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曾遭彈劾惹議 監委酸:應更嚴格檢視自己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6)日公布新內閣名單,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將由前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接任,但陳金德曾遭監院彈劾,現又是建商公司獨董。對此,昔日提出彈劾的前監委仉桂美炮轟,陳掌握國家機器必須正人正己,不要只手指別人,應該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陳金德在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任內,兼任民宿及文創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018年遭時任監委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最終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案。仉桂美表示,監察權發動彈劾,懲戒議決是在公務員懲戒法院,雖然已付出代價,但每個手上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正人正己,手都指向別人,卻不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國家沒有希望。仉桂美說,就像是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的彈劾案都未通過,賴清德也曾因不進議會被彈劾過,最終也是當上行政院長,甚至選上總統,但社會自有標準,法院也有標準。對於陳金德現有建商公司獨董身分,仉桂美強調「應該要辭掉」,政府首長不能與其掌管業務相容,大法官都有解釋過,陳520上任當然要辭。對於卓榮泰聲稱陳金德確實被彈劾,但經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是申誡處分,該處分是相關處分中最輕微一項。仉桂美認為,此話有失言問題,懲戒決議是法院判決,當然有其效力,雖然沒有規定申誡不能出任公職,但當官的人不能只有手指別人,應該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仉桂美感嘆,外界希望新政府有新氣象,但現在看起來是大風吹,專業愈來愈不重要,在官箴裡面不是只有法律、道德,最必要是專業有其份,結果與全民期待有落差。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土銀前襄理偷吃人妻 「上班時間幽會42次」生2子女!下場出爐
財政部近日罕見在行政院公報上公布公務人員懲戒結果,1名程姓男子自民國77年4月28日起任職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銀)迄今,前於103年12月至108年3月先後擔任土銀仁愛、南新莊分行襄理職務期間,多次利用公出時間在旅館與他人幽會並發生性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經懲戒法院判決降2級改敘。根據判決書,具名檢舉人曾男前於108年9月3日、17日檢舉時任土銀南新莊分行襄理之程男與其配偶江女有婚外情,108年9月19日江女檢舉程男對婚外所生稚子未盡養育責任並不聞不問等案,經土銀調查後,被付懲戒人坦承確有婚外情事實,土銀遂於108年10月5日將被付懲戒人調任非主管職務。此外,曾男嗣於109年5月29日再次具名檢舉被付懲戒人多次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依起訴書所述被付懲戒人與江女間之通訊軟體LINE及臉書MESSENGER訊息紀錄、電子郵件往來紀錄所載時、地,與江女為多次相姦行為,被付懲戒人對曾男所告事實均坦承不諱;經土銀調閱被付懲戒人差勤紀錄,與檢舉內容指摘期間比對並訪談江女後,認被付懲戒人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達42次。懲戒法院審酌,按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略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放蕩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被付懲戒人與已有配偶之江女發生相姦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並經檢舉未盡養育責任,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謹言慎行,最終判處程男降2級改敘。
開錯刀醫師陸希平扯「間接救人」 高雄民生醫院、衛生局火大回應了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驚傳醫療疏失,2名護理師、麻醉醫師和執刀外科醫師竟然都沒有核對身分,就對1名中風無法表達的黃姓男病患開刀,結果手術完後才發現開錯刀,事後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還偽造病歷登載,企圖掩蓋疏失,11日已遭衛生局決議2大過免職處分。對此,陸希平昨(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甚至還「間接救了病人」。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民生醫院12日晚間雙雙發聲明還原事發過程,直指陸希平說謊。陸希平昨親上火線回應爭議,他聲稱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和所謂的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他當下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的過程當中突然接獲麻醉科的電話,告訴他送來的這個黃姓病人(應該要開的是張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低到50、30左右,他才下去處理,「報傳有些人說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這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直接去完成交接。」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也稱他馬上就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黃姓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也沒有家屬,所以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以及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然後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事後黃姓及張姓病人也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至於偽造病歷部分,陸希平堅稱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去簽名的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份同意書。我是絕對不會去寫我不該寫的部分,對黃姓病人來講,我是這樣去做的。」不過高雄市立民生醫院12日晚間卻發出5點聲明打臉陸希平:1.「陸姓醫師表示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才趕去處理乙節」,根據調查,陸醫師4月4日上午7:57從開刀房打電話至「一般病房」,詢問開刀病人為何還未送至?隨後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即將病人送至手術室,隨後並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不過當下護理師與手術室均表示該病患預排刀為8:30,依照院內SOP手術室程序尚未完備,請陸醫師等候手術室通知病房後,才能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但陸醫師不願等候手術室通知,仍執意「親自指示」工友將指定病人立刻送往手術室,且8:00至8:30該時段正逢病房護理師進行交班之時間,因忙碌時刻故無法當下與工友確認送出病人之身分。2.當天陸醫師與黃姓病人幾乎同時抵達手術室,陸醫師隨即催促相關同仁立刻上刀。麻醉醫師對該病人進行麻醉評估時,告知病患血壓偏低、不宜手術,但陸醫師仍堅信病患接受手術後即可恢復,不採信麻醉醫師之評估,執意上刀,直至此時團隊仍無人察覺病人送錯。3.黃姓病患原本就不是陸姓醫師的病患,是單純因「內科疾病」收住院治療,「無照會外科手術之需求」。與陸醫師自述「麻醉科因病人血壓不穩定,才通知他前往處理」之情事不符。4.陸姓醫師發現病患錯誤後,在手術後親自致電通知送病患入院之護理機構,要求補簽「同意書」,此節疑涉嫌簽署不實之同意書,皆有明確之相關事證,本局已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5.陸姓醫師非自願離職乃是本院經法定程序審議處分大過2次予以免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也發聲明表示,依照院方醫品病安委員會調查、本局約談相關醫事人員陳述,4月4日當天上午主刀醫師陸希平明確逾越院方既定程序事證明確,是導致本起重大病安事故之主因,且經審閱病歷紀錄,發現主刀醫師陸希平不但開錯刀,且事後涉病歷登載偽造同意書企圖補救。陸醫師雖聲稱「間接救人」云云,卻挑戰醫療專業與倫理之虞,除經院方人審會決議免職處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亦將依據行政調查事證並參採陸姓醫師之自述說明,儘速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堅定捍衛病人安全的醫療核心價值。
高雄民生醫院出包非首次 女童手骨折開刀「智商剩48」
高雄民生醫院發生開錯刀事件,院長顏家祺免職、主刀醫師陸希平免職移送地檢署調查。據了解,這起事件並非民生醫院第一次出包,2010年就曾發生12歲女童骨折開刀,結果疑似因麻醉拔管時間出錯,智力從111降為48,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回顧14年前,民生醫院也曾發生一起重大醫療疏失,12歲女童因骨折開刀,怎料到疑似因麻醉拔管時間出問題,使得女童的智力從111降為48。當時醫院強調,手術過程沒有問題,已盡力,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痛批,看到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搞錯病患開錯刀,實在不敢置信,令人毛骨悚然,其實民生非第一次出包,之前在議會曾關切過因它的評鑑沒通過,導致外籍移工體檢業務大停擺進而影響市庫收入上千萬元的紕漏。針對此次開錯刀事件,高雄衛生局表示,4日當天主刀醫師陸希平逾越既定程序開刀致使發生重大病安事故,前揭事證業經議處乙大過並移付醫師懲戒在案,惟審閱病歷紀錄並訪談事件相關人等,發現主刀醫師陸希平不但開錯刀且事後涉嫌病歷登載偽造,經人審會議處再記乙大過,共計2大過予以免職。高雄衛生局說明,病歷紀錄陸姓醫師於4日8時40分病患進入手術室後,僅確認病歷及手術部位,卻疏漏注意病患身分識別,即進行手術,且後續發現病患錯誤後,於9時50分事後通知送病患入院之護理機構要求補簽「同意書」,疑涉簽署不實之同意書,除前揭免職處分、移付醫師懲戒外,民生醫院亦主動提供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調查。
民生醫院醫界風評差!黑歷史不斷屢出包 降調地區醫院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重大醫療疏失,各界譁然,但這並非民生醫院第一次發生爭議,回顧民生醫院「黑歷史」,包括醫院林姓骨科醫師涉向藥廠收賄5年;另醫院也曾捲入轟動一時的溫氏家族詐領保險金案,甚至健檢業務經衛福部評鑑沒通過,影響市庫上千萬元收入,種種問題導致醫院從區域醫院降調為地區醫院,至今沒有醫學中心願接手。民生醫院爭議不斷,曾捲入1995年溫姓家族詐領保險金3000萬元案,當年高市府衛生局便將民生醫院以經營不善為由,從區域醫院降至地區醫院;2011年又爆發林姓骨科醫師每月向藥廠收賄7至30餘萬元,時間長達5年,影響院方聲譽。有民眾發現,人力銀行網站上總看到民生醫院有不少徵才貼文,從門診、急診到加護病房都在徵護理師,甚至新人沒有工作經驗也可以,似乎護理師一直補不滿,因頻繁缺員、人員流動快速,若不熟悉院內流程就急著上線,確實很容易出問題。因民生醫院屢屢出包,導致醫院風評欠佳,對比呈現虧損的鳳山醫院,高雄長庚醫院仍願意接手,高雄市立大同醫院也被高醫體系承接,民生醫院迄今沒有醫學中心有意願接手。開錯刀事件發生後,高市藍綠議員紛紛砲轟民生醫院,國民黨籍議員李雅靜痛批,無法相信如此荒唐行徑發生在高雄的市立醫院。醫院訂有病人手術識別標準,結果連續5個關卡都沒有做病人識別,顯然醫院螺絲完全鬆掉。民進黨籍議員林智鴻要求衛生局依《醫療法》開罰醫院,並針對醫院相關人員依《醫師法》移付懲戒,同時對行政管理疏失連坐處分。未來應引入AI等科技來輔助身分辨識,避免類似錯誤發生。
民生醫院開錯刀「中風患者任人宰割」 徵人無需經驗!醫嘆:能不出錯嗎?
高雄民生醫院爆發重大醫療疏失,病房內一名黃姓男患者被開錯刀,原本是因低血壓住院,並與另一名張姓男患者住同一間病房,4日張姓男病患因胸腔膿包要做胸腔引流手術,但協助推送患者的工友卻搞烏龍,錯把黃男推進開刀房,而黃男也因中風無法表達,直接被送進手術室。據了解,黃男平日住在安養中心,由社會局支付補助。院方今日還原當日經過,依照標準流程,開刀房護理師應先打電話給護理站護理師,進行病患傳送;4日當天早上8點,主治醫師卻跳過流程,直接打到護理站,要求傳送病人,導致後續一連串失誤。院內人士透露,主刀醫師堅持要在交班之際,早上8點送患者進刀房,當時護理站忙著交接,主刀醫師還一直催。衛生局今日依法懲戒主刀醫師大過乙次、並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懲戒;麻醉醫師、開刀房護理師、病房護理師及運送工友「未依規定落實病人辨識」均記過乙次。原任院長顏家祺則免除管理職務,免兼院長。胸腔科醫師蘇一峰也在臉書PO文表示,民生醫院在人力銀行上大徵才,從開刀房,加護病房,門診,急診,長照都徵護理師,最可怕的是「工作經驗不拘」,蘇一峰感嘆「這樣能不出包嗎?」,他認為台灣的醫療困境在於健保點值太低,導致醫護人力流動太快,老鳥做了幾年就離開,因為太累了,所以醫療現場愈來愈多新人,因此出錯的機率自然會提高。蘇一峰並透露「好多醫院都是這樣,令人毛骨悚然」!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原因曝光!名醫「這堅持」鬧出大烏龍 陳致中曝出包非首次:毛骨悚然
高雄民生醫院發生重大醫療疏失竟然「送錯人、開錯刀」,整個過程中,從病房護理師、手術室護理師,到麻醉跟執刀外科主治醫師都沒察覺,對此,民生醫院院長顏家祺道歉,並隨即召開人事審議會議對於疏失5人追究責任並記過懲處,而這名主刀醫師身分也被起底,在胸腔外科界頗具盛名,當日堅持要在護理師交班時間開刀,並略過手術室,直接通知護理站傳送病人,而患者因中風也無法表達,胸腔白白挨了一刀。民生醫院院長顏家祺道歉,強調將妥為留意2病患健康。(圖/翻攝畫面)這名黃姓病患被工友推進開刀房,進行胸腔引流手術,最後竟是烏龍一場,需要手術的病患為同病房的張姓病患;「送錯人、開錯刀」且從病房護理師、手術室護理師,到麻醉跟執刀外科主治醫師都沒察覺,導致黃姓病患白白挨刀。據了解,黃姓病患和張姓病患住在同一間病房,當天安排張姓病患進行胸腔引流手術,豈料,護理師準備給藥時,才發現因為低血壓住院的黃姓病患不在,這才發現送錯人進開刀房,想要緊急阻止醫師進行手術,但已經來不及,胸腔引流手術早已完成,黃姓病患也被送往加護病房觀察,目前引流管已經拔除,身體沒有不適。據了解,黃男平日住在安養中心,由社會局支付補助。民生醫院發生「送錯人、開錯刀」離譜事件,且從傳送人員、病房護理師、手術室護理師、麻醉科醫師,甚至外科主治醫師都沒人發現;對此,民生醫院院長顏家祺表達對此事件表達深切檢討及歉意,目前兩位病患身體狀況穩定,生命跡象穩定,沒有明顯的後遺症,醫護團隊並將妥為留意及照護受影響兩位患者的健康。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表示,民生醫院已非第一次出包。(圖/翻攝陳致中臉書)經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委員會調查後,確認以上5人均未確實依照標準作業流程進行病人辨識,並隨即召開人事審議會議對於疏失5人追究責任並記過懲處,民生醫院並全力配合衛生局調查與處分。民生醫院表示,本院訂有病人識別標準作業及手術病人辨識及手術部位、手術程序確認作業標準,未來將持續加強嚴控內部病人安全教育訓練,嚴防類似事件發生,以維病患權益。院方同時還原當日經過,依照標準流程,開刀房護理師應先打電話給護理站護理師,進行病患傳送;4日當天早上8點,在白班、晚班交接過程時,卻是主治醫師跳過流程,直接打到護理站,要求傳送病人,導致後續一連串失誤。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院內人士透露,主刀醫師堅持要在交班之際,早上8點送患者進刀房,當時護理站忙著交接,主刀醫師還一直催,「堅持要8點第一刀」。這名主刀醫師是主任級胸腔名醫,在外科服務逾30年,在胸腔外科頗負盛名,曾於台大醫院、中山附醫等醫院服務,為教育部部定教授,專長為乳癌、乳房外科手術、肺積水、氣胸,不過多年前曾登上社會新聞版面,因社區主委粗暴剷除庭園內種植的樹木,他出面護樹卻被控告竊盜;在醫療專業部分,也數度上過新聞,患者甚至送上鮮花致謝。這起離譜烏龍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包括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也表示其實這次已經不是民生醫院第一次出包,「看到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搞錯病患開錯刀,實在不敢置信,令人毛骨悚然」。他認為,該院螺絲不只沒拴緊,且已掉滿一地,呼籲市府應徹底整頓讓市民放心。陳致中之前在議會曾關切過因爲評鑑沒通過,導致外勞體檢業務大停擺,進而影響市庫收入上千萬元的紕漏。這次又再次發生病人因低血壓入院遭開胸引流事件,讓陳致中直呼「太離譜」而衛生局也依法懲戒主刀醫師大過乙次、並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懲戒;麻醉醫師、開刀房護理師、病房護理師及運送工友「未依規定落實病人辨識」均記過乙次。原任院長顏家祺則免除管理職務,免兼院長。
高雄民生醫院認離譜疏失 5醫護「推錯病患」開完刀才發現!
高雄發生重大醫療疏失,民生醫院工友在協助推送患者進手術室時,沒發現送錯患者,偏偏從病房護理師、手術室護理師,到麻醉與執刀的外科醫師,通通沒有發現,導致病患被「開錯刀」。民生醫院院方坦承疏失,承諾深刻致歉,而衛生局也追究5名相關人員疏失,記過處分,並要求寫檢討報告。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事情發生在4月4日,高雄民生醫院一名黃姓患者,因為血壓過低身體不適住院,跟另一名張姓、病患住在同個加護病房。當負責的護理師想找他給藥時,發現黃姓病患不在,才驚覺工友推錯病患,緊急通知胸腔外科時,黃姓病患已經被推下手術床,送回加護病房觀察。被醫院開錯刀的黃姓患者平時住在養護之家,送到民生醫院時,身邊並無家人陪護,詢問內部人員,也只說患者痰多住院,用抗生素治療,對開刀疑似不知情。民生醫院則發布聲明表示,當日負責傳送人員、病房跟手術室護理師、麻醉科醫師、外科主治醫師都要被記過處分。高雄市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表示:「第一時間就要求醫院要積極的關懷照顧,目前院方針對開錯刀患者已進行加護照護,並向家屬致歉。同時院方已召開人審會,究責5名相關人員均記過處分。」高雄市衛生局亦表示,已要求院方提出改善方案,並開罰5萬到50萬。至於開錯刀的主刀醫師,將依醫師法25條業務重大過失祭出懲戒。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買兒少偷拍片白癡公主痛心喊話 小薰曝曾遇清涼試鏡
「白癡公主」戴平雅、「小薰」黃瀞怡、陳妤、潘君侖、鄭茵聲、游書庭今現身恐怖片《鬼天廈》宣傳活動。白癡公主、小薰在片中飾演性工作者,白癡公主遭嫖客性虐,因旁人漠不關心,引發一連串悲劇。近來黃子佼性侵糾紛、購買未成年性影片等爭議,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她被問到此事時表情凝重,直呼:「我蠻意外這件事,這麼多人覺得沒什麼。」白癡公主(左二)拍《鬼天廈》片中有遭到性虐戲碼,為戲吃足苦頭。(圖/侯世駿攝)白癡公主片中有遭受客人SM戲碼,被皮條客狠揍,還抓著她的頭髮在走廊拖行。談到拍攝,她表示很多幕對手演員只是輕輕推,但她要想辦法360度滾下床,「接力床戲真的很累,我就在床上一直翻滾,一個已經很辛苦,第二個又接著來。」並透露電影裡在走廊受虐,旁人卻袖手旁觀時,「會有很孤獨和受挫的感覺,不是身體上的不舒服,那是一種藐視的感覺,會很令人難過。」《鬼天廈》宣傳活動,白癡公主(左起)、鄭茵聲、小薰、陳妤、潘君侖、游書庭。(圖/侯世駿攝)至於近來黃子佼購買未成年偷拍影片爭議,白癡公主坦言:「簡單來說,我蠻意外這件事,這麼多人覺得沒什麼。這其實很需要社會導正的事情,不管是需要5年10年也好,大家可以一起努力,要如何去懲戒或防範這件事發生。」小薰透露過去曾遇過試鏡,角色服裝太少,讓她相當猶豫。(圖/侯世駿攝)近來Apple遭爆15歲參加試鏡時,被要求全裸,焦糖哥哥後來爆料,對方身份就是黃子佼。同樣曾是黑澀會美眉的小薰被問到此事,她表示看到新聞才知道,「Apple都說了,不是她本人就不要替她發聲,我就不多說什麼,我沒有權利。」小薰透露自己不曾遇過類似的事情,自嘲:「我真的沒遇過,可能太胖了。」但的確曾有電影角色服裝太過裸露,定妝到後面,布料越來越少,「一開始就有說過布料可能很少,但到現場看到衣服,我還是去廁所猶豫了20分鐘。」雖然只是平口洋裝,但她對自己身材沒有信心,「後來我就有跟劇組說,定妝照可以刪掉嗎?不希望不好的照片出去。」劇組也答應立刻刪除照片。《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歲童將骰子放口中 父徒手暴打嗆「再亂吃拿刀砍」判罰3萬
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前年見孩子將骰子放入口中,竟以「不求人」、徒手暴打小孩,導致致左耳、大腿等有挫傷,還出言恫嚇「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日前基隆地院法官認定余男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該起家暴案是發生在2年前某日,因余男之孩童將骰子放入口中,被余男看見後,以「不求人」及徒手毆打,導致該童左耳後側、左頰與左大腿挫傷,余男還恫嚇說「下次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據了解,該童母親後來向警方報案,警方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余男坦承有以不求人、徒手打幼童,並有出言恫嚇幼童等行為,但辯稱他都是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與父親,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有關傷害、恐嚇行為,構成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但因為家暴法並無刑責,所以再依《刑法》之傷害罪、恐嚇危害全罪規定論罪科刑。同時,因被害人為未滿12歲兒童,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於余男聲稱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強調,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有明文,但其中規定的「必要範圍」內,是指父母應為合乎情理的適當管教,且應於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的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法官說,若對子女懲戒逾越必要範圍而以傷害身體,或危害生命之殘忍苛酷手段而濫用親權,則不只可成為停止親權的原因,且應負刑事責任。法官表示,被害幼童當時年僅2歲,縱使有不當行為,身為父親,應採取適當的教導方式,但余男以傷害身體、恫嚇方式管教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傷勢,使用的懲戒手段明顯過當,不具積極正面的教育意義,已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因此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可易服勞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前宜蘭檢察官辦案疏失、不服指揮 吳志成遭罰俸6個月
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服務期間,對於明顯可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的案件,卻違反規定擅自簽結,還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他違反職務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有懲戒必要,判決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6個月。」還可上訴。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對外獨立行使職權,應遵循《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正當程序,並負有真實發現的義務。檢察官辦理他案時,須符合相關內規,才能簽請檢察長核准報結。不料吳志成承辦l08年度他字第234號案件(下稱甲案)、108年度他字第1055號案(下稱乙案)時,均無視於卷內證據資料,有繼續偵查必要,卻違反「他」字別案件簽結規定,2次欲簽結甲案、3次欲簽結乙案。其中乙案部分,又有1次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懲戒法院認為,如檢察官基於法律專業知識,卻違反客觀之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或明顯與卷內證據不符,即有濫權之違法失職。吳志成承辦相關案件時,偵查作為未就有利及不利被告之情形,一律注意,亦未兼顧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且有不服從配屬主任檢察官之合法指揮監督。根據《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應予懲戒。懲戒法院考量吳志成擔任檢察官職務逾30年,曾被記警告,還曾指示書記官製作2種版本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分送當事人及上傳法務部檢察書類查詢系統,影響機關形象,經法務部令其嗣後注意;近年職務評定達良好6次、未達良好4次之職務表現;行為時未受到特別的刺激或動機,處理甲案、乙案未遵守職務規定,還拒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意見,因此予以罰俸6個月。至於監察院還移送吳志成自108年至110年間,偵辦彈劾案文附件所列101件案件,未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即提起公訴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承辦109年度他字第837號案,3次簽結;承辦108年度聲字第7號案件,受理律師聲請閱卷,未依規定簽具意見等部分,因均查無積極事證有何違失,不構成違失行為,均不併付懲戒。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涉嫌包庇饒慶齡父親所屬兒少機構 監院彈劾台東社會處長
監察院26日公布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對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的調查報告,揭露陳涉嫌包庇台東縣某兒少收容機構,在發生性侵案後未檢視機構人員是否適任,以致後續又發生嚴重猥褻案,甚至在案發後先行通知該機構;監委指出,陳淑蘭不僅包庇該機構,台東縣長饒慶齡的父親為該機構的基金會董事,卻還協助該機構與縣府簽訂契約,經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指出,位在台東的A機構2020年發生甲男遭性侵事件,監察院糾正台東縣政府後,陳淑蘭理應加強監督力道,但她卻未依法完整審認機構工作人員是否適任,以致A機構於2023年3月又發生更為嚴重的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案件。監委指出,陳淑蘭在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理應依規定指定專業人員處理或成立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並於確認兒少無重大風險後才聯繫機構,提醒A機構避免再次施暴,但陳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密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福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結束。調查報告揭露,饒慶齡父親擔任董事A機構所屬基金會董事,陳淑蘭卻協助其與縣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限制的規定;監委調查認為,陳淑蘭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