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 最衰雇主「連帶賠631萬」?最高法院這樣判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全台,凶手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至於雇用謝依涵的雇主呂炳宏與2名股東更二審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因此又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回顧案情,謝依涵為「媽媽嘴咖啡店」店長,2013年2月16日在店內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交付陳進福夫婦飲用,致被害人意識不清後,將其移至該店後方淡水河邊紅樹林附近,以水果刀殺害致死。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所成立之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業經兩造於更審前原審合意列為不爭執事項,兩造及法院均應受拘束;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非合夥之共同出資關係,而負連帶給付責任需有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人倘非合夥關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10年 謝依涵遭判無期…獄中生活曝
新北八里2013年發生一起「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社會,咖啡店員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目前在桃園女監服刑。桃園女監典獄長林憲銘1日表示,謝依涵情緒穩定,曾參加啦啦隊活動,現在會下工場「做紙袋」。記者問,謝依涵有沒有幫忙做咖啡等產品。林憲銘回,現在桃女監只有做75%生巧克力,相當熱門,謝依涵目前在工場做紙袋加工,算是靜態沒危險性,而她表現穩定,獄方之前對她列管1年,沒發現特殊狀況。現年38歲的謝依涵之前曾當啦啦隊。林憲銘表示,從謝依涵的判決書來看,當時她因為要跟男友結婚,急用錢才殺人,在案件審理期間,謝依涵有進行心理鑑定,再犯可能性低,沒有剝奪生命的必要,最後判2個無期徒刑。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當年偵辦本案,他回憶,多年前他遇到謝母,她說因為想就近探望女兒,所以從高雄搬來台北,也能幫女兒處理官司。據《刑法》7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1/2、累犯逾2/3,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所以,儘管謝依涵從2013年關到現在超過10年,最快要2038年才能出獄,那時她已經超53歲。據悉,「媽媽嘴」命案也被電視劇《廉政英雄》翻拍,案發當年謝依涵只有27歲,她曾在日記中自爆疑似劈腿,有8位男子問她要不要交往,據說她的男友在案發後去監獄探望300次。
媽媽嘴雙屍命案「判賠368萬」 呂炳宏發聲:有大家鼓勵我一點也不衰
2013年八里「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對雇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提告;法官以未盡監督之責,判3人須連帶賠償368萬810元確定。呂炳宏提出再審,日前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對於這樣的結果,呂炳宏直言,「有了大家鼓勵,我其實一點也不衰。」呂炳宏表示,8年前大家都視他為殺人犯的時候,做好自己、證明清白,再一步一步讓大眾慢慢信任,度過那段社會滿滿充滿對他的不信任,「再審被最高院駁掉,看到各大討論區都是滿滿的同情遭遇,已經沒有人懷疑我是殺人犯,光是這點我充滿感恩。」呂炳宏提到,此案自己終於找到新證據去提再審,而再審被駁回,原因是因為之前一二審時「均不爭執店內下藥的事實」,新證據本身證據力不足以證明他會贏,所以駁回。他說明,民訴法再審規定,若好不容易找到新證據A提出再審,法院只能審酌A能不能對他有利,其他BCD等證據都要採舊的論述不納入考慮,但事實上,刑訴法再審規定早已開放到「單獨A或與先前之證據BCD等綜合判斷」,民訴法相對嚴重落後,根本沒有保障人民受判決後的更正錯誤權。呂炳宏說,「聽說有修法的計畫,但因為疫情很多事都延宕,我會朝修法這裡努力的,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最後深深感謝大家為我的鼓勵,黑暗雖然還在,還好一路上有大家鼓勵加油,我不孤獨,我會繼續努力的,有了大家鼓勵,我其實一點也不衰,一切是最好的安排,黑暗還在我不怕。」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死者母親求償 老闆呂炳宏、2股東判賠368萬確定
發生在2013年、震驚社會的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判決僱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需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元,呂等3人提再審遭駁回,又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謝依涵被控於2013年2月,在咖啡店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79歲)、張翠萍(57歲),持刀殺害2人棄屍淡水河,並「變妝」盜領2人存款,檢警鎖定她涉案。媽媽嘴咖啡店。(圖/報系資料照)謝女到案後4度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2名股東全都被捲入,但檢方最後認定為謝依涵一人犯案,2013年4月對她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對謝依涵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17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一審法院僅判謝依涵賠償新台幣368萬元(謝女部分未上訴而確定);李寶彩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改判呂炳宏及2名股東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最高法院2017年6月駁回上訴確定。最高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有2次救人機會,卻因無通報及監督機制,導致陳進福夫婦因遭下藥在店內已呈現緊閉雙眼、神色昏沉,卻無人協助,也認為呂炳宏等人對謝依涵的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呂等人2018年間提出再審,遭駁回確定,但3人不死心再度於2020年提出再審,主張另案陳進福家屬求償案中,有原確定判決未斟酌的證物,包含法醫研究所函文及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提及張翠萍胃中食物消化情形、張女體內安眠藥濃度數值記載、謝依涵更換衣物順序以及圍裙沒有血跡反應等,均可證明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外遭謝依涵下藥及殺害,謝依涵的行為與呂炳宏等人職務無關。不過高院表示,兩造於之前訴訟程序審理時,均不爭執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的事實,且法醫研究所函文是就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所述的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未變更鑑定書的論述及結論。高院表示,因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的認定,呂炳宏等人主張無理由,因此駁回再審之訴。呂等人不符再審之訴遭駁回,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未完結 死者家屬要老闆賠償368萬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殺死陳進福、張翠萍夫婦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在桃園女監服刑。不過,被害人張翠萍母親提告求償,法官判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及股東呂炳宏等3人未盡監督之責,判須與謝女連帶賠償張母368萬810元確定,呂炳宏等人提再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之認定,判決駁回。可上訴。高院再審認為,呂炳宏等人先前審理時,不爭執張翠萍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之事實,而他們聲請再審提出的函文,是鑑定書所述之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未變更系爭鑑定書之論述及結論。合議庭表示,鑑定書及函文都未判斷張並非於媽媽嘴咖啡店內遭下藥,也無法評估自服下藥物至死亡時之經過時間,無法推論謝依涵是下班離開媽媽嘴咖啡店後,才對張女下藥致其立刻失去意識,這些函文內容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之認定,因此駁回再審之訴。2013年2月16日,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到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 ,被店長謝依涵在店內迷昏後殺害,棄置紅樹林女,去年4月,最高法院認定,謝女再犯風險不高,給予最長期的監禁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將她判處無期徒刑、謝女逃過一死確定。民事求償部分,謝女遭法院判連帶賠償近千萬元定讞,但死者家屬怒批,至今一毛也沒賠、根本沒有悔悟。此外,陳進福及張翠萍的家屬,也各向呂炳宏、股東陳唐龍、彭元忠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與謝女負連帶賠償責任。張母求償部分,士林地院判決呂等3人免賠,但高院認定, 謝女在店內下藥、扶至河邊、下手刺殺,環環相扣不可割裂,謝女殺人是執行及利用媽媽嘴店長的職務,呂等3人未盡監督之責,應連帶賠償368萬多元,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涉收賄遭判16年 警稱遭同僚陷害願測謊證明情白
高雄市警局前專勤組2線3星副組長林振宏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款遭判16年定讞,8月入監前還跳愛河明志,9月聲請再審被駁回。12日在妻兒陪同下再度聲請再審,強調自己過去年薪160萬元、家境優渥根本不需收賄,同時希望法官對他測謊,還他冤獄清白。2010年時任高市警局行政科專勤組長李世昌涉嫌自2011年至2012年間,按月收受高市30家賭博電玩業者賄款,透過白手套、離職警員葉嘉雄交付每月40至80萬元不等,前後共計收賄21次,總計1144萬元。李世昌接受調查時咬出林振宏收受一半賄款,因此輕判6年4月並入獄。林振宏堅持沒收賄,遭判16年定讞。二度聲請再審時,服刑中的林振宏親自出庭,太太也陪同發言,兒子及親屬均到庭聆聽,委任律師也提出質疑。律師強調,李世昌擔任專勤組長時,林振宏是副組長,兩人根本不合,李世昌也比林振宏晚到任、又提前調走,判定李世昌任期間行賄並不合理。此外,林振宏被指控財產來源不明,應由檢方舉證不法之處。「法院若要判我先生有罪,請交代具體證據在哪?」林振宏妻子聲淚俱下表示,她不能接受在沒有直接證據、只憑李世昌證詞的情況下,就認定林振宏收賄,林妻也向法官請求重啟調查。林振宏則以轟動社會的「媽媽嘴雙屍命案」為例,指凶嫌謝依涵曾刻意誣指老闆為凶手,強調李世昌同樣基於人性,為減刑脫罪而誣陷他。至於爭議的財產來源,林振宏強調2011年到2016年他個人薪水就有800多萬,加上妻子300多萬,再加上父母在南投種茶收入的贈與,早就超過檢方懷疑的千萬元不明財產。法官聆聽林振宏的解釋後不耐表示「除了律師說過的之外,有沒有新的事證?」林振宏為取得法官信任,當庭表示願意接受測謊,證明清白。準備程序庭結束離去前,還特地向聽眾席、法官鞠躬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