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內戰2/冤獄補償20年賠7.6億 蘇炳坤入獄900天:我的人生廢掉了
「我的人生廢掉了!」「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我失去的青春」,首位獲總統特赦、又經再審獲判無罪確定的冤獄苦主蘇炳坤,曾遭重判15年徒刑、被司法關押近900天,一度成為「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重刑犯,好不容易洗刷清白卻已垂垂老矣,從當初36歲事業有成的家具店老闆,變成72歲打工的老人家,雖然政府給他445萬5000元補償金,可是被冤案纏身32年的他,美好的人生早已遠離。政府1959年制定《冤獄賠償法》,希望人民遭司法誤判、自由被拘束時,能獲得適當賠償平復冤屈。法條規定,原則上冤獄每天賠償3000到5000元。2010年初,大法官第670號釋憲案出爐,宣告《冤獄賠償法》違憲,認為當事人就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補償。司法院和立法院根據釋憲意旨,2011年聯手修法通過《刑事補償法》,2023年12月5日再進一步修法,規定不論當事人責任輕重,冤獄每日最少補償3000元,而且連外國人也能請求。空軍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槍決冤死,江母王彩蓮(右)手捧兒子遺照頻頻拭淚。(圖/報系資料照)可是修法就能真正平復冤獄被害人及家屬的苦痛嗎?1986年3月間,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銀樓老闆遭砍傷並遭搶走金飾。疑犯郭中雄被捕後,在警方刑求下誣指前僱主、傢俱店老闆蘇炳坤是共犯。蘇歷經警方刑求仍不屈喊冤,經時任檢察官林恩山起訴後,一審判決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改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司法認定蘇是搶劫重刑犯。諷刺的是,新竹檢警幾乎都知道蘇炳坤是冤枉的,檢方特別指示警方不要逮捕執行,10年後,蘇炳坤才因到長庚醫院看病,遭桃園警方逮捕入獄,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歷經4次非常上訴、4次聲請再審都遭駁回,終於在2018年8月8日獲高院再審庭判決無罪,宣判時審判長周盈文對蘇表示:「你的委屈苦難會換來進一步的司法改革,我們會從你案件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落實人權保障。」更悲慘的冤獄,則是發生在1996年9月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的謝姓女童,在營區廁所內遭姦殺,事後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最終槍決冤死,全案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江家也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餘元賠償金,但至今仍查無真兇,江國慶也沒有機會活著喊冤,江國慶的父親2010年因病離世,來不及看兒子洗刷冤屈。白髮蒼蒼、年逾古稀的江國慶母親領取了1億多元補償,又有甚麼用。司法院和監察院統計,近20年來冤獄賠償件數1976件,金額高達7.6億元,其中2002年至2010年間,全國冤獄案件1073件,賠償金額4億959萬餘元,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刑事補償事件案件數903件,補償金額3億5292萬餘元。
檢方主動聲請再議 史上六名死囚獲平反無罪
檢察官代表國家進行刑罰訴追,但更重要的任務就是發現真相及彰顯司法正義,近年檢方在死刑定讞判決後,因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被指涉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的謝志宏,就是第6位獲平反無罪的死囚。台灣司法史上最沉痛的悲劇,就是空軍營區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命案,當時擔任空軍士兵的江國慶遭指為凶手,他被軍法判決死刑並火速槍決,後來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判他無罪,但江國慶早已死亡。新北市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現場唯一被查到血指紋的現役軍人王文孝,隔年依軍法槍決後,蘇建和等3人遭認為是共犯,1995年被判死定讞,時任檢察總長陳涵認為有疑點,三度提起非常上訴。當時法務部長馬英九也拒簽死刑執行令,在律師團努力下,2000年蘇建和3人獲高院裁准再審,3年後被改判無罪獲釋;2012年9月再更三審仍判無罪,因依速審法不得上訴而告確定。最特別的是曾為死囚的徐自強,被控犯下建商黃春樹綁架勒贖撕票案,判決死刑確定後,他聲請釋憲並經檢方提非常上訴,死刑撤銷發回更審,最後獲判無罪確定。再審門檻因2015年修法後放寬,檢方也主動清查,調查死刑定讞判決是否有新事實及新證據,鄭性澤被控槍殺員警蘇憲丕遭判死定讞,2016年台中高分檢認為當年起訴錯誤,替鄭聲請再審,他獲改判無罪確定。