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申告被「檢察官睡覺未受理」打回票?基檢駁斥:與事實不符
基隆東岸商場風波延燒,NET公司透露2月1日破門當日急忙求助基隆地檢,沒想到法警要求提出書狀,否則檢察官沒空,更表示會吵到檢察官。對此基隆地檢署26日發出新聞稿澄清絕非事實,當下因處理打詐專案等案情人手不足,也盡可能加速,並由檢察官於2月1日凌晨1時21製作筆錄,絕無檢察官因睡覺不受理申告之情形。基檢表示,媒體標題「NET揭遭破門求助檢方 檢察官疑睡覺未受理申告」之報導,內容提及主富服裝公司(NET)對於本署諸多指控,與事實不符。基檢指出,今年2月1日凌晨零時30分許,NET公司2名男性員工,至本署大門申按鈴申告,當時值勤檢察官正在處理另起詐欺案件,並著手對涉案被告聲請羈押,數名法警亦在處理人犯戒護、偵查庭站庭維安等勤務,法警於聽聞申告鈴聲,確認有民眾按鈴後,旋調整手邊勤務,於數分鐘內由涂姓法警趕至大門口申告鈴設置處查看,瞭解民眾訴求。基檢說,涂姓法警先詢問到場之NET公司員工欲告何事,初步釐清所欲提告為民事或刑事,是要書狀提告或口頭申告,並告知若有警力即時到場之需求,亦可至附近之東光派出所報案尋求警力協助。NET公司員工表示須要確認後才能回覆,涂姓法警遂留下可供直接聯繫之公務電話,表示若決定申告後可直接撥打公務電話聯繫法警較為便利,可以無庸再按申告鈴。約10分鐘後,NET公司員工再次按鈴申告,本署涂姓法警及江姓法警即前往瞭解,經NET公司員工確認欲提告刑事案件、委任律師亦將前來後,江姓法警即在現場等候NET公司委任律師到場,而律師於凌晨1時13分許到場,法警即引導入內,檢察官於凌晨1時21分許,開庭製作申告筆錄。故本件絕無「檢察官疑睡覺未受理申告」之情事。基檢強調,該署當日仍有「打詐專案」進行中,且當日內勤案件量大,檢察官、書記官及法警同仁均持續忙碌到深夜,拘留室內人犯亦需有法警執行戒護勤務,故申告鈴響起,一時間數名法警實分身乏術,直至任務互相完成調整及代理,方擇由涂姓法警前往申告鈴設置處瞭解狀況。對於讓申告人等候一節,已請法警同仁日後盡量排除萬難加速處理。基檢重申,該案受理後即分他字案依法進行調查,承辦檢察官在積極查證後,認有必要,已於2024年3月1日同步傳訊告訴人NET公司代表、基隆市市長、交通處處長等人。目前整起案件尚在偵查中,本署持續秉持不偏不倚之公正立場,積極偵辦此案,釐清整起案件是否涉及刑事不法。
偷拍21女還不夠!書記官「順走犯罪淫片」拷貝珍藏 檢察官怒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男自2020年1月起,使用密錄器偷拍署內女同事的裙底風光及如廁畫面,不僅如此林男還跑至百貨公司、超市等公共場所偷拍,直到去年3月才被逮獲,受害女子多達21人,最終遭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處4年8個月徒刑。對此,檢方表示,林男不僅自己偷拍,還「自肥」調閱其他嫌犯竊錄的私密影片,並拷貝珍藏以利自己觀賞,認為量刑過輕,今(15日)不服再提上訴。據了解,林姓書記官被逮獲在地檢署多間女廁裝設密錄器,還在鞋頭裝針孔偷拍女同仁的私密部位,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受害女子多達21人,且都是林男的女同事及親友,行徑令人感到不齒,今年2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林男掌管贓物庫期間,還「監守自盜」將被沒收的iPhone手機、隨身碟、針孔攝影機、筆電等贓物,當成自己偷拍的犯案工具,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在偵辦期間還發現,林男利用公務之便,將其他案件的犯罪淫片證物複製、拷貝於公務電腦,再轉存至隨身硬碟與記憶卡,方便自己反覆觀看。針對被害人隱私權二次遭到侵害,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書記官不但知法犯法,更為一己私慾藐視他人隱私,嚴重敗壞官箴,認為量刑過輕再提上訴,請求高等法院撤銷4年8個月的原判決,重判林男予以嚴懲。
疑偷8萬元…桃園男遭痛毆丟包慘死 檢相驗死因出爐
桃園一名33歲陸姓男子昨(10日)和1男1女入住位於桃園的汽車旅館,退房後員工打掃房間時嚇壞,因為到處都是血跡,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立刻展開調查,並在新北樹林找到人,但已經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仍宣告不治。隔天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率法醫相驗,死因也出爐了。警方調查指出,陸男和邱男均有毒品前科,2人昨天凌晨前往摩鐵開趴飲酒作樂,期間找來傳播妹吳女助興,但邱男早上醒來後,發現身上攜帶的8萬元現金不見了,想到陸男期間曾駕車外車,質疑前才遭對方竊取。邱男愈想愈生氣,立刻持刀和棍棒毆打陸男,導致對方頭部重創倒地不起,後來邱男將陸男扛進後車廂,和吳女一同退房,直到房務人員入內打掃,整起案件才曝光。警方找到棄置的車輛。(圖/翻攝畫面)警方後續透過監視器,循線追查到新北市樹林區一處產業道路,在現場發現棄置的車輛,以及被丟包在一旁,全身僅穿內褲、沒有呼吸心跳的陸男,被送到亞東醫院急救,一度恢復生命跡象,但最後仍不治。桃園地檢署劉威宏檢察官今天下午率法醫師及書記官相驗陸男死因,首先到摩鐵勘驗現場,再到殯儀館相驗遺體,發現陸男身體有多處銳器造成傷口,研判死因為出血性休克。
保單藏錢1/大法庭堵死壽險避債 台北地院執行案件暴增35%
台灣保險業蓬勃發展,投保率不斷創新高,國人平均每人持有2.6張保單,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壽保險已繳保費的準備金可做為強制執行標的,不料引發意外風暴。裁定出爐後,各地方法院收到聲請執行人壽保單案子如雪片飛來,其中以台北地院是最嚴重受災戶,因為全台灣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位於台北地院轄區,2023年強制執行案件達20幾萬件,較2022年增加35%,讓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書記官和執行人員叫苦連天,甚至醞釀離職。資深法官指出,法院長久以來的主流見解,就是認為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不是要保人的財產,因此保險給付條件尚未構成時,保險公司當然也沒有錢付給要保人,執行機關也無權命令保險公司終止契約、償付解約金。2016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就是採取這種見解。上述的法院主流見解,讓政府向保險公司「討債」時有9成敗訴。不少保險業務員在兜售保險商品時,常常以「保險藏錢」的概念,吸引大眾購買。還有一些欠稅大戶不願乖乖納稅,變賣不動產、並將存款提領一空,卻透過「藏富於保險」賴帳,花大把鈔票購買人壽保險。不過這些撇步自從大法庭裁定出爐後,買保險藏錢、避稅的方式都行不通了。壽險保單曾是富人藏錢避稅首選,現在成為債權人和稅捐機關鎖定執行的目標。(圖/報系資料照)雖然最高法院大法庭見解出爐後,讓債權人多了不少討債機會,可是以前不能執行的保單,累積了幾十年的債務問題,現在一股腦全部湧入第一線法院,也就是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如何處理就成了地院的大問題。以台北地院來說,2023年未結案件增加了7、8成,而且情形持續惡化中。北院為此設法新增民事執行處人力,並要求各科室檢視有無多餘空間,提供新增人力使用辦公。據了解,中華電信、台電曾因幾千元的欠費債權,就向法院主張執行保單,也有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認為,就算保單只能扣到幾千元,也該執行,如果地院執行處認為沒有執行必要,還會聲明異議。因此曾有地院主張對執行人壽保單的金額設立門檻,例如裁定幾萬元以下的保單不能執行,不過案子抗告到高等法院,高院卻以於法無據為由駁回,顯示在修法前,由地院透過裁定的方式設立門檻,目前並不可行。不過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時,要求執行法院裁量時,應審慎處理,賦與陳述意見機會,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言下之意,希望地院應顧及被保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並考量債權人有無濫用情形。至於如何進行執行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操作,仍有賴具體的規則,與足夠的案例才能實現。
獨/北院恐審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蔡明宏聲請移轉管轄成功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本案還可抗告。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全部案情分別由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中。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院前行政庭長涉猥褻案情擴大 蔡明宏二度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4年3月6日再度開會,認定另有3名行政人員受害,二度將蔡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人審會2024年2月20日首度開會,討論蔡明宏的強制猥褻和性騷擾案,認定蔡對女書記官強制猥褻,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當天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本案,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蔡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雲林、連江地院院長將異動 卓進仕、游文科呼聲高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3月6日即將開會,審議雲林地院院長、連江地院院長人事案,雲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卓進仕擔任,連江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游文科接任,至於現任雲林地院院長劉長宜因任期屆滿,擬調派為台中高分院法官。此外,司法院人審會,還將討論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性騷擾案。蔡被控侵犯一名新進女法官,以及十多年涉嫌猥褻一名女書記官,經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如今已停職接受調查,司法院人審會2月20日曾約談蔡明宏,3月6日將再度約談他。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審會2024年2月20日開會,討論女書記官遭蔡明宏強制猥褻案,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蔡明宏2024年2月20日曾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認為蔡明宏涉案違犯法官倫理,雖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相關事由已逾3年評鑑時效,仍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有無彈劾必要,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
前書記官是「攝狼」!裝針孔偷拍21人洗澡更衣、裙底風光 判刑結果出爐
前士林地檢署林姓書記官2020年起在署內、餐廳以及安親班,以針孔偷拍女子更衣、沐浴以及裙底風光,事後還列印出來觀看,被害人多達21人,士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其中有拍攝到身體特徵,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7月到9月不等,去年2月11日刑法修法後,新增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另外因女子穿著安全褲未遂,判處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判決指出,林男2017年2月起負責收發室業務,利用女同事辦理離職的機會,在襪子內放入針孔,穿著拖鞋將腳往前,由下往上拍攝女子長裙內的隱私部位,甚至還將手機放在桌下,從低角度拍攝女同事的內褲,添購多個秘錄器,放置在署內更衣室,多角度拍攝女同事沐浴前後更衣畫面,21名被害人2人撤告,共計80次,甚至列印199張圖片觀看。檢方去年3月在更衣室內發現異狀,全案因此曝光,同月2次到林男住家搜索,查扣手機、1TB隨身硬碟,多枚隨身碟、記憶卡,並在影片當中,發現除了犯案地點除了署內,還包括附近的百貨公司、超市、飲食店、餐廳,甚至還有小孩安親班,路人穿著長裙,林男即以針孔藏在夾腳拖內拍攝大腿根部,時間更長達3年之久,被害人還包括的親戚等人。判決指出,林男購買多組微型攝影機、密錄器,有將密錄器鏡頭夾在腳指及拖鞋間、藏於手中或放置於隨身背包上攝錄,還有將手機、密錄器或微型攝影機固定在士林地檢署某處定點攝錄,或將多組密錄器、微型攝影機擺放於同一空間之不同位置而以不同角度攝錄,不論是否為士林地檢署之員工或偶遇的陌生人,均有可能在任何時、地遭到林男以各種方式偷拍,是被告之犯罪手法堪稱惡劣。
陸漁工落海2死未解剖 金門地檢:家屬說要再考慮
大陸漁船2024年2月14日、農曆大年初五下午在金門海域逃避海巡署臨檢時翻覆,釀成2漁工死亡,引發兩岸糾紛,金門地檢署隔天接獲海巡署艦隊分署第9海巡隊正式報驗,2月20日死者家屬抵達金門後,金門地檢署進行複驗,由家屬檢視遺體、現場觀察涉案雙方船隻、檢視相關證據資料,家屬對死因及是否解剖暫不表示意見,檢方將綜合判斷後,再做決定。金門地檢署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2月14日下午1時許,地點在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海巡隊接獲通報並發現有1艘大陸船隻,自大陸地區水域駛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劃設之「禁止水域」。海巡隊巡防艇即命令該船隻停船受檢,該船隻卻加速逃逸,尚未出「禁止水域」即翻覆,該船隻上4名男子經海巡隊救起送醫,其中2名不幸死亡。海巡隊向金門地檢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過程並無錄影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檢察官對海巡隊巡防艇之艇長及駕駛製作證人筆錄、調閱案發時海巡隊之通報紀錄、海巡隊撥打119之通聯、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船隻及海巡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上存放,經檢察官會同書記官前往勘查並製作勘驗筆錄。檢察官勘驗巡防艇結果,確未發現其上有固定之監視錄影器材。至於生還的2名陸籍男子,先由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製作各3份調查筆錄,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對該2人製作各2份訊問筆錄,並命具結,目前對該2人部分已調查完畢。2人均表示對海巡隊執法程序無意見。金門地檢署強調,生命法益為最重要之法益,將以最謹慎態度處理本案,儘速還原事實真相,使死者能夠得到安息。
陸漁民2死…檢證實「海巡署無錄影紀錄」 資深法官疑:沒調查過失致死必要?
大陸籍漁船14日越界捕魚,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翻覆,船上4人落海,其中2人送醫搶救後不治。金門地檢署證實,海巡隊向本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之過程並無錄影紀錄。另有資深法官疑惑,「家屬沒提告過失致死,也沒有調查海巡人員是否涉有過失致死罪的必要嗎?」金門地檢署指出,本案發生於14日下午1時許,地點在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海巡隊接獲通報並發現有1艘大陸船隻,自大陸地區水域駛入我國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劃設之「禁止水域」,海巡隊巡防艇即命令該船隻停船受檢,惟該船隻卻加速逃逸,於逃逸過程中尚未出「禁止水域」即翻覆,該船隻上4名男子經海巡隊救起送醫,其中2名不幸死亡。金門地檢署表示,介入調查後,海巡隊向本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之過程並無錄影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本署檢察官對海巡隊巡防艇之艇長及駕駛製作證人筆錄、調閱案發時海巡隊之通報紀錄、海巡隊撥打119之通聯、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之船隻及海巡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上存放,經檢察官會同書記官前往勘查並製作勘驗筆錄;檢察官勘驗巡防艇之結果,確未發現其上有固定之監視錄影器材。至於生還之2名陸籍男子,金門地檢署提到,先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對其製作各3份調查筆錄,又經本署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對該2人製作各2份訊問筆錄,並命具結,目前對該2人部分已調查完畢,該2人均表示對海巡隊執法程序無意見。金門地檢署說明,20日死者家屬抵達金門後,本署檢察官即會同死者家屬進行複驗,為減少事後發生爭議之可能性,本署採公開、透明之調查方式,由死者家屬檢視遺體、現場觀察涉案雙方船隻、檢視相關證據資料,並保障死者家屬及其委任律師陳述意見之機會;相驗過程中,因死者家屬稱對死因暫不表示意見,故檢察官將視情形決定是否安排解剖。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資深法官疑惑,海巡署執法追趕陸籍漁船類似警方追緝拒檢車輛,執行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因果關係,「家屬沒提告過失致死,也沒有調查海巡人員是否涉有過失致死罪的必要嗎?」
獨/士院前行政庭長涉猥褻女書記官 蔡明宏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4年2月20日開會,討論女書記官遭蔡明宏強制猥褻案,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蔡明宏2024年2月20日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認為蔡明宏涉案違犯法官倫理,雖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相關事由已逾3年評鑑時效,仍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有無彈劾必要,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
士林地院民庭評議爭議延燒 司法院發回要求重查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在2023年10月間評議一起案件時爆發爭議,時任民一庭陳姓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不過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爭議。據了解,司法院對此見解並不認同,已要求士院重新審議。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現在司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士院重查,未來有無翻案可能,司法界都相當關心。
不只女法官和書記官…士林前審判長猥褻「受害人再+4」 恐遭監察院彈劾
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蔡明宏驚爆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風波愈演愈烈,還有書記官和錄事等4位女職員也曾遭受狼爪,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然而,蔡明宏不但否認犯行,更強調司法會還他清白,怎料日前被司法院打臉。據《鏡週刊》報導,蔡明宏不只涉嫌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還有其他4名女同仁指控,10多年前分別遭襲胸、摸背及下體頂臀等方式性騷擾,礙於對方是庭長,不敢聲張,加上院方長期縱容,姑息養奸才會讓受害人愈來愈多。司法院「法官論壇」內網去年6月16日出現一篇貼文,爆料蔡明宏對女法官騷擾,士林地院及士林地檢署事後展開調查,將蔡明宏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停職。此外,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又針對2007年11月女書記官一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再次議處蔡明宏,但因已過時效,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之後,司法院被踢爆懲戒法院李伯道性騷吃案事件,挨轟官官相護,才決定硬起來,訂於2月20日針對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一事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蔡明宏恐面臨移送監察院彈劾,再由監院移送懲戒法院。不過,蔡明宏透過委任律師丁昱仁表示,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我會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我的清白,證明我的冤屈」,日後會再對外界說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國會救救檢察官吧! 劍青檢改籲修法納編檢察官助理
詐騙案件暴增,全國基層檢察官承受極大規模的案量壓力,行政院決定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檢察官助理員額,緩解檢方壓力,劍青檢改呼籲新國會修改《法院組織法》,將檢察官助理納入正式編制,優化檢方辦案能量!劍青檢改指出,檢察機關除須收納全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之全部案量,還須自接民眾直接申告與巨量濫訴案件,透過大量篩選分流,總體「偵他相案」結案起訴率尚不及一成。地檢署不僅是全國司法警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守門人,更是全國刑事法院前端的攔沙壩。然而,檢察機關人力結構設計不良,檢察官人數與輔佐辦案的檢察事務官人數遠不成比例(書記官較無法襄助實體內容),形成「將多兵少」、「校長兼撞鐘」、「頭重腳輕」、「倒金字塔」的畸形結構,與日本、南韓檢察機關內部具有完善輔佐人力結構迥異,亟待從結構面與根源處有效改革。優化檢方人力結構,才能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劍青檢改一向呼籲增設檢察官助理等輔佐人力。去(112)年,行政院同意以臨時預算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至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員額,希能緩解檢方案量壓力。只是目前僅係臨時預算編制,未來隨時可能慘遭廢止。相較於現行《法院組織法》早已明文容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兩職,劍青檢改質疑:為何檢察體系無法正常設置檢察官助理?其不公平與不合理至矣!當務之急,在於增修與健全《法院組織法》的法源依據。期望新國會支持,能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態化,襄助全國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
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舒壓 回國帶「2塊壽司」慘噴20萬…退休師崩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婦人去年7月間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含豬肉火腿之壽司2塊,共0.08公斤,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經書記官通知義務人於去年 12月15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市年近60歲之楊姓婦人去年7月16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之壽司,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先以電話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義務人則提出申請狀表示業已提起訴願,而請求延緩執行,等訴願決定結果再行處理,移送機關則請新北分署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辦理,亦即不同意延緩執行。依義務人所提之訴願書所載,其就讀國中之小女兒因有恐慌症傾向,為舒解其壓力,於去年暑假期間,其夫妻不惜斥資,帶2個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旅遊3日,7月16日下午5時許,在香港機場候機準備回國,小女兒突喊肚子餓,其就在機場某韓式食堂購買2份長條型壽司,其中一份給小女兒裹腹,另一份要帶回國給辛苦之女婿享用。因楊婦是退休老師,相當守法,也知道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因此有端詳壽司成分,只見新鮮海苔及疏菜,就放心了。豈料入境時仍被防疫犬聞到肉味,始知壽司內含不易察覺之淡紅色小肉片,因此被罰20萬元。原本出國是要讓小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她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嗣義務人經新北分署通知於去12月15日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訴願業經駁回,因其小女兒壽司沒吃完,將剩餘壽司交給她,出關時才會被攔下開罰,實在冤枉,既已造成錯誤,只能面對,願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義務人業已退休,收入不豐,同意依其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