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厝改建擋住恆春古城文資法開罰30萬 屋主遭查扣銀行存款才繳清
屏東縣恆春鎮一透天民宅緊鄰國定古蹟「恆春古城」,屋主翻修改建後遭民眾投訴檢舉,屏東縣政府文化資產保護所訪查後,發現民宅整建後竟然「長高」超過古城牆,且民宅牆面幾乎緊貼古城牆體,不僅阻塞遊客觀覽通道,也影響古蹟後續維修,被文化部依文資法裁罰30萬元,屋主遲未繳納罰單,今年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扣押屋主銀行存款,才替國庫追回款項。行政執行署屏東指出,位於恆春古城西面城牆旁的這處透天民宅,遭民眾投訴檢舉違建,該民宅翻修後目前經營餐飲業,屏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通報文化部文資局,經現場丈量後,民宅屋頂高出城牆馬道約0.45公尺,遮蔽視野,民宅牆面距離古城外緣牆體僅有2.2公尺不到,阻礙觀賞通道,日後若古蹟需要維護修繕,空間狹窄也會造成施作困難。文化部屢次發函通知屋主改善,卻未獲回應,後續召開古蹟審議會時屋主到場陳述意見,並決議民宅翻修後的確有遮蓋古蹟外貌、阻塞古蹟觀覽通道等情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106條規定最高可裁罰200萬元,最後裁罰屋主30萬元,但屋主遲未繳納,今年3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調查後發現透天厝已經過戶給他人,但屋主名下還有不動產及現金存款,立即對義務人3筆土地及7家銀行存款進行扣押,分署核發收取存款的執行命令,同步通知其他金融機構撤扣,地政事務所也塗銷查封登記,受理該案件僅一個多月就全額徵起。恆春古城迄今已有150年歷史,是全台保存最為完整的古城,屏東分署指出,歷史古蹟維護、保存是全民責無旁貸的義務,此案是分署多年來受理的唯一一件文資法案件,希望也是最後一件。
古蹟剩殘壁2/藍寶石歌廳老闆是百年古厝後人 屏縣府砸百萬搶救老宅
屏東縣里港鄉「蔡家古厝」座落在里港鄉中山路鬧區上,百餘年前曾盛極一時,但因產權複雜,加上位處精華地段,早已被土地掮客相中,部分土地遭法拍變賣。即使蔡家後人希望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為古蹟後能完整留存,但仍遭持分者僱工拆除部分建築,縣府文化處也無奈表示「整座地上物產權未分割是後續糾紛關鍵因素。」蔡家古厝建於1903年,費時3年完工,是百年三合院,其外貌簡樸,屋內雕樑畫棟,是傳統建築上乘之作,每個書卷窗都有彩繪歷史故事,如大舜耕田、姜太公釣魚等,由清末民初彩繪名家陳玉峰所繪,是里港數一數二精緻的古宅。屏東縣文化處指出,蔡家古厝的東、西廂房早於十多年前因債權糾紛遭法拍,房地產權由家族多人持分甚至出售,但主廳土地仍歸蔡姓家族所有。其中一位陳姓買主主張自己買下古厝土地就是為了投資,但蔡家總以土地辦理分割、家族成員四散不易協調等原因藉故拖延交付,甚至還以申請文化資產來保護古厝,讓她感覺白花錢多年卻麻煩不斷。里港蔡家後代為讓社會正視保護古厝的議題,成立「搶救里港蔡家三合院」臉書社團,團結關心蔡家古厝發展的後代與地方人士,並於2018年8月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古蹟認定,同年10月被列為「暫定古蹟」保護,縣府並責令有爭議的蔡、陳雙方半年內議定最後處置事宜,沒想到陳姓買主卻在2018年底僱工把古厝的東、西廂房(護龍)強行拆除。蔡家古厝雕梁畫棟,許多作品皆出自名家之手,極富古建築之美,也更增加保存難度。(圖/翻攝搶救里港蔡家三合院臉書,ctwant合成)強拆事件發生後,文資審議委員決議,蔡家古厝兩側護龍已遭破壞殆盡,但正身部分仍有完整的結構裝飾,且古厝中有彩繪匠師陳玉峰早期作品,有其歷史及藝術價值,建議將古厝正身指定為歷史建築,由於古厝產權由多人持分,建議應先取得共識提報完善修復再利用計畫,避免文資身分被撤銷。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所長林洋助表示,古蹟與歷史建築主要區別,在於古蹟受到文資法較高程度的保護,得到較多補助與獎勵,但也受到較大的限制,蔡家古厝經行政流程後正式公告為歷史建築,為讓所有者透過自身力量與自主管理,文資所也會提供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資訊,協助保存及延續文化資產生命。為了不要讓古厝中間的「正身」廳房坍塌,縣府與蔡家達成初步共識後,先緊急搭建棚架、做白蟻防治,並爭取相關修復再利用計畫經費約100多萬元,調查歷史建築損壞狀況、文化價值評估、如何修復等計畫。至於古厝外圍知名賣場大門後方部分有違建情形,也將由里港鄉公所提報給建管單位進行拆除。曾見證當地歷史的百年蔡家古厝,如今被層層鐵皮所覆蓋,令人不勝唏噓。(圖/張進安攝)本刊調查,百餘年前蔡家的主人蔡糞,曾任東港公學校學務委員、東港街協議會員及東港町保正,是里港當地的望族,蔡家後代開枝散葉,不乏各領域中的佼佼者,許多人早已旅居國外,其中最令人津津樂道的當屬曾經紅極一時的高雄藍寶石歌廳董事長兼創辦人蔡有望,他便是里港蔡家後代。據傳,1975年(民國64年)蔡有望向當地望族承租土地,聘專人設計,正式開啟高雄第一家歌廳的歷史,轟動一時,也讓原本平凡小巷道房價水漲船高,創造無限商機。藍寶石大歌廳最大牌藝人主持人就是豬哥亮,當年盛極一時的「豬哥亮歌廳秀」初始的錄影基地,便在藍寶石大歌廳。之後因為參與演出的歌星價碼不斷提高,即使場場客滿仍入不敷出,加上後期電視頻道興盛,歌廳秀場演出漸漸式微,藍寶石大歌廳最終在1995年歇業,人們對於藍寶石歌廳的記憶也慢慢淡忘。
勘查好茶部落石板屋 屏縣府2員工遭蜂螫
屏東縣政府文物資產保護所2名員工,今天前往霧台鄉好茶部落勘查石板屋,在徒步前往山上的過程中意外遭到蜂螫,所幸2人即刻送醫,且被蜂螫的地方集中在手部,意識清楚,已經沒有大礙。屏東霧台鄉魯凱族舊好茶部落的石板屋群,有超過600年的歷史,被世界建築文物保護基金會列入2016世界文物守護名單,文化部隔年推出10年計畫修復,通往舊部落的道路單趟就得走4至6小時。今天中午11時許,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接獲報指出,屏東縣政府的文化資產保護所員工林姓男子(35歲)、鄭姓女子(35歲),要前往霧台好茶部落勘查石板屋時,在山路途中遭到蜂螫,林男狀況穩定、鄭女則是喉嚨有腫痛情況,恐引起過敏性休克,由於山路遙遠,立刻申請直升機將2人送下山就醫。文化資產保護所主任林洋助表示,2名同仁今天是要上山勘查修復成果查驗,加上日前有通報山路途中有蜂窩,今天也會同動保科一同上山,2名同仁被蜂螫的地方集中在手部,林男被螫多處、鄭女則被螫3處,送醫後同仁都無礙。
屏東版亞泥1/財團合扛環保旗幟毀山林 搶種光電埋人禍風險
513全台大停電引發國人關注能源問題,位於屏東縣枋寮的「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正如火如荼施工中,然而該處因位於二次世界大戰日軍要塞遺址上,多次遭文資人士與當地居民組成「捍衛石頭營聯盟」抗爭,捍衛石頭營聯盟召集人林炫耀直擊現場甚至發現,近來業者加碼搶挖山頭,翠綠的山成「鬼剃頭」,被挖禿的山頭上躺滿樹木屍體,慘不忍睹。當地居民也批評,砍掉生長數十年的樹木,種上光電板,政府高舉環保旗幟,先行破壞之實。林炫耀指出,光電業者自去年8月取得施工許可後,9月在二戰日軍要塞遺址上開發時,就已破壞珍貴的機槍堡,當時民眾向「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文資所)提出抗議,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要求工程停工,全面調查文化資產。「可是文資所官員竟以廠商在做水保工程為由,護航廠商繼續動工,結果廠商大興土木,挖山伐林,破壞地形地貌,第一期工程的光電板都幾乎蓋好了,甚至造成施工現場下的日軍坑道塌陷毀壞,卻不見任何官員出來負責。」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開發案位於山坡地,居民擔憂挖禿山頂後,致災性豪雨恐釀土石流。(圖/讀者提供)更令人擔憂的是,距離施工山頭僅五百公尺就是玉泉村,約80多戶、200多名居民。林炫耀說,光電廠挖山坡還不夠,竟挖向山頂,不顧山下玉泉村民的安全,把山頂挖禿,待汛期來臨恐危及居民的生命安全。對此,林炫耀與民意代表多次要求縣府提供業者送審的「水土保持計畫書」,供對照施工是否與計畫一致,然而縣府以「個資」為由拒絕提供。據了解,2017年生利能源公司以枋寮鄉新開村周遭私有地申請建置太陽光電案場,去年3月經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核准三級坡以下部分區域開發。廠商已於去年8月先後取得水保施工許可、太陽光電施工許可,目前進行第一期水保工程以及太陽能設施第一期的建置作業。據了解,負責該項計畫的「生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母公司「星耀能源」參與並投資石頭營一帶的光電開發案;而星耀能源背後是由友達光電、台灣人壽(中信金控子公司)和富邦金控持股投資成立的能源公司。事實上,2019年內政部曾就石頭營開發案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協調,會議結果決議:「為強化山坡地鋪設光電之環境管理,申請人應提出植栽復育計畫,後續請屏東縣府林業主管機關審查,申請人需於施工前取得縣府同意文件。」意即業者應先提出植栽復育計畫給縣府審查,取得同意文件方可施工。然而,本刊向縣府詢問審查結果,屏東縣政府地政處長陳錦屏指出,植栽計畫係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27次會議,申請人自行承諾提具植栽計畫送本府林業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審查;生利能源公司於110年5月10日檢送植栽計畫,本府另以110年5月13日函送本府農業處辦理,刻正審查中。針對業者本月才檢送植栽復育計畫,去年卻早已動工,形同「偷跑」,對此陳錦屏則說,行政程序沒有問題,因去年業者提出的水保計畫中已包含植栽復育計畫,今年只是補送整本的計畫書。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開發案位於山坡地,居民擔憂挖禿山頂後,致災性豪雨恐釀土石流。(圖/讀者提供)針對居民擔憂光電業者破壞山頂恐引發土石流的疑慮,屏東縣政府回應,水保計畫目的本是為了讓開發後的出流量小於開發前,保障開發地區周遭安全,請民眾勿聽信謠言、過度驚慌。另針對近日民眾於社群軟體上發布的水土疑義,縣府為確認業者開發是否逾越原核定計畫範疇,於4月29日至現場會勘,以衛星定位儀器量測一遍,初步判斷照片位置在大響營段100-8地號(重測前地號)內,經核對開發區位,屬水保計畫第一期工程範圍,尚無越界開挖情事,現場已請施工廠商進行水土保持處理,以維護防減災工作。後續將委託第三公正單位辦理施工檢查,以確保坡地開發安全。
屏東版亞泥2/要求提石頭營建物謄本正身 文資人士痛批縣府刁難
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位於二戰遺址,文資人士於去年10月14日提報為文化資產,縣府竟在五天內以未有土地地籍謄本及建物謄本為由,退還要求補實資料,然而學者直言,這些二戰遺跡如何有建物謄本?質疑縣府分明刁難古蹟維護工作。據悉,1944年二戰後期,美軍在太平洋戰場試圖反攻,預計登陸枋寮進攻台灣,當時日軍的要塞地石頭營,如今保存有64件遺址、14條總長超過2800米的坑道。捍衛石頭營聯盟召集人林炫耀表示,該遺址最難能可貴的是,日軍石頭營要塞從二戰至今仍完整保留著戰爭時的原貌,不僅是台灣二戰史的歷史資產,更是世界級的重要遺址,應共同努力維護可以傳承世代的歷史資產,作為給後代子孫永續的歷史教育,及推展觀光發展來帶動地方經濟。佔地逾一百多公頃的負責該項計畫的「生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母公司「星耀能源」參與並投資石頭營一帶的光電開發案;而星耀能源背後是由友達光電、台灣人壽(中信金控子公司)和富邦金控持股投資成立的能源公司。林炫耀指出,去年10月14日他向「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提報文資,但五日內即收到縣府火速「檢還」的公文,要求補正相關資料,公文指出: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規定,提報文資尚須補正土地地籍謄本,以及建物謄本,尚難以敘明保存維護範圍」等。不過,曾參與文資審查的學者、台灣生態學會前理事長楊國禎指出,該二戰遺址具有列為世界遺產的條件,然現行法令卻跟不上實務運作,遺址如何提出建物謄本?再者,若土地所有權人提出土地謄本,又如何證明遺跡是否為私有?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位於二戰遺址上,文資人士批評,部分機槍堡於開發時遭破壞。(圖/讀者提供)對此,屏東縣政府回應,該案於109年10月14日接獲個人團體提報,縣府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受案,經檢視該提報內容無法據以確認其提報地下坑道之確切範圍,且申請表格欄位之所有權屬亦未載明建物所有人、使用人、建物管理人、土地所有人,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接獲提報辦理現勘應通知所有人等,且過去台灣多有因文化資產審查現勘未完整通知到所有人等,導致案件面臨行政瑕疵之爭議,使該文資身分之行政處分遭受法院撤銷之先例。因此,屏東縣政府為確保行政程序完整,避免上述問題發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於109年10月19日函請提報人協助再予補充,且縣府也予以主動協助,同時函請地政相關單位,協助調閱地籍、戶籍等相關資料,予以確認,並非縣府刁難退回提報人而拒絕受理提報,所造成民眾誤解特予澄清。經確認範圍及通知相關關係人後,縣府於11月23日邀集文資委員、專家學者及提報人、土地所有權人等利害關係人,啟動文化資產審議現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