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靠山又大又穩! 德州媽媽曝「演藝圈噤聲內幕」:受害藝人們私下感謝
網紅育兒作家「德州媽媽」近日多次在臉書開罵黃子佼並呼籲抵制,今(7日)一早再度發文稱,黃子佼施壓媒體的律師函,以及給受害者的0元和解書,她都是得到一手的資料,是「當事人」給她,她才敢爆。但她也感嘆,黃子佼有著龐大靠山、勢力和資源,因此演藝圈存在許多不敢發聲的受害者,「有些受害者只是來私下感謝我,但他們不想被知道,因為…他們還待在演藝圈。」德州媽媽今(7日)再度於臉書粉專《德州媽媽沒有崩潰》發文,並以「50歲的禿頭小寶寶」來形容黃子佼,她也表示,婦幼議題與性犯罪,是她多年來一直在關心的事,「相關文章我至少也寫了上百篇,我不在乎被說『蹭』,有些事情拜託大家一起『蹭』,譬如說讓本該屬於監獄的人離開螢光幕,這點要求根本是極低標。」她也進一步點出Metoo的核心就是權力結構,「不能再讓禿嬰回去那個連罪證確鑿都不太敢有人出來說什麼的演藝圈作威作福了。他的靠山又大又穩,勢力之大資源之多,誰敢監督他?滾出螢光幕這點該付的代價,在臺灣竟然需要這麼吃力的發聲。」德州媽媽認為,這世代真的是太神奇了,一部份人對網紅超不以為然,一部份人對網紅期望超高。揭露靠網紅、發聲靠網紅、教育大眾靠網紅。雖然有些網紅選擇當社會亂源,但也是有些網紅努力維持社會秩序的,「也謝謝大家讓我有這樣的聲量,只要有立場就會伴隨攻擊,但我得到的支持還是比攻擊多多了。」「我揭露的事,都是我從我收到的資訊中截取冰山一角而已,有些受害者只是來私下感謝我,但他們不想被知道,因為…他們還待在演藝圈。」德州媽媽也感嘆,其實整個Metoo事件,演藝圈不敢發聲的受害者還相當多,「有保護傘又食髓知味的豬哥,在演藝圈幾十年造成的受害者不會只有四五個的。」德州媽媽也表示:「雖然我有點氣一些受害者不敢發聲,導致很多豬哥根本沒事,但我也可以理解他們待在圈內的難處。」接著自嘲:「還好當網紅不用怕演藝圈勢力影響生計!」儘管因為連日接露與黃子佼有關的內幕,她收到許多攻擊,但同時也得到了更多的支持,「雖然這世界還是離我喜歡的樣子很遠,對我這種常常需要勸自己不要對世界灰心的人來說,能有一群人跟我一起死守一些領地,讓我能在看清生活後仍然熱愛生活。」
黃子佼道歉「通篇未提受害者」!還請律師施壓媒體 鄭家純、李怡貞怒轟
藝人黃子佼雖得以從去年6月的性騷擾指控中脫身,但檢方搜索後又發現黃子佼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甚至自殘出院後的第18天還在買。對此,黃子佼昨(4日)晚間一邊在臉書發文懺悔,但通篇未向受害者道歉,一邊又請律師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要求報導下架,讓律師李怡貞、影評粉專「無影無蹤」,以及雞排妹鄭家純都看不下去,紛紛跳出來發文痛批:「完美演繹惡人的模樣。」黃子佼從性騷擾指控中脫身後,又遭檢方搜索後抓到,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但審酌他只是購買、沒有散布,因此今給予緩起訴,條件是黃子佼必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黃子佼昨在臉書發文稱,「事發多時,昨日,檢方已對外界發布結案報告,公告我所面對的處罰,我也在上個月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過去不可逆,未來不可知,但我知道,錯了就是錯。而不重蹈覆轍,要為明天塑一個新的我、好的我,為家人站起來照護彼此,是我的責任與方向。重新做人,請相信我的決心。叨擾各位媒體及網友,本人深感歉意。如果願意,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沒想到影評粉專「無影無蹤」隨後也發文透露,剛剛收到網友在流傳的「黃子佼律師函」,經查證屬實,「黃子佼晚間一邊在臉書發文懺悔,一邊在請律師去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與要求報導下架,還表明要追究記者與總編輯的責任,我真的問號,悔意到底在哪裡?事實上,稍早有媒體說要轉載和引述我的文章,後來得到的消息是『因故無法刊出』,我就已經大概知道後面有勢力在對媒體施壓,直到看到這篇律師函才知道有多扯。」「無影無蹤」 也感嘆,最可笑的是,律師事務所還稱撻伐黃子佼的人是「衛道人士」,「看到黃子佼的所作所為,不需要是衛道人士也都會受不了吧!我想哪怕是最低限道德標準的人都無法忍受吧?」對此,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狠酸黃子佼,「一邊低頭請求更新的機會,一邊轉頭請律師發函公知提告的可能,完美演繹惡人的模樣」、「真的好意思秀下限發律師函說我們衛道人士,我在北歐跨國也要繼續強烈譴責你。」就連雞排妹鄭家純也看不下去,在臉書上直言黃子佼的那篇貼文大意就是:「反正我犯的錯已經用120萬和悔過書抵掉了。」黃子佼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及公眾人物一面倒痛批,發文通篇未向受害者道歉,卻處處透露想復出的急不可耐,「垃圾髒東西」、「還很多人盲目喊加油」、「有女兒的真的只想說加油三小」、「我們要怎麼監督你,我又沒有你電腦密碼?」「完全看不懂加油團是在加油什麼意思」、「我自己也有女兒,無法理解你一次次行為,你最該做的是放過你太太跟女兒」、「這些新聞還有低到不行的刑罰,讓人覺得在台灣當變態CP值真有夠高的」、「他好像病得不輕欸...該看醫生」、「那家律所完全提油救火。」
黃子佼買偷拍片道歉了…「請給我更新的機會」 經紀公司發聲澄清2重點
藝人黃子佼遭爆收藏從偷拍論壇買來的百部影片,掀起譁然。黃子佼所屬經紀公司「大鵬傳播」今(4日)緊急發布律師函澄清,黃子佼本人稍早也在臉書發文致歉,並希望外界給他更新的機會。揭發黃子佼性騷的吹哨者Zofia痛批:「這裡面的影片都是被偷拍的,那些未成年少女也是」、「我知道目前更應該關心地震,但我真的是越看越氣」。財經網美胡采蘋、律師李怡貞律也先後發文狂轟。黃子佼則在道歉文表示,他已在上個月偵查庭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希望大家相信他重新做的人決心,並向外界喊話「如果願意,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黃子佼經紀公司「大鵬傳鵬」則在下午委由律師回應,澄清沒有「上百部影片」,檢方查扣存有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的不雅片硬碟,最後僅認定其中7部影片有未成年少女,絕無「大戶」、「上百部」並批評媒體報導「到2023年7月8日還在購買」是惡意誤導。聲明強調,黃子佼是在「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課予刑事處罰的修法前下載前述影片,但因黃子佼持有行為持續到2024年,因此「黃子佼先生才接受緩起訴處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汪小菲咬大S離婚前「寄包裹給具俊曄」 真正寄件人出面還原真相:這樣有問題嗎
大S前婆婆張蘭20日指控大S婚內出軌,並指此事涉及刑責,律師告知提告決定權仍在汪小菲身上。至於時間軸方面,可知大S於2021年8月買禮物寄給具俊曄,9月發律師函要求和汪小菲討論離婚,11月才正式宣布離婚,張蘭由此推知大S在離婚簽字前就和具俊曄有來往。不過,後來被發現寄件人是受雇於汪小菲的藍姓司機,對此,刺青師阿本22日出面認領,表示包裹內的東西是自己買的,「這樣有問題嗎」?刺青師阿本表示包裹的內容物是具俊曄託自己買的。(圖/翻攝自IG)阿本22日在社群發文,曬出了和具俊曄的合照,指出自己與對方已經認識很久了,「東西是兄託我買的,去S家中刺青認識了William(藍姓司機)後託他寄送。這樣有問題嗎」,還原了該包裹的真相。刺青師阿本表示包裹的內容物是具俊曄託自己買的。(圖/翻攝自IG)大S在20日突發長文,指控前夫汪小菲婚內出軌、動手打人等行徑,其中在文末寫下「從這一秒起,你是鏡花水月,而我,只走花路」,大S指控汪小菲婚內多次出軌、動手打人,並說到自己離婚後確實刷對方的卡洩憤,但對方有簽字允許,而她在貼文最後表示,未來不再回應對方製造的抹黑,全部交由司法處理。不過張蘭在直播中提到,大S在2021年買了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的刺青器材給具俊曄,指控女方在離婚前早與現任丈夫有聯絡,還爆料大S向S Hotel請款禮物的錢和包裹郵費。汪小菲日前曬出物流單據,指控大S在2021年送禮給具俊曄。(圖/翻攝自微博、IG)大S和汪小菲的離婚導火線可推回2021年6月,當時汪小菲批評疫情政策失當,寫下,「我們抱著一顆真誠的心,被他們不斷的利用和汙衊,這麼多年看過來了,實在忍不下去」,而大S拋下震撼彈表示,「離婚手續在辦了。他的言行本人不予置評」,就張蘭所曬出的資料,可見該年8月,大S寄送禮物到韓國具俊曄家,總費用22620元,並向S Hotel請款,推測大S和具俊曄應該早有聯繫。不過,大S方對此嚴正否認,寄件人也被挖出是汪小菲的司機,寄件地址則是S Hotel。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大S指控汪小菲婚內出軌、動手打人。(圖/翻攝自臉書)
張蘭控大S欠2億…曬證據嗆「準備和汪小菲斷絕關係」 時序圖慘遭打臉
藝人大S昨(20日)爆料汪小菲婚內出軌和家暴,而且欠債不還,引發軒然大波。對此,汪小菲媽媽張蘭反控大S欠2億,並列出時間軸,指控大S婚內出軌具俊曄,強調是一部分的「證據」,不過卻被網友發現,與兒子汪小菲的說法有出入,慘被打臉。大S爆料汪小菲之前向她借款的2600萬元,其實不是台幣,而是1600萬人民幣加上1000萬港幣,但汪小菲只還了500萬台幣,等於欠款上億元。S媽感嘆,不希望走到打官司討錢的這一步,但至今看汪小菲都沒有要還的意思,「錢不還是事實,今生不還來生還」。張蘭當晚開直播回應:「妳說的非常對,人是有因果的,但不是下輩子,而是這輩子」,接著要求把購買的婚房還回去,「妳大概賣了3億左右台幣」,意指婚房賣掉的錢,扣除汪小菲未還的上億元,S家還欠他們2億,互相指控欠錢不還。張蘭反控S家欠2億。(圖/翻攝自張蘭微博)另外,張蘭也列出時間軸,指控大S才是出軌的那一方,更表明在公布證據的同時,已經做好和汪小菲斷絕母子關係的準備。然而,眼尖網友發現內容2021年9月10日「大S發律師函要求討論婚姻事」,和汪小菲2022年貼文提到「2人商談離婚是去年2月份的事情」,說法不一樣,引來質疑。張蘭列出所謂的大S「出軌證據」。(圖/翻攝自張蘭微博)針對張蘭指控,大S經紀人廖瑋琪回應,「現在已是AI世代,連影片都能造假了,更何況張蘭秀出的所謂證據是一張Word檔」,強調汪小菲欠的款項是有法院認證的,也將法院查詢系統連結公布在大S工作室微博上,歡迎大家查詢。
買豪宅預售屋「視野被遮蔽」 楊謹華解約遭求償近千萬…法官判決出爐
女星楊謹華2014年購入總價超過6000萬元的台北市內湖預售屋,但她2017年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遭網球中心場館遮蔽,認為預售廣告不實,要求解約退款,與建商鬧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謹華違約,不過她已支付1729萬元,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因此不必再額外賠償。可上訴。青霖建設及地主主張,楊謹華10年前經代銷公司購買「溫布敦-19」和2車位,約定買賣金額6283萬元並簽定房屋及土地買賣契約。但楊謹華繳納16期1729萬元後,自2017年8月起就未再付款,也沒配合銀行對保、產權移轉用印。建商據此於2023年6月以律師函解除契約,以及沒收總價15%計算的懲罰違約金、請求損害賠償,扣除楊已付的1729萬元,提告楊謹華應給付建商777萬餘元、地主799萬餘元。楊謹華對此抗辯稱,預售廣告標榜「5.12公頃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三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代銷公司亦強調視野不受鄰近建物遮擋,才會簽約購買。但在即將完工交屋時發現2017年啟用的台北市網球中心,其主場館和行政大樓靠近預售屋且遮蔽視線。楊謹華指出,廣告及示意圖不實,完全沒提及網球主場館上方還有屋頂結構、行政大樓高度高於她購買的8樓,並因建商和代銷不回應質疑,因此於2017年發函撤銷買賣契約,自己不需賠償違約金且建商應退還她已支付的1729萬元。建商對此反駁,預售屋推出時市府還未敲定網球中心興建細節,不認廣告不實;球館鋼骨結構已在2016年7月完成,是否遮擋視線一目了然,但楊謹華1年後才發函解約,超出法定時效。法官審理後認為,楊謹華依據《民法》92條主張有權解約,但該條須具備「遭詐欺或脅迫」;楊提出的廣告文宣等文件無隻字片語提及「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等保證。代銷人員證實有向客戶表明無法確定場館是否變更設計高度,從未保證住家視野前方無遮蔽物。法官亦從楊謹華提出2017年8月和代銷人員的對質錄音,認定不構成施用詐術使人混淆不清、陷於錯誤,楊謹華不能片面解約與要求退款。但建商要求賠償違約金應屬損害賠償,非強制性履約之懲罰性,依總價15%計算違約金942萬4500元,已涵蓋遲延利息、2次代銷服務費、裝修費與房地跌價損失等金額,故楊謹華已支付之金額足以完全抵扣,判楊謹華不必再賠償,可上訴。
轉讓獨家配方沒收到錢 男憤而提告結果出爐
張姓男子自行開發出獨門的豆乳豬配方,在高雄開設便當店,由於口味特殊,客人絡繹不絕。後來張男想將店和豆乳豬配方轉讓,包含設備、配方共100萬由楊女接手,但他指控,楊女拿到配方後不僅沒付錢,還以類似店名另開店,讓張男氣得提告,法院審理後,判楊女應賠償51萬3750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張姓男子主張自行研發出全台獨有的豆乳豬配方,並在高雄開設便當店,由於口味特別,成為排隊美食,在當地頗具名氣,前年5月,張男想結束營業,將店鋪的裝潢、招牌、機器、設備、營運方式及技術配方全數以100萬簽約移轉予楊姓女子,還在群組傳送配方原料等檔案,及指導如何製作配方。但他控訴,事後楊女卻遲遲不支付100萬讓渡金,還委託律師寄發律師函為終止契約,不僅如此,不到1個月的時間,楊女以類似店名,開店販售腐乳豬飯、雞排飯等與配方相同商品。張男得知後,提告求償52萬餘元。楊女挨告則反駁,張男未曾交導過相關技術,她也未開啟配方檔案,自己販賣相同名稱餐點,但不代表二者配方、技術相同,拒絕賠錢。法官檢視事證,發現檔案裡詳載每份各自記載「蜜汁雞腿」、「雞排」、「排骨」、「雞腿粉」、「豆乳豬」、「照燒醬」材料名稱與重量,顯然張男確實有交付配方電子檔,且根據簽約內容,楊女簽約時就該先付50萬,即使沒有學會配方並做出產品,綜合事證,認定張男有依契約教導並傳送配方,判楊女應賠50萬配方讓渡金及教導期間薪資共51萬3750元。仍可上訴。
辣杯杯陷經營糾紛!陶晶瑩駁「強奪股份」 發律師函:再有造謠就告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並遭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等,被新北地院判賠315萬元。對此,陶晶瑩今(23日)發出律師函說明,強調「再有造謠、虛構、影響社會秩序的文章、標題,律師團及藝人所屬公司皆以法律維權。」律師函全文如下:有關近來各媒體報導對辣杯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有疏漏出入部份,本公司特發聲明提供司法進度與成果以正視聽,籲請有心人士勿含沙射影、刻意誤導輿論,否則本公司將依法深究誹謗罪責與賠償責任:一、本公司於前負責人劉吉仁先生違反忠實義務而刻意墊高食材採購成本之情,且刻意隱瞞股東情形下,已經法院認定買賣契約不成立:(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一)本公司於完全不知情之前提下,於111年1月17日竟遭吉品養生有限公司(下稱吉品公司)直接寄送麻辣零食產品予本公司,並以銷貨憑單及統一發票向本公司請款,本公司內部稽核後確認「與吉品公司間並無任何關與此次麻辣零食相關之採購合約及訂貨單據」,遂拒絕付款,此時才知悉前負責人劉吉仁竟於「本公司尚未就麻辣零食產品未有任何決議」下,便逕自與自己擔任總經理之吉品公司進行採購交易,已有違反忠實義務。(二)此外,前負責人劉吉仁以該次採購食品「添加吉品公司開發之綠香蕉粉」為由(註:本公司股東從不知悉且未同意添加),墊高近百萬之食材成本,甚刻意向股東隱瞞所有過程,案經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93號判決(下稱民事)之頁7第(1)、(2)、(3)段之末尾認定「採購麻辣零食行為因本公司與吉品公司間『從未達成任何價格合意』」而「買賣契約未有效成立」(參附件),可佐關係人私下交易之情。(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二、本公司已對前負責人劉吉仁先生提出刑事告訴,仍在偵辦當中,因前案檢察官誤認作為監察人李李仁不得按公司法第214條提出告訴,成為告發人,而根本未深究前開買賣價格未有合意之情而率為不起訴處分,業經本公司以少數股東名義之李李仁委任監察人李李仁之補正方式符合公司法第214條與213條規定,已經使檢察官續行偵辦,並已提出民事訴訟追究賠償責任。(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三、本公司於發現前負責人違反忠實義務之情後,為求保留雙方情面,以不追究前負責人劉吉仁之賠償為對價,轉讓股份予他股東退出經營,以示負責,均為可供磋商給予退路之條件,並無任何「無條件贈與」或無理「強奪」之情。四、本案既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所有悖於事實未經查證之不實訊息,本公司與本公司股東概不姑息,將深究誹謗罪之刑事責任與民事名譽權與信用權賠償責任。(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
「比薪水網站」揭低薪、高工時供求職者避雷 企業公司怒提告 法官這樣判
有使用者在「比薪水」網站上分享台中某科技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工作心得,科技公司認為刊登不實、名譽受損,怒告網站管理公司、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網站平台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科技公司不滿資訊公司上架兩篇指該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現況,認為名譽受損,怒告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資訊公司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圖/取自比薪水官網/袁庭堯高雄傳真)該科技公司不滿「比薪水」網站上,分別於2021年9月13日、2022年2月23日陸續出現兩篇文章指稱該公司「業務助理月薪28至29K,常常加班,公司老闆跟老闆娘思考都很特別,認為只要花錢就可以請到好員工,整體員工流動率大概2個月可以20幾個人(包含新人報到又離開)」、「國貿助理月薪36至37K,上班時間會被要求不能接聽手機,家人有事聯絡一定要打公司電話,上班不能聊天」,認為負責管理網站的資訊公司失職,怒告求償名譽損失10萬元並在該網上首頁刊登判決書2年,並下架兩篇貼文。科技公司不滿資訊公司上架兩篇指該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現況,認為名譽受損,怒告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資訊公司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圖/取自比薪水官網/袁庭堯高雄傳真)科技公司強調,近3年來未曾有業務助理的工作或職稱,正職員工薪資每月均在3萬元以上,更無平均工時10小時及2個月更換20幾人之高流動率情形。唯一的國貿助理已任職3年多,2021年年薪就有55萬7628元,兩篇貼文的指控均不實。資訊公司則辯稱,網站使用者條款中就規範使用者不得有侵害他人名譽等之言論內容,兩篇貼文均有派員審核後才刊登在網站。他們查核,2018年3月19日面試趣網站就有人發文指「這間去年就在找人,但目前辧公室裡面沒有年資超過一年的,請三思」、2019年Google地圖也有人留言「流動率、離職率爆高的公司,難道會都是員工的問題,大家就別去浪費自己時間了」。2022年6月接獲科技公司律師函後,只能在發文上紅色標記加註「此篇薪水情報可能涉及爭議,可前往幫助中心了解詳細內容」等語,他們已盡查核、提醒責任。高雄地院傳喚資訊公司證人,也仔細核對科技公司提出近3年來「每一個」員工的任職、去職、職稱、薪資、工作時數等人事資料,發現科技公司確有曾有符合「月薪28-29K」、「在職年資1年」、「在職狀況已離職」之員工,2021年員工平均每日加班41.31分鐘,2020年至2022年任職未滿1年即離職者有37人,與發文者指稱的狀況相去不遠。針對國貿助理一職疑雲,法官認為一般職場難以明確定義低階工作職稱,發文者指稱並無不可能。有證人也證明上班時間確實不能接手機、聊天。法官最後判定,發文者基於自身經驗發文,資訊公司已盡查核、求證義務,難認科技公司名譽遭侵害,最後駁回科技公司之訴,可上訴。
王思佳「冒名招商」和解落幕 丫頭發聲力挺「一個公平的判決」
王思佳2022年不滿電商平台「茉本」私自以她名義做招商,同年7月「快電商」創辦人詹子晴(丫頭)、CEO森田舉辦記者會,針對「茉本」以旗下合作藝人王思佳的名義詐騙做出提告。時隔16個月,法院判決在13日出爐,雙方以「和解」落幕,而茉本則需在官方社群發文正式澄清。昨(14日)王思佳發現對方沒有將聲明置頂還洗版,因此不爽PO文。對此,丫頭也發聲力挺王思佳,「希望能讓大眾正視很多廠商濫用藝人肖像與名聲的問題」。王思佳不滿對方的澄清文耍小動作,昨在IG開罵:「原本想要給個第二次機會,請苿本和孫佳琪好好發文澄清,平台放5天、IG放兩天,結果拖拖拉拉要放不放的,放完了之後,再給我玩洗版的遊戲,大家都成年人了,你這點小心思我看不懂嗎?」王思佳不爽嗆聲:「當初就已經提醒過你,請你不要隨意用我的名字,你浩浩蕩蕩發律師函,一副好像被我冤枉的樣子,你最委屈,好不好?你一直口口聲聲跟我有合約,就一直拜託你拿出來,你就拿不出來啊!現在法院附件清楚的寫明我跟你們沒合約,就跟你當時說的完全不一樣啊!」得知判決結果,「快電商」創辦人森田表示:「針對企業永久經營,我們都會以誠信和真誠作為第一要素,快電商用一支手機就能創業,我們很希望讓更多媽媽、職場上的人、KOL、KOC能有更多學習的機會,創造更多價值,讓整個經濟的脈絡發揮到更大值,不只是教大家創業,也在教大家該如何做人。」「快電商」創辦人丫頭也力挺合作藝人王思佳說:「法官能給思佳姐一個公平的判決,也希望能讓大眾正視很多廠商濫用藝人肖像與名聲的問題,經常發生會誤導消費者的狀況。」
烏龍共諜案害滯台4年 向心夫婦跨海提告王立強「北檢開辦」
2020年總統大選的王立強「假共諜」案,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遭檢方起訴洗錢罪,並遭境管4年獲不起訴確定,向心夫婦返回香港後已向台灣司法機關提起3起訴訟,上周已向台北地檢署控告王立強、王男友人「A君」涉嫌誣告罪,北檢已分「他案」,指派檢察官偵辦。檢方將王立強列為被告,將依法傳喚王立強調查。根據《中時》報導,向心夫婦另請台灣的律師事務所,發律師函給毅傳媒及大紀元時報及撰文記者,限期要求更正共諜案錯誤報導,否則提告,另對對台灣高等法院在二審無罪判決後繼續限境提起抗告。向心夫婦上周已向台北地檢署控告王立強、王男友人「A君」涉嫌誣告罪,檢方將王立強列為被告,將依法傳喚王立強調查。據了解,若人在國外的王立強傳喚不到,檢方不排除發布通緝。回顧整起事件,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指他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調查局當天在機場攔截即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北檢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案將2人列被告,並限制出境。今年8月,台高檢駁回北檢再議,向心夫婦共諜案經偵辦1363天後終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洗刷「共諜」汙名。北檢另指控向心夫婦配合涉吸金詐騙的大陸國太公司,將贓款「假投資、真洗錢」購買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4樓及10樓共3戶豪宅,2人購屋及裝潢費用合計新台幣2.9億,依洗錢罪起訴,扣押3戶豪宅,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過一審判決向心夫婦無罪,二審高院在今年9月6日也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由於檢察官在10月11日上訴期限屆滿前都未提起上訴,2人因此獲判無罪確定,2人於10月18日下午返回香港,結束1426天的境管。
玉女歌手自揭慘遭「音樂大師」傷害 身心煎熬還痛失2千萬
資深玉女歌手周思潔在2020年重返樂壇推出新專輯《傻傻的花》,並在台北Legacy舉辦演唱會,表現大獲好評。不料她今在「周思潔的人生投資學」社群發文控訴,慘遭一位廣受敬仰的音樂大師深深傷害,她說:「在獨自承受了三年多的身心煎熬後,今天我決心勇敢地站出來,揭露這位大師的所做所為。」雙方除有帳務糾紛,周思潔更控訴對方至今不交出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導致耗資巨大的專輯歌曲連最基本在KTV都無法播放。周思潔為了一圓歌手夢,在2018年向音樂大師提出合作邀請,在大師建議下,一開始簽訂了新台幣100萬的雙曲合約,接著對方的團隊提出若兩首歌都拍MV加上宣傳費用需要1100萬,她考慮到雙曲需要如此巨大的投資,於是乾脆直接製作一張專輯,「基於對大師的尊重與信任,我毫不猶豫地以300萬新台幣的價格簽訂了前後共二份包含6首歌曲、總長度達30分鐘(以符合金曲獎參賽資格)的專輯合約。」沒料到後來開始發生光怪陸離的事情,像是大師囑咐她「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在為你製作專輯」,還稱「X石唱片」的某些藝人都是他一手策劃而成名的,他一開始沒有開價,接著提出每月要支付他新台幣20萬,並給他經紀人13萬,總共每月33萬,周思潔不解為什麼要付費給他經紀人,他卻回覆「我值得」。接下來MV估價單一張一張出現,最令周思潔傻眼的是一年多過去了,原定的6首歌只完成了二首半,「其他新歌的創作停滯不前,而我每個月卻要照付33萬。我一再問進度,得到的回應都是他們很忙碌,寫歌需要靈感,不能催。」讓她終於意識到所託非人,但此時她已支付了詞曲210萬預付款,還是希望對方能完成六首歌。周思潔最後另聘團隊才完成整張專輯,「最終,《傻傻的花》整張專輯的製作成本加上宣傳費,高達兩千萬新台幣,此時距原本預計完成的時間,整整延遲了半年以上。」她控訴該位音樂大師不斷拖延發片日期,後來發行了但也碰上疫情延燒,導致長達三年的出國和宣傳限制,讓她所有的投資蒙受巨大損失。最終周思潔決定訴諸法律,「我們的合約中明確規定:『一方若違反合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金。』我曾發出律師函要求他解決待辦事宜。沒想到收到的回覆卻滿是謊言和不實指控的函件。」最近,周思潔得知也有其他人遭遇類似的情況,所以決定公開此事,以防止更多人受害。「經過無數個不眠之夜,我才鼓起勇氣寫下這篇長文。雖然無法完全表達我心中的揪心與煎熬,但我仍要感謝你們願意傾聽我的椎心吶喊。」
詐騙手法再更新 冒用律師函脅迫匯款 律師提醒:可上網查驗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近期不肖人士竄改網路上能輕鬆找到的律師函,用以威脅民眾,若不匯款恐形同詐欺,運用被害者不安情緒而妥協匯款,律師陳建偉就曾被冒用律師函,無辜成為另類受害者,他也表示:「陸續接到民眾致電詢問才知道遭到冒名,想說我們怎麼跟詐騙集團合作。」 陳建偉解釋,詐騙集團會把經竄改的律師函傳給民眾,恐嚇受害者不照指示匯款,可能就會有詐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情況,若仍不匯款會馬上提告。 陳建偉認為,這是詐騙集團運用受害者對於不了解法律的恐懼,除了冒名律師,常見的還有法院、地檢署,一般民眾就會對這些單位比較不瞭解、想要服從,而且受害民眾往往也會認為,既然對方是法院、地檢署、律師應該不會是騙人,結果就這樣上當了。 陳建偉提醒民眾如何簡單分辨真假律師,法務部的網站可以查律師的登記地址,縱使詐騙集團可以偽造律師函、偽造律師網站,但也不可能去偽造律師登記在法務部那邊的網站。 其實詐騙氾濫不只限於台灣,根據最新研究顯示,去年8月到今年8月間,全球高達25.5%人口被詐騙取財,造成約1.02兆美元的損失,金額也比過往兩年高,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也發現,現在最盛行的是虛擬貨幣的詐騙案件。 全球反詐騙組織發言人Simon表示,從過去的傳統資金詐騙轉變為虛擬貨幣詐騙,主要是因為虛擬貨幣金流的追查難度更高,提供洗錢組織、詐騙集團一個很好的渠道,以台灣為例,今年台灣的詐騙案量有超過一半都是虛擬貨幣的一個詐騙。 詐騙通常都是一步一步引誘受害者,因此越早分辨出真偽,也能有效防止越陷越深,刑事局預防科警務正廖伊俐提醒,當被拉入投資群組,或者是看到藝人、財經名人的照片遭竄改後的投資邀約,只要是來路不明的廣告、資訊或是好康就一定要先查證。
雙11惡戰1/一台烤箱引發慘案 中國最強帶貨網紅撕破臉揭「不可說的秘密」
「兄弟們,上車啦!」全球最強地表物流活動、網路購物節「雙11」,十月底最後一周預購起跑,沒想到第一天就「出大事」,大陸電商巨頭京東採購人員一則貼文,掀開中國最強直播帶貨主播李佳琦「全網最低價」背後,疑似以合約去「壟斷價格」的秘辛,當天晚上,抖音粉絲破億主播「瘋狂小楊哥」也因賣得比李佳琦便宜,臨時被喊停不能賣,氣得大罵李「搞得別人都不能賣」,要告到壟斷局,引來上億網民關注。今年「雙11」,意外地從中國電商巨頭及兩大「頭部主播」、再加上雙方粉絲陣營放話叫陣中揭幕,這一切源自於一台烤箱,還是個名不見經傳的牌子。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剛以1555億美元(約4.98兆元新台幣)營收擊敗阿里巴巴當上中國電商龍頭的京東,10月23日晚上八點開始做雙11預購,但24日一大早網上出現京東採購部門員工貼文抱怨,採購單位自己補貼,把原本售價639元人民幣(約2810元新台幣)的「海氏三代C40」烤箱用299元人民幣(約1315元新台幣)賣,竟然收到海氏發律師函,要求京東不能賣得比李佳琦直播間便宜,因為李佳琦定價699元人民幣(約3074元新台幣),直播時要賣648元人民幣(約2850元新台幣)。大陸電商發展成熟,物流已大量自動化,也是各家廠商不能放過的市場。(圖/中新社)商品賣多少錢不是店家的自由嗎?此貼文立刻引來網民議論,有網友透露該款烤箱去年平日才賣400多元人民幣(約1759元新台幣),海氏則趁機抱怨京東常擅改價格害廠商損失,京東也不高興,明明砍價大魔王是別人,網上同時流出一張海氏與直播主李佳琦所屬的美one(美腕)公司合約,要求廠商給李佳琦全網最低價,不然要賠消費者五倍差價,再給李佳琦的公司200萬元人民幣(約879萬元新台幣)賠償。兩邊陣營互相放話,私下抱怨的對話截圖滿天飛,25日下午京東甚至推出「價低李佳琦直播間」,即時比價、李佳琦賣什麼、他們就賣什麼,甚至更便宜,火藥味十足。京東不惜開戰,是因這位31歲美妝男直播主李佳琦,擁有淘寶粉絲7500萬人、微博粉絲2800萬名,去年光是一人就創造650億人民幣(約2858億元新台幣)營收,在電商界有著呼風喚雨的影響力。沒想到,今年八月剛誕生的首位抖音破億粉絲主播「瘋狂小楊哥」也參戰。10月24日晚上,小楊哥賣美妝組合後沒多久,大楊哥突然大罵「唉呀又開始,全部被鎖了」,因他們賣得比李佳琦便宜,當下被廠商要求取消購買連結。大小楊哥索性不賣了,直播中直接怒斥點名李佳琦,居然用自己的影響力威脅廠商,如果廠商有一百個貨,李佳琦就包下七、八十個,還要求其他平台不能比他低價。「這麼多品牌,就被一個人搞亂套了。」兩兄弟你一言我一句解釋,不是李佳琦能賣最低價,而是他搞得別人都不能賣,看起來就會是最便宜了,「一個人能幹(掉)一個平台,我馬上要到壟斷局反映這個事。」小楊哥大火怒噴,甚至爆粗口「誰演戲誰是狗。」小楊哥參戰果然引起濤天巨浪,雙方粉絲都衝出來護航,連帶讓很多過去被電商影響到的實體店主,也跳出來將苦水趁機往李佳琦身上倒。究竟李佳琦所屬公司與廠商的「全網最低價」合約,有無涉及壟斷法?大陸法界有很多不同見解。中國的反壟斷法,是希望不要有企業獨大去操縱市場價格,罰金最高會到銷售額的10%,2020年美團就因限制廠商選邊站,被罰了前一年營業額3%、約34億元人民幣(約149億元新台幣),阿里巴巴在2021年也被控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罰前一年的4%,高達182億元人民幣(約800億元新台幣)。家家戶戶都能自己做直播賣東西,但真的能賺大錢的畢竟是少數。(圖/中新社)網民馬上幫李佳琦算帳,發現李佳琦去年銷售量號稱650億元(約2858億元新台幣),相當於全大陸有三千家分店的華潤超市的營業額,一個人抵一家企業,罰款金額上看十幾億。直到10月30日下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壟斷辦公室終於回應,已經關注到此事,目前正在調查核實過程,如果發現違法行為,會進行查處。輿論風暴中,李佳琦31日接受單一媒體採訪時表示,身為帶貨主播,就是要幫消費者爭取好物和好價格,希望這行業「百花齊放」,但未就「全網最低價是脅迫廠商改對自己有利價格」解釋或道歉。這場「全網最低價」掀起的單一廠商操控價格風暴,會如何收尾還有待觀察,不過,今年的「雙11」,已讓海氏烤箱打出知名度,先賺到一波人氣,李佳琦的「雙11」首日直播間銷售額,從去年的215億元人民幣(約945億元新台幣)腰斬為95億元人民幣(約417億元新台幣),反而付上不少代價。
被控是惡房客!憲嫂挨告返還房屋 一審判決出爐
藝人聶凡格(Emily)因其ABC背景和姣好外貌,多次受邀上節目,甚至一度被媒體拍到與天王吳宗憲幽會而被冠上「憲嫂」之稱,其後續淡出演藝圈後,對原本如同鬼屋一般的台北市市定古蹟「舊廈門街派出所」一見鍾情,斥資百萬租下開餐酒館,2020年才風光開幕,卻被控是惡房客,不但夜間擾鄰、自動減租、欠租1個月,更在房東寄出律師函欲終止租約時,怒告房東與律師涉嫌《恐嚇》、《侵入住居》與《妨害秘密》。對此,房東曾士綱也反擊對聶凡格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終止契約,日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判聶凡格勝訴。回顧整起事件,聶凡格2020年時與同是藝人的黃柏鈞看上尚未完成修復的舊廈門街派出所,希望能利用1樓空間開設「Vice Versa」餐酒館,因此與設計師房東曾士綱談好以每月2萬元(含水電)的價格,但同意讓曾占股10%的條件租下,約期至2025年,並可無條件續約2年。儘管開幕前期生意火爆,以只要2、300元就可以吃到手工義大利麵與披薩的高CP值,成為不少網美打卡聖地,單天營收一度高達5、6萬元,但後期卻因疫情影響,生意直線下滑。為讓生意不再虧損,聶凡格被控不顧當時租約明訂「不得轉租或借用給第三人」,將25坪大的空間借給甜甜圈公司與甜點店使用,甚至提供場所供商業攝影,直到因當月餐廳明明仍在三級警戒期間,電費卻高達1.8萬元,被原承租人曾士綱察覺才曝光。此外,聶凡格多次在深夜大聲喧嘩,光一周內就多達3至4天,居民忍無可忍,打爆1999投訴,讓房東曾士綱狂收投訴,但他除了勸告之外毫無辦法。雙方理念出現歧見,曾士綱指出,聶女直接翻臉不認當初承諾讓曾士綱占股10%的承諾,讓曾士綱認為聶嚴重影響到其後續規劃,希望聶能主動搬離,卻被聶以租約明訂到2025年,且可以無條件續約為由拒絕搬離,讓曾無奈之下只好對其寄出律師函,並向法院提出返還房屋之訴。而針對設計師曾士綱對聶凡格所提出之返還房屋之訴,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認為主要承租人為曾士綱,而非聶凡格,無從認定聶凡格有知悉且同意受曾士綱與北市環保局間的行政契約約定拘束;有關噪音部分,環保局5次稽查後並未發現有明顯噪音,僅口頭勸導,判聶凡格勝訴,駁回曾士綱之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