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當天就車震!消防員被告性侵入獄 法院重審判無罪…怒提國賠結局曝
中國大陸河北省1名36歲前消防員,201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另名女子,並在相親當天與女方車震,未料,男子隔天遭「上門索賠」,事件曝光後更丟了工作,甚至一度被判有罪入獄。男子屢經上訴終獲清白後,也向法院申請國賠。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相親當天邀女方和婚介所老闆用餐,飯後開車載女方到河邊並在車上發生關係,事後再送女方回婚介所。怎知,婚介所老闆當晚就以發生關係為由,致電男子索賠人民幣數萬元,隔天再帶人興師問罪。男子雖拒賠錢與認為遭婚介所敲詐,但仍被依強姦罪嫌送辦,並在1、2審遭判3年有期徒刑。男子服刑期間除透過家人申訴,整個審理期間也拒絕認罪換減刑,「我不能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河北省高院2021年下令二審法院更審;二審唐山中院2023年10月以「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男子無罪。男子雖重獲自由,但仍因冤案失去工作、蹲苦牢,以及錯失成家立業機會,甚至無法過正常生活,因此提出人民幣95萬多元(約新台幣420萬元)國賠。負責審理國賠的唐山中院,這次認同男子主張但認定金額應為57萬多元(約新台幣256萬元)合適,並派員到男子家正式道歉。男子坦言,因為案底緣故只能打零工維生,等拿到國賠後想找個工作踏實過日子。
思覺失調者襲警 送醫遭爆阻止收治
2022年一名陳姓男子因思覺失調症病發衝入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攻擊值班警員,檢警考量陳男多次攻擊他人,說服醫院幫忙出錢收治,未料新北市衛生局竟要求醫院拒絕,最後檢方考量陳男狀況預防性聲請羈押獲准。對此,衛生局則澄清,該男後續已被羈押,並無醫院不收的情形。知情者爆料,當時警方會同消防局經衛生局判斷有強制送醫的必要後,將陳男送往醫院,檢警考量陳男未成年時就曾在新莊砍傷人,成年後又追砍高中生、衝派出所襲警,與陳父討論是否能將陳男強制住院。陳父因家貧繳不起住院費,亞東醫院得知情況後,向檢警表示「願意替陳男負擔1個月的住院費」,未料衛生局高層卻打給醫院要醫院拒收,檢警無奈之下,依反覆實施傷害之虞聲請收押裁准。「簡直就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司法第一線承擔」,近日基隆撞派出所值班員警被攻擊事件再傳,檢警十分無奈,認為類似犯罪在司法制度下就是被歸類為病人,若類似案例都循司法途徑解決,不僅成效十分有限,若收押後續判決無罪更會衍生國賠等問題。衛生局回應,該案由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後,陳因情緒激動先送往醫院醫療處置,待穩定後返回派出所完成司法流程,後續已被羈押,並無醫院不收的情形。衛生局統計,目前精神照護個案數約1.4萬餘人,而心衛社工及護理師僅434人,強制住院的個案出院後,衛生局都須依規定派員提供關懷訪視、需求評估。司法人員認為,衛生局恐怕是因人力不足、增加負擔,才不願意醫院首開先例幫病人花錢接受治療,但他認為衛生機關不應推拖類似案例,「把他關在醫療資源匱乏的看守所裡根本無濟於事」。警察說,雖然警局都有列管思覺失調症病患名冊,但第一線員警接獲報案時,可能也無法立即聯想如何預作防範,只能期盼未來不會再發生悲劇。
霸凌特教生2/台版「熔爐」真實上演 啟聰生黑暗求學路震驚全台
桃園市16歲特教生大寶(化名)天生左耳失聰,讓他莫名成為同儕的玩具,而類似大寶這種特殊教育學生經歷的惡意及歧視,在「大人」們的刻意忽視及掩蓋下,很難被外界察覺,台南啟聰學校就曾因一起性侵案而被挖出有164件性平事件、92名學生受創,至於本該保護學生的老師們,卻未承擔起失職之責,有如韓國電影《熔爐》在台灣活生生上演。電影《無聲》翻拍啟聰學校的真實事件,揭露受害者不為人知的悲哀。(圖/喜樂時代提供)《熔爐》講述的是韓國一所聾啞學校學生被校長、老師和行政人員性侵害及暴力虐待的故事,而2011年9月,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16歲少女在校園慘遭學弟性侵,事件爆發後校方不但不積極處置,反而還想息事寧人,前校長林細貞更反過頭去檢討受害少女與家屬。此一黑暗內幕遭揭發後又有家長站出來指控,到校探訪孩子時撞見3名男學生不停猥褻一名女學生,他趕緊找老師求援,沒想到老師居然替男孩們辯解「只是在玩」,甚至冷漠表示「有女學生在入學之前,就被家長帶去把子宮拿掉了。」誇張回應讓家長當場傻眼,只好向人本基金會求助,該校一件件邪惡的性醜聞事件才陸續被揭露出來。被害者支離破碎的內心狀態該如何重新修復,成為未來需面對的重要挑戰。(示意圖/123RF)性平會正式啟動調查後發現,啟聰學校早在2004年就曾發生駭人聽聞的性醜聞案件,且在9年之間有164件性平事件,被害人高達92位,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學生甚至只有小學二年級,還有不少案件是師長對學生伸出狼爪,連校車都成了案發地點。不過殘酷的現實是,即便監察院當時大刀闊斧彈劾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前校長林細貞、周志岳、黃瑞溶等16人,但被彈劾的人有的屆齡退休,而多數涉案人仍留在教育界,甚至留在原校,至於受害人提出的6件國賠申請案,總金額共計678萬,卻有568萬由全台納稅人共同負擔,失職者幾乎全都免賠,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也讓全台人民再次對教育界及國家法律的失能寒心。
被酒駕男倒車撞!警開槍誤殺後座女 家屬提國賠勝訴金額曝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3月為追緝衝撞警車的酒駕車輛,連開5槍卻誤傷後座楊姓女子,造成楊女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理楊女家屬提起的國賠案後,於日前宣判市府賠償楊父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額約748萬餘元。據悉,副所長2020年3月27日深夜11點46分,於八德區介壽路一處巷口查獲吳男酒駕,但吳男見副所長駕駛的巡邏車靠近,卻沿介壽路490巷往建國路方向逃逸,期間還無視警車的停車受檢廣播,最後因車速過快難以過彎於T字路口煞停。副所長事後供稱,他為防止吳男逃逸而將警車緊貼前車,吳男卻2次衝撞巡邏車,他在吳男第3次倒車時下車朝對方車輛射擊5槍。副駕後座的楊女則因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後背中3槍,送醫後宣告不治。檢方案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副所長,另依妨害公務、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起訴吳男。檢方認為,副所長應注意吳男衝撞警車之目的非傷害員警,且第3次倒車未衝撞警車,故副所長或同車員警生命、身體未受迫切危害。檢方認為,曾副所長為逮酒駕,疏忽未注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桃園地院日前宣判,桃園市政府賠償楊女父親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另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金額748萬餘元。可上訴。◎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遭判國賠758萬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派出所長2020年3月追緝酒駕車輛,因對方衝撞警車,曾男射擊5槍,2槍打到楊姓女乘客,送醫不治,家人提國賠告訴。桃園地院審理,認為當時開槍逾越必要程度,判桃園市政府、警方須賠償758萬餘元,可上訴。楊女家屬提告,指曾男2020年3月27日晚上駕車巡邏時,追緝載著楊女等人的吳姓男子,吳男雖2度衝撞警車,但第3次已沒有衝撞意圖,曾男卻對車輛開5槍,其中2發擊中楊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家屬提告國賠。警方則說,當時曾男看到吳男駕車形跡可疑,以廣播器令其停車受檢,該車倒車數次衝撞巡邏車,為避免自己及其他往來公眾受危害,使用配槍射擊輪胎,並未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法院認為,曾男積極執行職務,其出發點固無不當,但未考量車輛已加速駛離,使用槍械已難達成逮捕目的,而對車輛連續擊發5槍,逾越必要程度,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楊女喪命,不符合要逮捕吳男的比例原則。法院根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認為喪葬費須賠償最高30萬元,另有醫療費5萬餘元給父親,250萬元慰撫金給予子女。至於扶養費部分,家屬請求八德警分局給付雙親分別87萬餘元、99萬餘元,2名小孩128萬餘元、147萬餘元,法院也認為合理。桃園市法務局表示,待桃園市警察局及八德警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後續處置作為。刑事部分,該案在2021年時桃園地檢署也認為不符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尚在審理中,目前曾男在八德警分局擔任派出所長職務。
海巡發威2/台灣爆竹煙火9成進口 新興堂爆炸案致4死38傷
警消人員指出,以往台灣爆竹煙火採取一貫作業,「成本1元,起碼可賺10元」,但發生多起煙火爆竹意外後,政府對公共安全要求日益提升,不少爆竹工廠移往大陸,目前90%的爆竹煙火從國外進口,其中以大陸產品為大宗,其中又以中低高空煙火較為熱門、利潤也較好。警消人員觀察,今年、2024年可能由於疫情解封,施放爆竹煙火民眾較以往多,查獲違法爆竹煙火數量也比以前多。有警消高層透露,造成台灣民間和官方的爆竹公安意識抬頭,及爆竹產業外移,最關鍵原因就是2011年4月間,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發生的爆炸案。當時方圓10公里鄰近地區民眾,都聽到「平地一聲雷」,連中央氣象局都一度以為是春雷巨響,不料真相竟是煙火製造商、萬達公司從桃園搬運煙火回五股時發生爆炸,有專家評估爆炸威力直逼2萬顆手榴彈,導致4死38傷、10戶房屋全倒、44戶半倒,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的慘案。桃園萬達公司因搬運煙火不慎,在新北市五股新興堂香鋪前引爆,造成4死38傷慘案。(圖/報系資料照)警消人員回憶指出,桃園萬達煙火公司先於2011年4月1日發生廠區爆炸,造成1死2傷,遭桃園縣消防局公告廢止「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但未查扣剩餘煙火,只發函指示萬達自行處分殘存煙火。「剛好」新興堂香舖負責人陳邱隆因承接施放煙火業務,向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調用煙火,鄭禮廷遂聯絡陳邱隆,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載貨。2011年4月22日中午12點左右,盧錦熹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下午2點多抵達五股載陳邱隆,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約晚間8點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機和鄭禮廷聯絡,最後停車在新興堂香鋪旁。不料搬運煙火時,因摩擦和震盪等因素引爆,強烈的爆炸威力,造成陳邱隆及其母陳純美、貨車司機盧錦熹當場死亡,路過的轎車駕駛林文宏慘遭燒死,現場宛如烏克蘭、巴勒斯坦戰區,慘不忍睹。新興堂香鋪爆炸案後,警消前往桃園市觀音區的萬達煙火廠,了解煙火查封與儲存狀況。(圖/報系資料照)刑事責任部分,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檢方起訴,由於鄭男事後與部分被害人和解,最後只判2年徒刑定讞,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被追究國賠責任,纏訟12年後,最高法院2023年3月認為桃園市消防局未採取積極的行政手段,妥善管理萬達公司的煙火,判決應負1077萬餘元的連帶賠償責任確定。警消人員強調,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業者若超量儲存爆竹除依規定全數沒入外,並開立舉發單,若店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超量儲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一般爆竹煙火產品須通過型式認可程序,且須張貼「認可標示」後,才能在市面上販售。至於施放地點,原則上是在空曠、人少且風向佳的地點;但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大眾捷運系統範圍、古蹟、醫院等就不能施放,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糖尿病兒「包尿布」進看守所2天就病逝 母控「送藥被拒、管理不當」獲國賠270萬
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在前年因竊盜被通緝,後送進了基隆看守所服刑,沒想到才不過2天,他就因血糖失控送醫不治,而李母也指控所方未依照規定看護,又拒收她送去的藥物才害死兒子,請求國家賠償。基隆地院經過審理,認為所方未監控血糖數值,在管理上有疏失,判賠新台幣近270萬元,所方則已提起上訴,希望能釐清事實。判決書指出,李男因犯加重竊盜罪遭到法院判刑3月確定,因遲遲未自動到案,基隆地檢署便發布通緝令,而警方也在民國111年5月14日將其逮捕送案,並於同日關入基隆看守所服刑。不料,才經過2天,李男就因血糖失控,引發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等併發症死亡。對此,李母主張,兒子本身就是重度糖尿病患,必須仰賴口服藥物及胰島素種病情,但基隆看守所不僅沒有在他入監時調查健康狀況,又拒收她送到看看手所的藥物,才會讓兒子就這樣離開人世;而李母也依照國家賠償法,針對包括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撫慰金,要求所方賠償新台幣719萬7686元。基隆看守所抗辯稱,李男入監當天適逢假日,經過檢方發交看守所執行時,所方人員有注意他的健身狀況,確定他雖身穿尿布、不良於行,並無其他異狀,測量血壓、心跳、體溫後均正常,也有在執勤人員聯繫簿內記載「患有糖尿病」。所方進一步表示,李母送藥的行為不符合監獄行刑法、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品辦法規定,拒收是依法行事,且李母當時只說「需要安眠藥」,而非告知是胰島素。所方強調,李男死亡當天上午8時戒護就醫時,生理數據依舊正常,並沒有管理不當或延誤救治等違失,是因其未遵守醫囑又長期酗酒,與收容管理並無因果關係。基隆地檢署認為,看守所值勤人員聯繫簿雖有記載李男有糖尿病、尿失禁等症狀,但所方仍應了解其醫矚用藥,並隨時注意血糖數值,畢竟糖尿病若放任血糖飆升,易導致昏迷終至死亡,應是普遍常識;再者,法院查出李男入監後,不曾獲得所方提供胰島素注射,所方也沒有血糖機,導致李男錯失急救的黃金時機,判定基隆看守所有明確違失,共須賠償269萬7686元。而針對這個判決結果,所方不服已經提出上訴。
16歲少年無照摔車「頭插鋼筋」亡 家屬獲國賠113萬…法官曝原因
南投縣2022年發生16歲無照少年,在台14線騎車自撞山壁,跌入水溝後遭鋼筋插頭慘死事故。南投地院審理少年家屬聲請的358萬餘元國賠申請後,於日前認定公路單位應負事故4成過失,判賠113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少年7月7日騎車載19歲友人前往仁愛鄉打工,並沿省道台14線埔里往霧社方向行駛,卻於69.2公里處因不明原因打滑自撞山壁,少年及友人噴飛時安全帽脫落,令少年摔入水溝時,頭部遭溝內的外露鋼筋刺入,導致少年顱骨粉碎性骨折、腦組織脫疝死亡。少年家屬認為,該溝內6支約1到2公尺鋼筋從水溝壁內延伸而出,應不屬排水設施必要構造,另公路單位事故3天前曾巡查該道路,明知卻未移除鋼筋或設置警告標誌,認為有管理及養護疏失,與少年死因有因果關係。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對此表示,養護目的為維護排水設施輸水功能,避免地下或地面水影響安全及穩定,且設置目的及使用非供用路人通行,鋼筋於道路外側水溝內,應不影響車道上車輛通行。另死者無照、超速、過彎未減速,頭部直撞山壁致粉碎性骨折死亡,應非遭鋼筋插入而死,死亡結果和鋼筋無關聯。法官審理後認為,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負有排水設施安全責任,卻放任水溝內鋼筋存在不安全狀態,未即時移除、加蓋或設置警告標誌,確有管理養護上欠缺。經道路事故調查,認定少年有6成過失、中區養護分局4成,再對家屬求償扶養費158萬937元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合計358萬937元依比例折算,中區養護分局應賠償113萬650元。可上訴。
百慕達紙廠大火案2英魂殞落 家屬提800萬國賠遭法院駁回!
在台中市大雅區百慕達紙廠大火中,兩位勇敢的消防員謝志雄和張哲嘉因履行職責而不幸喪生。然而,近日法院裁定,謝志雄家屬提出的國家賠償訴訟,要求賠償800萬元的訴求遭駁回。法官指出其屬於公務員勤務關係,並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適用範疇。 根據《SETN三立新聞網》報導,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謝志雄家屬主張消防局在火場處理過程中存在過失,包括未依無線電通訊原則使用頻道、執行煙熱監測時未安排水線等。然而,台中市消防局則強調當天行動都符合標準作業程序,對於謝志雄家屬所提出的指揮頻道未變更也與造成兩人殉職無直接關聯。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該法旨在保護一般人民的權益,而對於基於公法上勤務的公務員,其損害賠償應依法官方撫卹機制解決。法官認為謝志雄屬於公務員執行職務,與國家存在特別權利關係,故不符合《國家賠償法》所定的賠償對象。雖然法院裁定謝志雄家屬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本案的裁決也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呼籲當局應加強審視消防作業中的程序,以確保消防員的權益及安全。
道路養護鐵板亂鋪 騎士慘摔骨折判國賠
蘇姓機車騎士2022年騎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右轉進入巷口時,為閃避鋪設在路上的鐵板間隔縫隙倒地骨折。事後蘇姓騎士發現該鐵板是三重區公所在該路段施作道路養護工程由廠商鋪設,氣得提起國賠訴訟。三重區公所稱蘇姓騎士沒有舉證是鐵板縫隙造成,也沒舉證跌倒與縫隙有關,被新北地方法院打臉,認定需國賠39萬元。蘇姓騎士主張,案發當時該處由三重區公所施作道路路面、人行道與附屬設施養護改善工程,廠商在路段鋪設臨時鐵板,鐵板間卻因未完全密合出現間隔縫隙。她當時沿著溪尾街往自強路方向行駛,欲右轉進入5巷口時,為閃避縫隙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右腳、胸椎骨折,要求賠償含精神慰撫金共220萬元。三重區公所則反辯,稱蘇姓騎士並未主張該處有因鐵板造成的坑洞,亦未舉證坑洞與她跌倒有關連,即使已舉證,請求金額也過高,要求法院駁回蘇姓騎士請求。新北地院認為,從車禍現場照片來看,確實有並非緊密相連的幾個鐵板在現場,且經過測量之後,間隔內的下陷地面深度為4至9公分,可見高低落差不小,路面確實因為鐵板間隔縫隙出現高低落差。新北地院認為,三重區公所為管理單位,即便鐵板是承包施工廠商臨時鋪設,三重區公所也應監督並促使廠商注意鐵板有無擺放適當位置,考量蘇姓騎士年事已高、花了2萬餘元醫療費、6萬餘元看護費等,判三重區公所需國賠蘇姓騎士39萬4439元。三重區公所表示,不會再上訴。律師林富貴舉例說,曾經手過自行車摔傷案件,因縣市政府在自行車道的伸縮縫未設置止滑設施,導致騎士摔傷,該案有監視器畫面及救護人員指證,最終縣市政府與騎士和解。他建議,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就是要蒐證、保全證據,例如事發地點監視器、地面血跡甚至於車體碎片等,佐證事發處。其次,《國家賠償法》第3條明訂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要舉證該處沒有足夠安全設施,再者,最好有證人等,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慘!水溝蓋破損 女童受傷求償無門
新北市三重區4歲董姓女童在2023年7月因大仁街某便利商店門前水溝蓋嚴重破損,不慎踩踏後,導致右腿嚴重撕裂傷,但事後董母卻得自行與承包商聯繫,又遭區公所、市府及包商互踢皮球,求償無門,經半年折騰未果,17日由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陪同舉行記者會,痛訴公所失能,彭也痛批市長侯友宜的「安居樂業」淪為空談;三重區公所則回應,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董媽媽表示,去年7月保母帶孩子到便利商店前等垃圾車,但因水溝蓋破損嚴重,女兒意外踩入,造成右大腿及小腿被深度割傷,傷口長達20公分,初步治療後隨即報案,但是一直到9月初,市府從未關心,都是自己與承包商聯絡,承包商再推給保險公司,討論始終沒有結果,才尋求區公所協助,但得到的回應卻是請去申請國賠。董母原以為去年9月底協調會能讓事情順利解決,但開會當天公所人員不願進入調解會場,僅由自己面對承包商,最後調解金額談不攏,公所人員建議自行提出訴訟,但董母認為維護廠商是市府找的,不該把責任全推給承包商。後續提出國賠申請,也是苦等1個多月都沒有消息,屢次打電話詢問都是得到等候通知的回應,在苦無結果的情況下才找議員協助,沒想到議員介入後,公所就來電告知進度,但還會特別「提醒」,若不想等太久,可以直接提告;而對於傷疤的處理賠償,公所稱沒有明確依據,所以不會賠,讓董母質疑,未來的東西如何明確?現在每次回診都要1萬多元,希望市府要有同理心,並正視公共設施的安全問題。彭佳芸批評,公所去年編列3791.6萬元辦理道路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如此高額的預算不應該出現水溝蓋鏽蝕導致女童跌入的公安意外,事發後市府各單位又缺乏橫向聯繫,直接將責任推給包商,不但失職也讓市長侯友宜「安居樂業」的目標淪為空談。三重區長王坤南回應,此案已進行協調,但雙方對賠償金額未達共識,公所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也會加強水溝蓋巡檢頻率。
廖偉翔到法院告高端 再爆料高端股東名單中千人疑與綠營有關
國民黨台中市立委候選人廖偉翔、林家興、羅廷瑋等人質疑高端疫苗採購,政府部門「一路開綠燈」質疑有弊端,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高端董事長陳銘政、總經理陳燦堅、民進黨前立委劉俊雄3人涉嫌詐欺、圖利、內線交易罪。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去年12月30日政見辯論會上表示,贊成高端疫苗採購合約公開,但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卻堅持有保密協定,要先找高端討論,同意後才能公開,高端也高聲量嗆要公開,就要公開所有疫苗一起公開。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台中市立委參選人廖偉翔、林家興、羅廷瑋等人,接力爆料高端股東名單,有超過1000人屬於民進黨高層、幹部和黨員,廖偉翔也拿著完整股東名單和日前所公布的三段錄音檔,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高端詐欺、圖利和內線交易。國民黨團強烈要求,衛福部應盡速公布高端採購合約,不要讓賴清德同意公布高端合約的說法,就只是「打假球、騙選票」的選舉奧步。台中市立委候選人廖偉翔表示,上週公布三段高端董事會錄音檔,高端也發出聲明稿,充分證實了錄音檔內容為真。但針對包括錄音檔內容提到「有成大醫師說穩通過,一路開綠燈」、「700元以上拿來當獎勵,董事會分掉」,高端至今遲遲沒有說明,成大醫師是誰?衛福部也沒有告訴人民,疫苗採購從700元,議價到881元的過程是什麼?讓外界一直質疑民進黨政府有圖利、放水高端之嫌?廖偉翔指出,爆料人提供的不只有錄音檔,還有一份完整的高端股東名冊,經過爆料者比對,發現至少有1千人以上的民進黨員,持有高端股票,其中也包含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包括劉姓前立委、信賴之友會核心幹部張姓經理、蔡英文地方婦女會、後援會陳姓幹部等等綠友友人士。廖偉翔質疑,2000年時,高端股價都在30元左右低點,最高點也不過121元,而民進黨劉姓前立委在高端10大股東之列,等於是在高端股價相對低點時進場;2021年竟然不在高端10大股東名單中,合理懷疑在2021年之前,拋售高端股票,恰巧這時期也是高端股票漲最多的時候。廖偉翔強調,從錄音檔中的「成大醫師說一路開綠燈」到股東名冊發現大量綠友友們持有高端股票,讓人不僅懷疑,這其中是否涉及內線交易問題?對於有大量綠友友是高端股東情事,稍後將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高端董事長、總經理等人涉嫌詐欺、圖利和內線交易,期待檢方能徹底調查,盡速還原真相。台中市立委候選人林家興表示,此刻再讓民眾回顧,當年民進黨立委是如何護航高端,護航背後龐大利益,犧牲人民權益,也請選民想想,當你投給民進黨立委時,民進黨立委有為人民權益投票嗎?翻閱疫情期間,立法院與疫苗相關的決議,國民黨團提出包括:盡速進口國際完成三期臨床實驗的疫苗、反對高端不做三期臨床試驗,把人民當白老鼠,以及國賠因疫情而死亡的國人等,只見民進黨立委包括莊競程、何欣純、張廖萬堅等民進黨立委,只聽黨意、不顧民意,一昧護航高端、謀財害命,一再投下反對票。台中市立委候選人羅廷瑋表示,民意代表是在解決人民的問題,現在執政黨的民意代表是在製造人民的問題。事實上,沒有執政的民進黨過不了的法案,但他們最不希望通過的法案是《吹哨者保護法》,因為爆料者是揭弊英雄,應該讓更多爆料者站出來揭發政府弊案,未來國民黨團將盡全力讓《吹哨者保護法》能夠通過,全力打貪除弊,讓貪瀆不法一一現形。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社會大眾高度關切高端疫苗採購黑箱內幕,與民進黨政府之間存在關係,以及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的問題?日前,國民黨台中市立委候選人廖偉翔公布三段錄音檔,其內容證實了民進黨政府以高於行情的價格,購買高端疫苗,高端疫苗應清楚交代,在取得EUA過程當中,是否有特定人士一路開綠燈?
匿名粉專指賴清德曾幫性侵犯要國賠 競總:常識可以判斷
有匿名粉專指涉,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過去曾幫性侵犯召開記者會要國賠,近日在網路瘋傳;對此,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郭雅慧(13日)表示,常識都可以判斷,任何一位立委都不可能為兇手要求國家賠償,對於匿名粉專惡意扭曲事實的惡意行徑,總部已正式向警方報案,絕不姑息造謠。對於相關指涉,郭雅慧說,這是一起典型的以時空錯置的資訊,混淆國人認知的惡質抹黑,匿名粉專故意顛倒事件順序,誣指當年身任立委的賴清德為罪犯陳情。她說,事實是該罪案是在4個月後查獲,賴清德也從未為陳情人提出要求國賠。郭雅慧說,常識都可以判斷,任何一位立委都不可能為兇手要求國家賠償,對於匿名粉專惡意扭曲事實的惡意行徑,總部已正式向警方報案,絕不姑息這種造謠、製造社會誤解對立的行為。郭雅慧表示,2008年賴清德身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接獲當時未改制前的台北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瑞山陳情案,表示一名少年在逃避警方攔查時遭槍擊導致半癱,家屬希望調查用槍時機是否恰當。她說,賴基於國會議員職責陪同出席記者會,訴求明快釐清,而非常清楚的事實是「當時賴清德並未提到要求國賠」。郭雅慧指出,這場記者會是在2008年12月下旬召開,該少年另被警方查獲涉及重大犯罪,則是在2009年3月,也就是記者會後4個月,陳情期間包括立委和檢警在內,並沒有人知道有這樣的情形。「針對這樣惡意的指控,過去曾經提告,這次也不姑息。」郭雅慧表示,匿名粉專利用兩案時間差製造資訊落差,消費人倫悲劇來進行政治攻防,是非常低劣的手段。她表示,過去曾有國民黨籍的市長候選人利用錯誤資料來進行政治攻擊,2011年賴清德就對該名候選人提告,最後該名候選人「坦承引用資料錯誤」,向賴清德致歉達成和解。
高雄「路樹」離奇倒下砸中賓士車 車主傻眼直呼:風又不大!
高雄市左營區的華夏路,在今日天氣涼爽的日子竟驚傳路樹意外倒塌,且毫不偏頗地砸中上停在路邊的賓士C300轎車,整棵枯萎的樹幹就這樣橫在賓士的引擎蓋上,警方獲報後立即通知車主高姓男子及工務局到場,後續賠償事宜將由工務局負責處理。據了解,左營區華夏路人行道最近重新鋪設,路邊種植的路樹疑似已枯萎,今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這棵樹種植就意外全株傾倒砸中,高男停放在路邊停車格賓士的引擎蓋,所幸案發當時沒有其他車輛經過,並未造成人員受傷。接到警方通知的車主高男到見到愛車的當下,不禁感嘆「今天風又不大,樹怎麼會倒?」里長王振華得知情況後也趕抵現場關心協助,看著高男在現場拍照取證,提醒他可以向市府提出國賠申請。警方表示,事故佔據慢車道和外側快車道,造成後方來車堵塞,警方迅速進行交通管制,目前狀況已完全排除,恢復正常通行。
鄉長擋路1/電力公司拒行賄慘虧千萬 最高院大法庭裁定國家賠
「民不與官鬥」是華人社會千年來的處世哲學,不過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今年6月出爐一件裁判,顛覆了這「千年不敗」的觀念。大法庭認為,公務員故意違法造成人民經濟上損失,人民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賠償,打破《國賠法》的法律條文隱晦不明的困境,也讓外界十分好奇,究竟是什麼案子,讓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這個具有高度憲法意識的歷史性裁定。本案源起名間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底標得位於南投縣名間鄉的BOT案工程,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稱中水局)的集集攔河堰蓋水力發電廠,名間電力公司將工程發包給下游營造公司施作,名間鄉長謝朝輝趁機勒索地方回饋金,被拒後惱羞成怒,竟要求鄉內不知情的公墓管理員,在該案施工唯一聯外道路上放置水泥護欄,還指示其他廠商兩度破壞、開挖路面,再墊高涵洞下方聯外道路,讓預拌混凝車無法進出工地。名間水力電廠是國內首座BOT小型水力電廠,曾獲政府金擘獎優等,因前鄉長索賄而蒙羞。(圖/翻攝國家文化記憶庫)鄉長謝朝輝惡行害慘了名間電力公司,導致商轉營運延後138日,慘遭中水局罰款1120萬元,有苦說不出的名間電力公司原本想提告求償,包括工程、人事費用及未營業損失4千8百餘萬元,但考量調解委員會和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損失金額只有600多萬元,只能勉強同意,雖然歷審法院大致上都支持這個國賠金額,可是對於遲延天數的認定並不一致,導致本案2007年提告聲請國賠,16年間來回二、三審法院之間,遲遲無法確定。名間電力公司委任律師尤英夫和王雅雯指出,歷審法院都認為名間鄉公所該國賠,但是台中高分院更三審竟獨排眾議,認為《國賠法》沒規定可賠償民眾經濟上的損失,2022年4月間改判名間電力公司敗訴,拒絕行賄的名間電力公司一毛錢國賠也拿不到。名律師尤英夫指出,名間水力電廠遭前鄉長阻擾施工,延後382天才完工,廠商損失慘重。(圖/黃鵬杰攝)還好最高法院承審法官聽見民眾的聲音,將本案提交大法庭審理,大法庭認為,《國賠法》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而制定,《民法》已修法將公務員故意侵害人民利益也應賠償,如《國賠法》不比照適用,違反其立法精神,最後大法庭裁定公務員故意侵害民眾利益,可請求國賠,全案才廢棄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算是遲來的正義,但官司拖這麼久,名間電力公司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尤英夫強調,司法應尊重專家鑑定的意見,他表示歷審法院對於工期遲延時間認定不一,從74天到77天不等,其實鄉長擋路延誤施工一天,不表示隔天工程車及工班就能上工,因為營造公司的工班和器具的出勤時間,早已排定不同的工程和工地,一旦延誤,就得另找空檔,司法應該尊重專家意見,才能計算出名間電力公司的實際損失。對此,名間電力公司總經理蔡世祿電話受訪時,態度相當低調,僅表示一言難盡,至於本案一拖16年、大法庭終於做出有利裁定一事,他說感謝且信賴所委任律師尤英夫多年來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