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稱死刑存廢「只能向民意妥協?」 羅智強痛批:不要把自己當上帝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大法官詹森林說,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只能向民意妥協嗎?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24日痛批,若未來法案送到立法院,他絕對反對修法,民意明顯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我跟你對著幹」。針對大法官稱「難道只能向民意妥協」的言論,羅智強表示非常不滿,大法官是不是認為自己是上帝,有權忽視民意,尤其該言論是否已經透露大法官自己的心證,想要挑戰大多數民意,好像只剩法務部能夠代表八成民意。羅智強說,大法官不能把自己當上帝,八成以上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他要求,如果大法官認為死刑應該被廢除,應該回到立法院,由立法機關來決定。他也說,現在很多都是待退的大法官,要廢除死刑早點廢,要卸任了是「神龍擺尾」還是「西施回眸」?大法官如果侵犯立法、背叛民意,他不會接受。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對大法官詹森林的言論表示尊重,但那就是個人觀點,蔡清祥也重申法務部立場,「死刑是合憲的」,而死刑的存廢與否,應該尊重立法機關的決定。
黃子佼沒那麼嚴重? 立委曝「緩起訴書內文」:檢方認證過的!
藝人黃子佼雖得以從去年6月的性騷擾指控中脫身,但檢方先前搜索時,發現黃子佼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甚至自殘出院後的第18天還在買,後續更爆出有受害者遭黃子佼性侵。對此,知名實況主「統神」張嘉航日前評論黃子佼事件時,脫口說出「沒有到那麼嚴重」、「我也想幹未成年啊」遭炎上。而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11日)也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書指出,內文中檢察官認定黃子佼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白話文翻譯等於認定該行為「不太嚴重」,直言「實在無法接受。」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在臉書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並發文表示,針對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乙案,她近日看了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件的緩起訴書後,發現黃子佼從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購買性影像長達6年,結果檢察官認為黃子佼「只是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就予以緩起訴處分。張雅琳質疑,長達1800多天連買7片,難道是失慮7次?她也直言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2023年修正,持有即是犯罪,卻還繼續下載,「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且緩起訴書還寫著,檢方認為黃子佼「『僅』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供己觀覽,查無散布或販賣情形,所為行為之損害非鉅」云云,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不太嚴重」,讓她直言「實在無法接受。」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圖/翻攝自Facebook/張雅琳 Ngalim Tiunn)張雅琳續稱,試問倘若黃子佼真的把持有之未成年影像予以散布、販賣,即已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二項及三項之罪,豈可以此未構成之更嚴重罪名,來作為論述淡化或減輕被告行為的理由?「我注意到仍有許多民眾認為,『只是緩起訴,又沒有罪』,因而認定持有未成年兒少性影像不是一件嚴重的事!這將無法保護兒少,更是對未成年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一大打擊。」因此,她也認為不論是法官及檢察官,雖是依法被賦予獨立行使職權,但就牽涉社會重大公益或攸關普世價值之案件,法官與檢察官所做成的裁判與處分,仍應受大眾公評,這才可以真正讓司法進步,也使司法裁判,更可符合人民的情感與期待。最後,張雅琳再次重申,保護兒少是大人的責任。沒有人置身事外!「我會善盡立法委員的責任,提出修法版本,同時,我希望北檢能針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內容的心證或過程,提出相關新聞稿說明,未來倘若高檢署也認為該處分恐有偵查未臻完備、或有疑慮等情事,都應該做出發回續查之決定」,白話文就是「送回去重新查!」《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見樹不見林1/台智光案惹前後任三市長舌戰 監院報告曝柯白花了這筆錢
台智光案衍生台北市前後任市長互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質疑蔣市府升級全市監視器傳運費增9千萬元是浪費。知情人士透露,當年柯文哲為了評估監視器系統傳輸效率,花56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研究,業者最後建議傳輸適用功率涵蓋3M以下,結果柯仍堅持使用2M,數千萬元的研究報告就這樣束之高閣,根本沒人知道市府白花這筆錢。市府知情人士說,議員爆出收賄疑案,讓台智光案連帶受矚,但該案是政府與民間的BOT案,雖爆發疑似賄賂案,但除非判決定讞,市府才能討論全案解約,現在馬上解約,勢必得面對違約及賠償問題。該人士還說,民國105年柯就任市長後,曾大張旗鼓將台智光案移送至「廉政會」處理,後來廉政會並未察覺內情有任何異樣而結案。若柯現在批評蔣萬安以公安為由升速3M是浪費,那麼當年柯花5600萬請專業顧問公司評估,但卻未按結論照辦,是否也是浪費。台北市政府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全面汰換警用監視器,沒想到與新監視器搭配的網路傳輸頻寬採購,卻引發市府與議會互嗆,爭議迄今都未平息。(圖/報系資料照)本刊進一步調查,112年監委葉宜津、林郁容針對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建置疑雲主動申請調查,報告開宗明義表示,北市警局自110年底開始進行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且「預先委託顧問公司研議整體技術規劃」,卻為「節省網路傳輸費」,擅自調降顧問公司評估所需的頻寬需求,導致監視影像因頻寬不足,經常出現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為此申請調查。監院所指的「顧問公司」就是「世曦顧問」,市府當年大手筆花5600萬元,委託世曦針對北市汰換警用監視器進行鉅細靡遺評估。當時世曦在無法預知市府將採購何種畫素之監視器下,做出傳輸頻寬「應小於等於3M」的建議(以3M為主、部份可採2M);市議會則立下「但書」,有3M頻寬需求者,可新增200萬畫素攝影機,如要使用2M頻寬者,只能增設100萬畫素攝影機,讓柯P抱怨買不到100萬畫素監視器,批議會要求形同逼迫全數升級3M,在堅持2M就夠的「心證」下,對欲採3M頻寬傳輸監視器訂下重重門檻,都記載於監院報告中。柯文哲為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多次槓上蔣萬安,他日前再痛批費率是一年一簽,不知蔣要解什麼約;北市府則說明,柯簽的警用監視器傳輸案合約有效期到125年,當然要搞清楚。圖為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說明該案爭議點。(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報告顯示,柯通令警察局,頻寬流量未達2M的警用監視器有2580支(佔全北市監視器的86.6%),另超過2M以上者(有3M需求)有399支(佔13.4%),這399支有3M需求的監視器「可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是否使用3M」。知情人士說,表面上看,柯P似「很科學」認同路口監視器確有3M需求,但卻要求警方想使用3M得先報市長室點頭,頻寬流量未達2M之監視器需立即降速到2M,並未顧及評估報告中特別提醒還需額外0.5M回傳頻寬(2.5M)才能符合所需。另,後續裝設監視器若「需要續維持」3M者,要先測試15天,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並需持續每月測試,在當月最後一週提報市長室會議「檢討是否仍有必要維持3M頻寬」。該人士感嘆,公文內容說穿了就是「從嚴檢討3M的必要」,「聰明的」公務員一看就知長官心證已定,「誰還在乎399支監視器用2M恐有問題?」。當時市府內還盛傳,柯P為警用監視器案槓上議會,三天兩頭警告市警局、資訊處要員,「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與台智光搞啥」,令這些單位鎮日惶恐。有北市議員對本刊表示,不清楚「世曦」的評估內容,也沒見過完整報告。連長期質疑台智光案、對藍、白處理該案態度很不滿的綠營議員林世宗都說,照柯市府佈建警用監視器情況,「5600萬做評估是否白花,恐怕也得查」。
體育大亂鬥2/每日餐費100、2萬舞衣補助600 金牌舞王:像跟政府乞討
新北市體育總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前主委謝淑華,30年來為舞蹈竭盡心力,並培訓出近千名選手,卻無預警遭拔除,在舞蹈界引發譁然。昔日金牌選手王家慶也跳出來為謝打抱不平,表示政府給選手的補助「少的就像乞討」,倘若沒有謝淑華幫忙拉贊助,很多選手恐怕連站上舞台的機會都沒有。「你有辦法想像嗎,我們比完賽回到選手村,晚上還要擠在一起取暖。」2004年全民會恰恰團體總冠軍金牌選手王家慶皺眉表示,政府給的補助少的可憐,每日餐費僅100元,每日的住宿600元,火車僅補助自強號,中間場域的往返也得自行負擔,回到選手村後,晚上還必須蜷縮著身體窩在地上休息,選手們直呼吃不消,更有人選擇棄賽止損。教練熟稔地分解每個舞蹈動作,舞者們也全神貫注投入其中。(圖/讀者提供)「政府的補助寒酸到像我們選手在乞討。」王家慶拿出過往參賽照片表示,舞者們婀娜的身姿往往需要繽紛華麗的舞服襯托,而一件量身訂製的舞服往往2萬起跳,新北市給的補助卻只有600元,清寒的選手們比參賽一次就要傾家蕩產,許多人因此放棄舞蹈之路。身為選手、教練背景出身的謝淑華發現此狀況後,在1994年時成立體育舞蹈單項委員會,並以拉贊助的方式取得資金,全力協助新北的選手們能無後顧之憂的專心投入賽事,減少選手外移的可能,這才逐漸減輕選手們的負擔,讓更多選手有圓夢機會。謝淑華說,舞蹈委員會的另一個重任是為全民運動會選拔選手,而在2023年12月全運會落幕後,委員會指派當時身為總幹事的自己接任第9屆主任委員,沒想到在2024年1月中旬就「被通知」遭到撤換。謝淑華指出,為迎接即將到來的2025年全民會,體育單項委員會正如火如荼的籌辦選拔,選手們也摩拳擦掌的準備參加遴選,對於為何臨時換將,體育局卻不願說明。「這樣的狀況已經不是第一次。」體育舞蹈委員會總教練陳芸密透露,過去體育總會也曾毫無預警把其他委員會主委撤換,明明一直以來盡心盡力帶領新北市選手在賽事中拔得頭籌,屢創佳績,體育總會卻總能以各種與業界無關的理由「無預警換角」,讓她質疑是否「政治角力」開始介入體育殿堂。總教練陳芸密指出選手獎勵金的辦法有漏洞,讓真正參與培訓的教練有拿不到薪資的風險。(圖/周志龍攝)陳芸密也指出,體育局針對選手獎勵金的發放也欠缺考量,體育局多次邀請選手、教練開會討論補助撥款事宜,明明過去的開會決議並無定案,局處卻仍自顧自的做出決定,統一將金額匯入獲獎選手帳戶,由選手自由心證填寫教練,造成部分選手填寫自身監護人或啟蒙教練等問題,甚至會導致培訓教練領不到薪水的慘況,多次向上反應卻也都無疾而終,讓她忍不住痛批體育局簡直欺人太甚。對此,新北市體育局回應,依據「新北市績優體育團體教練及個人獎助金發給要點」,選手獎助金統一匯入獲獎選手帳戶,教練獎助金由獲獎選手提供實質指導教練名冊後,再由局處查核後匯入該教練帳戶。
赴中旅游遭《反滲透法》法辦 許淑華批民進黨司法介選已成寒蟬效應
全台近期不斷傳出赴中國旅遊後遭辦《反滲透法》的案子。對此,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當初立法是為避免中國介入台灣選舉,如今疑被綠營用來「司法介選。檢調早前接獲檢舉,北市41名里長疑接受中國大陸上海台灣辦公室資助,前往上海等地旅遊,並於明年選舉支持特定政黨,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不僅如此,南投縣政府機要秘書林孟麗日前帶10多位竹山鎮民到杭州6日遊,被檢舉接受中國「落地招待」,前天返國後依觸犯《反滲透法》20萬元交保;台中市昨也有8位里長被依3萬至10萬元交保,引起「司法介入選舉」爭議。許淑華表示,過去一個月來,檢方透過《反滲透法》針對「落地招待」進行全台數百人約談,已經造成寒蟬效應。許淑華指出,當初《反滲透法》制定目的,是希望不讓中國介入台灣選舉,因此針對與中國往來太過密切者用《反滲透法》偵辦。但法令通過時就有很多爭議,例如提及國人到中國旅遊時,如出現為特定候選人拜託支持,將涉及違法,卻未特別提到華人社交禮儀常見的請吃飯,是否也違法。許淑華説,過去數十年來不只村里長,南投也有美術團體定期進行兩岸交流,且都是遵守雙方政府相關規定,對岸友人來南投時,台灣團體一樣會請吃飯。如果請吃飯這類聯誼被定義成「落地招待」,且涉及《反滲透法》,民眾難免無法接受。她認為中央在法令上應該清楚界定,避免變成檢方的自由心證。許淑華强調,縣府會告誡同仁在特別小心留意,尤其出訪到哪個國家,要特別注意自己身分,避免觸法。但她也質疑,全國檢調在選前1個月大動作約談,已形成寒蟬效應,難免令人懷疑,政府說的預防「中共介選」,會不會變成「司法介選」?
選戰造勢吃免錢便當OK發壽麵慘? 賴士葆要求法部別雙標
選戰進入倒數,候選人造勢活動日益頻繁,外界好奇活動現場發放的免費便當有沒有賄選嫌疑,如果候選人發免費便當沒問題,為何台北市立委參選人先前發放、每包成本約20元的壽麵就會被檢舉賄選呢?這其中有沒有視候選人政黨不同而產生的「雙標」呢?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昨日在竹東鎮舉行後援會成立大會,有媒體報導該場活動散場時,因民眾為了搶免費便當爆發推擠,現場秩序大亂,外界因此好奇免費便當成本不可能比壽麵更低,再度讓「候選人現場發什麼、才不會構成賄選」再成為話題。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接受中天新聞採訪時說,外界質疑「查察賄選」標準用在藍綠不同候選人身上,就可能會不一樣,為此,他曾親口問過法務部高級長官「賄選認定標準」。該名長官告訴他,認定標準不是在「是否超過30元」,而是致贈選民物品的的動作,會不會改變其投票意願,在此之下,造勢活動時發便當,未必就一定會構成賄選,更有甚者,請選民吃一桌幾千元的大餐,有時候會被認定賄選,有時又會不起訴,關鍵就在檢方自由心證。賴士葆指出,北市議員徐巧芯月前在活動送壽麵,每包壽麵成本平均約10元,原低於免費便當成本,為何卻被大動作的被偵辦賄選?關鍵還在於「有人刻意檢舉」。賴士葆說,若昨日賴清德竹東鎮造勢大會發放免費便當,檢調「可能」會先收件、再約談關係人,但還是得看檢調自由心證,想不想辦。賴士葆還說,根據過往案例,如果造勢場發放的是法務部先前所指的「簡易便當」(每個不能超過百元),比較不會出事,但如果是動輒數百元以上的豪華便當,且又有民眾檢舉,就很可能會成案,其中的「眉角」很多。賴士葆說,他認為徐巧芯被檢舉案,最後一定不會成立,而且什麼事都沒有,但檢調的偵辦卻可能擾亂徐巧芯的軍心,警察、檢察官也可能著手調查,引發寒蟬效應,對於候選人並不公平,也難怪民眾會質疑,綠營辦活動那麼多人吃便當都沒事,藍營發一包陽春壽麵就有事,是雙標。賴士葆因此主張,法務部應立即針對「何種行為會構成賄選」要件,詳細明確以行政命令羅列,而且對外公布宣傳,讓檢調單位有法源可循,如果有民眾檢舉,但檢舉內容不符合上述要件,即可迅速向民眾說明為何不構成賄選,當場就拒絕收件,不要成案。別再讓民眾及候選人只能「看GOOGLE」瞭解行為是否觸法、提心吊膽,法務部只有將規定訂得越清楚明白,才能有效打擊賄選,而且不會讓外界有類似「檢調是誰家開的」之疑問。
相似度高達5成 林志潔升等論文遭控「複製貼上」學生論文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身為於 2016 年申請教授升等送審的參考著作中,竟有大幅複製貼上早於該著作出版之指導學生碩士論文的情形。邱顯智呼籲,林志潔立即對外說明真相,並喊話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秉持最高的學倫標準處理。邱顯智指出,近期接獲檢舉,指林志潔於2013年11月出版的期刊論文,也是申請教授升等時送審的參考著作「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之舉證與心證門檻──從綠點案談起」,與同年9月出版之共同指導的張姓學生碩士論文「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以賽局論為中心」有許多內容高度雷同。經辦公室用比對軟體初步分析,兩篇相似度竟高達51%。律師曾威凱表示,詳細比對後,可發現兩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許多部份幾乎是複製貼上。他指出,林志潔期刊論文第一章前言中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問題,幾乎完全是從學生碩論複製貼上,後續第二至四章也有大量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曾威凱續指,林志潔期刊論文中共有60個註腳,其中竟有48個與學生碩論高度雷同,單從上述幾點來看,不禁令人懷疑林的期刊論文實際上是出自學生之手。 邱顯智表示,邏輯上只存在四種可能:第一、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學生撰寫、但同時也被老師拿去投稿。第二、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老師撰寫,學生用老師寫的內容當碩士論文,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第三、學生先撰寫完成,林志潔老師抄學生寫的內容去投稿期刊。第四、老師先撰寫完成,學生的碩士論文抄老師寫的內容,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邱顯智認為,教育部必須介入調查。如違反《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應依規撤銷其教授資格。他同時也對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喊話,應該用賴清德所承諾的,「對黨內候選人最高的學倫標準」來處理本案,特別是林志潔在行政和立法上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倚賴的學者,本次的爭議是一名學者是否用學生論文內容一魚兩吃,比起過去民進黨學位論文抄襲的爭議更加嚴重許多,已嚴重踩到學術倫理的紅線,本質上就是在欺壓年輕研究生,呼籲林志潔盡快出面說清楚。
最老狗瑞31歲過世逾萬專家喊不信! 金氏世界紀錄出手了
葡萄牙阿蘭多獒犬(Rafeiro do Alentejo)波比(Bobi)日前以31歲165天(約人類217歲)的高齡過世,過世前,牠剛打敗澳洲牧羊犬布魯伊(Bluey)的29歲又5個月,成為金氏世界紀錄認證為「全球史上最老狗」。然而,現有獸醫組織跳出來質疑波比年齡的真實性,認為依照目前的醫療環境,波比「生理上」不可能活到31歲。收到獸醫組織質疑的金氏世界紀錄官方,目前正展開調查。根據金氏世界紀錄,波比1992年出生時曾在葡萄牙雷里亞(Leiria)的獸醫醫療服務處註冊生日,因此牠的年齡經過葡萄牙政府的寵物資料庫「全國獸醫公會」(National Union of Veterinarians)認證,可以說是「有國家掛保證」。但是,英國皇家獸醫學院獸醫丹尼(Danny Chambers)以及其管理的獸醫組織「獸醫之聲」(Veterinary Voices)的1.8萬名成員,沒有人相信波比真的活到了31歲。獸醫之聲指出,寵物資料庫中的登記通常是飼主自由心證,而波比雖然有接受基因檢測,但也無法得知確切年齡,「只能證明牠很老」。丹尼表示:「這相當於一個人活了200多歲,有鑑於我們目前的醫療能力,這完全難以置信。」他指出,獸醫是一個以科學為基礎的職業,若金氏世界紀錄想要獸醫們認同他的紀錄,保持其可信度及權威性,就必須提出無可反駁的科學實據,但在波比身上,目前他們還沒有看到。丹尼補充,獸醫生涯中的確有見過長壽的特例,但大多是體型較小的品種,且不會超重,因此波比能夠活到同類的3倍年齡令他相當懷疑。另外,根據他的經驗,飼主通常都搞不清楚自家寵物的年齡,尤其是像波比這種曾經被拋棄又被撿回來的狗,還有,在某些情況下,父母會用新寵物替換死去的寵物,以防止孩子感到不安。網路上也有民眾發現,波比釋出的照片中,1999年以前跟現在的爪子顏色似乎不一樣,因此也提出質疑的聲音。對此,金氏世界紀錄表示,「我們意識到有關波比年齡的問題,正在進行調查。」
花樣判決書1/美女發言人引爆司法內戰 判決抒情文始祖竟是他
台北地院法官姚水文日前審理綠委鄭運鵬和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的誹謗官司時,在判決書開釋雙方應放下仇恨「離苦得樂」,否則「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勸世文筆風引起轟動,有法官認為在判決書抒發心情、寫勸世文並不適當,應送懲戒,但也有法官認無不妥,並指政治人物情感上不悅,本來就不應該以名譽權保障,由於反對和贊成者各持己見,宛如一場審判界的網內互打、大家吵得不亦樂乎。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質疑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徵求全職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僅2萬6400元;鄭認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在臉書反批鄭,「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徐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承審本案的北院法官姚水文認為,鄭運鵬從大學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姚水文還在判決書末頁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最後判鄭敗訴、徐免賠。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2002年所寫判決書,文情並茂,被認為是抒情文判決書的經典之作。(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判決書公布後,引發熱議,有法官認為姚水文在判決中借題發揮,發表與個案判決結論之形成毫無必要文字,且刻意挖苦當事人,不應受審判獨立保障,建議北院應將姚送懲戒,不過也有法官認為姚的判決寫得很好,因為人的名譽是社會評價,不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如有人主張名譽權受侵害,卻又說自己被罵不開心,但仍無法表明他的名譽權哪裡受侵害;另有法官認為,法律本就植基於社會,因此本案沒什麼懲戒不懲戒,各自本於法律確信獨立審判即可。不過一位有「考古癖」法官爬梳資料後發現,其實法官在判決書抒發心情者,首推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林曾在2002年開出第一槍,他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撰寫,並將被告母親台語證詞翻成國語文,輕判經濟弱勢的被告而聲名大噪,林當時甚至要求檢察官改變起訴法條,將持剪刀行竊的加重竊盜罪,改為普通竊盜罪。時任司法院長翁岳生不但未處罰他,還交辦研究他的「書類格式」,大法官孫森焱也公開在院會上呼籲嚴肅看待。林輝煌在這件著名的抒情判決中,在案情事實部分,一開始就破題被告有嚴重口吃,以撿拾廢五金維生,接著在「得心證的理由」部分,陳述被告謀生不易,為了照顧懷孕又智能不足的妻子以及女兒,才會去拾取工廠廢鐵線,最後審酌被告老母親的證詞,並新增判決後記,以「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輕判罰金300元。長期在雲林地院服務的林輝煌後來成了司改英雄,現在已是終審法院院長。林輝煌在雲林地院當法官時經常衝撞體制,後來出任司法院秘書長、新北地院院長等要職。(圖/報系資料照)
高虹安道歉白話文 媒體人分析「你們不准跟我男友講話」
新竹市長高虹安深陷男友李忠庭 「後宮干政」等諸多爭議,昨(15日)發布影片道歉了。高虹安強調,正式責成新竹市政府所有首長,不得在未報備留下紀錄情況下,與李先生有任何往來,若私下接觸未經報備,查證屬實將嚴處。對此媒體人張禹宣分析,「你們不准跟我男友講話」這句,就是高虹安道歉的白話文。張禹宣認為,整部影片跟文字沒頭沒尾,高虹安大可以直接約束自己的男友,不要再跟局處首長互動,為什麼是反過頭來要求局處首長不准接觸李忠庭,「難道不想管、還是沒能力管自己男友?」張禹宣表示,而且群眾的焦點並非是「零接觸」,是避免涉及公領域的交流,同時高虹安漏掉了一個最關鍵的人,也就是市長自己本人,私領域沒有任何人會干涉,但高虹安若是與李忠庭觸及到任何公領域的事情,要向誰報備?誰來把關?還是自由心證。張禹宣指出,撇除掉這點,通篇的文章都是在替李忠庭開脫,從停車位到與局處首長的交流,再三的澄清,護航呵護的無微不至,這根本不是道歉聲明,是高虹安替李忠庭的洗地聲明。張禹宣說,「退一萬步,過去高虹安堅決不認,為何在這個時間點道歉?難道柯文哲突然說得動高虹安了?還是為了挽救郭台銘的選情?如果是,第一時間早就已經介入,面對翅膀硬了飛出去的鳥,柯郭恐怕也沒這個能耐,兩者可能性都極低。」張禹宣斷言,唯一的變數,是把不該牽扯進來的人給扯進來,不該攤在陽光下的事情引發過多的討論,才有可能因此被要求收尾,但能要求做什麼,卻不代表能控制被要求的人該怎麼做,「到底這聲明稿是高虹安親擬,還是另有其人?文本中最捍衛誰的清白?就一清二楚。」張禹宣也提到,柯文哲要求的內部調查與公布報告,高虹安道歉聲明中一個字也沒提。
涉性騷嚴重停職停薪 勞動部:會擬訂指引
民進黨爆發性騷擾吃案後,民進黨政府就急著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三讀通過的法案中賦予雇主權利,只要認定性騷擾被申訴人具權勢地位、情節重大,就可先暫時停止或調整被申訴人職務、且不發給其停職期間薪資,有勞團憂心,薪資是勞工用來維持家庭生活所需,恐有雇主濫用此法、挾怨報復;且相較公務員停職時仍有薪水、勞工卻是連帶停薪,呼籲勞動部訂具體指引,以免衍生更多爭議。性別平等工作法首創勞動法令中雇主可命勞工停職機制,只要雇主認定具有權勢關係、情節重大,無論有無申訴,就可要求嫌疑人停職、且不給薪水,事後調查,若有性騷擾情事,雇主除可不給薪水,情節重大甚至可以直接解雇,還不用發給資遣費。「大家都支持性別平等」,不過,有工會幹部認為事件仍應「無罪推論」,性工法卻給予雇主在調查期間的「停職權利」、還不用經過地方政府核備,要如何認定情節重大,「難道要由雇主自由心證嗎?」該工會幹部強調,薪資收入對勞工及其家庭十分重要,擔心雇主會針對性地對「不合作的勞工」使用,藉此威逼勞工乖乖聽老闆的話。呼籲勞動部應訂定相關指引供雇主參考,以免雇主濫用。此外,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指出,此法條原盼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停職規範,但相較於公務員遭停職後,機關仍可發放其薪水,勞工遭停職時卻是連帶停薪。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士豪表示,雇主要判斷情節重大、權勢型才能讓涉案勞工停職,否則恐違反勞動法令,但性騷擾個案差別性大,要如何判斷標準?呼籲應透過更多宣導及教育讓雇主知道如何使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此法條是給予雇主在情節重大性騷擾案件於調查期間「停職權利」,但雇主也可採取如調離非主管職等調整職務方法,且事後如果認定性騷擾非屬實的話,雇主仍要歸還勞工薪資。至於是否會有指引供雇主認定何為情節重大?黃維琛表示,會研擬於性騷擾防治指引中訂定,供雇主參考。
受害者連環爆…女演員控許傑輝吃豆腐 「錄影摸臀」調戲:最近吃比較好喔
近日在台灣掀起「#Me Too」風暴,從政壇、杏壇到演藝圈,無一倖免。資深藝人許傑輝先是被指控要求學生在表演課上練習「集體嘿咻」配音,本人道歉後,受害者一個接一個跳出來,包括女星黃云歆、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短今(胡馨儀)、演員森森,更有不具名女演員出面控訴,爭議事件愈滾愈大。黃云歆控訴10年前遭許傑輝性騷擾,要求繳交「性感作業」,甚至拿出巧克力在她胸前,詢問:「妳可以夾得住嗎?」對此,許傑輝向《中國時報》解釋,當下是為了鼓勵、舉例,並親自演示給做得不夠好的學員看,強調當年排戲跟團員講的話,或許太直白或嘴賤,「但真的沒有雜念」。黃云歆指控10年前被許傑輝性騷擾。(圖/翻攝自黃云歆IG)黃云歆看完後,在IG限時動態發文指出,許傑輝的回應,完全沒有反駁她的指控,「他說當年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也等於是承認了,他有講」,至於內容讓人感受如何,大家自由心證。同時,她也反問對方:「你摸短今胸部,是屬於鼓勵、舉例還是親自演示?你選短今進小房間,是因為她不夠性感、跟不上進度,還是達不到標準?」黃云歆發文。(圖/翻攝自黃云歆IG)此外,有一名不具名女演員向《三立新聞》爆料,之前也是許傑輝的表演課學生之一,經常被他摸屁股,後來錄影上通告遇到,也會被吃豆腐,「有次他還親耳對我說最近吃比較好喔,之後就拍我一下屁股」,雖然當下還有其他工作人員在場,但礙於許傑輝是前輩,只好忍氣吞聲,直到最近才決定出面控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女演員淚控遭「手指戳屁眼」 許傑輝性騷連環爆…宣布「退出演藝事業」
許傑輝性騷醜聞連環爆,女星黃云歆控訴,10年前參與舞台劇《台灣舞孃》時,導演許傑輝要她交「性感作業」,還拿巧克力到胸前問能否夾住。而稍早一名同劇女演員森森也站出來指控,許傑輝竟在她毫無防備下,用雙手手指頭戳她的屁眼。對此許傑輝方才宣布,本人即日起退出演藝事業,停止所有公開活動。許傑輝表示,即日起退出演藝事業。(圖/翻攝自臉書/許傑輝)一開始先是男學生爆料許傑輝在表演課上,要學生練習「集體做愛」配音。接著女星黃云歆控訴,許傑輝要她交「性感作業」,還拿巧克力到胸前問能否夾住。再來是啦啦隊女神短今指控,「許先生」要她在小房間換上馬甲,說她的胸部像豆腐,問能否摸摸看,由於當時還是學生,不知如何處理,就這樣被摸胸得逞。如今再有一名受害者跳出,曾演出舞台劇《台灣舞孃》的女演員森森指出,當時被安排飾演小學生,角色設定會被另一名調皮小學生「拜觀音」,而許傑輝認為她的反應太預設,不能說服觀眾。怎料到某一次與旁人聊天時,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竟被人從後面用雙手手指頭、力道不小的戳屁眼。森森憤怒地說,「當下真的是嚇死,驚嚇大叫轉頭,看見戳我的人竟然是導演本人,他對著我說『對!就是這個反應,這樣才是真實的表演』,我傻眼愣在原地。」森森透露,之後有跟父母提到這件事,但父母較為保守,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覺得他們鬥不過人家,要她先「保護自己」,最終選擇息事寧人。許傑輝性騷醜聞連環爆。(圖/翻攝自IG/i_am_wanjochen、tanniehuang)此外,許傑輝接受《中國時報》訪問回應,當年排戲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但真的沒有雜念。許傑輝也說,如果真的造成有人的不舒服和困擾,自己誠懇道歉,也請他們可以循法律途徑提告,或許會還他們公道。對此,黃云歆截圖在IG上怒斥,許傑輝的說法也等於是承認了他有講,至於是不是直白、嘴賤範疇,大家自由心證,「我只是想問許傑輝,你摸短今胸部,是屬於鼓勵、舉例還是親自演示?你選短今進小房間,是因為她不夠性感、跟不上進度,還是達不到標準?」對於種種指控,許傑輝方才宣布,本人即日起退出演藝事業,停止所有公開活動,深自反省,誠心道歉。《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中天換照勝訴案判決書公布 律師:NCC違背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中天電視換照案勝訴判決書公布後,引起各界關注。中天電視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律師表示,NCC違背憲法交付的保障新聞自由義務,過程相當粗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在判決明確指出,NCC的7位委員據以評分的審查表、其中60分未依新法修正,係屬違法,不該回推換算!劉昌坪強調,NCC已替換部分委員,應該重新召開聽證會,並由新委員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中天換照申請案。中天換照案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左)認為,NCC應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換照案。(圖/報系資料照)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對中天換照審查評分表有嚴重瑕疵,這是中天提出的理由之一,北高行判決也特別指出,7位委員使用的評分表全部錯誤,如果依照NCC所稱,可以回推換算,那麼「配分比例」就毫無意義可言,NCC又何必在2018年修法改變「配分比例」?再者,NCC在2018年修法前、審查換照案件時,都完全「準用」申設辦法的「配分比」進行評分,更可證明客觀上並無NCC所稱:因申設與換照性質不同,以致無法準用的情形。劉昌坪律師認為,NCC身為獨立機關,判斷換照的前提,應適用正確的法規、及正確的證據,NCC才有判斷的餘地,如NCC適用法規面向已發生錯誤,法院當然有權審查。本案法院聚焦在程序上,既然程序已有問題,法院就不需判斷實體。因此,既然NCC審查中天換照案程序有重大瑕疵,法院認定處分違法的心證已經明確形成了,北高行當然不會實質審查NCC所謂的5大不予換照理由,何來北高行沒有否定NCC不予換照的5大理由可言呢?中天先前曾向行政院陳情過,當時行政院說NCC是獨立機關,不便表示意見,不料北高行判決中天勝訴後,行政院卻又公開發言,指程序瑕疵可以補正,還說法院並沒有否定不予換照的實體理由,行政院態度前後不一,令人費解。另外,NCC從2006年起,多次在委員會議記錄、新聞稿等資料公開表示,衛星頻道因無總量管制,原則上均予換發。2014年的委員會議記錄上,更強調除非涉及重大違規事實,「本會對於此類頻道經營資格剝奪之相關議案,均慎重審議。」該次會議紀錄更指出,「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之申請設立,無涉限量之特許或稀有無線電頻率資源之分配,此類事業之換照申請,除非申請人於組織或經營行為上已構成喪失經營資格之要件,原則上即予以許可。」NCC當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和新聞自由,不受外界干預。根據上述NCC會議紀錄,審理換照案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結果審理中天換照案時,卻是予以最強烈的關台處分!因此未來重新審理換照案時,應回到以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本位,重視中天原有200萬收視戶的權利。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表示,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劉昌坪律師也強調,台灣是珍貴的憲政及法治國家,無論哪一黨執政,任何的新聞台、報紙或言論平台,不管其立場或論偏好為何,都應該受到憲法及法律的平等保障,公權力對於媒體的管制,特別是新聞媒體,應該高度的戒慎恐懼,而且公權力的介入和管制手段越嚴重,越要用嚴格的標準,檢視其合法性和合憲性。
潛水圈「破百裸潛」傳統 魔人抗議妹子水中解放…反挨轟:多管閒事
潛水界有「百潛裸潛」的傳統,紀念第100次潛水。不過,此舉卻引來民眾抱怨,希望可以遏止這樣的風氣,不想再看到沒穿衣服的女生,怎料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一面倒,要他別「多管閒事」。原PO在臉書《爆潛公社》指出,送禮是好意、收禮是好運,但收到禮物後拍照卻不穿衣服,他和教練都覺得,破百裸潛以及沒穿衣服和禮物合照,不是一般正常潛水員想看的,這樣的照片只會打壞潛水的好風氣,也會污染單純的潛水圈。因此,原PO誠摯希望,以後不要再看到沒穿衣服潛水,或是跟禮物拍照的妹女生。他提出連署讓相關照片下架,同時要求拒絕審核貼文,不想讓送禮的好意被污染。有網友認為有礙觀瞻,希望停止這樣的風氣。(圖/翻攝自爆潛公社)只不過,大批網友都持反對意見,「我勸你不要多管閒事」、「百潛的習俗是否遵守是自由心證,不過這種好習俗一定要一直維持啊」、「你懂什麼?我沒有在潛水都比你懂」、「不懂欣賞不必裝懂,優良傳統敢嘴?」、「文化需要傳承,請勿破壞文化」、「這是藝術,懂?」、「其實個人意願,沒有什麼需要禁止的啦!!再說也是一種生活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