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兒不堪照顧壓力開車載母墜海 事發前她大小便失禁釀憾事
高雄市彌陀區南寮漁港24日發生一起汽車墜海事件,黃姓男子駕車載著母親,行駛到漁港落海,子獲救母卻身亡;黃男事後聲稱,因母失智加上照護壓力大,才會選擇走上絕路,檢方經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黃男母親雖然沒有失智症就醫紀錄,但經常有走失、大小便失禁等,案發當天黃母疑似又大小便失禁,讓倍感壓力的黃男興起一了百了的念頭,釀成悲劇。警方在案發後對黃男展開調查,黃男供稱因深怕久病的母親以後無人照顧,才會造成這起憾事;據了解,黃姓男子家境無虞,沒有負債,在尋短前曾致電給部隊長官,表達輕生的念頭,部隊還通報協尋,而黃母也沒有鉅額保險或近期加保的紀錄。據鄰居透露,黃男和兄長以及母親同住一處公寓2樓,黃母是公務人員退休,平時個兒子上班,黃母還算行動自如,自己也會去買菜料理三餐,而她罹患慢性病,會定期走路到醫院領藥,但常常一出門就忘了回家的路,曾有被通報協尋過。黃男一家人住在該處超過20年,平時未有和鄰居太多互動,但見到面仍會打招呼,至於黃母是否有失智?為何沒就醫?鄰居表示,有些人的家務事可能不想被外界知道,也認為他們自己可以照顧,所以不願意向外求助或就醫,「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檢察官25日複驗時確認黃母是生前落水,但是否有服用藥物,則需要進一步檢驗,警方偵辦後,將全案依《刑法》275條的加工自殺罪移送橋頭地檢署,而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黃男雖供稱母親有共死的意願,但因黃母並未留下遺書,生前也未透露輕生的念頭,仍有許多疑點需要釐清,因此變更法條,改依《刑法》272條的「蓄意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婦女及孩童者」重罪, 且有串證、逃亡之虞,25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橋頭地院裁准。回顧事件始末,彌陀區南寮漁港24日出現一輛自小客從防波堤開口處直直衝入海中,一旁的海巡人員見狀立即救援,最後消防局人車協力下,將駕駛座上的黃男救出,意識清醒無大礙,但搜救人員將副駕駛座的黃母(68歲)拉出時已奄奄一息,送醫後宣告不治。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生命線專線:1995反霸凌專線:1953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尪突買花又訂房!人妻揪出他偷吃前同事氣炸 小三認:我三觀不正
一名藍姓人妻去年發現丈夫在網路上訂購花束及訂房紀錄,但她一直沒收到花,也沒和老公出遊,隔1個月才知男方竟和前同事搞婚外情,2人互傳「愛我就好」、「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那我們合適嗎?」等曖昧訊息,甚至互稱「老公」、「老婆」,氣得對莊姓小三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處莊女應賠償13萬元。根據判決書,藍女主張,她去年2月發現丈夫之臉書對話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嗣於隔月驚見他和莊女之對話紀錄及親密合照,2人除互道思念外,甚至出現「愛我就好」、「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那我們合適嗎?」、互稱「老公」、「老婆」等對話內容,顯見雙方有超出通常朋友之親密互動,甚至為合意性交之行為,致原告精神上受有痛苦,要求賠償100萬元。莊女否認婚外情,辯稱原告主張其發覺人夫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惟該紀錄無法識別他要送花束予何人,訂房之紀錄係要與何人出遊,被告否認該紀錄截圖之形式真正,應由原告就此負舉證責任。又原告提出對話紀錄截圖,為未經同意擅自翻拍取得,顯屬以侵害隱私權之方式違法取得證據,應不具證據能力。橋頭地院勘驗電話錄音,發現莊女被原告質問時,曾說「我知道我自已有法律責任呀」、「那時候我就是一個三觀不正的人,所以我就叫他不要再這樣了」「我真的覺得很對不起妳,我也覺得很對不起妳兒子」等語,顯見被告明知男方已婚且婚姻關係存續中,仍與其維持親密交往之不正常男女關係,已侵害原告配偶權,應賠償13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車輪噴飛砸爛休旅車…害妻死夫重傷 法官「1原因」判肇事駕駛無罪
前年1月國道3號燕巢路段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輛聯結車在行駛途中輪胎突意外脫落,當場砸中北向車道的一輛休旅車,導致車上的黃姓夫妻1死1重傷,駕駛聯結車的洪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近日橋頭地院判決出爐,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據判決書指出,該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1月10日中午12時許,當時洪男開著聯結車行駛在國道3號的南向車道,怎料途中左後輪突然噴飛,意外彈飛砸中北上車道的休旅車車頂,坐在副駕的黃男妻子頭部遭到重擊當場死亡,而黃姓男駕駛則傷重送醫。事發後,洪男表示,意外發生2天前,他曾向任職公司反應,輪胎胎紋已磨平需要更換,換新後目視輪框正常才開車上路,自己在駕車前已經詳細檢查過車輛,否認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對此,負責修繕的林姓技師也坦承,當時更換輪胎時僅以「目測」判斷螺絲是否有鎖緊,並未使用扭力扳手加以固定,合理懷疑林男未確實將輪胎鎖固,才導致輪胎脫落釀災。經法官審理認為,肇事洪男對車輛維護、保養均無疏忽或不當,難以斷定未於行車前妥善檢查車輛,因此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洪姓駕駛一審無罪。
高雄2男子出借帳戶給「擄鴿集團」 萬元所得被追回外再被罰5千
橋頭地檢署日前在偵辦一起「擄鴿集團」案時,查獲孫姓與李姓男子2人出借自己帳戶,給予不法分子在恐嚇鴿主時運用,且分別收受該集團1萬元與5000元酬勞,最終橋頭地院以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各處2人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5000元,並追徵犯罪所得。經查,該擄鴿集團係透過成員在各處設下網架,來捕捉飛行中的賽鴿,接著再透過賽鴿腳環上的連絡電話,致電給鴿主要求1萬至3萬元不等的贖金,藉此手法在高雄與彰化等地恐嚇被害人,以賺取不法所得,同時更以買通他人帳戶方式在恐嚇取財時設下斷點以躲避查緝。而橋頭地檢署在偵辦該案期間,察覺集團所要求被害人匯款的帳戶,為孫姓與李姓男子所有,在經過深入追查後,發現這2名男子係在2020年4至5月間,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與提款卡等物有償提供給不法分子,並分別從中獲取1萬元與5000元酬勞,檢方遂於訊後以恐嚇取財罪將孫男、李男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孫姓與李姓男子均當庭坦承有將帳戶給予他人使用,而法官則認為,2人僅有提供銀行帳戶給擄鴿集團,該行為難以等同視為恐嚇取材或轉提行為,也無事證能證明2人與此集團有共同犯意聯絡,因此最終依幫助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徒刑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人併科罰金5000元,並追徵犯罪所得1萬與5000元。可上訴。
3名空軍官兵向地下錢莊借貸還不出 盜賣機密給中國遭判收押禁見
空軍某雷達站有多名官兵,疑似因無力償還與地下錢莊的借貸,竟將部隊機密賣給中國,經部隊同袍向國防部檢舉,案情才曝光。原本橋頭地院裁定涉案的胡男請回,陳男10萬元交保,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上訴,5日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原審更裁,經更裁後,3名士官遭收押禁見。近日國軍爆出洩密案,在空軍某雷達站胡姓、陳姓士官,向地下錢莊借了數萬元,卻無力償還,竟將歪腦筋動到國家機密上,以按件計酬方式,向中國盜賣機密資料,以換取金錢。部隊同袍發覺有異,向國防部檢舉,案情因此曝光。案經國防部調查後發現,還有其他多個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似也有機密資料外洩的情況,懷疑背後是有共諜組織操控,於是將案件移送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國安站調查後,帶回涉案的陳男、胡男以及1名黃姓女子及錢莊的許姓老闆。橋頭地院2日訊後,將胡男請回,並令陳男10萬元交保候傳,黃女及許男則各以2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5日認為,此案明顯是共犯結構,另有關鍵共犯迄未到案,且黃女、許男、胡男的手機內資訊已遭滅證,許男甚至敲毀電腦,將硬碟丟到窗外排水溝,已符合羈押的條件,於是裁定發回原審更裁。橋頭地院更裁後,裁處3人全部羈押禁見,不得上訴。不過因為此案事涉機密,因此地院並不對外多作說明。
新北詐欺通緝犯入住汽車旅館 驚見海洛因安非他命「雙料大餐」
新北市昨(4日)晚間進行淨化選前治安工作,板橋分局在板橋區縣民大道一段的汽車旅館執行臨檢時,發現陳姓男房客表現神色緊張,經進一步了解後發現,陳男不僅是橋頭地方法院通緝的詐欺犯罪嫌疑人,還在其房內搜出多包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當場遭警方逮捕,人贓俱獲,訊後將依法究辦。據警方表示,該次淨化選前治安工作是為確保選舉期間的社會秩序,在執行臨檢時,板橋分局員警在某汽車旅館3樓房間查證身分,發現陳姓房客表現出異常的緊張態度,經查驗發現陳嫌竟還是橋頭地方法院通緝的詐欺通緝犯。警方也於陳嫌房間的桌上,發現多包不明結晶物質和吸食器,陳嫌見事跡敗露,以難逃法網,自動交出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2包海洛因、3包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警訊後將依詐欺通緝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嫌移送新北地檢及橋頭地院偵辦。板橋警分局長黃南山強調,治安是警方的首要工作,特別在選舉期間,要確保社會治安的穩定,警方對於任何暴力、恐嚇或其他非法行為都絕不容忍,保障選民的安全,確保選舉的公正進行。警方呼籲,民眾拒絕毒品,強調防制毒品是每個人的責任,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執法,積極打擊毒品犯罪,貫徹政府反毒的決心。
男子持刀恐嚇運將搶200元! 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持刀恐嚇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掏錢,得手200元。橋頭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罪起訴阿強,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案發後的隔天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橋院審理後判阿強無罪,但得每月固定回診,為期兩年並受保護管束。阿強曾經擔任北高雄一處大眾運輸的排班司機,他於去年7月18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到計程車排班處,他持菜刀恐嚇小劉:「拿1000元出來,不然500元也好」等語,小劉經與阿強協商後最後交付200元。阿強得手後騎車離去。小劉在事發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阿強,訊後移送橋檢偵辦,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恐嚇小劉的隔天7月19日因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對路人吼叫,經路人報警後由警消協助送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就醫。阿強在就診時還胡言亂語,言談間顯示他有被害及宗教妄想的情形。他後來因傷人風險高,收治入院直至去年8月23出院,並因精神疾病自去年12月30日起至今年3月2日於凱旋醫院入院治療,醫院對他診斷為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法官考慮阿強的病情曾經復發,判處他無罪,但建議需有家人或專人督促阿強服藥、就醫,維持每月回診的方式執行監護處分,如果出現不規則就診或不願意服藥、病況惡化等情形,則轉為全日住院治療的監護處分。
高雄補習班狼師14次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 教室書櫃竟搜出「保險套」
高雄某補習班的主任,趁幫女學生歐歐(化名)補習時,化身狼師對其出手猥褻、性交共作案14次,警方獲報偵辦時,於教室書櫃上搜獲犯案工具「保險套」,橋頭地院法官審理狼師因一己私慾造成歐歐,身心靈無反挽回的傷害,依《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各判處其1年6月及2年徒刑。據悉,狼師為補習班主任,因而結識歐歐,竟色慾薰心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間,強迫親吻撫摸歐歐共計猥褻6次得逞,過程中歐歐皆有反抗,表達不適,但無奈受力氣及體格壓制,無法逃跑,事後還受到勞師威脅不得將2人關係告訴他人。未料2020年4月至10月間,狼師更加得寸進尺,於補習班教室內強迫歐歐與其發生性關係,強行將生殖器放入歐歐下體,共計8次性交得逞,竟還想約至旅館開房間,歐歐不堪其辱至社群發文尋求幫助,友人得知事情真相後,傳告歐歐母親,母親當下聽聞此事勃然大怒,立即帶歐歐去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至補習班進行搜查,於教室書櫃內保險套9個,法院審理時,狼師矢口否認性侵,辯稱2人是情投意合,並沒有強迫行為,事後狼師與歐歐家屬達成和解。橋頭地院法官表示,狼師因滿足一己私慾,竟強行與性觀念意識,未發展成熟的少女發生關係,造成其身心靈受到無法挽回傷害,且作案次數高達14次,足見道德意識及法律觀念薄弱,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性交罪》各處執行徒刑1年6月及2年,均緩刑5年,並向政府機關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與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兩場,賠償20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舉弱尪突積極治療…人妻進房揪出「這東西」 逮到他偷吃女學生崩潰
1名湯姓女子與楊姓男子婚後育有1名子女,2人因工作緣故分居兩地,女方帶小孩住台中,丈夫則居住在高雄。去年9月間,湯女前往楊男位於高雄市左營的住處,在屋內驚見大量女性用品,且長期有性功能障礙的楊男,過去一直沒就醫,卻突然開始積極治療,這才發現他出軌過去教過的女學生,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湯女主張,她與楊男於民國91年結婚,婚後共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因工作緣故分居兩地,自己和男子住在臺中,男方則居住於高雄。緣楊男與廖姓女子曾為師生關係,女方於明知他有婚姻家庭之情況下,竟仍與其發展出超越一般友誼之親密關係,自111年9月起有交往、牽手、共同出遊之情事。湯女指控,自己去年前往男方住處,赫見諸多女性日用品、保養品,而楊男自結婚以來長期均有性功能方面障礙,均未尋求醫療院所協助,卻於同年10月開始積極治療,但夫妻倆在那段時間全無性生活,足證被告2人確有同居、同宿過夜之事實,破壞婚姻生活及家庭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要求賠償60萬元。楊男辯稱,原告所提證據僅能證明被告2人有一同逛街、吃飯、牽手等情,不能證明有同宿、同遊、同居或是發生性行為,且他是為了治療攝護腺肥大才去醫院看診;廖女則稱,男方當時自稱單身,並對她展開熱烈追求,自己還在考慮中,只是偶爾和對方吃飯、逛街,就被誤認為小三,自己也是受害者。橋頭地院審酌,原告所提照片中,其中1張被告2人搭乘手扶梯之短暫時間,楊男甚且將手放在廖女腰臀之私密部位,堪認雙方關係應屬親密,佐以男方住處留有非屬妻子所有之女性日用品、保養品等物,堪認2人已進展至親密接觸關係,情感依附應屬緊密,破壞原告婚姻家庭生活之圓滿,判處2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高雄禮儀師教女學員穿壽衣卻趁機指侵得逞 遭判4年2月全案定讞
高雄某知名殯葬禮儀公司的王姓禮儀師,2019年時指導新進女學員如何未往生者穿壽衣時,竟趁機摸女學員胸部及下體,橋頭地院一審時法官判王男3年10月,二審時高雄高分院審理加重處4年2月,王男不服上訴,最終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並發監執行。據了解,女學員歐歐(化名)2019年5月7日任職於禮儀公司,並由王男負責帶領,王男先在同年6月間假借教開車名義,在鳥松區第4公墓納骨塔旁停車場,趁開車之際將狼手摸進歐歐衣服內,並從後方環抱摸其下體。隔月7月2日晚上又藉由教導為往生者穿壽衣為由,在值班室內2人輪流扮演往生者為對方穿壽衣,未料王男又再次出手趁機摸胸、摸下體,最後竟還無視歐歐反抗指侵得逞。歐歐最終不堪其辱憤而提告,橋頭地院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指侵,表示2人只有輪流練習穿壽衣,並未做出脫序行為,法官根據歐歐在醫院鑑定報告中,顯示事後有出現創傷後壓力反應,針對王男假借穿壽衣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強制猥褻部分則因證據不足判無罪,王男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認定王男於車內猥褻歐歐犯涉及猥褻部分,依《強制猥褻罪》加重判刑8月,合併執行4年2月;王男再次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審酌後予以駁回,最終宣判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地檢將傳喚王男到案執行。
海軍退將孫海濤涉共諜案 橋頭地檢戰7小時讓他收押
國軍退役將領疑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橋頭地檢署本月9日指揮警調搜索26處、約談20餘名退役將領,合計多達30顆「星星」。其中蔣緯國前秘書祝康明、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及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退役上校劉萬禮等3人被檢方聲請羈押,一度獲得交保,檢方抗告後,案情急轉直下,高雄高分院撤銷原裁定,橋頭地院昨天開庭7小時,最後裁定祝、劉、孫3人收押禁見。橋檢指出,祝康明、孫海濤、劉萬禮 3人遭中共吸收後,利用軍方人脈從2017年至2023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並發展組織。孫海濤、劉萬禮還共同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活動,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分別發送粽子及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認為祝、孫、劉所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劉另涉犯《反滲透法》第4、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橋頭地檢11月13日認為祝康明、孫海濤和劉萬禮等3人罪嫌重大,聲請羈押,橋頭地院則裁定祝、劉各50萬元交保,孫6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除上述3人遭聲押獲交保,另有一名海軍退役葉姓少將則在台北遭約談,獲無保請回,橋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17日發回橋頭地院重裁,橋院昨天上午開庭重審,歷經近7小時審理,3人全數改裁收押禁見。
橋頭地檢偵破共諜案 20餘退將、30顆「星星」被約談
國軍退役將領疑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橋頭地檢署11 月 9 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偵辦,共搜索26處、約談20餘名退役將領,合計多達30顆「星星」。其中蔣緯國前秘書祝康明、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和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退役上校劉萬禮等3人皆被檢方聲請羈押,橋頭地院裁定祝、劉各50萬元交保,孫6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橋檢指出,祝康明、孫海濤、劉萬禮 3 人遭中共吸收後,利用軍方人脈從2017年至2023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並發展組織。孫海濤、劉萬禮還共同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活動,並在活動中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分別發送粽子及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認為祝、孫、劉所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而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劉另涉犯《反滲透法》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除上述3人遭聲押獲交保,另有一名海軍退役葉姓少將則在台北遭約談,獲無保請回,總計被約談20多名退將,包括中將、上將多人,總計高達30顆星星,辦案人員將比對被告祝等人供詞,並過濾扣案資料,擴大追查。至於藝人歸亞蕾的妹妹歸亞蒂也涉案,被檢方傳喚到案說明。經查,歸亞蒂只是協會的秘書,並沒有涉及《國安法》。橋檢指出,該署已由具備國安意識人員組成辦案專組,建立專業團隊合作辦案模式,對於危害國安案件採取強力偵辦作為,長期佈線,縝密蒐證,透過嚴查重懲、妥善運用強制處分權,強力嚇阻境外敵對勢力之猖獗。
衰捲國軍退將共諜案 藝人歸亞蕾妹妹被約談
擁有香港籍的祝姓作家透過辦活動的名義,與孫姓、劉姓兩名退役少將交往。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為3人均違反國家安全法;且孫、劉另涉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檢方認為3人嫌疑重大,且有羈押的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於今天(11日)凌晨裁定祝、劉皆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孫男則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將抗告。橋頭地檢署表示,該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蔡婷潔、李明昌、盧惠珍於前天(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左營警分局偵辦此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共搜索祝姓、孫姓、劉姓3人共計 26處,並傳喚被告被告等人與多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藝人歸亞蕾的妹妹歸亞蒂也涉案,被檢方傳喚到案說明。經查,歸亞蒂只是某協會的秘書,並沒有涉及國安法。祝男與孫姓、劉姓退將3人遭大陸勢力吸收後,以其所具的軍方人脈優勢,於2017年至2023年長期物色、引介我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到大陸或美國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至於孫姓、劉姓退役少將則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特定活動,並在活動中支持特定候選人,以及發送粽子、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審理後,認為祝姓、孫姓、劉姓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而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姓、劉姓另涉犯反滲透法第4、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向法院聲押3人。經橋頭地院於今天凌晨裁定祝、劉皆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孫男則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承辦檢察官不服裁定,將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出抗告。
橋檢海關南機站破獲42塊海洛因磚 市價高達1億元今起訴4嫌
橋頭地檢署今年5月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和調查局南機站情資,有毒梟以進口咖啡機名義,從泰國夾藏海洛因磚入境,橋檢指派檢察官楊翊妘指揮南機站、高雄市警局岡山分局、旗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破獲范姓等4嫌走私海洛因磚42塊,市價高達1億元。橋檢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及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等罪,提起公訴。海洛因磚毒品42塊外觀像黑糖糕,藏在進口咖啡機裡企圖蒙混過關。(圖/橋頭地檢署提供)橋頭地檢署指出,范姓男子等4人為謀取不法暴利,利用國人近年喜好喝咖啡的機會,以進口電動咖啡機名義,實則在機器夾藏毒品,橋檢從海關和南機站獲得情資後,歷經數月監控和溯源,終於破獲本案,至於毒品則是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 42 塊,估計毒品若流入市場,價值約為新臺幣1億元。4人拘提到案後,均經橋頭地院裁定羈押。本起運毒案為范、邱兩嫌與綽號「檸檬」、「瘦男」等人籌畫,今年5月間,由范嫌與「檸檬」、「瘦男」聯繫,約定由范嫌找邱嫌具名向海關申報入關,「檸檬」、「瘦男」同意事後給付邱嫌100萬元報酬,再由泰國不詳之人將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42塊(總淨重1萬4629.47公克,純度84.63%,總純質淨重1萬2380.92公克)裝入咖啡機之夾層內,再以木箱包裝,載明收件人為邱嫌,郵寄到高雄。邱嫌今年7月6日收受包裹後,即告知范、林兩嫌,準備運到林嫌房屋拆封,經邱、林、及兩名范嫌等4人共同將包裹搬入室內,4人持鐵槌、螺絲起子、鑿子等工具,開拆包裹及拆卸咖啡機以取出內裝毒品。海關人員查悉上情,當他們持螺絲起子等工具開拆咖啡機時,由警方當場查獲,全案人贓俱獲。
男遭少女控猥褻反提誣告! 求償百萬下場出爐
未成年少女小芬(化名)於2020年5月明知道葉姓男子沒有對她強制猥褻,但卻仍到北高雄某分局控告葉男。葉男不甘名譽受損,反告小芬的父母親應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小芬確實誣告葉男,判小芬的父母親應賠償10萬元給葉男。小芬方面主張,因為偵查不公開,此案件並沒有毀損葉男的名譽,且其要求的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過高,請求法院駁回葉男的上訴。葉男則說,此事貶損他的人格與社會評價,嚴重毀損其名譽,且之前橋頭地檢署已經還他清白,犯案是另一名葉姓男子。縱使小芬因為誤認而告葉男,也具有過失。由於小芬未成年,因此要求小芬的父母親連帶賠償100萬元。法院調查,小芬在刑案警訊中自承加害人沒有戴口罩,有看過其面貌,警方也提供真正加害人照片給小芬指認,並訊問是否可能指認錯誤,但小芬仍堅持她沒有發生錯誤。不過,少年法院調查官調查時,小芬的母親說,在檢方第2次開庭時小芬就發現有可能搞錯了,但小芬不敢講,也不敢告訴家長。少年法庭對此裁定認為小芬觸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且侵害葉男的權利。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芬的父母親應該賠償葉男10萬元為適當。對於原判決不當,採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