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八德路工作室」傳頂讓 網紅律師嘆:租掉了
藝人黃子佼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波後,演藝工作全面停擺,沒想到近期又爆出購買7部未成年性影像,以及更多的疑似性侵案件,形象與事業雙雙重創,復出希望破滅。其位於台北市八德路的工作室日前已貼出招租頂讓的訊息。對此,網紅律師巴毛(陳宇安)昨(21日)也發文透露,自己有在考慮要不要承租,怎料過不久就傳出已經出租的消息。黃子佼去年爆出性醜聞後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後續更多爭議也讓他的復出希望近乎破滅,於是4月下旬也傳出他在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的工作室已貼出頂讓公告:「可作店面or工作室or辦公室,樓中樓挑高,門口可以停兩台車,意者詳談。」對此,陳宇安昨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上發文透露:「看到黃子佼工作室出租的新聞,欸欸欸怎麼覺得有點心動,有沒有房仲可以幫我探聽這個租金多少錢呀?我認真的」,怎料這個標的卻十分搶手,巴毛律師後續也更新貼文並感嘆:「已經租掉了哭哭。」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那邊應該也只有律師適合了,或是佛堂」、「加油!希望房子遇到好主人」、「緊急撤離感覺租金會更低」、「原汁原味,有焦哥的味道」、「這個工作室有沒有針孔啊?」也有網友猜測「這地方租金一坪應該要4500至5500元。」還有人好奇「沒有擔心風水或氣場之類的事情嗎?」陳宇安也在留言區回應「他出事是他自己變態。」《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士林法官墜樓不治 大學同學淚曝「學霸經歷」:怎麼有這種事
台北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今(12日)凌晨驚傳墜樓,死者是士林地院刑事庭李姓法官,享年38歲,震驚外界。大學同學得知消息後,難過在臉書發文,透露這名法官相當優秀,無法接受發生憾事,引來大批網友哀悼。據悉,李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詳細死因有待進調查釐清。士林地院表示,李法官昨晚在法官宿舍墜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院長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前往醫院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士林地院也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而李法官的大學同學「巴毛律師」陳宇安聞訊後,也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感嘆,昨天才發生同道因公殉職,今天看到大學同學墜樓過世的新聞,「記得他非常非常非常優秀,以前在圖書館讀書時,都覺得他超級強,考試我都寫不出來,他還提早交卷然後拿超高分,老師上課都愛點他回答問題。我好難過…怎麼會有這種事」。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留言:「不知什麼坎跨不過去?」、「他真的很認真」、「太善良的人⋯在這環境不容易」、「現在的職場不適合個性溫和的人」、「怎麼會這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愛莉莎莎再不回國恐遭通緝 本人驚喊「看新聞才知道」被傳喚…揭處理進度
網紅愛莉莎莎因質疑總統大選作票,遭中選會依妨害名譽提告,日前卻傳出她未出庭應訊、沒請假直接出國。「巴毛律師」指出若愛莉莎莎再無故不到庭,恐在機場被上銬帶回,屆時請律師也沒用;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則直呼:「能不能請柯文哲代言人愛莉莎莎趕快回台灣?」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指出,檢察官實務上有權命令司法警察拘提無正當理由,經傳訊無故不到庭人士,且若拘提又不到就可能發布通緝,愛莉莎莎一旦被通緝,就可能在回國時遭上銬帶回訊問,之後還可能被羈押,到時請律師也沒有用。(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 臉書粉專)她也表示,若開庭時間已有出國計畫,只要檢具機票或旅行社通知等證明請假,檢察官通常都會准許,呼籲大家即使是小事,也不應輕視法律程序。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則以民眾黨黨部主委性騷擾案、愛莉莎莎可能遭通緝事件猛轟前老闆,直指柯文哲面臨嚴重內憂外患,並直呼:「能不能請柯文哲代言人網紅愛莉莎莎趕快回台灣,避免被通緝!」身處風暴核心的愛莉莎莎,則在今(21日)於社群對外回應,曬出傳票強調「看新聞才知道這件事」,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情況。(圖/翻攝自IG@goodalicia)愛莉莎莎表示,自己遊學澳洲途中收到許多人傳來的新聞連結,才發現自己被傳喚。請助理到家裡翻郵箱,找到郵戳為3月4日的傳票,「但當時我人已經不在台灣了,所以直到新聞出現,我都完全不知情」。她也分享傳票上「案由不明」字樣,指出目前真的完全不知道是什麼狀況,「目前已經委託律師處理,也已申請請假,請大家別擔心,也別浪費社會資源在我身上」。
割頸凶手服完刑前科會塗銷?律師揭「少年犯感化=練蠱」:出來更大尾
新北市某國中25日發生割頸命案,一名15歲國三男學生疑受同校「乾妹妹」教唆,在校內持彈簧刀連刺另名男同學數刀,造成被害人於26日晚間宣告不治。事件引發輿論譁然,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精神是希望保護未成年人,然而「很多少年犯進去服刑跟感化就是去練蠱,出來變得更大尾」。「巴毛律師混酥團」今(27日)發文,「很多人在問那個殺人的89跟教唆殺人的89妹會怎樣?刑事的部份呢,首先因為他是少年犯,所以不會進國民法官審理程序,而是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審理。目前89被裁定收容,89妹則是責付讓家長帶回管教,然後服完刑跟感化教育以後,前科會被塗銷,所以不會有人知道他們之前做過什麼事情」。至於民事部分,巴毛律師提到,「因為被害少年年紀還很輕,餘命很長,89跟89妹的父母應該是準備要賠到脫褲」。巴毛律師直言,「當然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精神是希望保護這些未成年人,在少不更事的時候犯錯,還有能重新來過的機會,但老實說很多少年犯進去服刑跟感化就是去練蠱,出來變得更大尾,然後出來收小弟」。巴毛律師感嘆,「我前幾天剛好在跟小剪刀討論小孩有沒有必要去上私校的問題,我現在覺得不用討論了,上私校不只是教育資源、升學的問題,至少某個層面可以減少這種小孩上學結果被隔壁班89殺掉的機率」(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
黑人夫妻提告「求償千萬+道歉」 律師界一致差評!他指出:大牙必勝
台灣#MeToo運動持續延燒,繼許傑輝、宥勝、黃子佼、NONO等人接連翻車後,女星「大牙」周宜霈27日也在臉書發長文指控當時的節目主持人陳建州(黑人)在11年前性騷自己,更噁的是,陳建州竟還脫口:「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對此,黑人夫妻火速發聲否認,28日更聯合喊告,要求對方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且賠償金將全數捐出。不過巴毛律師看完聲明後也劃出3大重點,更直言過去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判決,也就是「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此外,楊律師及呂秋遠也分別針對此事發表看法。黑人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千萬元新台幣,並請求法院命周宜霈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對此,巴毛律師也在28日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提一千萬的損害賠償要先繳10萬裁判費」,另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認為回復名譽之方式不包含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也就是認為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巴毛律師也表示,這個憲判字在當時滿轟動的,因此看到還有律師提出訴之聲明要被告刊登道歉啟事,讓他直呼:「我有點意外咧!」除此之外,律師呂秋遠也在同天於臉書發文表示,「現在已經不是光緒年間,想要以提告的方式讓#MeToo運動消失,真是匪夷所思。」他指出,「沒辦法,你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這句話哪裡妨害名譽?侵權在哪裡?損害在哪裡?其次,「有誰在妨害名譽的損害賠償上,法院真的判決這麼多錢?當事人的裁判費,總不能這樣亂花吧?還是,他們只是想要嚇人而已?」再來,訴訟聲明要對方道歉,憲法法院已經有判決,認為一般法院要求加害人道歉,違反言論自由,因此法院往後不能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他也狠批黑人夫妻的訴訟行為,根本是「精準的失控」。 而臉書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同樣在28日發文指出,通常委任律師會選擇先提起誹謗罪的刑事告訴,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威嚇效果最強,而且不用繳裁判費。」若不想提起刑事告訴(例如擔心自己成立誣告罪),當然也可以不告刑事,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但請求金額越高,要繳的裁判費越多,他也點出「實務上妨害名譽判賠金額不可能高達500萬,請求這麼高只是浪費裁判費。」因此他也建議應改成「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0萬元整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他還補充,大牙的臉書文章主要是#MeToo陳建州,照理來說只有陳建州的名譽受損,只有陳建州當原告即可,為何范瑋琪也列為原告?「我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是文章有提到一句『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但這句話能構成侵權行為嗎?若勝算極低,就沒必要增加這個請求,否則只是浪費裁判費。」最後楊律師也在留言區回覆網友提問,「以我多年訴訟經驗,大牙必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炎亞綸突襲記者會道歉…律師怒轟「作秀成這樣」 他也看傻:還帶妝上陣
網紅「耀樂」指控藝人炎亞綸偷拍性愛片又外流,今(21日)舉行記者會說明,不料對方突然現身道歉。對此,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痛批,「我對炎亞綸的感覺從遺憾難過現在轉為憤怒,為什麼要作秀作成這樣?」媒體人黃揚明也直言,「這不是誠心的現身道歉,而是為了讓媒體版面呈現雙方平衡樣態的公關操作」。炎亞綸遭控在耀樂16歲時偷拍性愛影片,昨(20日)深夜發文道歉,今日又突襲對方的記者會,在媒體面前90度鞠躬道歉;樂見狀情緒崩潰,直接趴在桌上,不願直視炎亞綸,心情平復後表示「這些道歉不是應該在我爆料之後,他說這幾年有改變,但在哪邊?是針對其他受害者嗎?還是我不重要?」(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針對炎亞綸行為,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痛批,「為什麼要作秀作成這樣?為什麼要這樣傷害被害人?你知道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的時候,也會盡量避免被害人跟加害人接觸嗎?都會隔離讓被害人在小房間你知道嗎?你真的希望對方原諒你還用這種刺激他的方式?賺自己形象,完全無視對方感受。炎亞綸,我真的對你很失望」。另外,媒體人黃揚明也直言「看到這場面真的是太荒謬了!這不是誠心的現身道歉,而是為了讓媒體版面呈現雙方平衡樣態的公關操作。炎若真心反省,應該到台北地檢署自首曾犯偷拍兒少性剝削私密影片,勇敢面對司法的審判。連讓受害者好好開一場記者會的空間都不給,不愧是連道歉聲明都有10萬人按讚的高流量明星。還帶妝上陣」。(圖/翻攝自黃揚明(剝雞)臉書)◎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炎亞綸被控偷拍未成年性愛片 粉專點出「3犯罪行為」…律師曝:可判7年以上
有「抖音男神」稱號的網紅耀樂,曾以藝名「冥樣」走紅於國、高中學生之間,不過之後卻爆發性愛片外流事件,為此休學長達3年。他昨(20日)控訴,炎亞綸在他16歲時偷拍性愛片,還曾不管他的感受,執意進入。而炎亞綸坦承雙方交往過,並為個人感情處理不好的結果道歉。對此,粉專《請說人話》分析,炎亞綸的發文看似情感真摯,但其實東拉西扯、轉移焦點、避重就輕。網紅律師巴毛也直言,「這是非告訴乃論欸,炎P你要確定捏(餒)。」粉專《請說人話》發文表示,炎亞綸稱自己是戀愛腦,一旦進入一段感情就會失去自己,說這件事是感情處理不好,說性愛影片外流他也是受害者,「讀完我只能說,炎亞綸的網路團隊真的很強大,狠甩朱學恒張鐵志黃子佼許傑輝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加害人集團好幾條街。」他直言,炎亞綸的發文看似情感真摯,字裡行間充滿悔悟與煎熬,但其實東拉西扯、轉移焦點、避重就輕,該道歉的事隻字未提,耀樂跟炎亞綸當年是情侶關係沒錯,但不是交往期間幹過的爛事都可以用「感情處理不好」作為逃避藉口。炎亞綸發文道歉。(圖/翻攝自臉書/炎亞綸 Aaron Yan)粉專《請說人話》指出,劈腿、始亂終棄,那是私人感情問題沒錯,手機送修導致性愛影片外流,也的確不能說是炎的錯,但是,「在對方還在睡覺時,不顧對方感受強行性交」、「趁對方不注意時,偷拍性愛過程」、「恐嚇對方不能對外爆料,否則要請黑道處理」以上3點才是耀樂貼文的重點。他認為,這3點不只是人品問題,更是法律問題,如果耀樂所言有假,請炎亞綸捍衛自己,儘速澄清;若耀樂所言屬實,那這3個行為是「犯罪行為」,絕對不是用「偏差、扭曲、戀愛腦」這些抽象無害的字眼就能開脫的。網紅律師巴毛也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寫下,「修蛋欸,不是影片不是你流出的就沒事欸,耀樂那個時候才16歲,16歲未成年欸,你拍他性愛影片會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的問題欸。」巴毛列出,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巴毛直言,而且根據耀樂說法是偷拍,如果真的是偷拍可能是36條第3項,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巴毛直呼,「7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知道是什麼概念嗎?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欸,炎P你要確定捏(餒)。」貼文一出,底下網友也留言「一堆人說這是感情糾紛,真的不要鬧」、「一整串幾乎看不到指責,一整排加油刷滿」、「未經同意拍性愛影片再弄得自己不是故意的?還可以一堆人幫他加油?」。《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涉強制猥褻 律師揭最糟下場「可處5年徒刑」
國內政壇性騷風波持續蔓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天(8日)晚間踢爆,她在去年的一場飯局,遭「宅神」朱學恒「毫無預警的抱住我強吻」,且涉及性騷的強吻舉動,還一連來兩次。對此朱學恒昨晚先在直播中坦承犯錯,但強調自己是「喝到斷片」,臉書的道歉文,疑似還自己招認有更多受害人,引發社會一陣譁然。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跟巴毛律師陳宇安都表示,朱學恒強吻女性,行為不單單是大家認定的性騷擾,而是涉及「強制猥褻罪」,刑事責任上,最重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議員鍾沛君昨晚發文揭露朱學恒對她的強吻惡行,控訴對方去年在一場飯局上,趁兩人獨處期間,在有監視器的包廂,對她2度強摟、強吻,還大言不慚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行為跟態度都非常惡劣。針對被鍾沛君指控強吻、強摟,朱學恒昨晚透過直播坦言,自己確實有錯、願承擔所有後果,但提到自己當時喝到斷片,失去判斷力;而後續在臉書道歉貼文,被發現他的發文有經過修改,原本內容是:「在此向所有被我冒犯的人道歉」,後來被改成:「在此向鍾沛君議員和所有社會大眾道歉」,讓網友質疑,是否還有鍾沛君以外的其他受害者,也曾被朱學恒強吻過。針對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巴毛律師陳宇安提到可能的刑責。(圖/翻攝巴毛律師混酥團)對於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巴毛律師陳宇安就在粉專質疑「請問所有人是幾個人?」並認為朱學恒對鍾沛君做的事,看起來已經不是單純的性騷擾,而是涉及強制猥褻,這是需要負刑責的,並痛批「去關吧你噁男!」。針對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發表意見。(圖/翻攝施逸翔臉書)而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也指出,如果朱學恒承認有強吻行為,那麼除了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他還可能涉及強制猥褻罪,按照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另外,若為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家暴上法院…調解委員狂勸「我也被老婆打過」:都沒還手 台南Josh氣炸
網紅「台南Josh」去年1月遭前妻Amber家暴,對方不僅把家砸爛、衣服剪破,還在牆壁上寫「死媽寶」,目前雙方已離婚。台南Josh無奈透露,近日去法院調解,沒想到調解委員居然稱「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讓他聽完氣到想走人。台南Josh表示,調解過程中,明確向調解委員說明這是一個家暴事件,沒想到對方聽完竟回「唉呀我也是律師啦,我們都知道家暴的條件很容易成立」,讓他感受很不舒服,畢竟都還沒搞清楚狀況,就預設家暴事件沒什麼大不了。儘管他一再強調,自己的身體在過程中有受傷,並且家裡遭到嚴重破壞,但調解委員似乎仍覺得這沒什麼。調解委員甚至說,「夫妻吵架難免嘛,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家裡的東西也有被破壞過,我都沒有還手喔,你要跟對方結婚,要經營婚姻關係就是這樣嘛。」台南Josh透露,當下氣到差點起身離開,「我聽了好氣,直接跟調解委員說你這個講法是不對的,為什麼會認為要經營婚姻關係,被打或是東西被破壞都是要忍受的?」台南Josh指出,調解委員一直都是一種「你也有錯」、「你太小題大作」的那種感覺,自己從沒想過法院的調解委員,甚至對方本身還是律師,竟然對於家庭暴力或是說親密關係暴力有這麼輕視的態度。台南Josh的律師表姐也氣得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寫下,「當下我反問該名調解委員說『所以你的意思是家暴受害人都應該忍耐嗎』,希望下次有人委託他聲請家暴保護令,他也這樣跟對方講。」
不滿同仁被記過!基層員警發動「治安消極日」 律師開酸:不違法就不會執法?
桃園市中壢區20日一早,一名肌肉男在長沙路一間超商中赤裸上半身失控暴走,不僅對警員揮拳,還砸落店內商品,深蹲跳起來發出陣陣怒吼聲,最後遭到2名警員制伏,但警方執法過當也引發討論,動手的警員更被記2小過並移送法辦,導致23日上午有基層員警在網路發文,要發動4天的「治安消極日」聲援執法的員警。對此,網紅律師「巴毛」也開酸,「台灣警察真的讚到不行,因為有人違法私刑被懲處,決定集體擺爛。」警方將已制伏的肌肉男打到頭破血流,如今警員被記過,有其他基層員警發起聲援。(圖/翻攝畫面)有中壢警分局基層員警昨(23日)一大早在臉書專頁《靠北POLICE》發文指出,「我們預計於6/1 00時至6/4 24時,發起第一波治安消極日……針對本次懲處,同事的新聞稿令我們基層十分心寒,所以同事之間串連預計於上述日期消極作為,以『不查緝績效、不主動開單、不處理分局交辦事項』表達不滿。」原PO也補充,這4天該簽的表、民眾報案都會如往常一樣處理,請轄內民眾不必擔心權益受損。「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建起撤銷同事記過處分。」至於發起治安消極日的原因,主要就是「兄弟有難分長官不挺」,雖然目前人數不多,但希望自願的同仁不用表明,「自行於上述時段發起即可」。對此,巴毛律師23日晚間也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如果「治安消極日」真的是由警察發起,那「台灣警察真的讚到不行,因為有人違法私刑被懲處,決定集體擺爛。叫你們不要違法,結果你們決定乾脆不要執法,是不會合法執法484(是不是),我傻眼。」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論戰,有人相當支持基層員警發起的行動,「有認識的學長已經施行消極作為數年了,根本先知」、「身居高位的警察官們,拿出肩膀來好嗎,永遠只會打自家小孩給外人看,自己在民代、權貴面前永遠像條狗」、「已自行該專案實施多年,績效卓越」、「要知道浩克那麼壯,被他打到真的不是普通的痛,換做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同情警察」、「組工會才是王道,修法警察才有改革的可能。」但也有人認為浩克打警察,跟警察打人一碼歸一碼,「打警察的會有相關刑責辦他,警察先前被打,所以警察能情緒失控暴打對方?這邏輯根本是職業造成的盲區,要是一般人剛剛被打後來情緒失控暴打對方,一樣要付相關刑責。別覺得穿上警服就有無敵星星,警察公權力可沒大到可以這樣,兩個都會有相關刑責及懲處,一碼歸一碼」、「有大家是叫警察不要犯罪,不是叫警察不要執法欸」、「自己選擇警察這個職業,連基本的職業道德也沒有,難怪會讓人印象那麼差。」
鄭家純突宣布結婚喜訊 陳沂11字回應
鄭家純突宣布結婚喜訊 陳沂11字回應鄭家純(雞排妹)2日拋出結婚震撼彈,與日籍醫師男友在東京登記結婚,以往在網路上與她針鋒相對的死對頭陳沂,瞬間成為網友們關注的焦點,紛紛敲碗她對宿敵閃婚的想法。巴毛律師混酥團粉專就發文問說「有多少人看到鄭家純結婚的新聞後,第一時間是去看陳沂臉書的?」對此陳沂只淡淡的以11字回應。鄭家純2日透過出道10週年寫真慶功越洋連線記者會,宣布自己將與日籍男友結婚的消息,還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還是拿台灣護照1126可以投票、沒有懷孕、不用冠夫姓、有得到雙方家人的祝福、身邊朋友都很開心、明年在日本辦婚禮。」去年與她在直播中起衝突的陳沂,在消息曝光後,就沒有在社群平台上更新其他消息。連巴毛律師混酥團粉專都PO文發問「有多少人看到鄭家純結婚的新聞後,第一時間是去看陳沂臉書的?」在網友的追問下,陳儀僅在留言冷冷地以11字回覆網友「結婚就是人生中一個選項」。鄭家純和陳沂去年在直播槓上,成為死對頭(圖/鄭家純FB)稍早,陳沂終於在自己的臉書發文談論這件事,她表示「結婚只是一個選項,結婚說恭喜,離婚說祝福,不過就是一種社交禮儀上的表現而已。」、「沒結過婚的人或許沒資格談婚姻,就像沒當過總統的人,沒資格罵總統一樣。」、「所以,結婚就是一個人生中的選項。無所謂好壞,Just choice」。
新娘不供餐給新秘還要求退費 律師:一看就是沒法律常識大小姐
一名新娘在網路上抱怨新秘,分享她的結婚糾紛受到不少網友討論,執業律師「巴毛律師混酥團」就批新娘沒常識,不提新秘餐點本來就應該由業主提供之外,強迫退款還說對方會被通緝,都讓律師看了相當無言,笑稱「用外送叫一個便當是能多少錢?」,更表示自己結婚時還包新秘住宿,「得罪新秘可能會被畫成饅頭」。新娘不願意提供新秘便當,竟然演變成要求對方退費還要報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巴毛律師混酥團」在粉專分享一名新娘的結婚糾紛,她表示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新娘與新娘秘書的退款糾紛,仔細看後發現糾紛起源竟然是新娘不肯提供新秘午餐,對話截圖中寫出,新秘表示餐點正常都是業主負責,因為到時候會忙到沒時間吃飯,新秘不像攝影師還有空找時間吃飯,但這讓新娘無法接受,讓為新秘在強迫她請客,因此要求退款,更舉出消保法7天可以退費的規定,還表示若新秘不配合,就要報案還貼出警局照片。這讓律師看傻眼,她表示消保法規定七天內可以退貨,但要是郵購、訪問買賣、網路消費才可以退,「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樣郵購新秘」,更表示退款糾紛是要報什麼警,甚至認為對方連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新秘客氣詢問婚禮當天午餐,沒想到新娘不但不提供還要對方不要來了。(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她也認為,不肯請新秘吃飯根本不可能構成可以解除契約事由,根據民法249條第249條,這樣狀況下應該算是可歸責復訂金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不能履行,所以新秘根本不用返還定金,更表示「這位新娘現在還因為在爆料造謠誹謗新秘要被告了,結個婚結到要被告還真是少見....」。新娘表示要報警,並表示按照消保法可以退費。(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巴毛律師也在留言處表示,「婚紗跟婚禮當天就是要讓新秘開心啊,為了個便當等下把你化成甜在心饅頭」,更透露自己結婚還幫新娘秘書包住呢。不少網友也表示,「非常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法官五告衰小」、「家裡有施工的話,幫工程人員準備的便當或涼水也是很合理,你幫她準備讓新秘有多一點時間休息,或注意新娘的狀況,這樣不是很好嗎?還是你要她餓肚子?」、「為了便當有需要這樣?」、「我的新秘都跟伴娘一起坐共享晚宴,供那一餐很貴嗎?」。
2022神曲《可不可以放進去》驚見超大咖女歌手 律師警告:不要隨便對人哼
原住民歌手巴大雄19日推出新歌《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歌詞充滿遐想,旋律也相當洗腦,一上架就引發外界熱議,尤其MV女主角找來超大咖女歌手客串,讓人驚呼連連,被封為「2022神曲」。不過,有律師就提醒,不要隨便對人唱這首歌,否則恐構成性騷擾。《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一曲描述對鄰居太太的幻想,當中更有不少兒童不宜的歌詞,像是「你老公還沒有回來我心臟在砰砰跳,感覺可以發生什麼」、「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讓人忍不住想歪。《可不可以放進去一下下就好》歌詞引人遐想。(圖/翻攝自東南美娛樂YouTube)事實上,影片介紹欄寫道:「看似下流的歌名,其實更多的是對愛情渴望的吶喊,異於世俗的情歌」,撇開男歡女愛、拋棄撕心裂肺,更多是描述一位男子不小心愛上有夫之婦的哀切。值得注意的是,MV女主角穿黃色洋裝,全程背對鏡頭,直到最後一幕才轉身,原來竟是「天生歌姬」A-Lin。女主角是A-Lin。(圖/翻攝自東南美娛樂YouTube)歌曲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聽到下跪,直接瘋掉,根本神曲」、「太經典了!華語流行音樂的巔峰出現了」、「必須傳承下去的好歌曲」、「一首歌道出了每個男人的心聲」、「完美翻譯全球歌壇有史以來所有情歌的目的」。對此,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表示,她聽完後腦海裡一直是這首歌的旋律,雖然歌詞沒有明說是要放進去哪裡,但《刑法》第10條對性交定義是「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只要有「接合」就會構成刑法上的性交行為。陳宇安強調,不只是性器官,以其他身體部位或物品,進去他人之陰道或肛門,也算是性交。實務上有很多抗辯「我只有放進去一下下」、「我又沒有完全進去」等,但刑法上的性交定義很清楚,如果違反對方意願,就會變成強制性交。最後她也提醒,「不要隨便對別人哼這首歌,這是性騷擾!」
甩「死媽寶」羞辱陰霾!「台南Josh」賣了家暴房 網友打氣全是歪樓雙關語
網紅「台南Josh」去年結婚,未料今年初就爆出遭妻子Amber家暴,不但衣服被剪爛、窗簾遭割破,牆壁還被老婆用紅漆寫上「死媽寶」,夫妻吵架一度鬧上媒體版面。而後來在今年6月,「台南Josh」對外證實,已經跟前妻Amber正式離婚,恢單後的他選擇重新振作,昨天(13日)更在臉書發文,他已經把昔日與前妻鬧不愉快的家暴房子給賣了,引來網友議論,且不少人的留言鼓勵都歪樓了,添加不少笑料。台南Josh今年1月爆出被太太家暴,導致他最後是以「逃難」的方式,逃出自己買下的家,並再到醫院驗傷後,與妻子徹底鬧翻,後來兩人的這場短命婚姻,最終走向破局的結果。女方在牆壁上寫下「死媽寶」。(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昨天台南Josh在臉書貼出一張站在海邊的照片,看起來他的背影若有所思,不過他對外透露:「那間拍了很多次影片,但是我只住不到一個月的房子賣掉了,順利完成交屋手續。一項一項來,事情總會慢慢處理完的」,他並對自己喊話,恭喜自己直說:「賀成交」,看得出來他也很期待人生的「重新開始」。 台南Josh日前與啦啦隊員梔梔合作拍片,雙方互動引來網友不小的關注。(圖/翻攝自YouTube) 不過台南Josh最近與味全龍前啦啦隊成員「梔梔」合作拍片,兩人的互動引來不少討論,因此網友留言全部拿「梔梔」的名字大開諧音玩笑,故意用雙關語留言,、「這過程如人飲水,冷暖自梔啊」、「千金難買早梔道」、「梔難而退只好賣掉」留言區超級歪樓,讓不少人看了莞爾一笑。
廖老大歧視懷孕女員工被炎上 律師爆他「面試問這問題」可罰150萬
「賽車教父」廖老大涉歧視孕婦,引爆輿論一片撻伐,更引來台中市勞工局關注並證實他的琦玉公司確實因懷孕歧視私下和解。對此,廖老大雖在10日深夜開直播澄清,卻有律師點出他面試時問對方是否有懷孕計畫已屬違法,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廖老大在直播中表示,問題不在員工懷孕,而是當事人一直請假影響到其他人,他指出,公司都會要求新進女員工就職前填寫是否有懷孕或計畫近期懷孕,當事女員工寫短期內不打算懷孕,結果不到半年就懷孕,還因不斷孕吐一直請病假,請到最後工作都沒人做。廖老大也感嘆,惹上這個問題讓他產生以後一律留職停薪,「以後賣假好人了」想法。不過,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不只不能問是否有懷孕、是否有計畫懷孕,就連問血型、星座和宗教信仰都不行,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廖老大因員工懷孕請假,而揚言擅自更改勞工工作內容與薪資「當然是違法的」。「巴毛律師混酥團」也查到廖老大的琦玉集團有其他違反勞資相關法律紀錄,其中去年4月與今年3月,分別因「雇主未依規定覆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未依法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而被處分。此外,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案經勞工局受理調查後,勞資雙方已於去年9月16日和解,申訴勞工當日填具撤案申請書。勞工局也強調,女性受僱者於產假後工作,雇主調動其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並應符合勞基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