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貓食品牌「好味小姐」出包! 官方回應:發霉方塊酥暫時下架停售
近日,以精心製作寵物食品闖出名號的網紅貓食品牌「好味小姐」,被網友反應寵物零食品項「方瑰酥」,卻發現明明保存期限寫到2025年,倒出來卻整包方塊酥都發霉。事件在網路曝光,引起網友討論。「好味小姐」25日下午發布道歉公告,表示由於是商品特性導致容易造成包裝破損,使商品在出貨後變質,目前已將方塊酥商品下架,等重新檢討包裝與寄送方式後再上架該商品。近日有網友在網路社群Dcard發文,表示自己近日購買好味小姐的寵物零食「方塊酥」,3月15日購買該產品,上頭製造日期為2024年1月23日,有效期限為2025年1月16日。然而她22號開封後,剪了一小片喂給貓吃,第二天再打開時,注意到其中一片方塊酥有白絲,倒出一看卻發現整包貓零食下面都變質發霉。原po表示,自己當下立刻將此事告知給客服後,客服回應可能是運送出問題或是食材不新鮮。她表示雖然客服態度很好,但自己不覺得態度好就可以把食品安全輕輕放下,還表示寵物是自己的小孩,「很愧疚給女兒吃到這種東西」。事件曝光後,在網路引起討論。「好味小姐」則在25日下午在臉書官方粉絲頁發布聲明,表示由於方塊酥產品堅持不添加甘油,使用純天然食材烘乾,讓方塊酥的質地比較硬脆。過去曾發生幾起方塊酥在寄送時,因為擠壓導致包裝破損,失去密封造成方塊酥變質的案例。只是因出貨批次不同,時間上也沒有關連性,因此團隊只當個案處理。近期再次收到疑似方塊酥寄送過程擠壓造成破包、變質的狀況,「好味小姐」團隊討論後,決定先在官網下架方塊酥,在團隊針對包裝、寄送方式等各種面向徹底解決破包疑慮後,才會重新上架商品。「好味小姐」團隊在公告最後,表示「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困擾,感謝大家」,並提醒曾購買方塊酥的客戶,請檢察產品的保存情況,若發現異常可向客服人員反應。對於「好味小姐」的公告,網友表示:「有態度願意負責。我喜歡,可以等」、「加油喔~至少有用心處理。」還有網友表示支持,「我們家貓咪剪指甲都要配方塊酥,希望快點恢復販售,不然剪指甲怎麼辦吶!」
再生雙法立法多舛 行政院草案送立院審議
「再生醫療雙法」歷經各界多年協商後,行政院今日將草案通過,順利在520前送往立法院審議,對此,業界人士多持樂觀態度,更是為國內生技業的前景錦上添花。去年,行政院版本的「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因爭議再度卡關,主要有三大爭議點,首先是醫療機構可以繞過臨床試驗執行再生醫療技術,形同高價的自費臨床實驗,而被認為是「開大門」條款;第二則是允許私立醫療機構執行細胞操作案量達到一定規模,可以開立公司,無疑是變相鼓勵醫療機構開公司;最後倘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最高僅罰200萬元,罰則明顯過輕。種種爭議使草案在去年再度卡關,未能送進立院。行政院今(25日)日通過的版本,刪除先前的爭議條款刪除,新版草案明定醫療機構需完成再生醫療的人體試驗後才能夠執行,但有兩項例外的情況分別為恩慈治療及特管辦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另外,更加重懲罰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之行為,違者2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非醫療機構為再生醫療廣告也可處2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草案規定,再生醫療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幹細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製造雜交體、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的人類卵細胞、繁衍研究用胚胎、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類或其他物種之子宮、製造或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的嵌合物種、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材料或研究方式。針對再生醫療廣告,草案規定限由經核准執行再生醫療醫療機構為之;再生製劑廣告,依藥事法藥品廣告規定。廣告不得就醫療效能有誇大、不實或無科學實證之標示、宣傳,對於執行有急迫需要個案病人為例外核准規定,非屬常規醫療,不得廣告。至於,細胞源頭管理方面,草案明定組織細胞來源管理,應對提供者進行合適性判定,並明定細胞保存庫應具備相當條件與資格,以確保安全性。此外,中央機關得就再生醫療研究發展,給予獎勵或補助。「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規定製造或輸入再生醫療製劑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許可,始得為之;許可證有效期間5年,期滿前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5年。此外,為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疾病,於完成第2期臨床試驗,並經審查風險效益,具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者,得附加附款,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5年之許可;期滿不得展延。
頂級燒肉「和牛EMPEROR」、「御帝和牛」囤過期肉 日籍社長80萬交保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遭員工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檢調昨(24)日搜索另家「御帝和牛」,發現涉嫌囤放過期肉、竄改效期。檢方帶回2家店負責人日籍坂本社長、宋姓負責人及員工等8人,依《偽造文書》等罪方向偵辦,訊後諭知日籍社長以80萬元交保、負責人宋男以3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訊問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認日籍坂本社長、久保店長、山添料理長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另外「御帝和牛」燒肉店部分,涉案負責人宋男、蔡姓肉品廠商業務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及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各諭知具保3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員則請回。
爆囤破百公斤過期肉!台中御帝和牛燒肉店「臉書全清空」掛永久停業
又有頂級和牛燒肉店爆出使用過期肉!位於台中勤美商圈的頂級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遭檢舉,非法儲存逾期肉品及竄改有效日期,台中市食安處獲報後前往稽查,發現店內存放破百斤的過期和牛,而宋姓負責人也已被檢方帶回偵訊。捲入食安風暴,「御帝和牛燒肉」官方粉專遭惡評灌爆後,火速刪光貼文及大頭貼。主打由日本師傅坐鎮,採用日本鹿兒島、神戶及北海道等3地直送的極上和牛,台中頂級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雙人套餐要價4千元起,怎料才開幕不到1年竟遭踢爆使用過期肉品,食安處攜手檢警上門稽查,不僅查獲超過100公斤的過期和牛,甚至發現業者竄改食材的有效期限,已立即封存逾期品項。事實上,先前另一家台中頂級和牛燒肉「和牛EMPEROR」也被爆出使用過期牛肉、冷麵、醬料等食材,遭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台中地檢署昨(24日)針對2燒肉店進行搜索,除了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外,涉事的「和牛EMPEROR」坂本姓日籍負責人、「御帝和牛燒肉」宋姓負責人及相關員工等共8人,已被檢方傳訊到案說明。事件爆發後,大量網友灌爆「御帝和牛燒肉」的臉書官方粉專,而粉專疑似不堪惡評困擾,不但緊急關閉留言功能,後來更直接將貼文、資訊全部刪光,就連大頭貼也被移除呈現一片空白,而御帝和牛在Google Map上也被標註為永久停業。
食安問題連環爆!燒臘便當有蛆、拿坡里賣過期蛋糕 衛生局稽查結果曝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二段某燒臘店被民眾發現,外帶便當內主菜肉類與配菜表面,竟有多隻灰白色「蛆」不停蠕動,在便當內爬上爬下,噁心畫面令人反胃,桃園衛生局稽查後發現多項缺失,命該店限期改善否則將開罰。高雄市大寮披薩店則拿疑似過期14天的重乳酪蛋糕給客人,業者表示是製造日期非效期引發誤會。桃園市衛生局獲報後前往該燒臘店稽查,發現病媒出沒,且無防止病媒侵入措施及防治紀錄、廚房地面積水、牆面與器具不潔、食材未離地,覆蓋、束口、分裝食材未有品名及日期管理,供膳人員無體檢等多項缺失。衛生局表示,已責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現場也抽驗1份便當檢驗衛生標準,後續依結果處辦。目前該店已拉下鐵門並張貼暫停營業公告,加強環境清潔。高雄大寮一間拿坡里披薩16日發生拿疑似過期14天的重乳酪蛋糕給客人,民眾點了餐點後由於吃不下先將蛋糕冰至冰箱,隔天卻發現,蛋糕呈現水水稠稠狀態,拿起盒子一看才發現,盒子外觀的標示日期寫著4月2日,讓她氣憤難平。高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前往全市16間分店稽查,經查該蛋糕品項為各門市自行製作後標示製造日期,出貨前依據總公司安全試驗評估規範,包括產品冷凍保存15天、解凍後冷藏保存4天等,業者表示,消費者反應蛋糕日期113年4月2日是製造日期非效期,當天因作業繁忙未依內部程序去除該標示導致,有關產品標示及安全試驗評估情形相關疑義,將移請總公司所轄台北市衛生局依權責釐清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
台灣人吃小林製薬「紅麴」產品…53人通報不適 食藥署宣布再開專家會議
日本製藥大廠「小林製藥」含紅麴成分的保健食品,造成民眾服用後出現腎臟疾病,目前已累積5人死亡,114人住院治療,而台灣也有業者輸入相關產品,累計53人通報不適。對此,食藥署將於明(19日)2度召開專家會議,協助消費者求償等權益。日本不少民眾服用小林製藥紅麴機能性保健食品後,出現急性腎衰竭死亡,該產品也驗出毒性極強的「軟毛青黴酸」,雖然還沒證實因果關係,但造成死亡和住院案例,引發國際關注。台灣方面,食藥署陸續公佈下架產品名單,截至昨(17日)已累計248件產品,並開放消費者通報非預期反應,民眾必須提供食用批號、效期和病歷等資料。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之前已經召開過「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諮議小組」,但有部分消費者提供的相關資料比較亂,所以上次會議主要是彙整資料,並聯繫消費者補充資料。林金富透露,明天會召開第2次專家會議,參與專家包括醫師、學者以及民間團體代表等,會議上會進行最後評估,討論完就會有決定結果,因為日本方面已經坦承食用對健康有影響,食藥署也會跟消保官一起協助消費者做後續求償等權益。
快訊/台中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爆使用過期食材!衛生局勒令停業、重罰144萬元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驚爆使用過期食材,衛生局稽查發現,包括肉品、豆瓣醬、味噌等共12項食材超過有效期限,其中還查獲破百公斤的過期和牛。對此,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已勒令業者今(16日)起停止營業,擬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144萬元。
日本新冠疫苗廢棄2.4億劑!1400億元打水漂 厚生勞動省:不是浪費
日本厚生勞動省昨(15日)在眾議院財務管理監督委員會上宣布,將廢棄約2.4億劑新冠病毒疫苗,金額估計為6653億日圓(約新台幣1401億元)。對此,厚生勞動省官員也表示,「我們根據當時的狀況購買了必要的疫苗,我們並不認為這是浪費。」據《朝日新聞》的報導,日本由公費負擔的新冠病毒疫苗臨時接種措施正式在3月底落幕,厚生勞動省為此也要求自治體(都道府縣市町村)不用管有效期限,一律從4月開始盡速處理掉廢棄疫苗。厚生勞動省指出,購入的疫苗採購合約量約.284億劑,截至3月底的總接種數為4.3619億劑,扣掉提供給海外的數量後,要廢棄的疫苗總數約為2.4415億劑。報導補充,儘管合約中並未公開單劑疫苗的價格,但如果將採購預算除以合約數量,單價為2725日圓,估計廢棄疫苗的總金額為6653億日圓。對此,感染症對策部長佐佐木昌在眾議院財務管理監督委員會上表示:「我們根據當時的狀況購買了必要的疫苗,我們並不認為這是浪費。」厚生勞動大臣武見敬三也認為,日本尚未開發出mRNA(信使核醣核酸)疫苗的研究基礎,因此政府在疫情期間別無選擇,只能爭先恐後地從海外採購疫苗,「當時的情況相當嚴峻,即使花錢也沒能力製造疫苗。」
南投4蔬果農藥超標!全聯、楓康、大盤大都上榜
又爆食安疑慮。南投縣衛生局今(15日)針對轄內連鎖超市蔬菜、水果、肉品共25件抽驗,發現有4件蔬果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南投市全聯福利中心「花椰菜」、國姓鄉全聯福利中心「蘿蔔」、南投市大盤大生鮮百貨「百香果」、草屯台灣楓康超市「香菜」。南投縣衛生局表示,這波3月份針對縣內市場、賣場及超市內共25件產品抽驗,發現南投市學藝路全聯的花椰菜、全聯國姓分公司的蘿蔔、復興路大盤大生鮮百貨的百香果、草屯鎮中興路台灣楓康超市草屯店的香菜,共4件有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情況。衛生局指出,經查超標的蔬果上游供應商分別來自雲林及彰化,已移請上游供應商所轄縣政府衛生局辦理後續裁處、法規輔導。衛生局也建議消費者應選擇有機或有認證的蔬果產品,並注意產品標籤及產地資訊,食用前也應徹底清洗蔬果,減少農藥殘留。衛生局也指,蔬菜、水果應放置冰箱保鮮層,肉品則應冷藏或冷凍,並在有效期間內食用完畢;烹調時應確保食物充分加熱以消滅可能的微生物,若未能當餐食用完畢,應妥善包覆保存,並注意生、熟食交叉污染,再次食用應確實復熱,以及減少反覆加熱、食用次數。衛生局亦會定期到市場、賣場、超市抽驗,致力降低可能的食品安全風險。
台中高級和牛燒肉「果汁、昆布湯都過期」 同業傻眼「全買即期品嗎?」
台中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台中市衛生局發現使用過期食材,其中包含和牛、豆瓣醬、味增等。雖然業者第一時間辯稱,過期食材是留在內部做員工訓練用,但此番言論很快就遭衛生局打臉。而看到「和牛EMPEROR」被衛生局點名果汁、高湯都出現過期,就有同行業者十分傻眼,表示「是全部都買即期品嗎?」業者聲明。(圖/翻攝自FB)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一名同行業者受訪時表示,通常只有店面生意超差的時候,才會出現庫存多到過期的情況,但就以他的認知,「和牛EMPEROR」用餐前必須先支付1千元訂金,該店也是一位難求,著實難以理解為何店內會出現如此多的過期品。該名同行業者也推測,有可能該店當初在進貨的時候,就是購買即期品,所以才導致出現如此龐大的過期食材。但該名業者也強調,此部分並無證據,只是推測,必須要等到相關單位釐清後方能得知真相。除此之外,「和牛EMPEROR」也出現「蜂蜜檸檬濃縮汁」、「石榴濃縮果汁」等過期飲品,業者也解釋,這類飲料類的飲品通常用量極大,屬於高消耗的商品,照理說不應該會出現過期的問題。再加上,「和牛EMPEROR」在2023年10月13日才開幕,不到半年就有原物料過期,業者推測可能是當初進貨就有問題,但店家可能是沒有發現,也可能是刻意忽視。據了解,「和牛EMPEROR」被台中衛生局查獲的過期食材如下:和牛牛肉:18箱、219塊,過最佳賞味期限3至5個月味噌:11盒,過有效期限2至4個月韓國豆瓣醬:2罐,過有效期限2個月日本豆瓣醬:2罐,過有效期限2個月冷麵:現場60包,倉庫24箱,2罐,過有效期限1周昆布高湯:2罐蜂蜜檸檬濃縮飲料:2罐石榴濃縮飲料:2罐
飲料、高湯也過期!台中知名燒肉辯拿過期肉品訓練員工 衛生局打臉:有給消費者
台中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台中市衛生局發現使用過期食材,其中包含和牛、豆瓣醬、味增等。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憤怒,業者也發聲明表示「過期食材是內部員工訓練用」,同時也表示將針對網路不實報導採取法律行動。而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受訪時表示,有在使用區查到過期商品,明顯室友將過期牛肉讓消費者吃下腹。除此之外,還爆出除了牛肉、冷麵等食材過期外,店內的飲料、高湯也都過期,台中市衛生局將會嚴懲。據了解,整起事件事起因於和牛EMPEROR的離職員工檢舉,該名員工表示,店內多次使用過期食材給客人,自己勸阻無效後,決定向相關單位檢舉。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獲報後,隨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結果在店內發現數樣過期食材,其中包含豆瓣醬、牛肉(15箱)、味噌、冷麵(24箱)等,當中甚至出現在2023年11月、12月就賞味期限終止的肉品。為此,和牛EMPEROR官方也在網路上發表聲明,表示冷凍肉品和一些過期的商品的存在,是為了提升服務品質,特意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且販售的肉品跟過期肉品有用兩個冰箱進行保存,目的就是害怕出現交叉感染,客人食用後會有噁心和不適感。聲明中更明確表示,報導中多多少少有些與事實不同的地方,對於這次不實的報導,和牛EMPEROR官方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給消費者和大眾一個交代。(圖/翻攝自FB)而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受訪時表示,在稽查的過程中,光是過期的和牛就查獲18箱、共計219塊,2罐日本豆瓣醬、2冠韓國豆瓣醬。另外還有2罐昆布高湯、2罐蜂蜜檸檬濃縮飲料、石榴濃縮飲料過期,另外還有11盒味噌過期。曾梓展也表示,衛生局在稽查之初,就在該店的料理使用區發現部分過期商品,因此認定業者有涉嫌使用過期商品料理,後續將會比照進貨紀錄進行釐清。目前已知該店遭查獲過期商品如下:和牛牛肉:18箱、219塊,過最佳賞味期限3至5個月味噌:11盒,過有效期限2至4個月韓國豆瓣醬:2罐,過有效期限2個月日本豆瓣醬:2罐,過有效期限2個月冷麵:現場60包,倉庫24箱,2罐,過有效期限1周昆布高湯:2罐蜂蜜檸檬濃縮飲料:2罐石榴濃縮飲料:2罐
追「蘇丹紅古月粉」流向!2公司進口問題黑胡椒粒 2.6萬公斤已出貨
桃園市衛生局12日晚間接獲臺北及新北市衛生局通知,有關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報綠吔實業有限公司古月粉(效期2026.10.05)檢出蘇丹色素4號,產品原料黑胡椒粒進口商分別為臺北市天崧企業有限公司及新北市綠風實業有限公司,其製造廠位於本市觀音區,2家公司為相關企業,衛生局立即啟動稽查。衛生局說明,接獲臺北及新北市衛生局通知,於昨(13日)立即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稽查及抽驗,經查核2批原料為臺北天崧公司進口產地越南黑胡椒粒計16,000kg(效期2025.11.10)及新北綠風公司進口產地印尼黑胡椒粒計10,000kg(效期2026.06.15),並於進口後送至綠風公司觀音廠,進行原料篩選挑選雜質後裝袋(每袋25kg)交給天崧公司,衛生局查核時已無同批原料,現場僅剩同批原料留樣品2件各50公克予抽驗,由食品藥物管理署攜回檢驗。桃衛生局追查檢出蘇丹色素古月粉流向。(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以上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蘇丹紅食安危機越鬧越大,除了最初的辣椒粉,就連胡椒粉、咖哩粉都中招,衛福部長薛瑞元日前坦承疏失,指中央指令不夠明確,下達100%逐批查驗的指令後,在海關的食藥署基層同仁或許以為要100%查驗的是農藥,而蘇丹紅並沒有100%,才會遺漏掉2批進口的問題產品,「是衛福部高層這邊指令不夠明確…所以這是我們的錯。」
見樹不見林1/台智光案惹前後任三市長舌戰 監院報告曝柯白花了這筆錢
台智光案衍生台北市前後任市長互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質疑蔣市府升級全市監視器傳運費增9千萬元是浪費。知情人士透露,當年柯文哲為了評估監視器系統傳輸效率,花56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研究,業者最後建議傳輸適用功率涵蓋3M以下,結果柯仍堅持使用2M,數千萬元的研究報告就這樣束之高閣,根本沒人知道市府白花這筆錢。市府知情人士說,議員爆出收賄疑案,讓台智光案連帶受矚,但該案是政府與民間的BOT案,雖爆發疑似賄賂案,但除非判決定讞,市府才能討論全案解約,現在馬上解約,勢必得面對違約及賠償問題。該人士還說,民國105年柯就任市長後,曾大張旗鼓將台智光案移送至「廉政會」處理,後來廉政會並未察覺內情有任何異樣而結案。若柯現在批評蔣萬安以公安為由升速3M是浪費,那麼當年柯花5600萬請專業顧問公司評估,但卻未按結論照辦,是否也是浪費。台北市政府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全面汰換警用監視器,沒想到與新監視器搭配的網路傳輸頻寬採購,卻引發市府與議會互嗆,爭議迄今都未平息。(圖/報系資料照)本刊進一步調查,112年監委葉宜津、林郁容針對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建置疑雲主動申請調查,報告開宗明義表示,北市警局自110年底開始進行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且「預先委託顧問公司研議整體技術規劃」,卻為「節省網路傳輸費」,擅自調降顧問公司評估所需的頻寬需求,導致監視影像因頻寬不足,經常出現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為此申請調查。監院所指的「顧問公司」就是「世曦顧問」,市府當年大手筆花5600萬元,委託世曦針對北市汰換警用監視器進行鉅細靡遺評估。當時世曦在無法預知市府將採購何種畫素之監視器下,做出傳輸頻寬「應小於等於3M」的建議(以3M為主、部份可採2M);市議會則立下「但書」,有3M頻寬需求者,可新增200萬畫素攝影機,如要使用2M頻寬者,只能增設100萬畫素攝影機,讓柯P抱怨買不到100萬畫素監視器,批議會要求形同逼迫全數升級3M,在堅持2M就夠的「心證」下,對欲採3M頻寬傳輸監視器訂下重重門檻,都記載於監院報告中。柯文哲為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多次槓上蔣萬安,他日前再痛批費率是一年一簽,不知蔣要解什麼約;北市府則說明,柯簽的警用監視器傳輸案合約有效期到125年,當然要搞清楚。圖為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說明該案爭議點。(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報告顯示,柯通令警察局,頻寬流量未達2M的警用監視器有2580支(佔全北市監視器的86.6%),另超過2M以上者(有3M需求)有399支(佔13.4%),這399支有3M需求的監視器「可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是否使用3M」。知情人士說,表面上看,柯P似「很科學」認同路口監視器確有3M需求,但卻要求警方想使用3M得先報市長室點頭,頻寬流量未達2M之監視器需立即降速到2M,並未顧及評估報告中特別提醒還需額外0.5M回傳頻寬(2.5M)才能符合所需。另,後續裝設監視器若「需要續維持」3M者,要先測試15天,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並需持續每月測試,在當月最後一週提報市長室會議「檢討是否仍有必要維持3M頻寬」。該人士感嘆,公文內容說穿了就是「從嚴檢討3M的必要」,「聰明的」公務員一看就知長官心證已定,「誰還在乎399支監視器用2M恐有問題?」。當時市府內還盛傳,柯P為警用監視器案槓上議會,三天兩頭警告市警局、資訊處要員,「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與台智光搞啥」,令這些單位鎮日惶恐。有北市議員對本刊表示,不清楚「世曦」的評估內容,也沒見過完整報告。連長期質疑台智光案、對藍、白處理該案態度很不滿的綠營議員林世宗都說,照柯市府佈建警用監視器情況,「5600萬做評估是否白花,恐怕也得查」。
小林製藥紅麴風波延燒!不良通報累計26件 食藥署下架246件產品
日本多名消費者服用小林製藥含紅麴保健食品後,陸續罹患腎臟疾病,甚至有5人死亡,引發軒然大波;台灣部分,有業者曾輸入相關原料,且陸續有民眾通報食用後出現身體不適情形。據食藥署統計,目前累計不良反應通報有26件,已累計下架246件相關產品。截至4月4日,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收到使用含日本「小林製薬」公司紅麴原料相關產品之「國內業者主動通報預防性下架資訊」共計246件。另,「全國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下稱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已收到民眾食用含日本「小林製薬」紅麴原料相關產品之通報案件共計26件。食藥署表示,民眾通報時,除填寫基本資訊外,應提供食用產品之批號或效期、病歷、同時所使用之其他藥物、生理檢驗檢查結果及腎臟功能之系列性變化等資料,以利後續評估分析食用產品與非預期反應的相關性。食藥署提醒,民眾買到含有日本「小林製薬」紅麴原料相關產品,如有疑義,可撥打食安專線1919或消保專線1950諮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發函全國消費者保護官協助處理退換貨事宜。此外,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亦可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
強震後民眾去電問「住宅地震險」量增 產險界強調:並未收傘,仍依標準核保流程評估投保
花蓮外海3日上午7時58分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全台明顯有感強烈搖晃,多個縣市陸續傳出災情,其中花蓮多棟房屋倒塌。產險公司也接到許多民眾來電詢問關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保單商品內容,根據CTWANT了解,各家保險公司仍會依照標準核保流程去評估,並沒有因為發生重大災情而收傘不接受投保申請。CTWANT記者去電詢問產險公司,目前「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仍可接受投保件數申請,而在現行的住宅火災保險外,可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除保險標的物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毀損或滅失可獲得賠償外,民眾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支出之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亦負賠償責任。但要注意的是,當政府發布相關陸地颱風警報時,產險公司會有一定的核保條件。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的統計,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住宅地震險全國累積責任額為新台幣5,891,608,275,813元,有效保單件數為3,522,841件,全國平均投保率為37.92%。(依據全國住宅戶數9,290,424戶計算)。以富邦產險官網資料,網路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基本保費2240元,是房貸住家火險基本型;若為擴大型的美滿e家專案,保費平均一天10元起,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家庭綜合險,採取網路投保的保費為4140元,依建物重置成本保額372萬元、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150萬元、地震災害修復費用保險30萬元等。南山產險官網則表示,承保住宅建築物或屋內動產損毀他人在承保住宅發生財損、體傷或死亡,依法應付之賠償責任因特定天災致承保建築物超過七日不適合居住,依約定提供費用補償住家綠能升級及申請家事代勞之費用補償等。臺灣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成立緣起於1999年9月21日,發生於南投集集芮氏規模7.3的大地震(又稱921集集地震)。2002年4月1日起於住宅火災保險單下自動涵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每一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最高新臺幣120萬元,全國採單一費率,每年保費新臺幣1,459元。另自2009年4月1日起,本險之每年保費由新臺幣1,459元調降為1,350元,仍為全國單一費率,每一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仍為最高新臺幣120萬元。又自2012年1月1日起,本險保險金額上限調高為新臺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調高為新臺幣20萬元。由於本保險投保率持續提高,自2024年4月1日,本保險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限額由新臺幣1,000億元調高至新臺幣1,200億元。另自2024年4月1日起第一層共保組織承擔限額由新臺幣42億元變更為新臺幣50億元,而第二層本基金承擔限額由新臺幣958億元變更為新臺幣1,150億元。本險保障範圍業經修訂,現行為承保住宅因地震震動或地震所引起之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或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等事故導致之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 一旦承保之住宅經判定為符合全損理賠標準時,承保公司會同時支付保戶臨時住宿費用。所稱全損,依修訂現行為係指符合以下的「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