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乾妹家屬慘被貼標籤 雙親被失業僅能以車為家流浪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震驚全台的「校園割頸案」,15歲楊姓少年在別班少女教唆下,遭其「乾哥」割頸身亡,此案12日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認為乾哥、乾妹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如今乾妹家人透露,自案發後住處慘被肉搜,家人連工作也丟了,只能連夜搬走,這幾個月都是在車上度日,生活艱苦。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乾妹家人說法,許多不理性民眾在案發後肉搜,導致家人住處被貼標籤,一家人只能連夜搬走,甚至連工作也沒了,幾個月來夫妻倆只能在車上度日,到處流浪生活。乾妹家人透露,乾妹事發前剛轉學,事發當天是在吃午餐的橘子,卻被風紀股長(楊男)推了一下,於是希望楊男道歉,但對方不願意道歉,於是找了乾哥出面,沒想到隨後爆發打鬥和爭吵,未料乾哥竟拿出利器導致憾事發生,乾妹家屬覺得受害家長失去了一個孩子,所以也希望法院能夠判決,並讓乾妹在裡面好好反省、改過自新。由於這起案發地點發生在校園內,且涉案人、死者均未成年,事件爆發後立即引起全台輿論關注,全案歷經3個月調查,法官今年3月開庭,郭姓「乾哥」涉行兇殺人,法官依殺人罪裁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惹事的林姓「乾妹」由不同法官處理,疑因涉及殺人罪共犯,也裁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兩人在期限內皆未提出抗告,12 日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兩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都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
快訊/國三生割頸案!乾哥、乾妹今移送新北檢偵辦 家屬雙雙發聲了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事後這對「乾兄妹」也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2人均未提出抗告,今(12日)依法移送檢方偵辦。對此,涉案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的家屬也雙雙發聲,希望孩子們接受法律制裁後能好好反省。回顧該案,事發於去(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許,當時楊男為阻止林姓少女擅自進入教室找朋友,脫口一句「你又不是我們班的」,林女因此心懷不滿,隨即找上同校的「乾哥」郭男訴苦。為了幫林女出氣,郭男於是上門找對方理論,雙方爆發口角大打出手,沒想到郭男竟突然拿出預藏的彈簧刀猛刺,導致楊男頸部、左胸及右下背身中10刀,當場血流如注倒地失去生命跡象,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但經搶救2天後仍不幸身亡。法官今年3月開庭,裁定行兇的郭姓少年依殺人罪嫌移送,挑唆的林姓少女則由另名法官獨立調查,林女因疑涉及殺人罪共犯,同樣遭裁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這對「乾兄妹」均未在期限內提出抗告,今(12日)依法移送檢方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涉案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的家屬今天也接受媒體訪問,雙方家屬均表示,孩子鑄下大錯,希望法院能秉公判決,讓他們能在裡面好好反省。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快訊/新北國三生遭割頸亡!涉案「乾兄妹」均未抗告 確定移送新北檢偵辦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事後這對「乾兄妹」也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由於2人均未提出抗告,新北地院預定於本月12日依法移送檢方偵辦。回顧該案,事發於去(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許,當時楊男為阻止林姓少女擅自進入教室找朋友,脫口一句「你又不是我們班的」,林女因此心懷不滿,隨即找上同校的「乾哥」郭男訴苦。為了幫林女出氣,郭男於是上門找對方理論,雙方爆發口角大打出手,沒想到郭男竟突然拿出預藏的彈簧刀猛刺,導致楊男頸部、左胸及右下背身中10刀,當場血流如注倒地失去生命跡象,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但經搶救2天後仍不幸身亡。法官今年3月開庭,裁定行兇的郭姓少年依殺人罪嫌移送,挑唆的林姓少女則由另名法官獨立調查,林女因疑涉及殺人罪共犯,同樣遭裁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這對「乾兄妹」均未在期限內提出抗告,新北地院預定於本月12日依法移送檢方偵辦。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羈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繼續關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護航、圖利監視器業者,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200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21日傳訊他重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他提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北院依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認定他涉犯圖利等罪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之追訴與審判程序,而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無違法或不當,陳重文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陳重文被檢調人員搜索,從台北市議會辦公室帶回訊問後遭檢 方聲押,原本北院諭知200萬交保,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 ,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陳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 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且他交保後確有勾串證 人的舉動,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為適當裁定。北院法官開庭訊問陳重文後,他對檢方指控的《公司法》 部分事實不爭執,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財產來源 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 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北院認為,陳重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確有事實」足認他有犯重罪而有勾 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陳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 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為了保全證據,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汙犯 行,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無法用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
福原愛和解江宏傑!友人曝「態度逆轉關鍵」 爆將拍攝陸綜《中餐廳8》
福原愛在3月15日下午於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親口表示會與江宏傑達成和解,今後雙方仍擁有共同權益。自去(2023)年7月,福原愛先是因不滿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逃往大陸,被律師勸告要反省態度,而她的友人也向日媒透露了8個月以來想法逆轉的內幕。根據日媒《FRIDAY》報導,福原愛雖然在大陸社群平台小紅書相當活躍,卻在日本神隱了8個月,更直到3月15日才公開露面,其友人就表示,去年7月法院判令下來後,江宏傑方透過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更提出刑事告訴,福原愛不服抗告後,去年12月遭到駁回,讓她不得不重新思考,「現在雙方恢復各自生活,也已經約好以後再見面的時間。」雖然福原愛因這起跨國官司而形象重創,更有日媒關注桌球天后究竟該如何翻身,一名日本駐陸記者就分析,目前而言,對她來說最強大的後盾就是大陸,去年10月她開設了小紅書帳號,至今已累積超過10萬粉絲追蹤,粉絲也對她分享的東西很感興趣,加上這次家事官司雙方和解,讓她獲得不少支持,有傳言稱今後還會接業配工作,等風波平息後也會有機會上節目。不過,近日微博就流傳出陸綜《中餐廳》第8季的嘉賓名單,上面出現了福原愛的名字,讓不少網友猜測其是否真的要回歸。微博流傳之《中餐廳》第8季嘉賓名單。(圖/翻攝自微博/馬欄山綜藝資訊)另外,日媒先前也預測,福原愛在官司結束後,將會再次被廣告商邀請,而隨著巴黎奧運的到來,日本或大陸的電視台,都將可能邀約她進行講解賽事轉播的工作。
太扯!英國人父為躲72萬扶養費造假親子鑑定 母隻身顧三歲童「窮到沒飯吃」
夫妻離異後仍需共同照顧小孩,但英國一名父親竟為逃避1萬8千元英鎊(約台幣72萬)的孩童扶養費,而造假親子鑑定,宣稱小孩根本不是他的,而法院也採信他的說法,讓他不需支付撫養費,導致母親與孩子的生計受影響,有時甚至連一天一餐都吃不起,還好經過法院再審後,逆轉了判決,父親仍須支付扶養費。 根據英國太陽報指出,該名父親為了逃避三歲孩子的扶養費,進行親子鑑定時,找了他叔叔代替他進行口腔黏膜採樣的的程序,這也導致最後檢測報告出來後,DNA果真對不上,這讓母親十分疑惑,提出抗告,重新採樣後才揭開父親的謊言,但離譜的是,法院因為該名父親坦承犯行,因此僅需進行社區勞動服務,扶養費還是無須支付。 這樣的結果讓母親十分不能接受,她表示,缺乏孩子父親的分擔,單人扶養小孩壓力非常大,每天都要縮衣節食,有時為了讓孩子能吃上一餐,自己則只喝一杯咖啡或是茶充飢。 母親的辯護律師提到,法官的判決讓這位媽媽與小孩陷入很糟糕的困境,尤其是金錢方面造成很大的問題,因此會再提起抗告。 法院再審後,聽取了母親的現況,做出了逆轉的裁決,父親需要每月支付680英鎊(約台幣2萬7)的扶養費。
北市議員陳重文意外同框劉姓保母 兩人上銬走向囚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院2024年3月21日裁定羈押禁見。陳重文在北院囚車道上,意外同框虐死1歲幼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北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幾乎每天只給他吃烤焦或餿食,白天罰站晚上睡覺則雙手反綁成木乃伊,稍有不順就打罵,致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死亡。台北地檢署依虐童致死罪聲押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北檢為釐清犯罪細節,2024年3月21日提訊在押劉女。據悉,劉女應訊時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劉女還押台北看守所,劉女走在北院及北檢囚車道時,意外被鏡頭拍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她一前一後走上囚車。陳重文上囚車時,意外同框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圖/趙世勳攝)
北市議員陳重文收押禁見 北檢抗告成功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陳涉犯上列罪嫌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其次,陳重文實質上已因而獲有不明來源財產之利益,所涉具體罪名,仍有待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陳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者,陳重文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確有事實足認有犯重罪而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偏向考量公共利益維護,的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北市議員陳重文危險了! 北檢抗告成功、交保恐生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認為陳有串證事實,撤銷北院交保裁定,北院預定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高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同條例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高院認為,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被告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舉動,原審裁准被告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 復未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之衡平,均有違誤。故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福原愛與江宏傑達成和解!她一度逃到大陸「不服日法院強制執行」 慘被提刑事告訴才低頭
日本桌球名將福原愛15日出席國際記者會,簡單發表聲明,表示已經與前夫江宏傑達成和解,不過和解內容不便透露,針對福原愛原先不服抗告部分,代理律師表示,福原愛當時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福原愛收起笑臉,冷靜發聲 。(圖/達志/美聯社)福原愛現身這場東京外國記者協會所舉行的記者會,宣布與前夫江宏傑的跨國官司和解,她快閃不到3分鐘,隨後透過雙方律師進行說明,這場記者會由江宏傑代表律師大渕愛子(大淵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福原愛代表律師由押久保正人、酒井奈緒出席,主要針對明雙方和解和回應各界提問。福原愛、江宏傑派代表共同開記者會 。(圖/達志/美聯社)大渕愛子表示,去年協助江宏傑向東京家事法院提訴,法院作出強制執行命令,不過執行期間,福原愛赴大陸,導致強制執行無法執行,福原愛不服判決提出抗告,由於福原愛堅持一意孤行,未來回到日本也得面臨刑事責任,恐會面臨2年到20年的徒刑,加上抗告未成立,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提出刑事告訴,最終福原愛接受了律師的建議,與江宏傑達成和解。雙方律師證實,福原愛一度滯留大陸 。(圖/達志/美聯社)官司長期化之際,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找上江宏傑方和解,因此決定了依照男方主張達成和解,至於和解內容不便透露,但絕不是雙方不再見面的內容。另據代理律師酒井奈緒表示,福原愛不服抗告部份,當時她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福原愛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