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強制車險」出爐 保險局:新車須一次保足五年近兩千元
65萬輛無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預計今年11~12月開始,須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領取牌照,藉此將有助於因該車事故所造成傷亡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以及有投保強制車險之車主可將其應負之賠償責任,於強制車險之理賠範圍內移轉予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自身負擔。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12日)表示,金管會配合6月15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簡稱強保法),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視同為機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等5項子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60天,並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完成配套措施,將在年底前與交通部共同宣布修法後的施行日。林志憲表示,目前市面上領取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達60幾萬輛,但並非每一輛車都已上路,但約計每年有8萬輛新車上路,因此這次強保法的修正案施行時,對於已行駛道路的舊車會提供「2年過渡期」輔導投保強制車險的時限,鼓勵車主盡速辦理保險作業,不會立即就未投保車主給予罰款。但在新車者,民眾就須與現行一般機車族,需要同時完成強制車險投保,才能領取行照與牌照;另外會就6個月內未投者者予以處罰註銷牌照。保險局也會與產險公會、產險公司研議,比照汽機車保險等提供網路投保服務。林志憲指出,考量電動車的電池使用期約3~5年,因此將就「新車」一次投保為5年,主要是5年期保單可減少投保、續保作業等附加費用成本,以一年保費539元,5年期保費1,990元,平均1年保費僅400元,可減輕民眾負擔,且可避免民眾因保險中斷而遭處罰750~1500元、註銷牌照;另考量保險期內若因電池等因素車輛報廢時,保險公司可予退費之機制。舊車則依其已使用年期,保險期間為一至五年。車主於保險期間屆滿,考量其車輛尚可使用狀態,辦理續保時,保險期間至少為一年;譬如說,使用年期一年以上未達二年者,保險期間至少為四年,依此類推,但保險期至少以一年期計算。立法院今年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道路上常見的無牌照電動二輪車,明確定義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確定全數須納管,除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也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禁止未滿14歲者駕駛;新法施行2年內,應依規定領用、懸掛車牌,逾期違反者,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立院通過「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掛牌投保 違者處1200元以上罰鍰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道路上常見的無牌照電動二輪車,明確定義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確定全數須納管,除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也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禁止未滿14歲者駕駛;新法施行2年內,應依規定領用、懸掛車牌,逾期違反者,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全台約有65萬台無牌照的電動二輪車,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但隨著意外、傷亡數字不斷攀升,事故受害者卻缺乏法律保障,車體品質也欠缺法規管理,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有修正必要,讓車輛納入監理審驗機制、牌照管理制度,並投保強制險,避免事故發生求償無門。昨三讀條文明訂,所謂「微型電動二輪車」,是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含電池6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未來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才得以上路。為保障駕駛者,參照汽機車強制險規定,增訂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責任保險,未投保者不得登記、換照或發照。新法也禁止未滿14歲者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者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以往對於未依規定方向行駛、於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未禮讓行人等情形,原處600元以下罰款,調高為1200元以下。此外,為督促行人守法,此次也調高對一般行人的罰鍰。以往未依規定穿越車道、在未畫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原處300元罰鍰,修法後調高至500元。
涉案工程車只有這個保險!太魯閣號罹難者每人450萬 產壽險理賠統計逾5億元
0402台鐵太魯閣列車出軌重大事故後,金管會今天(4月4日)統整攸關乘客可獲的理賠保險,包括鐵路旅客運送、涉案工程車的強制汽車責任險等產險,主要是由國泰世紀、明台產物承保,加上產壽險公會統計的理賠金,目前粗估首階段給付金額近5億元。而在受傷者當中有139位為保險公司保戶,尚待後續治療,理賠金額現階段尚難預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110年4月2日上午臺鐵太魯閣列車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多人不幸傷亡,謹致上最深的哀悼,為協助事故保險理賠及關懷受災保戶事宜,已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即責成保險公司應主動關懷並協助受災保戶。保險公司除已主動查找保戶及積極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外,亦提出相關服務措施。本次事故係由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依保險契約責任每一人死亡新臺幣(下同) 250萬元,重傷140萬元、傷害醫療40萬元,每一次事故2億元,保險期間累計8億元,預估給付金額逾1.5億元。涉案工程車係由明台產物保險承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人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200萬元、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預估給付金額逾1億元。在產險公司部分,目前查得傷亡名單中有3位乘客以信用卡支付票款,預估給付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金額逾5千萬元,其餘持續確認中。在人身保險部分,保險公司已就本次事故罹難者進行保戶身分比對,已知為保險公司之保戶計39名,其餘尚待進一步確認,經產、壽險公會彙整預估總賠付金額逾1.4億元。另受傷者當中,有139位為保險公司保戶,因尚待後續治療,理賠金額現階段尚難預估。此外,保險公司對於受災保戶亦提供快速理賠、保費緩繳等關懷服務措施,保戶或其家屬如對於保險理賠或服務事項有疑義,可向國泰世紀產物(0800-212880)、明台產物(0800-070889)或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洽詢。 明台產險表示,已於第一時間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協助客戶各項理賠事宜;並啟動員工安全確認系統,確認全體員工皆安全無虞。同時,明台產險於花蓮分公司及總公司成立「太魯閣號事故緊急客戶服務中心」,與臺鐵聯繫確認傷亡者名單,主動關懷協助旅行平安保險及個人傷害保險保戶理賠事宜。關於涉案工程車之強制險,係由明台產險所承保,將對工程車外第三人之傷害或死亡提供理賠,每人死亡定額給付200萬元,傷害醫療給付上限20萬元。明台產險會以確保受害者權益為優先考量,處理後續理賠事宜,並提供必要的服務協助。和泰產險的緊急應變小組也主動清查比對傷者名單,關懷客戶並協助受傷保戶快速理賠服務,並提供傷害險、健康險保護關懷慰問金措施:不幸身故保戶每人10萬元、加護病房保戶每人5萬元、一般住院保戶每人1萬元、受傷門診保戶每人2千元,希望善盡企業之力,與保戶共度難關。和泰產險ezClaims理賠快捷中心提供24小時客服專線0800-077-568。
于美人:每一次進步的法案,都是踩著孩子頭顱向上! 552字感動萬人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投票在即,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態支持罷免韓國瑜。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竟發文批評,「小燈泡的頭顱已經被她的媽媽踢到了高雄。」引起眾怒。同為母親的知名主持人于美人以「把悲傷留給自己」為題,寫下552字感動萬人。于美人說,很多女性在小孩上學後就沒有自己的名字,大家習慣會用小孩的姓名來稱呼為「某某媽媽」,母親節剛過去,有幾位女性的名字也許你從來沒有聽過,蔡玉瓊,陳碧娥,陳君汝,但換一個稱謂,也許你就會有印象了。于美人提及,蔡玉瓊,人稱「柯媽媽」1989年她就讀東海大學的長子柯重宇被聯結車追撞身亡,當時大貨車撞死人一條命只賠5萬,10萬,20萬,小學畢業的柯媽媽花了8年的時間不斷陳情與遊說,「強制汽車責任險」終於在1996年完成立法,象徵了重視生命意義的抬頭。陳碧娥,人稱黃媽媽,1995年6月,19歲的兒子黃國章當時是海軍二兵,在出海的軍艦上失蹤,找到時已經是漂流到大陸沿海的一具腐爛屍,體黃媽媽不斷奔走,成立了「軍中人權促進會」追查真相23年,終於得到海軍司令的公開道歉,啟動軍中人權改革的腳步。陳君汝,他的兒子是葉永誌,大家稱她為葉媽媽,她是一名農婦,當年14歲的葉永誌因為性格陰柔被同學嘲笑、霸凌,最後在學校廁所裏倒臥血泊中離世,玫瑰少年催生了「性別平等教育法」,葉媽媽勇敢站出來力挺同志教育,呼籲重視校園人權,避免悲劇再起。于美人寫道,「最後是王婉瑜,人稱小燈泡媽媽,為建立兒童安全網而從政。是的,每一次進步的法案都是踩著孩子的頭顱向上,這幾位忍受錐心之痛的母親所推動的立法都救不了自己的孩子,但她們都用一己之力來保護其他孩子,把悲傷留給自己。」貼文一出感動許多人,短短不到一天已破萬讚及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