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拿棉被玩偶築「楚河漢界」不給碰還人間蒸發!夫心寒求離婚 判決結果出爐
南投縣一名男子娶了越南籍配偶,婚後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妻子非但不讓丈夫碰觸,甚至直接離家出走「人間蒸發」,男子先打官司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她不從,男子忍無可忍最後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越籍配偶形同惡意遺棄丈夫,判准離婚。據媒體報導,南投縣一名男子因找不到適婚伴侶而在親友建議下到越南娶老婆,男子與其越籍妻子於2019年10月在越南結婚,並在2021年4月下旬在台灣登記,結為夫妻。然而婚後生活並不順利,越籍妻子不讓丈夫觸碰,男子起初以為妻子只是害羞,怎料妻子卻變本加厲,天天用棉被、枕頭、玩偶在床上畫出「楚河漢界」,根本不願與他親近,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兩人也多次為此大吵。此外,越籍妻子甚至「搞失蹤」,男子在一整天聯絡不上妻子後發現,她竟拔掉手機SIM卡,帶著空機和簡單行李便離家出走,男子還通報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專勤隊協尋。面對妻子這番行為,男子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請求妻子回家同居,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越籍妻子應履行同居義務,她還上訴,但被台中高分院駁回,而在判決確定後,她竟直接「人間蒸發」。幾番折騰後,男子再無心力挽回妻子,決定向南投地方法院訴請離婚,而審理期間,經合法通知,但越籍配偶不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最後,根據判決結果指出,履行同居義務的民事判決確定後,越籍配偶仍然未返家與丈夫同居生活,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又未提出有何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顯然是惡意遺棄原告,且狀態仍在持續,丈夫請求判決離婚有理,應予准許。
新北市府質疑賴違建無法信託 民進黨駁斥:公務員介選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政見發表會上宣告,要將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長汪禮國質疑,該處如同幽靈房屋,無法信託他人使用。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立法委員參選人李坤城及新北市議員李宇翔、黃淑君21日開記者會痛批汪禮國為選舉胡亂放話,也呼籲候選人不要把手伸進市府、強押公務員當政治打手。張志豪表示,新北市政府行政不中立劣跡斑斑,他對汪提出三問:第一、什麼叫「幽靈房屋」,請說清楚;第二、汪禮國是護航大群館的政治打手,從新北管到台北,現在還從市府管到競總,領人民公帑卻用政治語言攻擊抹黑;第三、公益信託主管機關不是地政局,要求新北市府出面說明,並針對過去荒謬言論、行政不中立道歉。「所以幽靈房屋究竟是什麼意思?」張志豪說,新北市政府在9月6日明明提出聲明,「如果建物是民國70年2月15日在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之前就已經存在,可以提佐證資料」;另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李坤城指出,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判決:信託之財產,「不以經登記之不動產為限,未經保存登記之不動產或違章建築物既均得為交易之標的並取得其處分權,自亦得為信託財產」,可見汪禮國根本不懂法律,又或者是故意而為。過去賴清德老家是合法礦工工寮,但在1988年《礦權法》廢止後,地方政府不作為,讓工寮法律地位不明。市府要做的,應是讓礦工工寮法律身分明確,不是嘲笑現在住在那裡的市民是「幽靈市民」,因為他們住的房屋是「幽靈房屋」。黃淑君指出,現在新北市府裡面會這樣幫侯友宜護航的有兩種,第一種是像汪禮國一樣為了求官的人,另一種則是被脅迫,有些公務人員認為侯友宜會繼續當市長,不敢得罪他。李宇翔指出,礦區房屋是歷史因素,藍白陣營無視礦工後代的擔心,持續政治攻訐;如果照汪局長的定義,新北市有多少幽靈房屋?「你知道你的話一出口,有多少人會擔心嗎?難道為了侯友宜的政治利益,就可以無視百姓權利嗎?」
「賴皮寮」要公益信託 徐巧芯曝賴清德盤算:超賺!還想賴皮啊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爭議連環爆,不僅近日成了打卡地標「賴皮寮」,更被直擊有特勤站哨、幫忙清掃等,引發外界關注。賴清德昨(20日)表態,願意把房子交付公益信託,優先做為礦工生活紀念館。對此,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徐巧芯認為,賴清德沒有要捐,要先讓政府給他特權就地合法,再拿去信託,還是他的,超賺。賴清德20日晚間表示,礦區的房子牽涉到台灣礦業發展歷史留下來的礦工住宅,以及礦工後代安居的問題,合理的解決才是正道,不是在多年後只做到認定「既存違建,拍照存檔」就當作解決,在礦區的居住權獲得保障之後,為了紀念那個年代礦工對台灣經濟的貢獻,「我願意把房子交付公益信託,優先做為礦工生活紀念館。」對此,徐巧芯在臉書直言,「把違建拿去信託它還是違建啊,把違建搞成博物館也還是違建啊,我就問,政府單位要怎麼接受違法建物捐贈,喔補充一下,他沒有要捐,要先讓政府給他特權就地合法,再拿去信託,還是他的,超賺。」文末,徐巧芯標註「在想什麼」、「還想賴皮啊」。律師林智群則表示,賴清德說要把把老家捐公益之用後,許多匿名粉專都變法律專家,說違建怎麼可以捐;他以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594號的民事判決為例指出,不管是否為違建,都可以做為公益信託的標的,「麻煩那些躲在匿名粉專後面的公關公司員工專業一點,程度這麼差還想帶風向,笑死。」
名主持人被她騙「白紙上簽名」積蓄7100萬沒了 對方判賠賴帳還出來要提告
大陸名主持人朱丹近日被挖出被詐騙的民事判決書,而她過去就曾透露,自己因為太相信朋友,因此被詐騙被迫要還清對方所有債務,就這樣被騙了1600萬人民幣(約台幣7100萬元)。沒想到如今判決書上的詐欺閨密自己跳出來,還要對朱丹提告,讓不少大陸網友都感到瞠目結舌。一名叫田笑蜜的電視幕後工作人員跳出來對號入座,並對朱丹提告。(圖/翻攝自微博)大陸美女主持人朱丹過去在大陸相當火紅,但她卻被發現曾告好友的民事判決書,朱丹墊付款為1600萬元人民幣(7100萬台幣)全被騙,好友則是宣布破產至今都沒有償還她的錢。她也在大陸節目上透露好友因資金問題需要借款,希望她作為見證人簽字。但由於朱丹當時不在北京,因此朋友寄來一張白紙要她簽名,她未注意就草率簽下自己的名字,沒想到白紙竟然讓她從見證人變擔保人。如今這名詐騙朱丹的好友田笑蜜,沒有任何表示或道歉,甚至沒有履行法院義務,還自己發表了一份聲明,聲稱自己是無辜的,並且指責朱丹誣陷她,還把朱丹告上了法庭,試圖透過訴訟來逃避責任。田笑蜜表示,雖然在節目中朱丹並沒有明確指出是哪位好友,但網路上的傳言已給她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因此決定委託律師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從民事判決書上明顯可以看到,被告人為田笑蜜,因此她的行為也被輿論撻伐,認為這樣騙朋友錢還惡意破產不還錢的人,如今竟然敢站出來提告對方,相當沒有廉恥,但也有網友認為,當中是否另有隱情才敢這樣出面對號入座。
名主持人太信朋友白紙上簽名 積蓄被騙光7100萬沒了...
大陸名主持人朱丹近日被挖出被詐騙的民事判決書,而她過去就曾透露,自己因為太相信朋友,因此被詐騙被迫要還清對方所有債務,就這樣被騙了1600萬人民幣(約台幣7100萬元)。朱丹償還了所有債務,但提告朋友後對方破產,無法還她這筆錢。(圖/翻攝自朱丹微博)朱丹過去就曾在綜藝節目中自曝,多年前朋友因資金問題需要借款,希望她作為見證人簽字。但由於朱丹當時不在北京,因此朋友寄來一張白紙要她簽名,她未注意就草率簽下自己的名字,沒想到白紙竟然讓她從見證人變擔保人。最終不得不動用全部積蓄償還了朋友的所有債務,朱丹也在庭審期間被法官直呼為「法盲」,儘管她在案件結案後迅速起訴了這位朋友並獲得勝訴,但朋友宣布破產,朱丹最終依然扛下所有債務。網友挖出民事判決書,發現朱丹墊付款為1600萬元人民幣,這件事也提醒大家,千萬不能隨便簽名,她也表示「希望大家不要步我的後塵」。
假律師坑豪宅1/欠770萬管理費還討上千萬 周方慰槓時代廣場行徑大公開
「知名律師」、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周方慰,曾多次接受採訪談論訴訟案,今年初才因沒有律師執照而遭台北地檢署約談,一夕之間成為「最知名假律師」,其脫序行為更不僅於此,據了解,他與所住的台北信義時代廣場大樓有數十起官司,更以漏水影響租屋為由,向社區求償1500萬元獲准,不過他卻欠下770萬元管理費遲遲不繳,種種行為讓鄰居難以忍受,決定說出真相。據了解,時代廣場大樓屋齡約26年,坐落在信義區精華地段,距捷運象山站僅350公尺,住戶們在家就能欣賞101煙火,堪稱是「蛋黃中的蛋黃」,今年每坪成交價更高達80萬元,能在此置產者非富即貴,當中就包括假律師周方慰。「他一開始不是業主,就只是來幫忙討錢的。」時代廣場大樓住戶阿國(化名)表示,該大樓地下一樓屬於李姓男子所有,原租給某公司經營,後該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改由該公司徐姓員工接手,徐男在半年後跑路,租金也因此打水漂,李男心生不滿,決定怒告社區。信義區時代廣場大樓位於「蛋黃區中的蛋黃」,每坪房價80萬元起跳,如今被周方慰求償1500萬元獲准。(圖/趙世勳攝)阿國提到,李男2004年左右曾多次向管委會反應漏水、沼氣惡臭等問題,更認為是這些原因導致房子租不出去,每月房租損失高達45萬元,管委會則認為公共區域已多次修繕,私人區域則該由住戶負責,租不出去與管委會無關,一審時管委會大獲全勝,但自周方慰加入李男陣營後官司就出現反轉。阿國回憶,周方慰認識李男後,答應幫他打官司,更因自己並非律師而要求借名登記房產,以「產權人」身分向管委會提告,還請來前租戶當「人證」,試圖證明不承租與硬體問題相關,更以每月45萬元租金計算,向管委會求償金額一度高達5000萬元。此案先後纏訟近20年,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最終於今年8月出爐,認定確實有漏水情事,但沒有證據證明租不出去與漏水有關,判決管委會應賠償周和李等人1500萬元,此結果讓全社區都看傻了眼,對周方慰的行徑更加咬牙切齒。周方慰2013年以3000萬元買下時代廣場社區500坪土地,包括200多坪停車場和3樓一處住宅。(圖/趙世勳攝)阿國提到,周方慰2013年看準時代廣場可能都更,透過法拍以3000萬元買下社區500坪的土地,包括3樓住家和200多坪的停車場,剩下的則為公共設施,而住戶每坪管理費為110元,每個車位管理費則為700元,周卻長年拖欠管理費,至今已累積到770萬元。「他真的是一個很懂法律的人,我們社區很多人都被他告了,大家都不太敢跟他說話。」阿國說,社區曾與他協商以積欠的管理費相抵部分賠償,此提議卻被他否決,他更以漏水官司進行為由,向法院申請延後審判管理費訴訟,時代廣場在他的操弄下只能「挨打不還手」,活像隻被活宰的綿羊。阿國提到,目前時代廣場管委會總資產約600萬元,遠遠不夠要付出的賠償,全社區200多戶還得分別承擔數千到數萬元的「歷史共業」,他們則期望說出真相,讓大眾看清楚周方慰的真面目。 本刊致電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及萬國國際開發公司,想詢問周方慰對相關指控的看法,但公司電話已成空號,而時代廣場管委會也表示沒有周方慰的聯絡電話,因此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其回應。
女投資虛擬貨幣遭詐92萬元 法院判人頭帳戶全賠
高雄市20歲簡姓男子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詐團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誆騙吳姓女子,吳女不察,匯了新台幣92萬元至簡男帳戶,吳女發現被騙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簡男賠償92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確定。律師認為,此判決或許可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團。但因簡男沒有正當職業,吳女恐怕仍求償無門。檢警指出,根據過往偵辦經驗,會故意賣帳戶的人,大多是社會邊緣人,儘管《洗錢防制法》已修法,最重可關3年、罰百萬元,但經濟弱勢者,沒錢又不出庭,最終可能還是選擇吃牢飯被關;人頭帳戶是否因修法變少,還要一段時間觀察。判決指出,簡男2021年11月到高雄某釣蝦場,將2個銀行帳戶與提款卡交給臉書暱稱「國弘」的假投資詐團成員,放任詐團利用其帳戶及投資虛擬幣等話術。2天之內,有10多名被害人轉帳500多萬元至他的帳戶,其中吳女匯款92萬元,發現上當後,提告要求簡男賠償遭詐金額。法官認為,簡男提供帳戶給詐團,所為對犯罪有因果關係與關聯性,兩者共同侵害吳女權利,屬互相利用他人的行為,而吳女損失92萬元,是因簡男幫助詐騙集團所致。依《民法》規定,幫助人視同共同侵權行為人,簡男自應與詐團成員連帶賠償吳女所受損失,簡男則沒有提出書狀或陳述。橋頭地院先前已依洗防法判處簡男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民事部分則需賠償92萬元,此案不得上訴。律師宋克芳指出,詐騙案件頻傳,此民事判決可以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騙集團,若民眾貪圖小利,以3000至5000元租借帳戶給詐團,若挨告恐需面臨民事數百倍、甚至上千倍求償,得不償失。然而,僅管橋頭地院民事庭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但簡男平日無所事事,所有詐欺贓款他一毛都沒得到,恐無力賠償。警方透露,簡男只是地方小混混,去年6月曾涉及高雄楠梓土庫地區飆車、開槍案,但因只是與友人去助陣,最後被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橋頭地檢署說,若簡男賠不出錢,將予以強制執行,如果他去上班,每月可查扣薪水3分之1,或查扣其名下房地產。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吳女1個債權憑證,吳女日後可依此向簡男索討款項。
逆轉!「莒光甜心」告贏國防部 潛已婚少校寢室過夜遭記過「他假結婚」結局翻盤
有「莒光甜心」之稱的《莒光園地》當家主播、國防部心戰大隊林姓女少校,因介入已婚謝姓男少校婚姻遭正宮提告,林女被記4大過重懲。對此,林女不服提出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查證後確認謝男與妻子「假結婚」屬實,認為原處分與事實認定有誤,撤銷林女2大過。軍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林女確定勝訴。回顧案情,心戰大隊於2019年11月間接獲反映,所屬林、謝姓2名少校交往甚密,隨即進行行政調查,發現林女曾在夜間潛進謝男寢室共宿,此舉嚴重違反國軍規定,記2大過處分。然而隔年,林女簽收違反不當情感關係的懲罰令後,和謝男藕斷絲連。心戰大隊指出,同年3月27日至5月10日間,仍發現兩人有親密對話、接吻、擁抱等情形,累犯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違失行為,再記林女2大過處分。林女被記4大過不服提告,主張自己利用夜間公餘時間至辦公室進修英文,並無在謝男寢室過夜的情形發生;另外,謝男與其配偶的婚姻關係,2020年法院民事判決已認定「確認不存在」,故她並未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因此要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酌兩人對話,其中包括「我一直親你,你都無感」、「不過這幾天下來,棉被充滿你的味道,好開心」、「早上那個,表現應該還可以吧」等親密語句,加上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蒐證畫面等證據,可判定2人確實有一起過夜、親吻和擁抱行為。判決書指出,謝男雖和妻子2019年10月7日兩願離婚,同年11月4日又再辦理結婚登記,但針對第2次結婚登記,謝男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民事事件,新北地院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此認為,謝男的婚姻關係既然不存在,屬「非已婚」身分,心戰大隊懲處明顯有誤,判決撤銷林女的大過2次懲處,至於潛入寢室過夜的2大過,則仍維持不變。軍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無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基泰大直爆14戶預購屋主致電求助想解約 消保官喊話「從寬處理」
台北市法務局今天針對「基泰大直」開挖釀傾斜坍塌一案開設消費諮詢專線,提供已購入預售屋消費者諮詢,目前預售31戶已有14戶致電求助想解約,約4成5,對此,消保官表示,依《民法》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部分司法實務見解,消費者可據個案實際情況得主張解除契約的可能。基泰大直建案工地坍塌,預購屋消費者紛紛喊解約。(圖/方萬民攝)根據法務局統計,13日開設消費諮詢專線到14日上午11點已受理「基泰大直」建案預售屋消費者申訴案計14件,都是求助想解約。據消保官陳盈全指出,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第1款及第24點第1至3款規定,若賣方未依核准之工程圖樣與說明書標準施工、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或「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買方得以解除契約,且得以求償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基泰大直建案工地坍塌,預購屋消費者紛紛喊解約。(圖/方萬民攝)另外,據《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此外,實務上參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第2443號判決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重訴字第646號民事判決等見解,認買賣標的物於危險移轉之前,倘已發現有瑕疵存在,而出賣人無法另行提出無瑕疵物或擔保,除去該瑕疵後再行交付買受人者,除有《民法》第359條但書規定之情形存在,買受人仍得於危險移轉之前,依法主張拒絕受領並解除契約。陳盈全表示,「基泰大直」預售屋之消費者可依具體個案實際狀況,參酌上述規定及相關司法實務見解,主張拒絕受領並解除契約,他同時呼籲基泰建設,要秉持最大善意,遵守先前承諾,從寬處理預購戶解約等事宜,雙方解約爭議可透過協議處理;倘若雙方協議不成,消費者得向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服中心提出申訴,由市府進行協助,另消費者也可向本案預售屋信託銀行書面申請不予同意賣方申請動用信託專戶爭議款項。「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釀災,除了鄰房坍陷,自身基地也坍塌,該建案總戶數為33戶,依據實價揭露,已售31戶,主要成交期在2022上半年,坪數20至40坪,成交單價落在130到145萬元間,目前法務局消保網已設置「基泰大直事故消保權益問答集」,歡迎民眾瀏覽參考,若有本案消費疑義,可撥打諮詢專責窗口1999轉4546詢問,北市法務局將提供諮詢,維護消費者權益。
尪隱瞞傳染病「婚後買春」她起訴離婚被打槍 法院:有和好可能
大陸山東省莘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則民事判決書,男子婚前隱瞞傳染性疾病、婚後買春,其妻子起訴離婚被駁回。法院認為,女方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如能念及1多年的夫妻情份,以及對子女成長及生活的影響,共同努力克服當前婚姻中出現的困難,還是具有重歸於好的可能。判決書顯示,李女1991年出生,劉男1996年出生,2人於2018年相識並自由戀愛,於2019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女。李女指控,劉男婚前隱瞞傳染性疾病,婚後有出軌跡象,且存在買春等行為,對家庭不管不顧,其所作所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李女表示,從2021年到2023年,雙方已1年多未見面,一直處於分居狀態,婚姻關係名存實亡,無和好可能,請求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要求女兒由自己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3111元),直至小孩年滿18歲或獨立生活時止;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劉男不同意離婚,辯稱李女請求離婚系受其家人影響,如果真的要離婚,自己希望能撫養女兒,撫養費自行承擔;雙方無共同財產,但要共同償還自己婚後為共同生活所借債務8萬餘元(約新台幣35萬元)。法院認為,李女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夫妻雙方應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對彼此負責,對家庭負責;夫妻間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是較為普遍的現象,關鍵是如何認識矛盾性質,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理智解決問題。法官審酌,2人的孩子正處於身體和性格發育形成的關鍵期,父母理應多予以關心和幫助,雙方離婚勢必對其成長和學習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李女如能念及與劉男1多年的夫妻情份、念及對子女成長及生活的影響,共同努力克服當前婚姻家庭中出現的困難,還是具有重歸於好的可能。
苗栗縣長砲轟檢警栽贓賄選 檢方:單純行使法定職權
苗栗縣長鍾東錦不滿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提起上訴。鍾東錦今(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砲轟檢警栽贓賄選,他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對檢警調彈劾。苗栗地檢署下午回應,反指苗栗地院判決認事用法,忽略相關客觀事證,以及違反經驗法,因此提起上訴,強調這是檢察官辦案是行使法定職權,並無摻雜其他因素。鍾東錦指出,偵辦本案的檢警調利用行為可議的鄧姓檢舉人資料,在全部當事人都未承認替他買票的情形下,硬性栽贓移送買票案,是台灣政治史上第一次縣長選舉設局誣陷買票事件,苗栗縣調站黃姓調查官還涉對丘姓女子不當取供。不過檢方對於鍾東錦指控調查官不當取供部分,並未多做解釋。去年縣市長大選期間,苗栗縣檢警調以查獲大湖鄉長候選人、代表、村長等涉嫌賄選買票案,檢方向法院提出鍾東錦當選無效民意訴訟,苗栗地院7月21日駁回檢方之訴,檢方8月15日上訴,但檢方8月21日被媒體追問時,才證實「已提上訴」。苗檢今天下午回應表示,選舉不容有任何造假之民意摻雜其中,依照台中高分院109年度選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等意旨,「所為縱屬賄選,亦未足影響選舉結果之詞,顯未慮及其獲取選票手段的正當性,及本件賄選已對所獲選票結果造成污染,信任已失,與民主制度之精神有間,所辯尚非的論,自無可採。」因此,即使檢調機關只證明候選人、親屬、競選總部成員或密切關連之樁腳,僅對1名選民賄選,亦足以影響選舉公正,即可諭知當選無效之判決。鍾東錦的律師饒斯棋還指出,去年九合一基層選舉,早已傳出檢調大軍指向苗栗,目標就是要拉下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不但選前多次親赴苗栗,選後還不避諱地前往大湖分局慶功,苗檢指出,檢察總長邢泰釗至各地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舉辦九合一選舉查察賄選檢討策進會議,並非僅擇選苗栗地檢署轄區舉辦。於今年7月11日於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舉辦會議過程,從未提及轄區偵辦的任何個案。相關與會檢警調廉移主官管同仁均參與其事,可得查證,並無所謂慶功可言。不容鍾縣長所委任律師自行不當臆測事實,惡意指摘。
23歲男怒告58歲大叔違反「包養協議」 被告傻眼:我不是司機嗎?
中國一名23歲男子小歐(化名)狀告法院,聲稱自己與58歲的陳姓主播簽訂「包養協議」,但陳男違反約將錢捲走,金額約人民幣60734.21(約台幣25萬)元,因此向法院控告,希望能追回這筆款項。山東省壽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圖/翻攝自微博)小歐在2021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了陳男,並在同年11月雙方達成共識,簽下包養協議,約定由小歐每個月支付陳男人民幣13000(約台幣5萬5千)元,並且雙方於隔年2月同居。截至2022年4月,小歐已轉給陳男人民幣152385.98(約台幣64萬5千)元。但陳男表示,當初雙方根本沒有達成「包養協議」,陳男認為自己只是小歐的司機,另外也會協助小歐調整作息、幫忙做家務,且雙方結識於線上直播平台,不存在交友軟體一說。另外在同居後,小歐也許諾會給陳男生活費,也因此所有支出都由陳男負擔,他也將每一筆支出都記得很仔細。2022年4月陳男離開福建,小歐卻向其追討款項,聲稱他不只拿了協定的薪水,陳男經計算後認為自己只多拿一萬元,將錢還給小歐父母。據山東省壽光市人民法院給的民事判決書判定,此案爭議的點在於雙方對「包養協議」的認知不同,其中只有陳男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小歐沒有任何證據能證實雙方之間存在「包養」的行為。法院認為,該「包養協議」為服務協議,且其「無違反法律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該服務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經計算後,法院認為原先小歐追討的人民幣60734.21(約台幣25萬)元中,有39000元是陳男依據協議應得的,另外因陳男已歸還小歐父母10000元,故陳男須歸還的款項剩餘人民幣11734.21(約台幣4萬9千)元,且利息部分自起訴之日起,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律師娘肉搜小三找錯人 「連女帶爸」公審超慘下場曝光
一名懷疑律師尪外遇並遭小三騙走數千萬的羅姓女子,憑疑似小三的臉書打卡肉搜到陳女,她除在臉書指控陳女小三、陳父詐騙集團,還到陳父建設公司的Google評論留言,遭陳姓父女提告誹謗,法官認定羅女搞烏龍,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定讞;民事一審判各賠償陳女、陳父30萬,並在個人臉書刊登1個月民事判決內容。判決書指出,羅女稱經由陳姓小三臉書,發現對方曾在嘉義某社區打卡與居住,且其建設公司的家庭背景也與陳女吻合。而之所以去Google評論留言,是擔心誤認而詢問陳父是否有人冒用其女兒名義在網路詐騙,自己僅是提醒陳女可能被詐團盯上,與希望陳父主動聯絡,但陳父未回應。另此事事關數千萬詐騙、夫妻30多年感情,因此在個人臉書等管道警告親友詐騙、抒發自己情緒。擔任公務員的陳女則稱,自己從未與男人有不正常交往,卻在網路遭羅女指控小三,造成她失眠、沮喪與精神極為痛苦;陳父也指,此事導致他遭長官、親友關切,還有廠商質疑他為人及公司信用,並發生失眠、情緒低落,甚至罹患壓力創傷後遺症須長期治療。僅管羅女辯稱已盡查證義務,但法官認為陳姓父女被陌生人指控小三、詐騙集團,加上網路言論真假與目的難辨,回應留言可能產生不必要糾紛,因此不回應羅女並無不當;另羅女明知其懷疑的小三可能使用假帳號,卻依該帳號的不實線索肉搜陳女,非合理查證。審酌後對分別遭陳女、陳父求償200萬及300萬的羅女,各判賠30萬,還要在個人臉書刊登民事判決重要內容1個月。可上訴。
人妻遭尪「割喉」一審判決出爐 她見結果傻了:想放棄上訴
大陸湖南省張家界一名全姓女子今年2發視頻稱,自己遭李姓丈夫割喉,引發了廣泛關注。全女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公布了湖南省張家界永定區人民法院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被告人李男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對此,全女表示,自己打算放棄上訴。《正觀新聞》報導,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今年2月7日接到一名女子報案,稱她的女兒在某社區附近與女婿發生衝突,導致頸部受傷。接到報警後,永定公安分局立即出警趕赴現場處置,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傷者無生命危險,同時迅速組織警力全力開展調查取證和追逃抓捕工作。經查,2月7日下午5時許,30歲的李男與32妻子全女因家庭糾紛引發衝突,使用水果刀致女方頸部受傷,隨後逃離現場,並於當日晚間9時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2月15日,在張家界市永定區婦聯的聯絡下,受害人向永定區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獲准。從全女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的判決書可見,被告李男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賠償原告共計人民幣9796.84元。全女在貼文中透露,這個結果讓她很意外。對於網友提出繼續上訴的建議,全女也表示,自己只有民事部分上訴權,對於刑事部分只能申請抗訴,並回覆稱「申了,希望不大」。
北大妹被嫌「非處女」輕生亡 男友遭判3年2月…凌辱噁行曝光
中國北京大學一名女學生因「被男友嫌不是處女」,與遭強拍不雅照、墮胎及絕育手術,於4年前結束自己生命。北京法院經過2年多審理後,終於判凌辱女友的牟男3年2個月徒刑、賠償家屬人民幣73萬多元(約新台幣314萬元),死者母親則痛斥牟男迄今沒說過一句道歉。綜合陸媒報導,包麗(化名)2018年8月與同校牟男交往、9月同居,兩人隔年1月、2月先後與對方家長見面,但牟男同年1月起,就不滿女友的性經歷頻頻追問細節,之後長時間及持續性的辱罵與虐待。牟男不斷洗腦、精神打壓與否定女友,還強迫拍不雅照、墮胎、紋身「牟林瀚的狗」,甚至分別以「證明對我的愛」、「想留輸卵管當分手禮物」與輕生,威脅包女做絕育手術與復合。 女大生被逼拍不雅照。(圖/翻攝自微博)不堪身體及精神虐待的包女,在嘗試自盡4次後於2019年10月9日傳訊給男友,「此生最遺憾的事情莫過於此了」、「遇到了熠熠閃光的你而我卻是一塊垃圾」、「媽媽(牟男對女友的暱稱)今天給你謝罪了」後,服藥昏迷,隔年4月11日不治。中國民眾在事件爆發後,除對牟男感到憤怒,也對開庭3度延後不解、為死者感到不值。 女大生被要求懷孕在墮胎。(圖/翻攝自微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今(15日)認定,牟男有精神與身體虐待事實,情節惡劣且導致死者自殺,一審宣判3年2個月徒刑、賠償家屬73萬多元,據悉,牟男聽聞判決時非常冷靜,牟母則認為兒子是無辜的,不服判決。包母除對牟家至今從未表達歉意憤怒,也不服附帶的民事判決,立即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準備上訴。◎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