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死刑大辯論 司法院長許宗力傾向廢死受矚目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由於司法院長許宗力被外界認為主張廢除死刑,加上目前憲法法庭多位大法官曾公開表態不贊成死刑。此外,總統蔡英文也被外界認為傾向廢除死刑,使這次死刑大辯論備受各界矚目。目前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加上反對死刑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外界認為他傾向廢除死刑,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國會改革法將闖關 吳宗憲引胡適名言籲立委硬起來
被藍白視為優先法案「重中之重」的國會改革法案,將在下週正式在司法委員會展開審查,立院司法委員會下週輪值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也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再次說明推動國會改革法案的原因,並引用前中研院長胡適名言「凡是不允許人家懷疑的、批評的,我都要打倒!」,期盼朝野立委能共同努力,讓陽光照進國會,讓立院不只是行政院的立法局,並讓國會議事運作回歸常軌。國民黨中央今日召開「讓陽光照亮國會,民主大步向前、國會改革刻不容緩」記者會,包括文傳會主委、立委李彥秀、吳宗憲副發言人康晉瑜等出席。立院司法委員會下週將連續兩日審查國會改革五法,除了外界近期常常聽到的「聽證權」「人事權」「調查權」「立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還有立委提出的刑法修正案「藐視國會罪」等多位立委的不同提案,都將併案審查。因下週實際上班時間只有四天,委員會將先邀請相關部會首長進行口頭詢答,而民進黨團也已經揚言,本週要提出綠營版的國會改革法案,還語帶酸氣的強調「內容絕不違憲」,也讓外界先感受到國會改革案闖關「山雨欲來」氣氛。對此,吳宗憲表示,民進黨2016年就曾提出國會聽證權的國會改革法案,當下唯一差別就是執政或在野的不同,他強調,這次國民黨不是用霸道方式進行修法,原本有排委員會的逐條審查,但民進黨表示還會提出「對應版本」,因此朝野經充分溝通,改為下週一跟週三審查,他強調,國會就是民主殿堂,要聽不同的聲音,國民黨修法絕不會以霸道方式進行。針對民進黨強調黨團版本「內容絕不違憲」,似在暗指藍營草案涉嫌違憲,吳宗憲說,國民黨的國會改革法案絕對是在五權憲法的框架下進行,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立委對於文件的調閱、對人的調查都有明確說明,在合憲之下,讓國會議員可以取得最多權限,而非民進黨扣上違憲亂政的帽子,如同選舉時,民進黨總是向國民黨候選人扣上舔共的帽子,這根本是膝蓋式反應,不需要經過大腦。吳宗憲並引用前中研院長胡適名言「凡是不允許人家懷疑的、批評的,我都要打倒!」他強調,就是要破除神祕、黑箱的事情,民進黨執政之後,做的很多事情都是黑箱。他認為,立法院已經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行政院想做什麼,立法院就完全配合,失去了五權憲法中,立法院必須監督行政院的憲法功效,如今,國民黨只是把這項功效找回來,並沒有任何違憲的地方。吳宗憲強調,不應該讓行政院繼續搞黑箱,他舉例,之前桃園機場的爭議,立法院向桃機要懲處報告,居然出現了A、B兩個版本,這是很糟糕的狀況,毫無可信度。他表示,國會改革法案接下來將進行逐條審查,會讓每個法案公開透明,讓國人知道國民黨對於國會改革的邏輯與決心。李彥秀則呼應吳宗憲的說法強調,國會改革是在野黨以及所有民眾共同的期待與期望,民進黨完全執政的過去八年,將立法院變成立法局,民進黨想過的法案,都用碾壓式通過,包括前瞻預算、一例一休修法、人事同意權等,都破壞立法院應有的議事規範以及處理議事的方式。她強調,憲法明定立法權跟行政權是權力的分立,但民進黨將立法院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甚至行政院長或部會首長會以反質詢或咆嘯的方式對待立委,這是全世界其他國家從來沒有的亂象。此外,民進黨過去也用一事不二議、包裹表決等方式,創下議事的惡例,民進黨所謂的國會改革,只是把攝影機架進立法院,其他的通通都沒有做。
憲法訴訟施行2年收案5730件 大法官終結5589件、穩坐第四審寶座
司法院2024年3月19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二週年施行成效」。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表示,憲法訴訟新制自111年1月4日施行迄今屆滿2週年,112年與第1年(111年)相較,新收聲請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憲法法庭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楊皓清指出,憲法法庭111年至112年期間新收5730件,平均每月新收238.8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106年至110年)平均每月50件的4.8倍;期間終結5589件,平均每月終結232.9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平均每月49.8件之4.7倍。司法院認為,舊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時期,人民僅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大法官違憲審查;憲法訴訟新制增加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人民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併就該裁判及其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違憲審查,新制施行的第1年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案量較舊制時期大幅增加,其後漸趨於穩定。楊皓清並歸納憲法訴訟新制施行2週年來的6大特色:1、新收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2、行言詞辯論以作成判決的案件比例明顯增加;3、裁判終結案件以人民聲請案占比最多;4、裁定不受理終結之案件比例降低;5、審結效能提升並持續清理舊案,審理績效呈現;6、憲法審查制度承先啟後,憲法訴訟新制持續維護憲政秩序、健全法規範體系並強化基本權保障。
院長去留2/許宗力遭疑替賴清德穿小鞋 7票想打趴8成反廢死民意
司法圈瘋傳司法院長許宗力已開始向身邊法官們道別,一副隨時可能去職的樣子,但在春節前夕的2024年1月25日,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突然公告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讓許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許宗力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既然準備打包走人,對於死刑這種重大議題,理應留給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任命新的司法院長來審議,許卻在此時拋出8成台灣民眾反對的廢死辯論,讓法界議論紛紛。再進一步來看,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對死刑言詞辯論後,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作出判決,最多延長2個月,也就是最晚9月23日前應有結果,許宗力卻把此案排在新總統就職前夕,法界推測,一則是許並非真想辭職,先丟個難題給賴清德,或許會被慰留,不然就是他只想辭司法院長、不想辭大法官。有法界人士認為,許最晚2024年10月就要下台,卻選擇在離職前夕給新總統賴清德和新國會「穿小鞋」,如果許此舉只為成就自己的歷史定位,將讓本來就低落的司法信賴度雪上加霜。台灣8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許多民眾走上街頭怒指廢死是偽善。(圖/報系資料照)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卻未正視多數民意贊成死刑,圖為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圖/報系資料照)諷刺的是,當初司法高層面對民眾信賴度低迷的窘境,宣稱救司法應採用司法民主化的方式,所以參考在日本已具高度爭議的「裁判員制度」,在台灣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可是遇到超過8成民眾反對廢死的民意,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又突然忘記這才是司法民主化的呈現,現在竟然要由即將卸任的司法院長、及另外5位最遲今年10月卸任的大法官共6人,在憲法法庭裡投票決定台灣人普遍贊成的死刑、是否違憲!進一步統計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如果許宗力沒辭職的話,包括他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難怪許多民眾不信任司法。
台鐵歷建生死1/台鐵護歷史建物竟遭罰 蔣萬安立場成存廢關鍵
本刊去年踢爆,台鐵職工福利會(隸屬台鐵工會、簡稱台鐵職福)要以ROT(修復、營運、轉移委外),原地修復已被北市府列為「歷史建築」(簡稱歷建)的台鐵鐵道舊宿舍群,原預計2025年完工,卻遭柯市府文化局與暫時「土地管理者」的內政部同聲質疑,認應原址剷平遷移紀念、好方便改建新大樓。當時競選北市長的蔣萬安,曾公開力挺台鐵職福自籌經費維修的壯舉形同「守護城市靈魂」,蔣如今已貴為市長,而文化局對該案的立場卻更嚴苛,不僅在前市長柯文哲卸任當日的「權力真空」、以歷建環境差為由,重罰台鐵30萬,日前還限期要台鐵在10月底前提出維修活化計畫,否則文化局就要「接手」。凸顯即使政黨輪替,蔣萬安亦無力改變前朝官員立場,因北市文化局立場曖昧,該批歷建能否按郝龍斌規劃全區保留下來、令人捏冷汗。市府知情人士透露,文化局對台鐵宿舍群歷史建物的處理程序仍在進行中,尚未將具體處置上報蔣萬安,蔣應該還未掌握文化局可能強行徵收台鐵歷建的最新發展。不過,蔣萬安身為北市大家長,對文資保存具有關鍵發言權,再加上他曾在選前公開力挺台鐵原地原貌修復歷建作法,若該批歷建最後無法原地保留、甚或被強制拆除或遭徵收,蔣萬安昔日肯定台鐵「守護城市靈魂」之說勢必將再遭檢驗。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日治昭和時代鐵道舊宿舍群,位於長安東路、建國北路和八德路二段之間的「蛋黃區」,現址上有數十棟日本時代平房。國府來台後,產權移交給台鐵職福,後來政院指示內政部檢討都市重劃,土地管理權暫撥內政部。前市長郝龍斌在2007年,將該處45棟建物及周邊完整街廓,約近千坪區域,認定為歷史建築街廓擬「全區保留」。郝2014年卸任後,內政部角色馬上轉變,以「類地主」之姿,主張將當地歷史建物納入都更範圍,2015年獲政院通過。但美其名曰歷建納入都更,其實就是要求文化局推翻郝市府的歷建認定,僅保留少數舊屋,再花數億元購地遷移「保留外牆」紀念,現址拆除蓋新樓,「全區保留」美意已名存實亡。本刊調查,台鐵原先徵求針對歷建修復的廠商,因遭營建署嚴重警告,指歷建位於營建署經管國有土地上,未徵得營建署同意前「請審慎處理維修活化案」,再加上北市文資委員也放話,營建署若對台鐵修復歷建計畫有意見,文化局可拒絕台鐵提出的修復案,廠商左右為難下,不願得罪官方,在今年中拋棄250萬元保證金「棄標」。弔詭的是,北市文化局,明知台鐵委外廠商臨時「閃人」,台鐵正急聘新廠商接手,卻未依文資法精神、主動協助台鐵持續修復歷建,反在柯P卸任市長當日、蔣市府新文化局長未就任之際,以舊宿舍歷建區「環境髒亂」為由,開出30萬元罰單重罰台鐵,台鐵雖爭取「緩衝期」也不被理會,讓已經投入千萬元維護當地環境的台鐵有如啞巴吃黃連,雖立即繳罰金並火速找人清理環境,但也同步提行政訴訟控告文化局,為的就是釐清該作法是否符合文資法。2021年10月13日,台鐵職福會與民間企業「美德耐」簽約,宣布原地原貌修復台鐵舊宿舍群歷史建物,當時正在競選台北市長的蔣萬安,也曾以選區立委身份,親自到場大讚台鐵此舉「守護城市靈魂」,盼當地完工後,能成為台鐵及台北市的新地標。(圖/翻攝自蔣萬安臉書)據了解,蔣萬安雖曾力挺台鐵修復歷建,但就任市長後,該案面臨來自文化局的阻力不減反增,令人好奇文化局對於歷建究竟是「挺修復」還是「挺拆除」。例如,台鐵近期遴選新建築師接手歷建修復,但重擬計畫至少需半年前置作業(含整理、文資調查、測繪等基本功),文化局卻在9月5日又發函台鐵,揚言若10月底前未提報舊宿舍修復再利用計畫,就由文化局「逕為(代辦)修復再利用計畫」,逼台鐵在短短一個半月內交出新計畫,引發外界側目,遭質疑有意藉「不可能的任務」、逼退台鐵別再萌生原地修復歷建的打算。但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台鐵工會仍堅持歷建維修計畫不能走上方向錯誤的不歸路,已做好打法律戰「維權」準備。台鐵最怕的是,有人會「趁火打劫」趁機毀掉歷建,例如放火燒老屋,除聘請保全人員24小時輪班密集巡邏,加裝監視器外,也擬向北市警求助申設巡邏箱,避免憾事發生。台鐵職福會主委林佑哲表示,台鐵不是不理解舊宿舍區土地開發利益龐大,但身為舊宿舍歷史建物的所有權人,理應守護歷史建物,尤其歷建保留的「主角」應是宿舍本體、而不是下面的土地,「大法官會議831號文」更解釋「古蹟與歷史建築不能拆、應以保存地上物為先」。台鐵心心念念,期盼這批歷建能原地、原貌重現,保留歷史街廓,還原歷代台鐵人堅守崗位的歷史,期待未來能比照「日本東京火車站」、留給台灣人引以為傲的鐵路歷史文化財。針對北市文化局遭質疑對台鐵擬自費、原地原貌修復歷史建物立場曖昧,北市文化局回應,台鐵若在10月底若未提規劃修復方案,文化局不排除依法「接收」,但具體方案因時間未到,假設問題無法回應,惟應會以「文化資產價值」優先。文化局還說,曾在110年8月3日函請職福會依文資法,提送修復再利用計畫,迄今已逾兩年,但職福會迄今未提送文化局,若舊宿舍歷建現況持續惡化,文化資產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之虞,文化局重申會依文資法28條逕為管理維護、修復,或強制徵收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並追究相關單位管理不當之責。為了避免有心人趁火打劫,一把惡火燒掉被列為歷史建物的台鐵舊宿舍群,台鐵工會緊急請保全24小時在當地巡邏、增設監視器,並擬申請北市警局協助巡邏,避免憾事發生。(圖/台鐵工會提供)
再戰大法官1/數千員警拚巡官卡關 行政訴訟失利瞄準憲法法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改制為「憲法法庭」)2018年做出釋字760號解釋,認為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人員,其中大約7千餘位無警察大學學歷者,無法升遷當巡官或相當職務,導致系統性不利的差別待遇,牴觸憲法平等權原則,宣告違憲,不過目前仍有2千餘位警員候補、無法升遷,為此,當初代表員警聲請釋憲成功的律師吳弘鵬再次提請行政訴訟,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近日將告上憲法法庭、再度挑戰大法官!據了解,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公布後,內政部當年7月間通過「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增設「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希望讓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警察特考人員於2021年前在警察大學完成調訓,補齊升遷資格,至於當初委由吳弘鵬律師聲請釋憲的員警,則優先調訓,後來也升為巡官,不過根據吳弘鵬統計,內政部增開的「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受訓完畢員警,至今僅有數百人升遷巡官等職務。吳弘鵬律師替基層員警打官司,希望幫助他們跨越「官警鴻溝」、順利升上警官。(圖/趙世勳攝)為此,吳弘鵬律師再接再厲,接受未能升遷的39位資深員警委託,提起行政救濟,希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給他們公道。這些員警主張,根據大法官釋字760號解釋,他們已到警大受完相關訓練,因此有權向警政署請求派為巡官等相當職務,他們質疑警政署聲稱員額有限,卻又保障警大四年制學士班畢業生優先派任,明顯有差別待遇。他們從事警職多年,理應優先於毫無執法經驗的警大畢業生,警政署「訓而不用」、怠於行政,嚴重影響他們權益,因此訴請派任他們為巡官或相當職務。警大四年制畢業生優先派任巡官,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警政署表示警大本來就是培育基層幹部的搖籃。(圖/王永泰攝)警政署則主張,《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巡官等相關職務以上,應經警大畢業或訓練合格,但因員額有限,因此結業學員需要擇優任用,不是都能派任巡官等職務。警大培育基層警察幹部,警專培育基層警察人員,因此警政署並非獨厚警大四年制畢業生,而且警大招生人數從2019年起逐漸下修,為維持基層員警升職管道,並兼顧警佐班第四類人員權益,已每月盤點缺額擇優升遷任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警政署見解,基層員警遂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北高行判決,認為大法官釋字760號釋憲理由書指出,巡官等相關員額有限,只有部分考試及格人員才能派任巡官,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仍應安排他們到警大完成必要訓練,並在訓練及格後,取得巡官等相關職務的任用資格。最高行政法院強調,目前這些警大受訓完成的員警,已取得任用巡官資格,警政署的作法已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至於該如何擇優派任,仍應由警政署本於職權及適才適所考量,並不是說受訓完畢就一定能派為巡官。
再戰大法官2/基層員警升遷無門 吳弘鵬切身之痛讓他堅持23年
警察三等(乙等)特考任官陞遷爭議,自2000年起延燒至今仍未解決,期間雖然經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宣告相關規定違憲,替基層員警升職之路開了一扇窄門,但仍有數千位員警原地踏步,上百位員警委託當初釋憲成功的吳弘鵬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希望爭取更多升遷機會,不料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案子敗訴確定,吳弘鵬準備提起憲法訴訟。外界都十分好奇,究竟是甚麼動力讓吳弘鵬能連打23年官司也不厭倦。「其實我自己也曾是受害人!」吳弘鵬律師受訪時首度透露這個秘辛。台大政治系畢業、後來又到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深造的他,大學畢業後也曾經參加警察三等(乙等)特考,當過基層員警,因此很能體會這些前後期學長姊的苦悶,因此決定為他們發聲,只是沒想到2000年開始打官司,從高等行政法院打到最高行政法院,再轉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一晃眼23年了,到現在官司還沒打完。64年次的吳弘鵬出生自中台灣的「襪子及芭樂王國」彰化縣社頭鄉,「我住的地方叫『崙仔尾』,那是社頭鄉裡比較鄉下的地方」。吳弘鵬童年時最溫馨快樂的回憶,就是跟著阿嬤一起到菜車(販售生鮮食品的流動攤販)買菜,然後向疼愛他的阿嬤指定晚餐菜色。不過上了小學,他看到班上比較弱小的同學經常被欺負、挨打,讓他下定決心要做一個勇敢的人,幫助別人和自己捍衛權利,這也是他長大後做警察、當律師的原因。台大政治系畢業後,對法律有興趣的吳弘鵬,通過警察三等(乙等)特考,服完2年兵役,到警專受訓1年,分發到位於台北市南昌路的保六總隊,被派去天主教廷駐華大使館當駐衛警,這時吳弘鵬赫然發現,當初他和警察大學畢業生一起通過警察三等(乙等)特考,他選擇的是法制人員類別,但是受訓地點在警專而不是警大,只能擔任值勤站哨的工作,不但與法制工作完全無關,而且苦無陞遷機會。吳弘鵬律師(左)警專受訓後,被派到教廷駐華大使館(右)當駐警,他辭職考上警大碩士班,終於當上巡官。(圖/讀者提供、劉耿豪攝)吳弘鵬眼看跟他一同通過特考的警察大學畢業生,一畢業就能當巡官,但是他卻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裡,還有一位同學與他「同病相憐」,對方在大學念的是生物科系,考上警察三等(乙等)特考鑑識人員類別,可是在警專受訓時一樣和他每天跑步練體能,未曾接受鑑識訓練,結訓後同樣分發到保安警察總隊,工作內容也與刑事鑑識沒有關係。這時吳弘鵬才發現,根據法令規定,到警專受訓的學員只能從基層警員做起,因此他辭去警職專心念書,考上警大碩士班念了2年畢業後,才順利派巡官,到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督察組服務,後來還去消防署擔任法制人員,直到考上律師才辭職。吳弘鵬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委也認為不合理,為此糾正內政部,警政署說要再研究,後來則說可以再參加一次警佐班考試,受訓及格可以分發當警佐和巡官,可是名額只有幾十人、不超過100人,對於數千位等待升遷的員警來說,機會一樣相當渺茫。因此他後來集結一批有類似情形的員警提請行政訴訟,最後聲請釋憲。「我非常了解這些員警所受的不平等待遇,因為我自己就有切身之痛。」吳弘鵬強調,「行政法院一直說我們沒有公法上請求權,所以判決我們敗訴,可是根據國家選才的考試法規『考用合一』的精神,讓通過考試、受訓及格者任官,這是行政機關應該要作為的責任與義務,法律怎能規定只有警大畢業才能當警官?」他想問大法官:「難道司法特考也能限制只有台大畢業才能當司法官?學校找老師只能選師大畢業的?」對於憲法訴訟,已經幫基層員警打了23年官司的吳弘鵬強調一定會堅持走下去。目前仍有2千餘位基層員警排隊候補巡官,希望憲法法庭能替他們再開一次窄門。(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撤銷基隆護海公投 謝國樑喊話:政府不能扼殺民意發聲
基隆市政府日前核准「護海公投」,卻突遭行政院認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予以撤銷,引發地方民意反彈,更有人直言「民進黨基隆立委掉定了」;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4)日主持護海公投提出訴願說明記者會,並引述《訴願法》和《行政訴訟法》條文,疾呼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市府除依救濟程序、秉持依法行政,也會協助公投提案人尋求其他管道,反映民意心聲。謝國樑指出,市府將依《訴願法》第1條第2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提出訴願。他說,行政院近日撤銷護海公投案,認為該案屬中央管理事項,市府並不認同,且前市府若願意批准這項公投案,就能進到第2階段連署,當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謝國樑也說,《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他強調,倘若訴願結果未能維護民眾權益,也不排除走向行政訴訟。謝國樑表示,市府不會自我放棄公投權利,將會尋求所有可能的救濟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些都是努力要邁進的方向之一。他也誠懇地向中央喊話,民眾能理解過去曾有公投案通過,卻未曾執行的情形,但公投仍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謝國樑指出,近日某個政治團體在地方提出其他公投案聯署,市府面對該項公投提案也依然接受,而對於護海公投案,市府未來會與公投提案人討論,除尋求救濟程序,也會找尋其他表達民意的管道。他舉例,市府近日推出「i-Voting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絕不會剝奪民意表達的空間,政府有權做最終決定,但絕不能扼殺民意發聲的機會。對於後續救濟的程序,謝國樑指出,他昨晚已和國內行政法學者研商細節,另正撰寫訴願理由書,必須先提出訴願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初護海公投案送到市府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就能進入第2階段連署,現今只能繼續努力。.
連任就全拿2/司法獨立但大法官例外? 蔡系大法官難判民進黨輸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後,總統蔡英文改任命高齡91歲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代理審薦小組召集人,法界普遍認為,提名4位大法官的權力又完全回到蔡英文身上。憲法學者廖元豪觀察,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7年來推翻以往大法官不少重要的憲法解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在大法官的戰場上,沒有敗過」,社會觀感實在不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以《黨產條例》違憲案為例,監察院2017年3月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經全體監委同意後,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不料遭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10月駁回,大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未在監察院彈劾、糾正時受到阻礙,因此決議不受理。廖元豪質疑,監院過去曾多次針對法律問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也都受理,不應改變這樣的憲政慣例。副總統賴清德身兼民進黨主席和總統參選人多重身分,在外界質疑下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圖/總統府提供)廖元豪再舉前瞻案為例,立法院2017年7月間通過前瞻案,在野黨認為前瞻案的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大法官急速處分,結果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5月間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聲請釋憲的38位立委中的高金素梅並未參與表決、沒有行使職權,所以不符聲請釋憲要件。廖元豪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失之過苛。另外,農田水利會等案,透過蔡系大法官的釋憲,民進黨一樣也沒輸。至於蔡系大法官釋憲的連續性及立場,廖元豪也認為有問題,因為推翻太多以往大法官的解釋,未能維持釋憲機關立場上的一致。廖元豪舉通姦罪和強迫道歉兩大釋憲案為例,大法官都宣告違憲,與大法官以往立場南轅北轍,身為大法官應該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去面對前例才對。「像美國共和黨一心想推翻墮胎權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撐了50年才改變!」大法官不受理前瞻案釋憲,遭在野黨和憲法學者砲轟。(圖/報系資料照)對於陳水扁當總統時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廖元豪認為堪稱典範、「讓大家都服氣」,而且在野黨幾乎無人敢擋,因為即使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與民進黨相對親近,但黨派色彩沒那麼明顯,且多為溫和派諍友。後來這些大法官做了627號解釋,樹立大法官的中立形象,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不及於第一夫人,讓大家看到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也不一定站在總統那邊。廖元豪表示,蔡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雖然不一定都會屈從總統,但外界看起來就像是總統的人馬,如果做出來的解釋又和蔡總統的政策一樣、對當局有利,民眾就會認為司法是總統的禁臠,在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的現況下,人民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判,恐怕會直覺地說「不意外」。這種「用政治立場預測最準確」以及「蔡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從來不判民進黨輸」的「觀感」,就是砍死司法、憲法的爛柴刀。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曾任命3名大法官,但他在輸掉大選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時,他任命的大法官都未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曾說:「法官並非藉著政治承諾交換選票的政客」,廖元豪認為這應是對我國大法官的當頭棒喝。他呼籲現任大法官和未來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要有「我不是總統人馬」的氣節,行使釋憲權力也要節制,司法威信除了靠體制要完備,剩下就要靠大法官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釋憲前例做出公正的解釋。
共諜亂司法2/司法院長憂國安案件輕判 最高法院讓他臉好腫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在司法節慶祝大會上,痛批中共軍機、軍艦持續越過台海中線騷擾,擔心台灣人民對溫水煮青蛙現象不以為意,並提醒大家要捍衛獨立審判,否則離地獄就不遠;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加碼指出,司法人員須在維護審判獨立下,對國安案件做成個別化的處置,以維護全民的生活安全。許、蔡兩位司法高層言下之意,就是認為法官對於國安案件判太輕、甚至無罪,因此利用司法節慶祝大會借題發揮。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兼任「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又曾在總統蔡英文領導下,協助規劃並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擔任司法院長至今6年多,套句國防部長邱國正去年10月間在立法院對共諜案的評論:「這件事情發生,不是這一、兩年。」而許宗力現在才突然發現法官們對國安案件判太輕,還是明明證據不足也希望法官蒙著眼睛重判?其實最讓許宗力「心痛」的最高法院,早在去(2022)年就發現國安案件輕判的問題嚴重性,特別是在軍事審判法併入司法後,一、二審法官對於現役軍人觸犯間諜罪的法律見解,經常認為協助敵人收集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才構成間諜罪,導致輕判甚至判決無罪案例層出不窮,因此特別在去年9月間出版的「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中明文提醒下級審法官應多注意。最高法院指下級審法官對間諜行為認定有誤,還發布「具參考價值的裁判要旨」。(圖/報系資料照)這件「最高法院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的案號是「111年度台上字第2586號」,本案裁判摘要旨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所謂「間諜活動」所刺探、收集的軍事情報,不管有無利用價值、實際獲利或對價關係,都成立本罪,至於幫助對方從事間諜活動,也不僅限於敵人。說白了,就算替美國、日本、甚至南韓收集我方軍事情報,統統成罪。可惜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以來,有計劃性地打擊最高法院威信,2017年底在台灣法學年會中指出:「現行最高法院以判例及民刑庭會議決議『統一法律見解』,我個人高度懷疑其合憲性。」他並稱最高法院的決議是:「每做成一次決議,我心就痛一次」。因此司法院先修法推翻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判例制度,改成設立大法庭,再修法把大法官會議升級成為凌駕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雖然許宗力可能立意良善,但讓社會大眾懷疑摻雜不少政治考量,最有名案例首推不久前的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女案,全案在詹姓空姐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豬羊變色,憲法法庭推翻專業社工多次探視結論、以及普通法院的裁判,改令孩子留在台灣,至於前綠委高志鵬貪污釋憲案,憲法法庭的裁判主文竟與理由矛盾,主文說本件不受理,理由則指部分爭點另行審理。許宗力主持下的憲法法庭審判品質讓人憂心他對國安案件下指導棋後,不知道還會出什麼亂子。詹姓空姐和義大利富商爭女案,憲法法庭和最高法院見解不一,義大利富商淚灑機場離台。(圖/項程鎮攝、翻攝網路)
前檢察官不滿被廢律師證 詹昭書打行政官司結果這樣
新竹地檢署前檢察官詹昭書向業者詐取73萬元,聲稱可以解決遭圍廠抗議抗爭人士,遭判10年重罪確定,他不滿法務部廢止他的律師證書,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詹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貪污案,希望翻案,高院尚未裁定。詹還曾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決議不受理。詹昭書在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檢察官身分及執行職務機會,認識經營溫泉會館的張姓業者,佯稱可幫忙張男的何姓友人處理汙泥廠案件,但必須支付報酬。張、何兩人信以為真,陸續替詹昭書給付傢俱貨款,並交付現金給詹,但詹並未依承諾處理相關案件,讓詹共詐得73萬6千餘元。詹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確定,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宣告沒收。法務部2021年根據《律師法》規定,廢止詹昭書的律師證書,並命其返還證書。詹昭書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他認為《律師法》的規定只有「廢證」一個處分方式,未因個案理由不同而有不同待遇,對他的處分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及違反正當程序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法務部廢止被判刑1年以上定讞的律師的律師證書,沒有違誤法令之處,判決詹敗訴,還可上訴
立法院「民主國會卅年特展」 游錫堃邀民眾參觀
立法院今(31)日起在台北院區展出「民主國會卅年特展」,陳列立法院的發展歷程,立法院長游錫堃與前院長王金平上午也出席開幕活動。游錫堃說,「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構,所選出的民意代表,理應完整反映人民的意志,他邀請國內外民眾在特展期間,抽空來立法院作一趟民主憲政之旅;尤其歡迎歷屆的委員前輩及未來有志從政的青年朋友們蒞臨觀展,一起見證台灣民主奠基、轉型到熟成的艱辛歷程。游錫堃在開幕典禮上致詞表示,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構,所選出的民意代表,理應完整反映人民的意志。然而,過去以動員戡亂延續法統、以戒嚴體制限制人民言論及結社、以大法官會議解釋凍結國會改選,造成第一屆立法委員無限期延任,形成了與民意脫節而被稱為「立法局」的「萬年國會」,歷經一連串的社會運動與民意衝撞,終於在1990年代初期實現「國會全面改選」,選出的第二屆立委在1993年2月1日就職,正式終結長達43年的「萬年國會」,也讓立法院成為真正的「民主國會」,奠定了「民主台灣」的堅實基礎。「回想當年那段在野人士只因倡議國會全面改選、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而遭遇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等政治迫害而有人家破人亡,其困難、坎坷的歷程真是舉世少見。」游錫堃說,今人欣慰的是,在解嚴後,台灣歷經修憲、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政黨輪替,民主政治從奠基、轉型到熟成;「萬年國會」也轉型成為現今的「民主國會」,並使台灣民主廣受國際讚譽與肯定。游錫堃說,一般都知道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法治政治」、「責任政治」、「政黨政治」,但是如果沒有定期改選的國會,一切都是建築在沙灘上。所以國會才是民主政治成功的礎石。立法院民主轉型與發展的歷程,是華人文化圈國家的重要典範。因此,我們將1990年代台灣民主化的關鍵一哩路—「國會全面改選」,及其三十年的發展歷程,呈現給國人參考,期待大家都能從爬梳歷史的過程中得到啟發,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大法官寒假作業1/死刑和誹謗罪怎麼判? 憲法法庭左右為難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及國門開放,悶了許久的民眾莫不歡欣鼓舞,不過司法界有群人,面對這個難得的假期卻絲毫不能放鬆,那就是被認為是「第四審」的司法院大法官,因為春節連假過後,他們就得為38個死囚釋憲案作出憲法裁判,還要處理包括誹謗罪除罪化在內的重大釋憲,堪稱是大法官們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其中最讓大法官頭痛的首推38死囚釋憲案。38死囚釋憲案起源於黃春棋等死囚們以「更二審連身條款」違憲為由聲請釋憲,再併入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前立委高志鵬貪污案衍生的法官迴避案,成為這次釋憲案的主要源由。所謂「更二審連身條款」是司法院為讓案件早日確定,1987年起函令最高法院,要求死刑、無期徒刑等重大刑案,以及案件經二次以上發回更審,再上訴最高法院,須由同一法官審理,避免案件一再發回,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竟成為38死囚爭取翻案、以及衍生高志鵬的貪污案能否再審的契機。38死囚之一的黃麟凱殘殺2人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大法官最後究竟要選擇「上意」、還是民意,大家都在看。大法官另外一個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就是3月14日要召開言詞辯論的誹謗罪應否除罪化釋憲案。本案源起朱姓台商、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電台負責人許榮棋等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聲請釋憲。根據大法官會議在2000年間做出的釋字第509號解釋,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構成誹謗罪。509號釋憲案雖然維持了誹謗罪,卻大幅降低了被告的舉證責任,從「言論須為真」,變成「有理由信其為真」就可過關。誹謗除罪化可能導致許多爭議案件無疾而終,圖為中國小姐張淑娟到北檢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圖/趙世勳攝)不過社會上對於誹謗除罪化的聲浪一直沒停過,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到2017年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決議廢除包括誹謗罪在內的妨害名譽罪,理由是妨害名譽罪會影響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還會增加警察和檢察官的負擔。司改國是會議統計了2014年到2016年間,全國地檢署共偵結28073件妨害名譽案,僅有5745案起訴,而且這3年內所有妨害名譽案判決,幾乎沒人被抓去關,似乎未能達到刑罰的目的。反對誹謗除罪化人士則認為,一旦除罪化後,民眾遭到抹黑和污蔑只能尋求民事賠償,「難道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亂罵人、造謠生事?」另外,現在電腦科技日新月異,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還有人因此想不開輕生,如果廢除誹謗罪的目的僅為了減少檢警和法院工作量,就犧牲掉尋求正義的管道,似乎也無法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贊成與反對都言之成理,看來大法官有得傷腦筋了。
憲法訴訟新制上路滿1年 收結案量皆創新高
憲法訴訟法去年1月4日施行迄今已屆滿1年,司法院17日記者會指出,由2022年憲法法庭之聲請件數總計4758件,其中新收案件4371件,平均每月新收364.3件,是舊制之大法官會議時期(2017年至2021年近5年為基準)平均每月50件之7.3倍。此外,去年總計終結3241件,未結1517件,新制施行後之新收案件中,以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4277件最多,其中人民聲請4252件,法院聲請24件、立法委員聲請1件。另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1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3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9件。案件受理比例部分,憲法法庭去年審理終結案件總計3241件,裁定不受理比例97.32%,案件受理比例為1.16%。憲法法庭2022年作成20件判決,自主案之聲請人觀之,其中有13件為人民聲請,5件由法院聲請,立法委員及機關聲請各1件,因人民聲請所作成之判決數量最多;判決主文之同意門檻,憲法訴訟法調降憲法審查案件的表決門檻為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20件判決主文各項表決同意票數,大抵獲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