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樓冷氣機砸死政大女學生 雇主辯「新婚2年孩子剛出生」:我很無辜
新北一名黃姓政大女學生去年在板橋新埔捷運站附近等公車,被17樓墜落的冷氣機砸中,造成頭部重創身亡。李姓工人和劉姓僱主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昨(4日)開庭審理,劉男辯稱結婚2年孩子剛出生,覺得自己很無辜,家屬對2嫌的態度無法接受,雙方預定在本月12日到法院調解。事故發生在去年7月20日上午,李姓工人在17樓裝設冷氣,以為已經裝好鬆手,結果冷氣機就這樣掉落地面,砸中正在等公車的黃姓女大生,導致對方頭部大面積擦挫傷、雙腿骨折,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查獲時,李男當場臉色蒼白認錯,被移送檢方複訊後交保3萬元並限制住居。檢方調查發現,李男根本不會安裝此案的冷氣機型,還在施工現場打給劉男求救,會勘現場時也分不清這款冷氣機型的包裝尺寸和安裝尺寸差別。女學生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翻攝記者爆料網)檢方認為劉男本身具有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資格,知道李男欠缺經驗和專業安裝能力,也清楚李男當時身邊沒幫手,卻為了省錢讓李男冒高風險施工,造成憾事發生,使家屬承受莫大哀痛,且2人多所辯解,犯後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建請對劉男從重量刑。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李男話不多,劉男則表示新婚2年,孩子剛出生,對意外發生自己覺得很無辜,女大生的父親和姊姊無法認同這樣的態度,雙方將在日後到法院調解。
男暗戀女同事…竟在公司偷裝攝影機「偷拍她更衣」 下場出爐
1名蔡姓男子愛慕女同事,竟自2020年起至2021年11月間,對女同事跟監、盯哨、尾隨,甚至在公司儲藏室安裝攝影機,偷拍女方隱私。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被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蔡男與A女係同事,因對A女有愛慕之意,竟基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實行跟蹤騷擾行為之接續犯意,於民國110至111年11月1日止,為監視、觀察A女行蹤,在其與A女共事之桃園市龜山區公司內儲藏室裝設錄影機台,無故竊錄A女休息、更衣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不僅如此,蔡男多次盯梢、守候、尾隨A女並接近其工作場所座位,而持續為違反A女意願且與性有關之跟蹤騷擾行為,使A女心生畏怖,足以影響A女之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嗣於111年11月1日,A女發現蔡男裝設錄影機台而報警,經警持搜索票至被告位於新北市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錄影機1台。桃園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竟起惡念,無故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跟蹤騷擾告訴人,嚴重侵害告訴人之隱私並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所為實應非難,且迄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而未能取得告訴人諒解,經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安博盒子侵權53個頻道 負責人黃博詮判4年、賠1.3億
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因利用經銷非法重置、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的安博盒子盈利,又竊錄OTT平台著作影像給安博盒子非法播送,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4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00萬元,安博公司則科罰金100萬元;另民事部分,判賠償每1頻道250萬元,合計共1億3250萬元。2021年東京奧運引發台灣運動熱潮,有網友抓包陳建州等公眾人物使用安博、EV和瘋潮唱等非法機上盒,觀看奧運賽事。電視公司見狀紛紛提告,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黃博詮,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指出,真實姓名不詳的「許先生」將多家OTT業者會員帳號電視頻道訊號,未經同意就以解碼器重置後上傳雲端伺服器,讓購買安博盒子的消費者不用另行付費就可以收看。黃博詮見安博盒子有利可圖,加入身分不詳「許先生」犯罪集團,2017年間成立台灣安博公司,再以盛智公司名義申請安博科技商標,向台灣委託驗證機構送請審驗後,將合格標籤給「許先生」標示在安博盒子上以獲得授權後,收取授權金盈利。黃博詮又利用友人名義申辦多家台灣OTT會員帳號,再將帳號交給「許先生」以取得會員收看的訊號,並將影像傳給安博盒子播送,侵害著作財產權。合議庭審酌現今合法接觸影視著作管道多元,尊重智慧財產權、保障著作權亦已成全民共識,黃仍貪圖一己之私參與「許先生」犯罪集團,戕害民眾遵法觀念長達4年,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國際聲譽及相關產業發展。合議庭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拒絕提供扣案手機密碼,亦無和解賠償,擁有高學歷與商業頭腦,卻甘願為「許先生」犯罪集團台灣地區負責人,判處4年徒刑。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黃博詮、台灣安博公司應連帶給付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1頻道250萬元損害賠償,合計1億3250萬元。
割頸案受害父親5點聲明「班級設求救鈴」 教育部最新規定:老師可出手阻止1情況免責
新北市去年底發生校園喋血命案,國三少年慘遭同學割喉而命喪校園,消息震驚全台,國中生父親楊男3日發布5點聲明,其中,希望高關懷學生能夠安置中介學校,也不要因轉校塗銷刑案紀錄,更爭取新國會將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改排入議程,遏止悲劇再度發生,而教育部也與22縣市代表開會研商補強校安漏洞,會中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預計下周就會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與操作手冊及範本發給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即可實施。割頸案受害學生先前於板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場面溫馨。(圖/劉耿豪攝)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男3日在板橋區政代表石一佑陪同下對外聲明,他表示,非常感謝新北市教育局長採納他這位家屬對於校園安全設備的建議,據他側面瞭解,新北市打算在部分學校各班設置緊急求救鈴,讓學生遇到相關危急事件可以透過鈴聲快速傳遞訊息及有效嚇阻作用。他也懇請政府相關單位亦重視此一提議,能夠增加預算,讓全國每校各班均有緊急求救鈴,透過緊急求救鈴不要讓悲劇再度上演。其次,他希望能夠將高關懷學生直接安置在中介學校,有專業教導師指導,不要增加一般學校的負擔。另外,對於這樣的學生只要因涉案進入警局的相關紀錄,就不該塗銷,讓學校可以清楚了解這些行為偏差學生。此外,也應該授予學校校長及老師相當的管教權力,直接授權學校可對學生進行安全檢查,不要還需家長同意才可進行。他認為所謂的人權,應該是在保障絕大多數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之下,才是真正的人權。最後亦期盼新科立委們可將少事法排入議程,重新審視及修法。據了解,國小暴力事件在這11年來增加4倍,這樣的數據正說明法律罰則太輕,如不從重量刑,法律的縱容,只是讓居心不良之人有了可趁之機,同時應該加重犯罪少年家長的罰責,讓家長負連帶責任,而非只是罰款、口頭警告等此類事項。教部修正管教學生辦法,授權老師自我可阻止違法狀況且不處罰。(圖/教育部提供)楊父也引述了「養不教,父之過」古語,指這不也說明了父母應擔負小孩子的教養責任嗎? 或者是犯錯孩子的家長又只要說:孩子會這樣,我也管不動啊!就沒事了。除了楊父的聲明,教團也批評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對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的處理窒礙難行。教育部組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工作小組,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今天再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二次會議,擴大邀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兒少人權團體及2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與會。會中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及「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學校輔導個案學生」三大議題交換意見,並由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結果。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共有「維護教師管教權、保障學生相關權益、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單位、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等四大重點。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在「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不予處罰,像是在教室內發現學生攻擊另一名學生或老師遭到學生攻擊,這次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在這種緊急狀況下,為避免師生受傷,老師可以將學生拉開或推開,若學生因此受傷,老師行為不與處罰,但若老師繼續攻擊學生,則已經超過自我防衛,仍會受到處罰。此外,在「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部分,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情形時,進行必要安全檢查,且檢查時可以不必全程錄影。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部分,為保障學生權益,並使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更加明確,配合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手冊內容包含四大部分:校園安全檢查規範訂定說明、校園安全檢查作業及流程、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及場所。潘文忠表示,主要聚焦操作流程,分為前置作業、檢查前、檢查中及檢查後,製作校園安全檢查流程圖及各級學校訂定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例,範例如「校園安全檢查學生權益說明書」、「校園安全檢查錄影資料調閱申請書」、「校園安全檢查實施流程紀錄」等,將提供各級學校參考運用。同時擬具教育部「(學校)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本,提供各校據以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請各校結合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進行校園安全宣導,以強化各校處理緊急校園安全事件應變能力。
兵役延長為一年!如遇事不嚴懲 軍紀案恐增加
海軍一名女性士兵1月時毆打軍中長官,為今年首起「以下犯上」案件。由於兵役今年起延長為1年,國防部更擔憂軍紀案增加,將暴行犯上案件列為維護紀律重點,最高檢察署也指示速查嚴辦;因此,本次案件或將成檢方、軍方合作指標案件,後續偵辦進度及結果皆備受矚目。2013年洪仲丘案後《軍審法》修法,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不受軍法審判,致使軍紀不彰,以下犯上案件頻傳,多獲輕判。故朝野多贊成恢復軍審。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曾表達贊成立場。回顧近年案件,2019年底,空軍一名鄭姓中士實施早點名發現李姓士兵未到,親自到寢室叫人,卻被賴床的李姓士兵持球棒痛打;去年7月,海軍教準部軍事訓練役黃姓士兵不滿班長要求重寫悔過書,持滅火器伏襲教育班長後腦勺;去年9月,海軍一名楊姓中士教育班長不滿張姓中校大隊長指正,持榔頭木柄攻擊其頭部。軍中暴行犯上、抗命等違反軍紀事件已時有所聞,國防部擔憂兵役延長後案件增加,將其列為維護紀律及戰力的重點,並和最高檢察署開會研議對策。檢察總長邢泰釗則指示,軍人若是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要速查嚴辦,必要時須聲請從重量刑。軍方人士指出,在軍審廢除後,帶兵上就已經「綁手綁腳」,如今兵役延長為1年,未來軍紀案件恐怕只會有增無減。而首梯1年期役男,多為18歲左右青少年,帶起來會更加吃力。他認為,雖尚未傳出1年期義務役抗命事件,但如今爆出女兵毆打長官,國軍弟兄都相當關注;而軍方、檢方既已研議合作應對,預料此案具有指標性,對未來帶兵統御上會有所影響。不過追根究柢,仍盼軍審盡快恢復,才能有效維護軍紀。
提醒「戴口罩」遭挖眼砍傷 法官判「不算殺人」輕判8個月…苦主已上訴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台灣社會發生多起因為勸導戴口罩而發生的傷人事件。其中北市一名56歲的王姓女子,在2021年10月15日搭電梯遇到未戴口罩的陳姓女子後,王女提醒陳女要戴好口罩,結果遭陳女用手指挖眼、持刀砍傷。而目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陳女行為並未涉及殺人,因此輕判其8個月有期徒刑。而王女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上訴。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10月15日,居住在台北市中山區一處公寓大樓的王女,在搭乘電梯時遇到未配戴口罩的陳女,於是出言提醒陳女要戴好口罩。沒想到在電梯打開後,陳女就趁勢將王女強押在地,並且拿出美工刀連砍王女臉部、脖子與大腿部分,甚至還伸手準備動手挖眼。最後整起事件發生時一旁的管理員注意到後,才急忙報警請求協助,警方抵達現場後,就出手壓制失控的陳女,並依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但之後因法官查無陳女有精神疾病病史,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在考量陳女籌不出錢交保,所以將保費降為2000元。但如此情況讓王女得知後,氣的在臉書上大喊「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王女臉、脖子和大腿遭砍多刀,緊急送醫後才保住一命。(圖/翻攝畫面)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女,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而台北地院認為,陳女如果有殺人之意,應該會以持刀隻手加壓來突破王女的阻擋而切向王女的要害。在王女掙脫呈現跪趴姿勢時,陳女如有殺人之意,可以直接向王女的頸部割喉。而重新檢視王女身上的傷口,最深處僅0.5公分,且喉嚨部位也都沒有任何傷痕,認為王女所受的傷勢並未危及到生命,以此難以認定陳女下手時有殺人之故意,因此認定王女殺人未遂罪不成立,改以傷害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為此,王女表示,在收到一審結果後,律師已經請檢察官依法上訴,並表示自己的左右大腿與臉部皆有明顯刀傷,其中臉部的刀傷接近太陽穴、眼睛的部位,已經是屬於人身要害,腿部傷口則接近大動脈附近,如當時真有傷到,恐有生命危險。除此之外,王女也因為這起攻擊事件的關係,必須長時間的接受心理治療,而陳女除了審判中口頭表示歉意外,並無實質道歉的行為,也尚未與王女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著實惡劣,認為原判的8個月有期徒刑實在過輕。
少年藥頭抓到了!無良男賣毒品進新北校園 每包350元多名學子搶要
新北市23歲施姓男子賣毒牟利,他更看準年輕學子涉世未深、好奇心重,透過通訊軟體與學生們取得聯絡,以每包300元到350元不等的價格將毒咖啡包賣進校園,更將自己的門號和車輛登記在外祖父的名下,新北市少年隊盯上他許久,17日將他逮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少年隊表示,施男用通訊軟體「WECHAT」與少年們取得聯繫,利用孩子的無知和好奇,以每300至350元不等之價格販售二、三級毒品咖啡包予未成年少年使用。而施男生性狡猾,他為了規避查緝,將手機門號及使用車輛均登記於外祖父名下;經數日跟監蒐證掌握行蹤及證據後,持搜索票當場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煙油彈38.22公克,並依法帶案偵辦。少年隊表示,溯源偵辦少年刑事案件之幕後教唆者及杜遏毒品進入校園向為新北警重要之查緝重點,以往掃黑工作主要針對治平首惡分子,少年掃黑專責隊即係針對少年加入黑幫及有無涉及拉攏其他同學朋友之情形進行清查。少年隊提報,目前採「關懷少年與掃蕩黑幫並重」策略,清查治平案件、聚眾滋事案件、參加幫派公開活動、出入幫派據點、高關懷少年之同案及活動密切少年,並透過校園幫派清資蒐報,發掘常與犯罪習性之人交往之潛在偏行少年,溯源追查幕後幫派,針對加入幫派之潛在偏行少年,轉介市府教育局及少輔會啟動關懷輔導機制導正偏差行為。少年隊強調,針對吸收未成年之幫派分子,列為打擊重點,結合相關單位聯合蒐報具體犯罪事證,掃盪幕後幫派首惡;防制少年遭受利用涉入不法,發揮預防功能。少年隊表示,為遏阻成年人教唆或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之行為,除偵處少年涉案事件將就動員人一併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規定移送外,倘涉及幫派犯罪另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成年人招募未滿十八歲之人加入犯罪組織,而犯相關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建請院檢從重量刑,消滅幫派利用少年犯罪歪風。
陳柏諺涉殺馬國女大生 士林地院是否判死成焦點
24歲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疑遭凶手陳柏諺勒斃殘忍殺害,引發台灣和馬來西亞兩地震撼,兇嫌30歲台灣男子陳柏諺事後吞藥送醫,一度辯稱是金錢糾紛,後來又說蔡女有輕生念頭,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陳柏諺,士林地方法院預定2024年1月16日下午4點宣判。起訴指出,陳男2022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兩人10月7日首度碰面,陳男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他後來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天亮後反悔想取回這筆錢,當天上午來到蔡女住處要求還錢。陳男不滿蔡女拒絕還錢,單手拿起玩偶抱枕悶住蔡女眼睛,另一隻手掐住蔡女脖子,導致蔡女死亡。陳男離開蔡女住處回到鶯歌租屋處,並向家人表達尋短念頭,經家人報案,他一度對警員表示是在開玩笑,警員不放心到場關心,並在陳男父母陪同下,由鎖匠開門進入屋內。員警見床上散落藥物,詢問為何尋短?他脫口說「我殺人了」、「蔡女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輕生而已」。警方循線追查,發現蔡姓女大生陳屍租屋處,脖子上有瘀傷,現場沒有打鬥、掙扎的痕跡,陳男應訊時一下說金錢糾紛,後來又說蔡女想死,由他幫忙完成,疑似企圖降低自己的刑責。士檢認為陳男前後供述不一,且未承認殺人犯行,難以認定有悔意而自首,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他僅因細故便殺害蔡女,造成死者家屬一生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兵役明年起延長!國防部憂軍紀案件增加 與檢方達3共識:速查嚴辦
兵役自113年1月1日起延長,國防部反應將致暴行犯上、抗命、聚眾鬥毆等嚴重影響軍紀之軍法案件增加。對此,最高檢察署強調,軍隊是國之干城,軍紀則是軍隊的命脈,沒有軍紀的部隊,不啻烏合之眾。對於嚴重違反軍紀者,檢察機關將速查嚴辦。因應113年1月1日起兵役延長,將致暴行犯上、抗命、聚眾鬥毆等嚴重影響軍紀之軍法案件增加,恐對部隊管理、領導統御及國防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國防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中將司長沈世偉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國防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表示,「對於不服從、抗命、暴行等嚴重危害軍隊紀律之軍法案件,如果不能立即斷然處置,可能造成基層幹部不敢管、不敢要求,影響部隊的訓練,進而影響整體戰力與國家安全。」他提到,「110 年發生在馬祖的性侵案,因連江地檢署迅速約談並羈押被告,事後法院也重判,立刻讓國軍內部嚴肅面對兩性問題,自此之後即未再發生類似案件。」國防部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圖/最高檢提供)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中將司長沈世偉指出,「目前軍事訓練(4 個月),已時有暴行犯上等重大違法情事,明年 1 月一年期義務役入營後,役期較長心態容易鬆懈,類似案件將有增無減。」沈世偉建議,「請檢察官考量部隊任務特性,針對嚴重影響領導統御(如暴行犯上)及部隊安全(如販毒)之案件於必要時,建議依法聲請羈押」、「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建議檢察官從速偵辦,消彌官兵僥倖心態,避免造成模仿效應」、「部隊具指揮關係及團隊生活特性,檢察官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御、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者,建請求處重刑,適時上訴,並可徵詢原移送單位意見。」國防部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圖/最高檢提供)102年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事審判工作已移由司法機關辦理,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很欽佩國防部忠誠於職務,由國防部徐副部長親自與各檢察機關溝通,讓檢察機關偵辦軍事案件,能有更全面性的思維。軍隊是國之干城,軍紀則是軍隊的命脈,沒有軍紀的部隊,不啻烏合之眾。對於破壞軍紀之官兵,檢察機關絕不寬貸。」軍方與檢查機關並達成3點共識,首先是加強溝通,軍檢之間、院檢之間就軍人案件,應持續聯繫溝通,偵查中並徵詢原移送軍事機關意見;接著是速查嚴辦,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應從速偵結;最後,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御、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者,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
AI變臉公安詐騙中國人 詐騙集團32成員全數起訴…犯罪所得高達1.16億元
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不法所得總額高達1億164多萬元。(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以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不法所得總額高達1億164多萬,且該集團還會依成員表現畫分等級比例分紅,案經檢警8月破獲、逮捕32人及蒐證完成,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一口氣起訴32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不法所得。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為降低受害者起疑,除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為降低受害者起疑,除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該電話詐騙集主要由林、蔡及鄭男等3人主持、指揮及教育訓練成員,同時將集團成員區分為一線(行銷)、二線(客服)、三線電話詐欺成員,再依照每人的依詐欺表現,從一線成員逐級升任一線組長、二線成員、三線成員,其中一線成員負責假扮「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公職人員,二線及三線則假扮大陸北京公安及與檢察官,一同對香港及大陸民眾電話詐欺。檢方說明其詐騙過程,先由一線人員假冒中聯辦公職人員撥打電話,對香港地區受害民眾謊稱個資外流,並協助向北京公安局報案,接著透過工作手機轉接二線成員,由他們使用網路通訊軟體,以視訊方式向受害者謊稱帳戶涉及洗錢並製作假筆錄。特別的是,該集團為不讓受害者起疑及逃避檢警查緝,除利用AI變臉技術製作假影像,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並傳送偽造文件取信民眾,藉此要求進行「資金公證」,待受害者上鉤後,再由三線成員接手詐騙取財,並將最終所得款項分別依各線7%、8%、8%的比例分紅「獎金」。檢警今年8月17日在破獲該集團後,逮獲林男等30人及郭、潘等2名廚工,查扣各式犯案工具,其中29人已遭羈押,1人交保10萬元,且依扣案筆記型電腦內獎金分配表核算,該集團自去年8月間起至今年查獲日止,詐騙獲取的不法金額高達1億164萬8137元,全案經檢察詳盡調查蒐證,11日宣布偵查終結,一口氣起訴林等32人,並在今天移審花蓮地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表示,該集團成員年齡平均約20多歲,大多是透過網路招募及朋友介紹加入,雖然有些人供稱自己做不久,也有人辯稱發現從事非法工作時想離開但主管不肯,不過目前看起來未有成員遭毆打、凌虐等狀況,應不至於像是柬埔寨案。
台版「台版柬埔寨」翻版!拘禁「豬仔」暴力凌虐 7嫌判決出爐
台中市警方去年破獲「台版柬埔寨」翻版不法集團,逮捕張鈞皓、郭勁宏等7人,救出4名被害男女,檢警調查,該集團以假徵才方式誘騙帳戶,將被害人拘禁,施以暴力方是凌虐,甚至逼迫男男以木棍插肛門、性交,經台中地院審理宣判,依情節輕重分別判刑1年7月到10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年僅19歲郭勁宏、23歲張鈞浩等7人,在去年12月加入詐騙集團,負責人頭帳戶取得及洗錢工作,先利用網路臉書等平台發送徵才、家庭代工、貸款等廣告,誘騙被害人上鉤後,再帶被害人到銀行開立帳戶,作為詐騙洗錢使用,為避免被害人提領帳戶金錢或解除帳戶,將被害人押到承租的民宅拘禁。台中市警方去年破獲詐騙水房,逮捕張鈞皓、郭勁宏等7人,救出4名慘遭拘禁凌虐男女,在床上發現控制被害人的手銬。(圖/台中地檢署提供)判決書指出,郭男等人將被害人押到房內,隨即洗劫其身上財物,並將被害人矇眼、配戴腳鐐,直到帳戶被列為警示後才予以釋放,其中被救出的4名男女,在被拘禁4、5天期間,慘遭張鈞浩等人施以電擊、摑巴掌、鞭打、煙頭燙腳踝等方式凌虐,張、郭更持皮鞭、電擊棒等物,強逼2名男被害人性交,甚至用木棍插入肛門,還將凌虐被害人過程拍成影片,提供其他成員觀看。台中地檢署審理終結,今年4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並以泯滅人性等理由聲明從重量刑,台中地院認為,郭、張等7人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反加入詐欺犯罪組織,甚至拘禁凌虐或性侵害被害人,價值觀念偏差,助長詐欺犯罪猖獗、破壞金融秩序,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判處張男10年10月徒刑,郭男10年8月,其餘各判1年10月到10年6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誆「無卡分息」賺外快!中部139大學生慘背債 3嫌加重詐欺起訴
中部大學日前淪為詐騙重災區,包括逢甲等多所大學共計139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檢警查出西屯路3C店業者林男、店長紀男、業務林男等3人共同謀組詐團,以「購買3C產品」賺佣金為手法,騙大學生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每人因此背債5到10萬元不等。中檢今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將3人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檢署指出,電玩業者林男與店長紀男,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購買服務,他們與從事3C產品買賣的業務林男,從去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鎖定大學生為對象,以購買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即能獲得3千到5千元佣金為手法,誘騙學生上當,前幾期由業務林男支付款項,藉此取信大學生,再讓他們陸續介紹更多學生加入,未料後續不再支付分期金,將債務留給受害學生清償。經查,林男等人以2種手法進行詐騙,其一為「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以每件交易可獲5000元報酬,學生簽約向融資公司申請核准後,每筆業者林男支付6萬元報酬給業務林男,店長則抽取每件1000元傭金,但實際上學生根本沒拿到電腦,卻因為簽下合約,需繳交剩下的分期繳款,共有102名學生受害。第二種為「實體商品iPad、iPhone手機」交易,業務林男以每件交易可獲3000元至5000元不等報酬,學生將簽下融資契約購買取得手機或平板交給業者林男,林男將3C商品轉售變現獲利,共有37名學生受騙。檢方清查,林男等3人不法所得共計1248萬元,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檢察官認為,林男等3人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導致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林男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全案偵結,依《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無卡分期詐騙「139名大學生受害」不法所得1248萬 3嫌加重詐欺起訴
臺中地檢署偵辦中部地區大學生因辦理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遭詐騙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林男、紀男、林男等3人涉嫌違反刑法第339之4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第2項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等罪嫌明確,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下同)974萬3040元及被告林男之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台中地檢署於日前獲報大學生遭受詐騙案件後,旋即立案並指派祥股張富鈞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查,被告林男係誠○公司負責人,紀男係該公司之店長,其等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並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購買服務;另名林男則係從事3C產品買賣之自營業者。中檢表示,其等3人於民國111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以涉世未深之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之方式,由林男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林男自己之無效本票,佯稱願代為清償債務,藉以取信大學生後,誘騙學生陸續介紹更多學生參加簽立「無卡分期」之購物合約,而剩下之多數分期購物之債務即讓簽約之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並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之損害。檢察官追查,被告3人犯罪手法有二,首先是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計102名學生受騙:以每件交易可獲得5000元之報酬,誘騙被害人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後,被告3人再拿非購買之MacBook筆記型電腦與被害人合拍照片後,將該MacBook筆記型電腦收回櫃臺內,藉以取信於資融公司此交易為真實,核發每臺分期購物MacBook筆記型電腦之款項8萬4078元與誠○公司。每核定一筆購物,負責人即給付林男現金6萬元做為報酬,而店長紀男每經辦一件則可抽得1000元之傭金,致被害人受有上開分期購物之債務承擔損害。3人另透過實體商品iPad平板電腦或iPhone手機交易詐騙,計37名學生受騙:由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000元至5000元之報酬,誘騙被害人簽約購買取得該等3C商品後,旋交由林男處理,再將上開商品自行轉售變現獲利,致被害人受有上開分期購物之債務承擔損害。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3人罪嫌明確,於今日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本件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亦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被告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請予以從重量刑。另檢察官於偵查中已針對被告3人之不法所得,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扣押被告財產,共扣得負責人所有之財產(含不動產現值約980萬元、車輛價值約137萬元、存款81萬4066元)、查扣現金58萬5000元,並於本案提起公訴,同時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中檢呼籲,民眾應對提供不合理獎金或佣金之無卡分期話術提高警覺,避免淪為詐騙集團人頭而承擔債務。針對不法詐騙案件本署亦會持續嚴查厲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Lin Bay 好油」假訊息案偵結 林裕紘、許哲賓慘遭起訴多罪
揭發進口蛋爭議的農業粉專「Lin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曾上前立委黃國昌的直播節目哭訴遭恐嚇,不料他被恐嚇一事是竟自導自演,桃園地檢署2023年12月8日偵結,認為林裕紘和共犯許哲賓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誣告、偽證、恐嚇等罪嫌,2023年12月8日提起公訴。桃檢指揮刑事局及桃園市警局刑警大隊偵辦本案,發現林裕紘在2023年9月21日與許哲賓共謀,由許同日在新北市永和區咖啡廳,登入無線網路後,使用VPN(虛擬專用網路)軟體,移轉至境外IP,再以「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恐嚇文字。林裕紘和許哲賓自導自演恐嚇內容為:「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叫○○○,你家住桃園市○○○,還有一個女兒,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幹」等文字,留言在林的「Lin bay 好油」臉書私人訊息欄。林裕紘再將上述恐嚇訊息公開,使林的配偶心生畏懼,還啟動刑事偵辦程序。林於同年月28日,到桃檢控告遭「何可恩」恐嚇。桃檢指出,林裕紘、許哲賓2人為博取同情,以臉書假帳號偽裝他人恐嚇自身及家人訊息,嚴重影響社會安寧,檢警鍥而不捨追查,終查明2人使用假帳號,以VPN軟體跳板至境外 IP,規避查緝。桃檢痛批2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竟以假訊息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藉言論自由之名,行破壞言論自由之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網友主動索賄1票3千 竹檢起訴請從重量刑
新竹縣尖石鄉賴姓男子以「現在很現實你沒拿錢出來你就沒票知道嗎?」、「一票三千就好」等語,公然在某山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的抖音平台留言要求賄選遭查獲。新竹地檢署以賴男主動向候選人要求金錢對價以行使投票權,惡性非輕,除依《刑法》第143條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調查,具有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投票權的賴男,在某候選人11月23日登記參選後,為貪圖個人私利,於11月24日19時27分許以手機連接登入社群軟體抖音(TikTok)平台,接續在該名後選人抖音貼文下方留言「現在很現實你沒拿錢出來你就沒票知道嗎?」、「一票三千就好」、「你在賣炸物那裡等我,我去跟你拿錢我來幫你買票,一票三千,兩萬票給你。」等語,要求候選人交付其每張選票3000元賄賂,並表明其許以投票予該候選人,卻遭拒絕而未取得任何賄賂。新竹地檢署11月27日獲報後,指派專責檢察官翁旭輝指揮竹縣警橫山分局偵辦,並於當日傳喚賴男到案訊問後,限制住居。承辦檢察官指出,賄選破壞選舉公正性、敗壞選舉純正風氣,對其他候選人造成不公平競爭,不僅抹滅實行民主政治真意,亦影響選舉公正性與社會風氣,侵蝕民主法治根基造成損害匪淺。檢方認為,賴男身為有投票權之人,卻罔顧選舉重要性,主動向候選人要求金錢對價,而許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惡性非輕,除依《刑法》第143條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將賴男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