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藏錢2/欠稅大戶沒法賴 電玩大亨、8億富翁被迫「割地賠款」
人壽險保單以往被視為富人避稅藏錢管道,不少欠稅大戶名下無財產,卻拿大把鈔票買壽險保單,就是看準法院對保單能否作為執行標的意見不一,不過2022年底,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認定壽險保單可為執行標的,從此欠稅大戶少了一條避稅管道,壽險保單也成為稅捐機關和行政執行署獵稅目標。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和桃園分署轄下就有兩個欠稅大戶案例,兩人不但積欠稅金額合計達上億元,可是名下沒有財產,而且人早已出境,但卻有多張上千萬元的壽險保單,還向稅捐機關喊窮,直呼生活困難、沒錢繳稅!其中綽號「矮仔義」的林鐘義欠稅大戶,曾是新北市赫赫有名的電玩大亨,林鐘義在板橋地區經營「王爺」、「虎爺」等電子遊藝場而財源廣進,林鐘義之子林一帆2005年曾遭兩岸四地黑幫綁架勒贖1億港幣,家屬付出400萬美元贖金名噪一時,當時主導破案的台北縣警局刑警大隊長,就是現今警政署長黃明昭。林鐘義2011年積欠娛樂稅、綜所稅、營所稅5千多萬元,但只清償9萬多元,被發布「禁奢令」,限制他購買、租賃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的商品或服務等。後來林鐘義出境,即使裁定拘提管收對他也沒什麼用處。欠稅大戶名下財產常遭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現在壽險保單成為稅捐機關獵稅重點。(圖/翻攝台北分署臉書)還好新北稅捐處發現,林鐘義名下購有累積高達近億元的保單,以人壽保險為主,也包括外幣保單和投資型保單,稅捐處因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主張保單解約償付欠稅及遲延利息,林鐘義和保險公司則聲明異議。雙方2020年起纏訟3年,直到最高法院大法庭的裁定出爐,新北稅捐處才反敗為勝,林鐘義為避免保單被解約、失去投保利益,不但撤回上訴,並主動繳納欠繳的2358萬餘元稅款及執行費用88萬餘元。另一起欠稅大戶更離譜,8旬高齡的徐恒夫家庭年收入曾高達2千萬元,淨資產有8億元之譜,卻拒繳1100萬元的所得稅。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發現他賣房子賺了1.1億元,隔年花上千萬元買了好幾張保單,國稅局先執行他在法國巴黎人壽保單,金額377萬元,徐恒夫則主張自己已高齡80歲,他和家人都依賴壽險契約的保障,主張強制扣押不合法,並對法國巴黎人壽提告。不過高等法院認為,徐投保時,家庭年平均收入2000萬元、淨資產8億元,就算保險契約終止,對徐氏夫婦基本生活影響甚微,因此判決敗訴,徐因未繳交上訴費用9萬5500元,2023年4月遭駁回上訴。國稅局還計畫繼續執行他在其他保險公司的保單。
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舒壓 回國帶「2塊壽司」慘噴20萬…退休師崩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婦人去年7月間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含豬肉火腿之壽司2塊,共0.08公斤,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經書記官通知義務人於去年 12月15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市年近60歲之楊姓婦人去年7月16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之壽司,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先以電話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義務人則提出申請狀表示業已提起訴願,而請求延緩執行,等訴願決定結果再行處理,移送機關則請新北分署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辦理,亦即不同意延緩執行。依義務人所提之訴願書所載,其就讀國中之小女兒因有恐慌症傾向,為舒解其壓力,於去年暑假期間,其夫妻不惜斥資,帶2個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旅遊3日,7月16日下午5時許,在香港機場候機準備回國,小女兒突喊肚子餓,其就在機場某韓式食堂購買2份長條型壽司,其中一份給小女兒裹腹,另一份要帶回國給辛苦之女婿享用。因楊婦是退休老師,相當守法,也知道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因此有端詳壽司成分,只見新鮮海苔及疏菜,就放心了。豈料入境時仍被防疫犬聞到肉味,始知壽司內含不易察覺之淡紅色小肉片,因此被罰20萬元。原本出國是要讓小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她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嗣義務人經新北分署通知於去12月15日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訴願業經駁回,因其小女兒壽司沒吃完,將剩餘壽司交給她,出關時才會被攔下開罰,實在冤枉,既已造成錯誤,只能面對,願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義務人業已退休,收入不豐,同意依其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酒店少爺因「1報導」受激勵 苦讀進台大變行政執行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被戲稱是合法的「討債集團」,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主任黃有文秉持著維持財政、稅務公平的使命執行每件任務,更將新北分署執行案件寫成生動的新聞稿,讓人對行政執行官改觀。但過去黃有文曾因家境貧困,高中讀了5年,還當過酒店少爺,後來因一則報導,開始發憤圖強,改變自己的人生。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黃有文,1968年出生在雲林鄉村,在那個還沒有12年義務教育的年代,他雖以優異成績成為各校搶著要的學生,卻因出身貧寒沒錢讀書,最後只能在夜校半工半讀,甚至看見日間部的同學,「都很羨慕他們可以讀書」。後來黃有文受不了半工半讀的生活,重考上台南一中,但不到一學期,父親因酗酒導致肝硬化,讓本就不好的家庭經濟狀況雪上加霜,他只好又休學。不過黃有文又以榜首之姿,考上當地第一志願斗六高中,遇到時任校長何瑞仁免費提供他學雜費,甚至將校長宿舍讓給他住。好不容易高中畢業,再次因經濟問題無法讀大學,報考軍校又因「政治因素」以榜首之姿落榜,他坦言當下曾抱怨「人生怎麼這麼不公平!」讓他在退伍後,一度自暴自棄,後來在朋友介紹下去酒店當少爺,沒想到卻是人生的轉捩點。黃有文說,在酒店當少爺時,都要第一個到,閒暇時就會看報,因而注意到報紙上十大傑出女青年「丁素蘭法官」的報導,發現她讀高職夜間部、文化大學法律系夜間部,最後考上司法官,讓他受到鼓勵。於是黃有文毅然決然辭去工作,投身補習班,不僅以補習班榜首考上台大法律系,更在日後成為行政執行官。回想起過往,黃有文也以自身經歷鼓舞工作上遇到被強制執行的義務人,「不要說我不懂你們的苦,因為我真的苦過」,盼能繼續在崗位上執行稅務公平的使命。
國中少女愛吃香腸 藏進玩偶塞行李箱入境被抓!父母悲劇了
一名國中女學生去年暑假與父母前往大陸探親時,因為太愛吃香腸,竟將香腸等肉製品,藏進玩偶內後,放在行李箱裡。沒想到返台時,被海關人員在行李箱內查獲,被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10萬元。而少女母親日前到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解釋因為家庭經濟狀況欠佳,無法一次繳完罰鍰,獲准分期繳款每月3000元。根據新北分署指出,新北市一名國中女學生,去年8月與父母回大陸探親時,因為太喜歡吃香腸,便瞞著父母將阿姨送她的香腸等肉製品,藏進玩偶內後,放在行李箱裡。後來返台後,遭到海關人員在行李箱內查獲未申請檢疫的香腸、牛肉乾、鴨肉、雞爪共約1公斤,被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10萬元。該名少女的母親向書記官解釋,她知道自己有義務幫女兒繳付罰鍰,但現在擔任清潔工收入不高,還要扶養女兒和退休丈夫,每個月僅能繳納3000元。而後續新北分署考量國中少女未成年以及父母親的經濟狀況後,同意依母親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並由母親書立擔保書作保。最後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加上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新北執行分署拍賣多筆房地產 底價457萬元起跳、歡迎搶便宜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預定11月7日舉行123聯合拍賣會,多筆板橋、三峽、土城、樹林、林口等各區住宅商辦列入拍賣標的,底價從457萬元起跳;當日同時拍賣鶯歌區透天厝持分,及位於板橋、三峽、中和、永和、五股、三重的土地共63筆。此外,還有5檔股票、1檔出資額及5筆商標權進行拍賣。歡迎有興趣淘寶民眾,踴躍出席搶標撿便宜。新北分署指出,11月7日上午10時,先拍賣板信商銀、華泰商銀、陽信商銀、太平洋電線電纜及微欣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檔實體股票、永霖興業有限公司的出資額及5筆商標權。同日下午3時進行不動產拍賣,屬於點交物件的有:三峽區「薇多綠雅社區」9樓住家,共33.4坪,底價739萬餘元,土城區中央路一段253之1號4樓公寓,坪數33.6坪,底價1415萬,及林口區中山路29巷7號公寓,共78坪,底價1700萬,上述3房均為第一拍,拍定後點交,還有第三拍的樹林區新興街19巷2弄36號3樓公寓,底價457萬,坪數28坪。另拍賣板橋區「金扶輪廣場大廈」部分樓層,都是第3拍、不點交,包括11樓,有114.4坪,底價3813萬。地下1樓商場,有54.7坪,底價1056萬餘元。地下2樓停車場,共77坪,底價1003萬餘元。
包租婆欠稅714萬被管收 最久關6個月出獄後恐不用清償
新北市1名林姓包租婆多年來,以子女及朋友名義買進多間房屋,並出租給他人居住,每月收入高達100萬元。不過10幾年來林女積欠綜合所得稅等共計700多萬元,國稅局向她催稅,林女以須支付裝潢、貸款等費用,無力繳納稅金為由,拒絕繳納。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19日將林女拘提到案,並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最後林女也被關進看守所。新北市1名林姓包租婆,多年來以子女及朋友名義隱匿個人租賃所得,從2007年到2018年,林女多次積欠綜合所得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共計700多萬元。2014年她利用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扣除貸款後,林女進帳237萬餘元,不過這筆錢隨即被她提領一空。新北分署2019年曾通知林女到案說明,解釋資金流向並提出清償方案,林女辯稱每月雖有租金100萬元收入,但需要支付裝潢、貸款等費用,無力繳納積欠的稅金。新北分署只能拍賣林女名下1間來不及過戶的不動產,但因不動產設有高額抵押權,僅執行了14萬餘元,等於林女還積欠714萬稅金。後來新北分署多次傳喚林女,林女皆未出現,新北分署便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拘票,並於19日將林女拘提到案。林女被拘提後,供稱自己僅幫別人代管房屋、負責打掃,房子跟錢都不是她的,並拒絕提出清償方案,行政執行官於是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認為林女符合「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等管收要件,遂裁定管收。新北分署也以此呼籲民眾,應以規定繳納稅金、費用、罰鍰等金錢給付義務,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處分資產或資金方式規避執行,否則恐遭拘提、管收以及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然而管收1次為期3個月,最多可在延長聲請1次,因此林女最久只會被關6個月。在管收期間,林女只須給付每個月的伙食費2000元,及水電費200元,6個月共計1萬3200元。若林女結束管收後,繼續拒絕清償,等於她只要被關6個月,就能保住714萬元,對林女來說實在是穩賺不賠。
新手里長差點「進去」過中秋 欠稅232萬火速繳清換自由
去年剛當選里長的新北市某科技公司負責人,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出欠稅及罰鍰232萬餘元,新北分署通知他今年9月27日到場繳清,他向行政執行官哭窮,表示去年靠友人資助才選上里長,現每月支領5萬元事務費,要負擔房租、辦公室等開銷,還要扶養家人,實在沒錢繳納,希望每月繳納 2000元,行政執行官表示將聲請法院管收,他才連忙聯絡家人繳清232萬餘元,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新北分署指出,年過半百的新北市某科技公司負責人,經營電子材料及產品買賣業,滯納1999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罰鍰,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多年,均執行無著,尚欠約232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負責人本應於 2000年3月間自動報繳19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卻未自動報繳,反而將公 司銀行存款陸續提領殆盡,並於2002年11月間在原址另設立一家科技公司,將義務人公司名下1部車輛移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繼續營業,隔年再透過記帳士找來職業人頭「許男」充當義務人公司之清算人,企圖規避執行。行政執行官查出他的公司銀行存款,被陸續提領600萬元、轉出超過3500萬元,還有收回帳款超過1400萬元等,但他9月27日到場時,表示不記得資金流向了。行政執行官詢問完畢後,認定他故意不繳交欠稅,且有隱匿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或處情事,又未提出合理清償方案,當天上午10時許依法暫予留置,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嚇得他連忙打電話向親友籌款。不過他希望可以先行繳納120萬元,再增加至150萬元,都不被行政執行官接受,過了3小時,家人帶來232萬餘元現金,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後,新北分署解除暫予留置,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讓其得以在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期間繼續為里民服務。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歷經多年的努力下,終得實現租稅正義。
帳戶進出20幾億卻欠稅 新北執行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黃金買賣公司實際負責人史姓男子,帳戶曾有28億餘元存款,且報關出口黃金條塊價值達25億餘元,還有外匯收入1億8885萬美元,卻拒繳2157萬餘元稅款,還找人頭當公司負責人,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認為他這麼有錢還欠稅不還,惡性重大,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史男獲准。新北分署指出,史男的公司欠繳20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2011年至2012年營業稅罰鍰,共計2157萬餘元,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2013年6月間陸續移送執行。行政執行官發現,該公司銀行帳戶資金進出頻繁,應該不是沒錢繳稅。行政執行官進一步調查發現,2011年9月至同年12月間,史男公司銀行存款高達28億餘元,且該公司同年10月至12月間,報關出口黃金價額達25億餘元,並有上百筆外匯收入,總金額高達1億8885萬美元。新北分署調閱相關刑事判決、緩起訴處分書並詢問名義負責人後確認,史男是實際負責人,多次通知史男說明資金流向並提出清償方案,但史男否認自己是實際負責人,對相關資金流向也無法提出說明,且拒絕提出清償方案。新北分署今年8月18日約詢史男後,認為史男對返還稅款一事態度消極,當場予以留置,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史男為實際負責人,且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事由,裁定管收。
行政執行署副座首見執行官出任 葉自強歷任北高、宜蘭分署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午舉辦高階主管及各分署分署長聯合交接暨宣誓典禮,其中較受矚目為首位行政執行官接掌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的葉自強,葉自強原為執行署台北分署長。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葉自強歷任宜蘭、高雄及台北分署分署長,與行政執行署主任秘書,歷練完整,是首位派任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的行政執行官。本次典禮,計有1位新任高階主管及6位新任分署長進行交接暨宣誓。新任高階主管部分,原任台北分署葉分署長自強接任執行署副署長。新任(調任)分署長6位分別為:楊秀琴分署長接任台北分署分署長、黃立維檢察官接任新北分署分署長、吳祚延分署長接任台中分署分署長、張雍制分署長接任台南分署分署長、楊碧瑛分署長接任高雄分署分署長、柯怡如檢察官接任屏東分署分署長。蔡清祥致詞時,肯定行政執行署成立至今近23年,徵起金額已突破6400億餘元,績效卓著,期許各高階主管及分署長,不只看統計數字,而是運用各種方法,使民眾瞭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性,秉持「公義與關懷」核心價值,加強執行滯欠大戶,善用分期繳納措施及活用其他機關與社會資源,與面臨困難的民眾共同度過難關。蔡清祥感謝及祝福卸任的副署長吳義聰及台中分署長許萬相,他說吳義聰在桃園、台北分署分署長任內恪盡職守,創造優異執行績效。擔任副署長期間,襄助署長綜理業務。許萬相率領台中分署與台中地檢署密切合作,辦理首件檢察署囑託變價超跑案件,彰顯法務部落實沒收新制的決心。吳、許兩人以檢察官的歷練,積極推動行政執行機關辦理檢方囑託執行案件。行政執行署長玉垣提出行政執行5大面向,分別是:1、落實科技化法務部政策。2、強化機關跨域橫向聯繫。3、貫徹國家當前重大政策。4、展現法務部團隊效能。5、主動關懷弱勢義務人。希望執行署及各分署執行團隊,結合5大面向,持續落實執行機關「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
房仲欠稅1萬都不肯繳哭喊窮 執行官調帳單「還上高檔酒店」羨慕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近日發現一名李姓房仲因滯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罰鍰及勞、健保費等,尚欠828萬餘元,要求李男分期繳納,未料對方竟連第一期繳款1萬元都不肯繳,還頻頻喊窮,但執行官仔細調查後發現其生活相當奢華,讓人忍不住虧「我都好羨慕」,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李男這才趕緊要妻子先繳100萬元,並答應其餘款項分期繳清。新北分署指出,這名40多歲的房仲從業20多年,被國稅局認定於2014年、2015年間,涉嫌利用人頭逃漏奢侈稅,裁罰1100萬餘元,並追繳700萬餘元逃漏稅額,2019年間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新北分署拍賣李男名下保時捷跑車、店面、土地、房屋等多筆財產後,還欠770萬餘元奢侈稅,加上其持分的房地被拍賣時,未自動辦理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又被國稅局追徵房地稅20萬餘元,裁罰4萬餘元,合計包括欠繳的稅費、罰鍰、勞保及健保費等,李男還有828萬餘元未繳。只是新北分署給了多次分期付款機會,李男卻連第一期1萬元的費用都不繳還喊窮「日子快過不下去了」,經分署追查發現,李男父親過世後,遺產高達5000萬遺產,李男放棄遺產,但其弟弟繼承後其中3房產後轉贈給李妻,且李男與妻子近幾年簽帳消費包括多家高爾夫球場、高檔酒店、知名百貨公司,以及海底撈、紅屋牛排等多家高檔餐廳,還有醫美診所甚至還出國26次,看得執行官都忍不住虧「我都好羨慕」。對此,李男表示多次到柬埔寨等國是為考察不動產市場,且他出身有錢人家,生活一直以來都是如此過,是因為本件鉅額欠稅及罰鍰才改變其生活,由於李男遲遲無法提出清償方案,新北執行署聲請管收獲准,李男的妻子這才趕緊先行匯款繳交100萬餘元,並答應剩下700萬餘元分期繳納,由妻子作保,李男的妻舅提供房地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擔保,李男才獲釋。
60歲油漆工讓她好操心! 欠繳多張罰單讓姊姊出面擺平
60歲的油漆工余姓男子,酒駕又多次無照騎車,拒繳罰單後,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2筆土地,余男姊姊得知後,急忙到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替弟弟繳清罰鍰及全部欠費共5萬4000 餘元,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家住新北市三重區的余姓男子,2022年2月15日上午7時37分許,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7段一帶,遇警察欄檢發現酒駕,且無照駕駛,遭移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裁罰2萬2500元,同年6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清查後發現余男曾因駕照遭註銷仍繼續駕駛機車3次,各挨罰9000 元,連同多筆機車燃料使用費、及未繳納機車燃料使用費罰鍰5200餘元,分別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先在2022年6月間扣押余男的人壽保險金請求權,但扣押無著,續扣押他的銀行存款債權,亦無所獲,今年7月轉而發函囑託地政機關查封余男名下2 筆共有土地,余男的胞姐接獲書記官電話通知後,急忙在7月20日親至新北分署,拿出現金替弟弟繳清全部罰鍰及欠費,共計5萬4000餘元。余男胞姐向新北分署書記官表示,弟弟是油漆工,常常因趕時間工作而交通違規,駕照被吊銷後,多次被抓到無照駕駛,這次因為書記官告知弟弟的人壽保險金請求權被扣押,連土地都被查封,才趕緊幫弟弟繳清欠款。
欠稅1億元不願繳 不銹鋼回收業者遭管收
新北市1名施姓男子成立公司經營不銹鋼回收業務,在2000至2005年間營收逾5億元,但欠稅達1億863萬餘元,還將公司存款轉入配偶、2名兒子及施男本人的私人帳戶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17日向法院聲請管收,法官認定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而裁准。據了解,施男的公司在欠稅年度當中,收入高達5億8411萬餘元,但卻未用於繳納積欠的上億元營業稅及罰款,因此案件在2009年3月被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屬執行。新北分署調查發現,施男公司的貨款收入,有部分匯入其本人、配偶及2名兒子的銀行帳戶,此外還將公司存款合計1316萬元轉入妻兒的帳戶內;2005年檢調機關也查出施男陸續提領公司存款達2454萬餘元,施男於2006年解散公司,但其妻兒又於原址設立公司從事五金回收業務,迄今仍在營業中,而施男解散公司時還有現金403萬,也未用於繳納欠稅。新北分署多次通知施男到場說明,但他辯稱公司已解散清算完結,目前已無財產,亦無法對於公司銷貨收入的資金流向提出說明,僅表示願意就欠稅金額中的40萬元提出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17日詢問後,認為施男符合管收之要件,當場予以留置,並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施男於擔任公司負責人期間「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裁定准予管收。
嚴抓未停讓行人駕駛! 拒繳罰單159人遭扣押存款55人遭扣押薪資
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嚴格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違規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日前就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拒繳2600元罰款,遭到警告將扣押薪資,立即現身將罰款繳清。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因此各縣市嚴格執行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目前受理的相關案件共298件,其中有159人遭到扣押存款,還有55人因查無存款被扣押薪資。新北分署表示,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已經看見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不過事後他卻遲遲未繳納罰款,新北分署收案後給出最後通牒,通知陳男要是再不將罰款繳清,就要扣押他的薪資,陳男得知後立即在7日前往繳納。而板橋區也有一名許姓女子開車在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1500元,而她同樣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新北分署通知許女繳納,但她卻還是不理,後續新北分署查到她有存款可供執行,在6日直接扣押其1500元。對此,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要是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男無照酒駕還拒測遭重罰18萬 繳不出罰金房產險被查封
新北市新莊1名50歲李姓男子,他在去年6月間與友人聚餐喝酒後騎乘機車回家,卻在離家門不遠處遭警方攔查,因擔心酒精濃度超標,現場拒測,又被警方查出無照,被裁罰18萬元罰鍰,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新北分署囑託地政機關就其繼承取得持分1/3的房產辦理查封登記,李男才趕緊到新北分署辦理分期。李男去年6月20日晚間與友人在外餐敘,直到隔日凌晨2時許結束,他貪圖方便,竟然騎乘機車返家,結果就在快到家門口時,遭到警方攔查,但他知道自己有喝酒,為了擔心酒精濃度超標,因此當場拒測,後來警方又查出他無照駕駛,所以一共被裁處18萬元罰鍰。案件後續於今年2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但新北分署欲從李男郵局及銀行存款扣押未果,因此今年3月中發函地政機關,針對他在2017年間因繼承取得持分1/3的房產辦理查封登記。後來李男胞姊致電書記官,表示自己為查封房屋的共同所有人,擔心李男持分的部分萬一被拍賣,又讓陌生人買走,就必須和陌生人同住,所以請求新北分署讓李男可以以分期方式辦理繳納。而李男也在本月23日親赴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當天因為擔心酒駕被移送,隔天會無法上班而遭老闆辭退,所以才會選擇拒測,他也說自己本來在工地做粗工,但目前失業中,請求辦理分期繳納,以每期2萬、共分9期方式辦理,新北分署審酌他的情況後,同李男提出的清償方案,讓他分期繳清,暫不拍賣期房產。
酒駕男積欠罰單擺爛竟成「老母生前罣礙」 弟媳遵從遺願花21萬處理爛攤子
新北市一名60歲的廖姓男子於2022年酒駕騎車,結果被警察當場攔獲,之後更被開罰2.25萬元,而廖男擺爛不願處理,結果又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結果這事情竟成老母親臨終前的罣礙,擔憂房產因此被拍賣。後來廖男的弟媳現身,自掏腰包支付了廖男名下所有積欠的罰單,金額更是高達21萬多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7月,當時60歲的廖男酒後在新北板橋騎車,結果遭到警方攔查。警方發現廖男酒測值超標,後經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萬2500元。但廖男擺爛不肯處理,該和後來就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要求廖男於23日前繳清。沒想到時限之前,廖男沒有現身,反而是廖男的弟媳日前自行前往新北分署。弟媳表示,廖男是自己的大伯,目前擔任保全人員,過去就曾因為酒駕被關過2次,也因為酗酒問題打跑外籍配偶。但即便如此,廖男依舊無動於衷,只是現在廖男因為擔憂酒駕受罰,所以都待在家中喝酒。但廖男的罰單問題,卻成為廖男母親的罣礙,弟媳表示,婆婆臨終前希望他能幫廖男繳清全部罰款與欠費,以免自家的房產受到牽連而被查封。所以弟媳在處理完婆婆的後事後,就前來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申請代繳。只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實際調閱資料過後,新北分署發現,廖男除了去年積欠的2.25萬元酒駕罰金外,另外在10年前還有一筆4萬多元的酒駕罰單、10多萬元的健保費用,另外還有無照駕駛、闖紅燈等交通罰單8萬多元,共計新台幣21萬元。在確認金額之後,弟媳仍然是淡定的提領現金,將廖男所積欠的罰單全部清空。弟媳也希望能藉此機會,讓廖男理解婆婆的苦心,不要在沉迷於酒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