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家用又害自己右耳聽障 女子聲請免除家暴負扶養義務獲准
台中一名女子小萱(化名),在其年幼時,其父不僅不給家用,甚至還無故毆打母親與自己,甚至還因為一次的巴掌,導致小萱右耳發生「感音性聽障」。最後小萱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後續判處合理,准予免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經法院調查,發現小萱的父親近年來所得總額為零,名下資產除了4輛汽車外,也沒有其餘資產,認為小萱的父親並未有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維持生活之能力,因此認為小萱有扶養父親的義務。但在後續小萱提出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後,小萱的弟弟也出面表示,自幼父親就對家人不聞不問,賺的錢還債都不夠用,還會酗酒、毆打家人。父母離婚後,生活費都是由媽媽支付,自己的父親還會上門要錢,要不到錢就對家人翻桌怒罵。而且小萱的弟弟也作證,指稱在1996年6月某日,父親曾掌摑小萱,導致小萱右耳發生感音性聽障,認為父親不僅未保護子女,甚至還傷害子女,明顯有為人父之義務。後續法院認定,雖然小萱有扶養父親之義務,但考量實際情況,如強令小萱負擔與其長期疏遠的父親之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日前法院判決,對小萱提出的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求,准予免除。
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申報、免繳稅門檻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公告5大試算情境,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另外,有3種情境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也必須完成報稅作業。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情境1、免繳稅、免申報單身112年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總數21.6萬元。情境2、免繳稅、免申報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情境3、免繳稅、要申報單身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 情境4、免繳稅、要申報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情境5、免繳稅、要申報雙薪,扶養2名子女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偽裝地政士坑殺房產!詐騙集團狠奪1500萬豪宅 單親媽2度上當遭詐
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三隊,近日揭露一起詐騙案,涉案的簡姓男子以偽裝地政士身份,與另1嫌經營詐騙團夥,誘騙1名陳姓婦人將其市值高達1500萬元的房產,抵押房產來緩解財務壓力,並簽約若陳婦1年後無法買回房屋,便會失去房產權,簡男便可坐享其成,獲得高額利潤。據悉,簡男精心設計策劃一場「零元購」詐騙計劃,先假冒地政士身份,以協助低利率借貸為名,承諾向陳婦提供900萬元的貸款,但要求其以價值1500萬元的房產作為抵押,其仍可住在原處,但每月需支付3萬元租金當利息。簡男要求陳婦與其同夥所謂的「金主」馬姓男子合作,實際上,簡男僅向陳婦提供785萬元,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與馬男還設計1份「買賣附買回」合約,要求陳婦在一年後以900元購回房產,否則房產所有權將轉交給馬男。簡男則以此巧取豪宅,非法淨賺約715萬元,這一方案對於陳婦來說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其根本無法負擔這筆龐大的貸款。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簡嫌等人經常商議如何以詐騙手段奪取借貸民眾的財產,並明確表示要「挑選弱勢族群」和「持有房產者」作為目標,向受害者收取高額費用,並透過偽造合約條款等手段將房產據為己有,最終獲得巨額利益,警方認定簡嫌等人涉嫌《詐欺罪》和《偽造文書罪》,訊後將移送法辦,並獲得檢方聲押批准。據了解,52歲陳婦在丈夫過世後,不得不獨自扶養三個子女,年前更遭遇「假投資」詐騙,不得已向地下錢莊借貸600多萬元,最終陷入債務泥沼,為了還債,計劃向銀行抵押她在新北市汐止的房屋,卻不慎落入簡姓男子的詭計之中。警方呼籲市民要提高警惕,遠離詐騙陷阱,保護自己的財產和權益,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受害者。
報稅季將到! 財政部列7項特別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在5月1日展開,民眾最關心的便是有多少扣除額可以減稅。財政部整理7項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即可適用。其中,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等3項特別扣除額,在申報時可直接扣除,免附證明文件。至於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教育學費等4項,須附上證明文件,提供稽徵機關查詢,合規定者可以扣除。今年5月將申報112年度綜所稅。財政部指出,適用對象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的特別扣除額有5項,即薪資所得、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儲蓄投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有薪資所得的受薪階級,每人上限20.7萬元。至於若有「特定費用」高於20.7萬元者,可採核實減除,但須附附證明文件,也就是所謂的名模條款;包括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皆可減除,但各項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須為金融機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值得注意的是,申報上限為「全戶」27萬元。至於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即民國107年以後出生的子女,每名12萬元。但設有「排富條款」,若綜所稅適用稅率級距在20%以上,或股利所得採28%分離課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也無法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每人可減除上限20.7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要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才能適用,每人12萬元。不過,財政部說明,若同時符合身障扣除額適用要件,兩者共可扣除32.7萬元。同樣設有「排富條款」,若綜所稅適用稅率級距在20%以上,或股利所得採28%分離課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要件就不適用。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若出售房屋有財產交易損失者,扣除上限為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若沒有財產交易所得,或扣除不足,可以保留3個年度再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必須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每人扣除額上限2.5萬元,若是已接受政府補助者,就不可扣除;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以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也不可扣除。根據財政部指出,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112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月收入20萬水產老闆捷運站偷拍情侶被抓包 惱羞成怒痛毆高中生
去年4月,一名67歲李姓男子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服務台,持手機鬼祟偷拍一對情侶,遭一名高中生制止。李姓男子竟惱羞成怒,出拳毆打高中生,導致其左眼受傷。事後高中生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布全案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李姓男子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李男去年4月25日晚間22時許,在捷運中山站服務台偷拍一對情侶時,遭周姓高中生發現阻止,隨後與對方爆發口角,竟惱羞變怒揮拳攻擊對方,導致周姓學生左眼鈍傷傷害。警詢、偵查時,李男坦承犯罪,證人表示他親眼目睹李男偷拍別人被周生制止,隨後周就被李揮拳猛揍。檢方據證述、驗傷單等,依法起訴。法官審酌李男率爾徒手傷害周生,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但未賠償周生獲得諒解,酌其自述高中畢業、已退休、退休前職業做海產、月收入約10至20萬元、離婚、育有1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高齡老父等,依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加重其刑,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
找好友管理公司 命理師遭背叛「5年盜領376萬」提告結果曝
命理老師林霖經常在電視節目分析運勢,不料2020年發現她視為心腹的女子陳芮翎,用保管公司帳戶之便,5年間盜領共376萬多元,陳女被起訴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後才坦承犯行,雙方以200萬達成調解,但她卻分文未付,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出爐。林霖本名林昹朎,在圈內頗有名氣,2014年陳芮翎向她諮商運勢,她關心對方離婚要扶養2個女兒,觀察陳女口條清晰、反應靈敏,便邀請加入她的事業,讓陳女以弛翔公司實際負責人身分與林霖的公司簽合作備忘錄,由陳女負責管理林霖公司大小事,也保管銀行帳務,但林霖2020間發現陳女購買名車代步,財務有異狀,一查驚覺被盜用公款。直到2020年底,陳女提離職雙方攤牌,林霖勸說對方只要認錯可以不計前嫌,可陳女仍冥頑不靈,讓她不得不提告。陳女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所有款項都用在開運公司和林霖個人開銷上,後來才坦承涉業務侵占,不過還是堅稱用在公司支出上,沒有私吞。檢方調閱帳戶金流,發現陳女從2015年10月至2020年底,提領林霖公司公款150次共365萬餘元,每次1~3萬元不等,另跨行轉帳4次到陳女母親公司共11萬。檢方認為陳女說詞反覆、不可採信,將她起訴涉犯業務侵占罪嫌,陳女母親因僅掛名公司負責人,沒有涉及共謀,獲得不起訴處分。最後雙方以200萬元達成調解,但卻一毛沒付,法院以公務電話聯繫詢問為何沒履行調解內容,沒想到陳女表示「沒錢」。法院審理認定陳女貪圖私利、違背誠信與職業道德,又無賠償誠意,判陳女2年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全額沒收犯罪所有,全案可上訴。
兒子出生男友就「人間蒸發」 14歲櫻花妹小媽媽獨力養兒長大
日本一名年輕媽媽國中時被男友強迫發生關係後懷孕,孩子出生1年後男友就人間蒸發,她只能早早放棄求學,獨自工作扶養孩子長大。很長一段時間,她與兒子每月依靠包含薪水、單親家庭補助、育兒津貼等大約13萬日圓(約台幣2.7萬元)的生活費過活。如今兒子即將升入小學,而他們的經濟狀況也漸漸好轉,據日媒綜合報導,來自愛知縣的22歲單親媽媽橫井桃花,14歲時與同樣14歲的男孩交往,並在對方強迫下發生了關係,並且因此懷孕。而當她告知對方自己懷孕時,男友告訴她,「沒關係,我們兩個一起撫養他,就生下來吧。」然而,兒子出生1年後某天,男友只用LINE留下一句「我要逃了」,就此音訊斷絕。而橫井就此成為未成年單親媽媽,獨力扶養小孩長大。橫井自述,在那段時間裡,大眾對「未成年單親媽媽」的偏見傷她極深。國中畢業後,她返回學校拜訪老師,並且向老師報告孩子順利誕生的消息,沒想到卻被安排在極其偏僻的房間裡,避免在校生見到她,還被催促要她快點回家。感受到周圍人充滿審視、偏見的嚴厲目光,讓她覺得自己彷彿成了某種必須被隱藏起來的髒東西,一心只想要躲起來。然而,現實沉重的經濟壓力沒有留給橫井逃避的時間。據了解,橫井與男友都出身於單親家庭,經濟都不寬裕,因此無法給予她太多支持,為了嗷嗷待哺的孩子,橫井國中畢業後立刻放棄升學投入職場,但因為學歷與年齡問題,求職之路十分不順利。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也因為遭遇職場霸凌故意取消她的排班,不得不黯然離開。後來,透過橫井透過哥哥的幫助,在哥哥工作的水療SPA中心找到一份工作,開始安頓下來。而她自己也在網路上開設自己的攝影部落格,除了分享自己與兒子的生活點滴,以成為職業攝影師為目標努力。如今,橫井的兒子已經6歲,這名叫做「幸希」的男孩是個健康又調皮的男孩,他即將在4月寄託著母親對於幸福的希望,開始他的小學生涯。橫井表示:「幸希真的是我的希望,沒有他,我無法獨自生活下去。」橫井的兒子「幸希」已經6歲,在今年4月進小學就讀。(圖/翻攝IG/momoka.yokoi)
飼犬人遭13隻比特犬圍攻「撕咬5分鐘」 因失血過多命喪犬舍
近日,美國一名男子在自家庭院中遭自己飼養的13隻比特鬥牛犬(Pit bull)襲擊,最終因失血過多與體力衰竭而死。據《鏡報》報導,居住在洛杉磯的35歲男子多明尼克庫珀(Dominic Cooper)平日以飼養並出售犬隻維生,某日晚間大約7點,他所飼養的13隻比特犬因不明原因對他發起襲擊,圍繞他持續撕咬了大約5、6分鐘,庫珀好不容易逃離犬群的襲擊,躲進一處廢棄的犬舍,在掙扎大約13分鐘後死去,直到第二天才被人發現。醫護人員表示,庫柏身上腳、腿、上肢部位有多處咬痕,深度約在0.6至2公分,雖然沒有傷及內臟與動脈血管,但他仍然因為失血過多與體力衰竭而死。事後,襲擊了庫柏的犬隻被送給洛杉磯縣動物護理和控制部,在有關單位進行調查之後,對牠們施行了安樂死。而庫柏死後,留下了3個未成年的女兒,由庫柏的父母代為扶養。比特鬥牛犬因性情兇猛,身材孔武有力,在部分犬隻飼養家間頗受歡迎,能賣出相當的高價。但也因為常會攻擊人、寵物、流浪狗,在世界各地造成多起咬死人的案例。受害者團體《DogsBite.org》網站指出,比特犬在美國所有犬種裡占8%,但造成傷害死亡的數目卻遠高於此比例。從2005年到2019年的15年間,有521人死於犬類攻擊,其中比特犬就占了66%(346件)。在台灣,農業部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若未依限申報者,可依《動物保護法》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以下罰款。
爭家族長孫扶養權 科技業男「買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這原因判給太太
彰化一對情侶交往5年後奉子成婚,但女方婚後發現同住婆婆為人強勢,老公對婆婆言聽計從甚至一起對她言語霸凌,因此抱著5個月大孩子回娘家並提起離婚訴訟。男方家雖駁斥指控、大打親子牌爭取主要撫養權,丈夫甚至買全新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仍將小孩的主要照顧者判給媽媽。法院受理妻子提出離婚後,委由家事調查官到雙方家調查。調查官發現,婆婆在家中頗為強勢,大多負面描述媳婦、先生沒從中積極解決不對等的婆媳關係。法官不採信先生「一切情節都是太太自己掰,她就是只想回娘家住」,判准離婚。另外,調查官雖做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孩子,但建議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以符合小孩利益,男方家為爭取家族長孫主要撫養權,做出先生換到薪水更優渥、離家更近科技公司上班;先生買全新預售屋,展示安置家人決心;先生、爺爺、奶奶參加4次親職教育等相關行動。不過,女方除表示孩子出生後都由她照顧、不堪婆婆言語霸凌帶孩子回娘家喘息,先生卻在她回娘家後傳Line「我們一刀兩斷」、「雙方戶政事務所見面」;一度回夫家還遭先生暴力威脅,擔心小孩安危再回娘家,先生卻再傳Line「我不會探視,好好照顧我們家的長孫,17年長長久久」。先生對此駁斥,自己非常在乎小孩,手機、電腦存滿與小孩互動照片和影片,並稱訊息只是雙方衝突的語言,更對調查官「媽媽主要照顧」的建議不以為然,表示是妻子先抱小孩回娘家、拒絕夫家探視,擺明想「先搶先贏」。法官審酌後認為,妻子因夫妻爭吵帶幼兒回娘家沒有違反常理,且先生明知太太回娘家還傳訊「我願意放棄一切,監護、扶養、探視,如果妳OK,我們戶政所見」,可見男方家沒有意見,故無先搶先贏;判定孩子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其中母親為主要照顧者,爸爸也有合法探視權。
瑞典女子戀上穆斯林男友 為他懷胎7月卻遭電線絞頸「榮譽處決」
2023年4月,一名懷胎7個月的瑞典準媽媽,遭到穆斯林男友以床頭燈的電線絞死。據檢察官推斷她之所以喪命的原因,可能是出於男友出於穆斯林文化的壓力而對她進行了「榮譽處決」(Honor killing)。薩加(Saga Forsgren Elneborg)是一名瑞典女子,居住在距離首都斯德哥爾摩兩小時車程的厄勒布魯(Orebro)。2023年4月她被發現陳屍於家中臥室,被發現時脖子上還纏繞著一根電線。此時,她已經懷有7個月的身孕了。根據薩加家人的說法,薩加十分為自己正在孕育新生命的事實感到興奮,總是開心地在社交媒體上分享著自己的孕期變化與感受,並在新家中提前安置好了嬰兒床,準備了許多嬰兒裝與小小的球鞋。在一張薩加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的孕期照片,可以看見她捧著隆起的孕肚,神情看上去很是安詳,也能感受到她全心期待著新生命的到來。薩加的母親在接受采訪時這樣回憶,「她非常高興。她將搬到新公寓,開始她作為母親的生活。」然而,薩加的男友穆罕默德(Mohamedamin Abdirisek Ibrahim)是一位來自索馬利亞的難民,他的家庭是極度保守的穆斯林家庭,對於女子未婚先孕的情形十分抵觸,認為是一種違反教義的罪惡,會遭到社會唾棄。據悉,當穆罕默德得知自己有了孩子後,首先想到的是放棄這條生命,但薩加不同意,她告訴穆罕默德,即便是沒有男友的支持,她也會生下這個孩子自行扶養。對於薩加的堅持,穆罕默德沒有表示反對,他仍然和薩加住在一起,甚至還對兩人的未來做出了承諾。但另一方面,他又對自己的父母隱瞞了女友懷孕的事實。「他從未告訴家人關於薩加或孩子的事,嫌疑人是在榮譽標準下長大的,他知道自己不能和白人女性約會,」偵辦薩加命案的檢察官伊麗莎白·安德森(Elisabeth Anderson)在調查報告中寫道:「他必須與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女性約會。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將被自己的族群排除在外。」2023年4月28日,穆罕默德告訴薩加他將回家參加聚會,並且在外出前向女友許諾自己將會向家人坦承雙方的關係,並說服家人接受她。然而當晚,穆罕默德便潛入家中,以床頭燈的電線絞死了薩加。這起命案,將在2024年4月10日進行審判。而這起命案之所以拖了那麽久,是因為穆罕默德始終拒絕認罪,表示自己沒有任何不當行為,並仍然愛著自己的女友。但警方表示已經找到了充足的證據控告穆罕默德,而檢察官則準備了多達1000頁的調查報告,決心將穆罕默德繩之以法。薩加死後,隨著案情陸續曝光,引起當地民眾巨大的衝擊,許多民眾走上街頭緬懷薩加,並且重新對瑞典的難民政策發起省思。薩加死後,許多瑞典民眾走上街頭緬懷,並且重新對難民政策發起省思。(圖/翻攝Tiktok/juliaelneborg)
丈夫積欠巨額債款!離家人間蒸發 女子訴請離婚獲准
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後育有2子,但丈夫近年來出現嚴重債務問題,還曾謊稱投資失利,要求女子幫忙辦理銀行及汽機車貸款,後來更向錢莊借高額借貸,最終因無法償還,為躲債獨自離家後,自2023年7月31日就失聯。而女子也因為債主不斷上門討債,讓她和小孩覺得不堪其擾,最終憤而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表示丈夫離家躲債後,就全無音訊,因此家庭生活費用及孩子的扶養費,均由她獨自負擔。她曾傳訊息告丈夫離婚之意,但對方卻是全無回應,顯見丈夫並沒有想返家與她同居,也不想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另外,女子表示,現在未成年的15歲小兒子現在與她同住,生活起居都是她在負責,丈夫離家後也未曾與小兒子聯絡,對小兒子也無關心之意。因此難認丈夫有共同行使負擔親權的意願,為避免日後親權事務難以執行,向法官請求由她單獨行使負擔親權。法官認為,被告因債務問題離家後,至今從未返家與原告同住,加上他對子女亦無聞問,由原告獨自承擔照顧子女之責及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因此法官難認被告有維持婚姻之意願,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對於被告提出訴請離婚給予准許,判決2人離婚。另外,因為2造的子女皆由原告親自照顧,加上原告有穩定薪資收入,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因此最終法官判決未成年的15歲小兒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原告單獨任之。
花蓮天王星今拆除!婦人衝現場「哭求拿吃飯錢」:我兒子中風
花蓮3日發生規模7.2強震,至今已釀成逾10人死亡、千人受傷,就連位於花蓮市軒轅路的「天王星大樓」也被震倒嚴重傾斜,住戶紛紛倉皇逃出緊急撤離。一名婦人今(5日)返回家園,不斷在現場哭喊「我兒子中風」,央求工作人員讓她進去拿回救命錢,場面令人鼻酸。遇強震後,花蓮「天王星大樓」結構受損嚴重,加上餘震不斷,導致傾斜角度越來越大,經相關單位評估,預計今(5日)上午進行拆除工程,並嚴禁住戶返家取財物。聽聞大樓要拆除,一名住戶婦人因擔憂屋內家當會被當成垃圾丟棄,今天一大早焦急趕回現場,邊哭邊向工作人員請求,讓她進入大樓拿東西,「我的包包裡面有錢,是我的吃飯錢啦,被丟掉我要怎麼辦?」原來婦人之所以情緒如此激動,是因為包包裡的錢是她扶養「中風兒」的救濟金,「因為我兒子中風,那些錢是親戚大家所包,要幫助我們過生活。」直到工作人員向婦人解釋,拆除作業過程中若發現貴重物品,都會拾起送去警局,後續再讓住戶進行認領,她這才稍微放寬心。
婚育調查78%爸媽自認親子疏離 孩子養到18歲至少要花657萬元
去年台灣新生兒人數13.5萬,續創史上新低,兒童節前夕,yes123求職網特地進行「上班族婚育調查」,發現58%的人沒計畫生小孩,原因不外乎和「錢」有關;小孩養到18歲所需費用,大家認為平均至少要存到657萬元才夠;另外,有孩的職場爸媽自評,78%親子關係疏離,13%甚至給自己打了零分。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在年滿20歲以上的成年勞工當中,目前「沒有小孩」的有57.7%;若以人生規劃來看,這當中又共有42.2%表示「有計畫」生小孩,也代表剩下的57.8%「沒有計畫」生小孩。探究勞工不想生小孩的原因,較多為「怕賺的錢不夠養小孩」(76%)、「覺得買不起房子,沒法給小孩一個家」(60.5%)、「工作忙,怕沒有時間照顧小孩」(41.5%),及「覺得生小孩之後不自由」(29.4%)、「覺得令人安心的保母或托育機構難尋」(26.3%)。為了鼓勵民眾生育,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持續調高「育兒津貼」與「生育補助」,對此仍有86.8%的上班族表示,不會因此生或多生一個小孩。調查也發現,同時有長輩需扶養照顧,若又有子女,也就是所謂「三明治族」的比例,合計更達到了83.5%。不論是否目前為雙薪,或有無長需輩需扶養照顧,對於目前生活,有83.6%感到「財務吃緊」。上班族更認為,從孩子出生到18歲成年,小孩「生養育基金」平均「至少」要存到657萬元;其中甚至有22.9%認為,要存到「一千萬元(含)以上」。以官方經常性薪資約4.6萬元估計,大概要「不吃不喝」將近12年,才有可能準備好這筆「生養育基金」。調查也進一步發現,勞工朋友平均預估家庭「總月收入」最少要達11.1萬元,才有能力「生養一個小孩」。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認為,台灣「少子化」不但與低薪、凍薪、工時長的職場環境有關,其他像是高房價、教育環境、治安問題,都成為「拒生」或「懼生」的導火線之一。政府若想要提高生育率,除了經濟面考量,像是呼籲企業加薪、提高基本工資,或者透過輔導產業轉型,提高薪酬水準;其他部份也必須從社會福利、社會安全層面著手,及建立更完善的托育機制。而若想要準備好生養育基金,恐怕夫妻兩人都要就業,同時持續進行投資理財計畫。調查也發現,職場爸媽自認目前「親子關係」有78.2%算是「偏向疏離」;有21.8%算是「偏向親密」。對於「職場爸媽」的角色扮演,自己平均打了48.5分,算是不及格,其中13.1%自認拿「零分」;只有極少數的2.9%,仍自認有「一百分」。觀察前述調查數據,楊宗斌表示,當生活中有了小孩後,雖然是「甜蜜的負擔」,職場爸媽們卻更擔心職場壓力、公務時間是否讓家庭和事業失衡,甚至影響親子關係。上班族要顧慮的地方很多,除了需要家人多體諒,甚至需要與公司老闆、主管,溝通現階段的生活或婚姻狀況,藉以取得人生平衡點。
15歲兒子「越大越不像」…DNA一驗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崩潰:男同事的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發現兒子越大,長得越不像他,結果親子鑑定一驗,才發現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追問妻子才知,兒子竟是妻子與楊姓同事所生,氣得提出告訴。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王姓男子與高姓女子於1991年結婚,婚後4年迎來兒子,但隨著兒子越長越大,發現2人越來越不像,因此委託了鑑定機構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兒子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逼問妻子,這才知道兒子的親生父親是妻子的楊姓同事,氣得提告,要求楊男返還扶養費2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1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9.7萬元)。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為孩子的親生父親,但到孩子成年,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而王男已盡父親之責撫養孩子,承擔了不應承擔的撫養義務,遭受了財產損失,身心精神也造成損害,因此判楊男賠償扶養費6.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王男不服判決結果,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和高女的行為屬於詐欺撫養,作為受欺詐撫養一方有權請求本應承擔撫養義務的孩子生父返還已支出的撫養費,而楊男不僅使王男負擔了非法定的扶養義務,也逃避了身為親生父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法院提到,另一方面,王男誤以為孩子為親生子女,撫養其已逾15年,其間對孩子傾心付出,在得知實情後身心難免遭受痛苦和傷害,其人格尊嚴定然受損,社會評價不免降低,因此綜合王男扶養時間、職業收入及當地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水準等多方因素,酌定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