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人」再鬧不合? 茵聲宣傳舞台劇曝展榮、展瑞都不看
曾國城、唐從聖、林美秀、鄭茵聲今出席 新型態舞台劇《會演是英雄》封箱巡演售票記者會,鄭茵聲所屬YTR「這群人」前陣子才宣布停更,被問到有沒有找團員們來看《會演是英雄》,她竟脫口而出:「我們那四位男生團員展榮、展瑞、尼克、石頭都不看舞台劇的!木星、董仔都看過!」茵聲更現場喊話,表示要給這四位男生壓力,「不來看就是看不起我們啦!」她更開玩笑說:「如果他們還不來,就是證明我們不合。」曾國城也跟著幫腔,笑喊:「對啊,都解散了還忙什麼,台北有4場演出,還不來看就真的是不合!」逗笑眾人。鄭茵聲喊話「這群人」展榮、展瑞、尼克、石頭來看舞台劇。(圖/侯世駿攝)曾國城自曝最近變胖,體重更突破90來到新高,讓他下定決心減肥,「只能從飲食上控制,因為我喜歡吃,但盡量克制不要吃消夜,然後要調整作息時間,盡量晚上12點睡、7點起床。」提及在劇中為了要穿「茱麗葉」戲服有穿不上去的問題,曾國城自嘲「禮服變肚兜」,更笑說:「距離要上舞台劇還有三個月,我努力,目標希望能瘦到85公斤。」曾國城表示最近體重超越90大關,讓他下定決心減肥。(圖/侯世駿攝)茵聲28日將迎接生日,3位前輩也特別為她驚喜慶生,茵聲現場也許下生日願望:「希望在場所有人都平安健康快樂,有花不完的錢,然後《會演是英雄》場場爆滿!最後希望新的一年工作順利,世界和平!」至於被問到會邀前男友劉書宏來看嗎?茵聲笑說:「其實沒有刻意要找他來看,人要是有心,就會自己買票來看啦!」旁邊的工作人員拱曾國城幫她介紹新男友,茵聲表示:「我喜歡身高高的、超過182公分、孝順,感情專一的。」讓在旁的曾國城點頭答應介紹,更笑說:「好吧,我來想想。」
若愛妻被亂開玩笑...曾國城曝底限:再說就是自己找打
互動式劇場表演《會演是英雄》今(29日)舉辦記者會,唐從聖因應時事哏,突然發飆上台給主持人陳大天一記巴掌,頗有效果。威爾史密斯昨在奧斯卡典禮上,不滿愛妻被亂開玩笑而動手,曾國城也提出自己看法。曾國城、 林美秀、唐從聖、鄭茵聲出席《會演是英雄》記者會,曾國城被問及威爾史密斯的事件,他表示言語霸凌跟暴力行為都是不對的,但也能感受到威爾史密斯是忍無可忍,若他自己遇到老婆被冒犯的情況,他會先不帶情緒地當眾提醒「這是最後一次」,若再犯,巴掌就會上去,「已經警告過,再一次就是自己找打。」而他太太先前被拍到跟羽球教練出門買東西,他澄清是誤會,「已經結案了」,也以「這是最後一次」表達要結束話題。唐從聖模仿威爾史密斯在奧斯卡頒獎典禮的掌摑事件,賞陳大天一記巴掌。(圖/黃鵬杰攝影)全台首創融合脫口秀、情境劇及互動科技於一身的全新型態演出《會演是英雄》讓金鐘主持天王曾國城、 四金影后林美秀、劇場才子唐從聖、網紅女神鄭茵聲四大巨星首次同台挑戰史上最「難」演出!全新互動式劇場《會演是英雄》全台巡演將從3月29日起於udn售票網全面啟售。鄭茵聲、曾國城、唐從聖、林美秀出席《會演是英雄》記者會。(圖/黃鵬杰攝影)
「會演是英雄」? 桃市府:預售屋違法就罰
桃園房市受惠人口成長、公共建設等題材,「脫北者」移居桃園形成風潮,加上後疫情時代低利環境與熱錢再度推升房價,尤其是青埔等熱區,預售屋推案開價調漲頻傳。為了遏止預售屋投資炒作歪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10月31日特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地政局、建管處等相關單位,前往青埔及A7等開發區等4處銷售中心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宣導業者銷售過程應注意的法令規定。內政部指出,主要查核重點包括確認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6大事項。預售屋建案除由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外,仍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以有效遏止炒作歪風,健全市場交易秩序。坊間建商或代銷業者為營造銷售熱潮的廣告效果,尚未取得建照就釋出預推案訊息,這種「預購」、「潛銷」的銷售方式容易使民眾承擔資訊不對稱的風險。另外,部分建商會在契約書中夾帶違法的「二次施工同意書」,二次施工就是違建,不論地區、違建規模及使用情形,都會列為最優先拆除的對象,無論民眾購買時是否知情,建管單位獲報後都須立即拆除,如有違規事證應向市府提出檢舉。本次查核並未發現未取得建照就擅自銷售的情形,惟部分銷售中心未依規申請雜項執照,建管處已當場要求限期補照。地政局提醒民眾,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購屋前應詳閱契約內容,瞭解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預售屋應提供至少5天以上的審閱期,民眾可以把契約書帶回家慢慢看,如果遇到契約內容與應記載事項未符部分,可要求修改或拒絕簽約,不要輕易放棄應有的權利。本次查核仍發現部分定型化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為房地總價5%、停車位未載明高度、未載明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分擔方式等缺失,已要求建商限期改正。法務局消保官也強調,建商及代銷公司都屬於消保法中的企業經營者,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對消費者權益最低限度之保障,若業者以「個別磋商條款」規避契約責任,訂定對消費者不利的契約條款,例如將房地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磋商到10萬、5萬甚至沒有,民眾都應拒絕,如果建商徒有磋商之名而無磋商之實,強迫消費者簽訂不利的「個別磋商條款」,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建商若拒不改正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並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