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罰新光金控增資拖延、新壽資本不足 兩董座皆減薪一年
金管會23日就新光人壽增資計畫未達資本適足率法定標準公布裁罰,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董事長魏寶生調降薪酬30%等,並對母公司新光金控予以糾正處分,董座陳淮舟亦裁罰減薪50%,兩人皆為期一年。另依據裁罰書內容,金管會認為新光金控部分董事、獨董建議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卻遭拖延等須予以導正,這部分主要大股東吳東進一派提出應儘快現增之主張。對此,新光金控晚間發布重訊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進行處理與改善。不過,魏寶生個人則痛心地發出近千字聲明「對專業人士無情打壓」,還提出五問「金管會有那位人士能做得更好?」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在112年6月底為184.38%,及112年底的176.37%,為「資本不足」,未達法定標準的200%;金管會表示,已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要求新壽提出改善計畫,惟其所提計畫,仍未完備且無具體增資時程,亦無法使112年底及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而做出此裁罰案。金管會表示,核處限制新光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並要求新光人壽於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以及令公司調降董事長魏寶生113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一年。同時,新光金控核有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光人壽健全經營之責,進而影響金控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健全,致有礙金控公司健全經營之虞,且董事長陳淮舟有未善盡董事長職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核處予以糾正,調降董事長113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依據裁罰案內容,新光人壽去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後,金管會依規定要求新壽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新壽所報改善計畫有關現金增資新臺幣70億元無具體增資時程,經金管會多次去函要求補正具體時程未果,且該公司112年底僅完成15億元增資,致112年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金管會於113年1月22日函請該公司提具完整、具體且可確保該公司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新壽2月22日函報之改善計畫,雖有提出現金增資7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債券80億元,惟執行後仍無法使其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其他改善措施包括提升收益、降低避險成本及撙節費用等欠缺量化評估依據,具高度不確定性,且無明確執行時程,亦難認依所提計畫確實執行能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董事長應充分瞭解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惟渠身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卻僅將金管會相關函示、到會溝通情形於董事會中說明,並未於董事會中表達應積極尋求新光金控現金增資,且承諾113年增資70億元中之55億元亦未有具體時程,即於113年2月17日董事會通過無法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前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之113年改善計畫,顯見董事長未能善盡董事長職責,不利公司健全經營及保戶權益維護。在新光金控部分,依據裁罰內容,金管會表示自112年董事長陳淮舟上任後,即已多次向其告知金管會立場,即依金控法,金控公司具有維持子公司穩健經營之義務,尤其在銀行、保險、證券子公司等重要子公司受到主管機關要求增資之處分時,應立即協助子公司取得資金或對子公司挹注資金,否則子公司之財務狀況將持續惡化,亦會導致金控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受到影響;而當金控公司本身無充裕資金時,即應採積極作為募集資金後再挹注予子公司。由於新光人壽112年6月底、12月底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112年已促請新光金控對新光人壽增資,113年1月23日及113年2月15日發函要求新光金控應依金控法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內容應包括對新光人壽現金增資及資金來源之規劃。新光金控於113年2月22日函報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包括由各子公司盈餘上繳新臺幣70億元轉增資新光人壽、新光人壽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80億元,執行後資本適足率約為169%,另餘31個百分點之缺口,則以財務及業務改善面提升計畫為之,內容有欠具體,欠缺量化評估依據,且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金管會指出,新光金控董事長應充分知悉對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卻未善盡董事長職責,未採取積極有效作為,督導金控公司落實執行維護健全經營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措施。對部分董事或獨立董事於董事會建議公司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董事長仍主張並主導通過以委託財顧公司進行評估之方式為之,拖延增資時程,且迄今亦未採取更積極之有效作為,以督導新光金控提出可確保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定標準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有立即導正之必要。金管會強調,由於均未見新光金控其有積極回應或作為,故對董事長予以處分,並於文到2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光人壽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花蓮晃不停!403強震後「台灣位移了」 最多抬升達45.1公分
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自從403花蓮大地震後至今(23日)下午6時止,已發生地震1200餘次,其中有感地震305起、無感地震929起。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計算4月3日花蓮地震的地表位移情形,發現台灣竟然「位移」了,高程最大抬升量位於花蓮站約45.1公分。國土測繪中心於震後使用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臺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該中心管理共322 個GNSS連續觀測站衛星測量資料,並以Bernese基線解算軟體及IGR快速精密星曆,計算震央附近基準站地震前23小時(4月2日0時至23時)及地震後22小時(4月3日2時至24時)資料,最小約制於金門衛星追蹤站(KMNM),分析地震後基準站位移量級,提供各界參考及評估對目前測量工作之影響。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計算4月3日花蓮地震的地表位移情形。(圖/國土測繪中心提供)計算結果說明如下:1. 基準站水平最大位移量位於東管處站(YENL)約22.2公分,該站高程抬升約35.6公分;高程最大抬升量位於花蓮站(HUAL)約45.1公分,該站水平位移量約8.1公分;靠近震央附近花蓮新城站(SICH)水平位移約8.6公分,高程抬升約26公分,花蓮豐濱站(FONB)水平位移約4公分,高程抬升約2.2公分。2. 臺灣其他各地位移情形,北部地區位移量約1~4公分,西部地區位移量約 1~6公分,南部地區位移量約1~2公分。3. 整理地表位移影響較嚴重地區初步評估北起南澳(NAAO)、南至豐濱(FONB),西至高峰(KFN2)、埔里(PLIM)等範圍,位移分布情形附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計算4月3日花蓮地震的地表位移情形。(圖/國土測繪中心提供)
震破32起!花蓮地震「最淺1.1公里」 台北好暈氣象署揭原因
花蓮今(22日)傍晚17點08分起至19點22分共發生32件地震,其中18點50分規模最大達5.7、19點16分深度最淺僅1.1公里,另18點46分的2起地震只相距12秒。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表示,今天地震應為403強震餘震,且「沒有異常狀況」,並解釋雙北明顯有感原因。吳健富指出,403強震後餘震多發生在花蓮北邊近海,目前則轉至陸地,故有較大規模、短時間能量釋放情形,但仍屬正常能量釋放,沒有異常情況發生。他解釋,規模7.2的403強震需長時間應力調整,又地球是平衡系統,當一個地方失去平衡,就會在另個地方以應力進行調整,岩層無法克服就會以地震方式釋放能量,例如先前嘉義中埔及白河一帶小型地震,就像「翹翹板」在進行調整。不過也因為長時間應力調整,這段期間地震較空白區域會發生餘震,但餘震數量正朝衰減方向發展,絕大多數為3到4規模地震,且因深度淺、能量散發相當快,震動範圍限縮在震央附近,惟台北因盆地、高樓層緣故仍然較有感。吳健富表示,強調403強震後2個月內都會有餘震。另地震後土石鬆脫,近日又有鋒面來襲,恐發生土石流,建議民眾非必不要前往山區。
妙齡女慶生慘遇「卡式爐爆炸」眼瞎 餐廳拒賠:非品質問題
許多餐廳都會用卡式爐來保持餐點的溫度,尤其是火鍋店,卡式爐更是必不可少,然而近期中國大陸一名女子和家人到餐廳慶生時,服務員將電磁爐換成卡式爐,以便可以更快的加熱火鍋,沒想到更換後不久,卡式爐就突然爆炸,害女子臉部、脖子等多處受傷,眼睛也因此失明。根據《網易號》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23日晚間5時許,當時受害女子和家人一同前往中國大陸浙江衢州的一家餐廳慶祝生日,服務員在將電磁爐換成卡式爐後,意外發生爆炸,受害女子眼睛瞬間看不見,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醫生診斷後,發現女子的臉部、頸部等多處受傷,身體二度傷,眼睛也有燒傷,左眼視力受損,需要靠時間來修復,目前仍在醫院治療當中。女子目前仍住院治療中。(圖/翻攝自網易號)事後受害女子的丈夫也要求餐廳進行賠償,認為服務員在沒有得到顧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換了卡式爐,且沒有對卡式爐的安全性進行充分檢查,這才導致這起事故的發生,因此餐廳需要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不過餐廳則認為雖然服務員在更換卡式爐時沒有獲得顧客同意,但卡式爐本身並沒有存在品質的問題,認為是受害女子使用不當,才會導致卡式爐爆炸,因此女子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責任歸屬尚未明確,因此雙方也陷入了僵局,而商場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商場已經禁止使用卡式爐,未來也會加強對商戶的安全管理,以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事實上,卡式爐雖然相當方便,但若是使用不當則容易發生意外,先前內政部消防署也曾提醒大家,使用卡式爐時,四周不能接近其他熱源,以免瓦斯罐受輻射熱造成罐體爆裂等危險,同時也要確認卡式爐與瓦斯罐無銹蝕變形,操作旋鈕與按壓動作順暢,本體結構無鬆動。此外,安裝時應將瓦斯罐上之「環扣缺口」朝上,與卡式爐上凸出之「導引片」對正後再接合,並確認無漏氣情形;瓦斯罐除了要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外,使用時應保持良好通風,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留意鍋具、烤盤勿過大,也不可將卡式爐並排使用;烹調時避免鍋內湯汁液面過高,導致爐具熄火造成瓦斯外洩。
戴湘儀批政治黑手伸進監院 監委:不會追究侯友宜負責
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調查1989年間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將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市長,外界質疑為「政治追殺」,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更痛批,民進黨沒有在去年大選學到教訓,少數政府就任在即,仍然選擇明目張膽把政治黑手伸進監察院;監委22日聲明表示,監院接受人民陳情調查當年的政策執行,主要目的是還原真相,事隔已久,並不會追究當事人責任。戴湘儀認為,監察委員應該說明清楚,此案已是35年前之舊案,當時侯友宜並非指揮官,所有行為僅是依相關法律及現場指揮官之命令為之。當時的專案負責人是已故台北市警察局長廖兆祥,現場指揮官是時任北市刑大技正薛啟芳,侯友宜並非主導者,僅為在場員警之一。監察委員卻只約詢侯友宜,真的有助於釐清真相,還當事人公道嗎?戴湘儀批評,監察院身為有監察權的憲法機關,戴湘儀認為已經在民進黨黑手下,完全喪失應有功能,不但打不了老虎,還成為政治鬥爭的東廠。在監察院長陳菊主政下,至少八次買春的陳宗彥不用被彈劾,疫苗採購、雞蛋採購、潛艦爭議,這些牽涉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或事涉國家幾千億資金運用的案件,也通通沒有作為。監委表示,《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事經大法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本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監委聲明指出,轉型正義案件中,有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情形,為查明真相於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監委表示,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市長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監委強調,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界亦不宜多作揣測。
暴雨狂轟花蓮!台鐵土石崩落「北迴線暫時中斷」 預計20時搶通
暴雨22日下午襲擊東台灣,目前位於花蓮北區秀林鄉的台鐵和仁車站到崇德站間傳出土石崩落,雙線中斷,北迴線暫時不通,蘇花公路交通也受到影響。根據臉書粉絲團「合鐵事故通報平台」通報,因和仁車站至崇德車站間路線障礙,土石崩落,北迴線暫時不通,暫停營運,東線部分列車將有所調整。台鐵也公告,因受到和仁至崇德站間暴雨影響,台鐵自下午14時40起,和仁站至崇德站間目前路線中斷,下午14點50分已成立一級應變小組著手處理。目前東線部分南下、北上列車有延誤情形,受影響車站包括崇德、和仁,預計晚間20時搶通。據悉,土石崩落時,426次樹林開往知本南下EMU3000型新自強號剛好通過該地區,落石告警系統第一時間預警停車確認情況,經確認安全無虞後,該列車目前則已行駛至崇德站,列車延誤約59分鐘。而蘇花公路160.71公里處也發生坍崩狀況,造成交通中斷,目前公路單位正在調派機具準備清理當中。
全聯未履行併購大潤發承諾 公平會重罰了
全聯福利中心在2022年7月併購大潤發,消息一出,在業界砸下震撼彈,如今公平交易委員會則指出全聯公司未履行公司申報與大潤發結合時,公平會所要求的「禁止最惠客戶政策」,違反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於4月17日第1696次委員會議決議,全聯公司於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及申請調漲價格時,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於促銷檔期以其他競爭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未履行全聯公司申報與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結合時公平會所作成公結字第111001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1項「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及第6項「參與結合事業於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構成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前述結合案件決定書有關「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係指「全聯公司不得以其他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之條件」,此為公平會不禁止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決定之重要核心,且全聯公司於結合申報時亦承諾不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並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始不禁止該結合案。然而全聯公司於結合後,雖已刪除供銷合約中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但全聯公司在執行上仍係直接鎖定其他通路之一定折數作為調價條件,並以保證折數、訪價若有不符應等比例降價,甚至部分有約定違約金,及於促銷檔期透過訪價及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予供貨廠商,等同要求上游供貨廠商承擔下游通路間競爭之成本與風險。公平會進一步指出,課予全聯公司「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並非禁止全聯公司採取「低價」策略,而是因為當全聯公司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似乎可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銷售,但實質上卻係在保障全聯公司自身商品毛利率之前提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並產生「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公司」之壓力,進而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反而不利於通路市場競爭,消費者也難在眾多通路享受更優惠的價格。例如當其他通路售價低於全聯公司,供貨廠商為避免全聯公司跟價並要求補價差時,供貨廠商可能請求其他通路配合調高商品售價,或以「提高其他通路進價」、「減少支援其他通路促銷優惠」來因應全聯公司最惠客戶政策,凡此皆已實質限制市場依供需條件調整價格之功能。 公平會最後表示,結合決定書負擔第1項及第6項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是經全聯公司評估可行性後所提出之結合申報承諾,亦為公平會所課負擔,全聯公司卻未履行,因此處以罰鍰2,000萬元。公平會也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決定書所附之相關負擔履行情形,業者如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全聯表示,所有供應商皆是全聯的重要夥伴,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並提供消費者物超所值的商品,優惠活動是基於雙方共識下執行。一直以來, 全聯秉持「平抑物價」、「讓利予消費者」的理念販售大宗民生物資, 每每配合政府政策減輕物價飛漲的影響,並力挺農漁民支持認購農漁畜產品,往後全聯仍會繼續與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盡力滿足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之需求。
蕭美琴疑帶私酒返台免查驗?賴士葆:當副總統豈不是更「綠威」
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日前遭爆出,日前將美國物品運回台灣時,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23瓶私酒查驗,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22日於財政委員會質詢階段時表示,原以為民進黨會記取108年總統專機私菸案教訓,又傳出蕭美琴帶20多瓶高價洋酒回國的免稅疑雲,「才駐美代表就有如此特權,接下來當副總統不是更加綠威了嗎 ?」針對駐美代表蕭美琴免稅私酒查驗疑雲一事,外界質疑外交部與財政部從中扮演協助角色,讓貨品順利通關。對此,該部會表示,相關事宜,均是依照財政部「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的規定辦理。財政部則表示,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乃依法同意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賴士葆表示,108年總統專機私菸案舉國譁然,原以為民進黨會記取教訓,沒想到蕭美琴尚未上任就傳出先帶20多瓶高價洋酒回國、找了一家「綠威」報關,財政部也發文便利放行。若真如此,「接下來當副總統不是更加綠威了嗎?」財政部長莊翠雲於立法院質詢階段時表示,有關酒類輸入超過1公升都要課稅不論是關稅、菸酒稅或營業稅,政府派駐到國外人員奉調回國,自用物品有相關辦法規定,所有駐外人員都適用。莊翠雲指出,蕭美琴自用物品進入酒的部分依照相關規定辦理,5公升以內可以不用進口業者許可執照,但是自用酒超過5公升前提是自用,所以可以不用酒類進口業者許可執照以及酒類衛生查驗。莊翠雲強調,過去112年就有55位駐外人員回國也是採取同樣情形辦理,並沒有不同。有關蕭美琴帶私酒返台事宜「沒有任何特權」,完全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車停山邊怠速!眼尖民眾緊急報警 警火速到場挽生命
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日前有民眾發現,一輛轎車停放在山邊呈現怠速狀態,並疑似有將廢氣排入車內的情形,嚇得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前往該處,所幸車內的45歲黃姓男子意識尚算清楚,緊急將其送醫。警方先是獲報,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巷子內有車輛停放山壁邊呈現怠速並將排氣管廢氣引入車內,疑似有人意圖輕生。警方火速到場確認車內45歲黃姓男子,疑似近期工作遭遇挫折及家庭關係失和導致心情低落,故於自家車內意圖輕生,警方為避免黃男吸入過多廢氣導致身體不適,也致電119救護單位派員前來協助送醫並同步聯繫黃民家屬,並陪同救護單位一同至醫院等候家屬。家屬至醫院了解狀況時,警方告知家屬發生之情狀並交予家屬看顧,家屬對警方積極救援、熱心協助深表感激。內湖分局呼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珍惜生命,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需諮詢或相關協助可撥打1925衛福部安心專線、1980張老師服務專線、1995生命線專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養子死後「這原因」無法繼承遺產 她用「1招」解套了
台南1位化名為小萱的婦人,因無法繼承她過世養子的遺產,就向法院提起養子婚姻無效之訴,結果因為養子在2004年與化名為歡歡的泰國女子登記結婚後,從未入境來台與養子同居,婚後也無同財共居的事實,證實當初養子結婚只是為了賺取人頭費才假結婚,因此法院審理後,認為結婚確實徒具形式,並無締結婚姻之真意,應予准許。小萱聲稱,她在養子於2023年6月1日死亡後成為繼承人之一,但因為養子生前與歡歡的婚姻關係已影響她繼承人的範圍及應繼分比例,導致其無法順利辦理繼承,為此她也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由於小萱主張養子與歡歡欠缺結婚真意,自屬結婚成立要件是否具備之情形,因此法官審理後表示,小萱的養子為我國公民,歡歡則為泰國人民,故就本婚姻成立之要件,即必須各自符合其本國法,也就是中華民國及泰國的法律,如有一方依其應適用的中華民國及泰國法律,不具備成立的實質要件時,婚姻關係就無從成立。法官審酌,歡歡自結婚到養子死亡為止,從未入境台灣與養子共同居住,雙方婚後也無同財共居的事實,而歡歡經合法通知後,更是沒有到場或提出書狀作出有利之答辯,堪認小萱主張2人並無結婚之真正合意,洵屬可採,因此依法判決,小萱的養子與歡歡並無結婚之真意,婚姻關係自屬不存在,判決該婚姻關係無效。
白天熱如夏…未來4天雨區曝 有無致災降雨?專家這樣說
天氣粉專分析未來4天的降雨時段,鋒面會從23日影響到28日深夜,如果雷雨帶發展強烈,移動速度又慢,就有機會形成致災的強降雨;氣象專家吳德榮也指出,22日各地晴時多雲,白天「熱如盛夏」、早晚微涼,中、南部及台東局部地區仍有38度以上高溫的機率。天氣粉專《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在臉書發文,「鋒面將從週二(23日)開始影響至少到週日(28日)深夜,預計下週一(29日)午後才會短暫離開」,而24至25日上午,以及26日至28日中午前,都有較強的降雨訊號。《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說,每天的降雨情形和規模,都會因為大氣環境而不同,如果雷雨帶發展強烈,移動速度又慢,就有機會形成致災的強降雨,「無論如何,先檢查一下住家周邊的排水溝渠,是否有落葉或雜物賭著,有安排山區活動的朋友,也要稍微評估一下是否適合,特別是中部及宜花東山區!」未來4天雨區模擬圖。(圖/翻攝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臉書)《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補充,「這波鋒面已經開始影響中國華南地區,包含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島等地,都出現非常猛烈的雨勢,也讓當地陸空交通大亂。」吳德榮在《三立準氣象‧老大洩天機》專欄中指出,最新(21日20時)歐洲(ECMWF)模式模擬顯示,今(22)日各地晴時多雲,白天「熱如盛夏」、早晚微涼,中、南部及台東局部地區仍有38度以上高溫的機率,要防曬、防中暑。北部、東北部及部分山區午後有局部陣雨或雷雨的機率。各地區氣溫:北部21至33度,中部21至37度,南部22至38度,東部20至37度。最新模式模擬顯示,明(23)日起至下週(28)日滯留鋒在台灣附近南北徘徊,鋒面結構並不紮實,但偶有較強西南風,匯入暖濕空氣,形成極不穩定的大氣環境,其中易有「中小尺度對流系統」發展,當其影響時,常伴隨「雷擊、強風、瞬間大雨、冰雹等」小範圍的「劇烈天氣」,應慎防其致災的可能;當其通過或能量耗盡後又會出現空檔。下週一(29日)滯留鋒北移;下週二、三(30、1日)滯留鋒再南移,期末的模擬,模式持續調整中,但並未脫離滯留鋒南北徘徊的型態。
騎士「無照駕駛」闖紅燈遭轎車相撞 「空飛一圈」腦震盪倒地
32歲黃姓男子騎乘機車於20日晚上9點行經鶯歌國中街與二甲路口,無視紅燈直接闖快,導致22歲吳姓男子駕車煞車不及因而撞飛黃男,黃男空飛一圈後倒地,連安全帽都噴飛出去,機車零件散落一地,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將黃男立即送醫,並對2人進行酒測,酒測值均為0,肇事原因待警方進一步釐清。據了解,黃男昨晚因購買宵夜而騎車外出,吳男則駕車正要前去與朋友聚餐,行經至國中街與二甲路口時,黃男並未停紅燈反而直闖衝快,導致綠燈直行的吳男煞車不及直接撞擊黃男。黃男因衝擊力大到飛了一圈後才倒地,安全帽噴飛和機車滑向路邊,機車上的物品也散落滿地,吳男的轎車則是擋風玻璃破裂和保險桿遭撞壞。吳男表示,事發當下就立即停車查看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先將重傷的黃男緊急送往三峽恩主公醫院治療,並對雙方進行酒測,皆無酒駕情形,醫院表示黃男腦震盪和全身多處擦挫傷,需在醫院觀察。警方說明,經調查,發現黃男不僅無照騎車甚至違規闖紅燈,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黃男,此次車禍的肇事原因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真相。
高雄貨車右轉釀死亡車禍! 60歲婦人騎車遭撞倒地不治
89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於21日中午11點25分,行經高雄市林園區右轉時,與直行的60歲柯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柯女隨即連車帶人倒地受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小貨車駕駛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警方鑑定釐清。據了解,黃男駕駛小貨車在林園區沿海路四段和頂厝路口右轉,與同向慢車道直行的柯姓女騎士發生撞擊,機車內的物品散落一地,柯女倒地受傷,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仍宣告不治,警方獲報立即循線找尋柯女家屬,當地里長們也協助在地方社團PO文查尋。警方表示,接獲報案於21日上午11點25分,林園區沿海路4段與頂厝路口有車禍發生,隨即派港埔所和交通分隊員警趕至現場處理,疏導交通,此案已依規定測繪、照相進行處理,警方對黃男實施酒測,酒精濃度為0 ,詳細肇事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林園分局說明,提醒民眾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依照標線指示行駛車輛和注意車輛的四周狀況,尤其是前方,一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維護民眾的交通安全,防止類情形再次發生。
餘震害通行又斷了!中橫流芳橋路段「大面積坍方」 預計最快明傍晚搶通
0403花蓮大地震重創台8線中橫公路東段,多處邊坡大規模崩塌,經初步搶通,現正進行後續搶修工作,每天開放3時段通行,怎料近日餘震不斷,沿線174.1K流芳橋路段邊坡今大規模滑落,交通中斷,太魯閣工務段已挺進搶修,但因災點位在峽谷之最窄處,落石持續,且現場坍方量高達8000立方公尺,內含不少大石塊,增添施工難度,預計最快明天傍晚才會搶通。中橫公路受花蓮強震影響,道路柔腸寸斷,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太魯閣工務段即日起至4月30日進行災後履勘與搶修施工,並在114.6K合歡派出所至184.5K太魯閣口路段,祭出交管措施,每日開放3時段放行,分別為上午8時至9時、12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4時至下午5時止,之後只出不進,晚間8時夜間全面封閉。怎料中橫公路174.1K流芳橋路段今天上午8時許傳出邊坡大規模坍方,以致道路中斷,且現場大小落石持續,警方除通報工務單位協助處理,並在現場拉起封鎖線,禁止人車通行。太魯閣工務段副段長張佩筠指出,流芳橋路段是太魯閣峽谷最窄處,現場邊坡陡峭,容易發生落石坍方,上方如有石塊裂開,很有可能隨時脫離岩體直落地面;3日強震後沿線邊坡十分不穩,且後續餘震不斷,近日山區也因鋒面影響出現降雨情形,研判流芳橋路段邊坡才會發生大面積滑落的情形。 台8線中橫公路174.1K流芳橋路段邊坡今大規模滑落,且現場坍方土石量高達8000立方公尺,內含不少大石塊,增添施工難度,預計最快明天傍晚才會搶通。(圖/民眾提供)他說,工務段接獲通報後,已陸續派機具挺進災點搶修,但現場坍方量體大,土石總量高達8000立方公尺,裡頭還有不少大石塊,可能需要使用破碎機打成小石塊才能清除,增加搶修時間,且今天上午10時40分、11時7分各發生1起地震,周邊落石不斷,增添搶修難度。張佩筠說,目前搶修團隊已在災點2端同步搶修,並持續調派大型機械支援,如後續沒有餘震,且天候狀況允許下,預計最快能在明天傍晚5時搶通,待確認邊坡狀況無虞,才會開放通行。他也呼籲民眾,地震過後山區道路易發生坍方、落石,路況難以掌握,如非必要請勿進入山區道路,並隨時注意公路設立的公路資訊看板(CMS)上的最新交通管制、防災資訊,並可利用公路局智慧化省道即時交通資訊服務網(http://168.thb.gov.tw)、幸福公路APP及收聽警廣路況廣播。
獨居老翁失聯一天陳屍透天厝雨棚! 疑打掃不甚失足「釀身亡」
72歲劉姓老翁倒臥在台中市大里區新仁路自家雨棚上,消防局於20日晚上6點56分接獲老翁家屬報案,抵達現場後,發現劉男已經明顯身亡,警方立即封鎖現場,表示並未發現打鬥痕跡或遺書,初步判定老翁為不慎墜落,確切死因還有待警方調查釐清。消防局表示,在接獲家屬報案後,立即派遣3車6人前往,搶救因不明原因掉落在1樓雨棚的老翁,到場後消防人員協力將老翁從雨棚搬運至1樓,經確認老翁已明顯死亡,隨即通報轄區警方進行處理並釐清案件真相。據了解,老翁獨居,但家屬每日都會協助送餐照顧他,19日晚上家屬照常前往,並無發現任何異狀,隔日因久久未聯繫到老翁,家屬察覺不對勁,立即趕至現場查看情形,竟發現老翁倒臥在1樓的雨棚一動也不動。家屬表示老翁平時有清掃的習慣,不排除是在打掃時不慎失足,才倒臥在此。 警方表示,在封鎖現場勘查後,並未發現有外力介入或留有遺書,初步研判,依家屬的說詞老翁極可能是在打掃時,不慎失足才墜落雨棚,警方說明,已交由鑑識小組勘驗釐清墜落原因,並申報檢察官和法醫檢驗老翁的確切死因,詳細事發狀況仍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