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警官竟是惡狼! 涉嫌性侵少年重判9年6月
前國道警察局第9大隊鄭姓交通組長涉嫌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未成年少年,不但性侵還拍攝不雅影片,案子爆發後引發社會震撼,鄭男遭法官裁定收押。台北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鄭男9年徒刑,另有6個月得易科罰金徒刑,全案可上訴。28歲鄭男2018年自警大國境系畢業後,被分發到國道警局服務,短短4年就因工作盡責認真,迅速晉升至2線2星,前途一片光明,未料卻被爆出性侵案,同仁眼中的陽光警察竟是穿著警服的惡狼。據知情者透露,鄭男曾交過多任女友,直到遭到其中一任女友劈腿後,疑似因此性情大變,轉而對未成年少年下手。檢方查出,鄭男和15歲少年是在上網認識,2020年9月3日在台北市中正區一處公廁涉嫌性侵少年、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少年返家後告訴父親,父親怒至北市府警察局提出告訴。據了解,鄭男坦承與少年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國道警察局對此表示深感遺憾與抱歉,將鄭男記2大過免職,也對相關主管、督察連帶記過處分。

奧運教練是狼1/比賽表現不佳「用身體懺悔」 金牌教頭把選手當性奴
台灣體壇一位N教練(化名)曾培育出數位奧運國手,在體育界頗負盛名,但記者調查發現,這位N教練曾對門下女學生小芬(化名)性侵長達5年,從國三一直摧殘到大二,小芬因擔心影響自己的體壇前途而不敢聲張,直至長大後才敢提告,法院審理後判N教練2年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N教練已婚,是北部某國中體育隊的創隊功臣,該校許多學生都來自弱勢家庭,前校長為提供學生多元發展,10多年前指示N教練成立一支單項運動隊伍,且一開始該隊只招收女生隊員。該校的運動隊伍在N教練的帶領下成績斐然,「開隊元老」女學生更在奥運奪牌,讓N教練一夕爆紅,此後多次受訪,在體壇分享帶出奪牌選手的經驗,但在其道貌岸然的外表之後卻藏著一起長達5年的性侵案。記者調查,N教練在訓練時十分嚴格,一但學生表現不好他便會大發雷霆,甚至不惜用體罰以換取好表現,學生們對他又敬又畏,嚴師形象卻成了他朝學生伸出狼爪的最佳偽裝。2010年4月間,N教練帶著小芬和其他女學生到台東參加全中運,而小芬在排名賽時表現不佳,N教練怒不可遏,小芬心懷愧疚,賽後到教練的房間「懺悔」,為了讓教練消氣,小芬只好捨身與他發生關係,並就此開始長達5年的惡夢。此後,N教練約以每週2、3次至每月至少一次的頻率與小芬發生關係,就連去國外比賽都不忘逞慾,小芬為了自己的前途只能默默忍受,直到升大學後才逐漸脫離魔掌。而小芬過去因心智不成熟,一度認為自己與N教練是「男女朋友」,長大成人才逐漸意識到這段不倫關係並不正常,在考慮良久後,日前提出告訴,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N教練起訴,地院也於3月23日作出判決。N教練帶領的隊伍曾在奧運場上奪牌,他表面看起來道貌岸然,實則性侵女學生長達數年。(圖/報系資料照)地院認為,被告身為教練,本應克盡職責,提供小芬穩妥成長之訓練環境,盡力照護小芬身心之健全發展,然其竟悖逆倫常,對斯時年幼之小芬為上開犯行,造成小芬身心受創,足以影響被害人健全之人格發展,惡性非輕,衡酌被告犯罪後坦承部分犯行之態度,及其自述碩士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無業、須扶養母親、經濟狀況小康之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判處2年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N教練曾任教的該所學校則表示,N教練去年就因「個人因素」離開,校方對於此案皆依法處置,但對於細節則不便透露,記者也傳送臉書訊息聯絡N教練,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強拉女子進辦公室性侵!北市偵查隊長「3度逞慾」遭起訴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姓偵查隊長去年遭檢舉疑似酒後對女子「霸王硬上弓」,事後北市警局已將陳員停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台北地檢署4日偵結,檢方查出,陳員3度性侵女子得逞,另一次未遂,依3個強制性交、1個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陳員,另陳員被控性騷擾部分,因超過6個月告訴期限,獲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員自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6月間,分別在被害人住處、車上、陳員辦公室,違反對方意願,對被害人為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1次)。案經被害人訴請偵辦。另陳員2020年9月間,趁與被害人乘車共處後座之機會,對她性騷擾得逞,這部分因已逾告訴期間,另為不起訴處分。市警局調查,陳姓偵查隊長前年6月值日期間,獨自在辦公室內飲酒,隨傳出對女子「霸王硬上弓」的性醜聞,女子憤而向婦幼隊提告。中正一分局獲悉後,主動介入調查,認為陳姓偵查隊長違紀情節重大,除依法移送北檢偵辦外,報請北市警局予以停職及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當時分局長則因監督不周自請處分。據了解,被害人指證當下有拒絕;但陳姓偵查隊長則稱是兩情相願,沒有強迫女方。

百公斤女控男同事對她性騷擾 反因「這點」被判誣告
小蓁(化名)到高雄餐廳上班,為了陷害王姓男同事,小蓁向警察報案說男同事對她性騷擾,經過高雄地檢署分析後,認定罪證不足判王男不起訴。高雄地方法院發現,2人雖身高相同,但小蓁的體重足足重了王男37公斤,光體重的差距就讓王男難以「強制」性騷擾,因此依誣告罪判小蓁徒刑6月。小蓁2019年9月底與王男為成為餐廳同事,但小蓁稱自己上班期間多次遭到王男性騷擾,除了肢體接觸外,王男還趁小蓁去廁所時,拿剪刀抵住小蓁喉嚨,並強行撫摸小蓁胸部,讓小蓁身心靈受到極大傷害,甚至去看心理醫生。小蓁也表示,從被性騷擾後,多次向同事、老闆反映此事,但都無人理會,讓她相當痛苦,於是2019年9月和10月向警方報案2次,希望王男能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此案件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後,小蓁在開庭過程中說詞前後矛盾,又難以證明種種事蹟,因此高雄地檢署在2020年5月27日判王男不起訴處分。王男經過小蓁這樣一鬧,決定反告小蓁誣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2人身高同為164公分,但小蓁的體重破百,足足比王男多了37公斤,因此法官認為,小蓁所說的強行性騷擾之詞難以認定,加上證人說詞等其他證據,顯示小蓁所告的妨害性自主罪難成立,而王男所提的誣告罪成立。因此判小蓁6月徒刑,可上訴。

松山20歲「問路性侵狼」2年犯6案 母求法官「收押他」!北檢今起訴
台北1名蔡姓男子(20歲)有多次猥褻婦女前科,他9月5日凌晨騎乘YouBike行經松山區,見1名夜歸女子落單,蔡男竟假意上前問路,再尾隨性侵女子得逞,蔡男被捕後,警方查出他2年內共犯下6起案件,為此,蔡男母親接受媒體採訪,淚崩求法官「直接將他收押」,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警方調查,今年9月5日凌晨,蔡男騎乘YouBike行經松山區時,見路邊1名夜歸女子落單,他先以問路為由上前攀談,接著尾隨被害人,經過一處暗巷時蔡男看四下無人隨即將對方強壓在地,性侵得逞。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緝,逮捕蔡男。蔡男遭逮後,警方查出他2年內連續犯下6起案件,包括捷運站偷窺女子如廁甚至企圖性侵,詢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北檢偵辦。對此,蔡男母親在接受採訪時,一度淚崩代兒子向社會大眾致歉,且透露兒子光是觸犯《社維法》,罰鍰累計超過2百萬,也解釋兒子從小身體狀況不斷,自我控管困難,但沒有機構願意收留、安置,懇求法官「收押他,不要再有下一個被害人。」北檢複訊後以蔡男性侵前科累累,有再犯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企圖性侵女軍官…艦長「不服撤職處分」提告 結果出爐
海軍陽字號軍艦呂姓艦長3年前酒後輕摟並擁抱女軍官,還要她一起入住飯店同居一房及在床上擁抱,並企圖性侵她,海軍司令部處分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呂男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海軍司令部處分並無違誤,駁回其訴訟。可上訴。這起國軍近年最嚴重的醜聞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22日晚上,時任海軍司令黃曙光得知後,高度震怒,直接派員到艦上解除呂姓艦長職務、汰除及送檢方偵辦,艦長一職則由該艦戰隊長代理。判決指出,2019年5月間,呂姓艦長與女軍官等官兵在餐廳喝酒餐敘後,酒醉的女軍官遭艦長帶到飯店房內並脫去衣物,她乘機逃至廁所內打電話向陳姓輔導長求助,告知艦長意圖不軌,海軍司令部核定懲罰人事評議會的決議,將呂處分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呂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他從事軍職21年,認真盡責才經任命擔任艦長要職,他軍旅生涯無重大違失,軍旅21載考績均為甲等以上,只是與女軍官牽手、輕摟等偶發行為,致他軍旅生涯付之一炬,也無從請領退除給與,軍方處分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法院撤銷。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女軍官提控呂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現仍由基隆地檢署偵查中,本案對國軍執干戈以衛社稷的形象傷害甚鉅,且呂未能真摯面對其違失行為,海軍司令部處分撤職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判決駁回呂的訴訟。

北市民生社區性侵惡狼是慣犯 稱「控制不了自己」犯4案仍趴趴走
台北市民生社區昨(5)日發生隨機性侵案,1名女子昨日凌晨3時許下班返家,途中遭性侵累犯蔡姓男子(20歲)藉口問路,接著尾隨她到暗巷,強壓在地指侵得逞。警方後續循線逮捕蔡男,其實他從去年9月開始,連續在運動中心、捷運站等犯下4起《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案件,不過蔡男交保後仍繼續犯案,相當駭人。警方表示,昨天凌晨3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松山區民生社區有女子受傷。警方立即派員到場,不過蔡男犯案後已經離去。經查,蔡男在南京東路5段假意向女子問路,騎乘YouBike尾隨她至新東街巷弄,由於該處人車稀少,蔡男將女子強壓在地指姦得逞。經調閱相關監視器,警方昨天下午逮捕蔡男。經查,去年9月起,蔡男連續在內湖運動中心及小巨蛋、葫州捷運站等處女廁窺視被害人如廁,甚至翻越隔板後撲倒對方指姦得逞;更曾把被害人帶至木柵公園女廁性侵,案發後蔡男移送,不過由於尚未判決確定及執行,他交保後仍在外面趴趴走、繼續犯案,宛如治安不定時炸彈。據了解,蔡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他供稱「控制不了自己」才會犯案,警詢後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將建請向法院聲請羈押。

北市民生社區爆隨機性侵 女子凌晨返家遭壓地指侵!警方火速逮惡狼
台北市民生社區驚傳隨機性侵案,1名女子今天凌晨3時許下班返家,途中1名男子藉口問路後尾隨她到暗巷處,強壓在地指侵得逞,女子大聲呼叫求救,附近民眾才幫忙報案,但男子以騎乘YouBike逃逸。警方獲報後經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有性侵前科的犯嫌,目前正深入釐清案情。警方表示,今天凌晨3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松山區民生社區有女子受傷。警方立即派員到場,不過犯嫌已經離去。據了解,犯嫌在南京東路5段假意向女子問路後,騎乘YouBike尾隨她至新東街巷弄後,由於該處人車較少,犯嫌將女子強壓在地指姦得逞。犯嫌約20多歲,身穿灰色上衣騎乘Ubike做案和離去,警方獲報後調閱附近監視器展開追查,鎖定1名性侵前科犯,約下午5時許逮捕犯嫌。不過,但因犯嫌拒絕夜間偵訊,且須商請律師到場陪同偵訊,松山警方預計明天上午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

落單正妹超商被脫褲指侵 惡男遭訴續押
高雄一名無業的37歲李姓男子,上月5日凌晨2時許,在鳳山區某超商搭訕正妹被拒,竟直接脫掉對方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後逃逸;沒想到事隔不到3小時,李男竟又折返同一家超商偷飲料,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遭收押至今。高雄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李男起訴。起訴文指,7月5日凌晨2時許,李男走到住家附近超商,見正妹獨自1人便上前搭訕,遭拒絕後就直接將對方拉到一旁企圖性侵,一旁女店員見狀忙勸阻,卻未遭理會,李男趁勢用身體壓住落單正妹,一邊用下體磨蹭,一邊拉下對方褲子用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另1名男客人剛好走進店裡,李男才提著褲子落荒而逃。沒想到事發後3小時,李男竟又折返超商偷東西,被正在查案的警方發現,準備上前盤查李男卻不願配合,甚至拳腳相向,直到警方拿出辣椒水潑灑才將他制伏。警方偵訊時,李男供詞反覆,承辦檢察官依超商監視器畫面,及被害人指認等證據,認為他犯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且於公共場所對不認識的路人隨機犯案,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將他聲押獲准至今。偵查時檢方傳喚李男的家人作證,並表示李男原本在桃園工作,6月初才搬回高雄;但李男曾在6年前到精神科就診,平時看不出有其它異樣。檢方偵查後將李男依性侵、妨害公務等罪起訴,移審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假披慈善面目性侵身障男學員 高市知名藝術家遭判3年8月
高市知名藝術家阿偉(化名)被控在自家果園,涉嫌猥褻、性侵2名慈善機構派遣來幫忙的身心障礙男學員,被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據悉,被告阿偉長期捐助畫作義賣,因而結識慈善機構女負責人並成為好友。阿偉自2017年起,以幫忙自家果園農務為由,請對方派遣學員到果園工作,並允諾會提供學員工作獎勵金。判決文指,2018年3月2日,該慈善機構指派輕度和重度身心障礙2名男學員前往果農幫忙工作,當天傍晚時分收工後,阿國竟要求2人脫去褲子,並進行以手撫慰、性器插入等得逞。此事直到同月9日,機構教保員巡房時,發現2名男學生出現模仿肛交的異常行為,經詢問其中一人才吐露遭性侵實情,該機構也立即依法通報市警察局婦幼隊,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起訴。阿國到案時則否認涉案。高雄地院開庭調查,根據被害人指證內容,以及阿偉曾要求女負責人不要通報社會局等證據,分別依強制猥褻和性侵罪,判處徒刑8月和3年4月,合併執行刑3年8月。阿國不服上訴,但檢方則認為阿國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同時上訴建議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審酌,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和量刑均無不妥,兩造均駁回,可上訴。

性侵女同學害懷孕還不認帳 超渣男大生下場出爐
林姓大學生參加社團聚餐飲酒,和杜姓同學喝醉,以不能騎車為由,借住同行一名女社友及梁姓同學的租屋處。眾人一路喝到半夜三點,大家講好男女分房睡,沒想到林男竟大膽潛入女社友房間性侵得逞,還害女社友懷孕。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8月,民事部分判賠200萬元,可上訴。2020年6月,林男和杜姓同學參加社團聚餐,眾人飲酒作樂,因住處較遠,兩人協議借住女社友和梁姓同學的租屋處。四人繼續喝到凌晨3時許,協議女社友睡自己的房間,杜姓、梁姓同學睡一間,林男則睡客廳。沒想到,凌晨時林男趁著酒意,潛入女社友房間,將房門反鎖後直接壓在酒醉正要熟睡的女社友身上,女社友驚醒大喊「不要鬧了」,住隔壁房的杜姓同學聽到求救聲過來開門查看,林男還故意躺在地板上裝睡。女社友為了避免尷尬,還叫杜姓同學留下來一起睡,但杜姓同學嫌房間太擠,便回房睡覺。林男等到女社友熟睡後直接下手,強脫女社友褲子,不顧女社友不斷哭喊「不要!」仍性侵得逞。1個多月後,女社友因月經遲遲未來,看婦產科後發現已懷孕5周,氣得傳訊給林男「我懷孕了」,林男竟回「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才剛開始不是嗎」。事後,林男自知理虧,還不斷傳訊給女社員道歉,還強調「會想盡辦法彌補妳」,女社員也在醫師建議下,服藥墮胎,也對林男提告。開庭時林男大翻盤,直接否認性侵,還辯稱當時女社友並沒有向敲門查看的杜女求救,他和女社員擁抱、愛撫,覺得對不起女友,才會向女社員道歉。女社員反駁,林男第一次撲上來,她以為林男喝醉酒在玩鬧,才沒有多想求救。她遭性侵時,隔壁房的杜姓、梁姓同學都已經酒醉熟睡,根本無法救她。法官查出,林男曾向杜姓同學坦承「有放進去一下下」,也向梁姓同學求救表示「把女社員的肚子搞大」,認定林男性侵屬實,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林男4年8月,該案仍在上訴中。民事部分,女社友強調自己吃藥墮胎後還需求助身心科,向林男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林男同意賠償,全案仍可上訴。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最聰明醫師孔繁錦指侵女病患 否認犯行遭重判
孔子74代子孫、名醫孔繁錦被封為「全台最聰明醫師」,涉嫌在診間性侵、性騷擾2名女病患,訊後狂打電話給報案的女病患。檢方偵訊時,孔男矢口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章起訴,新北地院今審結宣判,法官認為孔男矢口否認犯行,還一再扭曲事實,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孔繁錦先前曾參加益智節目《金頭腦》獲總冠軍,被封為「全台最聰明醫師」,他也不時對時事、醫學議題發表看法,經常登上媒體版面。起訴書指,孔男今年4月16日在三重身心科診所看診時,要求護理師將一名女病患帶至其他診間休息,隨後趁著對方閉目養神之際,將診間門鎖上,親吻女病患額頭,並將對方裙子掀起,觸摸、親吻其臀部,期間女病患不斷拒絕、閃躲,但孔繁錦仍不罷休,將女病患翻身壓制,並用手指性侵得逞。事發約2周後,孔繁錦又對另名女病患伸出狼爪,他以檢查背部痘痘為由,將額頭貼在女病患背上,並說道「那你有感覺我喜歡你嗎」,隨後伸手觸摸對方腹部,並將手伸進褲頭,以此性騷擾女病患。新北地院指出,孔繁錦為滿足私慾,不尊重女性對於自我身體的性自主權,且據證人指出,遭指侵被害人案發後常會感到不安、害怕,顯見其身心受創程度非輕,考量孔男始終否認犯行,又一再扭曲事實,直至今日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未獲原諒,犯後態度甚差,毫無悔悟之心,因此判處4年徒刑。至於,孔繁錦性騷擾另一女子部份,因調解成立,女子撤回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彰化國一女課後補習遭狼師5度性侵 16年後揭發惡行替自己平反
南彰化一位29歲女子,16年前就讀某縣立國中一年級時,放學課後還會到學校周姓數學老師所開設的私人補習班補數學,年僅13歲的她卻5度遭老師性侵害,從親親、摸摸、抱抱,到指侵甚至性交得逞,長大後的她決定勇敢站出來,為自己平反,也讓這名狼師多年前的惡行曝光,遭彰化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全案得上訴。根據判決書,43歲周男是彰化縣立某國中數學老師,課餘也開立私人數學補習班為學生補習,被害女子當年是周年任教班級的學生,每周三放學後,也會前往周男的補習班補習。2006年2月起至5月間,正值被害少女國中一年級下學期,年僅13歲的她每次剛到補習班不久,就被周男拉到2樓房間去,利用少女懵懂無知、情竇初開,在不違反少女之意願,5度對少女性侵,而先是擁抱親吻,接著口交、指侵,最後性交得逞。被害少女長大後,對求學時期的遭遇,成為心中的一道創傷與陰影,始終揮之不去。去年4月間她鼓起勇氣,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向母校檢舉揭發此事、並報警提告,學校啟動校園性平事件處理調查,確認事證屬實明確,周男也因此被起訴。彰化地院法院審理期間,被害女子不願出庭面對昔日狼師,僅由法官根據該校完成的調查報告、性侵犯罪事件通報表、性侵案被害人調查表、被害女子寫給人本基金會的校園申訴書、陳述書等書面資料審理。周男與辯護律師出庭時,面對法官提問,對犯行坦承不諱。審理法官認為,當年被告對少女性交過程中,有擁抱親吻,並舌舔其生殖器官之猥褻行為,應為性交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先後5次對未滿14歲之被害少女性交,時間密接,所犯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法官審酌,周男當年明知被害少女未滿14歲,因長期相處產生情愫,以致無法妥善疏導、抑制自身情慾,鑄下大錯,審酌被告始終坦承犯行不諱,並表達想與被害女子和解、進行修復式司法之善意;但因被害女子沒有意願,請法官依法判決即可,故作如上量刑。

軍人節馬祖營區性侵案 士官鬼扯「躲空拍機」硬上女兵下場曝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吳姓士官於去年9月3日軍人節,見女士兵小婷(化名)正在打掃,竟藉口「軍人要躲空拍機以免遭發現」為由,命令小婷躲進草叢,隨後將她拖進庫房中性侵得逞。事後,吳男遭軍方撤職,案經福建連江地院法官審理,考量吳男已賠償女方,且小婷願給予緩刑機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吳男擔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上士砲長,去年軍人節當天上午9時許,吳男以假日值星官身分,指派小婷打掃營區景觀台附近人煙稀少的道路,更藉著巡視機會,以「軍人要閃躲空拍機以免遭發現」為由,要小婷躲在草叢休息,隨後強行將她拉進廢棄庫房中,不顧小婷反抗性侵得逞。事後,小婷不甘受辱,找到排長控訴遭吳男性侵,全案才曝光。憲兵隊、警方介入調查後,吳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不過吳男矢口否認,歷經1個月才坦承犯行。法官審理時認為,吳男對於部隊管理首重紀律及擔任留守值星官所應負的職責,知之甚明,本應恪盡職責,以為部屬表率,卻性侵連上資淺的女兵小婷,所為未能尊重他人性自主權,行為應予非難。但考量,吳男最終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已賠償被害人,且小婷也願意給予吳男緩刑機會,因此依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女大生約砲交友軟體帥男模 脫眼罩驚見肥男「快被壓死了」控性侵
台北市1名22歲女大生小玉(化名)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郭姓男子,見郭男照片是個帥男模,春心蕩漾下同意一夜情,且按照指示戴上眼罩赴約。未料,做到一半,小玉好奇脫下眼罩,卻驚見帥氣男模變成肥胖男,「以為快被壓死」她當場推開對方,沒想到郭男仍繼續「衝刺」,小玉憤而提告。高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3年2月徒刑,日前再判賠40萬元,可上訴。檢警調查,2018年間小玉玩交友軟體結識郭男,見照片上的郭男又高又帥,體格如同男模般精壯,一時被迷得神魂顛倒,進而同意到郭男家中發生一夜情。郭男自稱有特殊癖好,喜歡帶著眼罩「愛愛」,小玉便聽從指示,到了郭男家戴上眼罩,經由郭男引導入內,兩人開始滾床單。大戰到一半,郭男突問「我是不是變胖了?」小玉摘下眼罩,從體型看出,她身上的男人並非照片上體態健美的男模,嚇得她尖叫「不要!你不是那個人!」並試圖推開對方,但郭男不為所動,繼續嘿咻長達數十秒,洩慾後才罷休。小玉表示,對方看起來是噁心肥宅,自己被壓得喘不過氣,「以為快被壓死」,認為遭性侵,她要求精神撫慰金10萬元,但郭男只願賠2萬5000元,氣得小玉提起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高院指出郭男雖然沒有強迫小玉嘿咻,但在東窗事發後,不顧反對、持續進行性行為,明顯違反小玉意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2月。而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是外送員,年收入33萬元;小玉是兼職家教,年所得11萬元,審酌雙方資歷等條件後,判郭男應賠40萬元適當。全案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