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日前報導,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台鐵機務段舊宿舍群」,因在前市長郝龍斌時代被北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屋主」台鐵職工福利會去年身依照「文資法」、委外進行現地修復,打造台鐵紀念園區,卻遭「目前地主」內政部住都中心反對,要求將當地變更為住宅區,蓋新大樓,僅保留少數老屋移地保存。台鐵職福會則質疑,扮演「裁判」關鍵角色的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部分委員,卻力勸台鐵與內政部溝通,似乎未支持歷史建築應全區保留,這批老屋在「妾身不明」之下,目前更難維修、前途堪慮,讓職福會也大嘆「想花錢維護歷史建築卻遭刁難」。這項爭議今天又出現戲劇性轉折,交通部長王國材在立院答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時強調,該「機務段舊宿舍」土地產權,其實屬於台鐵局,因此將向政院提出要求,收回該筆土地,不再撥交內政部營建署住都中心進行都市更新。值得注意的是,本刊上週才詢問台鐵公司,如何看「台鐵職福會與內政部營建署,針對舊宿舍歷史建築保存」意見嚴重分岐?台鐵當時正式回覆本刊,強調該筆土地因為當年台鐵業務不需使用,已依照國產法規定,撥交國產署轉交營建署規劃都更。據國產法規定,即使廢止土地撥用給營建署,也應「移交國產署接管」,非回復給台鐵局,凸顯台鐵局或台鐵公司高層上週的態度還是「無意介入職福會與住都中心的產權糾紛」,沒想到,不到一週,交通部加入戰局,直接向立委表示「該筆土地我們要收回」,也讓外界更好奇,基地上的歷史建築是否還能「保得住」。立委林奕華今天在立院質詢王國材,台鐵公司化條例第三條規定,未來台鐵董事會有權處理「新台鐵」的土地及房屋,另外,第九條也排除國產法28條適用,也是讓「新台鐵」方便賣土地,在此之下,交通部現在突然表示將收回「機務段舊宿舍土地」,是否代表台鐵公司化後,要將該處基地上有歷史建築的土地直接賣給建商?基地上歷史建築物又要如何處理?王國材則表示,未來台鐵董事會雖可以賣土地,但是要先送交交通部同意,交通部不會隨便賣地。但是林奕華追問,鐵道局不是在108年才剛將不使用的高鐵土地拍賣?顯得有點驚訝的王國材則急忙問幕僚「有嗎」?林奕華接著又問王國材,「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群」土地,交通部要如何處理?王國材則答覆,他已經要求台鐵將土地收回。林奕華表示,住都中心資料顯示,機務段舊宿舍土地含歷史建物,整個區域位在北市「蛋黃區」,面積高達一萬多坪,住都中心不是原先要公辦都更嗎?當地大部分都是台鐵的土地,難道王國材都不擔心台鐵土地在公司化後將更容易遭「五鬼搬運」變賣?如果屆時王國材已經不是交通部長,目前禁賣的台鐵龐大精華地還能保得住嗎?王國材則表示,交通部「原則上」不會賣台鐵土地,雖然公司化後台鐵可以賣土地,但國有財產法對於國營事業賣地,要「向上報」。不過,林奕華則則說「部長會下台、法不會變」,質疑台鐵公司化草案,就是讓台鐵精華區土地銷售「開大門」,請交通部再想想如何兼顧資產活化、土地正義與歷史建築的保存,王國材則點頭同意。
本刊報導,台鐵職工福利會(簡稱職福會),在去年底宣布援引「文化資產保存法(文資法)及大法官會議第831號解釋文意旨,正式委外「現地修復」位於北市「蛋黃區」中山女高對面的千坪台鐵舊宿舍群歷史建築,希望復原日治昭和時期「原汁原味」的歷史街廓,但卻遭北市府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及「地主」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都中心聯手反對。由於「地主」內政部已主張廢止歷建登記,改蓋社宅與機關大樓,台鐵歷史街廓能否現地保存,格外受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天說明,針對歷史建築「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修復及再利用的相關爭議,應由相關所有人(地主為內政部營建署、地上物多數屬職福會,少數屬工務局、內政部),協調管理機關(職福會)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送文化局審查,並續報文資審議委員會審查,且修復計畫計畫擬定階段,使用管理機關(職福會)應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蒐集當地民眾意見納入計劃。此外,台北市文化局也為「地主」營建署發聲,強調營建署曾協調臺鐵職福會、台鐵管理局等機關辦理「地區活化與更新」,早在民國102年辦理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計畫,送文資會審查通過。因此,後續該案(指台鐵想要現地修復舊宿舍)管理維護、修復等事項仍應由「各所有人、管理機關」協調,「提出合議」後,再將修復利用計畫,送文資會審查通過,台鐵職福會才能辦理歷史建築保存活化事宜。北市文化局的聲明,再度引發台鐵職福會質疑,台鐵想保護歷史建築,北市文化局卻未力挺。此外,因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都中心今日透過新聞稿證實,營建署已與台北市政府初步協商,未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要規劃提供「社會住宅」及「行政機關辦公空間」等低強度利用,也讓職福會質問,是否意味內政部及北市府,對當地「開發為主」的大方向已有定見?此外,北市文化局堅持台鐵非要與內政部協商不可,是否也代表文化局終究不會同意台鐵原地保存歷史建築舊宿舍的計畫?那這批已因年久失修而開始損壞的歷史建築,無法維修的責任,就竟該由誰負責?法界人士曾對本刊表示,文資法並無刑責,只有罰金,過去屢屢聽說「地主」為求土地開發,不顧政府警告,逕行剷平或者燒毀古蹟及歷史建物,寧可繳交罰金,也不願地上歷史建築的「屋主」登錄為歷史建築,影響開發收益。因此,末代大法官會議解釋813號,才確認「古蹟與歷史建築不能拆、應以保存地上物為先」,但應適度補償地主損失金額。該人士分析,「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目前遇到的瓶頸也差不多,「屋主」職福會因早就被登錄歷史建物,現在要出資維修、現地保存,地主「內政部營建署」卻傾向將多數舊宿舍解編歷史建築、空出土地蓋社宅與政府機關新大樓,爭取開發利益。倒是「裁判」北市府態度卻格外令人玩味。因為住都中心已證實與市府就如何開發進行協商,由於當地屬歷史建築,要開發必須先過北市府這一關,也象職福會主張的「現地維護保存、保留歷史街廓」(內政部主張少數建築物保留、遷移他處紀念)可能性越來越低。但不知是否因大選年到了,北市府文資審議委員不願公然廢止當地歷史建築登錄,否則柯市府勢必要面對「不努力留下歷史街廓」的質疑,因為僅將少數舊宿舍移地紀念,明顯與昔日文化部、郝龍斌市長任內,將當地登錄歷史建物,主張保留完整台鐵歷史街廓的意旨背道而馳。文化局『身為』尷尬的裁判人,才一直強烈要求台鐵先與內政部協調,『遭質疑』對台鐵進場維修老宿舍設門檻,以免未來修復還要拆除,太敏感,等拖過大選再說。但該人士也引用本刊報導,指職福會控訴舊宿舍交給內政部規劃都市更新15年以上,全無下文,但舊宿舍卻持續毀壞、環境髒亂,黑鍋卻全部由職福會揹,職福會雖年編200萬清潔維修,卻仍無法令文資審議委員滿意,揚言連續重罰台鐵,更凸顯該歷史建築群保存真的不能再拖下去。中山女高對面的千坪台鐵舊宿舍群(圖/CTWANT資料)他也說,若市府明明正與內政部談如何開發當地,文化局卻不願背負廢止歷史建築之責,同意台鐵先進場維護歷史建物,豈不是等同要求台鐵「靜待北市府與內政部談妥開發,職福會別多問,乖乖繳清潔費及罰單就好」,這樣的處理方式,真的對保存歷史建築有幫助嗎?針對台鐵職福會為了歷史建築保存,槓上內政部住都中心與北市府,台鐵表示,該機務段舊宿舍群,房屋產權為財團法人臺鐵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所有,至於土地「原為臺鐵局經管」,由於早年業務上不需使用,依國產法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惟因該等土地營建署已報請行政院同意辦理都市更新,營建署在101年向臺鐵局辦理撥用,因此與「地上物」有關議題,應由營建署與建物所有權人協商,也不難看出台鐵高層「身陷公司化與公安爭議」中,不願再介入新的爭議事項,卻也更凸顯台鐵員工想要保住屬於全民的台鐵歷史資產是多麼的困難。
本刊報導台鐵職工福利委員會(職福會)去年底宣布要「現地復原」位於中山女高附近千坪「歷史建築」台鐵職工舊宿舍群,卻在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中,遭部分文資委員及內政部營建署「打槍」一事,內政部營建屬國家住都中心今天強調,營建署早在2013年規劃當地「文資保存計畫」時,職福會(前任)曾曾發函同意,但去年底北市文資審議小組開會時,職福會卻提出要「自辦」鐵路老舊宿舍修復案,才讓「文資保存案」陷入僵局,職福會近期「奇怪作為」令人不解。台鐵職福會主委林佑哲則回應,無法接受內政部國家住都中心批評台鐵職福會「很奇怪」的批評,因為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簡稱文資法)規定,台鐵職福會是北市中山區「台鐵機務段老宿舍群」的屋主,而該老舊宿舍群早就被台北市政府於郝龍斌市長時代登錄為歷史建築,強調應保留完整歷史街廓,職福會主動委外,要現地維護歷史建築,不僅符合文資法,也與大法官813號釋憲文的解釋文意旨符合,職福會維護歷史建築,不僅是權力也是義務,何來「奇怪作為」之有?長期關心「歷史建築保存議題」的藍委分析,針對北市中山區「台鐵機務段舊宿舍群歷史建築」該如何保存的問題,內政部與台鐵各自提出計畫,但兩個計畫歧見很大,對北市歷史建築未來的保存方向,是「重要觀察指標」,由於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去年曾出席台鐵職福會與廠商簽約維護老屋典禮,並表達力挺台鐵出資修復歷史建築的勇氣與決心。如今卻傳出北市府傾向「廢止」當地歷史建築,推新都市規劃,被指內政部、北市府不約而同「打臉」蔣萬安當時的說法,該案後續也更受矚目。該立委解釋,按照內政部住都中心已經向台北市提出的計畫,將「解編廢除」多數歷史建築,僅保留少數老屋,移地保存紀念,不需保存的台鐵老屋剷平後,該「蛋黃區」即可重新變更為住宅區,提供社宅與建商蓋新大樓。但台鐵職福會堅持身為「歷史建築屋主」,有權引用文資法現地維修老舊宿舍,打造完整的「日治昭和時期鐵路紀念園區」,類似北市華山藝文園區或「青田街舊宿舍」的經營模式。但立委也說,若該方案過關,也就代表當地確定無法蓋新大樓,不僅住都中心有意見,扮演關鍵角色的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似乎也未挺台鐵職福會。不過,該舊宿舍屬於鐵道文化資產,全世界先進都市都設法盡力保存,究竟是內政部營建署的「移地保留歷史意向」、還是台鐵職福會的「現地保存歷史街廓」方案比較好。立委說,如果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比較會選擇台鐵職福會方案、現地修復保存,例如日本各地都保留不少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家屋敷」(日本武士舊宿舍群),但在台灣,通常都是「開發為主、與文資保存兼容派」佔上風,台鐵舊宿舍街廓群能否現地保存,最後就要看台北市長的抉擇。住都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營建署針對當地文資保存計畫規劃過程、台北市政府審查會議都有邀請台鐵局及職福會與會、充分溝通,職福會並曾發函同意,但職福會去年8月台北市政府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小組會議時,卻提出要自辦鐵路員工老舊宿舍修復案,才讓該案推動陷入僵局,本案已執行多年,職福會近期的奇怪作為令人不解。住都中心表示,全案由營建署及住都中心依2015年核定修正的「中山女中南側地區國有土地實施都市更新開發計畫書」辦理全區整體規劃及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營建署已完成變更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都市設計審議、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計畫等相關計畫。住都2018年由國家住都中心接續辦理本案內台鐵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住都中心所提歷史建築「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修復再利用計畫連結都市更新整體開發策略,具財務可行性且保留完整歷史建築宿舍聚落,營造日治時期宿舍街道生活意象,並依台北市政府文資委員審查意見修正調整後獲得認同。住都中心表示,考量該地區有文化資產保存氛圍,營建署已與台北市政府初步協商,未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將規劃提供社會住宅及行政機關辦公空間等低強度利用,以期活化整體歷史建築保存環境,創造優質環境並具有公益性。
台鐵職工福利會(簡稱職福會)去年10月宣佈,以ROT(修復、營運、轉移)委外方式,原地修復已被台北市政府認定為「歷史建築」的台鐵鐵道舊宿舍群,預計2025年完工。當天有意參選台北市長的蔣萬安也到場力挺,不料事後局面完全豬羊變色,令人頗感訝異。位於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日治昭和時代鐵道舊宿舍群,位於長安東路、建國北路和八德路二段之間的蛋黃區,完整的聚落地上物共68戶,總建物面積約為1183坪。全案原本由職福會主導利用方向,不料內政部住都中心卻突然以「地主」之姿橫空殺出,另提案要求北市府文資審議委員會,將基地上大部分歷史建築解編、拆除,少數老屋遷移他處或僅保留外牆紀念,夷平後的基地將變更住宅區。北市府在去年12月17日召開的「台鐵機務段宿舍修復再利用法律問題諮詢會議」中,再度針對「職福會」與「住都中心」規劃的不同方案進行討論,但出席的文資委員,幾乎一面倒的力挺內政部營建署是土地主管機關,強力要求台鐵職福會要與營建署先協商。根據會議記錄顯示,文資委員劉宗德表示,若營建署不同意,文化局可以「程序不符」,拒絕接受台鐵自行委外修復歷史建築的計畫。會中,一位「重量級」文資委員曾發言提醒,文資法保護標的都應該是建物,其實與土地無關,該案重點是儘速讓歷史建物獲得維修保存。台鐵職福會在去年10月盛大宣布,將出資委外、現地修復台鐵機務段舊宿舍群,立委蔣萬安也到場表達肯定,沒想到事後北市府對該案有意見,讓舊宿舍保留出現變數(圖/本刊資料室)即使職福會成員數度據理力爭,然而主持會議的文化局副局長田瑋卻要大家各退一步,還直言「要不然你們(指職福會)去法院告啊」。他還說,以後每個月都會去看職福會對舊宿舍的管理,「你們再不行、(文化局)該介入就介入(最嚴重可強制收回職福會舊宿舍產權)」。台鐵職福會主委林佑哲強調,台鐵是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所有權人,依《文資法》規定,有權維護、整修並對歷史建物再利用,北市府亦有協助職福會之責。當務之急要同意舊建物讓業者入內維修搶救,若市府僅不斷警告要強制收回舊宿舍產權,職福會難免會懷疑市府有意藉此強迫接受營建署住都中心規劃。他還說,內政部規劃案以「開發」為主,主張將部分歷史建築解除登記,僅保留少數舊屋,另花5億元購地存放六棟舊屋,舊基地就能興建新大樓做商業開發,如此一來,北市府昔日將機務段宿舍群登錄為歷史建築的理由也蕩然無存。本刊查閱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註明鐵路局機務段基層員工集合宿舍,因充分展現基層鐵路局員工生活面貌,整體建築特色仍保有原有風貌,彌足可貴。另雙併、兩棟房屋間設防火巷及防火山牆,巷弄配置展現的鄰里關係都極具特色,具保存價值,才列為歷史建築。台鐵機務段宿舍2007年被台北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台鐵職福會規劃保留完整街廓、現地復原,打造兼具歷史文化、經濟發展的鐵道紀念園區。(圖/台鐵職福會提供)台鐵企業工會秘書長張文正聲援職福會,質疑內政部住都中心對歷史建物保存根本無心,甚至對台鐵職福會威脅利誘,若住都中心想爭奪開發權,工會絕不畏戰,就請政院與社會大眾主持公道。當地住戶透露,該基地早就傳出會切割、變更為住宅區,建商也「相中」極具豪宅潛力。立委則表示,內政部住都中心在今年預算書中,已將該基地列為社宅基地,另可能釋出部分土地,供建商蓋大樓,市場盛傳,只要柯市府「擺平」歷史建築的棘手議題,全案將水到渠成。
北市中山區一批閒置舊台鐵勞工宿舍被北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房舍所有權人台鐵職福會才剛啟動活化計畫,就傳出內政部住都中心介入搶開發,北市府文化局也放冷箭,要台鐵先與「地主」內政部協調。法界人士認為,北市府的處理顯與大法官813號解釋精神有別,懷疑內情不單純。大法官會議去年底做出第813號解釋文,確立《文資法》認定歷史建築要保護、拆不得,政府機關在認定歷史建築前,即使未先徵求「地主」同意,也不違憲。熟知古蹟與歷史建築規定的律師指出,大法官會議認定,若「歷史建築」所座落土地之地主,產生財產損失,可視為「特別犧牲」,國家應予補償,由於《文資法》中並無「特別犧牲」補償規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才要求兩年內應修正文資法,增訂相關內容。該釋憲案源於新北市新莊區慈佑宮是土城區「普安堂」所在土地地主,慈佑宮因故欲拆普安堂,普安堂強力抗爭,向新北市府申請登錄歷史建物獲准,慈佑宮也曾興訟要求新北市撤銷處分,但都敗訴,因此釋憲。大法官的解釋是,「歷史建築」土地所有人(新莊慈佑宮),雖未必與屋主(土城普安堂)相同,但法律未規定,認定歷史建築需先經土地所有權人(新莊慈佑宮)同意,新北市府將普安堂列為歷史建築保存處置未違憲。新莊慈佑宮因欲拆除握有產權的土城歷史建築「普安堂」,不惜興訟、聲請釋憲,皆無法改變新北市府將其登錄歷史建築的決定,法界人士認為,此例可讓北市府作為審理台鐵機務段宿舍歷史建物修復案時的參考,圖為雙北市長侯友宜、柯文哲(圖/報系資料庫、黃威彬攝)律師也認為,大法官將對歷史建築的認定、維護之責,聚焦在主管機關(新北市府)與屋主(土城普安堂)上,未強制新北市府一定要將地主(新莊慈佑宮)反對意見納入參考。但對照北市府處理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自行維修案,台鐵職福會(屋主)依文資法規定,申請自行維護、復原全貌,文化局(主管機關)卻強力主張職福會(屋主)應先取得內政部(地主)同意,「不然可到法院去吵」。此外,律師還說,法界多認為,文資法優先保護對象應是「歷史建築」,而非歷史建築的「土地」。新北市府若在認定普安宮為歷史建築前,先詢問慈佑宮意見,地主通常都反對,實務上行不通。但北市府處理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修復案時,文化局不僅未援引文資法站在台鐵這邊,立場上更像是支持住都中心的開發方向。前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認為,台鐵職福會將歷史建築「機務段舊宿舍」現地修復活化利用,不少縣市政府都已經有成功案例。(圖/翻攝自李永萍臉書)曾主管文資保護的前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說,「古蹟」與「歷史建築」差異,在於古蹟在法令中受到較高程度的保護,但相對限制也多(例如活化程度)。但兩者法定權利與義務地位差異,不代表「古蹟」就比「歷史建築」地位、價值更高,兩者都是基於保護珍貴的文化資產,不要輕易消失或被破壞。李永萍說,古蹟或歷史建築的保存維修,都需先經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審查,北市府有權選定文資委員,但保護文化資產過程中,常牽扯複雜政商角力,因此,台北市長的決心與抉擇,就更重要。李永萍表示,文化資產究竟該只「保留意向」,還是保存「實體建築現地」,見仁見智,問題應回歸台北市政府當年為何要將舊宿舍群劃歸歷史建築,若決定遷移文化資產、夷平宿舍群基地,可先捫心自問,此舉對「城市風格」「城市記憶」,有幫助嗎?
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對區內的未登記工廠關上大門,不得申請納管,但因劃設方式產生爭議,造成業者群起向立委陳情,不少立委也認為這項公告命令違反《工輔法》。立委林岱樺更發起連署「釋憲」,截至17日已有33位跨黨派立委參與連署,符合立委總數1/4法定人數(29人)的新修釋憲標準,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年元月修正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後,首起由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立法院在2019年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案,對於未登記的農地違章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原則,開放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已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2年內可申請為「特定工廠」納管,在3年內提出環保、消防、水利和衛生等工廠改善計畫,接受輔導轉型成為合法工廠。不過,經濟部去(2021)年依照《工輔法》中的但書,公告法規命令規範28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不能申請納管合法化,其中前27項區域認定均援引法源依據,僅有最後一項「農產業群聚地區」7個字模糊界定「不宜設立工廠」,被批評定義不清、缺乏法源依據,更有立委痛批,當初在立法過程中根本沒聽過這個名詞,等於是被偷襲。「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在1月5日與立委林岱樺、蘇治芬、蔡易餘到行政院前陳情,指劃設農產業群聚地區的方式恐消滅已經進行改建申請合法化的工廠。經濟部網站上宣導強調執法不手軟,呼籲違章工廠業者把握機會遞件申請納管,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圖/翻攝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全台被納入「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有1000多家。但業者向立委陳情卻表示,許多未登記工廠的業者根本不敢曝光,實際可能超過5000家工廠被劃入,無法申請納管;而且部份被列入所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土地不乏地層下陷、鹽化的地段,並沒有耕作事實,質疑官員根本是在「冷氣房裡作業」,也違背了《工輔法》的立法精神。林岱樺說,《工輔法》的目的是要輔導低污染的農地工廠納入管理,以要求符合環境保護及公共安全規範,但經濟部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當中列舉28項不適用農地工廠登記的地點,前27項都有明確法源依據,像是依《水土保持法》劃設的特定水保區、依《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文資法》劃設的古蹟保存區等,不宜設立工廠;唯獨最後第28項,僅列出「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僅沒有法源依據,項目的定義和範圍也不明。林岱樺表示,她提出釋憲,是希望釐清這樣的條件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政府的政策更明確、完善,也讓業者有所依循,才符合當初推動《工輔法》的本意。立委林岱樺表示,提出釋憲是要釐清經濟部公告的項目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違章工廠業者有所依循。(CTWANT合成圖)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指出,由於法律無法鉅細靡遺規定所有事項的細節,所以在法條中會授權行政命令補充,這是法制作業常見的方式。以《工輔法》為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就是立法者把這些細節事項「放給」中央主管機關衡量,授權行政單位以命令處理。「當然,要不要放給行政權以行政命令處理,是立法者判斷。」羅承宗說,如果立法委員認為有些事項應該要在法律裡面講清楚,不能讓行政機關有太大的裁量空間,就可以將這些事項直接寫在法條裡,或明訂制定法律層次的條例或實施細則,而不能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這樣才能避免有違反母法的爭議。
新北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在歷史和文化意義上都有非凡地位,卻遭新北市前市議員呂子昌頻頻攻擊,他近日又公開點名施家古厝要「拆除或拆遷」,而這已非呂子昌首次針對施家古厝,他為使施家古厝「修不成」,2013年與市議員蔡錦賢聯手凍結全淡水古蹟修復預算,直到呂卸任多時,預算才在2019年後逐漸解凍,施家古厝修復工程至今尚未完成,讓鄉親無比心疼。據了解,施家古厝歷史逾200年,老宅見證淡水的商業繁榮與璀璨風華,也因而在2005年被公告為市定古蹟,文化局編列預算修復,但施家座落在都市計畫6號道路尾段,呂子昌擔心施家古厝修復會影響道路工程,2013年先要求施家古厝停止重修重建,此後又與蔡錦賢聯手凍結全淡水古蹟修復預算。新北市前議員呂子昌(左)身為清水巖管委會榮譽委員,他在2015年底連任清水巖主委時也曾引爆民眾抗議黑箱作業。(圖/報系資料照)「忠寮里天元宮旁邊那些古厝比施家古厝還久,還有住過秀才、住過狀元,比比皆是。」呂子昌曾在2013年第1屆第5次定期會第5審查會上,針對施家古厝提出質疑,他先是質問6號道路的開闢進度,並舉出許多非古蹟的老宅,表示淡水有許多房子比施家古厝歷史悠久。「我們家也可以做歷史建築,對不對?」呂子昌表示,文化局認定古蹟是「只要有當官的就可以」,那殺雞殺豬的以清朝制度而言都算是「當官」,他還拖市議員黃林玲玲下水,表示黃父曾任市議員,在當年風光一時,「不然黃林玲玲議員他們家也是歷史建築」。時任文化局長林倩綺試圖解釋古蹟認定的標準和程序,呂子昌卻完全聽不進去,還表示「古蹟是你們在講,市定古蹟也是可以廢的。」並以消防安全觀點為考量強烈要求開路,最終這場會議也在無法達成共識下不歡而散。預算遭凍結,也使得淡水古蹟全數受害,包括淡水小學校禮堂、日商中野宅等古蹟遲遲無法修復,直到呂子昌連任失敗3年後才逐漸解凍,日本警官宿舍在2019年修復完成並公開亮相,是這場「古蹟風波」中首先修復完成的歷史建築。施家古厝後來也由文化部和文化局共同編列經費修理,過程卻一波三折,至今已6度流標,並於今年初第7度開標,但廠商擔心「地方抗議」而不敢進場,而附近沒有可放修復器材的基地,文化局有意向清水巖商借空間放置器材,卻遭廟方拒絕。淡水古蹟修復預算遭凍結多年,直到2019年才逐漸鬆綁,淡水警官宿舍是第一個修繕完成的古蹟。(圖/方萬民攝)施家古厝命運多舛讓當地民眾心疼不已,還有人為此按鈴控告前任市長朱立倫,文史工作者張建隆也難以接受抹黑施家古厝不是古蹟的言論,他認為古厝被指定古蹟後還有人想違反文資法要求古厝拆遷,這種說法實在「很文盲」,只盼施家古厝能早日修復,並成為當地街道的入口意象,連帶促進地方繁華。呂子昌辦公室回應表示,最重要的是祖師廟廣大信眾與居民的心聲與需求,畢竟6號道路與他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影響也最大,他如今已不是清水巖主委,也卸任議員多時,唯一能做的是在座談會上發表其所聞所見,並陳述6號道路歷程給大家明白,也希望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表態,到底是要開路還是要修復古蹟,別玩二面手法,應清楚給大眾交代。
屏東縣里港鄉「蔡家古厝」座落在里港鄉中山路鬧區上,百餘年前曾盛極一時,但因產權複雜,加上位處精華地段,早已被土地掮客相中,部分土地遭法拍變賣。即使蔡家後人希望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為古蹟後能完整留存,但仍遭持分者僱工拆除部分建築,縣府文化處也無奈表示「整座地上物產權未分割是後續糾紛關鍵因素。」蔡家古厝建於1903年,費時3年完工,是百年三合院,其外貌簡樸,屋內雕樑畫棟,是傳統建築上乘之作,每個書卷窗都有彩繪歷史故事,如大舜耕田、姜太公釣魚等,由清末民初彩繪名家陳玉峰所繪,是里港數一數二精緻的古宅。屏東縣文化處指出,蔡家古厝的東、西廂房早於十多年前因債權糾紛遭法拍,房地產權由家族多人持分甚至出售,但主廳土地仍歸蔡姓家族所有。其中一位陳姓買主主張自己買下古厝土地就是為了投資,但蔡家總以土地辦理分割、家族成員四散不易協調等原因藉故拖延交付,甚至還以申請文化資產來保護古厝,讓她感覺白花錢多年卻麻煩不斷。里港蔡家後代為讓社會正視保護古厝的議題,成立「搶救里港蔡家三合院」臉書社團,團結關心蔡家古厝發展的後代與地方人士,並於2018年8月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古蹟認定,同年10月被列為「暫定古蹟」保護,縣府並責令有爭議的蔡、陳雙方半年內議定最後處置事宜,沒想到陳姓買主卻在2018年底僱工把古厝的東、西廂房(護龍)強行拆除。蔡家古厝雕梁畫棟,許多作品皆出自名家之手,極富古建築之美,也更增加保存難度。(圖/翻攝搶救里港蔡家三合院臉書,ctwant合成)強拆事件發生後,文資審議委員決議,蔡家古厝兩側護龍已遭破壞殆盡,但正身部分仍有完整的結構裝飾,且古厝中有彩繪匠師陳玉峰早期作品,有其歷史及藝術價值,建議將古厝正身指定為歷史建築,由於古厝產權由多人持分,建議應先取得共識提報完善修復再利用計畫,避免文資身分被撤銷。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所長林洋助表示,古蹟與歷史建築主要區別,在於古蹟受到文資法較高程度的保護,得到較多補助與獎勵,但也受到較大的限制,蔡家古厝經行政流程後正式公告為歷史建築,為讓所有者透過自身力量與自主管理,文資所也會提供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資訊,協助保存及延續文化資產生命。為了不要讓古厝中間的「正身」廳房坍塌,縣府與蔡家達成初步共識後,先緊急搭建棚架、做白蟻防治,並爭取相關修復再利用計畫經費約100多萬元,調查歷史建築損壞狀況、文化價值評估、如何修復等計畫。至於古厝外圍知名賣場大門後方部分有違建情形,也將由里港鄉公所提報給建管單位進行拆除。曾見證當地歷史的百年蔡家古厝,如今被層層鐵皮所覆蓋,令人不勝唏噓。(圖/張進安攝)本刊調查,百餘年前蔡家的主人蔡糞,曾任東港公學校學務委員、東港街協議會員及東港町保正,是里港當地的望族,蔡家後代開枝散葉,不乏各領域中的佼佼者,許多人早已旅居國外,其中最令人津津樂道的當屬曾經紅極一時的高雄藍寶石歌廳董事長兼創辦人蔡有望,他便是里港蔡家後代。據傳,1975年(民國64年)蔡有望向當地望族承租土地,聘專人設計,正式開啟高雄第一家歌廳的歷史,轟動一時,也讓原本平凡小巷道房價水漲船高,創造無限商機。藍寶石大歌廳最大牌藝人主持人就是豬哥亮,當年盛極一時的「豬哥亮歌廳秀」初始的錄影基地,便在藍寶石大歌廳。之後因為參與演出的歌星價碼不斷提高,即使場場客滿仍入不敷出,加上後期電視頻道興盛,歌廳秀場演出漸漸式微,藍寶石大歌廳最終在1995年歇業,人們對於藍寶石歌廳的記憶也慢慢淡忘。
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文化團體活動場所。建造瑾園的林子瑾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還曾在1921年蔣渭水等人發起「台灣文化協會」時,被推為議長,是當時台灣重量級的知識分子。不過林子瑾後代對於瑾園保存方式意見不一,目前還住在「瑾園」的林子瑾第三代林經堯與另兩位林子瑾後人林香吟、陳柏融投書本刊表示,「瑾園」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希望能原地保存。第一銀行在台灣光復後,一度成為瑾園的地主,瑾園原主人林子瑾第三代花鉅資買回。(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同樣是林子瑾第三代的地主林先生夫婦表示,不曾反對文資保護,也沒說要拆屋,但對方一直以文資保護的名義,迴避無權占有土地的事實,「地價稅也是我們在繳!」至於瑾園建物保存方式,對方可遷移到其他土地重建,這也是最高行政法院建議的方式,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也做出釋字第813號解釋,認為《文資法》保存古蹟和歷史建築已侵害人民的財產權,應予修正和補償。林經堯等人指出,最高行政法院雖認定台中市政府審議瑾園為歷史建築程序有瑕疵,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但未否定「瑾園」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至於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可考量讓瑾園「異地重建」,林經堯等人認為不宜,理由是台中市政府審議委員會反對,且「瑾園」所在的「大智路」以林子瑾的雅號「大智」為名,移地保存將減損其文化資產價值。不過台中市「大智路」是否以林子瑾的雅號命名存有爭議,根據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的網站所載,「大智路」的命名屬於「吉言佳字」,只列出中山路、中正路、林森路、文心南路、文心路、美村路等是根據紀念性人物來命名。林經堯等人認為,「瑾園」土地在日據期間被帳房(土地管理人)趙金福趁著主人不在的機會,內神通外鬼賣掉,台灣光復後輾轉成為第一銀行所有,最後被另位林子瑾第三代買走,想拆掉瑾園賣地,可是後來歷經胡志強與林佳龍兩位市長期間多次審議,認為有保存必要,公告「瑾園」為歷史建築時,保留超過60%以上面臨大智路的土地給另位林子瑾第三代,價值超過2億元以上。由於林子瑾與推翻滿清的黃興、北洋軍閥吳佩孚都有交情,也當過吳佩孚、閻錫山的法政顧問,但日本佔領北京時期,卻做過北京特別市長江朝宗的參事,使得林子瑾在抗日戰爭期間的忠奸之辨,引起史家關注。林經堯等人則認為,並無任何文獻記載林子瑾擔任過汪精衛政權的官職,而抗戰期間日本人想透過林子瑾找北洋軍閥吳佩孚出山,不是林子瑾主動牽線。至於日本佔領北京期間,林子瑾雖曾任北京特別市長江朝宗的參事,但僅3個月即離職。
日本據台50年,全台各地普設「警察官吏派出所」以達到控制台人、鎮壓抗日起義目的,台灣光復後留下不少派出所建物,隨著都市發展,不少舊日式派出所位於都市蛋黃區,土地價值翻倍,彰化市南瑤路上的「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就是一例,從原始木造改建成加強磚造,再變成RC結構鋼筋混凝土,多次改建後被賣給黃姓地主,有民眾將該處提報為歷史建物,被彰化縣政府採納登錄,但地主認為審議過程有瑕疵,提起行政訴訟,獲得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未來有機會翻盤。據了解,「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的土地本屬於當地的三官大帝會(神明會),1912年12月25日提供給日本殖民政府興建木結構派出所,當時稱為「南門口警察官吏派出所」,1920年改稱為「南郭警察官吏派出所」,後因建築老舊,1930年原地改建為磚造建物,並在一旁興建保甲聯合事務所,台灣光復後,配合地名變動以及行政區劃改制,改名為「民族路派出所」。日據時期的「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在台灣光復後改名為「民族路派出所」(右下),與派出所旁的保甲辦公室(左)一併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臉書)2013年三官大帝會(神明會)將民族路派出所和鄰近土地出售給民眾黃姓家族,黃家向彰化縣政府及彰化市公所提告拆屋還地,要把仍占地辦公的派出所趕走,才能重新使用那塊土地,最後由地主勝訴。2015年民族路派出所新辦公廳舍落成,派出所遷出,不料舊派出所以及一旁的保甲事務所建物,同年被民眾提報為歷史建築、獲得通過,由於卡在文資身分,不能拆除改建,地主遂提起行政訴訟希望翻案。一審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彰化縣政府勝訴,認為縣府文資會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有權決議相關建物為歷史建築,地主上訴後、判決逆轉,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彰化縣政府未依2017年修正後的《文資法》規定,參與文資審議會的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未達出席人數半數以上,無法充分表達專業人士和公民意見等情形,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判決結果對地主有利。對於日據時期建物保存問題,一直存在爭議,不少民眾和文史工作者認為,並非日據時期建築都要強加留下,以本案來說,從1913年興建至今,南郭派出所前後整建不下10次,早已失去原本樣貌,是否與當地民眾產生情感連結,不無疑問。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本案公告登錄理由是加強磚造,但實際上卻是RC鋼筋混擬土灌漿方式興建,地板亦屬現代材質,顯見不符登錄理由。「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的原地主是三官大帝會(神明會),土地轉賣後,新地主將派出所前空地闢建為停車場。(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不過彰化縣政府則認為,本案位處舊彰化縣城到南瑤宮(彰化古廟)要道,可見證彰化街區發展,一旁的保甲辦公室為彰化市日據時期保甲制度見證,原地主三官大帝會曾將神像供奉於保甲事務所內,台灣光復後才於每年農曆10月15日由爐主擲筊後迎回家奉祀,具有歷史意義。根據《文資法》第14條等條文規定,民眾有權提報歷史建築或古蹟,主管機關應於半年內進行審議。一般來說,民眾從提報到通過審查,需要半年到一年時間,如審查未通過,之後發現新事證仍可重複提報。
新北市「普安堂」座落在慈祐宮的土地上,普安堂被列為歷史建物後,慈祐宮不服提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24日作成釋字813號解釋,認為《文化資產保存法》未以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為要件的規定合憲。司法院大法官認為,歷史建物所定著等土地為第三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權人依文資法規定,只能在50%範圍內減徵地價稅,及因繼承而移轉者有免徵遺產稅的優惠,並沒有給予「相當補償」,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釋字813號解釋,也是實施73年的大法官會議最後一號解釋,釋憲制度未來將有重大變革;《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4日施行,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案件,釋憲結果將改用「裁判」而非「解釋案」。本件釋憲案導因,1914年創建的普安堂,土地在1977年由慈祐宮登記在名下,之後,普安堂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獲准,慈祐宮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並主張文資法相關規定違憲。大法官認為,文資法相關規定對土地所有人財產權的限制,就歷史建築登錄所欲達成的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之目的而言屬必要,不因土地所有人是否同意而有不同,土地為第三人所有的情形,未以得土地所有人同意為要件的規定「合憲」。但大法官指出,第三人所有土地上的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經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土地使用因文資法相關規定受限制,形成其財產權的特別犧牲,相關機關應修法給予補償。
四大公投無一過關,被解讀為民進黨大獲全勝,政治現實終歸「成王敗寇」,但國民黨立委分析,政治原無速成之路,國民黨想重返執政,必須累積每場小勝以追求大勝,把這次公投當成起始點,持續投入「護藻礁」行動,爭取藻礁列入自然地景受文資法保護,將「理念」化成實質行動,擦亮政黨「環境正義」新招牌,立委林奕華說,她曾與國民黨衛環委員會召委蔣萬安、教育委員會召委李德維前往大潭藻礁考察,並因此與很多從未謀面的環團人士、志工接觸,瞭解不少新觀念,她認為環境議題並沒有輸贏,只有繼續推進向前,雖然護藻礁公投的不同意票多過同意票,但差距其實不大,凸顯環境正義是普世價值,國民黨不會因公投沒過,就放棄推動環境正義。林奕華分析,三接藻礁公投雖非國民黨領銜提案,但從黨主席朱立倫以下都支持與環團合作的立場,朱立倫更指派時任副秘書長、立委林為洲與環團溝通,林為洲雖在公投失利後請辭黨職,但雙方溝通管道並未中斷,國民黨力挺環團保護大潭藻礁永存的立場也未變。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認為,護藻礁公投雖未過關,但環境保護議題沒有輸贏。(圖/林奕華辦公室提供)她說,包括他本人在內都會繼續配合藻礁公投領銜人潘忠政要求,持續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要求行政院海洋委員會,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程序,該程序一旦啟動,大潭藻礁就必須成為暫定自然地景,不能有任何的工程進入,直到完成保護評估作業為止。藻礁保護是文物資產保護重大議題,就像古蹟及自然遺址的保護,不應以公投民意做存廢依據,這是先進國家都有的共識,她呼籲海委會儘速依法執行,落實珍貴藻礁的保護工作。立法院衛環委員蔣萬安、蔡壁如、鄭運鵬與藻礁公投推動聯盟領銜人潘忠政,12月1日曾共同視察觀塘工業區開發及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討論過程中,蔣萬安質疑大潭自然地景審議會一拖再拖是行政怠惰,遭鄭運鵬抗議桃園市府當時未派人列席考察,認為蔣萬安說法對桃園市府不公平,兩人曾當場激烈交鋒。蔣萬安當時質疑,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會為何拖延5年不開?調查5年且不召開審議會,背後一定有原因。他說,即使大潭藻礁最後未必就會列入自然地景、也未必一定符合文資法文化保存規定,但起碼審議會應該先審議,不開審議會一直拖延,難道還會有人認為合理嗎?鄭運鵬則辯稱,桃市府有自己的期程、節奏,不能叫人家一定要怎樣,如今公投結果都已出爐,但大潭藻礁究竟是否能列入自然地景,也仍持續無解。為了保護大潭藻礁,國民黨不僅定調公投案「四個同意」,力挺護藻礁聯盟,更指派藍委林為洲作為國民黨與環團的聯繫窗口。(圖/翻攝自林為洲臉書)
台灣基進黨立委3Q哥陳柏惟遭罷免後,有意參與補選台中第二選區立委的除了顏家以外,傳出和陳柏惟私交不錯的台中霧峰林家後代、藝人馮媛甄的老公林帛亨也有意角逐,在選情尚未明朗的同時,另一位與林家有親戚關係的台灣近代史名人林子瑾後代則正為了知名百年建築「瑾園」,與台中市政府對簿公堂!根據維基百科資料,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也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林子瑾的故居。建造瑾園的林子瑾當時在台灣文化圈名氣不小,1921年蔣渭水等人發起「台灣文化協會」,他被推為議長,可見他在知識分子間的份量。不過林子瑾一手建造的瑾園產權歸屬幾經波折。台灣光復後,瑾園的附隨土地近600坪由第一銀行接收,但地上建物仍由林子瑾子孫共有。林子瑾第三代林先生花了半生積蓄向一銀買下瑾園土地,還花錢「請走」占用瑾園搭蓋違章建築住戶,希望能將瑾園土地做合理規劃。只是仍住在瑾園的親戚不願搬遷,林先生決定對簿公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不料親戚竟在2012年向台中市政府申請瑾園為歷史建物,屬於文化資產保護範圍,市府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2018年召開審議委員會,將瑾園正式登錄為歷史建築,林先生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因此改提行政訴訟。一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林先生敗訴,認為台中市政府基於公益,有權根據文資法的規定將瑾園登錄為歷史建築,土地所有權人林先生可享有減徵房屋稅、地價稅、及申請容積移轉等補償優惠,就算林先生不同意,也不行。建於1911年的瑾園,曾是日據時期「櫟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登錄為歷史建築的過程是否合法,引發爭議。(圖/張文玠攝)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審視相關卷證資料,發現台中市政府在2018年5月18日召開的第3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組織不合法,因為未納入公民團體代表,已違反《文資法》的規定,因此將全案廢棄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最高行政法院並以憲法的高度指出,國家行使公權力致人民財產損失,應予合理補償,《文資法》不像土地徵收處分有完整的補償制度,因此應該考量比例原則、節制公權力的行使,何況《文資法》在2016年全文修正後,要求審查歷史建築前,需先組成專案小組勘察和評估,並應考量「異地重建」和比例原則,可是本案審查委員竟根據舊法認定為歷史建築,中市府應該詳加計算,並證明所做處分是無法替代和最小侵害手段,才符合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我對台中市政府「真是又氣、又愛、又恨」,瑾園主人林子瑾的第三代子孫、新竹科學園區某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退休的林先生搖著頭說,他花了大半生積蓄,向瑾園原地主第一銀行買下土地後,不料瑾園竟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伴隨漫長的10年訴累,人生能有幾個10年?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也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林子瑾的故居,如今其後代子孫正為爭回祖產而與台中市府對簿公堂。林先生表示,祖父林子瑾因大房不育,後來娶了好幾房太太,他的祖母是二房,育有3子,長子早夭,他的父親是第3個兒子,至於目前還住在瑾園的堂哥則是二伯的兒子。另外,曾在宗教界享有高知名度的林雲,則是三房的兒子。至於為何瑾園會變成第一銀行財產?林先生表示,主要因為祖父林子瑾在日據期間,想去大陸發展,需要資金,因此把瑾園土地抵押給日本人在台灣的銀行,台灣光復後,日本在台銀行的資產,被省屬行庫第一銀行接收,因此瑾園變成一銀的財產。第一銀行在台灣光復後,接收日本在台銀行資產,一度成為瑾園的地主。(圖/報系資料照)林先生說,從民國60年代開始,他的父親一直想買回瑾園的土地,但當時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沒想到30年後,這個夢想終於由他實現,2004年間,政府進行二次金改,一銀想處分瑾園土地,他與一銀協商,一銀開出3個條件。一銀第一個條件是,要買就得整塊地買下來,不能分割;其次,不點交土地上面的建物,因此不管是占用瑾園土地的違建,還是仍住在瑾園內的親戚,一銀概不負責;第三是整筆交易一口價,不能殺價。林先生和太太商量後,覺得價格還可以,咬著牙買下來。一旁的林太太說,他們花了兩年時間處理占用瑾園土地的違建戶,大部分都是協商後給搬遷費,只有一戶告上法院,但後來也和解,付錢讓對方搬家,但最困難的就是還住在瑾園內的堂哥一家人,不願搬走,因此2012年5月間提起民事訴訟,希望堂哥拆屋還地,沒想到隔月,台中市文化局就收到申請,要求將瑾園列為歷史建築、古蹟,讓他們傻眼。林太太說,瑾園歷經5次審查,台中市政府本來都認為應該尊重土地所有權人的意願,只將瑾園列冊追蹤,不料後來翻盤,台中市府根據文化部函釋,認為不需徵得所有權人同意,就可認定瑾園是歷史建築,竟在2017年11月強行登錄瑾園為歷史建築,他們只好提起行政訴訟,雖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他們敗訴,還好最高行政法院還他們公道,認定審議過程不合法,將全案發回更審。林先生曾請專家鑑定瑾園土地價值,市值約4億元,如果扣除瑾園建物和附隨土地的面積,土地價值只剩2億元。林先生強調,文資法的制度不合理,相關單位應該和土地所有權人好好溝通,不該獨斷獨行,這讓他想到伊索寓言中,北風與太陽的故事,《文資法》規定得愈嚴苛,就像寒氣逼人的北風,導致人民的抗拒愈大、愈不願脫下身上的大衣,但如果《文資法》是太陽,和煦地照耀人民,人民就會自動脫下大衣,接受陽光的洗禮,希望《文資法》要做人民的太陽,而不是凜冽的北風。
台鐵在中山區閒置的「機務段員工宿舍」在2007年被台北市政府指定為歷史建物,但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地上物採「解構(拆除)他地重建」的規劃,卻一直難以說服北市文資審議委員,導致這批日據昭和時代遺留房舍無法修繕,一拖15年逐漸傾頹,台鐵每年還要花200萬維護環境清潔。「台鐵職工福利委員會」日前痛下決心,自行招標委外修復、活化舊宿舍群,2025年北市精華區將多一處具有鐵路歷史文化特色的商圈。台鐵員工舊宿舍隱身在台北市中山女中對面巷弄,由建國北路、八德路所包圍。回顧日據時代,鐵路運輸扮演吃重角色,許多「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台鐵局前身)工作的基層員工都住在這裡,就近搭乘鐵路,前往北門附近臺北鐵道廠,或已拆除的「京華城」對面的台鐵機廠,維修保養火車及鐵道。本刊調查,該批舊宿舍的(土地)所有權人原是台鐵,因基地後來被列入都市計畫內,又劃撥營建署代管,地上物房舍財產則歸屬台鐵職工福利會,基地內最老建築物距今已有80年以上歷史,北市府在郝龍斌市長執政時,於民國96年(2007年)經文化局引用文資法,將該批舊宿舍指定為歷史建物。位於北市八德路附近的台鐵舊宿舍群,屋齡最遠可追溯到日據昭和時代,是台北市內現存罕見的昭和時代連棟舊宿舍群。(圖/報系資料庫)由於當年內政部營建署已將該基地劃入北市都市計畫,台鐵也同意由內政部營建署住都中心負責舊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修復再利用。台鐵員工透露,營建署一直希望能將舊宿舍遷移,空出基地蓋新大樓,但北市文化局則傾向原地修復、保留基地歷史意義,意見分歧,一拖十幾年就過去了。北市朱崙里資深里長高銘鴻說,當年台鐵宿舍員工得知宿舍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後陸續搬離現址,但10幾年下來,宿舍疏於維護,當地環境髒亂,居民十分困擾,里辦公室雖花了很多時間與管理機關協調,但得到的回應卻是「沒經費」。去年(2020 年)5月,營建署以「宿舍群」年久失修、房屋崩毀嚴重為由,正式向市府提案,要求廢止舊宿舍「歷史建物」文資身分,建議拆掉舊宿舍,保存數棟遷移他處重組「紀念」。雖然北市早已換黨執政,但該案卻再度引發北市文資委員強烈反彈,文資委員王維周在北市第125次文資審議會議中直言,不應以建物毀損、失去原風貌為由,要求廢止該宿舍群的歷史建物資格,畢竟該批宿舍登錄為「歷史建築」,若廢止也應有明確理由。文資委員薛琴也認為,老屋消失了仍會重建,迪化街許多老屋就是在保留門面後內部更新,反對住都中心廢止歷史建物的主張。由於北市文資審議委員幾乎都反對營建署提案,北市府決議駁回內政部遷移舊宿舍另覓地重組的建議。只是,營建署立場當時也很強硬,住都中心強調將重提計畫,仍主張將宿舍解構後再利用,眼見營建署、北市府僵持不下,每年卻仍要繼續支付兩百萬清潔費,台鐵職福會決定採納北市府文資委員建議,自行招標請人修復舊宿舍群,但此舉也形同與營建署「唱反調」,由於宿舍群整建仍須北市府開會同意,屆時營建署也將派代表參與,這批老舊歷史建物能否「起死回生」,備受矚目。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是日據時期官營鐵路專責機構,昔日附近曾有鐵道可通達,目前已整修成國立台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閣揆蘇貞昌也曾前往視察。(圖/CTWANT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