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公務員跌倒領不到慰問金 憲法法庭判決相關辦法違憲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秘書室石姓男書記,2017年12月6日到北市大安區國有房屋履勘時,不慎踩空臺階摔跤,導致足部挫傷、蹠骨骨折等傷害,聲請受傷慰問金1萬元,北區分署根據相關辦法,認為這是他的疏忽,拒絕核發慰問金,石男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認定相關慰問金發給辦法違憲,石男可提起再審,或由所屬機關補發慰問金,以節省訟源。憲法法庭指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慰問金。」是國家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發生意外的保障,為保障人民服公職權的具體化,條文所稱的「意外」,不限於單純因外來危險源所致事故,還應包含因公務人員本身疏忽所致。憲法法庭進一步指出,2018年6月27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須有「外來危險事故」才能發放慰問金,增加法律所無限制,牴觸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的保障意旨。大法官表示,公務人員職業安全保障,屬於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保障意旨,慰問金具有職災補償性質。《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第2項所稱「意外」,不限於單純因外來危險源所致之事故,但子法《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卻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規定當事人疏忽所致事故,如非突發性外來危險引起者,就不屬於意外事故,無法發放慰問金,相關辦法已牴觸憲法意旨。不過上述《慰問金發給辦法》已於2021年4月修正,目前公務員慰問金的發放,已不會有類似本案問題了。

國際法官協會台北召開年會 護國神山張忠謀18日做這事
全球擁有94個會員國的國際法官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Judges,簡稱IAJ),9月16日至21日於台北君悅酒店舉辦「2023年國際法官協會第65屆年會暨成立七十週年慶祝活動」,本次活動由我國法官協會主辦,距上次我國主辦、已隔20年,且適逢IAJ成立70週年,別具意義。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將在開幕式進行專題演講,9月18日下午與憲法法庭合辦之憲法論壇,則以「司法獨立與憲政主義(Judicial Independence and Constitutionalism)」為主題,由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主持人,講者包含:蘇格蘭最高法院院長The Right Hon. Lord Carloway法官、紐西蘭最高法院法官The Hon. Dam Susan Glazebrook女士等人。IAJ於1953年在奧地利薩爾斯堡成立,屬於全球法官之間的非政治性國際組織,成員須由中央會議同意,以維護司法獨立、確保人民權利與自由為主要宗旨,為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諮詢組織,是國際上重要的司法專業團體組織。IAJ有94個會員國,分為歐洲區域團體、拉丁美洲區域團體、非洲區域團體及亞太區域團體,並設有「司法行政組」、「民事組」、「刑事組」、「社會及勞工組」等4個研討分組。每年年會各研討組均分別設定研討主題並設計問卷,由各會員國於會前提出問卷報告,於年會的研討分組會議進行討論以作成結論。本次年會共有66個會員國報名參加,代表人數204人,另有71名隨員及5名觀察員,包含IAJ現任理事長José Igreja Matos法官(現任葡萄牙波多上訴法院院長)、歐洲區域團體主席Duro Sessa法官(克羅埃西亞最高法院前院長)、拉丁美洲區域團體主席Walter Barone法官(巴西聖保羅州最高法院法官)、非洲區域團體主席Marcelle Kouassi法官(象牙海岸最高法院法官)、亞太區域團體主席Allyson K. Duncan法官(前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以及IAJ的5名前任即榮譽理事長等,IAJ理事會及秘書處重要成員均會參與。

國民法官制估300件、目前僅55件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還沒過完
司法院、行政院今(25)日上午舉行「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由司法院長許宗力、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及法務部長蔡清祥一同出席,針對國民法官上路後,實際案件過少問題,許宗力表示,原先估計國民法官制會有300件,是根據以往收案判決件數的統計,可能因為檢方起訴較為審慎等因素,目前只有55件,不過今年也還沒過完。至於憲法法庭日前作出第13號判決,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販賣一級毒品罪,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外界有不同聲音,認為可能侵犯立法權和行政權一事,許宗力表示,絕大多數大法官都支持此一件見解,並未宣告刑度違憲,至於憲法法庭成立一年半以來,是否已針對憲法判決有無侵犯立法權和行政權問題,許宗力並未回應。許宗力指出,民調顯示,民眾對於司改已由不信任轉為信任、不滿意轉為滿意,已獲得多數民眾認同。許宗力在記者會上,以7大面向,說明司法院6年來的司改重點如下:包括《國民法官法》、終審法院「大法庭制度」、《憲法訴訟法》、《勞動事件法》、營業秘密保護新制、被害人保護及訴訟參與、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等。法務部長蔡清祥則以3大重點,說明法務部6年來的司改重點,包括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完備社會安全網、精進反毒策略。蔡清祥強調,法務部願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依循人權保障、追求公義及維護社會安全的理念,堅定穩健的步伐,繼續推動各項司法改革,共同努力打造更加公正、透明和人民信任的司法體系。羅秉成強調,司法改革6年來的重點成果,僅是階段性成果,並非句點,司法改革正朝向「以人為本、擴大司法參與」的目標穩健前進。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已完成多項司改決議,成效逐漸顯現,也提出未來繼續努力的方向,政府將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以堅定穩健的步伐推動司法改革,使國人更能參與司法、認同司法、信賴司法,一同打造與台灣社會結伴向前行的司法。

二次提名遭駁回…皮塔無緣總理大位 泰國第3次總理選舉22日登場!
泰國憲法法庭16日駁回了前進黨(Move Forward Party)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不能被2度提名為總理候選人的陳情案。本來在7月27日登場的第3次總理選舉也因為上述的憲法法庭判決,而被推遲了將近1個月,如今眾議院議長汪穆罕默德(Wan Muhamad Noor Matha)終於在16日表示總理選舉將在22日舉行。泰國今年5月14日國會大選後,主打改革理念的新興政黨前進黨在5月的大選中囊括152個席次,成為最大黨;由塔克辛之女、本次最年輕候選人貝東丹(Paetongtarn Shinawatra)領導的為泰黨(Pheu Thai)則拿下141席、席次第2多。於是2大黨聯合其他6個小黨組成聯盟,並推出前進黨黨魁及眾議員皮塔為總理候選人。但由於總理需要參眾議院共750人中過半的376席支持,而8黨聯盟加起來只有312席並未過半,因此在親軍方及現任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派議員的制肘下,皮塔在13日的國會總理選舉中失利,未達所需票數。接著在19日的第2次選舉中,有眾議員主張根據議事規則41條,也就是議案被否決後,同一個會期不能再提出,因此皮塔不能被2次提名,半數的參眾議員在經過一天的激烈的辯論後,也投票反對皮塔被2次提名。對此,有多名學者和前進黨眾議員向監察員辦公室陳情,指出總理的選舉應該根據憲法159和272條,而不適用議事規則,因此國會19日的投票違反憲法賦予的權利。而監察員辦公室也在7月24日表示,監察員們經過開會討論後認為國會拒絕皮塔被2度提名有違憲之虞,因此將此案送到憲法法庭裁決。這也導致國會原訂在7月27日舉行的第3次總理選舉被推遲到8月4日,接著憲法法庭8月3日受理此案後又再度將選舉延期至22日。如今憲法法庭的裁決出爐,憲法法庭表示,提出陳情的人必須是權利或自由受到國家機關侵犯的人,因此此次陳情的監察員辦公室並沒有被提名為總理候選人,憲法法庭就不會對此案做出解釋。這意味著皮塔已確定無法參選第3次總理選舉,這也讓組閣的希望重新落到了第2大黨為泰黨領導的9黨聯盟,目前為泰黨已預計推出地產大亨賽塔(Srettha Thavisin)為總理候選人。據悉,泰國5月14日舉行的國會眾議院選舉,是泰國在2014年軍政事變後第2次的國會大選。帕拉育藉著2014年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政府強行通過《赦免法》引發示威的亂局,以陸軍總司令的身分發動軍事政變,隨後成為看守總理,2017年正式委任為總理。2019年,由於帕拉育已經掌握了眾議院多數席次的支持,再度成為總理。然而帕拉育在位超過8年,泰國早已民心思變。

連身條款合憲 侯辦籲政府別再找理由不執行死刑
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等35名死囚,主張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入涉貪的前立委高志鵬等人的聲請案,共52案合併審理後,認定沒有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訴訟權保障,14日判決合憲。侯辦發言人王敏旭呼籲,既然憲法法庭認為最高分院分按規定不影響公正審判,法務部就應該依法落實執行死刑,落實司法正義。(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憲法法庭公布憲判第14號判決,侯友宜競辦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憲法法庭已宣示「更二審連身條款」與「重大刑案連身條款」合憲,意即確定釋憲人聲請釋憲的三十多件判決死刑案件,程序皆合法,沒有違憲疑慮,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為不執行死刑找理由,應依法執行,落實司法正義。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回應,民進黨政府去年曾宣稱,由於38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基於程序,無法執行死刑,但馬上就被司法院打臉,《執行死刑規則》為法務部在109年所自行訂定,執行死刑與否一開始根本與司法院釋憲無關,民進黨是敢做不敢擔。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指出,依照法務部所訂定的《執行死刑規則》,但凡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救濟程序終結前不得執行死刑,此成為了民進黨不敢修法廢死,卻處心積慮達到「實質廢死」目標的手段。侯辦說,但就算憲法法庭公布結果,卻不代表死刑就能夠依法執行,因為法務部在釋憲後還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強調,如此一來,聲請釋憲就成為這些死刑犯永無止盡的保命符,但卻是司法正義的休止符。侯辦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台灣也尚未正式廢除死刑,許多犯下罪證確鑿、天理難容的重大案件,甚至包括「船長卡拉OK教唆殺警案」、「桃園殺警案」、「汐止襲警案」等泯滅人性的罪犯,卻遲遲無法執行死刑,這無疑是對台灣司法制度的嚴重破壞,更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表示,侯友宜反對廢死,死刑也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期待,侯友宜未來擔任總統,一定會依法恢復執行。

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痛批民進黨左手反毒、右手減刑 侯友宜競辦:政府打假球上癮
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一級毒品者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但憲法法庭昨日判決,認為若有「刑輕法重」情形可減輕其刑2分之1;對此,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今(12)日表示,民進黨政府左手宣傳反毒,右手卻用國家機器幫毒販減刑,如同民進黨不斷說要打詐,結果卻自家黨公職人員卻與詐騙集團勾勾纏,民進黨政府難道打假球打上癮了?侯友宜競辦指出,日前才有媒體大篇幅報導,學生吸食大麻情形日益嚴重,甚至有女大生自爆系上有一半學生吸食,對於販賣毒品這項國人深痛惡絕的重大犯罪,加上近來吸毒人口年輕化、入侵校園等趨勢。競辦說,政府本應該帶頭從源頭嚴懲,沒想到如今竟讓符合特定條件的販賣一級毒品者可以減刑,根本就是「帶頭縱容,天理不容」。侯友宜競辦表示,民進黨帶頭縱容毒患已不是第一樁,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在2016年擔任立委時,就曾於立院召開「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主張食用毒品者在進入司法程序前應先進行「藥癮治療」,但被外界痛批等同將一、二級毒品「除罪化」,根本是提供毒販銷售話術。競辦說,今年7月民進黨又以優勢人數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法版本,新增毒犯也有進入外役監的可能,「民進黨一再寬恕毒犯,無視台灣人民嚴重毒害,根本就是最大毒瘤」。侯友宜競辦說,依法規定,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本應超然獨立,不受任何政治力干涉,但今年蔡英文總統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不僅資格備受外界爭議,甚至親綠色彩濃厚;如今我國15位大法官,更皆由蔡總統提名,被質疑是全面綠化,恐淪為司法打手。侯友宜競辦表示,憲法法庭現又判決,販賣一級毒品如海洛因、鴉片、嗎啡、古柯鹼等毒販,符合特定條件者可以再減刑一半,這項結果與全民期待的反毒明顯背道而馳,甚至為毒販大開方便之門。競辦痛批,可見在民進黨執政下,「政府腐化、大法官綠化,所作所為已與民意站在對立面,這樣的民進黨政府,就是毒害台灣最大元凶」。

憲法法庭為一級毒品毒販減刑 精神科醫師氣憤:販毒者都在放鞭炮
販賣第一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重則死刑,最輕也要判無期徒刑,有人不滿遭重判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日宣告此規定「部分違憲」,「幫毒販減刑」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更萬分氣憤,表示昨日所有的販毒者都在放鞭炮,並唾棄做出此裁定的恐龍法官。楊聰財在臉書上表示,他在門診認識許多個案,包括黑道和白道,病患常跟他發想生活日常,而昨日有許多黑道弟兄向他傳達自己的欣喜之情,並表示有一群恐龍法官「拯救了」他們。楊聰財在文章提到,台灣因判刑刑度太輕,犯嫌秉持著「不會關多久,出來還會更大條」的心態一犯再犯,也使台灣被很多國家評為「滋養詐騙集團、走私毒品囂張的地方」。楊聰財說,如今社會三天兩頭有槍聲、販毒、用毒和作奸犯科等罪刑,而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以上環環相扣、高度相關,也讓他質問「所以以後連販毒都要輕判,那還有什麼惡劣的犯罪不敢做呢?」楊聰財表示,他當年率全國之首,配合政府,帶著精神醫療團隊進行「海洛因替代療法」,讓想要很難戒毒成功的個案改用口服美沙冬,不要再用針頭注射,產生愛滋病和C型肝炎的風險,但藥頭仍像蒼蠅一般圍繞著個案,誘惑他們花錢買毒品以謀取暴利,但「恐龍大法官竟然要協助這些惡魔減刑,這不是給全國一直在努力進行毒品防制的警政、醫療、檢察官等人員潑一盆冷水嗎?」如今選舉將至,楊聰財也呼籲民眾要所有候選人,對於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違憲」要有所表態,他將會支持有勇氣批判這些恐龍法官的人,也會唾棄不表態、甚至贊同今天判決的人。

賣一級毒品判無期徒刑起跳「部分違憲」 法務部:尊重判決
販賣第一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重則死刑,最輕也要判無期徒刑,刑度相當重。有5位民眾分別因代朋友接聽電話並談妥交易,或販售500元的少量海洛因毒品,經減刑後仍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重罪,他們聲請釋憲後,憲法法庭合併另3名法官聲請案,11日判決毒品條例該規定,對情節極為輕微,顯可憫恕的個案,不符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屬違憲,曾作成合憲解釋的釋字476號解釋應變更,相關機關要在2年內修法。憲法法庭判決主文第二項,對於修法完成前、法院審理中的相關案件,如果符合情輕法重的個案,法院依《刑法》59條,情狀顯可憫恕,減輕其刑,再依本次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減輕一半刑度,即可減到7年半有期徒刑。目前法院審理中數千件類似毒品案件,都將因此受影響。憲法法庭判決同時還諭知,該規定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有過度僵化之虞,相關機關應該檢討所規範的法定刑,例如在死刑、無期徒刑之外,另納入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或者依販賣數量、次數多寡等,分別訂定不同刑度的處罰。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表示,毒品氾濫已成台灣嚴重治安隱憂,「民進黨政府左手宣傳反毒,右手卻用國家機器幫毒販減刑」,如同民進黨不斷說要打詐,結果自家黨公職人員卻與詐騙集團勾勾纏,「民進黨政府難道打假球打上癮了?」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與全民期待的反毒明顯背道而馳,甚至為毒販大開方便之門,可見在民進黨執政下,「政府腐化、大法官綠化,所作所為已與民意站在對立面,這樣的民進黨政府,就是毒害台灣的最大元凶」。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完全支持侯辦的講法,不只毒品犯可以減刑,甚至民進黨還強行通過修法,讓毒品犯還可以進外役監。「大法官官當太久,不知道現在毒品氾濫程度,進入校園情況非常嚴重」,顯示蔡政府說要司法改革是作假的。法務部表示,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將在2年內完成修法,以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憲法法庭判決已轉知檢察機關,促請注意於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依判決意旨提起上訴。不過,法務部強調,毒品是萬惡根源,衍生暴力、槍枝、幫派等治安問題,並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我國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均採重罰的刑事政策,檢調機關將全力掃蕩,守護國人健康及無毒家園。本案是因倪姓男子以500元販賣0.45公克海洛因,陳男代朋友接電話並談妥1500元毒品交易,另有人販賣重量極為輕微,800元或1000元的海洛因,但因沒有供出毒品來源、自白等減刑事由,法官只能依情狀顯可憫恕減1次刑,最後仍處高達15年以上徒刑。

殺2警判死12年未槍決!71歲「最老死囚」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台灣年紀最大的死囚、71歲的王信福,因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刑定讞,但至今未執行槍決,他聲請釋憲主張,因共犯死亡讓他沒有詰問證人的機會,《刑事訴訟法》規定,警詢筆錄可例外作為證據,這樣的規定違憲,不過,憲法法庭合併5案審理後,4日判決合憲。本案另一位聲請人是死囚沈鴻霖,他在1989年與另2名共犯性侵殺害2女,2名共犯分別遭判刑確定後槍決伏法,他主張共犯在警詢的內容沒有證據能力,聲請釋憲想翻案、停止死刑執行,與王信福一樣,此次都遭駁回,但2死囚另有其他釋憲聲請案,憲法法庭審理中。王信福是嘉義市某酒店的股東,陳榮傑(判死刑確定,1992年8月20日執行槍決)受雇該酒店為副理,平時均緊隨王身邊,1990年8月10日凌晨3點多,王、陳到1家卡拉OK店飲酒作樂,王因不滿店東殷勤招待已下勤的2名員警,未前往其酒桌敬酒,王男對店東及員警謾罵,「這家店明天不讓你開了」、「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麼了不起」等,他將槍枝交給陳榮傑,扶著陳的手肘說「結掉這兩人!」,陳就開槍打死2員警。王男被依殺人罪起訴後潛逃大陸,2006年持假護照入境台灣,在機場遭逮,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判他死刑定讞,成為全台最老死囚。王信福等5人提聲請主張違憲的法條,是《刑訴法》第159條之3第1款、第3款分別規定,證人「死亡」、「滯留國外或所在不明而無法傳喚或傳喚不到」時,因證明犯罪事實所必要,即使被告沒有詰問證人的機會,警詢筆錄也可以例外作為證據。憲法法庭認定這些規定未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保障,昨判決合憲。

全國律師信賴台灣後援會成立 賴清德坦承蔡英文司改離滿意還很遠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今29日,於台大國際會議中心出席全國律師信賴台灣後援會成立大會。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等一眾律師皆現身力挺。賴清德致詞時表示,每任總統都希望讓司法制度更加符合人民需要,蔡英文總統也推動司法的革新,但離民眾滿意目標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指出司法革新沒有終點。總統大選進入倒計時,各陣營人馬爭分奪秒,拚場造勢,力爭各族群選票,劍指2024。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今日新北、台北走透透,先是參與親子活動,接著展轉大井頭福德祠參拜。進入下午時段,現身台大國際會議中心出席全國律師信賴台灣後援會成立大會。賴清德表示,今天許多法律界前輩、律師放下手邊工作,放棄休息時間共聚一堂,成立律師後援會,支持賴清德當選2024總統,讓立委可以過半,向台灣社會承諾一起信賴民主守護台灣人權法治和平,這是共同信念。賴清德指出,除了這場選舉扮演關鍵力量,對國家和社會推動國家社會繁榮跟發展,2024年他的責任,就是讓大家呼吸到民主、自由和人權的空氣,我們一起加油。賴清德提到,因為司法是社會正義的防線,每任的總統都希望讓司法制度更加符合人民需要,蔡英文總統也推動司法的革新,離民眾滿意目標還有很遠的路。賴清德說,這幾年來司法革新並非一事無成,包含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提供電子筆錄調閱服務等,有專業也有服務角度和人權立場,經由大家努力通過勞動專業法庭和少年事件處理法,利用審理式貼近人權,憲法法庭也出現,這些都是過去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稱司法革新沒有終點。賴清德強調,希望未來民主由人民作主,也想到一句話,李登輝前總統說「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未來大家共同努力目標,信賴民主目標在司法革新上共同努力,第一點就是當人民有需要,法律服務常在,他的使命就是要讓台灣民主和平繁榮持續發展,這個不可以在眼前斷掉,要讓民主繼續下去。

「幽靈人口」釋憲案結果出爐 法務部:2024選舉檢調將嚴查
憲法法庭28日針對幽靈人口案判決,認為《刑法》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及以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行為罪合憲,法務部今回應,憲法法庭判決彰顯司法正義,將持續要求檢調單位徹查選舉幽靈人口,確保選舉公平性。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今天的判決結果,為查緝選舉幽靈人口奠定合憲性之穩固基礎,對於遏止選舉舞弊妨害選舉結果,極具重要性。依司法實務見解,刑法第146條第2項以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移戶籍並因而取得投票權者始足該當。因此行為人有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本是個案判斷問題,與法規範之合憲性與否無涉。法務部指出,幽靈人口對於選舉結果之影響,在競爭激烈之小選區選舉益形嚴重,因小選區當選與否往往僅在數票之差距,給予有心人士操縱空間,僅淺淺數票,即有影響選舉結果之可能。法務部因應2024年大選,所函頒「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已要求檢察機關因應選區之特性,嚴防此類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之情形,必要時,可跨區情資交換及查賄區域策略聯防,積極防杜虛設戶籍人口影響選舉結果之公正性。法務部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各查察機關嚴查包括幽靈人口在內所有妨害選舉不法犯行,秉持「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執法決心,積極辦理妨害選舉之查察及宣導工作,達成端正選風及選賢與能之任務,以維護國家民主根基。

幽靈人口釋憲案今下午宣判 立委選舉恐受衝擊
胡姓民眾等15人因遷移戶口投票被認定為是「幽靈人口」遭判刑定讞後,他們聲請釋憲,主張《刑法》的規定形同剝奪人民的選舉權,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的參政權,但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規定合憲,憲法法庭今(28)日下午將宣判,結果將衝擊明年初的立委投票制度,影響面不容小覷。本件釋憲案是因《刑法》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的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且處罰未遂犯。胡某等人主張,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者有很多例子,每次選舉到來,都產生交通運輸的大變動,有大批的「返鄉投票」的人潮,如果戶籍地必須是居住地,為何會有這些人潮?若單純以戶籍地並無居住事實,就認定構成妨害投票罪,那選舉期間大量返鄉投票的人潮,不就人人都有罪?聲請釋憲的民眾認為,人民為了支持屬意的候選人當選,以追隨的心態,將戶籍遷徙至該選區進行投票,應是參政權最具體的表現,不應受刑事處罰。不過,主管機關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選舉幽靈人口」處罰規定,是用刑罰一般預防的功能,確保選舉結果正確的重大公益目的,沒有違憲。憲法法庭諮詢的專家、李惠宗教授認為,幽靈人口處罰規定,等於直接處罰人民政治意見的表達,不具有憲法上的正當性。解決幽靈人口問題,在法制上應可採取影響較小的手段,例如訂定居住空間標準,並在特定地方性選舉期間,拒絕遷入戶籍,或不予列入選舉人名冊,或於選舉前撤銷選舉人資格等。

泰國國會拒皮塔二次提名 監察員交憲法法庭裁決
泰國國會於19日以多數票否決前進黨黨魁皮塔二次提名,皮塔因此被取消競選資格。泰國會監察員認為,國會此舉恐有違憲之虞,決議將議案交由憲法法院裁決,並提議推遲27日的第3次總理投票,直至憲法法院做出裁決。據泰媒報導,泰國會監察員發布聲明表示,自19日的國會結束後,監察員一直跟進相關事件,包括收到了民眾及下議員的訴求,要求監察員進行多達17項的審議。其中主要要求監察員考慮2個問題。首先是,國會以多數票否決皮塔二次提名的做法,是否違反《憲法》?其次是,請願人提議推遲27日的總理投票。泰國監察員會議上周四(20日)認為此事緊急,應在下次會議前完成審議。監察員認為,提名合適的總理候選人歸屬於《憲法》的規定,而且這並不是按照國會規則提出的動議,因為《憲法》中有具體規定,他們一致認為19日國會的行為違反了《憲法》或不符合《憲法》,因此將此事提交憲法法院裁決。且為了避免可能會造成的後果,監察員決定推遲27日的總理投票,直至憲法法院做出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