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寶林茶室中毒枉死 友慟:痛失百年難得行銷鬼才
台北市信義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爆發食物中毒案,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另有2人住進加護病房裝葉克膜急救中。事件中第一名死者是家住新北的呂姓男子,呂男從事證券投信工作,死訊傳出後業界好友紛紛發文哀弔,盛讚他擁台大、政大的高學歷,資歷豐富,更是多家公司爭搶的「百年難得行銷鬼才」。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一名從事投信行業的39歲呂姓男子,日前與朋友到信義區百貨素食餐廳「寶林茶室」用餐,兩人事後感到不適相繼就醫。呂男先前往新北市立三重聯合醫院急診,又被送往台北市馬偕醫院,經11小時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檢警已進行初步採證相驗,目前遺體冰存在新北殯儀館,預計28日上午解剖釐清死因。據了解,呂姓死者擁有台大經濟系、政大EMBA學歷,前後歷經多家證券投信公司,在業界直、間接牽線促成許多商務合作,履歷輝煌,是業界爭相挖角的人才,去年底他跳槽到現在服務的投信公司,正準備一展長才,卻意外捲入食安事件撒手人寰。呂男好友指出,呂男葷素不拘,會去素食餐廳用餐應該是商務應酬,稱他一天到晚洽談商務合作案「連吃飯也都在忙」。接下來幾天也有許多朋友已經跟他排定好飯局,聽到他驟然離世的消息,無不深感錯愕。呂男好友們在社群網路紛紛發文哀悼「3/24下午收到通知,我發著抖詢問,希望那則消息說的不是你」、「真的失眠的一夜...一路走好」更有朋友惋惜「還沒跟他吃到飯」。而呂男家屬目前對此保持低調,希望好朋友們「要跟他講的話就放在心底就好」。
基隆廢棄宿舍拆除驚見「3大袋人骨」 警方依外袋文字追查遺骨身份
台灣港務公司26日上午找來工人拆除東暖新村宿舍時,在屋內發現3個大型米袋,裡面似乎裝有「東西」,沒想到將袋子打開查看,裡面居然是3具白骨,趕緊報警處理。警方初步研判,該批骨骸疑似2、30多年前被人遺棄,目前依袋中姓名等線索,循線追查死者身分和遭遺棄原因。根據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26日上午10點40分時接獲報案,表示在源遠路270巷的東暖新村內發現3具白骨,警方立刻派員前往查看,並請鑑識人員到場採證。據了解,當時拆除工人在東暖新村施工拆除房屋時,發現1樓樓梯間有個隔間,打開門發現裡面放置不少雜物,其中3個米袋裝的竟全是白骨,由於袋子看起來年代久遠,不知放了多久。大型米袋內除了姓名字條外,另外還有2、30年前的報紙殘片,依現場狀況推測,該批骸骨已經堆放多年,還有某姓氏祖先牌位等字條,不排除是數年前遭殯葬業者惡意遺棄所致。警方表示,該批骸骨已堆放多年,短時間內難以追查來源,現已報請檢察官進行相驗,另也先依照米袋內放置的姓名字條、報紙等線索,尋找死者真實身分,並追查骸骨遭到遺棄該處原因。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大麻樹林現形!高雄警破獲大麻種植園 查獲活株232株及近3000克毒品
高雄市左營分局在最近的行動中,成功揪出一宗嚴重的毒品案件,1名年約35歲鄧姓男子被發現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而更驚人的是,其竟涉嫌在屏東縣新園鄉某處大肆栽種大麻,經過精密蒐證和資料分析,警方確定鄧男的非法活動,並立即展開跨區域合作調查。在跨域合作的行動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四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等單位形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的指揮偵辦。經過長時間的秘密埋伏和精密調查,警方終於在20日下午3時許,在屏東縣崁頂鄉將鄧男逮捕歸案,並於現場查獲大量的毒品證據,包括大麻成品2879公克、大麻活株232株,以及相關的栽種工具和設備。整個行動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即時出動,現場採證作業一氣呵成,警訊後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屏東檢察署偵辦。左營分局分局長蕭正松強調,警方將繼續追查毒品的來源,打擊不法犯罪,保障社會治安和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呼籲全民共同參與反毒運動,如發現有人涉嫌吸毒,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讓毒品無所遁形,警民合作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和安全。
出來買毒品下一秒就遇到警察 他把K毒丟屋瓦警成蜘蛛人爬屋頂找證據
新北市43歲黃姓男子有吸毒惡習,而他21日晚間外出買毒時,在三峽區介壽路二段138巷內遇到巡邏的橫溪派出所所長黃政諺與警員簡成堉,2人發現黃男駕駛的車輛車主已經死亡,又見黃男神情緊張,且立刻棄車逃逸,在逃跑過程中還將手中毒品亂扔,自以為可以毀屍滅跡,簡員竟爬屋頂找回證據,讓他百口莫辯,最終被移送法辦。21日晚間7時許,橫溪所所長黃政諺與警員簡成堉巡邏時,發現路邊一輛小客車的剎車燈突然亮起,而該車在此處停放多時,車主更已被登記死亡,2人早已盯上此車多時,他們驚覺有異,立刻上前盤查。而簡員才剛開口向駕駛詢問,駕駛竟立刻棄車逃跑,員警見狀立刻下車緊追,一路跑進一旁的狹窄防火巷內,但這條巷子根本就是死巷,這名男子見「前無退路後有追兵」,趁隙將手中毒品丟棄後停下腳步,氣喘吁吁的接受員警盤查。黃男還故作鎮定,員警則要求他蹲下,原來黃姓男子有多次毒品前科,21日晚間疑似與買家交易毒品後,身上藏著5包安毒,他向友人借車打算離開,卻遇上眼尖的員警,讓他根本來不及開車逃逸,只好下車逃跑。黃男自以為身上沒有毒品,員警拿他無可奈何,但簡員則順著他丟棄方向,跳上隨時可能垮下來的廢棄屋瓦上,黃員也請來偵查隊支援,最終在屋頂上方找到毒品。黃男見狀則臉色鐵青,否認毒品是他丟棄的,還說剛剛自己丟的其實是打火機,員警找來鑑識人員採證,黃男眼看逃不過,坦承毒品是自己的,乖乖接受員警採尿後依毒品罪送辦。警方表示,簡成堉是所內的拼命三郎,去年8月接獲通報有民眾持槍與員警對峙,他與另一所的同事騎著警用機車趕往攔截圍捕,眼看持搶歹徒竟然騎車衝撞自己同事,他情急下也立刻用自己的警車奮勇擋住歹徒的機車,造成人車倒地,儘管他手腳都受傷,但最後仍順利逮捕這名持槍匪徒,也查扣改造手槍及子彈,在同事眼中他辦案如同拼命三郎,更深受所長黃政諺肯定,去年連續兩個月蟬連警察局行政警察績效評比丁組派出所的「績效王」。三峽警分局長許城銘說,有這樣用心拚治安的員警,是民眾的福氣,但他也叮囑辦案仍要注意自身安全,平安回家才是對家人的承諾與保障。
深坑社區傳命案!22歲女子離奇陳屍泳池旁 生前尋友徹夜飲酒訴苦「疑從17樓墜落水池喪命」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某社區大樓17日午間驚傳一起命案, 這處豪華大樓內的打掃人員在午間發現22歲吳姓女子倒臥在沒水的戲水池內,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後,發現吳女也外傷且已無生命跡象,隨後將吳女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死者女性友人表示,2人在住處飲酒至今晨,醒來就沒發現死者,不知怎麼會發生此事。這名柯姓女友人表示,她醒來後在屋內並未發現吳女,以為她已自行離去,便未再主動聯繫。中午11點左右,負責大樓打掃的阿姨,巡視泳池區時,赫然發現吳女衣著整齊,倒臥在沒水的戲水池內,警消抵達,發現吳女並無明顯外傷,疑似全身多處骨折,已無生命徵象,立即送往醫院急救,但經搶救仍宣告不治。根據警方表示,接獲民眾通報有一名女子在這處社區的泳池旁倒地,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經查這名22歲吳女無呼吸心跳,立即通報119後由救護人員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急救,不過吳女到院前已死亡,據了解,死者牙齒斷裂、眼窩甚至有泛黑的狀況。警方初步調查,死者自昨晚進入屋內後,就未發現有離開的身影,疑似酒後不慎從17樓窗戶墜落。警方已將現場封鎖採證,目前初步排除有外力介入,詳細墜樓原因,仍須進一步釐清。CTWANT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驚悚發現!高雄芒果園路邊現死亡女嬰 身上連臍帶都未剪斷
高雄林園區清水岩一處芒果園附近,13日上午9時1名果園管理員在巡視果園時,驚見一幕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1具赤裸女嬰的屍體被放在黑色塑膠袋中,連身上的臍帶都還在,嚇得其立刻報警。據了解,管理員在早上9時7分發現這個黑色塑膠袋,而12日巡視時並未發現任何異常,因此覺得十分奇怪,於是決定查看一下,沒想到靠近時赫然發現袋子外有一灘血水,接著映入眼簾的竟是1具赤裸女嬰,且已經死亡多時,女嬰連臍帶都還未剪斷,情況十分驚悚。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抵現場進行調查,確認這是1名剛分娩的女嬰的屍體,目前正在等待鑑識小組的到來進行相關採證工作,並將根據法定程序進行相驗;同時,警方也積極展開調查工作,希望通過監視器等方式釐清案情。
快訊/高雄果園見「剛出生女嬰」遭棄死亡 民眾嚇壞報警
高雄林園區今(13)日早上9點在清水岩一處果園,遭民眾發現有名女嬰被包裹毛巾並丟棄在路邊,嚇得立刻報警。待警消到場確認女嬰疑似剛出生不久,但已明顯死亡,目前正展開追查,釐清案情事發原因。林園分局於今早9時7分獲報,民眾稱在林園區清水岩路山邊疑似有嬰兒屍體,員警到場了解後發現是一名剛分娩的女嬰屍體,已馬上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後續依規定報請相驗,並積極擴大調閱監視器,以釐清案情。
60艘「陸漁船」包圍金門海域? 海巡隊澄清:只是漁網
大陸籍漁船2月14日越界在金門海域作業,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遭到海巡署艦艇「多次撞擊」翻覆,最終導致2人溺斃,海巡署為此與陸方代表團3日進行第15輪協商,最終宣告破局,至今仍未達成共識。今(9日)早有民眾觀看台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發現疑似有50至60艘漁船包圍在禁限制水域內,引發恐慌。對此,金門海巡隊隨即澄清,網路上這些標誌並非大陸漁船,而是大陸漁民所施放的浮網,因上面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的訊號標才引發誤會。金門海巡隊澄清,網路上這些標誌並非大陸漁船,而是大陸漁民大陸漁民所放的浮網。(圖/翻攝自台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回顧翻船事件的相關談判,我方在人道及撫卹方面並無堅持,甚至已達成初步共識。但陸方代表堅持要求,我方4名海巡隊員必須與會,並向陸方進行事發經過的報告,同時當面向受害者家屬致歉。而陸方的要求也造成我方極大反彈,我方認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且已破天荒讓代表及家屬在事故船隻上拍照採證,再加上陸方本來就無調查及管轄權,因此我方在多次協商中已數度拒絕這項要求。此外,大陸邊防、海警與我方海巡,曾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保障雙方漁民作業以及杜絕不法。然而,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這也是雙方談不攏的主要癥結點。目前在歷經15次協商後,雙方已從「究責」、「碰撞」、「認錯」及「賠償」等問題上,縮小到「究責」及「認錯」2項,但由於金門地檢署遲遲沒有行動,始終對該事件保持緘默,再加上我方是否道歉,以及道歉內容及形式等完全是未知數,導致雙方15輪協商後仍未能達成共識。
神岡桶屍案無直接證據!「閨密自拍照」成關鍵 蛇蠍女判27年6月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傳出1起桶屍案,失蹤4年的陳姓男子被發現遭層層包裹塞入塑膠桶,再灌入水泥,36歲蔡姓女子被列為重大關係人,遭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檢方仍根據「閨密自拍照」,揭穿蔡女假冒陳男仍在世假象。國民法庭8日宣判,將蔡女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前年10月26日,民眾在神岡區某廢棄工廠內發現塑膠水桶,赫見1具男屍遭綑綁裝袋,再塞進桶中灌入水泥,震驚社會。警方查出,死者是失蹤4年的陳男,廠房承租人則是死者生前的女友蔡女,2人於2009年3月一起過夜後,陳男便人間蒸發;蔡女辯稱當天早上自行離去,對陳男下落完全不知情。據了解,蔡女是酒店小姐,與陳男有債務糾紛,她曾於男方消失後使用其手機傳訊息給家屬,營造陳男還在世的假象,且裝屍體的塑膠桶、水泥攪拌器等工具都是蔡女所購買。儘管蔡女始終否認殺人,但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她,檢方去年3月偵結,依殺人、棄屍、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其起訴。雖然檢警並未掌握蔡女直接殺人證據,但檢察官根據蔡女閨密的1張自拍照,發現陳男3月失蹤後,她於同年4月3日凌晨5時許出現在機場,準備和閨密去峇里島;4分鐘後,陳男女兒收到父親傳訊自稱要出國,還附上航班看板照,資訊和蔡女閨密照片中的一模一樣,足證蔡女假冒男方身分傳訊給親屬。台中地院認為,雖蔡女否認全部犯行,然被告上揭犯行,核有相關證人證述之內容、檢察官所提出之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相關借貸資料等證據可資佐證,而被告所為之辯解亦與前揭客觀證據資料均不相符,前揭犯行堪以認定。國民法官審酌,被告對案情避重就輕,說詞反覆,僅因與死者間之金錢、感情糾紛,竟於殺害死者後,盜用死者手機與死者家屬聯繫,冒以死者身分,向死者之妹要求提供先前積欠死者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死者間之和解書,圖以免除其債務,為免其殺害死者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
今年第三起!車停路邊遭鋼珠彈攻擊 警全力追緝「誰開的槍」
車停靠路邊卻遭鋼珠彈射擊碎裂一片?台南市永康區大灣1輛停在路邊的休旅車,車主今天出門發現車窗碎裂,這已是今年以來同一位置第3度傳出遭襲擊,警方也在現場找到鋼珠彈,初步研判是遭人故意射擊毀損,正全力追緝「是誰開的槍!」民眾將車停路邊,卻發現駕駛座車窗遭鋼珠彈射擊。(圖/讀者提供)永康區民族路273巷與大灣三街口,從今年1月至今,已接獲3起車輛遭鋼珠彈打破車窗的案件,經鑑識人員現場採證,分析研判是遭鋼珠彈打破,目前未發現可疑人車經過時犯案,由於車輛停靠處的對面是一棟大樓,研判可能是由附近高樓「由上往下」射擊犯案,警方已縮小範圍調查中。據了解,上次傳出鋼珠彈襲車窗是1月13日、1月23日,時隔1個多月,今天再傳車輛遭鋼珠彈襲擊。車主吳姓男子今天出門時,赫見駕駛座旁車窗碎裂一片,疑似遭開槍且有明顯彈孔,嚇得立刻報警。永康警方調查,3次遭鋼珠彈襲擊的車輛,都停在同一位置,不過,被打碎的車窗位置不一,前2次是車輛左後方窗戶,這次是駕駛座旁,警方已擴大調閱附近監視器,全力清查「究竟是誰開的槍!」
司法院四法案拚修法 新科司委會召委吳宗憲挺人權打詐
立法院第11屆司法法制委員會4日招開第2度全體委員會議,由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進行專案報告,針對非侵入式採證、律師辯護權,增進司法程序效能,增加檢察事務官等修法或政策改善方向報告,希望能在本屆順利修法完成。吳三龍預告,第一會期司法院將送立院審議的法案有四。首先是關於律師辯護權的《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及第 245 條之 1 修正草案,為了完善保障被告及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將增訂辯護人在偵查訊問程序中的「筆記權」入法。第二,修正《刑事訴訟法》對嫌疑犯「強制採尿」處分,主要以報請檢察官許可為原則,警方逕行採取為例外,同時也增訂逕行採取處分的事後審查程序,希望能兼顧有效取證及人權保障。第三,修正《民事訴訟法》保障監所收容人,在監所的當事人只要在上訴期間內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狀,就能視為上訴期間內的上訴,不至於因逾期讓民事案當事人權益受損。最後,吳三龍呼籲,高等法院設司法事務官、各檢察署增設檢察事務官刻不容緩。其中,司法事務官可協助辦理財稅、財經、金融、會計及營繕工程等專業案件,讓判決更臻貼近專業;檢察事務官則呼應爆量檢察官業務,持續需要加派人手增置員額,呼籲立法院支持。對此,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自己大致支持司法院的訴求,但仍需蒐集各界意見,審慎為之。針對自己是本會期唯一一位新科立委擔當召委,吳宗憲感性表示,自己當了二十年的檢察官,一直以來的核心思想就是強化社會安全且讓人民安居樂業。本屆有幸到立院服務,甚至當上召委,將繼續秉持自己從政初衷,緊盯修法「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
「陸漁民2死」15度協商破局 疑「這2點」沒共識
大陸籍漁船14日越界在金門海域作業,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遭到海巡署艦艇「多次撞擊」翻覆,最終導致2人溺斃。如今海巡署與陸方代表團3日進行第15輪協商,仍未達成共識,預計將休兵3天。據悉,雙方目前的爭執點在於,陸方代表要求我方海巡艦艇上4名隊員前往報告事發經過,並當面向家屬致歉,但遭到我方拒絕。而我方則認為,當初兩岸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但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翻船事件發生後,我方在人道及撫卹方面並無堅持,甚至已達成初步共識。但陸方代表堅持要求,我方4名海巡隊員必須與會,並向陸方進行事發經過的報告,同時當面向受害者家屬致歉。而陸方的要求也造成我方極大反彈,我方認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且已破天荒讓代表及家屬在事故船隻上拍照採證,再加上陸方本來就無調查及管轄權,因此我方在多次協商中已數度拒絕這項要求。此外,大陸邊防、海警與我方海巡,曾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保障雙方漁民作業以及杜絕不法。然而,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這也是雙方談不攏的主要癥結點。目前在歷經15次協商後,雙方已從「究責」、「碰撞」、「認錯」及「賠償」等問題上,縮小到「究責」及「認錯」2項,但由於金門地檢署遲遲沒有行動,始終對該事件保持緘默,再加上我方是否道歉?以及道歉內容及形式等完全是未知數,導致雙方15輪協商後仍未能達成共識。對此,陸方也要求我方司法單位公正且迅速的調查,並希望適度讓家屬、家屬代表在調查過程中參與,以釐清案發當時的真相。
台人泰國遭爆頭!共犯逃回台法院裁定30萬交保 北檢:研議抗告
台灣一名44歲因強盜案件遭通緝的石姓男子,被人發現陳屍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的一間廢棄餐廳,頭部遭人近距離開射3槍,旁邊還留有半公斤的K他命。泰國警方循線調查後,鎖定4男1女涉案,其中一人更已逃回台灣,刑事局26日掌握情資,趁其回到桃園國際機場時,將涉案的24歲周姓男子帶回「協助辦案」。北檢27日以關係人身份約談周男後,當庭將周男逮補轉被告並改列殺人案,同時向法院聲押禁見;而北院28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周男30萬交保,對此北檢也回應強調,將在蒐集相關事證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北院稍早也給出裁定交保理由,主要原因為相關案件大部分犯罪行為與證據在國外,本國人在境外犯罪,需符合刑法第5、7條之規定,我國始有管轄權,聲押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之罪名,只有殺人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部分台灣有審判權,其餘沒有審判權部分,不在北院所認定犯罪嫌疑的部分。北院指出,周男所犯為重罪,其在庭上所述避重就輕,趨吉避凶為人之本性,且本案仍有其他共犯在逃,有相當理由認為周男有串供之虞,但審酌周男為自柬埔寨主動回台,在第二次警詢程序就其涉案情節主動供述,配合警方採證生物跡證,又依目前現有之積極證據,周男所參與之行為為清理血跡地板。北院表示,同時考量周男所持用手機已遭員警扣案,部分證據獲得保全,而周男於訊問程序中,再三承諾,願意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同意檢察官之日後搜索行為,北院基於比例原則之權衡後,認為酌定相當之保證金,給周男心裡有相當之負擔,另外給予周男相當之禁止命令,無羈押之必要,因此命周男提出30萬元保證金,限制住居於,並禁止周男與同案在逃之共犯為任何聯繫,並自2 月2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而北檢也對此回應指出,由於此案案發地於泰國,北檢檢察官已積極指揮刑事局國際科持續向泰方聯繫調取案關事證,並已積極蒐集在台相關事證。北檢將再積極蒐集事證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台人泰國遭爆頭!1男憂被滅口逃回台 北院裁定30萬交保理由曝
台灣一名44歲因強盜案件遭通緝的石姓男子,被人發現陳屍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的一間廢棄餐廳,頭部遭人近距離開射3槍,旁邊還留有半公斤的K他命。泰國警方循線調查後,鎖定4男1女涉案,其中一人更已逃回台灣,刑事局26日掌握情資,趁其回到桃園國際機場時,將涉案的24歲周姓男子帶回「協助辦案」。北檢27日以關係人身份約談周男後,當庭將周男逮補轉被告並改列殺人案,同時向法院聲押禁見,而北院28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周男30萬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而周男交保後快速離開,全程低頭不發一語。北院稍早也給出裁定交保理由,主要原因為相關案件大部分犯罪行為與證據在國外,本國人在境外犯罪,需符合刑法第5、7條之規定,我國始有管轄權,聲押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之罪名,只有殺人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部分台灣有審判權,其餘沒有審判權部分,不在北院所認定犯罪嫌疑的部分。北院指出,周男所犯為重罪,其在庭上所述避重就輕,趨吉避凶為人之本性,且本案仍有其他共犯在逃,有相當理由認為周男有串供之虞,但審酌周男為自柬埔寨主動回台,在第二次警詢程序就其涉案情節主動供述,配合警方採證生物跡證,又依目前現有之積極證據,周男所參與之行為為清理血跡地板。北院表示,同時考量周男所持用手機已遭員警扣案,部分證據獲得保全,而周男於訊問程序中,再三承諾,願意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同意檢察官之日後搜索行為,北院基於比例原則之權衡後,認為酌定相當之保證金,給周男心裡有相當之負擔,另外給予周男相當之禁止命令,無羈押之必要,因此命周男提出30萬元保證金,限制住居於,並禁止周男與同案在逃之共犯為任何聯繫,並自2 月2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