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廁所嘿咻小6女 詭辯罹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
台北市1名顏姓男大生前年在網路認識國小六年級的女生小可(化名),豈料,暑假某日相約玩耍時,顏男突然一時性起,將小可拉進廁所嘿咻。地檢署調查時,顏男辯護律師稱其有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但檢方不採信,依《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罪》起訴。檢方調查,顏男在網路上認識小可,前年暑假某日,顏男與小可、女性友人和其3歲幼子一同在校園內玩樂。但顏男突然性起,將小可拉進廁所嘿咻。小可表示,顏男有脫她褲子,但顏男否認2人發生性關係,辯稱當天是上廁所時剛好沒有衛生紙,才會請小可拿紙給他,顏男律師還稱顏男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而檢方傳喚當天在場人士,3歲幼童表示看見顏男把小可拉進殘障廁所,不過所有人一致證稱去廁所敲門質問時,沒聽到裡面有求救聲,檢方因而認定雙方合意性交,依《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罪》起訴顏男。
男誘女網友同居「床上運動」 向女方母親脫口「技術好」下場GG
台南一名鍾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年僅13歲的女網友「美美」(化名),他利用美美逃學離家之際,約美美到他住處同居3天,期間2人發生性關係。案發後,鍾男竟告訴美美母親說「美美性愛技術好,讓我很舒服」等話,讓美美母親聽聞後當場氣炸,憤而向鍾男提告性侵。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鍾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鍾男於美美念小學階段就在網路交友軟體相互結識,但從未曾謀面。2017年11月間,鍾男得知剛就讀國一的美美與家人鬧不合,因此逃學離家,借住多位友人處所,他便趁勢邀約美美到他位於嘉義市的租屋處居住。美美應邀前往,自2017年11月8日到11日期間與鍾男同居,鍾男未違反美美意願,與她發生性關係,不料美美返家後,鍾男竟無意間向美美母親脫口而出「美美性愛技術好,讓我很舒服」等語。美美母親得知13歲的年幼女兒竟遭男網友計誘上床後當場氣炸,憤而向鍾男提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據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等罪,判處鍾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