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減碳目標不夠積極 環團聲請憲法訴訟「應以40%為目標」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去年上路,環團質疑立法者未盡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未訂定短、中期目標,且2030年減碳目標僅有24±1%不夠積極,應以40%為目標,30日向憲法法庭聲請氣候憲法訴訟,盼大法官能增加人民對立法、行政政策計畫疏漏的救濟制度,強化民主制度增進對人權的保障。環境部長薛富盛回應,2030年減碳23%至25%的目標為務實的作法。憲法訴訟聲請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聲請憲法訴訟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台灣民主制度,過往環權會在推動《氣候法》修法時,曾建議將氣候公益訴訟條款入法,就是擔心行政部門在減碳方面過於保守,遵循過往經濟發展思維,保護高碳排產業,所以主張人民可對氣候議題有更強的司法救濟,可惜當時無法得到執政黨的支持,氣候公益訴訟條款未修入《氣候法》。薛富盛表示,COP 28提及目標一致,但應該要容許差異性存在,且每個國家及地區的產業結構及現況都不一樣,考慮台灣產業特性、民生等各方面後,目標也要務實可達到,「2030年的24±1%為務實的作法」。為達到蔡政府所訂的能源配比目標,台電提出的「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含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環評審查中,原本補件期限為1月底,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表示,台電發公文予環境部稱為補充環評委員書面及現勘提出意見,盼展延6個月至7月31日為止,依過去慣例,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就會同意展延。
民進黨為何喊廢死?他揭歷史「為政治利益」:已站不住腳
校園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發出公開信,提出3點聲明與4點呼籲,信中表達強烈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但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不正面回應質疑,竟瞎扯「這當然是中國介選!」引發輿論痛批。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4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指出,過去黨外時期,綠營人士為了怕國民黨政府高壓威權執法,所以反對死刑。但是現在有完善的三級三審和救濟制度,訴求冤假錯案的廢死論已站不住腳。「廢死這個議題在華人社會之所以能夠存在,是為啥呢?」侯漢廷提到,就是很多民進黨人,他其實背後是一個政治思維。因為早年的民進黨在黨外時期,「他就是反對國民黨的統治,來處死政治犯,這才是根本!」他反對國民黨的執法,反對國民黨的判刑,所以才會要求廢除死刑。「因為黨外人士一旦被抓到了、要槍斃了?他們才能有機會有活路。」侯漢廷表示,理論上台灣就完全是華人社會,我們就是認為說應該執行死刑,那民進黨為什麼有這個政治理念?我們跟西方完全不一樣,像西方的基督教義,他們就認為不應該有死刑。侯漢廷強調,所以這一切的問題根源,明明東西方的文化差異,我們對於死刑的觀念截然不同,對於法律的體系、應報的觀念截然不同,為什麼硬要推?就是因為民進黨當初是為了政治上的利益,為了要反對國民黨,所以才刻意推的。侯漢廷直言,那我們現在實際上來檢視,他已經很難站得住腳,因為早年辯護的方式,難免會有冤假錯案,難免會有誤判,所以一旦殺了人,糟糕了,那就性命難以挽回。可是第一這叫嚴重的「不起因於死刑」,「誤判跟死刑沒關係啊!」你說覺得會有誤判,那應該加強的是偵辦技術、應該加強的是審判的技術,應該要有更多的量刑空間跟原則,「你說無期徒刑也有誤判啊,走在路上闖紅燈罰單,也可能有各種的誤判啊?」「第二,有一些可能真的有誤判或冤假錯案,那可以慢慢審!」侯漢廷指出,現在的三級三審制度跟救濟程序非常地完善,其實很少有誤判。最關鍵的是,有一些罪證最鑿的犯人,哪裡有誤判的可能?比如說鄭捷是不是罪證確鑿?當沒有一丁點誤判的可能性,為什麼不能執行死刑?
「拒絕躺平、還我未來」 稅改團體抗議低薪超徵稅將台灣掏空
民團不滿台灣財政紀律日益敗壞,稅災淹腳目,救濟制度嚴重失靈,包括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稅改青年陣線19日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拒絕躺平 還我未來」大遊行,遊行以「今天稅不好,明天睡凱道」等各種創意造型表達青年需要工作、溫飽的訴求,呼籲三黨總統、立委候選人面對及解決問題。民團不滿台灣財政紀律日益敗壞,稅災淹腳目,救濟制度嚴重失靈,包括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稅改青年陣線19日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拒絕躺平 還我未來」大遊行(圖/民團提供)民團表示,不論政黨如何輪替,但是無作為甚至禍國殃民的官僚們都藍綠通吃,數十年來不斷升官發財,自己爽領高額獎金,因為官僚們自稱最懂得「依法行政」知法玩法,認為人民不懂法稅,官僚們用威權手段,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將台灣掏空。民團說,2023 年預計超徵 3700 億,超徵來源與用途說不清,全世界經濟成長都放緩,台灣烏龍稅單滿天飛,企業倒閉、人民失業跟著來。青年面臨低薪、通膨、高房價,因而不婚、不生,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正如海嘯般襲來,青年世代誰甘心當躺平族?「台灣人民苦哈哈、政府官僚超徵稅收、每年爽領3億多獎金賺飽飽」的悲慘世界。遊行活動邀請台灣法學權威、史學家、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資深稅務官員、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媒體、野百合學運領袖等專家學者,輪番站上凱道建言,並剖析台灣財政紀律日益敗壞,稅災淹腳目,救濟制度嚴重失靈。尤其,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冤假稅案,人權遭迫害長達27年,受害者高達上萬家庭,被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成為國際人權學者高度關注與研究,因此在1219人權紀念日呼籲全民一起平反冤錯假案,讓台灣不再悲情,讓政府官僚們勇於改正錯誤,不再用法稅迫害人民,落實轉型正義,讓台灣邁向真正民主法治。
台灣未核准!如私購美國非處方口服避孕藥 食藥署: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3日宣布核准第一款非處方口服避孕藥,最快明年初可在美國一般藥局、超市、網路門市購買。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昨日表示,由於國內並未核准該款藥品,民眾若透過電商、代購或親友協助等方式取得該款藥品,依《藥事法》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避孕藥在台灣皆為處方用藥,須由醫師開立處方箋後使用,但不少民眾為求方便,直接向藥局購買使用。婦產科醫師何信頤觀察到,不少女性經由門診諮詢後自費開立避孕藥,通常就不會再回診拿藥,可能是自己在外面管道購買,除非是有調理月經、更年期治療等就醫需求,才會固定回診。根據《藥事法》第50條規定,藥局未經醫師處方調劑、供應處方藥品給民眾,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鍰。食藥署提醒,處方藥需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再將處方箋交付藥師調劑,民眾切勿自行購買,以免受傷害又無法適用藥害救濟制度。婦產科醫師郭安妮提醒,使用避孕藥有禁忌,例如肝腎功能、有血栓病史、抽菸、35歲以上、有腫瘤病史、不明原因出血等,都不適合使用避孕藥,經醫師開立藥物後,用藥過程如出現經血量過少、不正常出血等問題,也建議要回診檢查。美國這一款非處方口服避孕藥,接下來是否會向台灣提出申請?陳惠芳指出,目前尚未收到藥商申請藥品查驗登記,之後如果在台灣核准,也不見得會列為非處方用藥,會依台灣實際經驗和國情斟酌。陳惠芳提醒,民眾若在網路上購買未經國內核准的藥品,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禁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藥害救濟前5大!驚見常用消炎止痛藥品 醫師籲如有症狀盡速就醫
藥害救濟給付5大可疑藥品我國藥害救濟制度實施至今24年,共累計給付6億304萬5166元,而在藥害救濟前5大可疑藥品中,赫見常用藥品Diclofenac(待克菲那),其用於緩解頭痛、肌肉痠痛,亦可作為退燒用途,除了口服錠劑、兒童用栓劑外,也經常用於痠痛貼布、藥膏等指示用藥,在藥局垂手可得,2021年健保申報量高達1.1億顆,但目前尚無過敏基因檢測可預防,醫師呼籲民眾在使用前要先看成分,用藥後如有眼睛腫、蕁麻疹等症狀,務必盡速就醫。當民眾遵照醫師處方或藥師指示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時,可提出藥害救濟申請,輕度障礙最高給付175萬元、中度障礙最高195萬元、重度障礙最高225萬元,極重度障礙或死亡最高300萬元。截至今年6月,國內藥害救濟累計申請4158案,其中2318案獲給付,前5大可疑藥品包括痛風用藥Allopurinol(安樂普利諾)、抗癲癇藥物Phenytoin(苯妥英)、肺結核用藥Rifampin(利福平)/Isoniazid(異煙肼)/Pyrazinamide(吡井醯胺)、抗癲癇藥物Carbamazepine(卡巴氮平)及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Diclofenac(待克菲那)。其中Diclofenac是臨床上常見的消炎止痛藥,振興醫院藥事管理科主任常宏傳說明,其常用於緩解疼痛和退燒,除了口服藥和栓劑,亦可在藥局購得貼布、藥膏等指示用藥。林口長庚醫院藥物過敏中心主任鐘文宏指出,目前尚未發現Diclofenac相關的過敏基因,只能盡量宣導,用藥後如有眼睛腫、呼吸困難、蕁麻疹等症狀要盡快就醫,如果第一次過敏不嚴重而未警覺,下次用藥可能加乘過敏反應。另外,Carbamazepine和Allopurinol目前已有藥物過敏基因檢測,健保署已陸續納入給付。據統計,近5年累計申報HLA-B*1502基因檢測共3萬5830人,以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占多數;HLA-B*5801基因檢測去年6月甫納入給付,申報數927人,臨床使用情況仍待觀察。鐘文宏指出,基因檢測僅限地區醫院以上層級開立,但這兩款藥品都是基層診所常用,首次用藥前應先轉診病人到醫院做檢測。另外,前5大可疑藥品第二名的Phenytoin,已找到藥物過敏基因,但相關檢測尚未納入給付,盼主管機關審慎評估。
政院拍板薛瑞元接任衛福部長、王必勝接次長! 下午4點記者會公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近日受民進黨徵召,辭去衛福部長職務出征台北市長選舉,行政院今(15日)敲定,將由現任衛福部政務次長薛瑞元,出任新任衛福部長,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則接任次長一職。行政院預計於今日下午4點召開記者會說明。薛瑞元畢業於台北大學醫學系,本身除了是婦產科醫師,還擁有律師執照。在他擔任民進黨立委洪奇昌辦公室主任時,曾經和立委黃淑英共同提案修法,起草生育風險救濟制度,雖當時未能通過,但之後再由石崇良、王宗曦等人接手推動試辦後,才讓生育事故救濟條例正式於105年上路。在防疫過程,薛瑞元擔任衛福部與行政院的重要橋梁,行政院防疫會議及院會後記者會,都能看到他。薛是婦產科醫生,曾念過台大法律系,擔任過雙和醫院副院長及屏東衛生局長,是陳時中倚重的左右手。
16歲少女打BNT疫苗過世 家屬抬棺轟陳時中:眼睛瞎了
16歲馮小妹去年11月接種新冠疫苗後,疑似出現不良反應,1個多月後不幸辭世,家屬遲遲等不到真相,控訴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和衛福部疾管署互踢皮球。馮小妹家屬等人今天赴疾管署抬棺抗議,並遞交陳情書,要求衛福部長陳時中能夠親自看信,馮媽媽痛心表示,檢方認為死因不明而扣留女兒遺體將近4個月,自己至今未能看到女兒的解剖報告書,怒批政府根本是「上樑不正下樑歪」。16歲馮姓少女去年打疫苗後疑因不良反應死亡,至今真相未明,家屬今天赴疾管署遞交陳情書。(圖/王家瑜攝)馮姓少女去年11月10日接種BNT疫苗後,於11月28日在家出現疑似疫苗接種不良反應,OHCA送三軍總醫院急救,不幸在12月30日辭世。同日檢方以死因原因不明為由,扣留馮小妹遺體,不准家屬火化、探視,在等待遺體相驗過程中,馮媽媽竟又接到戶政事務所的通知,強制她在沒有正式死亡證明的情況下,於今年2月7日將馮小妹直接除戶。由於馮小妹疑似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馮媽媽在去年12月13日上網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皆未獲得回應,今年2月10日,馮媽媽主動致電衛生局詢問進度,才赫然發現,衛生局確實已收到案件,但未依規定進行流程,直到4月8日,衛生局才發函告知家屬已將案件送到生策會。等待超過百日,3月17日,馮媽媽仍未接獲任何單位致電通知,遲遲等不到遺體相驗,於是主動具狀給檢方詢問案情進度,檢察官才終於在4月14日傳喚家屬做說明,並安排4月19日進行司法相驗,然而對於死因該檢驗哪些項目,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和衛福部疾管署互踢皮球,沒有人能給出明確答案。馮媽媽今天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郭榮先等人陪同下,前往疾管署陳情,並遞交親手寫的陳情書,希望陳時中能親自看信。馮媽媽表示,「我的孩子才16歲,打完疫苗就莫名其妙猝死,司法相驗後竟然解剖報告書不能給家屬,政府真的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有非常多受害者家屬求助無門,自己選擇站出來,是因為背後有這些好朋友幫忙,她怒批台灣的司法制度有問題,死者家屬竟然沒有辦法看解剖報告書,需要另起訴訟才可以調閱,這是最不公平的地方。郭榮先表示,希望衛福部能把疫苗產生的藥害救濟制度,究竟需要檢驗哪些項目、有哪些流程、職權單位是誰,能夠明確地建立制度;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發生,讓家屬徬徨無助、求助無門,「今天是因為馮媽媽夠堅強,很多東西是她一個一個找出來,面對一般無助的人民怎麼辦?他們就選擇放棄了,生命就這樣平白犧牲了。」馮媽媽強調,自己不是要訴求國家賠償,而是要另起一個起訴,才能看女兒的解剖報告書,「如果要講賠償,我女兒在12月28日簡易庭的時候,已經告訴檢察官我要器捐,我沒有打算要國賠」,但檢察官認為死因不明,認為湮滅證據、有兒虐疑慮,扣留遺體將近4個月,一開始就沒有要國賠,為了那份解剖報告書,才會決定去按鈴聲告。她也為第一線醫護人員發聲,馮姓少女的5歲妹妹今年5月13日確診,送台大醫院急診,從確診到病房快要16小時,「我真的不知道陳時中到底有沒有去醫院,看看急診醫護人員有多麼可憐,孩子就醫有多麼困難,我真的覺得你是眼睛瞎了,真的可以下台!」
蔣萬安、侯友宜雙呼籲「在宅照護」 避免拖垮醫療量能
新冠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昨日新增216例創下今年新高紀錄,還有多條傳播鏈,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更指出,國內疫情應該還不到高峰期,而新北市長侯友宜也拋出「在宅照護」模式,呼籲中央政府訂定相關指引,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對此,立委蔣萬安今(6)日表示,非常認同侯友宜的呼籲,本土疫情再攀高峰的情況下,政府應儘速啟動「在宅照護」模式,避免拖垮醫療量能。蔣萬安指出,連假結束後,可能出現更嚴峻的本土感染狀況,目前輕症、無症狀居家隔離人數大量增加,如何讓醫療量能集中照護中重症患者,避免被排擠,指揮中心必須盡早做好準備。他表示,自己很認同侯友宜市長呼籲的,隨著確診案例增加,醫療量能應以中重症及高危險患者為優先,而針對輕症及無症狀患者,除鼓勵民眾配合篩檢外,也應儘速研擬啟動「在宅照護」模式。蔣萬安說,這不僅是讓醫療量能有適當分配,對於確診民眾的心情調適,以及穩定平常生活更是重要。此外,他也質疑,對於高齡長者、無法接種疫苗的幼兒,以及特殊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假使不幸染疫,政府是否有妥善的醫療規劃方案?蔣萬安也呼籲,有專家學者發現,目前仍有23%的長者尚未接種第1劑疫苗,政府對於提升疫苗覆蓋率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政府應化被動為主動,加強觸及尚未接種民眾,並檢討改善現行疫苗受害救濟制度等問題,讓民眾或長者願意接種疫苗,以因應未來疫情升溫的挑戰。蔣萬安說,漫長的抗疫之路,最辛苦的永遠是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冒著生命危險,不眠不休照顧確診病患,請民眾務必出門把口罩帶好、做好清消,相信台灣一定能再次平安渡過疫情。
干涉台義爭女案 法界憂憲法法庭成「第四審」
針對義大利藍姓富商和台灣詹姓前空姐爭女案,大法官憲法法庭18日晚間裁定暫停執行交付女兒給藍男,但裁定一出,立刻使基層法官炸鍋。因為早在年初《憲法訴訟法》施行前,法界便擔憂憲法法庭會不會成為「第四審」而爭論不休,《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前天的「天字第一號」暫時處分裁定,再度引發這個疑慮。司法院再三強調,憲法法庭採用裁判憲法審查,並不是第四審,而是一種「特殊的救濟制度」,民眾如果認為對自己不利的終局裁判有牴觸憲法,可聲請釋憲,如此可使大法官從對法令的憲法審查,擴大到對法院確定終局裁判的審查,是人民基本權保障的重大進步。憲法法庭18日在裁定理由中指出,富商和空姐跨國爭女,攸關女童身心能否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如決定不當將使女童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侵害,基於事件具急迫性和必要性,且無其他手段可避免,因此有其必要。但有法官認為,富商聲請交付女童的強制執行,已歷經一、二、三審裁准,憲法法庭是基於何種急迫性和必要性,必須推翻先前各審級的認定,大法官們並沒有具體說明。還有法官質疑,跨國爭女案的暫時處分,算不算是「終局裁判」也有待商榷。女童親權的判決結果,也不見得會牴觸憲法。如果大法官認為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是憲法重要權利,那將來無限上綱,所有人民相關權利都屬憲法保障範圍,所有定讞的案子都可以聲請釋憲。一名法官則抱怨,所有基層法官都是辛苦開庭審案,像家事案件,法官還要指派如社工、家事調查官和程序監理人,進行各種調查,最後卻被憲法法庭一句話全部推翻,難道是在做辛酸的?不過仍有法官認為,無需爭論第四審的對與錯,因為從《憲法訴訟法》的「訴訟法」就可看出,它就是一個全新創造出來的審級。之前大法官解釋也曾有當事人拿著自己個案判決聲請釋憲,後來最高法院依大法官解釋改判的情形,從這個角度來看,大法官會議乃至於憲法法庭,本來就是最高法院的上級審,所以不用過度在意。
民眾質疑4問題致受害救濟難求 指揮中心說話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澄清,媒體報導有關疫苗開打周年,4問題讓受害救濟難跨高牆,質疑政府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有四大問題:求救無門、申訴繁瑣、等待太長、判定太難,指揮中心特提出說明。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除至接種地衛生局直接提出申請外,亦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登錄網頁(https://www.cdc.gov.tw/vicp)進行登錄,續由接種地衛生局協助完成申請程序。我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無需民眾繳納任何費用,亦係由政府代為執行病歷調閱,民眾只需完成填列申請書即可,至於診斷證明書、接種前健康評估表、疑似不良反應照片等相關資料可由民眾自行決定是否提供。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皆係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下稱審議辦法)第14條第1項,於案件資料齊全之次日起交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於6個月內完成審定,而審議小組判斷案件關聯性皆係依同法第13條之標準,需參酌臨床檢查、實驗室檢驗結果、疑似受害人接種前後之病史等相關因素進行醫療專業判斷,故案件資料是否齊全,對於關聯性判斷至為重要,自難於資料不全之時草率進行審議。又依審議辦法第10條,審議小組委員之組成除醫藥衛生及解剖病理等醫學專家外,亦有納入一定比例之法學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已對民眾權益進行衡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第1項,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係以疑似受害情形與預防接種具關聯性為前提,民眾因疑似受害情形就醫所生非健保給付之醫療費用如造成生活困難,可洽詢醫療院所社工轉介地方政府或民間基金會申請急難紓困或尋求相關救助資源,待病況穩定後再行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審議小組也將依客觀標準審定案件因果關係,並衡酌受害就醫過程、醫療處置、實際傷害、死亡或致身心障礙程度、與預防接種之關聯性及其他相關事項,核予救濟給付作為合理補償,方符合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意旨。
澎湖男疑打完新冠疫苗出現嚴重不良反應 全身皮膚脫落慘況曝
澎湖一名70歲老翁疑似因接種Covid-19疫苗出現全身性膿皰脫皮就醫,三總澎湖分院緊急治療用藥,患者已於一周後狀況改善恢復健康出院。澎湖縣衛生局指出,該名患者在合格醫療機構完成一劑Covid-19疫苗注射後,翌日全身出現紅疹,5日後全身紅疹處出現膿皰與發燒至38.3度,第8日皮膚大面積脫落倦怠而入院就醫,初步診斷為急性廣泛性發疹性膿皰症,無法排除史蒂芬強森症-鬆懈性表皮溶解症。患者緊急就醫,經醫師診斷及用藥,一周後恢復健康,三總澎湖分院收治此個案,立即啟動通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並提供病患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管道,維護病患自身權益。衛生局表示,疫苗接種後28天內若出現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或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請立即就醫並向醫師詳細說明疫苗接種史。衛生局強調,凡是政府提供公費疫苗或其他非公費,但經衛生福利部食品管理署核准上市的疫苗,都在受害救濟保障範圍內,我國設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當您知道「疫苗接種後有疑似不良反應」兩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5年內均可洽接種地所屬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請。
疫苗受害審6個月給3萬 何志偉籲重新研議救濟制度
立委何志偉昨(22)日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指出,國內施打疫苗後死亡753人、危及生命107位,但不良事件通報後,衛生福利部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卻平均需要六個月才能確認是否與打疫苗有關,急難求助金額也只有1到3萬;何志偉建議,行政院重新審視救濟制度,將疫苗不良反應的責任與救助受害家庭脫勾,民眾只要有接種事實,就可以先申請讓政府提供經濟協助。何志偉說明,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累計國內不良事件通報情形」顯示,國內施打疫苗後死亡或命危案例,造成超過800個家庭可能失去家人或頓失經濟支柱,但現行制度下,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透過書面及委員會方式確認民眾所產生的不良反應是否與施打疫苗相關,個案進入審議小組到有結果平均需要六個月。何志偉說,這六個月等待審議結果的時間對失去經濟支柱的家庭而言僅有衛生福利部的急難救助,然而,急難救助金額僅有1-3萬元。何志偉說,他已接獲民眾陳情,在施打疫苗後產生發燒、失去意識、昏迷指數為4,醫院因腦膜炎、敗血症、呼吸衰竭開立病危通知,患者經歷了開鼻腔手術、抽脊髓、抽神經仍找不到病原。何志偉說,「我們不是專家,無法一言斷定這些症狀跟疫苗關聯度的高低,但是,以這個案而言,已經入住醫院的健保房,但手術及用藥也是實際支付了6到7萬元,顯示,衛生福利部的急難救助1到3萬元根本不夠。」「疫苗不良反應是科學、扶起家中經濟是社會學,讓民眾獲得需要的幫助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義務。」何志偉說,國外透過正面表列疫苗不良反應的方式,只要出現羅列的不良反應,民眾不需要證明損害和接種之間的因果關係,換句話說,只要有接種事實,導致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民眾可以申請讓政府提供經濟協助,且這個金額較急難救助高、時效上也較審議小組快速。陳時中表示,未來可能可以進行相關討論,綜合國家社會的需要,結合各部會一起來綜合討論。蘇貞昌回覆說,有沒有責任是一件事,照顧是一件事,會請相關部會思考、研議作法。
子宮頸癌疫苗害「痛痛女孩」 林淑芬:政府應建立救濟制度
立委林淑芬與台灣女人連線今(16)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子宮頸癌疫苗不良反應的問題,加強事前正確告知風險以及提供協助管道,現場也請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發生不良反應者的家屬現身說法,呼籲家長留意接種疫苗後的關節疼痛症狀。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指出,媒體報導「痛痛女孩Bella」的事件後,又有5位接種HPV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個案出面,其過程大同小異,全身關節疼痛,但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時同樣遭「與疫苗無關」駁回。黃淑英批評說,「難道全都都因為她們本來有病?」接種疫苗發生疼痛反應的14 歲Sharon以公開信描述發病的痛苦,表示「每天都想自殺」,家長們沈痛表示,第一時間他們都以為是「成長痛」或運動傷害,在小兒科、骨科或中醫等科別間來回奔波,沒有讓孩子得到適當的醫療照護,對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孩子的生活更在病發後有了極大的轉變,對課業跟生活有重大影響。另一位出席記者會的家屬表示,孩子原本考上不錯的高中,但高中時期因為身體狀況不佳陸續請假就醫,甚至影響升學,被迫放棄升大學考試,目前在家休養並準備重考。立委林淑芬認為,即便很安全的疫苗,仍然會有不良反應,政府必須建立救濟制度,然而目前的救濟管道卻在排除這些疑似的不良反應,政府有保護人民的責任,應該要提供完整的說明還有協助。台灣疫苗接種安全監督協會卓淑渝理事指出,藥廠仿單都有寫明不良反應包含關節痛,但衛福部提供的疫苗接種說明,卻只提到打針部位會有疼痛等副作用,不僅未提醒其他風險,甚至還強調日本發生接種後出現慢性疼痛事件沒有明確證據與HPV疫苗有關的,懷疑衛福部是替疫苗業者護航。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允諾,會在最短時間內檢視疫苗說明書並強化醫療教育,近期也正在規劃本土HPV疫苗接種副作用的流行病學調查,希望做為後續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