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通岳母22年還生下雙胞胎! 受害妻子崩潰:再也不相信男人
國外一名結婚22年的已婚女子,在旅行提前返家時,目擊了丈夫與自己的母親有染的現場。更令她氣憤的是,當她事後推算兩人發生亂倫關係的時間線,意外戳破了母親過去生下的一對雙胞胎兄弟,竟然是自己丈夫的兒子。如今這個家庭將出軌的兩人掃地出門,已婚女子還分走了前夫一半的財產,而她出軌的母親卻無法獲得一絲一毫的贍養費。據英國《鏡報》報導,一名女子自15歲就與丈夫認識,並在17歲時懷孕、18歲結婚並生下兩人的第1個女兒。此外,夫妻倆結婚後,便應女子父母的邀請,搬進了父母住處隔壁,由女子已故祖父留下的農場。在女子長達22年的婚姻生活中,始終相信自己與丈夫感情甚篤,因為兩人不但幾乎從不吵架,還時常約會、互相贈送禮物,每周也保持兩次左右的親密性關係,而她甚至已經懷上了夫妻倆的第五個孩子。然而在某年新年前夕,女子提前結束旅行返家,想要給丈夫一個驚喜,卻在自己的臥室撞見了丈夫正與自己母親發生性關係的場景,母親甚至惱羞成怒,對她大吼「滾出我們的房間」,讓她既憤怒又心碎。更不幸的是,當時夫妻倆22歲的大女兒也在家中,聽到聲響後走出房間查看,卻目擊了全裸的外婆只披著一條床單衝出屋子的場面。在女子憤怒的逼問下,出軌的丈夫坦承,兩人尚未成婚搬入農場前,曾暫時寄住在女子父母家中,當時女子的母親便引誘了他,兩人隨即發生了性關係,且這段背德的亂倫關係貫串了夫妻倆22年的婚姻全程。女子經過推算,驚恐的發現自己最小的三個兄弟可能不是自己父親的孩子,她將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訴了自己的父親,經過簡單的DNA基因檢測,證實了其中一對雙胞胎兄弟,確實與女子的父親沒有血緣關係,而是女子丈夫的親生骨肉。得知真相的女子父親暴跳如雷,立刻將出軌的妻子趕了出去。而被丈夫背叛的女子同樣將丈夫掃地出門。父女倆決心賣掉兩處充滿傷心回憶的房產,另覓他處重新開始。女子表示,由於父親的房子屬於祖父留下的繼承財產,所以自己的母親在離婚後無法獲得任何財產分隔,甚至無法獲得任何贍養費,因為他們居住的州並不是無過失離婚州。(無過失離婚制度,指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關係無可挽回地破裂。至於財產分割、配偶撫養和子女撫育等都被排除在婚姻過錯之外。)而對於自己的丈夫,女子則表示由於夫妻倆居住的祖父農場還在父親名下,因此出軌的前夫無法從他們賣掉房子的交易中分得任何錢財。相反的,由於她在丈夫婚後創立空調公司的最初5年間,投入了大量時間與精力協助丈夫創立並且管理公司辦公室,因此法院判決她可以分走丈夫一半的財產。這名女子表示,自己對母親的背叛感到憤怒又痛苦,因為母親離婚後始終認為是女兒摧毀了自己的婚姻與名譽,不但用「妓女」辱罵女兒,還用言語羞辱每一個不支持她的家人。女子事後回想,發現在自己懷孕後的一個禮拜左右,母親便和自己的前夫通姦成孕了。她當時認為與母親一同分享懷孕的心情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事後回想起來卻只讓她感到虛偽又噁心。而當她提及前夫,更是難掩痛苦的表示,那個男人破壞了自己對「男人」與「忠誠」的一切信任。她與孩子如今已經切斷了與前夫以及前夫家庭的一切聯繫,並且正接受關於家庭關係的心理治療。
老婆外遇老公也有責? 最高法院判准離婚有但書
一名已婚女子先後與2名男子有婚外情之外遇行為,她打官司訴訟離婚,且從2019年分居至今,但一審及二審都認定,她有責程度明顯較老公為重,她不得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判決離婚,上訴後,最高法院承審庭向其他民事庭提出徵詢後,逆轉判准離婚確定,但本件判決,特別提及,如雙方均有責,雖然雙方均得請求離婚,責任輕者可依法向責任重者請求賠償,以資平衡。今年憲法法庭針對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為判決,認為該但書規定原則上不違憲,但「唯一有責」配偶如絕不能請求離婚,即如不准請求過苛,則違憲,但應由立法機關修法。最高法院2006年作成民事庭會議之決議認為,如果夫妻雙方都有責,責任較重者也不得請求裁判離婚,這樣的見解影響各法院裁判。但22日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婚姻發生破綻,而夫妻均有責任時,無需視責任輕重,雙方皆可提離婚。這次最高法院判決,是針對「非唯一有責」配偶,就雙方皆有責時,認為不需要比較責任輕重,即可請求離婚,是依遵循憲判判決之理由意旨延伸,如此解釋始符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含離婚自由)之意旨。妻子主張,2004年6月6日結婚後,老公長達10年以上對她鮮少聞問,2人在2019年8月19日分居迄今,已形同陌路,且老公懷疑她有外遇,委託徵信社裝設GPS跟蹤伊,屢次對她為情緒勒索、精神虐待等行為,她就算就與他人交往之行為,也是導因於老公的這些所為,致她對兩造婚姻備感灰心。
不滿被造謠與人妻有染 他揮鏟敲死同事遭判8年
台南1名許姓工人2年前不滿同事到處說他與1名人妻通姦,竟用打石機的鏟形鑽尾,攻擊同事,同事重創倒地後,躺在地上口吐白沫。許男竟還說「只敲1下,就在那邊裝死。」遭打的同事送醫治療3天後,仍因顱內出血死亡,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許男8年徒刑。台南1名40歲許姓工人不滿1名男同事謠傳他跟1名人妻通姦,2021年11月與被害同事發生爭執後,氣得在工地拿打石機的鏟形鑽尾,往同事的左耳敲下去,對方雖然有戴安全帽,但仍倒地不起,口吐白沫。一旁其他同事見狀,趕緊過來關心,許男竟還冷血表示「只敲1下,就在那邊裝死。」許男審理時供稱:「因為他在外面說我壞話,我只是要跟他說一下,他惱羞成怒,抓住我的衣領,要打我還要搶打石機鑽尾,可能是在搶的過程中,不小心碰到他的安全帽。」許男更解釋「當時他也沒怎樣,還慢慢走回去,也沒有說有人打他,我沒說『打1下有這麼嚴重嗎』。」許男的律師也主張,他沒有要傷害同事的犯意,因為許男身高185公分,同事僅有165公分,如果許男是故意要傷害同事,那他會借助身高優勢,從正面攻擊安全帽上方,而非僅碰觸安全帽左側。且同事的安全帽僅有左側出現些微刮痕,並無裂痕、凹陷,可見許男不是刻意要攻擊對方。不過其他在場的工人證稱「我看到許男拿著土鏟(打石機鑽尾),在被害人面前揮舞、叫囂」、「同事走過來說他被打,還指出被打的地方,就是左邊頭部,我看紅紅腫腫的,問他有沒有不舒服,他說頭有點暈暈的,後來就倒地不起了。」此外,其他工人還指出,他們扶著被害人時,許男有用台語說「只敲1下,就在那邊裝死」、「打1下會那麼嚴重嗎?」最高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許男因不滿同事到處講他與已婚女子交往的事,拿著打石機鑽尾與之理論,一時怒火攻心用打石機鑽尾敲了同事頭部,但並未追擊毆打,應無殺人之意,法官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許男8年徒刑定讞。
前夫新歡要求「更改姓氏」否則提告 她獲男友力挺:下次叫他們滾蛋
不少國家的已婚女子,都會改隨夫姓。國外一名女子透露,她因離婚後沒恢復原本姓氏,就被前夫的新歡揚言提告,還遭男方痛批「小心眼」,但她撇除已用前夫姓氏發展職涯多年不說,認為改回本姓非常麻煩,況且能與3個孩子同姓並無任何不妥,所幸現任男友非常支持她的決定,提議下次再被騷擾,就叫他們「滾蛋」。原PO在網路論壇Reddit發文表示,曾有一段為期9年的婚姻,其中7年具有法律效力,共與前夫育有3個孩子,雖然這段關係是以離婚收場,2人仍以普通朋友維持聯繫,而且男方對她繼續保留婚內姓氏沒有任何意見,就連現任男友也沒多說半句話。直到前夫另結新歡,原PO才在2人訂婚沒幾天後,接到女方傳訊告知,要求恢復原本姓氏,起初雖感震驚,但在看完女方傳來的簡訊後才發現,新歡確實沒開玩笑,讓她忍不住笑了出來,「新歡給的理由是說,既然我的前夫會有一個新的妻子,我保留他的姓氏就是不對的事。」原PO隨即委婉拒絕,結果沒過多久接到前夫來電,希望她能再三考慮,只因新歡非常在意此事,況且實際層面而言,目前的姓氏並不歸她所有,而她聞言只好再度表明立場,「我讓他知道我不會再為改名字而頭痛,但若他們對名字這麼在意,他(前夫)就該改跟新歡同姓。」意外的是,前夫收到回應當下不僅沒有放棄,還說她很「小心眼」。後來原PO就被新歡放話提告,但她對此不以為然,透露大學畢業後用前夫的姓氏發展職涯多年,改回本姓非常麻煩,況且能與膝下3個孩子同姓並無任何不妥,女方根本無權干涉,「我懶得回覆新歡的訊息,也不擔心會有什麽無聊的訴訟,但我把新歡說的話截圖發給前夫,告訴前夫,他的未婚妻必須滾蛋。」原PO透露,現任男友也很支持她的決定,還說下次根本不必再對他們多說半句話,直接告訴他們「滾蛋」。她也表示,其實心裡非常清楚,目前的姓氏並非原來名字的一環,「但它是我從事職業所用的姓氏,也是我孩子的姓氏,整件事都太荒唐了。」貼文一出掀起討論,網友覺得每人都有決定個人姓氏的權利,進而指出「妳保留孩子的姓氏完全合理」、「換作是我,會讓前夫花錢先把孩子的姓氏,改回我婚前的姓氏後再考慮」、「看到新歡動用法律威脅,讓我也笑了」、「妳的姓氏與他們的婚姻無關。如果我是妳會留意新歡婚後如何對待妳的孩子。有些人在說完『我願意』後會露出真面目,這種瘋狂的行為就是一個警訊」、「妳與這個姓氏的聯繫不再是前夫,而是妳的孩子和職業」。另外,該則貼文雖是2020年發布,但於近期再度引發熱議。根據《BBC》同年報導,美國約有70%的女子婚後會隨夫姓,而在2016年的英國更是達到90%,當中85%的女子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之間,也使相關事件成為討論的話題之一。
群創已婚處長自爆劈腿3女 「用身體換資訊」洩開房地點+性癖
群創光電一名許姓已婚處長16日突然在臉書自爆,多年來都跟公司供應商及客戶亂搞男女關係,且時間上都重疊,還列出3名女性的個資、性癖好,直言「我很該死,利用職務之便,知道那些供應商都為了打探公司消息,用身體來換取資訊。」此事爆發後,許姓處長已關閉臉書;群創則回應,若有違反法令、員工行為準則,公司將依法處理。已婚許姓處長在臉書自爆,受不了自己的婚姻,因為與老婆的價值觀相差太大,雙方難以溝通,卻還要扮演「好好先生」,讓他痛苦不已,所以多年來都透過供應商、客戶來公司開會時,帶出去吃飯、開房,且時間上都重疊,到現在還在進行中。此外,該名處長還透漏3名劈腿對象的身分、電話、工作單位等個資,其中一名女子離婚育有一女,另兩名則都是已婚女子,甚至還曝光性癖好以及開房地點。他坦言,「我同時欺騙多人跟不同人同時交往!我很該死,利用職務之便,知道那些供應商都為了打探公司消息,用身體來換取資訊。」此文一出,許多親朋好友都以為他被盜帳號,直問「你被盜帳號喔?」、「誰在搞你」。他隨後則在臉書再度發文說明,謝謝各位的關心,帳號沒有被盜,自己做的事要承擔。事件爆發後,有知情人士爆料,該貼文其實是該處長的老婆發現後上網爆料,但詳細情況尚待釐清,許姓處長目前也已關閉臉書。對此,群創稍早回應,若經後續調查發現有違反法令、公司員工行為準則或人事管理規範,將依法並以最高道德標準處理。
黃建瑋被爆「劈腿爆花吃人妻」 他公開時間軸嗆:捏造不實資訊
黃健瑋接連遭控「趁機性交」、「介入L男家庭」,他雖承認和L男前妻交往,但強調兩人當時都單身,不過,指控趁機性交的Mia,發文指她2010年擔任舞台劇小編,知道蔡亘晏(爆花)是黃當時女友,黃的聲明卻說同一年和前妻交往,質疑:「重疊還是無縫接軌?」黃健瑋經紀人表示,「黃健瑋2011年5月才交往蔡亘晏。」澄清劈腿。黃健瑋透過經紀人回應,「《走向春天的下午》演出是在2010的12月24日一直到2011的1月28日,那時候我還未跟爆花交往,甚至根本不熟」,並指Mia完全在捏造不實資訊,「現在不管證據,依照自己的想法就能指控他人。辛苦各位媒體朋友,我們不再回應這篇貼文。辛苦了,感謝大家」。回顧兩起爭議,Mia透露2006年拍攝短片期間,遭黃健瑋趁她吃藥昏睡時性侵,但遭黃健瑋否認,蔡亘晏也力挺老公。L男則在日前指控黃健瑋偷吃人妻,稱黃多年前在酒吧搭訕已婚女子並同居,被抓包寫下3百萬和解書,之後卻找黑道喬事不付錢,與自稱2015年才結束和前妻W離婚官司。對此,黃健瑋除駁斥偷吃人妻、下藥性侵,也稱和解書「是在被脅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簽立!對於L先生杜撰影響本人名譽,我絕對捍衛清白」、「這是我非常痛苦經歷,我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自己當時所愛的人」。Mia則嘲諷,「從非常痛苦的經歷迅速抽離,然後交了下個女友,心境轉折十分迅速呢」,與嗆「把被你性侵過的女生說成交往對象,這不只是二次傷害,更是極大羞辱」。《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純樸妹主動示愛…癡情男砸百萬才知她已婚 人夫也傻了:怎給這麼多?
為了只見過一面的「女友」,大陸上海市一名陳姓男子搭上了5年青春和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29萬元),到頭來「女友」丈夫的一通電話卻讓他徹底抓狂,直呼上當。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曉萍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極目新聞》報導,回家探親的陳男2013年在列車上與對座的姑娘孟月相談甚歡,他對這個出身農村的純樸姑娘頗有好感,無奈後來女方結婚生子,陳男知道是雙方是有緣無分;2017年,孟月突然在聊天中提到,自己婚姻破裂,已經與丈夫協議離婚,不久即可拿到離婚證,隨後2人就能團聚,單身的他欣然應允。滿心歡喜的陳男萬萬沒想到,此後的日子裡孟月命運多舛,先是罹患腦瘤絕症,後來又是被「初戀男友」帶去治療,好不容易戰勝病魔,又不得不因巨額醫藥費委身於對方。這一切深深刺痛了陳男的自尊,加上孟月時刻表現出的乖巧懂事,更是讓他心生憐愛,對女方可謂是有求必應,完全聽不進家人勸說。為了只見過一面的「女友」,大陸一名陳姓男子搭上了5年青春和近人民幣30萬元。(圖/翻攝自極目新聞)紙終究包不住火,遲遲見不到女友的陳男一狠心,親自前往孟月老家找人,卻驚詫地發現當地根本沒有此人,只有一個名叫黃曉萍的已婚女子,長得和孟月一模一樣;而在機緣巧合之下,黃女丈夫也發現,有位陌生男子陸續給妻子轉了近人民幣30萬元,於是立刻給陳男打了電話。經過雙方核實,女友成了有夫之婦,陳男也成了被玩弄於股掌的冤大頭,甚至連黃曉萍的丈夫都詫異問「我真的搞不懂,你為什麽給她那麽多錢?」憤怒的陳男不斷向黃女討要先前付出的20多萬元,卻被用各種花樣拖延時間,甚至以再婚即將獲得彩禮的噱頭,再次騙走部分錢財。今年2月,忍無可忍的陳男向徐匯警方報案,犯罪嫌疑人黃曉萍很快就在老家被抓捕歸案。到案後,黃曉萍供述,自己直到2019年才離婚,在此之前,她虛構自己已經離婚等謊言,騙取陳先生的錢財,並將其揮霍於網路賭博中,對於自己能夠如此輕易地騙走近30萬元,就連她本人也感到不可思議。
人夫看妻手機驚見男同事裸照 小王瞎扯「喜歡打赤膊」下場出爐
新竹一名呂姓人夫去年心血來潮翻看妻子手機,意外發現女方和葉姓男同事有露骨、曖昧之對話,甚至驚見2人裸身躺在床上自拍,質問老婆後才得知自己被戴綠帽,且她和小王至少發生23次性關係,氣得對葉男提告並求償8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葉男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處應連帶賠償35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呂男主張,他與蕭姓妻子於民國101年2月15日結婚,育有一名子女,詎蕭女於111年6月間任職某電子公司後,自同年9月間起,與葉姓同事過從甚密而有不當之交往關係,直到他去年10月間翻閱蕭女手機,發現2人對話紀錄內容多有露骨、曖昧之內容,亦有雙方裸身在床之照片,經與妻子確認,女方亦坦承其與被告已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自己發現葉男與蕭女間有婚外情後,2人竟繼續有不正之交往,女方經常在小王家中過夜,甚至於今年1月14日至23日搭乘同一班機往返日本,期間同住一處,2人已發生至少23次性行為,讓他內心痛苦不已,甚至須求助心理諮商師及精神科醫師始得入眠,要求葉男賠償精神損害80萬元。葉男辯稱,自己與蕭女僅為一般同事關係,除了工作外無過多私交,對於蕭女之感情狀況知之甚少,亦不知曉蕭女已婚;至於裸照部分,是因蕭女為表達感謝,特地送零食點心到家中,加上自己在家習慣裸上身,而蕭女亦不在意,嗣因2人相談甚歡而拍照留影,期間並無其他踰矩行為。新竹地院審酌,蕭女公司僅9名員工,而她於到職時已告知同事已婚等情,堪認被告於認識並與蕭女互動之時起,即已知悉對方已婚之事實,則葉男與已婚女子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和裸露上半身合照,顯係為男女間不當之交往行為,已逾越一般正常交往之界線,判處他應連帶賠償呂男35萬元;可上訴。
看老公裸身躺床 她怒掀棉被見女鄰居「依偎身旁」…小三辯:協助躺床而已
台中一名已婚女子與丈夫分居,某天回丈夫住處時,發現他裸上身躺在床上,正宮一掀開棉被,竟撞見樓下女鄰居,衣衫不整的被棉被蓋住,依偎在老公身上。這名正宮親眼目睹這一切,怒告小三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最後審結,判這位小三侵害配偶權,應賠正宮1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該名已婚人妻控訴,去年7月她回台中住處時,撞見丈夫裸上身在床上睡覺,一掀開棉被,竟還有衣衫不整的小三與老公相依偎。後來她陸續發現,老公經常帶小三回家住,兩人還被大樓監視器錄下在電梯親吻的畫面,看到這些讓她身心受創,因此要向小三求償50萬元。法官審理時,小三辯稱與人夫是經由朋友介紹認識,前年11月她搬到人夫住處樓下,兩人當時並無往來,後來人夫和正宮從前年12月就分居,她完全不知情男方是已婚身分。而被正宮掀棉被,兩人「對看」的那一天,是剛好兩人和多個朋友在外面聚會後,她送喝醉的人夫回家,剛好協助他躺床上而已。不過法官查看蒐證錄影的經過,當天正宮是邊拿手機錄影,邊走進房間,畫面中見到人夫裸上身躺在雙人床上,正宮一邊喊人夫名字,一邊掀開棉被,一掀開就看到小三躲在棉被裡,頭還靠在人夫身上。且正宮還提供人夫與小三牽手進出大樓、電梯擁抱等畫面當證據,因此認定小三已侵害這位已婚女子的配偶權。全案審酌小三曾擔任櫃姐、店員,目前待業中,最後判她要賠正宮10萬元,全案可上訴。
退役中將和人妻太親密 老公被離婚不忍提告侵害配偶權
一名退役中將遭指控與已婚女子過從甚密,女子的丈夫提告求償2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2人見面時勾摟肩背、正面依偎、互相依偎、整理衣褲,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的男女正常交往,判2人須連帶賠15萬元確定。已婚女子的老公提告主張:該退役中將與妻子逾越正常男女社交往來之行為,侵害其配偶權,並導致他在2020年與妻子離婚,他要求對方賠償200萬元及道歉。一審及二審都認定,2人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男女正常交往之範圍,並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情節重大,2人須賠償15萬確定。
2寶媽出軌小王…他無套嗨喊「想吃你腳趾」:星期六還要 人夫崩潰提告
中部一名男子阿明(以下皆為化名)和已婚女子小君大談婚外情,2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平時還以「寶貝」、「老公」相稱,甚至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星期六還要吃可以嗎」、「為什麼你都不戴套」、「我沒有射在裡面」、「特別想吃你腳趾」等語,氣得人夫提告求償。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2人應賠償45萬元。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與小君於民國104年12月25日登記結婚,育有2子,惟阿明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仍與其交往及發生性行為,自己於111年2月某日在家中電腦發現2人對話、合照,經質問小君,對方坦承出軌,雙方於同年3月31日協議離婚,讓他飽受精神之苦痛,決定向2人求償60萬元。針對上述指控,小君辯稱,他在110年10月認識阿明,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是離婚後才開始交往,目前僅是朋友關係;阿明則稱,自己認識小君時,女方僅說自己有男友,並未提到她已經結婚,2人相處過程中,亦未發現小君為有夫之婦,直到111年3月底,她才坦承已離婚,此前雙方未曾發生性行為。彰化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紀錄,發現阿明和小君平時以「寶貝」、「老公」相稱,且不時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星期六還要吃可以嗎」、「為什麼你都不戴套」、「我沒有射在裡面」、「特別想吃你腳趾」等語,足認2人已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原告之配偶權,考量雙方職業、收入等情狀,判處阿明與小君應賠償45萬元。
時中被爆醉摟人妻 游淑慧嘆可邊吃昂貴美食邊談民主血淚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昨日深夜爆料,指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與已婚女子結束高檔餐廳聚餐後醉摟「十指緊扣」,兩人牽手照也曝光。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陳時中日前才在辯論會中,邀請其它兩位候選人去看電影「流麻溝15號」 ,想要用悲情牌老招在北市長選舉,但現在看來很諷刺,因為同一天10月6日,陳時中先看流麻溝15號,感嘆台灣民主,然後晚上就快樂的去吃低消8萬的美食,美食美酒,可能還有加上阿中喜歡的歡唱配備。游淑慧在臉書上說,陳時中可以吃一餐要花掉一般上班族2個月的薪水,然後與大家談民主的血淚,現在的民進黨已經不是那個流血流淚的政黨,現在的民進黨已是 民脂民膏、吃香喝辣的政黨。她說,抗中保台、白色恐怖,阿中都用上了,結果只是黔驢技窮,人設崩塌。游淑慧表示,身為女性,陳時中的摟肩行為,她是覺得不舒服、毛毛的, 她也想問,身為男性的網友,如果有人酒後這樣牽您夫人的手、摟她的肩,會覺得是正常的社交禮儀嗎?游淑慧說,在社會上,大家有時候會看到,有些在上位者的男性,會趁著酒後藉酒裝瘋、毛手毛腳……而有這樣的舉動時,通常是習慣成自然,台灣的兩性平權概念,真的還需要努力。她也因此請陳時中別說,是女生是自己靠過來、主動簽手的,也不要再說「我們只是交情好,習慣這樣」,因為照片會說話,是不是正常社交禮儀,照片會說話,就是白天掉淚,夜晚奢華,白天防疫,晚上紅酒,陳時中的兩種樣貌,哪個才是真正的他?
多重人格妻上演台版《分裂》情節 男網友不分人格硬上遭起訴
以多重人格為題材的西洋驚悚電影《分裂》,劇情竟成為真實社會案件,1名患有「分離性身分障礙症」(又稱多重人格)的已婚女子小花(化名),體內存在兩種性格天壤之別的身份,而她的丈夫給出其他人格與高姓男網友交往的感情自由,高男卻強制與小花非戀人身份的人格發生性行為,讓她氣得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23)日將高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據了解,小花身體裡住著一個溫和柔順A人格,另一個「室友」則是理性堅強的B人格,兩名女子個性大相逕庭,通常小花都是以A人格示眾,除非遭遇緊急情況,B人格才會勇敢上陣給予幫助,小花的老公知曉她的病況,對小花的A人格去另尋真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檢方調查,今年4月間,小花的A人格結識1名從事設計工作的高姓男網友,便迅速展開熱戀,還時常與高男發生性關係,而兩人交往後他得知小花擁有多重人格,因此與B人格熟識成為好友,高男也明白她與自己劃清界線僅止於朋友關係,B人格始終沒有與高男發生性行為的意願,不過今年6月間,高男卻趁幫她擦背部上的乳液時,竟罔顧B人格的心志霸王硬上弓得逞,期間B人格不斷抵抗無用後離開,切換成A人格現身,不知情的她還在享受中與高男結束性行為。事後小花的A人格感受到「室友」的異常,發現高男竟因一時「性」起背叛自己甚至傷害B人格,遂傳訊息怒問高男「為什麼對她這樣?」高男自知理虧跟雙方道歉,但B人格嚥不下受辱的痛苦,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檢察官特地為確認小花身份詢問,「妳今天是以哪一個身分出庭?」,小花的B人格則堅定的站出來表示,她是以B人格為告訴人的身分到場說明,至於高男到案則承認一切犯行,坦言他當初確實違背小花B人格的意願,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男子涉犯《強制性交罪》,今日偵結將他起訴。
老公名字跟出軌人夫太像 出軌女「誤傳訊息」挨告判賠20萬
有名人夫出軌一名已婚女子,對方老公向人夫提告,妻子看到人夫的起訴狀才發現有這回事,也反告已婚女子侵害她的配偶權,而該女子稱,人夫跟她老公名字太像,她傳錯訊息,但法院仍判女子要賠償20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書指出,2018年陳姓人妻和林男結婚,她在去年2月收到林男被控侵害配偶權的起訴狀,陳女才知道老公跟另名王姓女子外遇,被對方老公提告,陳女一氣之下進行蒐證,也對王女提告。王女表示,他們只是同事關係,林男隱瞞自己有婦之夫的身分追求她,她知道後已經跟林男分手,之前因為林男的名字跟她老公只差一個字,她才誤傳訊息給他,她已經把訊息收回,她辯稱,沒有侵害陳女配偶權的意思。士林地院法官指出,王女曾經寫下陳述書,描述她和林男交往的過程也有發生性關係。至於王女所說的誤傳訊息,法官表示,2人認識快1年,認錯林男和老公的機率微乎其微,法官不採信王女的說詞,斟酌情況後,判王女須賠償陳女20萬。全案可上訴。
25歲少婦狂生5胎…婆婆「不准她吃避孕藥」原因曝光 網全傻眼
印尼一名醫務人員透露,當地有個25歲的已婚女子已經生了5胎,而她一直沒有避孕的原因,竟是因為婆婆不准她吃避孕藥,理由是「女人吃了避孕藥就不漂亮了」,消息曝光後讓眾人相當傻眼。據新加坡《8視界》報導,印尼一名醫務人員畢艾妮(Bunga Piani)11日在TikTok發出一段影片,她表示一名年僅25歲的少婦懷孕9個月時到診所複診,這已經是她的第5胎,且當時她的第4個孩子才滿1歲;該名少婦被問到為什麼不避孕,沒想到竟是因為婆婆不准他吃避孕藥,理由是婆婆家有個「世代相傳」的說法,就是女人「吃了避孕藥就不漂亮了」,因此她才不被允許吃避孕藥。影片曝光後,網友看到都相當驚訝,紛紛留言「好像生小孩的機器,不會累嗎?」、「天啊,我25歲還在寫論文」、「我媽媽40歲才生完3個孩子」;還有網友酸問「婆婆到底多漂亮?」也有網友擔心當地的避孕藥使用常識不普及,建議當局應該好好教育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