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浴室產「無肛症」女嬰 竟是陪狼父打獵上山遭性侵
花蓮縣少女依依(化名)正值荳蔻年华,去年5月卻傳出於家中浴室產下1女,家人惶恐立刻追問下,依依這才表示,她前年5月,陪父親上山打獵,未料在山上過夜時,父親突然上下其手,強制性侵得逞,依依事後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法官日前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狼父有期徒刑9年。去年5月,未滿14歲的依依在自家浴室產下1女早產兒,家人發現後再三追問,依依一開始不願吐實,之後鬆口是父親所為,表示前年陪父親上山打獵時,在山上過夜1晚,不料父親晚上竟變成惡狼,對其上下其手,依依強力反抗,遭父親用體型力量壓制,最終強制性侵得逞。據調查,事後依依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在身上檢查出自殘、輕生之行為,家人知情後帶依依去醫院採集檢體,證實早產兒「生父」就是狼父,因胎兒早產發育不良,肛門直腸在胚胎發育時期產生異常,使直腸無法連接到正常肛門開口處,患有「無肛症」。檢警審查時,狼父矢口否認犯行,嗆稱「沒有印象,喝醉了」等詞語脫罪,法官認為,狼父毫無悔改之心,且犯後仍避重就輕,態度極其惡劣,認為自己侵害女兒行為毫無不妥之處。法官表示,父親所為違悖人倫綱常,不僅社會道德,未盡兒女養育之責,更造成依依嚴重心理傷害、未發育全的身體創傷,因滿足一己性慾,而對未滿14歲女兒強制性交導致懷孕,且犯後無悔改之態,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宣判狼父有期徒刑9年。
請女房東喝加料雞湯!色運將性侵3次逼口愛 她隔天「下體拉出套子」崩潰
北部1名華姓計程車司機覬覦女房東美色,竟假藉要幫對方補身體,讓她喝下摻有FM2的雞湯,再趁被害人昏睡時連續性侵3次。女房東控訴,自己當下隱約有印象,但無法移動身體,直到隔天從下體拉出保險套,才驚覺一切是真的。案經法院審理,一審判處犯嫌11年6月,目前上訴高院中;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再判華男應賠償女房東8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華男先是在2018年8間以拜拜求業績為由,帶著從事保險業的女同學去到淡水某宮廟上香,再趁著2人用餐時,偷偷把含有FM2的藥物加入對方飲料中,待其飲下後便將她帶回住處性侵;沒想到,華男食髓知味,竟於同年10月間故技重施,佯稱要替女房東補身體,讓她喝下摻有FM2的雞湯及膠囊。女房東指控,她當時不想浪費食物,不疑有他就把雞湯喝下肚,不久後開始感到昏昏沉沉,只好趕緊回房休息,期間華男還假好心,跑進房說要幫她蓋被,結果竟順勢脫掉她的短褲,隨後以生殖器進入下體3次得逞,還強迫自己替他口交,甚至直接把使用過的保險套留在體內,讓她隔天清醒後當場崩潰。士林地院審酌,被害人遭性侵後曾致電給母親哭訴,還傳訊給大學友人怒罵「我昨天被下藥」、「超級噁心」、「那個臭禿子幹」等語,且旋即前往醫院驗傷,被告性侵屬實足堪認定,因此依利用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和性侵女同學一案合併判處華男11年6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士林地院法官考量,華男為滿足性慾,竟對原告施以藥劑強制性交,侵害其身體、自由及性自主權即貞操權,導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更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至今仍難以平復,因此判處計程車司機應賠償女房東80萬元;仍可上訴。
「就讓我做些色色的事情啊」!色主管不檢點 性騷女工讀生賠10萬
真的是知法犯法,一名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在補教業任職的鄭姓男子,居然藉職務之便,對女工讀生性騷擾,不僅襲胸還偷摸其大腿,還利用其主管身分傳私訊女方:「想找你吃吃豆腐做做色色的事情」;台北地院認為鄭男對女下屬性騷擾作法,導致女方身心俱疲,依性騷擾防治法判4月徒刑、緩刑2年,並賠償女方10萬元。判決指出,這名在大安區任職的鄭男,在108 年1 月初,見到女工讀生穿著短褲,乘其不及抗拒之際,伸手觸摸A女大腿之身體隱私部位;同月22日下午5點多,又趁女方在教室內檢查檔案時,乘其不備,偷伸手指戳女方的胸部。女工讀生不滿被侵犯,出言制止,但鄭男僅停止片刻,又突然伸出右手環抱女方的腰部,事後還傳多則訊息騷擾女方,像是「都想親你一個了」、「想找你吃吃豆腐做做色色的事情」、「下次再犯,就讓我做些色色的事情啊」、「讓我吃吃豆腐,啥都好說」,導致女方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院審理時,鄭男認罪,稱願向被害人道歉賠償,因鄭男無前科,依簡易判決處刑,依2個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鄭男事後卻遲未與女方聯繫討論後續賠償事項,被檢方認為沒和解誠意,以簡易判決量刑過輕為由提起上訴,改判鄭徒刑4月、緩刑2年,須賠對方10萬元。因不得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