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車站公廁內昏迷7小時後死去 調查發現廁所內求助鈴「沒插電」
日本一名男性上班族日前在東京地鐵車站的無障礙公廁內因急性出血性中風昏迷7小時後死亡。死者家屬已向和歌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營運該車站的鐵路公司「東京地下鐵株式會社」賠償約1.07億日元(約台幣2260萬)的損失。該公司則在訴訟中表示,「該男子死亡與站方反應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2021年6月7日,當時57歲的男子在使用日比谷線八丁堀站的無障礙公廁時,因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失去意識倒地,大約7小時後才被保全人員發現,並將其送往醫院,隨後被宣布死亡。原本,無障礙公廁內應該有一個緊急求助鈴,按下後會向車站辦公室發出異常警報,還有一個自動通報裝置,如果偵測到有人在廁所內待了超過30分鐘,也會自動向車站辦公室發出警報。但男子昏迷時,兩項警報系統都沒有啟動,事後經調查才發現,求助鈴並未通電,而通報系統則是沒有連接傳輸線。家屬表示,如果該男子早點被發現,可能就不會死亡,而站方並未充分檢查廁所設施的疏忽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向東京地下鐵提起訴訟。東京地下鐵則要求駁回索賠,稱「沒有檢查設備的法律義務,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不過在該事故發生後,東京地下鐵2022年重新檢修了無障礙廁所的緊急求助鈴與通報系統,並強調將會持續定期檢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軍人開車載母衝進南寮漁港 母送醫不治、子遭收押
高雄市彌陀區南寮漁港2024年3月24日驚傳一輛自小客車掉落海中,警消救起黃姓男駕駛,但副駕駛座的黃男母親已無生命跡象,檢警查出36歲黃男是海軍現役軍人,認為他涉嫌弒母,橋頭地檢署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聲請羈押獲准。據指出,檢方會同法醫相驗死者,確認為生前落水溺斃,由於黃母未留遺書,生前也未曾表明輕生意圖,檢警傳訊死者家屬,調查案發當時黃男開車路徑及相關通聯,黃男被認為弒母罪嫌重大。據了解,由於黃母未留遺書,也無可證明她罹患失智的醫療紀錄,及想不開的證據,因此檢方將黃男列為弒母被告。不過本案仍有不少疑點,檢警將深入追查是否另有隱情。案發時,黃男開車載著母親外出,行經彌陀南寮漁港時,黃男下車搬開紐澤西護欄,隨後駕車衝往漁港航道墜海。海巡署彌陀安檢所人員發現轎車墜海,立即通報警消單位,黃男獲救時意識清醒,並無大礙,黃母送醫搶救仍不治。
清泉崗憲兵偕父離奇陳屍自家座車 空軍:深表哀痛
台中市和平區於24日發生一起父子死亡的事件,一名70歲的父親與36歲的兒子,被人在24日18點左右發現陳屍在自家車內,警消抵達現場後,發現父子倆已明顯死亡,因此並未送醫,而現場也沒有留下遺書。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父子倆都是居住在和平區東關路上的當地人,爸爸疑似久臥病榻,日常均是由兒子做工照顧養家,兩人可以說是相依為命。由於警消介入後,現場也並未留有遺書,因此目前警方已經通知死者家屬、親友,2人的遺體也已送往台中市崇德殯儀館,準備交由檢方進行刑事相驗,相關的詳細情況,也有待警方後續調查後釐清。後續有消息指出,36歲的死者為職業軍人,後續空軍證實此事,指稱死者為空軍台中清泉崗基地憲兵中隊洪姓士官長。空軍表示,洪姓士官長在營期間表現正常,未婚,側面得知其因為照顧父親而備感壓力。而事發當下是洪姓士官長的假日,空軍在得知此訊之後,除深表哀痛與不捨,也表示已經前往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以及配合警方調查肇因。除此之外,空軍也表示會加強官兵團體心理諮詢與生命教育,希望能以此杜絕再次發生類似的憾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男童掐暈4歲妹「丟糞坑溺死她」 未滿12歲獲撤案…家屬崩潰:不接受
大陸湖北省荊州公安縣1名男童和鄰家4歲女孩發生爭執,不料他竟把女童拖到400米遠的菜園掐暈,再扔入旁邊的茅坑,上面還用木板蓋上,導致對方溺斃。被害女童父親近日透露,自己收到了警方的《撤案決定書》,理由是凶手未滿12歲,讓他難以接受。對此,當地警方證實已撤案,目前肇事男孩正在接受心理矯正。綜合陸媒報導,死者家屬表示,該名男孩去年8月哄騙女兒前往離家400米左右的菜園進行施暴,他先是掐住女童脖子直至昏迷,隨後又將她拖到茅坑屋,將孩子扔進去後,又向坑內丟了20多塊磚頭,臨走時還把井字型木塊蓋在缸口用做隱藏,因為糞缸裡面有留存的糞水,最終導致女兒溺亡。女童父親鄭男指出,男孩施暴原因僅因女兒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問題發生爭執,「刑偵當時告訴我們這個原因時,我們是接受不了的,畢竟小孩之間發生爭吵是正常的,但是這個男孩想讓我女兒消失的想法卻持續了1年多,我很難相信,也不敢相信」。男童狠心殺害4歲女童,竟因未滿12歲獲撤案。(圖/翻攝自微博)家屬無奈地說,「我很難想象,一個12歲的男孩,心思如此縝密,作案手法及心性如此惡劣,簡直令人髮指」,然而僅因男孩未滿12歲,無刑事責任能力,因此獲當地公安局撤銷案件,「從法律的層面講,我尊重法律,無可辯駁,作為一個父親,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可能一輩子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案件引發譁然,許多司法界及刑偵方面的專家主動聯繫女童父親,表示願意為其提供幫助。死者父親悲痛回應,「發生這麽久以來,這件事情第一次受到這麽多人關注,但是我並不開心,因為她已經走了,什麽訴求之類的,我真的沒有考慮,我現在內心和腦子裡只有這個結果(涉事男孩撤訴),我真的接受不了。」鄭先生表示,自己在案發後逐漸了解到相關法律規定,也了解到在現行法律背景下,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來說,其違法犯罪行為很難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作為一個父親,他覺得很委屈和不公,「我尊重法律,但從情感上來說,我無法接受如此殘忍殺害我女兒的人卻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不接受對方的道歉。我始終難以接受這個事實,我們希望能等待到事情轉機的出現。」
遊覽車撞涵洞釀1死...家屬招魂30次擲嘸杯!好友喊話才聖筊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20日晚間發生遊覽車意外、釀1死15傷,死者家屬22日與摯友陳芊至一同前往涵洞車輛「削頭」現場招魂,但家屬輪流擲筊超過30次,都未擲到聖筊,直到陳芊至表示,會協助處理涵洞交通問題,陳述他的「正義之死」不會白白犧牲,語畢後竟順利擲出聖筊,現場氣氛哀戚。「楓滿」公司遊覽車20日晚間搭載台塑退休員工出遊,返家途中駕駛疑為搶快,駛入機慢車道,撞上前方限高2米的高速公路涵洞,坐在第1排的80歲周姓老翁瞬間頭部遭重創、顱骨骨折,當場死亡。死者家屬昨重返事故現場招魂過程並不順利,兒女輪流擲筊至少30次,一直未能擲出聖筊,直到摯友台灣農民聯盟理事長陳芊至主動上前祭拜,告知說很清楚周翁冤死有怨氣,所以已向議員建議,要改善涵洞前的交通及標示,希望周翁的「正義之死、也是救世之義」,讓未來不要再發生相同情況,語畢竟然就擲出聖筊,完成招魂儀式。陳芊至更痛批政府無能,無法改善道路問題,讓不該發生的事發生,更直指政府執法不夠嚴格,尤其現在大客車司機素質良莠不齊,希望未來能讓司機定期3個月參加輔導講習,以改善交通安全。高市府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昨也到事故現場勘驗,陳芊至向劉建邦議在涵洞前架設限高架,限制超過限高的大型車誤闖,並加強警示標誌識別性。交通局表示,現階段會先於慢車道入口增設燈光與牌面,及早提醒汽車駕駛人不要駛入該處慢車道,也將於涵洞上方增設反光限高提醒標示,避免再發生意外。至於是否設置限高架,交通局說,因一旁仍有高公局的大型機械停放場域,於慢車道出入口設置限高架恐會難以通行,正與高公局研擬限高架設置位置。
台中男毒駕BMW闖紅燈釀1死!法院判8年惹眾怒 狠批沒一毫賠償
台中1名35歲從事殯葬業的男子蘇庭淇,因吸食安非他命毒品後開著租來的白色BMW,在台中市連闖數個紅燈,不慎撞死62歲的謝姓騎士,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蘇庭淇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檢方上訴指出蘇男犯後態度惡劣質疑判決過輕,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定判決適切,維持原判。據了解,蘇庭淇有施用毒品、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前科,於2022年7月14日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16日駕著租來的BMW違規行駛於台中市,被警方追捕時不但超速且連闖數個紅燈,更導致1名無辜的機車騎士謝男喪生。台中地院一審時考量其過往犯罪紀錄,及毒品過量使用的情況,法院最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處其8年徒刑,並要求蘇庭淇對死者家屬道歉及賠償,但其始終未有如法庭要求般致歉或賠償。蘇男及檢方均上訴,但二審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法,並駁回雙方上訴,蘇男辯稱量刑過重,但法院認為其犯行惡劣,無照駕駛且吸食毒品後開車,加上多次違規行為,已加重其刑。至於檢方則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蘇庭淇不僅沒有誠意向死者家屬道歉,也未有任何賠償行動,態度極為惡劣,且一審判決中也未提及蘇庭淇的無照駕駛行為,顯示判決上的疏漏。台中高院指出,蘇男的危險駕駛行為已經受到法律嚴懲,一審判決並未超越法律範圍違背正義,因此駁回雙方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只差半小時到家!老翁遊阿里山遇死劫 女兒聞噩耗淚崩:爸爸要過80大壽了
高雄市仁武區20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56歲鄧姓男子駕駛遊覽車行經水管路時,疑似因不諳高度而撞擊高速公路涵洞,導致79歲周姓老翁當場死亡,還有14人受傷,周姓死者的家屬則萬分悲慟,表示父親6月即將要過80大壽,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據了解,該車成員為台塑仁武廠退休員工,當日赴阿里山一日遊,卻在返程時發生意外,鄧姓司機疑似路況不熟,行經水管路時誤判高度、撞上涵洞,強大撞擊力道讓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這場事故造成周姓老翁當場死亡,另還有14人受傷,警消獲報後連忙出動15車、27人到現場,將傷者分別送往長庚、榮總、高醫、健仁等醫院急救,其他12名乘客含領隊、司機沒有受傷,由家屬帶回。周姓死者家屬聽聞噩耗後也連忙趕到現場,死者女兒難過表示,案發前半小時他們還通過電話,當時父親稱已經到高雄了,約半小時就能到家,且6月就是父親的80大壽,他們目前正在籌備生日宴,沒想到如今發生意外,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高雄1死14傷…遊覽車涵洞前「煞車已來不及」 駕駛還原過程
高雄一輛遊覽車昨(20日)晚上8點多行經仁武區水管路時,疑似車高超出涵洞限高,導致車頭嚴重毀損,造成一名80歲老翁當場死亡。鄧姓司機表示,進去涵洞前有看到4.3公尺限高,後來發現涵洞前寫著限2公尺,已來不及。警方表示,昨(20日)20時15分接獲報案指稱遊覽車撞上涵洞,很多人受傷,隨即出動15車、27人到現場,其中一名80歲周姓男子明顯死亡,14名乘客輕重傷,分別送往長庚、榮總、高醫、健仁等醫院急救,其他12名乘客含領隊、司機沒有受傷,由家屬帶回。警方說明,第一時間到場,遊覽車車頭的上層嚴重變形,而坐在第一個座位的80歲周姓男子明顯死亡。監視器畫面顯示,遊覽車車速不快,到了涵洞前似乎有發現高度,但已經來不及,整台車直接撞上,上層直接削掉。鄧姓司機供稱,第一次開這條路,進到涵洞前有看到內側車道標示4.3公尺限高,因此進續行駛,結果到了涵洞前才發現限高2公尺,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據了解,此台遊覽車的乘客均是台塑南亞退休員工聯誼會成員及家屬,也全部是高雄人,一行人剛結束在阿里山的行程,準備返家,怎料到開心出遊,最後卻發生憾事。死者家屬表示,爸爸有打電話說到高雄了,大概約一小時後到家了,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
高雄遊覽車出遊爆悲劇…8旬翁遭「削頭」喪命 女兒認屍淚揭最後對話
高雄一輛遊覽車今(20日)晚上8點多行經仁武區水管路時,疑似車高超出涵洞限高,導致車頭嚴重毀損,一名80歲老翁當場死亡,另外還有15人受傷。初步了解,該旅行團全為高雄市民,參與阿里山一日遊,卻因為司機不熟路況,而發生慘劇。警方今晚8時28分接獲報案,得知56歲鄧姓司機駕駛遊覽車,沿水管路西向東至仁武區水管路19-3號前地下道慢車道時,車頭撞擊高速公路下緣,造成現場15人受傷,由救護人員送醫急救,另外還有一名周姓老翁當場死亡。車上一名80歲老翁當場死亡。(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據悉,該遊覽車包含司機、領隊一共27人,旅客皆為高雄市民,今天到阿里山一日遊,不過司機疑是外地人,不熟悉路況,不清楚涵洞限高,才會直接撞上,導致車頭瞬間斷裂,而坐在最上層第1排左側的80歲周姓老翁當場死亡。 死者家屬收到噩耗後趕至現場,在警察引導下確認遺體,當場崩潰痛哭,老翁女兒難過表示,稍早才和父親通電話,父親也說到高雄了,卻沒想到這是父女倆最後一通電話,從此天人永隔。值得注意的是,該路段上個月才發生類似車禍,一輛貨車根據導航行駛,誤入高速公路後下行機慢車道,疑似沒注意到2公尺限高,造成車輛一度卡在洞口。至於2起事故是否和號誌設置、路線及標示設計,甚至和導航有關,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老少配人夫懷疑妻子出軌 「躲床底1小時」見驚人一幕…1句話釀悲劇
大陸四川省1名男子懷疑妻子出軌,躲床底1個小時,最終因1句話釀成悲劇。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警方2020年接到報警,1名男子在電話中說自己打了人,讓警方趕緊過來。民警趕到後發現,另外1名男子躺在某出租屋內,已經沒有了呼吸,趕緊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不過,醫生檢查後確定,該男子已經死亡。警方偵訊後得知,報案男子叫曾彈匠,是三台縣本地人;死者姓卿,2人之間並不熟悉。經查,1名李姓女子2018年在三台縣某鎮租房居住,直到2019年認識了曾彈匠,並與其結婚,從此之後2人便開始同居。由於曾男和李女之間相差10幾歲,這樣一對老夫少妻的組合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懷疑。街坊鄰居都認為李女圖謀曾男的錢,也有人懷疑她偷偷養了男人。時間一久,曾男也開始懷疑妻子出軌,且他多次看到女方和卿姓男子在一起,還有互相觸摸的行為,原本他就對流言蜚語心生不滿,看到2人親密接觸頓時怒不可遏,於是決定藏在自家床底,等李女和卿男在出租屋偷歡時現場捉姦。2020年6月17日,曾彈匠躲在床底整整1個小時,終於等到了妻子和卿男現身。原來李女當天本來在茶館打牌,卿男突然找到她求歡,而2人確實存在不正當關係,於是她先單獨回家,確定丈夫不在家後便把卿男帶進臥室發生關係。躲在床底的曾男聽著2人翻雲覆雨發出的聲響,瞬間氣得火冒三丈。就在此時,卿男喘著大氣說道「我厲不厲害?是不是比你的死鬼老公強多了!」曾男聞言立即爬出床底,撿起牆角的磚頭朝對方後腦勺狠狠砸去。卿男當場癱軟在地,頓時失去了意識,可曾男依舊不解氣,看到妻子準備給情夫穿褲子,他又舉起磚頭,狠狠地朝卿男的尾椎骨砸了2下。隨後,曾男用妻子的手機報警,向警方講述了自己打人的過程。民警趕到後發現,卿男已經死亡。死者家屬得知後,決定將曾男告上法庭,索賠30萬。誰知警方對屍體進行調查後發現,卿男的死並非完全是曾男的責任,原來死者本身患有腦血管畸形和慢性腦膜炎,當天偷情被抓包一時情緒激動難,產生呼吸急促現象。法醫認為,曾男持磚頭砸傷卿男,在對方死亡過程中起到了次要作用,是輔助死因,參考範圍最高40%。法院審酌,曾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他犯後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加上死者和李女有不正當關係,在本案中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最終認定,可酌情對被告人曾男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人卿男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酌定為30%的責任,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和審判實踐,曾男仍需支付死者家屬人民幣22萬餘元(約新台幣96萬元)。
剴剴之死/施虐劉女改名原因曝「疑為躲債」 前保母誇男童聽話沒錢也願帶
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疑遭劉姓保母姐妹虐死,有網友起底查出劉姓保母在臉書的姓是Shen(沈),認為她有改過姓名,死者家屬友人13日證實劉女本姓沈,疑為了躲債才改名,不料搖身成為冷血惡魔,進而殘害1條無辜小生命。兒福聯盟12日召開記者會,就孩童被保母虐死案,董事長林志嘉率領同仁,向社會大眾道歉。(圖/黃鵬杰攝)有網友查出劉姓保母在臉書的姓是Shen(沈),認為她有改過姓名,對此,剴剴家屬友人林祐生證實劉女確曾改姓名,側面了解她是因欠錢躲債,連名字都改了,諷刺她「壞事做太多不敢用本名」,另外,林祐生也質疑招魂當天,在劉家發現釣竿、陸戰隊的帽子,回想他看過剴剴被綁的照片,手法專業殘酷,讓他不寒而慄,難以相信幼教老師出身的保母可以辦到。林祐生還表示,他曾想收養剴剴,但因為沒有婚姻及親屬關係碰壁,去年8月時剴剴確定出養時,周姓前保母當時表示,出養前都能照顧剴剴,但社工卻說必須由兒福機構轉介,也沒辦法申請每日1000元的補助,周當時說不需要補助,對方卻強調一定要由他們轉介,周才無奈送出剴剴。如今小孩不幸喪生,他們只想追求真相,讓「全部凶手」繩之以法,如果只有劉姓姊妹涉案,同住的家人為何毫不知情?他也拜託陳姓社工,「承認錯誤家屬不會怪你,但告訴我真相是什麼」,林祐生強調,他是針對兒福聯盟、社工的疏失提出質疑,沒要責難其他單位,但期盼公部門能協助還原真相,有些民代轉述的家屬友人說法,與事實有出入。另據《自由時報》指出,外傳劉姓保母是嫌棄剴剴家中環境不好,是看在「孫中山」(新台幣)的份上才勉為其難照顧,最後是嫌小孩吵而動手,不過,據社工人士說法,兒福盟委託照顧24小時費用1天1千元,一個月就有3萬元;以台北市日托行情1個月1萬8千元、全天2萬6千元來看,劉姓保母應該知足,至於為何會疑似餵食餿水、拔指甲以及燒下體等酷刑對待男童,驗屍時還發現男童傷痕累累,牙齒也斷4顆,仍有待檢警深入了解。CTWANT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兒虐家暴事件請通報保護專線113!家暴求助專線:113 (兒虐家暴案件(如:殺/傷子女);性侵、性騷擾亦可撥打。)緊急醫療救護專線:119
剴剴之死/北市男童遭惡保母虐死 兒盟董事長親上火線致歉了…喊話「涉事社工」勇敢面對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於2023年9月由兒福聯盟轉介,交給一對劉姓保母姊妹照料,怎料卻遭保母聯手施虐,不僅暴力毆打、餵食酸臭廚餘,甚至指甲還被拔光,導致男童才受託不到3個月就猝逝,虐兒事件曝光後,外界紛紛質疑兒福聯盟造假訪視報告,並未實地探訪男童。對此,兒盟董事長林志嘉今(1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向死者家屬致歉,並喊話負責該名個案的社工人員出面配合調查。針對北市男童遭虐待致死案,兒盟董事長林志嘉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時表示,涉事劉姓保母是兒童福利聯盟合法簽約的保母,對於無辜男童不幸喪命感到相當悲痛,並向受害男童的家屬,以及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林志嘉指出,社工人員缺乏警覺導致無法及時阻止這起悲劇發生,除了內疚之外,兒盟完全無法接受虐童事件發生,已經要求負責該案的社工人員勇於出面,並配合司法調查,後續兒盟也會防止類似事件再次上演。至於該名遭疑造假訪視報告的社工人員,檢警今天上午9時許已前往兒福聯盟搜索,並約談負責該案的陳姓社工到案說明。回顧該案,事發於2023年12月底,男童因呼吸困難被送醫,到院前已不幸身亡,醫師查看後發現男童全身布滿傷痕,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斷了4顆牙,懷疑他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通報,經檢警調查,認定劉姓姊妹倆涉有重嫌,依涉犯《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全案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神岡桶屍案無直接證據!「閨密自拍照」成關鍵 蛇蠍女判27年6月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傳出1起桶屍案,失蹤4年的陳姓男子被發現遭層層包裹塞入塑膠桶,再灌入水泥,36歲蔡姓女子被列為重大關係人,遭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檢方仍根據「閨密自拍照」,揭穿蔡女假冒陳男仍在世假象。國民法庭8日宣判,將蔡女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前年10月26日,民眾在神岡區某廢棄工廠內發現塑膠水桶,赫見1具男屍遭綑綁裝袋,再塞進桶中灌入水泥,震驚社會。警方查出,死者是失蹤4年的陳男,廠房承租人則是死者生前的女友蔡女,2人於2009年3月一起過夜後,陳男便人間蒸發;蔡女辯稱當天早上自行離去,對陳男下落完全不知情。據了解,蔡女是酒店小姐,與陳男有債務糾紛,她曾於男方消失後使用其手機傳訊息給家屬,營造陳男還在世的假象,且裝屍體的塑膠桶、水泥攪拌器等工具都是蔡女所購買。儘管蔡女始終否認殺人,但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她,檢方去年3月偵結,依殺人、棄屍、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其起訴。雖然檢警並未掌握蔡女直接殺人證據,但檢察官根據蔡女閨密的1張自拍照,發現陳男3月失蹤後,她於同年4月3日凌晨5時許出現在機場,準備和閨密去峇里島;4分鐘後,陳男女兒收到父親傳訊自稱要出國,還附上航班看板照,資訊和蔡女閨密照片中的一模一樣,足證蔡女假冒男方身分傳訊給親屬。台中地院認為,雖蔡女否認全部犯行,然被告上揭犯行,核有相關證人證述之內容、檢察官所提出之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相關借貸資料等證據可資佐證,而被告所為之辯解亦與前揭客觀證據資料均不相符,前揭犯行堪以認定。國民法官審酌,被告對案情避重就輕,說詞反覆,僅因與死者間之金錢、感情糾紛,竟於殺害死者後,盜用死者手機與死者家屬聯繫,冒以死者身分,向死者之妹要求提供先前積欠死者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死者間之和解書,圖以免除其債務,為免其殺害死者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
為幫同事緩解腰部不適 女醫師亂打肌肉鬆弛劑害她喪命!判決結果曝光
桃園市一名從事雷射光療的毛姓女醫師,為幫同所的華姓美容師緩解腰部不適,2018年8月25日在未弄清肌肉鬆弛劑的使用方法,就與黃姓護理師協助注射藥品,造成華女不幸死亡。此案經由最高法院審理,法官維持歷審見解,考量毛女犯後態度良好,且和死者家屬已以100萬元達成和解,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維持原判定讞。判決書指出,華姓美容師由於腰部受傷而有抽筋、跛腳,便持診所的「肌弛適」肌肉鬆弛劑,跟著黃姓護理師詢問同在所在擔任雷射光療醫師的毛女可否施打?劑量、施打方式為何?目的則為減緩華女腰部不適症狀。不過毛女未曾執刀,更無使用肌肉鬆弛劑經驗,卻在自行閱讀仿單、上網查詢相關資訊後就貿然告訴華女,需以靜脈注射施打1支5c.c安瓶,施打過程慢慢推約2分鐘推完之方式使用,而未表明此乃用於外科開刀手術全身麻醉之藥劑,施打者需配合插管使用等重要訊息。後來華女便請黃女依照毛女的指示幫忙施打,在此期間她就開始感到不適、無法呼吸,並於同日下午3時昏倒,結果毛女竟又擅斷她的昏迷狀態,僅測脈搏而未確認呼吸或以監測儀施測,指示所內在場人員將她移到病床躺平,相繼施打類固醇、葡萄糖,不料仍未見她好轉。直到華女臉色、唇色逐漸發黑,毛女及所內人員才叫救護車將她送醫急救,經診判定到院前心跳停止,終因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在9月3日死亡。此案經由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念在毛女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付100萬元賠償金,非無悔意且未曾受任何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的前科紀錄,加上華女家屬同意緩刑,因此最高法院駁回毛女上訴,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定讞。
2劇組人員墜溪谷亡 炎亞綸新劇導演與製作人遭判刑
國片及台劇近幾年有感復甦,但台灣劇組低薪、過勞和工安問題仍時有所聞。由炎亞綸、姚愛甯主演的《初擁》,2022年拍攝期間發生2名劇組人員墜落25公尺深溪谷死亡事故。案件進入司法後,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宣判柯姓導演、童姓製作人有罪,並開罰製作公司。檢方指控,童姓製作人負責《初擁》統籌、指揮、監督管理現場拍攝;柯姓導演則為製作公司負責人。劇組2022年3月11日下午前往苗栗神仙谷七分醉瀑布取景,卻未設置防墜必要安全設備、沒提供使用安全帽及救生衣等防護器具。當時38歲攝影師黃柏雄、34歲收音助理王暐翔不慎從25公尺高的岩石平台墜落溪谷,2人緊急送醫後分別因創傷性顱內出血及血胸休克;溺水窒息、創傷性顱內出血、氣血胸及腹腔內出血,雙雙宣告不治。檢方認定柯、童為本案負責人,均有指揮監督權責,卻放任被害人於瀑布上方狹窄岩石平台旁之危險處拍攝與收音,也未設置必要安全設備,導致攝影師、收音助理不幸死亡,將2人連同製作公司起訴。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2被告未依相關法規提供危險作業場所必要安全設備及措施,造成2劇組人員死亡。但考量2人以331萬與死者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各判8個月徒刑、緩刑2年;製作公司同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處罰金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