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蔡政府年改疏失 全教總提退休金新改革三訴求
內閣人事陸續公布,全教總也召開記者會,替全國退休教師爭取應有權益,盼新內閣重視,全教總訴求包括,私校退撫費率提高到15%,社會保險應免繳所得稅,返還退休教師年資補償金。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柯志恩也出席記者會聲援,強調會力挺全教總訴求,並且已經展開修法,草案也依連署完成。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蔡政府推動的年改方案,有很多需要重新檢討之處,年改當時,原本明訂應編列法律公教人員補償金,但立院審查年改時,卻無故被刪除,這是明顯錯誤,政府施政應該正視錯誤,返還公教補償金,回復公平正義。此外,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教師退休金屬於年金制度第二層「職業年金」,包括勞退、私校退撫、公教退撫的提繳費用都免計入所得繳稅,而屬於第三層自購商業保險每人每年也有24000元的保險費可以列舉扣除,相較之下,屬於第一層的「社會保險」,無論是參加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國民,其所繳之保險費用反而難以免稅,這有很大矛盾。全教總說,國民職業年金保費與商業保險保費均可免稅,攸關國民老年經濟安全且為強制提撥社會保險保費反而要扣稅,並不合理,全教總建議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7條,依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軍人保險條例規定繳付保險費用,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以嘉惠全體國民,落實賦稅正義。全教總同時說明, 「年資補償金」是指民國84到85年間軍公教年金改革,從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軍公教需自行提撥35%費率的儲金制,且任職前15年的給付從本俸的5%變為4%,為彌補這1%差距,立院當年將「年資補償金」入法,屬於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軍公教人員法定權利,但民國105年政府啟動的年金改革,卻將與退撫基金毫無關係的「年資補償金」一併去除,但同為「補償金」,軍人卻繼續保留給與,只有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卻被刪除,無公平正義可言。立委賴士葆回應全教總訴求,強調全教總提出退休金主張,是為了撥亂反正,公教補償金是行政上的失誤,希望能扭轉,盼私校退撫率從12%提升到15%。立委柯志恩說,以前每次提到年金改革的事,綠營就會用「18%要回來了」帶風向,讓事情無法真正討論,她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自己也在私校任教多年,付出的心力並未少於公立學校教師,公教年資補償金該給的就要給。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綜所稅災損列減書審額將放寬 財部2周內提簡化程序
財政部長莊翠雲10日允諾,針對0403花蓮大地震等災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書面審核」金額,將有望放寬成雙倍,並於二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本刊調查,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自1998年起,綜所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若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可自行列舉損失清單並檢附證明文件,由各地國稅局進行書面審核,免派員赴現場勘查。然而,財委會不少立委10日質詢指出,0403花蓮大震歷歷在目,大規模天災恐包括車輛、屋內所有物等受損嚴重,民眾損失輕易就超過15萬元。莊翠雲則於10日備詢時當場允諾,將擴大「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範圍」,自原本15萬元以下可採書審,放寬至30萬元以下,並於兩周內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莊翠雲強調,財政部立場對災後減稅原則有四,包含從寬、從優、從簡、從速,相關金額調整則不設限,都可提出討論,也有望程序更簡化,原則上同意提高至30萬元,朝便民方向優化。財政部官員會後補充,針對0403受損嚴重的花蓮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緊急放寬,讓該縣災損申請期間自一個月延長為三個月,至於其他縣市是否放寬跟進,官員則語帶保留,僅強調會再與各縣市共商研議。0403花蓮強震救援進入尾聲,截至11日上午9點0分,共計有16 人罹難, 1,155人受傷,37人留守,3人失聯。其中失聯者身分根據掌握,為砂卡礑步道2名外籍觀光客,另有1名在和仁礦區中和礦場的蕭姓男子,本刊也將為您持續掌握搜救情形。
注意!5月報稅季將至 今年3大變動計算別踩雷
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應注意法規變動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今年申報2023年綜合所得時,要注意3大變動,包含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的認定門檻下修為18歲、每個人的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19.6萬元調高為20.2萬元、與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申報。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說明,配合《民法》第12條修正滿18歲為成年2023年1月1日施行,使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與否認定回歸民法,《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已修正為「未成年」及「已成年」,亦即稅法減除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以受扶養親屬未滿18歲為限,滿18歲以上者須符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四口之家可多扣2.4萬元5月申報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由19.6萬元調整為20.2萬元,較上次申報年度增加6000元。適用基本生活費的家庭,如果是四口之家,報稅可多扣2.4萬元,若稅率為5%可省稅1200元、稅率為12%則可省2880元。2023年起我國增加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CFC),今年也要應該注意,民眾應留意同一申報戶的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今年就要申報基本所得額。游雅絜補充,個人CFC制度對適用者多為台商,台商透過關係人控制國外低稅負公司,且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合計持股達10%以上,符合法令要件規定者,即使符合CFC公司。該公司有實質營運且股利等消極性所得未達總收入10%或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等屬豁免條件範圍,但仍須提交資料予國稅局,申報揭露CFC資訊。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申報所得稅時,若個人領取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的養老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年金保險等,稱為退職所得,申報時也常常踩到「地雷」。退職所得計算主要有二大方式,首先如果是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如果領取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限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上,未達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一半為所得額;如果超過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全數為所得額。若算錯重複扣除要補稅如果是分期領取,減除81.4萬之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扣繳單位依據規定核算員工退職所得,已經將員工所領取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部分,據以填報為扣繳憑單的所得總額,納稅義務人應該將扣繳憑單的總額列報為退職所得,併入取得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高雄國稅局舉例,2022年結算申報時,甲君退休金的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為950萬,他又再減掉定額免稅金18.8萬乘以服務年資30年(950萬-18.8萬×30)×1/2),申報所得額只有193萬,但是實際上甲君退休金領取了1790萬元,950萬元是已經扣除過定額免稅,甲君就重複扣除了,所以遭到補稅與罰鍰共計約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不像是執業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自行扣除成本、費用與損耗金額列報所得。通常扣繳單位已經依《所得稅法》核算員工退職金,將所得總額扣除了定額免稅的部分,所以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就不用再扣除定額免稅。
退休族領退休金注意! 他「做錯1事」補稅還要被罰錢
日前一名民眾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經國稅局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最後補稅及罰鍰金額共100多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退職所得應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全額申報,勿再減除定額免稅,以免受罰。高雄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轄內甲君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按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950萬元再減除上揭定額免稅金額後,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950萬元-18.8萬元×30年)×1/2〕,經該局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補徵稅額並處以罰鍰共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退職所得時,應依扣繳單位所開立之扣繳憑單或查詢所得資料參考清單所載給付總額申報,勿再重複減除按服務年資計算免計入所得額之金額,以免造成短報退職所得而被處罰鍰情事。高雄國稅局說明,退職所得不像執行業務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之收入,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減除必要成本、費用或損耗後之金額列報所得;扣繳單位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員工之退職金時,所開立扣繳憑單之所得總額,已將該員工所領取給付之定額免稅部分減除,故納稅義務人應依扣繳憑單或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利用電子憑證查詢、下載之所得資料或向稽徵機關辦理臨櫃查詢之所得資料所載之給付總額列報退職所得,不得再計算及減除定額免稅。高雄國稅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所得稅時,如有疑義,應向扣繳單位查明 ,以避免短報退職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財部拋5大修正案增稅務彈性 專家看好本會期全數過關
財政部長莊翠雲7日表示,立法院新會期財政部會將五大稅法修正案列為施政重點,包含《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菸酒稅法》、《使用牌照稅法》、《土地稅法》,期待能營造友善賦稅環境與優化報繳稅服務。莊翠雲說明,以《所得稅法》來說,過去不少非戶籍地居住者因延誤收到稅單,遲繳稅額造成不小滯納金,引發爭議。財政部規劃將修正部分條文,以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目前已擬具修正草案,有望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放寬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與申報期限。 此外,因應電子發票普及,財政部也將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強制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時,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發票詳情等資訊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並增訂不遵守的罰則。第三,財政部將修正《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將漏稅罰的裁罰倍數由現行「1 倍至 3 倍」修正為「3 倍以下」。莊翠雲說明,此案可行性高、爭議較小,因此該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將函報行政院審查。第四,針對違反領用汽機車臨時牌照者,過去《使用牌照稅法》罰則僵固,財政部也有望修正此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讓違反者補稅罰鍰稅額依情況修正為1倍以下及2倍以下。 最後,針對地價稅減免資格消失,卻沒主動申報造成逃漏稅的地主,過去一律處罰轉賣移轉現值2%,遭譏未能「因案制宜」,財政部也提出《土地稅法》第54條修正案,有望將修正罰度為 2%以下。對此,即將接任富邦金董事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7日晚間向CTWANT記者表示,這5案應能在本會期全數通過,因為大多反應第一線行政官員在稅務執行上遇到的困難,政治操作性極低,又能讓行政時程罰則皆趨彈性,自己很看好。曾銘宗舉例,如《所得稅法》修正案就賦予基層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更多彈性,不只納稅人鬆了一口氣,稅務人員催稅時也更有底氣,執行率有望提升,畢竟「小稅戶罰那麼嚴幹嘛呢」。
3大法案迎新會期 專家看好財部稅改方向
立法院20日將開議,外界關注新國會稅制焦點。對此,財政部15日預告,將提出3大稅制改革法案,包括「所得稅法優化扣繳修正案」、「營業稅法電子發票修正案」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修正案」。首先關於《所得稅法》,財政部將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自然人負責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的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法人組織;此外,也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的繳納、憑單申報及發給期限,放寬遇連續三日以上的國定假日得延長五日繳納,減緩非居住者繳款壓力。官員說明,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公司在給付各類所得時,本以自然人負責人依規定辦理扣繳,卻常見公司不慎或未熟悉相關法令,也未依照期限補繳,導致自然人遭處大量罰鍰,顯有失當。第二,為簡便會計師、記帳士申報並保障消費者權益,財政部也提出《營業稅法》修法,明訂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需將統一發票資訊依限上傳到電子發票平台,提升現行行政命令規定到法律層次,也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可按次處罰。最後,為履行我國與馬紹爾《臺馬紹爾經濟合作協定》中,我方承諾關稅減讓,原產自馬紹爾的農業及工業產品共3,043項關稅將免予課稅。對此,財經專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贊同。首先,扣繳義務人從自然人轉為法人,讓課稅主體明確,若有拖欠稅款,當然也需向法人問責;第二,電子發票資訊強制上傳,讓營業人營業狀況更透明,心存僥倖的營業人也有法可罰,達到賦稅公平;第三,我國與馬紹爾協定屬單邊讓利,雖與一般互惠國際協定有別,但考慮台灣特殊外交處境,讓利給馬紹爾這類規模較小的經濟體,不是壞事。
內政部規劃租屋法扶 租客聯盟大讚林右昌
內政部已著手規劃租屋法扶,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與房東進入訴訟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對此,租屋聯盟(租盟)表示,「林右昌領導的內政部,是能夠接納民間意見、展現極高效率的內政部!」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租屋族,在與房東進入訴訟程序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成為房客後盾,更有底氣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據統計,自2021年至2023年第3季,除法院調解外,各管道受理租賃住宅糾紛案件共計6,781件,換算每年平均約2,400件,其中包含押金返還、欠租、提前終止租約等。租盟指出,「租屋糾紛」是租屋族困擾的議題之一,如房東提前終止租約因此被限時趕出家門、惡意抵扣押金、拒絕修繕與領取租補等問題,然而,碰上問題的租屋族,約8成只能自力救濟,且8成5選擇「退讓收場」。租屋族之所以選擇退讓,除相對房東弱勢,畢竟面對訴訟成本,如律師諮詢、寫狀紙等訴訟成本,都非多數租屋族可承擔,故去年底租盟與OURs、崔媽媽基金會呼籲政府提供法扶,並透過立委江永昌積極協助,而內政部亦採納其意見,令人感到高興,租屋族的居住保障又往前邁進一步! 租盟表示,「近期短短一個多月,政府先是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讓租屋抵稅改列『特別扣除額』,此次又宣布『法扶專案』,足見政府之用心。」租盟也提到,「目前租屋市場中,仍有『市場透明化』、『引導空屋出租』目標有待達成,期望1/13大選後,新一屆政府與國會各黨派立委,能苦民所苦正視廣大租屋族的心聲,將『租得好』列為優先重要的工作!」
單身租屋族 財長莊翠雲:年收62.6萬以下免繳稅
所得稅要繳多少錢?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接受訪問時透露,單身租屋族在113年度的時候,可以扣除的總額有62.6萬元,因此年所得只要低於62.6萬元就不需要繳稅。莊翠雲在自由時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受訪時表示,政府增加所謂扣除額的項目以及扣除的金額以後,民眾需要繳稅的起點就拉高,所以這個部分並不是窮到不要繳稅,另根據110年統計結果,大概有47%申報戶是不需要繳稅的,約是305萬戶。莊翠雲提到,去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裡面對於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做了調整,目的就是希望生育年齡的年輕朋友能夠多生孩子,還有一項就是房屋租金的支出,原本是放在列舉扣除額,這次調整把它放到特別扣除額,它現在除了適用標準扣除額之外,額外還可在特別扣除額裡面,金額部分也從12萬調高到18萬。莊翠雲舉例,單身租屋族在113年度的時候,可以扣除的總額有62.6萬元,年所得只要低於62.6萬元就不需要繳稅;對於在外面租房子、沒有自有房屋的雙薪家庭,相關扣除額也可到107.2萬元。莊翠雲只出,4口之家的話,2個幼兒如果到113年度就是適用6歲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扣除這樣的金額,年所得164.1萬元以上才需要課稅;如果是三代同堂(含1名70歲以上,適用身障及長照扣除額),可以扣除的金額達到212萬4500元。
預算十年來刪減幅度最低 邱臣遠籲新舊政府善用預算
立法院第十屆第八會期19日迎來最後一次會議,當中成功三讀通過包括「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正案等重要法案。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對於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三讀通過感到欣慰,在2兆8,818億元預算中減列299億元,是十年來最低的刪減幅度,他藉此呼籲未來新舊政府要善用預算,為民謀福祉。邱臣遠指出,減列的內容中,最重要的包括大陸地區旅費的30%,這反映民進黨主導兩岸交流中斷的現況;此外,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凸顯執政黨不當利用公務預算進行大內宣,做媒體操控與朝野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邱臣遠表示,民眾黨在監督總預算的提案方向,主要針對暗網揭露政府不當偵蒐、打詐不力、整治道安與資安作為不足、居住正義跳票,以及提升國防與國安等面向,共提出 268 個提案,其中 11 案未能取得政府具體保證或說明,因此未予妥協,保留送交表決,以凸顯民眾黨的價值主張。邱臣遠也提到,19日三讀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 2.0),針對非自住住宅調整為全國歸戶,稅率調升為2%至4.8%,預計將在明年7月1日生效。他強調,實施全國歸戶囤房稅僅是居住正義的開端,而非終點,民眾黨在「居住正義」方面提出了「三多力」政見,包括大力蓋社宅、大力改稅制、大力補租客;與「房價三實」政策,包括「實價課稅」、「實坪制」及「房屋供實際居住者免稅」,囤房者則要課重稅。邱臣遠說,《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案,旨在配合「0-6 歲國家養」政策,打造適合青年願婚、敢生、樂養的環境。他續指,雖然有些相關法案仍需進一步盤點修正,以打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而他也將繼續努力爭取選民的支持,明年再度回到立法院服務大眾。
《所得稅法》三讀修正通過 提高房租、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案,該修正案將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調整為特別扣除,同時將扣除上限從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此外,修正案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的適用年齡,由5歲以下調整為6歲以下,並調整了扣除額度,第1名子女的扣除額度從12萬元提高至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的扣除額度各為22.5萬元,新法預計將於明年1月起生效。修正案的立法說明指出,為照顧弱勢無屋族群,將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租屋族擇用標準扣除,仍得適用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以便租屋族能夠更有效地享受扣除優惠。同時,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將房租支出扣除上限從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以更符合實際生活成本。此外,為減輕所有扶養子女家庭的經濟負擔,修正案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的適用年齡範圍,由5歲以下修正至6歲以下,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為7次,並提高扣除額度,依每一申報戶扶養6歲以下子女人數,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5萬元,以更全面地照顧家庭的需求。修正案亦刪除原有的「排富條款」。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此次修法是為因應少子女化浪潮。很遺憾的是,《少子女化對策基本法》目前仍未得到行政院的重視。他也指出,現在每年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的總經費已經從193億元成長到1200億元以上,整整提升六倍,但新生兒的人口數卻越來越少,今年出生數可能會跌破13萬人次,代表預算沒有花在刀口上,政策也未能有效的讓人民有感。因此,他呼籲政府請繼續積極盤點,推動相關修法,打造友善的生養環境。
立法院宣布明起休會 總計通過782件議案
立法院今(19)日召開第10屆第8會期最後一次院會,明(20)日起休會,立法院長游錫堃於院會閉幕前致詞表示,回顧四年八個會期,院會總計通過782件議案,包括「國民法官法」、「太空發展法」;本屆並通過29次大會決議案,包括「開放國會行動方案」、「華航與護照正名」。適逢明年1月大選,立法院12日表決通過20日起至31日停會,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部分),以及房屋稅條例、所得稅法修法等。行政院長陳建仁也依慣例前往立院致意,民進黨立委爭相簇擁合影。游錫堃表示,除「113年度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案」外,本會期通過的法案,可歸納為下列5大面向,包含民生安全;健全財政並促進文化經濟發展;提升司法公平性部分;增進勞工與公務人員權益部分;促進轉型正義部分。游錫堃指出,回顧四年八個會期,院會總計通過782件議案。重大法案的制定包括「國民法官法」、「太空發展法」、「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食農教育法」及亞洲首部「公共衛生師法」,還有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以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修正「性平三法」健全台灣性平環境;通過數發部、農業部、環境部等組織法,完成行政院組改最後一哩路。還創下一個首例,就是通過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將修憲案送交公民投票複決的「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此外,本屆曾通過29次大會決議案,包括「開放國會行動方案」、「華航與護照正名」,還有無異議通過促請蔡政府積極推動「台美復交」及「促美軍協防台灣」等決議案。在國會外交方面,四年來曾有美國眾議長裴洛西等8位議長蒞院訪問,其中捷克參議長韋德齊、捷克眾議長艾達莫娃、立陶宛議長希米利特等三位「中共邦交國」的國會議長,站上議場講台發表專題演說,堅定表達跟台灣站在一起,這是我國「民主國會」誕生30年以來的創舉。
「囤房稅2.0」今表決 預料稅率最高4.8%!最快明年7月上路
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立法院朝野黨團18日協商《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率最高調升至4.8%,且採全數累進課稅,因時力主張稅率還要再高,朝野無共識,將保留至今日立法院會表決,預料最終將照政院版通過,最快明年7月上路,採全國歸戶,稅率最高4.8%。第10屆立法院已來到最後一會期,國會大選在即,立法院20日起休會,今日是休會前最後一天,《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均可望三讀。由於法案屆期不續審,朝野政黨均有心多拚幾項財經民生法案,令民眾有感,否則協商多時的法案將全數歸零。《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宅分為「自住」與「非自住」,自住限3戶,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意即囤房稅。囤房稅2.0方案要求地方政府訂出差別稅率,未來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條文也將房屋稅從「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總歸戶」,以全國為單位計算房屋總數,多數非自住持有者稅率調高為2%至4.8%;建商部分,待銷售住家房屋持有2年以內,稅率由1.5%至3.6%,調整到2%至3.6%,若餘屋持有逾2年,稅率將落在2%至4.8%。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於協商時喊話,當前關鍵在於第5條囤房最高稅率,藍綠皆認同調高至4.8%,其他條文都配合保留。國民黨團支持行政院版本。時力黨團則認為,行政院版僅最高稅率僅4.8%,囤房稅率仍舊太低,若說此舉能有效逼出餘屋,是自欺欺人,對囤房者來說,每年僅增加幾千元,根本不痛不癢,毫無意義。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指出,黨團原先主張10%,但願意支持行政院版,採漸進修法,盼未來繼續努力。立法院朝野昨日並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為照顧弱勢無屋族群,各黨達成共識,將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度上限由12萬元調升為18萬元。另外,草案也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適用年齡,由5歲以下修正至6歲以下,並提高扣除額度,每一申報戶6歲以下的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萬5000元,條文刪除「排富條款」,明年元旦可適用。
三大稅法力拚19日三讀 3稅額還得看最終協商
三大稅法包含囤房稅2.0、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至6歲適用、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等預計本周闖關,立法院預計18日進行黨團協商、力拚19日三讀。目前尚有囤房稅率、幼扣額、租金扣除額3項增減,院版跟立委版還有出入,看最終協商而定。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稅條例是為落實居住正義,希望能以行政院版本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除行政院版本之外,各黨團、委員會提案就高達25案,委員會審查最具爭議是第5條修正,以行政院版本為例,非自住住宅稅率從現行的1.5到3.6%,提高到2到4.8%、全國單一自住的話,稅率可從現行的1.2%調降為1%。以及房東租賃並且申報的話,稅率可為1.5到2.4%,以即建商餘屋2年內稅率在2到3.6%。不過,各黨團與立委對於非自住住宅稅率看法不一,最高稅率可達8到10%;自住房屋立委所提稅率在0.6到1%,以及建商餘屋立有立委提出1年內未銷售稅率1.5%等。另外,《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有關幼兒扣除額適用範圍擴及6歲,行政院並無版本,是以立委費鴻泰與各黨團、立委版本進行協商,財政部同意接受從現行的5歲以下調整為6歲。至於幼兒學前扣除額是否從現行12萬提高,費鴻泰認為,應採累進增加,從第2名子女起累進增加50%才符合鼓勵生育目的。據財政部推估,如果將幼兒扣除額擴大到6歲,且維持排富,受益戶數約25萬戶,若第1名子女扣除額為12萬、第2名子女扣除額增加一半到18萬,稅損大約3.3億元,平均每戶享受的減稅利益大約1320元。《所得稅法第17條》另一改革重點,即是租金支出將從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額,不過現行12萬租金扣除額元是否提高,國民黨團希望到30萬元,財政部只能接受到18萬元。根據財政部評估,如果將租金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且排富的話將有46到102萬戶不等受惠,扣除額若提高到18萬,稅損在32到71億元;但是提高到30萬元,稅損恐怕升高至54到119億元。
財政部宣布調高明年綜所稅相關額度 扣除額至少多2.3萬
財政部年底將宣布調高明年綜所稅相關免稅額和扣除額,後年申報明年綜所稅時,相關免稅和扣除額至少可比今年增加2.3萬元。此外,綜所稅課稅級距也可望拉高,以綜合所得淨額130萬元者為例,原本適用20%稅率,明年可降至12%。依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免稅額、標扣額、薪扣額、課稅級距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累計上漲3%以上,即按上漲程度調整。上次綜所稅免稅額和扣除額調整是2022年,依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CPI,累計漲幅達5.5%,已超過3%的水準。明年綜所稅免稅額因而可望調高5,000元,由9.2萬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調高7,000元,由12.4萬調高至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可調高1.1萬元,由20.7萬調高至21.8萬元。財政部表示,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等實際調幅將於今年底公告,明年實施、後年5月報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