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女房東日租套房「針孔偷拍」 試圖以罹患「紅斑性狼瘡」從輕量刑
陳姓男子和友人於2023年4月2日透過訂房網站在台中的日租處套房租房,入住後竟發現房內藏有隱藏式攝影鏡頭,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是74歲蕭姓老婦房東,陳男和友人得知後將蕭女告上法院。案件經過上訴,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蕭女拘役40天,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陳男與友人在去年4月透過訂房網站與蕭姓房東聯繫租屋,未料在入住後,陳男竟發現房間內安裝了多個針孔攝影機,包含充電頭密錄器、掛勾密錄器等等,驚覺自己和友人的隱私被偷拍於是立即報警處理。蕭女辯解,她在去年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安裝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和浴室「掛勾」,因擔憂租客破壞床具和吸毒,為了蒐證的心態才安裝的,蕭女還向法官求情,因她年事已高並罹患紅斑性狼瘡,表達了調解的意願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表示,一審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蕭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但蕭女不服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蕭女因賠償金額太大而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上訴無理由,將蕭女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2雙鞋飄異味又有不明液體 她報案逮噁男鄰居…下場曝光
新北市1名簡姓男子,先前趁夜深人靜時,竟在社區大樓電梯口和樓梯間,偷偷拿走女鄰居的鞋子自慰,導致對方2雙鞋子毀損,事後女鄰居趕緊至警局報案,警方在其中1雙靴子內採集到精液後,經DNA檢測與簡男的相同,於是依法將他起訴。新北地院依2項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簡男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去年的4、5月間,簡男會在深夜至凌晨時分,悄悄拿走女鄰居放在公共區域鞋櫃裡的布鞋和靴子,並躲在樓梯間等區域打手槍,結束後再將鞋子放回原位。後來,女鄰居發現自己的鞋、襪出現異味和不明液體,才嚇得跑去警局報案。檢警針對其中1雙靴子進行酸性磷酸酵素檢測法、前列腺特殊抗原測法,結果均呈現陽性反應,另對體液進行DNA檢測後,也與簡男的DNA相符,罪證確鑿。沒想到的是,經過檢警調查,簡男早在2021年間就曾以類似方式騷擾女鄰居2次,同樣將精液以不詳方式倒入對方鞋內,礙於當時跟蹤騷擾防制法尚施行,仍無法可罰。而檢方認為,簡男觸犯公然猥褻罪、毀損罪,並依較重的毀損罪將他起訴。該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簡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毀損了女鄰居的2雙鞋子,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亦缺乏尊重他人的正確觀念,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但至今仍未與女鄰居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2項毀損他人物品罪,各別判處拘役40日,合併應執行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滿年輕人不讓座!男子「紙袋甩臉、屁股壓頂」 判處拘役65天
捷運博愛座再度因為「讓座」問題引起糾紛,也讓美意徹底變調!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因為不滿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沒有讓座給一對母子,因此他不但用紙袋與身體攻擊對方,還在車廂內大聲飆罵三字經,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近日判決出爐,該名男子被判處拘役65天。畫面曝光後,有網友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多了。據《東森新聞》報導,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在民權西路站上車,當他走進車廂,看到博愛座上坐了年輕人,他先是用紙袋甩在年輕人臉上,打中年輕人嘴唇跟臉頰,接著又一屁股坐在對方身上,還不斷用三字經、五字經飆罵對方,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站務人員立刻請他們在下一站下車,隨即報警處理。男子則向到場警方表示,他不是腿痠要坐下,而是希望這名年輕人能夠讓座給一旁推著嬰兒車的媽媽跟小孩。事後這名男子被提告傷害罪、強制罪,還有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他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三罪判處合併執行拘役65天,等於易科罰金6萬5千元。畫面在網路上曝光,網友也紛紛搖頭,留言表示:「他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不過只會欺負老實人而已,怎麼不去找那些凶狠魁武的人呢?」、「偽君子,明明可以好好說,動手動腳代表你只是一個惡劣的人。」、「假借見義勇為的方式情勒他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男大生女廁偷窺 辯想做「變性手術」:要看私密處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潛入台積電女廁,拿手機反射螢幕偷窺2名女子,被發現後當場遭逮。盧男辯稱,他因為想變性才想看女生私密處,法院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9日晚間6點多,盧男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隔間後埋伏,等一名女子如廁,她看到盧男拿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方式窺視。同天晚間7點多,盧男又故技重施,他繼續在廁所等,等另名女子如廁,他又用相同手法窺視,當場被陳女發現,踢開他的手機,通知公司保全人員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盧男提出入學證明、錄取名單、研習證明,還有在校表現優異證明、公司應徵面試錄取紀錄等,想證明他無犯意。盧男辯稱,他之前在其他公廁也看了幾次,「我不是故意要偷看,我是想動變性手術,想知道手術完會怎麼樣,我有上網查,之前也有跟醫生拿過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為看圖片沒有真實性。」台南地院認為,盧男無故利用手機螢幕窺視他人如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實屬不當,他犯後矢口否認,也沒跟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依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2罪,各判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版柬埔寨」案團滅 奪3命「藍道4惡」下場曝光
台中檢警2023年破獲「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凌虐釀3死案,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與同夥洪俊杰、王昱傑、林晏齊,找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替其調查個資,甚至偽造法院假交保單給境外機房「黑吃黑」,被依法起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半年多,17日宣判,4人依偽造公文書、詐欺、私行拘禁等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至1年2個月。判決指出,「藍道」杜承哲在同夥(傅榆藺等人)落網後,他卻另起爐灶,由洪俊杰負責在台北文山區經營水房,洪再召募林晏齊加入詐團,並透過收購人頭帳戶與境外詐欺機房合作,持續以「投資詐騙」技倆行騙32人,詐得不法金額2233萬9316元。王昱傑、林晏齊則是驗車手,負責第一層帳戶轉至第二層帳戶,再由後端詐團成員將第二層帳戶贓款換成虛擬貨幣,最後洪俊杰從後端詐團對帳、取回虛擬貨幣,依照協議報酬比例打至境外機房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製作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期間,時任寧夏所長葉育忻收取藍道賄絡,包括現金200萬元、價值220萬元賓士車1輛及價值約109萬4044元之泰達幣33504顆,做為洩漏個資、打詐專案情資的對價,更製作不實「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供「藍道」等同夥向境外詐欺機房黑吃黑。然而,律師陳士綱利用身為主持律師地位,將偵查內容洩漏給藍道,讓其得以事先勾串本案共犯、證人及逃避檢警追緝,且在「台版柬埔寨案」2022年11月被檢警查獲後,火速成立建設公司籌備處,將詐團匯入其虛擬貨幣錢包內的鉅額詐騙款項,泰達幣247123.81顆,轉匯至該建設公司籌備處帳戶內而為洗錢犯罪牟取暴利。士林地院17日宣判,杜承哲依共犯私刑拘禁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有期徒刑1年2月;洪俊杰犯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此2罪名可易科罰金)、又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王昱傑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林晏齊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士林地院另表示,杜承哲、葉育忻、陳士綱等人涉違反貪汙、洗錢等罪,將另行審結。
男童遭毆打、壓頭嗆水、逼吃腐壞食物凌虐7年 無良安親班老闆今日發監坐牢
連鎖安親班女老闆林漢凌和2名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聯手,凌虐一名男童長達7年。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並指使劉、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點心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法院2024年2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林女今早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2名女老師先前均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年底,多名家長聯合控訴林漢凌所開設的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虐待。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她們故意會將男童頭部強壓進裝水的水桶他嗆水,還逼男童吃發霉點心、喝腐壞結塊牛奶,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誘導男童吃下,甚至在冬天逼男童脫光,用冷水沖灑他身體,還常要求男童去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限制他不准尿尿、喝水等,倘若男童犯錯,便會用「愛的小手」將他打至遍體鱗傷。男童母親雖發現兒子經常受傷,多次詢問負責人林女,但林女都會編理由搪塞過去,事後再變本加厲傷害男童,導致男童後來即使遭受虐待,也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男童9歲時拜託媽媽把他轉到其他安親班,虐待才告一段落。後來,男童看到媒體報導林女的補習班有其他幼童遭虐待,想到自己先前7年的遭遇,身心爆發異狀,父母帶男童就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才說出自己的悲慘遭遇。法院審理時,男童證稱林女跟2名女老師都曾抓住他的腳踝一直旋轉,甩到男童跟地面平行時,再突然放手把他扔出去,還因此摔斷男童左手大拇指。至於其他恐怖的凌虐方式,男童也都一一告訴法官。法庭上,2名女老師承認曾傷害男童,但林漢凌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是男童及離職後挾怨報復的其他老師編造不實指控。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姓、金姓女老師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僅林女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女表示願意賠償男童及父母20萬元,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破局,二審改判林女2年4月徒刑,林女不滿再提上訴,2024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執行通知書,17日上午林女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不爽姪兒車擋路叔叔「持安全帽」砸車 遭判「有期徒刑2月」不得上訴
彰化縣楊姓男子在3月24日下午5點,不滿姪子將小客車停放在三合院門口,妨礙他騎行機車出入,為宣洩情緒,拿安全帽敲砸小客車車燈,彰化地院審理依毀損罪判楊男有期徒刑2月,楊男對於判決結果不服,否認犯行並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楊男上訴意旨猶執前詞否認犯罪,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不得上訴。檢方表示,楊男因姪子小客車阻擋到他騎車出入,為了洩憤而毀損他人物品,楊男右手持拿安全帽敲擊姪子小客右後方的車燈,導致燈罩有多處裂痕且破損嚴重不堪使用。楊男狡辯,「未拿安全帽敲擊小客車車燈,是自己牽機車經過時機車滑倒,不小心撞到才造成車燈損壞,不是故意的」。一審法官說明,楊男所述不合邏輯難以採信,有毀損行為也是事實,酌情裁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楊男不服再上訴,要求對姪子進行測謊,並比對安全帽與後照鏡痕跡是否吻合。二審法官表示,測謊一般僅用在性侵害犯假釋與監控、犯罪偵查和特定機關人員安全查核為主,僅能作為補強的間接證據,此案事證確鑿無實施的必要,且車燈受損部分已經修復不能調查,法官說明,楊男犯後均否認犯行,且未與姪子達成和解,應維持原本判決並駁回楊男的上訴,最終全案不得上訴。
北投跆拳道館前員工11次作案盜取超過20萬 大膽出沒法院周邊遭逮
台北市北投區名前跆拳道館員工,莊姓男子年僅18歲時展開其犯罪生涯,陸續進行11起竊盜行為,共偷走3名被害人超過20萬元財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其應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但莊男卻擅自逃避執行,成為通緝犯,最終天母派所員警趁莊男跟朋友外出逛街時,將其逮捕並依法歸案。據悉,莊男在18歲時開始行竊,從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利用在北投某跆拳道館的職務之便,偷取3名被害人的財物,經過檢警調查發現,莊男共累積進行11次竊盜行為,涉及金額超過20萬元。檢警最終依《竊盜罪》起訴莊男,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莊男雖然認罪,但未能兌現對1名被害人的賠償承諾,法官考量莊男仍是學生,最終判處拘役80日,並可易科罰金8萬元,但莊男卻未按時到案執行,因此遭到通緝。2024年3月間,莊男又因其他案件出庭調解,剛離開法院,便在士東路一帶與友人閒逛,警方得知莊男在士林、天母一帶周邊出現後,立即展開監視並施行逮捕行動,莊男見到警方後情緒激動,並表示驚訝警方如何找到他。士林分局呼籲,民眾若因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警方將繼續全力打擊犯罪,保障社會治安。
不滿寵物鴨呱叫聲掐脖懸空 莽男拍片還上傳抖音炫耀遭判拘役30天
雲林吳姓男子2022年3月初,因不滿寵物鴨不停的鳴叫聲,徒手掐住寵物鴨脖子,使其無法呼吸、鳴叫,並拍攝影片上傳抖音,此案經雲林縣政府函送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最終被法院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法官認為,吳男徒手掐住寵物鴨脖子並懸空的行為,導致鴨子短暫出現無法呼吸、鳴叫的情況,但依現有事證難以認定寵物鴨因此行為,而有生理傷害或機能的受損,僅可認定已干擾對寵物鴨的精神與生理狀態。而吳男無視自己的行為以造成寵物鴨的痛苦及害怕,並在網路影音平臺上傳播騷擾傷害動物的影像供人觀賞,影響社會善良風氣,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7條之1,日前依法宣判,判處吳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月收入20萬水產老闆捷運站偷拍情侶被抓包 惱羞成怒痛毆高中生
去年4月,一名67歲李姓男子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服務台,持手機鬼祟偷拍一對情侶,遭一名高中生制止。李姓男子竟惱羞成怒,出拳毆打高中生,導致其左眼受傷。事後高中生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布全案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李姓男子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李男去年4月25日晚間22時許,在捷運中山站服務台偷拍一對情侶時,遭周姓高中生發現阻止,隨後與對方爆發口角,竟惱羞變怒揮拳攻擊對方,導致周姓學生左眼鈍傷傷害。警詢、偵查時,李男坦承犯罪,證人表示他親眼目睹李男偷拍別人被周生制止,隨後周就被李揮拳猛揍。檢方據證述、驗傷單等,依法起訴。法官審酌李男率爾徒手傷害周生,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但未賠償周生獲得諒解,酌其自述高中畢業、已退休、退休前職業做海產、月收入約10至20萬元、離婚、育有1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高齡老父等,依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加重其刑,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
緩刑罰120萬!立委批輕縱黃子佼 北檢發布聲明:依現行法律絕無縱放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點燃社會怒火,但事後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並須繳納公庫120萬元。但此結果引發外界質疑認為過輕,立委張雅琳也提出質疑,認為處置讓人難以接受。對此,台北地檢署12日發出聲明,強調「遵循現行法律,並無輕縱」。民進黨立委張雅琳11日在臉書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並發文表示,她近日看了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件的緩起訴書後,發現黃子佼從「創意私房」購買性影像長達6年,結果檢察官認為黃子佼「只是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就予以緩起訴處分。且緩起訴書還寫著,檢方認為黃子佼「『僅』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供己觀覽,查無散布或販賣情形,所為行為之損害非鉅」云云,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不太嚴重」,讓她直言:「實在無法接受。」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北檢表示依現行法律規定,單純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法定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以被告為初犯且坦承犯案、受害少女隱私與權益保障、本罪的刑度、被告願意支付120萬元緩起訴金,而為緩起訴,並無輕縱。另有檢察官表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最重僅能判處1年有期徒刑,如果被告坦承犯案,為初犯,表達悔意,才可能判處6月或更低的刑度。如果宣告易科罰金,最多罰54萬元。而黃子佼要繳交120萬元,已經是修法後,同類型案件中「最重」的處分,且黃子佼會留下刑案紀錄。另站在被害人立場,可免去被害人將來還得被傳喚出庭的壓力,造成被害人2度傷害。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洩陳沂手機門號遭判刑3月!北檢通知雞排妹「到案執行」時間曝
女星鄭采勻(雞排妹)於2021年與網紅陳沂撕破臉互槓,雞排妹不滿陳沂靠「酸她」蹭流量,於是在網路上公開對方的手機號碼,遭到陳沂一狀告上法院,案經最高法院上月審理,仍判雞排妹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如今雞排妹到案執行的時間也曝光。回顧該案,陳沂於2021年5月8日開直播時秀出與雞排妹的來電紀錄,砲轟對方對她電話騷擾,引起加入直播的雞排妹不滿,當場說出陳沂手機號碼的前4碼,怎料直播結束後,雞排妹又於當天下午在個人臉書粉專貼出一張色號圖卡,上面的數字剛好就是陳沂門號的末6碼。電話被公布後,陳沂遭雞排妹的粉絲不斷騷擾,忍無可忍下怒向對方提告,檢方也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對雞排妹提起公訴,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判決雞排妹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雞排妹不服上訴,二審改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遭駁回,雞排妹確定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本案確定判決案卷已送達台北地檢署,北檢也已對雞排妹發出執行通知,預計將於5月初到案執行。
海軍女士官疲勞駕車撞死17歲高中生 最終遭判刑6月緩刑3年
高雄1名海軍周姓女士官,2023年9月11日傍晚,因疲勞駕駛,闖紅燈後不慎撞上騎車雙載的吳姓父子,造成後座17歲吳男重傷身亡,橋頭地院審理後,考量周女坦承犯行並與吳男家屬達成和解,最終判處其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緩刑3年。周女當時行經高雄市左營區新庄仔路,與翠華路交岔路口時,由於疲勞而貿然踩油門,導致車輛暴衝衝撞前方等候紅燈的吳姓父子,導致後座吳男胸腹嚴重受傷,經醫院搶救後不治身亡。據悉,吳男是校隊籃球隊主力,是校園的風雲人物,深受同學們喜愛,其意外離世令許多師生感到不捨,學校特別成立「安心輔導專案小組」,全力協助師生處理情緒,提供安撫與支持。橋頭地院在審理過程中,考量到周女事後主動坦承罪行、與吳男家屬達成和解並支付調解金,且得到家屬同意判處緩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月,但得易科罰金,並緩刑3年。
超兇!前JKF女郎揮拳襲警嗆「社會低層」 遭判拘役30日
26歲擁有傲人F奶的前JKF女郎林女,去年12月30日在台北市信義區KTV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但林女不但拒絕出示證件、揮拳還怒嗆員警「社會低層」,當場遭壓制逮捕,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台北地院日前判林女拘役30日。警方表示,去年12月30日凌晨3時許獲報,某KTV發生一起衝突。員警到場了解,林女與友人前往KTV歡唱,因細故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當員警依規定抄錄資料,但林女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還以右手攻擊張姓警員,並怒嗆「你警察頂多五萬塊吧?社會低層!」、「你告我妨害名譽阿!社會低層!」、「You fucking some of the bitch!」、「神經病!」警方當場壓制林女帶返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法官認為,林女行為足以貶損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之形象,遂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林女為前JKF女郎,擁有超兇F罩杯,IG上8.8萬人追蹤,曾跟網紅薔薔及其父親鬧官司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