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出海口出現男浮屍 頭套塑膠袋「雙腳遭綑綁」
新北市萬里區核二廠出海口,有民眾今(17日)下午4點左右,驚見一具男性屍體在海面上漂浮,當下立刻報案,警消、海巡趕到現場,將遺體打撈上岸,發現男子明顯死亡,且頭部套有黑色塑膠袋,雙腳被綑綁,身穿黑上衣、短褲,因為身上沒有證明文件,身分以及確切死因有待進一步調查。
妹子面試2公司…到場才說「沒缺人」要求做這事 雇主最嚴重下場出爐
求職的過程中,幾乎都要經歷面試這一個關卡。1名女網友透露,自己的求職經驗不算多,最近開始找新工作,對方刊登的職缺明明是A店,前往面試後才被告知A店沒缺人,需要到B店上班,且連續2家公司都給出相同說法,讓她感覺根本浪費時間,不禁想詢問其他網友「有沒有遇過像這樣類似的情況?」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她的工作經驗不算長,最近開始在面試新工作,但是連續面試了2家給出的結果都是A店刊登徵才資訊,實際去面試給的回覆是A店不缺人,實際上是B店缺人,需要到B店去上班,「然而B店又離家裡較遠,交通上就需要半小時以上,就會讓我覺得簡直是浪費時間來面試欸!」貼文引發討論,不少過來人透露「很久以前去某連鎖壽司店面試,明明去面試A店,跟我說去B店做,這裡滿了,然後薪水也不是網上的薪資」、「有遇到去a店面試,詢問能不能去b店,好像是因為b店的職缺都沒人投。最近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是去面試才跟你說刊登的薪水已含加班費,不是底薪」。事實上,《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違者可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出國玩可抽補助「最高5000元」 期限到年底…申請方法曝
近期許多民眾出國,但鮮少人知道可以抽旅遊補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推出2024旅遊補助活動抽獎,只要幾個步驟,每個月都有機會參加抽獎,最高可以拿到5000元補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指出,為了鼓勵民眾出國時主動登錄出國資訊,以便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聯繫,特別舉辦「出國登錄月月抽」活動,活動自今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凡是持我國護照出國旅行,並在出發前或國外旅途中,於領務局LINE官方帳號(ID:@boca.tw)完成「出國登錄」,即可於出國之次月獲得抽獎資格。除了每個月抽出2名得主,可以獲得價值5000元的Benefit Xpress福利即享券外,二獎為2000元的Benefit Xpress福利即享券,共有3名得獎者;三獎是1000元的Benefit Xpress福利即享券,共有5名得獎者;四獎可以獲得波鴿頸枕組,共計5名幸運兒。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每月的月中會在官網公布得獎資訊,也會以LINE官方帳號主動傳送訊息通知得獎人,得獎人須回覆得獎通知,填寫真實姓名、護照號碼、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聯絡電話、收件地址,並上傳旅行證明文件照片,包括:上月電子機票頁面、護照資料頁及上月護照「入」境外國章戳,以作為得獎資格核對及出國的證明。
行人交安設施條例三讀 專家籲充實人力及時取締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16日三讀通過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分成4大面向,逐年編列預算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措施,終極目標要讓行人「安心行走」。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強制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且讓地方政府有法源,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林右昌說明,針對路口設施規劃不良、步行環境未連續、缺少人行道、障礙物阻斷通行及無障礙設施不足等民眾在意的人行問題,在條例中有明確規範及處理原則。未來將優先納入都市計畫區域內一定寬度以上道路,必須規劃人行道。內政部國土署官員指出,條文中也明文要求地方政府應擬訂分年分期建設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優先進行改善,且每4年至少要檢討一次,加速提升「人行道普及率」。官員攤開條文說明,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將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藉以串聯區域步行動線,並舉辦說明會聽取在地民眾意見及擬訂優先改善措施,也推動包括增設人行道、強化警示及無障礙設施、車輛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設施等,提供行人妥適安全保護及落實改善工程。官員強調,在既有道路上,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用事業設施、設備影響或阻斷行人通行時,地方主管機關必須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且要求進行改善、遷移或拆除;如果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改善者,也將依法裁罰。對此,交通學者透過CTWANT呼籲,各項裁罰預期將增加承辦人員工作量,若有所延誤也會遭遇檢舉人挑戰。不妨藉由裁罰的金額,增列約聘僱專責處理人員,以有效及時處理裁罰案件,才能呼應修法美意,盡速剔除人行道阻礙,還給行人友善空間。
推動教學正常化! 國中小8月起「早自習禁止考試」
為了督導學校進行「正常教學」,教育部近日預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草案,明文規定校方不得在上午第1節課前的早自習、課間、午休時間或課後輔導時間實施學生的學習評量,升學模擬考也不可在也不可在寒暑假結束後第1周舉行,並預計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草案內容指出,為兼顧教育的公平性,國中小如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課程應以複習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並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後輔導則應在週一至週五辦理,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寒暑假學藝活動則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而國中小辦理學習評量時,應在學習節數內1至7節課實施,不得在上午第1節課前的早自習、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的時間辦理。另考量學生寒暑假多元自主學習活動與休憩權益、並降低學習的負荷,學校辦理模擬升學測驗或國中教育會考的準總結性評量,應於國三辦理,且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第1周就實施。這項草案為配合此前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布的「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明定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評量正常化等4個實施要項,但考量到各縣市督導方式不一,將追加草案以明文規定國中小落實正常教學。為達成目的,該草案也要求各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正常教學視導計畫、組成視導小組,每學年抽查一定比率校數,並以無預警方式進行實地視導,且應以無預警方式辦理,但也因學校距離、行事曆安排考量,得於視導人員到校前的1.5小時內通知學校,後按照視導結果,對違反規定之公立國中小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議處,私立國中小則對學校議處,以監督未符規定的學校進行改善。
報稅季將到! 財政部列7項特別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將在5月1日展開,民眾最關心的便是有多少扣除額可以減稅。財政部整理7項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即可適用。其中,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等3項特別扣除額,在申報時可直接扣除,免附證明文件。至於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教育學費等4項,須附上證明文件,提供稽徵機關查詢,合規定者可以扣除。今年5月將申報112年度綜所稅。財政部指出,適用對象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的特別扣除額有5項,即薪資所得、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儲蓄投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有薪資所得的受薪階級,每人上限20.7萬元。至於若有「特定費用」高於20.7萬元者,可採核實減除,但須附附證明文件,也就是所謂的名模條款;包括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皆可減除,但各項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須為金融機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值得注意的是,申報上限為「全戶」27萬元。至於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即民國107年以後出生的子女,每名12萬元。但設有「排富條款」,若綜所稅適用稅率級距在20%以上,或股利所得採28%分離課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也無法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每人可減除上限20.7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要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才能適用,每人12萬元。不過,財政部說明,若同時符合身障扣除額適用要件,兩者共可扣除32.7萬元。同樣設有「排富條款」,若綜所稅適用稅率級距在20%以上,或股利所得採28%分離課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要件就不適用。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若出售房屋有財產交易損失者,扣除上限為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若沒有財產交易所得,或扣除不足,可以保留3個年度再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必須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每人扣除額上限2.5萬元,若是已接受政府補助者,就不可扣除;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以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也不可扣除。根據財政部指出,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112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地震避難包要放什麼?「阿嬤愛用1物」也上榜 南市消防局公開必備清單
花蓮3日發生規模7.2強震,至今已累計16人罹難、3人失聯,搜救人員仍持續搶災中,嚴重災情也讓「地震包」再度成為眾人的熱門討論話題。對此,台南市消防局也公開緊急避難包「必放的救命物」,強調能在地震發生當下「拿了就跑」才是關鍵。403大地震發生後,接連幾天餘震狂搖多達800起,引起民眾關心防災避難包該如何準備,才能在災害來臨時增加生存機會。究竟「地震包」該放什麼呢?台南市消防局表示,內容物應涵蓋食物、衣物、藥物、個人防護用品、其他工具及身分證明文件等6大類,其中乾糧、水最好準備3天份,包括雨衣、手電筒、行動電源、哨子等也需帶上,而身分證件則可以幫助救難人員快速確認身分。南市消防局也建議,慢性病患者須備妥常用或替代藥物,一般民眾可準備止痛藥、腸胃藥、防蚊蟲等常備藥品,主要以方便攜帶為主。阿嬤愛用的「白花油」意外成為防災避難包的必備小物。(示意圖/翻攝自Dcard)此話題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透露,地震發生時他嚇到頭暈,當下急忙往外衝,直到回過神來才發現,身上只帶了一支手機,好奇問「網路上避難包說別帶太多,除了乾糧、水,還有什麼是一定要帶的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回覆,除了乾糧食物、手電筒等常見物品外,阿嬤愛用的「白花油」也上榜,「防災包不就乾糧食物、手電筒這類,我還會放白花油之類的藥品備用」、「帶罐白花油吧!不占空間,止癢也能治頭暈」、「地震我口袋真的也有抓一瓶」、「白花油+1,小小一罐全部解決。」
要命的屏蔽1/0403震出破百危屋 內政部拒揭紅黃單建築扯個資法遭打臉
0403花蓮大震驚撼全台,迄今仍餘震不斷,也震出了居住安全風險。其中慘痛受災戶花蓮天王星大廈,在2018年2月6日地震後即遭貼了「黃單」,代表內部非主結構有傷人可能,但這些資訊卻未充分揭露,導致在災前仍有不少交易,受災的新屋主一夕之間才驚醒直呼「根本不知自家被貼黃單」,引發各界譁然。據了解,花蓮天王星大廈經歷2018年強震後,因外牆玻璃震碎、磁磚剝落等,當年縣府已貼出黃單,然而因未曾公開上網,不少外地買家並不知情。根據國土署截至4月10日前統計,目前全台有紅單44件,黃單73件,以花蓮縣最多,一縣就佔了3成,然弔詭地是,攸關建物安全的紅黃單揭露,全台竟然沒有公開搜尋平台。本刊記者進一步調查,以六都來說,桃園市紅黃單掛零,台北市公開揭露市內全部紅、黃單處所,其餘縣市,包含「紅單」最嚴重的花蓮縣,都未在線上揭露資訊。外界質疑,政府是否因擔心影響房價,繼而屏蔽要命資訊,無辜接手者將慘淪房市冤大頭,輕則財損,重恐奪命。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一處連棟老宅,因房屋結構毀損,一度遭列「紅單」建築,儘管目前已轉為「黃單」,不少住戶仍感到恐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實地走訪新北市受災的土城華廈「台北一家親」,大震之後53戶超過80人被撤離安置,受災民眾直指社區一樓便利商店門口的2根梁柱,鋼筋量根本不足,希望查明是否偷工減料。管委會薛主委無奈表示,自己住的後棟受損已屬輕微,但在短暫回家收拾行囊時,仍感受地面不平造成的傾斜,至於前棟則不少住戶,根本不敢進家門。談到安置,主委坦言,自己因為附近還有一間空屋,目前全家搬過去沒有問題,但社區的清寒或老弱家庭至今沒有收到補助,甚至因此得向親友調頭寸,儘管安置期已於10日屆滿,不少住戶根本不敢回家,下一步在哪都不知道了,雖然住戶有意都更,但現在光是肇因責任歸屬與合作建商磋商,短時間不太可能完成,就地重建實在有些遙遠。針對紅黃單可能影響到房價,薛主委仍呼籲,希望政府單位設立紅黃標查詢網站,不然有人剛花了一生積蓄誤買危樓,垮了還要繳貸款情何以堪?至於曾經有列入黃標建物經過改善,同樣也應該列供民眾查詢,像天王星就是黃標的案例,如果住戶很芥蒂,就加緊尋求都更解危。新北市土城區「台北一家親」社區,由於地震造成房屋毀損,列入黃單警示建築。(圖/讀者提供)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員解釋說,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因素,不可貿然將紅、黃單建築資料公開上網,卻無法解釋為何台北市建管處能全數揭露。謝姓民眾痛批,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凶宅」格外受到民眾關注,也因為揭露與否衍生詐欺爭議,但畢竟凶宅還是屬於心理層面的問題,至多是房價受到波及,後來內政也已明文規定必須在買賣「不動產說明書」記載揭露,坊間也不少仲介網站地圖可查找資訊,但攸關實際人身安全的紅黃標建築資訊卻遭內政部帶頭屏蔽,房價與人命到底孰輕孰重。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認為,紅、黃單建築公告都已貼在建築大門口,不可隨意塗改拆卸,主要是為了「警示不知情人士走進建築後果自負」,且紅、黃單本來就滾動式修正,只要補強結構,經過結構技師複驗通過,就可報請縣市政府拆單,上傳全國資訊網雖不致違法,但意義不大,且資訊不能即時更新,又會引發爭議。至於兇宅有永久性「做完法會也不能解除列管」。然而法界對於公告紅黃標建築是否違反《個資法》有不同見解,鼎川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梁繼澤指出,像手機號碼等有高度屬人性,確實是《個資法》中的列舉保護事項;然而,地址不屬於其中保護事項,畢竟「給你地址誰看得出裡面住誰呢」,因此地址應當不屬於個資法所要保護的個人資料。他表示,可以理解國土署受到地方居民抗議房價的壓力,但地震紅黃單的目的,是災後立即針對建築物受災程度進行判定,依《災害防救法》「提升全民防災意識」的立法意旨,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紅黃單資訊本就該即時正確公開,以便民眾合理安排防災措施。
綜所稅災損列減書審額將放寬 財部2周內提簡化程序
財政部長莊翠雲10日允諾,針對0403花蓮大地震等災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書面審核」金額,將有望放寬成雙倍,並於二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本刊調查,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自1998年起,綜所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若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可自行列舉損失清單並檢附證明文件,由各地國稅局進行書面審核,免派員赴現場勘查。然而,財委會不少立委10日質詢指出,0403花蓮大震歷歷在目,大規模天災恐包括車輛、屋內所有物等受損嚴重,民眾損失輕易就超過15萬元。莊翠雲則於10日備詢時當場允諾,將擴大「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範圍」,自原本15萬元以下可採書審,放寬至30萬元以下,並於兩周內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莊翠雲強調,財政部立場對災後減稅原則有四,包含從寬、從優、從簡、從速,相關金額調整則不設限,都可提出討論,也有望程序更簡化,原則上同意提高至30萬元,朝便民方向優化。財政部官員會後補充,針對0403受損嚴重的花蓮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緊急放寬,讓該縣災損申請期間自一個月延長為三個月,至於其他縣市是否放寬跟進,官員則語帶保留,僅強調會再與各縣市共商研議。0403花蓮強震救援進入尾聲,截至11日上午9點0分,共計有16 人罹難, 1,155人受傷,37人留守,3人失聯。其中失聯者身分根據掌握,為砂卡礑步道2名外籍觀光客,另有1名在和仁礦區中和礦場的蕭姓男子,本刊也將為您持續掌握搜救情形。
以行動劇演出黑熊誤踩陷阱痛苦死亡 動團籲全面禁用獸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進行審查「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時,動保團體在立法院外進行抗議,以行動劇演出黑熊中山豬吊痛苦死亡,呼籲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等陷阱器具,並要求販售之禁止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的網路陳列販售及下架義務。動保團體今日於立法院外進行抗議表示,雖林業保育署推行交換精準改良獵具、仿造日本縮小踏板直徑的作法,希望預防黑熊誤踩,但其他線徑、壓力調整、限位器等改良機構實際上也無法證實能防止誤捕其他野生動物,獵具再怎麼改良,如果沒有可落實執行管理的控管機制,勢必如同過去一樣造成動物傷亡慘況完全失控。動保團體認為,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已是全民共識,但更應全面禁止「使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才能杜絕利用漏洞傷害野生動物之不法行為,且販售禁止之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之網路陳列販售及下架義務。對此,陳駿季回應,獸鋏對於動物殺傷力大,針對動保團體的訴求,該次《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的目的之一就是禁用獸鋏,販賣、持有方面也已經在《動物保護法》中明文禁止。
5月報稅季將至!花蓮強震災損減免「從寬從速處理」 申請延長3個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4月3日發生強震,造成花蓮縣部分地區民眾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經行政院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範圍。該局啟動緊急因應機制,召開緊急應變會議,研議協助受災民眾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及申報繳納期限展延等相關配套措施。北區國稅局已啟動「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機制,並由所轄花蓮分局及玉里稽徵所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與縣政府、稅務局及公所等密切聯繫以掌握災情,主動派員於現場輔導災區居民或營利事業申報稅捐減免,透過村里幹事、村里鄰長分送申報書表供災區居民運用,並有專人協助輔導,報備得採網路、書面、電話、傳真或臨櫃等方式辦理,災損申請期間延長為3個月。該局特別強調,對災害損失及相關稅捐事項的認定將採從寬、從速原則辦理,不動產災害損失部分依地方稅務局資料核認,車輛報廢部分依監理單位資料核認,免提證明文件,其他動產災損部分,納稅義務人得就近向公所或里長辦公室填報申請書。為顧及災區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稅之不便與困難,該局已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告延長113年4月份申報繳納及已發單開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113年3月份各類所得扣繳稅額及其他應申報之稅目等有關申報繳納期限之展延事宜,詳細資訊請上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
大甲媽遶境祝壽大典湧10萬信徒 嘉縣新港萬人空巷畫面曝
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進香,9日一早重頭戲「祝壽大典」隆重登場,為參與這場年度盛會,數萬信眾擠爆嘉義縣新港鄉市區街道,近2小時大典全程依古禮進行,信徒以三跪九叩禮向媽祖展現虔誠敬意,晚間11點媽祖鑾轎啟程回鑾,新港媽、大甲媽與30萬信眾相約明年見。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進香,9日一早舉行重頭戲祝壽大典,奉天宮周邊湧進數萬信眾,擠爆市區街道,信徒以三跪九叩禮,虔誠向媽祖祝壽。(圖/中國時報呂妍庭攝)大甲媽8日下午在各界恭迎下進入嘉義縣境,結束簡單祭拜儀式後,隨即在新港鄉市區展開遶境,直到接近9日零時才駐駕奉天宮。按慣例昨天上午8點舉行祝壽大典,今年由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副董事長鄭銘坤、奉天宮董事長何達煌、嘉義縣長翁章梁、立委顏寬恒、台中市副議長顏莉敏、前立委陳明文等人擔任主祭官與陪祭官,依古禮向媽祖行三跪九叩禮、誦經祈福,祝媽祖生日快樂。顏清標以轟動武林、驚動萬教形容大甲媽遶境,指連續37年到新港會香傳統,至今海內外信徒多到已無法統計,特別感謝鎮瀾宮團隊、奉天宮和嘉義縣政府的協助,以及鎮瀾宮3000名志工隨行,沿途整理環境、掃地。何達煌說,今年大甲媽遶境估計帶來30萬香客,新港市區人車擠得水泄不通,原本天氣炎熱,但祝壽大典進行時陰涼又無雨,全是媽祖神威護佑,與全場數萬信眾相約明年再見。翁章梁也感謝大甲鎮瀾宮及新港奉天宮團隊事前的規畫與準備,讓會香順利進行,相信大家誠懇向善的心,媽祖都感受得到,這就是台灣人的精神,也是媽祖的精神,謝謝信眾從台灣頭、台灣尾,甚至海內外前來參與這場盛會。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中午也與黨籍立委許宇甄、謝衣鳯等人到奉天宮祭拜雙媽祖,祈求媽祖保佑中華民國。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進香,9日一早舉行重頭戲祝壽大典,參與信眾數萬人,全程近2小時,依古禮進行,隆重又莊嚴。(圖/中國時報呂妍庭攝)
403強震釀嚴重災損!財政部曝「減稅3步驟」助受災戶度難關
台灣3日發生規模7.2強震重創花東地區,至今不僅累計13死、逾千人傷,各地多棟建築也傳出災損。對此,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如若民眾在地震過後發現財務損失,可透過三步驟申請減免。國稅局發布聲明指出,針對此次強震災情,國稅局提供9大「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減免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幫助受災民眾減輕生活負擔。國稅局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之財產因災害而遭受損壞、變質、毀滅或廢棄者,可以申報減免稅捐,若民眾發生財產損壞,請謹記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對此,財政部也提醒,民眾除了拍照保存證據外,應備好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像是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發票或收據等,稅捐稽徵機關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協助受災民眾申報。另外,行政院表示,除撥付3億元供花蓮縣政府進行救災所需緊急運用,各部會也提供災害救助事項,包括災害慰問、死亡或失蹤每人發給20萬元、死亡或失蹤賑助40萬元、重傷賑助10萬元;居住方面則有安遷救助、租屋賑助、住宅重建等補助,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復原、恢復正常生活。如若民眾在地震過後發現財務損失,謹記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等三步驟,可以減免稅捐。(圖/財政部提供)
不婚不育新思潮改變遺囑文化 陸28歲未婚女子將2000多萬資產「留給外婆」
近年來,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許多事物型態也隨之發生變化。有中國媒體指出,隨著青年注重事業、不婚不育的新生活型態,越來越多專注事業的未婚、不婚女性提前為自己訂立遺囑,將自己一生的累積通通交付於法律文書,避開意外來臨時不可預知的未來風險。據陸媒《頂端新聞》報導,由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承辦的公益專案「中華遺囑庫」發布《2023年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截至2023年底,共有2077名未婚、不婚人群在中華遺囑庫登記並保管遺囑。其中,女性訂立遺囑的比例最高,達到69.86%,男性占比僅30.14%。而這些訂立遺囑的未婚、不婚女性中,超過半數為「企業高階主管」與「專業技術人員」。一名28歲的趙女士,年輕,未婚,工作穩定,但她早早透過遺囑,將自己現有約500萬人民幣(約台幣2200萬元)全數留給撫養自己長大的外婆。趙女士表示,早早訂立遺囑的原因,來自於2018年雙親因為意外突然離世。趙女士自述,2018年父母因為意外辭世,當時父母沒有事前立下遺囑安排,獨生女的她身為父母唯一繼承人,在執行繼承遺產手續時,依然花了很多時間,跑了很多部門,申請了很多證明文件,讓她深感「花費的時間精力成本太大了」。父母離開後,趙女士就和外婆一起生活,得益於外婆和阿姨們的疼愛,她漸漸走出悲傷。進入社會工作幾年後,和社會接觸也多了,回想當年繼承遺產的情景,趙女士決定早作安排。在遺囑中,她安排了自己的房子、現金存款以及一些投資,唯一的法定繼承人是年邁的外婆。考慮到外婆年事已高,辦理繼承事宜可能面臨諸多不便,早些訂立遺囑能讓她感到安心,「外婆年紀很大了,我擔心萬一有意外情況發生了,我走在外婆前面,我不想讓她年紀那麼大了還要去奔波。所以我把能做好的計畫先安排好,也能更好地照顧好外婆的生活。」趙女士在訂立遺囑時,寫下給外婆的留言:「感謝外婆的照顧,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希望你能夠健康快樂長壽。」不過趙女士表示,立遺囑這件事,是自己和四姨的秘密,趙女士沒有告訴其他人,包括外婆本人。
2歲童將骰子放口中 父徒手暴打嗆「再亂吃拿刀砍」判罰3萬
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前年見孩子將骰子放入口中,竟以「不求人」、徒手暴打小孩,導致致左耳、大腿等有挫傷,還出言恫嚇「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日前基隆地院法官認定余男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該起家暴案是發生在2年前某日,因余男之孩童將骰子放入口中,被余男看見後,以「不求人」及徒手毆打,導致該童左耳後側、左頰與左大腿挫傷,余男還恫嚇說「下次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據了解,該童母親後來向警方報案,警方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余男坦承有以不求人、徒手打幼童,並有出言恫嚇幼童等行為,但辯稱他都是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與父親,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有關傷害、恐嚇行為,構成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但因為家暴法並無刑責,所以再依《刑法》之傷害罪、恐嚇危害全罪規定論罪科刑。同時,因被害人為未滿12歲兒童,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於余男聲稱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強調,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有明文,但其中規定的「必要範圍」內,是指父母應為合乎情理的適當管教,且應於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的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法官說,若對子女懲戒逾越必要範圍而以傷害身體,或危害生命之殘忍苛酷手段而濫用親權,則不只可成為停止親權的原因,且應負刑事責任。法官表示,被害幼童當時年僅2歲,縱使有不當行為,身為父親,應採取適當的教導方式,但余男以傷害身體、恫嚇方式管教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傷勢,使用的懲戒手段明顯過當,不具積極正面的教育意義,已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因此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可易服勞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