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走斑馬線卻遭撞…63歲婦倒地不起 小貨車駕駛將吊扣駕照
走斑馬線仍被撞!新北市新莊區一名63歲的江姓婦人,日前行經中華路二段與中誠街口的行人穿越道時,豈料才走了一半,就遭左轉的小貨車側面撞擊,導致她當場倒地,手、腳出現擦挫傷,緊急送醫救治後,所幸並無大礙。事故發生在本月15日下午4時許,江姓婦人獨自走在斑馬線上,沿中誠街往自信街方向穿越中華路二段,此時41歲的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經過,並在左轉時撞上了江姓婦人。從畫面中可以看到,當時是綠燈,行人能直接通過,而小貨車也可以左轉,但張姓男子疑似未多加注意行人,開過斑馬線時沒有稍作減速停讓,而江姓婦人則來不及反應,遭撞擊後倒地不起。在一旁的路人見狀後上前關心,張姓男子也趕緊下車查看,並立即報警、呼叫救護車,消防人員獲報到達現場後,先協助檢查江姓婦人的傷勢狀況,經送往台北醫院治療後,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據新莊交通分隊調查,警方在現場拍照畫線後,便對張姓男子實施酒測,並無驗出酒精反應,後續也調閱了路口監視器,而張姓男子則因未禮讓行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將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老毒蟲友人家吸嗨還打包海洛因走 遇警盤查瘋狂逃17公里遭逮捕
新北市62歲蘇姓男子有吸毒惡習,他24日下午從新店到三峽友人住處吸毒,離開時還打包毒品離開,他原想騎機車返回新店住處,途中因未禮讓行人而遭三峽橫溪所員警盯上,警員上前攔查,蘇男假意配合卻趁隙逃逸,並衝撞警車與路邊民眾,最終被壓制逮捕,全案依法送辦。24日晚間6時許,橫溪派出所副所長江清田及警員張嘉倫,巡邏行經三峽民生街左轉舊橋時,發現蘇男未禮讓行人通行,於是在愛國路主動上前將他攔停,蘇男起初佯裝配合,卻突然猛催油門加速逃逸,他大膽沿路逆向由三峽往復興路方向逃竄,過程中還因此擦撞徐姓民眾的機車,造成對方手腳擦傷。員警見狀於是用無線電請求支援,當時在附近執勤的警員江秉錫立即騎著警用機車協助包抄,但蘇男一路瘋狂逆向,沿著復興路、國光街、橫溪路、介壽路等路口闖紅燈,最後騎往台110縣竹崙路方向逃竄。而蘇男發現自己遭到包圍,只好回頭往三峽方向逃逸,最終逃亡17公里後,於介壽路一段550號加油站內被攔下,過程中他還衝撞江員的機車,幸好員警跳開並無大礙,立刻將他逮捕,並搜出海洛因毒品及針筒等證物。警方調查,蘇男有多項毒品和竊盜前科,他當日下午到三峽毒友家吸毒,還打包4包海洛因毒品騎車上路,警方則將他依刑法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毒駕和持毒等罪責送辦,各種違規行為則開出上萬元罰單,全案依法送辦。
沒小跑步過馬路遭按喇叭! 她火大怒斥「有沒有那麼急」
因為交通條例修法,只要未禮讓行人就得以加重罰鍰至6千元,汽機車現在也更加小心行駛。不過就有一位女網友抱怨,她用一般速度過馬路時,卻發現身邊的人都小跑步通過,最後斑馬線上僅剩她一人,甚至還有駕駛按喇叭要她走快一點,讓她事後愈想愈氣,直呼「行人地獄真的沒有誇大」。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在上班通勤的途中,經過一條沒有安置紅綠燈的馬路,因此她就跟著前方的人一起過馬路,結果大家都用小跑步快速通過,此刻斑馬線上只剩下她1人,右方的公車也沒有要禮讓,「嚇得我馬上退後幾步,打算觀望看看他有沒有要停下來」。還沒來得及反應,原PO左側的汽車就對她按喇叭,看起來似乎不耐煩,因此她只好小跑步通過馬路。但是她事後卻愈想愈氣,「到底為什麼是我要看他們臉色啊?有沒有什麼給行人用的喇叭能夠反擊的啊?」質疑駕駛到底有沒有那麼急,痛批對方都開車了還急成這樣,不禁直呼「行人地域真的沒有誇大」。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昨天才遇到身體不舒服就是要去看急診,過馬路走不快也被要轉彎的機車叭」、「反正我判斷就算慢慢走到底還是綠燈,那我就慢慢走,我管你怎麼叭」、「我也不懂為什麼都要叫行人小快步過馬路,不是說要故意走超級慢,只是想正常走路也不行嗎」、「我都會好像有跑起來,只是想表達誠意 但實際上還是很緩慢,這招可以學起來」。另外則有人表示要將心比心,「過馬路有什麼好優雅的?我每次過馬路都儘量走快一點,怕別人等我太久」、「大家就是怕被撞才快走的,你不怕就要有被叭的準備,況且那條路沒有紅綠燈,就快快過就好,怎麼那麼多內心戲」、「互相體諒吧,你要上班別人也要上班。看到綠燈了不快速通行還在那邊慢慢走」等等。
高雄小黃「追隨前車」撞飛行人 當場騰空飛起翻滾一圈
高雄市昨(5日)驚傳小黃撞行人車禍,1名守規矩行走在斑馬線上51歲許姓男子,不慎被1台左轉的計程車無情撞上,肇事司機為68歲賴姓男子,聲稱只是跟著前方的計程車左轉,卻未注意到許男,導致悲劇發生,警方指出,賴男未酒駕,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傷害。當天上午9時許,許男在斑馬線上行走,卻遭到左轉小黃撞擊,整個人騰空翻轉後重摔於地,造成四肢輕微挫傷及頭部受傷,賴男見狀立即下車查看狀況,這一幕驚險畫面也被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目睹並錄下。賴男向警方解釋,當時前方有另一台計程車,其只是跟著左轉,卻未發現許男,直到撞擊發生時才發現為時已晚,案發當時發出響亮的煞車聲,仍無法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警方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而致人受傷行為進行罰款,賴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被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警方呼籲,駕駛朋友務必遵守行車規定,行經路口應確實養成良好「停」、「讓」習慣,尊重行人路權,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桃園科技執法 百大路口地點重新建置
桃園市警察局建置的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遷移設置地點,明年元旦警方擇定100處路口設置租賃式科技執法,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提醒民眾注意以免被開罰。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並依據「事故發生、違規取締、員警值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等4大原則,遷移科技執法建置地點。明年依交通事故肇事路口、通學廊道護童、強化行人安全、沿海山道防飆及在都市寧靜區防超速5大方向設置科技執法,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交通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過去租賃式科技執法約能降低7%事故,有民眾擔心,車不讓人科技執法,會不會行人闖紅燈,也會導致車輛被開罰。林鼎泰說明,針對取締車不讓人,是在行人有路權,也就是綠燈時,才會啟動科技執法。若行人紅燈時車不讓人,會以現場事實認定,不會啟動科技執法。警方選定10警分局轄內共計100處地點,幾乎規模較大的路口都有設置,如桃園區中正、復興路口及中壢區延平、環北路口,其中77處為重要肇事路口,另23處則是取締學校周邊、車不讓人、超速等。警方統計,科技執法今年至12月27日止,共取締9萬4168件,罰款金額約9416萬元。明年上路後,設置地點也會定期滾動式檢討,租約為2年,預計會有3次調整。科技執法地點會公布在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官網,執法地點前方也會設置告示牌面提醒民眾。警方呼籲,判斷交通事故肇事因素時,只要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列為主要肇責,而設置科技執法是希望駕駛彼此尊重路權。
未禮讓行人遭員警撞見慘吃罰單 騎士被攔怒嗆:你有拍到嗎?
北市大安區延吉街與光復南路10日發生一起開單事故,一名騎士行經該處時因未禮讓行人,恰好被巡邏員警撞見,當場將騎士攔停並開單;未料騎士卻堅稱認為自己並無違規,更怒嗆員警,「你有拍到我沒禮讓行人嗎?」,並拒絕簽收罰單揚長而去,事後還將整段過程拍下PO上網討拍,但其討拍未成反而得到反效果。對此大安分局也回應表示,巡邏員經行經延吉街與光復南路口時,發現一輛重機由南往北行駛,且該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欲通行,但騎士卻未暫停,先行禮讓行人經過,隨後揚長而去,警方見狀也立即開啟警示燈與鳴笛,示意騎士攔停。警方將騎士攔停後,也告知騎士違規事實,但騎士卻堅稱自己並無違規,並未注意到有行人要通過,隨後更怒嗆員警,「你有拍到我沒禮讓行人嗎?」,更拒絕籤詩罰單隨即揚長而去。不過警方事後也表示,警方後續也依規定告知騎士應到案處所,並註明拒簽事由後便讓騎士離去。警方在此呼籲,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先行,違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有2次以上未禮讓行人者,加重處罰至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攔停舉發時如當事人拒絕收受通知單,舉發員警已告知應到案時間及處所,並記明事由與告知事項,依法仍視為已收受,事後不會再補寄罰單,被舉發人應自行留意應到案時間及處所,以免逾期再遭加罰。
為禮讓行人竟被開「2萬4天價罰單」 網友爆氣:不如衝過去
台灣為擺脫「行人地獄」的狀況,祭出開車、騎車未禮讓行人,就要罰最高6千元的罰鍰,但近日就有人貼出他因禮讓行人,竟然遭開了一張2萬4千元的罰單,讓網友都爆氣「罰那麼多不如衝過去!」。網友曬出罰單,認為這樣的狀況太過誇張。(圖/翻攝自爆怨公社)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扯罰單,台北市一名車主為了禮讓行人,卻遭到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害他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也讓網友吃驚,「是寧願開車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從罰單中可以看出,時間在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在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上,違規事實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4款處2萬4千元。但照片中可以看到路人穿越馬路,明顯看出白車駕駛是因禮讓行人才驟然停車。這樣的狀況也讓不少人相當火大,「不懂是該禮讓行人,還是該衝過去不讓行人」。在引發爭議後,開出該張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根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10)日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以及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當事車輛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因此申覆成功,警方撤銷該張罰單。
險撞行人!阿爾法駕駛下車還作勢揮拳 北投分局說話了
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三段與新興路口5日晚間發生一起行車糾紛案,一輛黑色阿爾法休旅車休旅車行經該處時,卻未禮讓行人,險些撞上行人,但駕駛下車後不但未道歉,還作勢揮打行人。對此,北投分局也回應了。北投分局指出,該起糾紛為自小客車疑似不禮讓行人衍生,儘管警方尚未接獲報案,但後續仍將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北投分局強調,如有汽車不禮讓行人,或有用路人因其他爭端,佔用道路,進而影響交通秩序之情事,將有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及第78條,分別處6000元及500元罰鍰。北投分局呼籲,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慢、看、停」,並保持理性,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如有發生不法事件,請撥打110報案,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誰也不相讓!高雄十字路2機車相撞 17歲無照少年釀3人受傷
高雄市三民區今天上午9時30分,發生一場交通事故,孫姓女子騎著機車載著張姓丈夫行經一無號誌的街口時,不慎與李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因雙方互不相讓而撞摔成一團,導致3人分別四肢受擦挫傷,警方到場後赫然發現,其中1名騎士竟年僅17歲,詳細肇因及責任將由交通大隊後續調查釐清。據悉,李姓少年並無駕照,今早違規上路行經至三民區立志街與士良街口時,與55歲孫女與59歲張男的雙載機車,發生碰撞雙方看見對方皆未打算減速相讓,導致3人當場撞成一團紛紛倒地,所幸3人均僅受輕微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並依規定對雙方駕駛進行吹測,酒測值均為0,無酒駕跡象,調查過程中,警方發覺李男年僅17歲且未持有駕照,且依現場情況初判車禍的肇因為李姓少年的左方車未禮讓孫女的右方車先行。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對於未禮讓行人或其他車輛先行者,可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根據違反同法條中第21條第1項第1款,對未持有機車駕駛執照而駕駛者,可處以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警方當場對李男開出2張罰單,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由於,事故中2位駕駛行經無號誌路口均未減速,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5
日本人在台灣人會禮讓行人了 男星吐槽:台北而已
一名在台日本人「Iku老師」,找來其他人本人聊台灣近幾年的變化,影片中就問到交通的問題,先前因台灣「行人地獄」的狀況登上國際,政府立法若行人過斑馬線未禮讓行人,就可以檢舉開罰,日本人也談到此事,但就被一旁的男星葛西健二吐槽「那是在台北而已」,認為除了北部地區,其他城市仍有待加強。但男星葛西健二(右)認為禮讓行人只是在台北而已。(圖/翻攝自Iku老師YT)在台的日本YouTuber「Iku老師」在台13年,近期他找來其他三位在台日本人,發出一部名為「台灣變了!」的影片,當中談到台灣交通時,有一名來賓就表示他在市區時總是被禮讓,認為台灣民眾已養成禮讓行人的觀念,但一旁的男星葛西健二就吐槽「那是在台北而已」。葛西也分享過去禮讓行人被其他機車騎士罵的狀況。(圖/翻攝自Iku老師YT)葛西健二就透露,曾在台北以外的地區騎機車時,在右轉前想禮讓行人,豈料後方的騎士竟然不耐煩的對他按喇叭並喊「你幹嘛等!」,這讓他深刻體驗到,台灣其他地區禮讓行人的觀念仍相當薄弱,但Iku老師也表示,雖然是因為罰款的關係,才開始禮讓行人,但台灣其他地區其實也慢慢在養成這個習慣了,有往好的地方邁進的狀況。
警車也不禮讓!龜山巡邏車左轉險撞行人遭怒瞪 驚險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
交通部為改善行人地獄罵名,交通部推出不禮讓行人罰則,但竟連警方也不遵守相關規定,龜山警分局巡邏車上月底值勤左轉時,竟險些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驚悚畫面被後方行紀錄器拍下並放上網路,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龜山警分局則表示,違規事實明確,將依規定舉發。根據當時畫面,警車於上月25日深夜值勤時,巡邏行經中興路想要左轉,而當時正有名頭戴安全帽的行人走在斑馬線上,警車卻未依照規定禮讓,雙方險些發生擦撞,行人被嚇的倒退2步,更怒瞪警車多秒後才離開。此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網友紛紛指責警車知法犯法,而大林派出所所長曾儒義表示,巡邏車未禮讓行人通行違規事實明確,除依規定舉發外,也將加強教育同仁安全教育觀念。龜山警方指出,根據道安新規定,對未禮讓行人之違規,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6,000元,機車駕駛人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併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同時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台南小黃司機未讓行人遭罰6千 PO影片直呼:停等13秒沒有不禮讓!
台南1位計程車司機在網路社群,po出行車紀錄器影片表示,先前在東區某路口看到路旁女行人要過馬路,便停車等了13秒,發現女行人遲遲未過才向前通過,未料事後卻遭員警依未禮讓行人開罰6000元,對此感到相當不滿,認為警方對於禮讓行人過於無限上綱。政府為了加強行人的停讓保護,對於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的情況,從6月30日起加強罰責未禮讓行人的罰緩,最高可處以6000元罰款,今年8月8日某位計程車司機,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發文並貼上行車紀錄器影片,對警方的開罰有異議。文中表示司機行經東區某路口時,發現女行人站在斑馬線等待,便立即停下車讓其通行,足足等了約13秒後見女行人沒有過馬路,才開車起步通過,事後卻收到6000元罰單,司機不服自行向警方提供行車紀錄器,表示「並非未禮讓行人,行人不過,車子不過也不行啊!」對此,紛紛有網友表示這樣的情況確實矛盾,司機已經有明顯的讓路動作,警察不該為罰而罰,這樣太苛刻並不太合理,警方對於此案表示,根據影片顯示,行人已站在穿越道欲過馬路,而車輛與行人的距離未達法定要求,已違反相關法規,開罰並無不妥。南市警一分局警方呼籲,駕駛人如遇到行人需有禮讓情況,可以選擇耐心等待或保持足夠的距離通過,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若「不足3公尺、1個車道或3個枕木紋」都將開罰,同時也不可以向行人亂鳴喇叭或搶快,就算沒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該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民眾對於警方的開單處分有不服之處,可向市府交通局裁決中心提出申訴。
高雄婦闖紅燈走斑馬線被撞死!竟因「肝硬化」 騎士僅判7月刑期
高雄尤姓機車騎士,行經至鳳山區澄清路與中山西路口時,不慎撞上闖紅燈過斑馬線的陳姓婦人,陳婦當場倒地送醫,住院14天後不幸宣告死亡,鑑定結果判定死因為「肝硬化」和「車禍」,但法醫無法確認兩者的因果關係,最終法官依尤騎士車速過快又未禮讓行人,依《過失傷害罪》判刑7月徒刑。據悉,全案發生於2021年的2月25日晚上8點,陳婦闖紅燈穿越鳳山澄清路與中山西路口斑馬線時,遭到車速過快的尤騎士撞飛,造成陳婦頭部骨折出血,住院搶救14天後仍因重傷,再3月10日晚間宣告不治,法醫解剖鑑定後表示,陳婦死因為「車禍」及「肝硬化」,且2者因果關係無法明確釐清。高雄地院審理時,尤騎士使口否認有撞到陳婦,辯稱經過路口時驚覺陳婦闖紅燈便緊急煞車,並未造成車禍,但法官查閱警詢筆錄,尤騎士當下有承認肇事且現場也有目擊者指證,法官審酌因法醫報告中,無法排除陳婦是否因「肝硬化」導致死亡,所以不能單純將車禍歸咎為死因,因此尤騎士並未構成過失致死罪。法官表示,尤騎士「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超速駕駛又未注意車前狀況,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刑7個月,且因其犯後態度不佳,難見悔意,不給予緩刑機會,全案仍可上訴。警方呼籲,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非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駕駛若「不停讓行人」可處最高6000元罰款,併處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講習3小時,若因而肇事致人死傷者,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款,併處吊扣駕照1年或吊銷駕照,另行人闖紅燈或嬉戲、滑手機誤闖車道,可處500元罰款。
行人地獄!花蓮遊覽車疑因視線死角撞9旬老翁 一度失去生命跡象
花蓮市化道路與中美路口今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左轉進入中美路口時,疑似因視線死角而未注意到人行道上有人,導致92歲謝姓老翁不慎被撞,謝翁當場重傷昏迷倒地不起,救護人員趕抵後緊急將其送醫搶救,詳細事故原因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花蓮警分局今日上午8點左右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化道路段有遊覽車撞倒路人,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經目擊者表示,47歲吳姓男子駕駛遊覽車,沿著化道路西往東方向直行,經中美路口時欲左轉,未料卻撞上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謝翁,謝翁應聲倒地後便昏迷不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謝翁因撞擊導致顱內出血及肋骨骨折,還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情況十分危急,立即將其移送往醫院急救,經院方極力搶救下謝翁目前已經恢復心跳呼吸,但仍未脫離危險,事後需住院持續觀察。警方事後調閱相關監視器表示,案發當時為行人通過時間,且謝翁也依規定走於斑馬線上無需負起任何肇事責任,警方依規定對吳男檢驗酒測,並無酒駕跡象,但其因未禮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詳細肇事起因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減少傷亡故發生,若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吊將會被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貨車轉彎未減速!斗六媽「推嬰兒車」驚險1秒閃過 駕駛撇一眼開走
雲林斗六一名江姓媽媽4日下午推著嬰兒車,行經明德北路的一處斑馬線時,突遭一輛左轉的小貨車迎面駛來,所幸江女反應及時,緊急將嬰兒車拉回,這才避免了一場行人地獄。對此,斗六警方獲報後已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該名魯莽駕駛。驚險畫面曝光,只見江女當時推著嬰兒車走在斑馬線上,準備穿越路口至對面街道,怎料走到一半,一輛藍色小貨車左轉時不但沒注意前方車況,更未遵守減速慢行之規定,只差一秒就要高速撞上母子倆,幸好江女當機立斷,立刻將嬰兒車轉向拉回。江女表示,該輛貨車駕駛差點撞到人,但對方當下完全沒停下來,只匆匆撇了一眼後就揚長而去,讓她既傻眼又氣憤,孩子受到驚嚇後,半夜也頻頻驚醒睡不好。斗六警方表示,獲報後已立即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該名肇事駕駛,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禮讓行人,開罰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