言、探詢民意,再與行政院完成草案會銜,才函送立法院通過立法,並無所謂許院長硬推國民法官制度一事。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士林法官墜樓身亡 司法院長籲「多戶外活動」:別整天綁辦公室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本月12日凌晨墜樓,享年38歲,外界質疑是因為工作壓力大,讓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宣稱「減輕法官負擔」的話格外諷刺,還有人要求他下台。今(15日)許宗力前往士院慰問,呼籲基層同仁「多戶外活動,沒必要整天綁辦公室」,怎料一席話再度引發爭議。面對被喊話下台負責,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下午表示,會研究一下,看如何來傾聽法官的心聲,也呼籲基層注意身心健康,多從事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這番話讓基層在法官論壇發言:「我如果是漩渦鳴人,應該可以在參與戶外活動的同時,還在辦公室裡寫判決,法官學院什麼時候要開設忍術課程?」該文提到,大院長所說的,大家都知道,是因為工作負荷量大到,只能讓人全神貫注在案件上,無暇注意身心健康,無法從事戶外活動,一大早進辦公室,深夜才能踏出辦公室返家,這是基層的工作及生活常態,痛批是搞不清楚狀況,還是不想解決問題,想甩鍋給同仁。最後砲轟,司法首長的義務是幫同仁解決問題,改善工作環境,及合理化案件負荷,而不是在同仁為此付出生命時,告訴同仁「是你沒有注意身心健康,沒有從事戶外工作,自己愛綁在辦公室」,認為這種毫無人性的話,一點都沒有同理與溫暖。據了解,墜樓的李姓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姓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林法官墜樓不治 大學同學淚曝「學霸經歷」:怎麼有這種事
台北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今(12日)凌晨驚傳墜樓,死者是士林地院刑事庭李姓法官,享年38歲,震驚外界。大學同學得知消息後,難過在臉書發文,透露這名法官相當優秀,無法接受發生憾事,引來大批網友哀悼。據悉,李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詳細死因有待進調查釐清。士林地院表示,李法官昨晚在法官宿舍墜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院長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前往醫院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士林地院也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而李法官的大學同學「巴毛律師」陳宇安聞訊後,也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感嘆,昨天才發生同道因公殉職,今天看到大學同學墜樓過世的新聞,「記得他非常非常非常優秀,以前在圖書館讀書時,都覺得他超級強,考試我都寫不出來,他還提早交卷然後拿超高分,老師上課都愛點他回答問題。我好難過…怎麼會有這種事」。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留言:「不知什麼坎跨不過去?」、「他真的很認真」、「太善良的人⋯在這環境不容易」、「現在的職場不適合個性溫和的人」、「怎麼會這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討不到錢「捅死親姨」!內湖染毒富二代依殺人罪起訴 國民法官將審逆侄案
台北市內湖區去年11月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家境富裕的37歲朱姓男子因染毒被趕出家門,長期靠著76歲譚姓阿姨私下金援,怎料朱男當天欲借5萬塊遭拒,竟憤而持刀刺殺對方,譚婦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對此,士林地檢署今(25日)依《殺人罪》嫌起訴朱男,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回顧該案,該起命案發生於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時許,當時朱男搭車前往譚婦的住處駐足等候,一見到阿姨外出便立刻上前攔人,隨即詢問「有沒有錢可以匯款給我?」譚婦當場拒絕後,2人發生激烈口角衝突,怎料朱男氣憤之下竟掏出預藏的水果刀,接著朝向阿姨的胸口狂刺,且還將插入的刀片「上下左右」移動,導致譚婦滿身鮮血傷重身亡。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朱男獨自坐在路邊抽煙,嘴裡還念念有詞說著「對不起」,當場將人逮捕歸案,朱男遭帶回警局後,坦承自己是因缺錢才會找阿姨討要5、6萬元周轉,但對方卻不肯拿錢出來,才會持刀刺殺。據了解,染上毒癮的朱男曾因情緒不穩放火燒屋,被父母趕出家門後一直居無定所,身為阿姨的譚婦於心不忍,經常私下掏錢幫助朱男,沒想到一時的善意卻招來禍端,最終命喪親姪子之手。
再次悲劇收場!嘉義女長照壓力大持枕頭悶死父 竟遭鐵捲門壓頸身亡
嘉義縣2023年6月2日深夜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1位盧姓女子被發現以枕頭悶死其7旬老父,隨後試圖輕生但被及時送醫搶救,當地檢方在2023年9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對盧女提起訴訟,目前案件正在嘉義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未料在13日下午,盧女鄰居發現其屍體被困在自家鐵捲門下。據悉,47歲盧女無法忍受其73歲父親日漸惡化的失智症,以及父親時常發洩的言語暴力,這使得盧女身心俱疲,2023年6月2日盧女涉嫌讓父親服藥後,以枕頭悶住父親頭部,結束父親的生命,隨後盧女也服藥企圖輕生,但被及時發現並送醫急救。在義地檢署展開了調查,最終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名起訴盧女,並將案件轉交至地方法院,並由國民法官負責裁決,事後家屬提出不由國民參與審判的要求,該院在2023年9月19日決定支持家屬的請求,不進行國家審判。令人意外的是,就在2024年13日下午,盧女被發現已經死在自己位於竹崎鄉的住處,身體被自家門前的鐵捲門壓住,警方和法醫於14日進行相驗,結果顯示其是因為頸部受壓而窒息身亡,被初步判定為輕生,並排除他殺的可能性,且家屬對於盧女的死因表示無異議。
不堪長照壓力!嘉義女去年悶死老父被起訴 今用鐵捲門壓死自己
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於2023年6月2日深夜發生一起人倫悲劇。47歲的盧姓女子因長期照顧失智老父不堪壓力,先用棉被悶死73歲的父親,再吞藥輕生,警消到場時盧父已明顯死亡,盧女經送醫搶救後被救回;嘉義地檢署去年9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盧女,全案正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豈料,盧女13日被發現遭電動鐵捲門壓死,檢警14日相驗,結果為壓頸窒息,研判為輕生,無他殺嫌疑。盧女平時負責照顧父親,哥哥則是外出賺錢,2023年6月2日,盧女疑因難忍73歲父親失智狀況日趨嚴重,不堪壓力,情緒不穩的她晚上失控,涉嫌讓老父服藥後悶死,又試圖吞藥輕生。當哥哥回家後,呼叫2人但都未有回應,進房門一看發現父親躺床無反應、妹妹倒地,趕緊報警。 嘉義地檢署調查後,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將盧女起訴,將全案移審嘉義地院,交由國民法官審判。而家屬聲請不由國民參與審判,嘉義地院也於2023年9月19日同意,裁定不行國審。豈料,13日下午,盧女突被鄰居發現陳屍在竹崎鄉住處,躺在自家門前遭鐵捲門壓住,檢警14日會同法醫相驗,結果為壓頸窒息,研判為輕生,認為無他殺之嫌,家屬對死因也無意見。
怒持鐵撬打死鄰居遭送辦 嘉義男被家屬發現住處輕生亡
嘉義縣水上鄉一名蔡姓男子長期與吳姓男子不和,互看不順眼的2人,2023年6月12日當晚發生衝突,結果蔡男竟持鐵撬打死吳男。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交由嘉義地院審理。檢方偵結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蔡男,而他昨(13)日下午卻被家屬發現在住處輕生身亡。回顧本案,蔡男和吳男互為鄰居,但因2人經常吵架,關係不睦已久。蔡男當晚因把吳家中門窗打破,還將吳父打傷。後來吳男一氣之下,手持鐵撬衝進蔡男家中理論,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結果吳男手上的鐵撬反遭蔡男奪走,還被蔡男打倒在地。警方到場發現,吳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蔡男則被送醫治療,再由警方帶回偵訊,全案朝向過失致死、殺人罪方向偵辦。不料,蔡男家屬昨日下午騎車返家,進門就見輕生多時的蔡男,嚇得馬上報警。後來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蔡男早已明顯死亡因此並未送醫,警方依規報請檢察官相驗遺體。◎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悉心照顧腦麻兒50年!8旬老母「嘴塞紅包送上路」親手悶死愛子
長照悲歌又一例!北市一名8旬劉姓老婦獨自照顧腦麻兒子長達50多年,由於自己年事已高,她擔心若是先走一步,病兒會成為其他親人的累贅,去年5月她狠下心以膠帶封住其口鼻,導致兒子窒息身亡,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涉犯《家暴殺人罪》將劉婦起訴。據了解,劉婦的病兒自幼便患有重度身心障礙,平日生活起居全靠老母親幫忙打理,去年4月底林婦感染新冠肺炎後,兒子也跟著確診反覆發燒,自覺年邁體弱已無力照顧兒子,劉婦心力交瘁下於同年5月上午7時許悶死病兒。劉婦為了讓孩子能「一路好走」,先是拿1萬元紅包塞進病兒嘴裡,接著以手巾摀住口鼻,再用膠帶層層纏繞,外籍看護發現房門被反鎖後,於是跑到陽台查看,怎料卻見到劉婦坐在床邊痛哭,這才驚覺有異立刻打電話通知家屬,直至警方趕抵現場時,腦麻兒已經窒息身亡,劉婦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經檢察官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涉犯《家暴殺人罪》將劉婦起訴,並移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而該案也將成為台北地院第10起國民法官案件。
神岡桶屍案無直接證據!「閨密自拍照」成關鍵 蛇蠍女判27年6月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傳出1起桶屍案,失蹤4年的陳姓男子被發現遭層層包裹塞入塑膠桶,再灌入水泥,36歲蔡姓女子被列為重大關係人,遭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檢方仍根據「閨密自拍照」,揭穿蔡女假冒陳男仍在世假象。國民法庭8日宣判,將蔡女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前年10月26日,民眾在神岡區某廢棄工廠內發現塑膠水桶,赫見1具男屍遭綑綁裝袋,再塞進桶中灌入水泥,震驚社會。警方查出,死者是失蹤4年的陳男,廠房承租人則是死者生前的女友蔡女,2人於2009年3月一起過夜後,陳男便人間蒸發;蔡女辯稱當天早上自行離去,對陳男下落完全不知情。據了解,蔡女是酒店小姐,與陳男有債務糾紛,她曾於男方消失後使用其手機傳訊息給家屬,營造陳男還在世的假象,且裝屍體的塑膠桶、水泥攪拌器等工具都是蔡女所購買。儘管蔡女始終否認殺人,但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她,檢方去年3月偵結,依殺人、棄屍、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其起訴。雖然檢警並未掌握蔡女直接殺人證據,但檢察官根據蔡女閨密的1張自拍照,發現陳男3月失蹤後,她於同年4月3日凌晨5時許出現在機場,準備和閨密去峇里島;4分鐘後,陳男女兒收到父親傳訊自稱要出國,還附上航班看板照,資訊和蔡女閨密照片中的一模一樣,足證蔡女假冒男方身分傳訊給親屬。台中地院認為,雖蔡女否認全部犯行,然被告上揭犯行,核有相關證人證述之內容、檢察官所提出之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相關借貸資料等證據可資佐證,而被告所為之辯解亦與前揭客觀證據資料均不相符,前揭犯行堪以認定。國民法官審酌,被告對案情避重就輕,說詞反覆,僅因與死者間之金錢、感情糾紛,竟於殺害死者後,盜用死者手機與死者家屬聯繫,冒以死者身分,向死者之妹要求提供先前積欠死者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死者間之和解書,圖以免除其債務,為免其殺害死者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