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命生子!早產兒竟被虐成腦重傷 保母遭判4年半賠1155萬
林姓夫妻2020年底將8個月大兒子交由陳姓保母照顧,未料男嬰數個月後被診斷出腦重傷,須終身照護。遭指控多次劇烈搖晃男嬰以制止其哭泣的保母雖否認犯行,二審仍遭判刑4年6個月;民事賠償遭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夫妻2020年12月1日以每月1.5萬餘元,請陳姓保母每週一至週五白天在住處照顧「早產但生長正常」的兒子。但孩子隔年1月14日、3月5日出現不明嘔吐、抽搐、眼睛上吊等情況,被林家接回送醫。男嬰遭診斷腸胃炎隔天,再度出現異狀並送急診,醫師發現男嬰腦部出血,手術發現腦幹有新舊血腫及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典型症狀,懷疑為受虐性腦損傷。儘管男嬰接受治療,但仍有癲癇、肢體機能重大難治重傷害,醫院也立即通報社會局與報警。陳女雖否認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與懷疑男嬰父母造成傷勢,但測謊出現不實反應,加上她多次在寶寶日誌及與家長對話時反映男嬰哭鬧,不堪負荷要求換保母。案進入司法後,診治醫師證實男嬰新舊傷應為近3天,2、3週到2、3個月前造成,研判兒虐或搖晃症機率較高,一審法官依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從重依後者判陳女5年6個月。陳女上訴後,二審法官雖認定陳女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不過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4年6月。對此,陳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林姓夫妻另提出民事求償告訴,主張孩子受重大難治傷害,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須終身追蹤治療及看護,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夫妻兒3人精神撫慰金,母親更稱自己罹患紅斑性狼瘡,冒險生下孩子。一審法官判陳女賠償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合計1155萬餘元。
女兵請育嬰假卻到酒店陪酒 酒醉怨兒「像惡魔」大力搖致死
澎湖曾任軍職的陳姓女子,2年前利用育嬰假到酒吧陪酒還債,下班時疑似對1個多月大的兒子不當照顧、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經9個月搶救後不治。一審澎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1年2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考量她認罪,宣告緩刑4年,全案定讞。26歲的陳女曾與前夫育有1子,離婚後與同為軍職鄭姓男子再結婚,2017年11月生下男嬰,2018年1月1日起申請育嬰假。但陳女疑積欠前夫、卡債25萬元,育嬰假期間每晚8點至隔天凌晨4點在酒吧陪酒打工,男嬰則委請一名無證照的陳姓保母到住處代為照顧。2018年1月4日陳女凌晨下班接手照顧男嬰時,疑似不堪哭鬧,激烈搖晃男嬰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陳女丈夫當年1月6日晚間接手照顧時,發現男嬰哭鬧不停且持續嘔吐,送醫後才查出有腦硬膜下出血、腦水腫及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症狀,經澎湖醫院搶救、轉送高醫急救,於當年10月15日不治。一審時陳女極力辯稱沒有毆打或搖晃兒子,不清楚為何受傷,但法官查出陳女曾在臉書抱怨「小孩很吵,像惡魔似的」、「 一天到底要處理幾次吐奶?換幾次衣服?到底要忍受你崩潰的哭聲幾小時?」懷疑她照顧兒子時恐酒醉、未盡注意義務造成傷害,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鄭姓丈夫及保母因無法佐證有施暴或過失判無罪。二審時陳女終於承認犯行,法官考量她去年4月又與丈夫生下1女需照顧,宣告緩刑4年,條件為參加法治教育8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